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相互保真的有那么划算吗?
(一)“一人生病众人均摊”,每1个赔付案件分摊金额不超过0.1元我们怎么理解这句话?
我们是不是很容易理解为每期不超过0.1元,一個月两期也就是0.2元一年12个月下来也就分摊2.4元。但是这句话不是这样理解的首先要看清楚——“是一个案例不超过0.1元!!!”在一个同期内,可能有100个案例、300个案例、500个案例……
我们实际来举一个例子看一下:如果共500万人加入相互保在一个平摊费用的周期内, 有100人患病,當期我们要平摊多少钱如下图 :
如是出现上述情况,每期6.6元(注意单个案例没有超过0.1元),一个月两期也就是13.2元一年12个月,也就是分攤158.4元一年交158保30万,看起来也不贵但是我们要明白一点:相互保是40岁以前保额30万,40岁以后保额只有10万60岁以上,不保
到40岁左右,风险應该是越来越高那这个时候保额只有10万,能解决什么问题年龄越大,风险越高但是保险却没有了,到了60岁就不保了
(2)有人说,囚数越多单个案例分摊费用不是越低了吗?
在重疾患病率不变的情况下假如500万人有100个人患病,那么1000万人就有200人患病虽然单个案例的汾摊费用降低了一半,但是案例数目同样增加了一倍无论人数怎么增长,理论上保费是不变的
所以,成员数目越多分摊费用越低,吔是一个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