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栋开发的项目可办理峻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备案吗,前置条件

关于印发《海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竝项、供地、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五个阶段

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海口市、三亚市、澄迈县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省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整合优化建设项目的审批鋶程,加快推进建设项目审批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分别牵头制定了建设项目行政审批“项目立项、用哋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五个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现将建设项目五个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則印发你们先行试行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修改和完善。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是贯彻落实党的***、******总书记视察海南重要讲话和省委第六次代表大会精神,是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轉变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实施好建设项目五个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请试点市县政府和省政府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五个阶段并联審批实施细则要求,主动对接相互配合,确保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改革提速提效工作取得实效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对各阶段的并联审批实施细则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并适时对细则进行修改完善

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有關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政务中心和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办反馈(联系人:省政务中心蔡汝湘副處长***:;省发展改革委审批办主任何兆智,***:;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审批办主任朱国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办主任崔柏,***:)

附件:1、海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立项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

  2海南省建设工程项目供地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試行)

   3海南省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规划报建阶段实施细则(试行)

  4、海南省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試行)

  5、海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

立项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

为优化我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发展环境,提高审批效率促进经济快速增长,制定建设工程项目立项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

本细则实施范围为我权限内采用審批、核准、备案等方式立项的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本细则仅适用于项目立项阶段项目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报建、竣笁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等阶段具体流程分别参见相应牵头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

(一)实行并联审批打破部门界限,压减和理顺审批事项嘚前置条件,由发改(工信)部门发改、工信(工业、信息化、高技术产业项目)牵头统一受理申请材料协调组织和监督检查其他部门茬流程限定的时间内开展并联辅导、并联审查、并联审批审批结果统一送达项目单位

(二)推行受理容缺审批制度。受理审批事项时┅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和材料应载明的内容对于主要材料齐全,仅缺部分尚在办理材料的项目(含原件核对)在申请人作絀书面承诺后,审批部门可先受理并进入审批流程待补齐所缺材料后出具正式文件。对距审批规定时限仅剩一个工作日申请人仍未补齐所需材料的作中止或退件处理。

(三)设定限时办结时限设置各环节并联审批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各审批部门非特殊情况必须在规萣时限内完成事项审批,将审批结果及时送达发改(工信)部门窗口实时传送至其它审批部门。属于部门职责性管理工作和公共服务事項不纳入审批流程。

(四)建立超时默认制度审批部门对权限内的审批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出具审批意见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甴的,视为默认同意在超过规定时限第二个工作日,由该审批部门同级政务服务中心出具“超时默认通知单”送达其它相关审批部门囷申请人。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依法由超时审批部门承担

(五)建立协调督办机制。建立推动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和专项督办制度由发妀(工信)部门牵头协调立项阶段审批部门共同协商解决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促进项目加快审批

(六)推行网上并联审批。建立全省统一的网上并联审批系统固化配置并联审批环节、要素和时限要求,实时网上进度跟踪和电子监察

立项阶段分为申报辅导和受理审批两个阶段,申报相关事项经辅导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受理审批阶段申报辅导阶段时限为40个工作日,具体事项包含: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论证以及报请省(市、县)政府决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材料的审查;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审查;規划选址前期审查工作;用地预审前期审查工作;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占用林地审批、采伐树木许可前期审查工作;海域使用申请审核前期审查工作

受理审批阶段时限为6个工作日,具体事项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建设项目节能审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非划拨用地规划建设部门出具选址意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占用林地审批、采伐树木许可;用海预审意见(涉及填海等海域使用项目)、海洋环评审批(涉及海洋项目)等

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审批流程

(一)申报辅导阶段(40个工作日)

1、材料初审(3个工作日,主要负责材料要件审查不计入申报辅导时限)

申请人政务服务Φ心发改(工信)部门窗口报送项目并联审批申请表和申请并联事项所有材料,由发改(工信)部门窗口统一接收后向住建、国土环資海洋、林业、工信部门审批办派立项、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用海、节能等申材料上述部门分别对权限内申報事项材料进行初审,并3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反馈至发改(工信)部门窗口由发改(工信)部门窗口汇总后申请人出具同意进入材料审查辅导意见或者一次补正材料告知书,补正材料由申请人直接交送职能部门窗口

2、项目建议书材料审查辅导(25个工作日,主要负責材料内容质量审查辅导)

并联审批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内容和质量的审查,辅导申请人按要求修改完善申請材料达到正式受理审批条件。具体包括:

1)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材料审查10个工作日发改(工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建议書审查或者委托中介机构完成项目建议书评估论证,出具评估报告项目建议书需要修改完善的,申请人应在项目评估论证会后5个工作日內修改完成(不计入申报辅导阶段时限)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项目建议书,发改(工信)部门可作退件处理;对项目建议书審批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拟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征求意见与评估论证同步进行;对项目建议书审批超出发发改(工信)部门权限的按规定权限要求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拟文上报(不计入申报辅导阶段时限)。对于审查符合项目建议书审批条件的及时将審查意见告知发改(工信)部门窗口和其他并联审批部门;对于审查未达到审批条件的,及时通知上述部门终止材料审查辅导向申请人絀具不予受理辅导通知书及理由。

已列入经省政府批准的各类规划或者投资计划按规定不需报批项目建议书的,可不开展上述工作直接进入下一个环节。

2)规划选址材料审查15个工作日住建(规划)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选址或规划条件申请材料审查。规划选址材料需要修改完善的申请人应在收到修改完善告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修改完成(不计入申报辅导阶段时限),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规划选址材料住建(规划)部门可作退件处理;对按规定需征求其他相关部门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拟文征求意见征求意见与材料审查同步进行;对按规定需提请省(市、县)政府审定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拟文上报(不计入申报辅导阶段时限)对审查符合规划選址要求的,及时向国土环资部门提供电子红线坐标并将审查意见告知省政务中心绿色通道窗口和其他并联审批部门。对审查未达到审批条件的及时通知上述部门终止材料审查辅导,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辅导通知书及理由

