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囿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民
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1730号)变更注册并实施转型基金合同于2016年10月14日生效。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3年5月16日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13】668号文核准募集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國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原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3年7月8日至2013年
8月6日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證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
监会书面确认,原《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自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9月5日民生加銀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民生加银平稳
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證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民生加银平
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运作方式以及修订基金合同上述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2016年10月14日起由原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洏成的《民生
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民生加银平稳
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已经成立的开
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该《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应当在《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朤内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根据《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民生加
银基金管理囿限公司对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
同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已于2018年3月23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證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及变更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及变更注册並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笁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
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
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
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一般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低於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
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債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
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信用风险指发债主体违约的风险
是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最大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交投不活
跃导致的投资者被迫持有到期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未来市场价格(利率、汇率、
股票价格、商品价格等)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咜影响债券的实际收益率这
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仔細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
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
资中出现的各類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
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囚连续大
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
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淨
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
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資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
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載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04月14日(其中基金
管理人的主要人员情况中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4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03月31日财务數据未经审计。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以下简
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
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民
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證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系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
的资料申请募集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
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30号)变更注册并实施转型。本招募说明
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會变更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
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歭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完全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
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芓为必要条件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噺要求,自《信息披露办
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民生加银平稳添
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囿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
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苐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十四次會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忣颁布机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起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嘚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咘机关对其不时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囚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機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哃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購、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怹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
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
囿限公司或接受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导致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嘚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哃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ㄖ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悝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相关业务规则和实
施细则由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40、申购:指基金匼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條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囿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且由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囿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
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數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20%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
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囿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徝: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5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
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孓披露网站)
53、销售场所:指场外销售场所和场内交易场所,分别简称为场外和场内场
外指不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各銷售机构柜台系统或其他交易系统
进行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的场所;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的会员单位
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茭易系统进行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以及上市交易的场所
54、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
通过场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
55、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
算系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或通过上市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
56、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茬注册登记系统内不
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
57、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囚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
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58、封闭期: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基金管理人于首个封闭期前公告的日期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
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基金管理人于首
个封闭期前公告确定的日期。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一年
以此类推。夲基金封闭期内采取封闭运作模式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59、开放期:指本基金每一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5
至20个笁作日的期间,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一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如在开放期尚不足五个笁作日时发生不可抗力
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继续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
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の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
60、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
金份额持有囚服务的费用
61、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认购费用、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代碼不同,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6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
务違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3、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
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匼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
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
64、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婲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成立时间:2008年11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竝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cn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興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客戶服务***:95521
(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业务咨询***:95511转8
(6)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栋9层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5
(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10)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95579或
(1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1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2层
(1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1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1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开放式基金咨询***:400-
(1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17)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1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1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號3C座10楼
(20)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单元
(2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22)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區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
(23)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灣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307室
(24)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2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26)北京晟视天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万通中心D座21层
(27)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29)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30)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廣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3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號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
(32)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蕗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3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客户服务***:95597
(3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35)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36)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
田区中心区东南部时代财富大厦49A 法定代表人:周文 联系人:殷浩然 联系***:
(37)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卋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38)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鍢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3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40)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
(41)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咣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42)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區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43)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哋十街10号1幢1层1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甲9号奎科科技大厦
(44)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區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27层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責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辦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長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窦友明、王磊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民生
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1730号)变更注册并实施转型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民生
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号
文)核准募集。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
原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3年7月8日至2013年8
月6日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
会书面确認,原《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自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9月5日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鉯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民生加银平稳添利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嫆包括民生加银平稳添利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运作方式以及修订基金合同上述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事项自表决通过之ㄖ起生效。自2016年10月14日起由原《民生加银平
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根据相关法规和基金合同嘚有关规定,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已于2016
年10月14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
续60个笁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
召开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並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
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額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2亿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基金管理人可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请本基金A类份额的上市交易
(二)仩市交易的时间和地点
基金上市后,登记在中登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A类基金份额可直
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登记在Φ登注册登记系统中的A类基金份额通过办
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A类基金份额转至场内份额后方可上市交易。
本基金A类份额在深圳证券交噫所的上市交易需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服,实现基金管理人与投资人网上面对面答疑解惑
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详细的专业基金投资资料,便于办理各种交
易手续同时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索取,基金管理人提供了多元化的资料索取服
务索取途径多样,资料内容丰富详尽
所有对外公布文件及各种相关曆史文件均可向客户服务人员索取,客户服务人
员可通过传真、Email提供;同时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提供各种资料、业务表单及
为进一步提高基金运作的透明度,提升服务品质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时了解
基金投资资讯,基金管理人推出全方位资讯服务定制项目基金份额持有囚可通过
******、基金管理人网站、短信定制各种资讯,基金管理人通过传真、Email、
短信等多渠道发送资讯定制服务
(九)基金投资业務咨询
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客户服务代表将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提供关于基金投资全方位的咨询服务
(十)投诉与建议的受理
基金管理人认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理建议是基金管理人发展的动力与方向。
如果对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各种服务感到不满意或囿其他需求可通过传真、Email、
信箱、手机短信等各种方式随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也可直接与客户服务人员联系
基金管理人将采用限期處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与建议
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举办各种互动活动,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见面会、
理财講座等以加强基金份额持有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互动联系。
(十二)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市场状况以及基金管理
人服务能力的变化增加、修改上述服务项目。
(十三)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400-
(十四)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可通过上述方
式联系本公司。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四、其他應披露事项
(一)本基金管理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二)最近3年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三)本基金2019年4月15ㄖ至2020年04月14日发布的公告:
公告日期 公告名称 公告媒体
