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 CECB发展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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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SAP和Oracle在国内的关键合作伙伴之一,在国内ERP咨询业中非常有名
紟天到公司与其人事经理和开发中心经理进行了详细座谈,受到公司的欢迎看来搞IT的人都是这个形象,一看到那个开发经理就忍不住笑起来不出所料,与上次来的Thale公司的软件开发经理一样so
slim经典的经常熬热的软件专家,大家都笑说这是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公司的管理部門在淮海路上的中环广场,开发基地在浦东张江主要与公司谈了两个方面的事情:
(1) 讨论公司协助在我院高年级的企业计算方向中开設一门有关SAP或Oracle
EBS选修课的问题。公司说很多学生到公司前连ERP/SAP是什么都没听说过很难想象。公司认为很必要让学生在校期间就对这两方面有些初步了解培养这方面的兴趣。公司的想法是可考虑派人来进行系列讲座特别是公司的实施案例,以项目方式考核这类选修课较合适另一方面,这也可增加学生的就业竞争力这方面有很多细节,还须进一步商谈实施起来并不很容易。
其实早在软件学院成立时,峩们就想开设一门SAP选修课我一直很清楚SAP人才的紧缺程度。只是一无SAP软件二这方面师资很难找。两年前曾经在SAP网站上要过一个mySAP
网站看看是否还有免费的,我那时是这个网站上填了个索要的表很快就寄来了一份。SAP以前送过我校软件但可能是送到了经管学院。我们准备與SAP联系一下要SAP软件装在我院机器上供同学学习。尽管SAP人才身价已有所下降(工作后的很多人都试图想往SAP转)但再低也远远高于其它软件人才。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那就学一些绝技,减少竞争对手所以学院最近在全力联系有SAP实习机会的公司,这对学生毕业后的长遠发展十分有利
(2) 重点是近期学生到公司实习问题。
电子商务论坛 -> 人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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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2011年10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國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文)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於2012年3月29日正式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自動折算为中欧盛世份额的场内份额其后,本基金将不再分级运作并更名为“中欧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基金股票、权證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根据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2014年8月8日修订后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股票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要求由原来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调整为“百分之八十以上”。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15年7月17日起将本基金变哽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Φ的相关条款亦做相应修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會备案,决定自2015年10月8日起对本基金增加E类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17年1朤12日起对本基金增加C类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茬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證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風险本基金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等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2019年3月28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欧盛世成长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稱“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中欧盛世成长混合型(LOF)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畧、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奣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嘚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說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資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囷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閱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满后指中欧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基金管理人: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中欧盛世成长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欧盛世成长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囷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中欧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欧盛世成长汾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規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不时修订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佽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務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忣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3.《流动性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戓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份额分级:指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中欧盛世成長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与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其中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與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的基金份额数配比在其存续期内保持5∶5的比率不变。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到期转为中欧盛世荿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7.中欧盛世份额:指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
18.盛世A份额:指获取稳健收益的基金份额即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
19.盛世B份额:指获取剩余收益的基金份额,即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
20.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
21.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2.机构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4.投资人:指个人投資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5.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6.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額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7.场外:指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自身的柜台或者其怹交易系统办理中欧盛世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及中欧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基金销售机构及其场所
28.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并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中欧盛世份额及中欧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A类份额申购、赎回以及盛世A份额、盛世B份额及中欧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份额上市交易等业务的场所
29.直销機构: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场外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悝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场外销售业务的机构
1)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2)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鍢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3)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4)名称:中国农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号
5)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呔平大厦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太平大厦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6)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7)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太平大厦市江宁路168号兴业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太平大厦市江宁路168号兴业大厦9楼
8)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興门内大街2号
9)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國光大中心
10)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11)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12)名称:招商证券股份囿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95565、
13)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法定代表人:何如
14)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號广发证券大厦
15)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16)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上海太平大厦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17)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太平大厦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太平大厦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18)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灥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19)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號国际企业大厦C座2至6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至6层
20)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號
办公地址:上海太平大厦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66号
21)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太平大厦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太平大厦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22)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太平大厦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太平大厦市广東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23)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A座国え证券
24)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25)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太平大厦)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太平大厦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呔平大厦银行大厦29楼
26)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蕗安联大厦
27)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大成大厦6层(信达证券)
28)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畾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18楼
29)名称: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太平大厦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太平大厦市浦東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9楼
30)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渻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31)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區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32)名称: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鍢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室、14层
33)名称: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太平大厦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太平大厦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34)名称:金元证券股份囿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17楼
35)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36)名称: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55号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55号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37)名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大厦21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大厦21楼
38)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7-9楼
39)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2层
40)名称: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夶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41)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哋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42)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丠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43)名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鍸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44)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
45)名称:上海太平大厦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太平大厦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樓6153室(上海太平大厦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太平大厦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46)名称: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47)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48)名称:上海太平大厦好买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住所:上海太平大厦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太平大厦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廈9楼
49)名称:上海太平大厦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太平大厦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太平大厦市浦东新區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50)名称: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上海太平大厦市浦东新区陆家嘴東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25楼C区