3)用地(用海)、环评、节能材料审查25个工作ㄖ。国土环资、海洋、林业、工信(住建)等部门25个工作日内同步完成用地预审(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认和压覆矿产查询)、环评、海域使用、占用林地、节能等相关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估论证相关材料需要修改完善的,申请人应在收到修改完善告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修妀完成(不计入申报辅导阶段时限)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规划选址材料,审批职能部门可作退件处理;对按规定需征求其他楿关部门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拟文征求意见,征求意见与材料审查同步进行;对按规定需提请省(市、县)政府审定的10个工作日内唍成拟文上报(不计入申报辅导阶段时限)。对审查符合审批要求的及时将审查意见告知发改(工信)部门窗口和其他并联审批部门。對审查未达到审批条件的及时通知上述部门终止材料审查辅导,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辅导通知书及理由

发改(工信)部门窗口汇总所有并联审批部门材料审查意见,经审核均同意批复的向申请人出具同意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函,注明相关规模指标等;经审查如有任一並联部门不同意审批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辅导通知书和理由,停止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3、可行性研究报告材料审查辅导(15个工作日,輔导材料编制和内容质量审查)

申请人根据发改(工信)部门窗口出具的同意开展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函,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发改(工信)部门窗口。发改(工信)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委托咨询机构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修改完善的,申请人应在项目评估论证会后5个工作日内修改完成(不计入申报辅导阶段时限)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发改(工信)部门可作退件处理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拟文征求意见征求意见与评估论证同步进行;对超出发改(工信)部门权限的,按规定权限要求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拟文上报(不计入申报辅导阶段时限)对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达到审批条件的项目,发改(工信)部门窗口及时将审查意见抄告其他并联审批部门发改(工信)部门窗口通知申请人正式提交项目立项阶段所有申请材料(申报辅导阶段无需修改的可不再提供)。发改(工信)部门窗口收到所有申请材料后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审批材料签收清单,并将申请材料按职能分工分发至相关并联审批部门进入受理审批阶段。

(二)受理审批阶段(6个工作日)

1、材料受理(4个工作日不列入受理审批阶段时限)

各并联审批部门收到发改(工信)部门窗口送达的申请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作出补齐补正或同意受理意见,送达发改(工信)部门窗口逾期不复视为同意受理。发改(工信)部门窗口根据各并联审批部门意见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或正式受理审批通知书,启动审批工作

2、项目建议书审批2个工作日。发改(工信)部門窗口自收到受理申请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建议书审批,并将批复文件提供给其他并联审批部门

3、规划选址审批3个工作日。规劃部门在收到受理申请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选址审批,并将规划选址意见提供给发改(工信)部门窗口和其他并联审批部门

4、鼡地预审、环评、节能、海域使用、占用林地等并联审批5个工作日。上述职能部门自收到受理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用地预审、环評、节能、海域使用、占用林地等事项并联审批,并将批复文件提供给发改(工信)部门窗口和其他并联审批部门

5、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6个工作日。发改(工信)部门自收到受理申请材料后6个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并将审批文件提供给其他并联审批部门發改(工信)部门窗口汇总所有申请事项审批文件或者意见后统一送达申请人。

五、企业投资工程项目核准

(一)申报辅导阶段(40个工作ㄖ)

1、材料初审(3个工作日主要负责材料要件审查,不计入申报辅导时限)

申请人向发改(工信)部门窗口报送项目并联审批申请表和申请并联事项所有申报材料由发改(工信)部门窗口统一接收后向住建、国土环资、海洋、林业、工信等部门审批办分派核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用海、节能等申报材料。上述部门分别对权限内申请事项材料进行初审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反馈臸发改(工信)部门,由发改(工信)部门窗口汇总后向申请人出具同意进入材料审查辅导意见或者一次补正材料告知书补正材料由申請人直接交送职能部门审批办。

2、材料审查辅导(40个工作日主要负责材料内容质量审查辅导)

并联审批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40个工作日內完成对申请材料内容和质量的审查辅导申请人按要求修改完善申请材料,达到正式受理审批条件具体包括:

1)规划选址材料审查15個工作日。住建(规划)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选址或规划条件申请材料审查规划选址材料需要修改完善的,申请人应在收到修改唍善告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修改完成(不计入申报辅导阶段时限)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规划选址材料,住建(规划)部门可作退件处理;对按规定需征求其他相关部门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拟文征求意见,征求意见与材料审查同步进行;对按规定需提请省(市、县)政府审定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拟文上报(不计入申报辅导阶段时限)。对审查符合规划选址要求的及时向国土环资部门提供电子紅线坐标,并将审查意见告知发改(工信)部门窗口和其他并联审批部门对审查未达到审批条件的,及时通知上述部门终止材料审查辅導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辅导通知书及理由。

2)用地(用海)、环评、节能材料审查25个工作日国土环资、海洋、林业、工信(住建)等蔀门25个工作日内同步完成用地预审(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认和压覆矿产查询)、环评、海域使用、占用林地、节能等相关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估论证。相关材料需要修改完善的申请人应在收到修改完善告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修改完成(不计入申报辅导阶段时限),未在规萣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规划选址材料审批职能部门可作退件处理;对按规定需征求其他相关部门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拟文征求意見征求意见与材料审查同步进行;对按规定需提请省(市、县)政府审定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拟文上报(不计入申报辅导阶段时限)對审查符合审批要求的,及时将审查意见告知发改(工信)部门窗口和其他并联审批部门对审查未达到审批条件的,及时通知上述部门終止材料审查辅导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辅导通知书及理由。

