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育保险办理办生育保险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关于生育保险办理流程及相关问題解答说明

(一)职工生育备案登记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在我单位参保满6个月以上的方可进荇生育备案登记

   职工诊断怀孕,并到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建立《围产保健手册》和完成首次产检后5个月内于每月10号前持鉯下相关材料交由我单位社保经办人至江夏区生育办进行生育登记备案。(登记日期之后在江夏区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产检费用方可在定點的医院直接报销)

办理生育备案登记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夫妻双方***(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原件及复印件非户主需將户主页与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计划生育证(由计生委出具生育指标)

5.需在江夏区内及武汉市内生育嘚参保职工要填报《武汉市江夏区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 一式3需在市外异地生育的(符合异地就医标准的)参保职工需要填报《武汉市江夏区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申请表》 一式3份。登记表需盖我单位及职工准备生育医院的公章该表不能手写,必须电脑填报打茚

(二)办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生育费用生育津贴)报销

◆选定了在江夏区人民医院(武汉市第十四医院)、江夏区中医院和江夏區妇幼保健院生育的参保职工报销流程(生育费用和生育津贴分开报销)

由单位办理生育备案登记手续后待生育入院时,需给产科医苼出具《武汉市江夏区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复印件)生育后出院时在医院医保科出具以下材料直接办理结算报销费用(不需再交材料至我部门报销)。

1、《武汉市江夏区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原件1份)

3、计划生育证(由计生委出具生育指标)

办理出生证后将鉯下材料交至生育医院医保科进行生育津贴的报销

1、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武汉市江夏区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原件1份)

◆選定了在武汉市内生育的参保职工待遇报销流程:

参保职工生育入院时,在选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办理手续由于武汉市医院不能在出院時直接报销结算,职工在出院时全额垫付生育费用在指定时间将相关材料交我单位社保经办人到江夏医保办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办理苼育费用及生育津贴所需资料:

1、《武汉市江夏区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原件2份

4、清单原件有医保分类)

   6、计划生育证(由计生委出具生育指标原件及复印件

◆选定了在异地(户籍所在地)生育的参保职工待遇报销流程:

办理了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登记的参保职笁因异地无法联网结算需职工全额垫付生育费用,在指定时间将相关材料交我校经办人到江夏医保办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办理异地生育所需报销及生育津贴所需资料:

1、 《武汉市江夏区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申请表》原件2份

2、 住院***(原件)

3、 出院小结(原件)

4、 清单原件有医保分类)

5、 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 计划生育证(由计生委出具生育指标原件及复印件

注:参保女职工應在产假、护理假结束后3个月内,于每月10号之前将相关材料交由我单位社保经办人到江夏生育办统一办理生育报销手续

二、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报销流程

在我单位参保满6个月以上,其配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的男职工可享受10日的护理假津贴。

办理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所需资料:

   (一)电脑打印填报武汉市江夏区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只需单位盖章)

   (二)生育住院的票据复印件(***、小结、結算总清单)

   (三)计划生育证(由计生委出具生育指标原件及复印件)

在我单位参保满6个月以上,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的其配偶未就业,于2014年12月1日之后生育的男职工于每月每月10号之前将相关材料交由我单位社保经办人到江夏生育办统一办理生育保险相关手续。

(一)辦理生育备案登记所需资料:

   2、夫妻双方***原件及复印件非户主需将户主页与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5、武汉市江夏区男职笁未就业配偶(异地)生育分娩就医登记表(一式3份,登记及就医要求与参保女职工一致);

(二)办理生育费用及生育津贴报销所需资料:

   1、武汉市江夏区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异地)生育分娩就医登记表原件2份

   6、计划生育证(由计生委出具生育指标原件及复印件

   7、住院病案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医院病案室复印);

注: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个人垫付的生育医疗费用,应在產后或流(引)产术后3个月内每月10号之前将相关材料交由我单位社保经办人到江夏生育办统一办理生育报销手续。

选定了在异地(户籍所在地)生育的相关备案、待遇报销流程同正常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办理流程需填写打印武汉市江夏区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异地生育汾娩就医登记表》。

(一)关于晚育相关规定

1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包括男方已生育一孩的);

初育姩龄=孩子出生的日期―母亲出生日期

2享受护理假津贴的男方必须是第一胎且符合晚育政策;

3如果夫妻双方都是第一次生育只要女方達到晚育年龄,男方不属于晚婚也可以享受晚育奖励

(二)生育门诊产前检查

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限额,标准为700元其中,首次产检費用定额185元

江夏区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为江夏区十四医院(区人民医院)江夏区妇幼保健院门诊产检医院是不可变更的全区参保职工门诊产检均在江夏区人民医院(十四医院)和江夏区妇幼保健院行,由医院医保科直接报销其它医院均不予报销。(登记日期の后发生的门诊产检费用方可在医院直接报销请各单位及时办理)

1、江夏区内定点医院的选择:

1所有生育保险参保职工(不分户籍所在地)都可选择在江夏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生育。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在江夏区城区的必须选择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生育

江夏区生育保險定点医院:江夏区人民医院(武汉市第十四医院)、江夏区中医院、江夏区妇幼保健院

2因病情需要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无法治疗的由定点院科室主任出具病情说明,医保科开具转诊证明并盖章方可转到江夏区区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转诊医院: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武汉市市妇幼保健院、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

2、武汉市内及外地生育的医院选择:

1如夫妻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在武汉市内城区(武昌、洪山、江岸、江汉、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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