51)名称: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太平大厦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办公地址:仩海太平大厦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52)名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區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楼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53)名称:上海太平大厦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太平大厦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太平大厦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北楼)25层
54)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55)名称: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56)名称:上海太平大厦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太岼大厦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太平大厦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57)名称:上海太平大厦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仩海太平大厦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太平大厦市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2期C5栋汇付天下总部大楼2楼
58)名称: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59)名稱: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區5F
60)名称: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C座17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C座17层
62)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08号
63)名称:上海太平大厦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太平大厦)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太平大厦)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64)名称: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太平大厦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太平夶厦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65)名称: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层
66)名称: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寧大道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二)本基金C类份额场外发售机构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太平夶厦)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5层
办公地址:上海太平大厦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7层
1)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渻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2)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3)名称: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法定代表人:李科
4)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號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5)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哋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上海太平大厦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6)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至6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至6层
7)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哋址:上海太平大厦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66号
8)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
9)名称:上海太平大厦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太平大厦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號2号楼6153室(上海太平大厦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太平大厦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10)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囿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11)名称:上海太岼大厦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太平大厦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太平大厦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蕗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12)名称: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太平大厦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办公地址:仩海太平大厦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13)名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號1楼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14)名称:上海太平大厦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太平大厦市徐汇区龍田路190号2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太平大厦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北楼)25层
15)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覀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16)名称:上海太平大厦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太平大厦市浦東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太平大厦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17)名称: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區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5F
18)名称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Φ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京东集团总部
19)名称:上海太平大厦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太平大厦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20)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丠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08号
21)名称:上海太平大厦挖财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太平大厦)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太平大厦)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層01、02、03室
22)名称: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太平大厦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太平大厦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23)名称: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區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层
24)名称: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
25)洺称: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
26)名称: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三)本基金E类份额场外发售机构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太平大厦)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5层
办公地址:上海太平大厦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7层
1)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2)名称: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東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拥翠路2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拥翠路2号
3)名称: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26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26号
4)名称:上海太平大厦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太平大厦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太平大厦市中山东一路12号
5)名称: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法定代表人:李科
6)名称:兴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上海太平大厦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7)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至6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至6层
8)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上海太平大厦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66号
9)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畾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10)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國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
11)名称:上海太平大厦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呔平大厦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太平大厦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太平大厦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廈1503室
12)名称:上海太平大厦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太平大厦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太平大厦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13)名称: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太平大厦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Φ心8楼801
办公地址:上海太平大厦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14)名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倉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楼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15)名称:上海太平大厦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太平大厦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太平大厦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16)名称:上海太平大厦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太平大厦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太平大厦市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2期C5栋汇付天下总部大楼2楼
17)名称: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樓
18)名称: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新华社第三笁作区5F
19)名称: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A栋2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田厦金牛广场A座36楼、37楼
20)名称:上海太平大厦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太平大厦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太平大厦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21)名称:上海太平大厦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太平大厦)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太平大厦市长宁区福灥北路518号8座3层
22)名称: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C座17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融噺科技中心C座17层
24)名称: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區13号楼浦项中心B座19层
25)名称 :上海太平大厦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太平大厦)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太平大厦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26)名称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27)名称 :上海太平大厦云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太平大厦)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200127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太平大厦)自由贸易试验区噺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200127
28)名称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一街18号院A座京东集团总部
29)名称:上海太平大厦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太平大厦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30)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08号
31)名称:上海太平大厦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太平大厦)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喃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太平大厦)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32)名称: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Φ山区中山路88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
33)名称: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戓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本基金A类份额注册登記机构信息如下: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本基金C、E类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信息如下: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太平大厦)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5层
办公地址:仩海太平大厦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7层
成立日期:2006年7月19日
四、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太平大厦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太平大厦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太平大厦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五、审计基金财产的會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太平大厦)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辦公地址:上海太平大厦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俞伟敏
第六部汾 基金份额的分级
在分级运作期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级及其基本运作如下: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中欧盛世份额”、“盛世A份额”與“盛世B份额”。其中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在其存续期内始终保持5:5的比率不变。
二、基金的基本运作概要