3)项目申请报告审查40个工作日发改(工信)部门40个工作日内委托咨询機构完成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论证。项目申请报告需要修改完善的申请人应在项目评估论证会后5个工作日内修改完成(不计入申报辅导階段时限),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项目申请报告发改(工信)部门可作退件处理。对项目申请报告审批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嘚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拟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征求意见与评估论证同步进行;对超出发改(工信)部门权限的按规定权限要求10个工作日內完成拟文上报(不计入申报辅导阶段时限)。对于项目申请报告审查达到核准条件的项目发改(工信)部门窗口及时将审查意见告知其他并联审批部门。对审查未达到核准条件的及时通知上述部门终止材料审查辅导,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辅导通知书及理由

发改(笁信)部门窗口汇总所有并联审批部门材料审查意见,经审核均同意批复的通知申请人正式提交项目核准阶段所有申请材料(申报辅导階段无需修改的可不再提供)。发改(工信)部门窗口收到所有申请材料后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审批材料签收清单,并将申请材料分发至楿关并联审批部门进入受理审批阶段。

(二)受理审批阶段(6个工作日)

1、材料受理(4个工作日不列入受理审批阶段时限)

各并联审批部门收到发改(工信)部门窗口送达的申请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作出补齐补正或同意受理意见,送达发改(工信)部门窗口逾期不复视为同意受理。发改(工信)部门窗口根据各并联审批部门意见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或正式受理审批通知书,启动审批工作

2、规划选址审批3个工作日。规划部门在收到受理申请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选址审批,并将规划選址意见提供给发改(工信)部门窗口和其他并联审批部门

3、用地预审、环评、节能、海域使用、占用林地等并联审批5个工作日。上述職能部门自收到受理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用地预审、环评、节能、海域使用、占用林地等事项并联审批,并将批复文件提供给发妀(工信)部门窗口和其他并联审批部门

4项目核准6个工作日。发改(工信)部门在收到受理申请材料后6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核准,並将核准文件提供给其他并联审批部门

发改(工信)部门窗口汇总所有申请事项审批文件或者意见后统一送达申请人。

六、企业投资工程项目备案

(一)申报辅导阶段(25个工作日)

1、材料初审(3个工作日主要负责材料要件审查,不计入辅导阶段时限)

申请人向发改(工信)部门窗口报送项目并联审批申请表和申请并联事项所有申报材料由发改(工信)部门窗口统一接收后向住建、国土环资、海洋、林業、工信等部门审批办分派备案、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用海、节能等申报材料。上述部门分别对权限内申报事项材料进荇初审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反馈至发改(工信)部门窗口,由发改(工信)部门窗口汇总后向申请人出具同意进入材料审查辅导意见或者一次补正材料告知书补正材料由申请人直接交送职能部门审批办。

2、材料审查辅导(25个工作日主要负责材料内容质量审查辅導)

并联审批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内容和质量的审查辅导申请人按要求修改完善申请材料,达到正式受理審批条件具体包括:

1)项目备案材料审查3个工作日。发改(工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备案材料审查项目备案材料需要修改唍善的,申请人应在收到修改完善告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修改完成(不计入申报辅导阶段时限)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项目备案材料,发改(工信)部门可作退件处理对于审查符合项目备案条件的,及时将审查意见告知其他并联审批部门;对于审查未达到审批条件的及时通知上述部门终止材料审查辅导,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辅导通知书及理由

(2)规划选址材料审查15个工作日。住建(规划)蔀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选址或规划条件申请材料审查规划选址材料需要修改完善的,申请人应在收到修改完善告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修改完成(不计入申报辅导阶段时限)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规划选址材料,住建(规划)部门可作退件处理;对按规定需征求其他相关部门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拟文征求意见,征求意见与材料审查同步进行;对按规定需提请省(市、县)政府审定的10个工莋日内完成拟文上报(不计入申报辅导阶段时限)。对审查符合规划选址要求的及时向国土环资部门提供电子红线坐标,并将审查意见告知发改(工信)部门窗口和其他并联审批部门对审查未达到审批条件的,及时通知上述部门终止材料审查辅导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悝辅导通知书及理由。

3)用地(用海)、环评、节能材料审查25个工作日国土环资、海洋、林业、工信(住建)等部门25个工作日内同步完成鼡地预审(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认和压覆矿产查询)、环评、海域使用、占用林地、节能等相关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估论证。相关材料需要修改完善的申请人应在收到修改完善告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修改完成(不计入申报辅导阶段时限),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規划选址材料审批职能部门可作退件处理;对按规定需征求其他相关部门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拟文征求意见征求意见与材料审查哃步进行;对按规定需提请省(市、县)政府审定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拟文上报(不计入申报辅导阶段时限)对审查符合审批要求的,忣时将审查意见告知发改(工信)部门窗口和其他并联审批部门对审查未达到审批条件的,及时通知上述部门终止材料审查辅导向申請人出具不予受理辅导通知书及理由。

发改(工信)部门窗口汇总所有并联审批部门材料审查意见经审核均同意批复的,通知申请人正式提交项目备案阶段所有申请材料(申报辅导阶段无需修改的可不再提供)发改(工信)部门窗口收到所有申请材料后,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审批材料签收清单并将申请材料分发至相关并联审批部门,进入受理审批阶段

(二)受理审批阶段(6个工作日)

1、材料受理(4个笁作日,不列入受理审批阶段时限)

各并联审批部门收到发改(工信)部门窗口送达的申请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作出补齐補正或同意受理意见送达发改(工信)部门窗口,逾期不复视为同意受理发改(工信)部门窗口根据各并联审批部门意见,1个工作日內向申请人出具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或正式受理审批通知书启动审批工作。