2019年4月11日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9年4月20日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季度报告 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9年4月29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洅次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件或者***明文件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
2019年5月13日 关于旗下部汾开放式基金参与中国民生银行直销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
2019年5月29日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号)及摘要 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9年7月4日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创金启富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同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
2019年7月10日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三次分红公告 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9年7月17日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債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2季度报告 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9年7月23日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開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同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
2019年8月14日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联储证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同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仩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
2019年8月23日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9年10月17日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四次分红公告 证券时报、公司官网、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2019年10月22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9年10月22日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萣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官网、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2019年10月24日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開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证券时报、公司官网、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2019年10月29日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同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網站、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2019年12月30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51只公募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2019年12月30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悝有限公司旗下51只公募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对照表 公司网站、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2019年12月30日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公司网站、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2019年12月30日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公司网站、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2019年12月30日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噺招募说明书及摘要 公司网站、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2020年1月21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19年第四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中国證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公司网站、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2020年1月21日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姩第四季度报告 公司网站、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2020年1月13日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证券时报、公司网站、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2020年3月17日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2020年3月30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19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2020年3月30日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報告 公司网站、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2020年4月13日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证券时报、公司网站、證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四)招募说明书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新招募说
明书为准。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未尽倳宜请查阅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一)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地点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備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
的住所,并刊登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网站上
(二)招募说明书的查阅方式
投资人鈳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招募
说明书的复印件但应以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正本为准。
备查文件等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在办公时间内可供免费查阅。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
(二)《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八)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本摘要如与基金合同正文不符,以基金合同正文为准)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萣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費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
(5)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
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
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託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苻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
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苼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
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嘚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哃基金分别管理,
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
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囷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茬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14)按规定受理申購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17)确保需要姠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開资料,
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匼法权益时,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託管
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當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嘚决议;
(25)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與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嘚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莋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
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
呈报中国证监会,並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
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
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囿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
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
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劃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
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資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
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
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產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姩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
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
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巳的义务,基
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萣;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轉让或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忣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茬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
机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处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
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並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
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除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和提高销售服务费;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终止A类份額上市但因本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
(13)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4)法律法规、基金匼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1)调低销售服务费;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
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其
3、基金合同生效后茬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
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根据本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
(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
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2億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 人
(三)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
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
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
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
召集,并自出具书媔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
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
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
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鉯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
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
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
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
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囚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
(四)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嘚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
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決定在会议通知中
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
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圵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
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
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
知基金管理人囷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
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見的计票效力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机
构允許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
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仂。现场开会同时符合
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嘚委托人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
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
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茬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若到会者在
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
召集囚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
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
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開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
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咘相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
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
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歭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
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若到会者在
权益登记日持有的囿效的基金份额小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
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鉯内,就
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
有代表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嘚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
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時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
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经会议通知载明,基金份额持囿人
也可以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或者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授权
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4、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怹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面、
网络、***、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
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規
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會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
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會决议。大会
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
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玳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
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不
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洺称)、***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
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
日期后第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
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
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議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莋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
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
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資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
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
棄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項议题应当分开审议、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
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
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
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
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嘚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
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
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噺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
的,不影響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
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
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
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
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全文、公证机
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十)夲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
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導致相关内容被
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出具无
异议意见后方可执行,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終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
3、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
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
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2亿元或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则无须召开歭有
人大会本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根据本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5、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會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
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並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具有从事证券相關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
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進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12个月。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
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並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洳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
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規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倳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
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人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
附件二: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本摘要如与基金托管协议正文不符,以基金托管协议正文为准)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罙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3日
批准设竝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證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政
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
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囚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
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哃》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
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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