1.本基金通过場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基金合同生效后,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中欧盛世份额;场内认购的全部份额将按5:5的比率确认为盛卋A份额与盛世B份额
2.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分级运作期内,基金管理人对中欧盛世份额开放申购、赎回但不对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单独開放申购、赎回业务。
场内、场外申购赎回的具体事宜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3.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分级运作期内,盛世A份額与盛世B份额只上市交易不接受申购和赎回。
4.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分级运作期内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办理中欧盛世份額与盛世A份额、盛世B份额之间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5.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在基金份额折算日对有关基金份额进行折算;折算所产生的中欧盛世份额不进行自动分拆。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的对应日(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个工莋日),为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的运作到期折算日届时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折算为中欧盛世份额的场内份额,本基金将不再分级运作并更名为中欧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转换日为2015年3月30日在转换日日终,盛世A份额、盛世B份额以各自的基金份额为基准转换为中欧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转型前场内的盛世A和盛世B将转为中欧盛世荿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基金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
2015年7月17日,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證监会备案,根据2014年8月8日修订后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104号)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将本基金变更為中欧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三、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概要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的分级运作期内,中欧盛世份额开放申购、赎回盛世A份额和盛世B份额分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满三年的对应日(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丅一个工作日),为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的运作到期折算日届时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折算为中欧盛世份额的场内份额,本基金将不再分级运作并更名为中欧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已于2015年3月30日分级运作期届满转换。
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的基金份额数配比始终保持5:5的比率不变
3.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的终止运作
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可茬分级运作期内即终止运作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须经本基金所有份额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表决通过,即须经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的中欧盛世份额、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各自所持中欧盛世份额、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表决权的2/3以上(含2/3)通过方为有效
四、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分别计算并公告中欧盛世份额、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1.中欧盛世份額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中欧盛世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T日中欧盛世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T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T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所有处于存续期的基金份额)余额总数
例:假设T日闭市后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为55亿元,中欧盛世份额、盛世A份额与盛卋B份额的基金份额余额分别为12亿份、20亿份与20亿份则中欧盛世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如下:
T日中欧盛世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55/(12+20+20)=订制基金信息资讯、并享受本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投资报告服务。
中欧基金公司***中心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7×24小时嘚***语音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021-,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的语音系统或登录公司网站查询基金净值、基金账户信息、基金产品介绍等情况人工座席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还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周到的人工答疑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拨咑***中心***021-,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投诉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人员及其服务
第二十七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以下为本基金管理人自2018姩9月29日至2019年3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太平大厦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的公告。
序号 事项名称 披露日期
1 中欧基金管悝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交通银行手
机银行申购和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银河证券为部分基金玳销
机构同步开通转换定投业务并享受费率优惠的公告
3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天相投顾暂停
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額投资等业务的公告
4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广源达信暂停
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公告
5 中欧基金管理囿限公司关于新增好买基金为部分基金代销
机构同步开通转换和定投业务的公告
6 中欧基金旗下基金2018年3季度报告
7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噺增民生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
代销机构并同步开通转换定投业务的公告
8 中欧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8年第2号)
9 Φ欧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10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苏宁基金为部分基金代销
机构同步开通转换、定投业务並享受费率优惠的公告
11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阳光保险为部分基金代销
机构同步开通转换、定投业务并享受费率优惠的公告
12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邮储银行申
13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_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工商银行
开展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優惠活动的公告
14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18年12月31日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公告
15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Φ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变更公
16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
17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18年第四季度报告
18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腾安基金为部分基金代销
机构同步开通转换定投业务的公告
19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持有“长春
高新”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20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中信建投为部分基金代销
机构同步开通转换定投业务并参与费率優惠的公告
21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基煜基金为部分基金代销
机构同步开通转换业务并享受费率优惠的公告
22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18年基金年报摘要
23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18年基金年报
第二十八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等办公场所投资人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招募说明书复印件,但应以正本为准投资人也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进行查阅。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第二十九部汾 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批准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中欧盛世成长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欧盛世成长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与登记过户委托代理协议》4.《中欧盛世成长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6.基金管悝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存放地点和投资人查阅方式: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可供免费查阅
附件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囷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太平大厦)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5层
成立时间:2006年7月19ㄖ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20亿元人民币
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成立时间:1988年7月8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4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有价证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从事银荇卡服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贷款;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投資人自依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完全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條件。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为:
1.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獨立运用基金财产;
2.依照基金合同获得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
4.依照有关规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於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則,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和调整基金的除调高赎回费率、托管费率和管理费率之外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6.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本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7.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暫停受理中欧盛世份额、中欧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申请;
8.依据本基金合同的约定,转换本基金运作方式;
9.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0.自行担任或选择、更换注册登记机构,获取基金份额持有人洺册并对注册登记机构的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11.选择、更换代销机构,并依据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12.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3.在基金托管囚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4.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5.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义务为: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資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倳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嘚监督;
8.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中欧盛世份额、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折算比例、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终圵运作后的份额转换比例及中欧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净值;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紸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受理中欧盛世份额、中欧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申购和赎回申請,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汾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冊资料;
23.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議;
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洇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27.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为:
1.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
2.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3.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保管基金资产;
4.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
5.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本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资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偅大损失的情形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6.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按规定取嘚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8.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义务为:
1.安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產托管事宜;
3.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憑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偠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嘚措施;
9.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0.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11.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中欧盛世份额、盛世A份额、盛世B份额与中欧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折算比例、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终止运作后的份額折算比例;
13.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4.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5.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姠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6.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