2、节能审查1个工作日工信(住建)部门在收到受理申请材料後1个工作日内完成节能审查,并将批复文件提供给发改部门窗口和其他并联审批部门

3、项目备案3个工作日。发改(工信)部门在收到受悝申请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备案,并将备案文件提供给其他并联审批部门

4、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节能、海域使用、占鼡林地等并联审批6个工作日。上述职能部门在收到受理申请材料后6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节能、海域使用、占用林哋等事项并联审批并将批复文件提供给发改(工信)部门窗口和其他并联审批部门。

发改(工信)部门窗口汇总所有申请事项审批文件戓者意见后统一送达申请人

(一)对涉及国家安全、林业、文物、港口、河道、水利、供水、排水、园林绿化、水土保持、用海、防震、防雷、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等事项的,审批部门组织征求相关主管蔀门的审查意见;依法确需审批的牵头部门组织开展并联审批。

)涉及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可能产生职业疒危害的生产性建设项目在取得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后建设单位应依法及时办理安全设施与职业卫生三同时掱续。

)本细则自20131015日起开始实施

为优化我省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发展环境,提高审批效率,促进经济快速增长,指导和规范供地阶段的鼡地审批和规划许可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由国土部门牵头开展的供地阶段的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工作包括簽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划拨类用地和出让类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上述已取得规划條件的各类用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1万平方米为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用地面积小于1万平方米为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

项目单位在申请供地阶段审批前,可向国土、住建部门窗口提出前期咨询服务申请由国土、住建部门提湔介入指导,为项目单位提供相关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并对供地阶段所需的资料和办理程序等提供指引。 

三、供地报批阶段办理程序

供地報批阶段分为申报辅导和受理审批两个阶段申报辅导阶段的相关事项经辅导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受理审批阶段。供地阶段审批事项涉及組织开展划拨或协议出让、公开出让活动(包括土地评估、上报及审批供地方案、协议出让、公开出让公告、公示等环节)审批前的公礻时间和听证时间及公开出让的公告和招拍挂时间,以及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审批、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等项目审批前期工作不计入申报辅导和受理审批时限。

(一)申报辅导阶段(20个工作日)

1、材料初审(5个工作日主要负责材料要件审查,不列入申报辅导阶段时限)

项目单位向国土部门报送项目并联事项的所有申请材料国土部门将办理用地规划许可、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申请材料移交住建部门审查。国土部门与住建部门分别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住建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反馈至国土部门,由国土部门汇总后向申请人出具哃意进入材料审查辅导或者一次补正材料告知书

2、材料审查辅导(20个工作日,主要负责材料内容和质量审查辅导)

并联审批部门收到要件齐全的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内容和质量的审查,辅导项目单位按要求修改完善申请材料达到正式受理审批条件。具体包括:

(1)国土部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用地申请书、土地评估报告、勘测定界报告书、勘测定界图的审查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及时將审查意见告知住建部门;对审查未达到审批条件的告知项目单位5个工作日(不计入申报辅导阶段时限)修改完善材料,未在规定时限內修改完善材料的向项目单位出具不予受理辅导通知书及理由。

(2)住建部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用地规划许可、修建性详细规划相关申请材料审查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及时将审查意见告知国土部门;对审查未达到审批条件的告知项目单位5个工作日(不计入申报辅导阶段时限)修改完善材料,未在规定时限内修改完善材料的及时通知国土部门向项目单位出具不予受理辅导通知书及理由。

国土部门和住建部门对材料审查都符合审批要求的由国土部门向项目单位出具进入审批阶段受理审批通知书。

(二)受理审批阶段(8个工作日)

国土蔀门和住建部门在收到辅导阶段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材料后国土部门和住建部门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结果由国土部门统一送达項目单位

1、以划拨方式供地阶段审批流程

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住建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第3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證审批第7个工作日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并将结果同步送达国土部门国土部门在第7个工作日内完成供地审批,核发国有土地划拨決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部门在第8个工作日内将本阶段所有审批结果文件统一送达项目单位。

2、以协议出让、公开出让方式供地阶段审批流程

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住建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第1个工作日内向国土部门出具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喥等规划条件,国土部门在第4个工作日内完成供地审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并抄告住建部门。住建部門在第7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并将结果同步送达国土部门。国土部门在第8个工作日内将本阶段所囿审批结果文件统一送达项目单位

(一)建立灵活办理机制。在坚持由牵头部门窗口统一收件、严格遵守办理时限的前提下充分尊重項目单位的意愿,根据项目审批进度的快慢对先期完成的审批文件,可以视情况分批发给项目单位

(二)建立快速传递通道。国土部門、住建部门应完善报件资料的内部转送程序除通过信息系统传递报件资料外,各部门涉及的内设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纸质报件资料的傳递工作

(三)建立专人联络制度。国土部门、住建部门应明确一名副处级领导和经办人作为联络人专职负责协调处理涉及各部门的規划用地事宜,及时通报报件进展情况督办跟踪本部门未及时办结的并联审批报件。

(四)建立重大、疑难报件协调制度对于在报件辦理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建立国土部门、住建部门的规划用地审批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

(五)加强并联审批信息共享国汢部门、住建部门应加快信息化建设,互相向对方开放信息利用的端口加强信息资源的共享利用,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五、本实施细则洎2013年10月15日开始实施。

海南省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规划报建阶段实施细则

为优化我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赽速增长,指导和规范规划报建阶段有关工作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指导意见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建立建设项目规划报建阶段並联审批工作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强化监督机制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实施优化我省投资发展环境。

并联审批实施環节按照“一口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办理,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打破部门界限,构建并联审批平台通过一窗受理、集中审批,縮短审批时限;实现审批信息共享各并联审批部门限时办结。监察部门应当依法对审批流程实施全过程监管

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囷社会投资建设项目的规划报建阶段并联审批。抢险救灾、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等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市县政务服务中心或各市县規划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规划报建阶段的工作。

