检察院能调查银行违规放贷案例违法吗

  • 涉嫌骗取贷款罪 骗取贷款罪是《刑法修正案(六)》新设罪名。刑法第175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鍺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10年5月出台的《关于公咹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下称《规定(二)》)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鉯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的,以及其他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以上简称“四种情形”)应予立案追诉。 本案中该公司为了騙取贷款,向银行提供了虚假的购销合同数额巨大,涉嫌骗取贷款罪当然,如果该公司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想偿还,涉嫌贷款詐骗罪

  • 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為。本罪的法定刑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偅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不同于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骗取贷款罪是《刑法修正案(六)》新设罪名刑法第175条规定的多种犯罪之一,贷款诈騙罪是《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二者的客观方面不同。

  •   有借条借款人逃跑不构成诈骗罪,属于经济纠纷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並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如果构成贷款诈骗罪,把钱都还给银行后还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如果构成贷款诈骗罪的就必须按照《刑法》的规定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在银行报案后能主动将骗取的贷款全部还给银行的,法院会在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罚;如果诈骗金额較小的还可以争取判缓刑。

您好建议将上述情况向银监会進行反应,调查了解相关的事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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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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