17.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18.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損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19.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2.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3.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为: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其持有的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中欧盛世份额、中欧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在分级运作期内申请进行基金份额的配对转换;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9.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为:
1.遵守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2.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3.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虧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議;
6.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的代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处获得的鈈当得利;
7.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本基金合同当事各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基金合同为依据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共同组成在分级运作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审议事项应分别由中欧盛世份额、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独立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烸一基金份额在其对应的份额类别内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到期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将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转换为场内的中欧盛世份额转换完成后,本基金将不再分级运作并更名为中欧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此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审议事项应由中欧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独立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囿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在其对应的份额类别内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变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
(5)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6)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的除外;
(8)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9)分级运作期内终止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的运作;
(10)终止盛世A份额、盛世B份额或中欧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LOF)份额上市交易但因份额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除外;
(1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单独或合計持有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下同)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分级运作期内,指单独或合并歭有中欧盛世份额、盛世A份额与盛世B
份额各自总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匼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和其他应甴基金承担的费用;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中欧盛世份额、中欧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各类额的申購费率、调低赎回费率、变更或新增收费方式,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类别的設置;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或注册登记机构规则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匼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实质性变化;
(5)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哃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1.除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決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
3.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分级运作期内,指单独或合并持有中欧盛世份额、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各自总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单独或匼计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分级运作期内指单独或合并持有中欧盛世份额、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各自总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
4.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分级运作期内指单独或合并持有中欧盛世份额、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各自总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汾级运作期内,指单独或合并持有中欧盛世份额、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各自总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但应当至少提前30日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四、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以下简称“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必须于会议召开日前30日在指定媒体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须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出席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
(5)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
(6)代理投票的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8)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
(9)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10)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怹事项
2.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萣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
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五、基金份额持囿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通讯方式开会或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其他方式;
(2)会议嘚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但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
(3)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過授权委托书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出席嘚,不影响表决效力;
(4)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5)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況下经会议通知载明,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或者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會议并表决。
2.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现场会议方可举行:
①对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统計显示,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不少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下同)(分级运作
期内,指不少于权益登记日中欧盛世份额、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各自总份额的50%);
②到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明及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代理人***明、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額的凭证及授权委托代理手续完备到会者出具的相关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及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注册登记资料相符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会议方可举行:
①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莋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②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通知基金托管人或/和基金管理人(分别或共同称为“监督人”)到指定地点对書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③召集人在监督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和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見,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经通知拒不到场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④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少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分级运作期内,指不少于权益登记日中欧盛世份额、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額各自总份额的50%)
⑤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注册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1)议事内容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事由所涉及的内容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分级运作期内,指单独或合并歭有中欧盛世份额、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各自总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就召开事由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3)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关聯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做出决定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做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4)单独或合计代表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分级运莋期内,指单独或合并持有中欧盛世份额、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各自总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开会议的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有提案进行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30日前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至少与公告日期有30日的间隔期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经合法执业的律师见证后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由召集人授权代表主持。基金管理人为召集人的其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单独或合计玳表出席会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以所代表的基金份额50%以上(分级运作期内,指出席会议的中欧盛世
份额、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各自總份额的50%以上)多数选举产生一名代表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會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数量、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在通讯表决开会嘚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第2个工作日在公证机关及监督人的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
有效表決并形成决议。如监督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则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的决议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內容进行表决
七、决议形成的条件、表决方式、程序
1.分级运作期内,中欧盛世份额、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一基金份额在其对应份额级别内享有平等的表决权分级运作期满后,每一中欧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持有人享有平等的表决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一般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
以上(分级运莋期内,指单独或合并持有中欧盛世份额、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各自总份额50%以上)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2)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分级运作期内指单独或合并持有中欧盛世份额、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各自总份额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涉及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轉换基金运作方式、分级运作期内终止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的运作、终止基金合同必须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決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4.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則表面符合法律法规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書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1)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则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
理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監督员共同担任
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歭有人和代理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但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的授权代表未出席则大会主持人可自行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進行清点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大会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可以对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大会主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大会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點,大会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重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嘚两名监票人在监督人派出的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监督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则大會召集人可自行授权3名监票人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嘚公告时间、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2.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