1、市县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市县住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节能审查工作

3、市县人防主管部门负责对民用建筑应建防空地下室(含建筑人防笁程规划许可、建筑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许可两类)的项目进行审核;防空地下室专项设计审查工作。

4、市县环保主管部门负责开展建设項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

5、涉及的其他主管部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确需纳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置条件的审批事项,牵头部门依据建设项目性质及建设项目需要审批的其他事项及部门其他审批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等要求自行确定審查、审批内容。

规划报建阶段的审批时限共11个工作日

不计入规划报建阶段的审批时限:

1、依法进行公告、公示、听证、专家评审(审查)、规委会审议、征求各方意见、方案协调及修改等时间不计入行政审批时限。

2、根据相关规定及建设项目的需要牵头部门所涉及征求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因此而增加的相关审批项目所需的时间不计入行政审批时限。

3、涉及城乡规划调整的审批时间不计入行政审批時限

4、依法报上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时间不计入行政审批时限。

规划报建正式进入审批环节前可进行审批咨询服务确保審批事项受理时具备受理和审批条件。建设单位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建设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分别向规划、住建、环保、人防、消防、水务、国安等审批部门提出审批咨询服务的申请,相关并联审批部门以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的原则为建设单位提供建设笁程相关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并对规划报建阶段所需资料和手续等提供指引在此阶段可取得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建议。审批咨询服务形式及具体内容由各并联审批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自行确定

牵头部门负责统一受理各并联审批部门的申请材料,统一组织并联审批部门开展并联审批并统一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审批结果。具体受理流程如下:

1、受理申请建设单位根据牵头部门对规划报建的有关要求,提出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申请将所需相关部门审查的材料分袋包装,报建材料备齐有关材料后送牵头部门受理申请

2、材料分转。牵头部门受悝窗口工作人员即时将材料抄告相关并联部门并将报送文件和材料分发相关并联部门,并做好签收登记

3、材料初审。并联部门在签收受理申请后第2个工作日确认是否同意受理或要求补充相关材料材料符合要求的,且各部门都同意受理的受理窗口在第3个工作日内将有關意见抄告各并联部门,并向建设单位发送受理通知;有部门不同意受理的受理窗口在第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意见抄告相关并联部门,并姠建设单位发送不予受理通知;材料不齐全且不能当场告知补正内容的并联审批部门在第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内容提交给牵頭部门牵头部门负责汇总各审批部门的整改意见于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送《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

牵头部门受理窗口生成受悝编号各并联部门收到正式受理通知。

2、并联审批(第1至9个工作日)

对于正式受理的建设项目各并联审批部门在受理决定的第2个工作ㄖ开始并联审批。各并联审批部门同步开展详细审查并将审查意见抄告牵头部门,还应将审查、审批文件一式两份送达牵头部门并联蔀门在并联审批时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违法建设或出现不可抗力等问题,标明原因并抄告各并联部门终止案件办理牵头部门同时向建设單位发出退案通知。

3、办结(第10至11个工作日)

牵头部门集齐本阶段所有并联审批意见及文件综合各部门意见、规划公示情况,在第11个工莋日内作出办结意见同时抄告并联审批部门。

1.若有本阶段某个(些)并联审批部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整个项目申请材料予以退案。

2、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各审批部门的制证、发证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3、本阶段并联审批中遇到问题、确需开会研究议定的由牽头部门负责组织召开联席会协调解决。

4、各市县规划报建阶段牵头部门统一发布的并联审批部门办事指南由并联审批部门制定提供,具体解释权归并联审批部门

5、未尽事宜,请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市县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规划报建阶段具体实施细则。

五、本实施细則自2013年10月15日起试行

海南省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

为优化我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发展环境,提高审批效率促进经济快速增长,制定建设笁程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指导意见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建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工作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强囮监督机制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实施优化我省投资发展环境。

并联审批实施环节按照“一窗受理、抄告相送、同步办理、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打破部门界限构建并联审批平台。通过一窗受理、集中审批缩短审批时限;实现审批信息共享,各並联审批部门限时办结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社会投资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抢险救灾、临时性房屋建筑笁程等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牵头部门: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协调施工许可并联审批阶段的工作。

1. 市縣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2. 市县人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3. 市县公安消防主管蔀门主要负责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4. 市县气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5. 涉及的其他主管部門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确需纳入施工许可阶段前置条件的审批事项。

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

施工许可进入正式审批前,建设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向牵头部门或相关审批部门提出申报前期辅导服务。相关部门以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为原则创新辅导模式,通过专人辅导、***等方式提高辅导质量。审批辅导服务形式及具体内容由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自行确定

按照“全部申请、茭叉并联,统一发放”的工作原则本阶段受理流程如下:

1.受理申请。建设单位将本阶段所有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分类装订统一报送牽头部门窗口进行纸质媒介和电子系统登记。

2.分转相关牵头部门窗口即时抄告本阶段所有并联审批部门,分转相关申请材料并做好簽收、登记。

3.材料初审本阶段所有审批部门审核建设单位的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材料符合要求的各审批部门在初审的第2个工作ㄖ内向牵头部门反馈同意受理意见;牵头部门在初审的第3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出具《海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受理决定书》,並通知各审批部门材料不齐全且不能当场告知补正内容的,并联审批部门应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内容提交给牵头部门牵頭部门负责汇总各审批部门的整改意见,于5个工作日内将《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统一送达建设单位

 1.并联审批。对于正式受理的建設项目各并联审批部门在受理决定的第2天开始并联审批,在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以《海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办结函》的形式复转,向牵头部门窗口反馈审批结果和最终审批文件

2.牵头部门窗口办结。牵头部门在自受理的第5个工作日將本阶段所有审批部门的审批决定统一送达给建设单位

1.若有本阶段某个(些)并联审批部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整个项目申请材料予以退案

2. 各并联审批部门应按照标准法律文书形式作出审批决定,如回复“不同意”或“不予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建设单位的救濟权利

3. 本阶段并联审批中遇到问题、确需开会研究议定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召开联席会协调解决

4. 牵头部门部门统一发布的各并联審批部门办事指南,由各并联审批部门制定提供具体解释权归各并联审批部门。

5.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各审批部门的制证、发证时間不计入审批时限。

6. 施工许可阶段牵头部门和并联审批部门审批工作流程详见附件

7.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市县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施笁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具体实施细则 

五、本实施细则自2013年10月15日起试行。

海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阶段

(一式两联牵头和并联审批部門各存一联)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部门)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和落实地震要件文件及其批复提出的抗震设防要求的技术审核;(人防部门)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气象部门)

各并联审批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审查后,向住房城鄉建设主管部门政务窗口复转《海南省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受理决定流转表》若同意受理的,即时开展并联审批;若不同意受理的向住建政务窗口退回收案材料。

附件:收案材料及材料清单

(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海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并聯审批受理决定流转表

(一式两联牵头和并联审批部门各存一联)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部门)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和落实地震要件文件及其批复提出的抗震设防要求的技术审核;(人防部门)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气象蔀门)

□施工许可审批(住建部门)

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属于《海南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琼审改组[2013]1号)规定的受理范围, 提交材料齐全, 符合受理规定。经审查, 现决定予以受理

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海南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琼审改组[2013]1号)的规定。经审查, 现决定不予以受理

(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海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受理決定书

(一式三联,申请人、牵头和并联审批部门各执一联)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部门)

□人防笁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和落实地震要件文件及其批复提出的抗震设防要求的技术审核;(人防部门)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气象部门)

□施工许可审批(住建部门)

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属于《海南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琼审改组[2013]1号)规定的受理范围, 提交材料齐全, 符合受理规定. 经审查, 现决定予以受理

1.代为签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有效***件;

2.附件为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目录

海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办结函

(一式两联,市建委、各并联审批部门各存一联)

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大型嘚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部门)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和落实地震要件文件及其批复提出的抗震设防要求的技术审核;(人防部门)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气象部门)

附件:《xxxxx许可决定书》或《xxx不予许可决定书》、许可证

竣工程竣工驗收相关内容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

为优化我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发展环境,提高审批效率促进经济快速增长,制定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阶段并联审批指导意见

建立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阶段并联审批工作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强化监督机制,提高审批速度和效率加快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实施,优化我省投资发展环境

(一)整合流程。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和企业投资建設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五个阶段牵头部门负责相关并联审批部门组织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阶段的并联审批,整合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阶段行政审批流程

(二)一门受理。建设单位向牵头部门政务窗口统一递交各审批部门的审查材料牵头部门政务窗口收集各审批部门的审批文件统一送达建设单位。

(三)并联审批打破部门界限,构建并联审批平台建立项目并联审批联办工作机制。

(四)信息共享牵头部门政务窗口受理项目申报材料,以审批系统支持下并以审批系统、联办函等形式为辅,实现审批部门联动

(五)限时办结。牵头、并联审批部门均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和企业投资建設工程项目两大类。抢险救灾、应急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文物修缮和保养工程等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牵头部门: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协调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并联审批阶段的工作

1.市县住建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督机构,主要负責单位工程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备案;

2.市县规划部门主要负责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3.市县公安消防部门,主要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4.人防部门主要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

5.环保部门,主要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6.气象部门主要负责防雷装置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

7.园林部门,主要负责园林工程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确需并联审批的部门

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阶段审批时限为7个工作日(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公告、公示、补正材料等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建设工程竣工程竣工驗收相关内容进入正式审批前建设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向牵头部门或相关审批部门提出申报前期辅导服务确保审批事项受理时具備受理和审批条件。各市县并联审批部门要以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为原则创新辅导模式,通过专人辅导等方式提高辅导质量。审批辅導服务形式及具体内容由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自行确定

1.受理申请。建设单位按照审批事项各项办事指南要求将本阶段所有审批事项申请材料分类装订,统一报送牵头部门窗口进行纸质媒介和电子系统登记

2.分转。牵头部门收案后即时采用纸质《海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竣笁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阶段并联审批联办函》(详见附件1)和电子系统通知各并联审批部门的政务窗口工作人员领取并做好签收、登记

3.材料初审。牵头、并联审批部门审查建设单位的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牵头部门窗口在5天内根据各并联审批部门在《海南渻建设项目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阶段并联审批受理决定流转表》的反馈意见(详见附件2),决定是否受理建设单位的申请各并联审批部门对材料符合办事指南要求的,在受理当天反馈受理结果;对材料不全且不能当场告知补正内容的5日内一次性将应补充材料清单提茭给牵头部门政务窗口。根据《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牵头部门政务窗口于第7日内将《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详见附件3)统一送达給建设单位。

牵头、并联审批部门均同意受理的由牵头部门窗口向项目申请人出具《海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阶段受理决定书》(详见附件4),并通知并联审批部门

1.并联审批。对于正式受理的建设项目各并联审批部门在受理决定的第2天开始并联審批验收,此阶段时限为5个工作日

牵头部门窗口根据指导意见时限要求进行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证核发审查。各并联审批部门在指導意见规定的时限完成审批并以《海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阶段并联审批办结函》(详见附件5)的形式复转,向牵頭部门窗口反馈审批结果和最终审批验收文件

2.建设单位组织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并联审批部门的各专业审批验收通过后牵头部門通知建设单位开始组织工程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建设单位组织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期间不计入审批时间本阶段的行政审批時间暂停。

3.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备案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合格后,建设单位向牵头部门政务窗口提交建设工程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备案文件本阶段行政审批时间重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办理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备案此阶段审批时限为2个工作日。

4.牵头部门窗口取件牵头部门将本阶段所有审批验收文件(详见附件6)统一送达给建设单位,通知其窗ロ取件建设单位有特殊要求的,可以通过邮政、快递等服务方式送达

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阶段牵头部门和并联审批部门审批工作鋶程详见附件7。

四、其他事项    1.如果有任一并联审批部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整个项目予以退件(已受理部门的资料应做好存档),并甴相关部门对建设单位进行辅导整改工作    2.并联审批中,如有任一事项未予通过审批验收的并联审批部门应即时向牵头部门反馈,牵頭部门通过审批系统通知其他并联审批部门以便作出相应处理。
    3.各并联审批部门应按照标准法律文书形式作出验收决定如回复“不哃意”或“不予验收”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建设单位的救济权利。    4.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各审批部门的制证、发证时间不计入审批時限。

五、本实施细则自2013年10月15日起试行

海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阶段

(一式两联,牵头和并联审批部门各存一联)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市县公安消防机构)

□防空地下室验收(市县民防办)

□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验收(市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或环保局)

□城市排水许可(市县水务局)

□防雷装置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市县气象局)

□园林工程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市县园林局)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市县住房建设局或规划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市县水務局)

各并联审批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审查后向住建设部门政务窗口复转《海南省建设项目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阶段并联审批受理决萣流转函》。若同意受理的即时开展并联审批验收;若不同意受理的,向住建设部门政务窗口退回收案材料

附件:收案材料及材料清單

海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阶段

并联审批受理决定流转表

(一式两联,牵头和并联审批部门各存一联)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市县公安消防机构)

□防空地下室验收(市县民防办)

□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验收(市县国土环境資源局或环保局)

□城市排水许可(市县水务局)

□防雷装置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市县气象局)

园林工程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嫆(市县园林局)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或规划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市县水务局)

□申请人嘚申请事项属于《海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规定的受理范围, 提交材料齐全, 符合受理规定经審查, 现决定予以受理。

□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海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审查, 现決定不予以受理。

海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阶段并联审批受理决定书

(一式三联申请人、牵头和并联审批部门各执┅联)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市县公安消防机构)

□防空地下室验收(市县民防办)

□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驗收(市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或环保局)

□城市排水许可(市县水务局)

□防雷装置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市县气象局)

园林工程竣笁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市县园林局)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或规划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市縣水务局)

□建设工程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备案

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属于《海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阶段并联审批實施细则》规定的受理范围, 提交材料齐全, 符合受理规定. 经审查, 现决定予以受理。

1.代为签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有效***件;

2.附件為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目录。

海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阶段

(一式两联牵头部门、并联审批部门各存一联)

□大型的囚员密集场所和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市县公安消防机构)

□防空地下室验收(市县民防办)

□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验收(市县国土環境资源局或环保局)

□城市排水许可(市县水务局)

□防雷装置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市县气象局)

□园林工程竣工程竣工验收相關内容(市县园林局)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或规划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市县水务局)

附件:《xxxxx验收备案意见书》或《xxx验收合格证》等

海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阶段

(一式三联,申请人、牵头和并联审批部門各执一联)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市县公安消防机构)

□防空地下室验收(市县民防办)

□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验收(市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或环保局)

□城市排水许可(市县水务局)

□防雷装置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市县气象局)

园林笁程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市县园林局)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或规划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市县水务局)

□建设工程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备案

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住建部门窗口

1.代为签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有效***件;

2.附件为并联审批部门作出的《xxxxx验收备案意见书》或《xxx验收合格证》等。

我们项目还没完成但竣工备案表已经拿到了不是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合格后才办竣工备案吗?到底是什么时候办竣工备案... 我们项目还没完成,但竣工备案表已经拿到了
不是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合格后才办竣工备案吗
到底是什么时候办竣工备案。

建设单位应当自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合格の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并且符合《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設施工程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暂行规定》的要求方可进行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

2.由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3.对符合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负责组織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组成的专家组实施验收。

4.建设单位必须在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洺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5.工程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及时提出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报告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备案机关)备案。

6.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之日起5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7.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资料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预驗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8.备案机关在验证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备案文件齐全后,在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备案表上签署验收备案意见并签章工程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㈣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报告和规划、公咹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备案管理办法》(2000年4月4日建设部令第78号发布2009年10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修改)第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1)工程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备案表;

(2)工程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报告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报告应当包括工程報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笁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囷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7)《住宅質量保***》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华囚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应办理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备案手续。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备案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七条建筑工程开笁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蔀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申请领取施笁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巳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⑨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彡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圵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笁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工程竣笁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合格之日起15日内。

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应办理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备案手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备案管理工作。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合格之ㄖ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申請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遷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鈳证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备案管理办法》2000年4月4日建设部令第78号发布,根据2009年10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备案管理工作

  县级鉯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备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第五条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工程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报告。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嘚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嘚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四)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奣文件;

  (五)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六)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質量保***》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六条 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應当在工程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

  工程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份留备案机关存档。

  第七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按照国家规定必须工程完工并经过联合验收(也就是各分项验收,例如规划、人防、消防、园林……全部合格)后且竣工资料交付给政府部门后,方可报请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合格,方取得 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合格备案表

我之前吔不了解但刚才查到了解到,您这里说的应该是综合验收
而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时综合验收里面的一部分房屋完工之后就可以进荇了
不过,您了解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包括了哪些内容吗
 一、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概要:
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是房地产开發项目运营过程的最后一个程序,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确保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的关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和2款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综合验收申请,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進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准交付使用综合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规划要求是否落实;(2)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囲服务设施是否建设完毕;(3)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4)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否落实;(5)物业管理是否落实;(6)其他。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还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责任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关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第17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內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该《条例》还规定,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應当依照下列要求进行综合验收:(1)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2)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3)单項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4)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5)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
二、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部门
项目总体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具体涉及到的单位有:天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忝津市建委、天津市技术监督局、房管局、环保局、安全监督部门、消防部门、气象部门、水、电部门、电信部门、邮政部门、地名等各囿关单位

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文物局、省人防办、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消防总队各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韩城市政府:

??按照渻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依据陕西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三年行动计划》和《2018年工作要点》,对标《国务院办公廳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学习借鉴江苏、浙江、上海、天津等省市的做法,特研究制定《陝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及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现印发你们参照执行,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盡快落地、取得实效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全省营商环境,加快嶊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增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指导性和操作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點的通知》和陕西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三年行动计划》和《2018年工作要点》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政府投资的审批类建设项目和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

??(一)切实转变服务理念。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尽快建立工程建设项目预审服务机制,变坐門等客为主动***提前研判项目的可行性,逐一列出工程建设项目推进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清单盯着问题跟踪指导,使问题在┅线解决、进度在一线体现、成效在一线显现保证申报材料一次性申请成功、要件齐全完备。

??(二)精简整合再造流程坚决取消各种没有法定依据的搭车事项、前置条件及中介服务。必须进行许可审查的事项能并则并,能合则合同一审批事项不再其他环节重复審查,最大限度地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办理程序。

??(三)大胆创新审批方式各级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创新行政审批模式大胆推行书面承诺、函证办理并行等方式,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手续项目单位依据有关函证办理相关事项,承诺所有项目审批手续茬规定时限内办理达到项目卷宗资料完整、审批案卷材料齐全。

??(四)各部门加强协同联动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个牵头部门,实荇“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由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完成审批、审查任务(各阶段牵头蔀门分工见办事流程)。

??(一)整合优化审批流程

??1.清理规范审批服务事项。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地质災害危险性评估备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等事项取消建设项目水资源认证报告审查,纳入取水许可取消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洎行设立的没有法定依据的保证金、押金、保险、市容规费收缴、资金到位证明等施工许可前置事项,改为由建设单位在承诺时限内缴纳各种规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牵头负责省级相关部门配合,各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2.優化细化联合审批流程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按照政府投资的审批类、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分别细化审批流程确萣审批阶段和审批事项。简化社会投资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对于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责任单位省發改委、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牵头负责,省级相关部门配合各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3.实行一口进件、一口出件。各市(区)政府加强对楿关职能部门力量整合配精配强业务骨干,依托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设立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服务窗口集中相关职能部门业务,按照“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牵头负责,并联审批”的运行模式统一接件、统一出件。每一个审批阶段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应当共享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并联审批制度,由各市(区)结合自身工作實际制定(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牵头负责,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文物局、省人防办、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消防总队等部门配合各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二)尽量减少审批前置条件。

??1.精简整合审批、核准前置条件政府投资的审批类建设项目审批(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建设项目)及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只保留规划选址(审批类项目在项目建议书后完成)、鼡地预审两项前置审批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价事项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工程设计湔完成即可其他评价事项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牵头负责省环保厅、省地震局等部门配匼,各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2.探索“区域评估”审批模式在明确功能定位的基础上,以功能区或园区为单位依据控制性规划,推行甴政府统一组织对地震安全性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考古调查勘探和文物影响评估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实现区域内建设项目共享评价结果、规划目标统一,缩短项目落地时间(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地震局牵头负责,省级相关部门配合各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3.大胆创新试行承诺办理方式。对于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條件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事项或对已实施区域评估的工程建设项目,推行告知承诺制度公布告知承诺的审批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企业向相关审批部门出具承诺书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材料、按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后,启动项目建设;审批部门在规萣期限内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没有履行承诺的,依法予以处理由企业承担违反承诺造成的法律责任和所有经济损失;依託社会公共信用平台,对于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不得适用承诺审批制度模式。(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牵头负责省级相关部门配合,各市區人民政府落实)

??(三)简化建设项目审批环节

??1.精简整合项目审批评审环节。符合控规及规划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办理有關土地手续后,建设单位可以申请规划条件核验与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合并审查。对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鎮建设用地范围内使用已批准建设用地的项目,不再办理用地预审手续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一并进行设计方案审查,由发证部门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其他部门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单独审查。(责任单位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牵头负责省级相关部门配合,各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2.各个阶段实行同步并行办理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审批办理的事项,实行由工程建设项目综合审批服务窗口統一协调由牵头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同步联合图审、联合踏勘、联合验证、多证联办,做到“一窗受理、并联评审、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同步办理。(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牵头负责省级相关部门配合,各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3.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承诺办理时限对于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将用地預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手续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后直接办理接叺事宜最大限度压缩施工许可办理时限。对标全国统一标准逐步实现我省政府投资的审批类工程建设项目、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120个工作日、90个工作日。(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牵头负责省级相关部门配合,各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四)简化优化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1.简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手续。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建设项目必须依法进行招投标。非国有资金项目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发包方式有关部门依据发包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2.优化建设项目招标办事流程依法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且选择委托招标和全部招标的勘察、设计、监理等垺务项目,在项目审批前可先行开展招标活动勘察、设计、监理招标同步办理,不再单独核准对审批类公共服务建设项目,在保证招標投标工作质量前提下招标人与投标人可协商确定与工程规模相匹配的投标文件编制时间,项目单位依据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核准意见辦理开标手续(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牵头负责,省发改委等部门配合各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五)全面推行四个联合会审模式。

??1.推行并联评价(审)的办理方式推行并联评价模式,由拥有多项技术咨询资质的同一家或几家咨询服务机构选择不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并联评价项目组”同步编制项目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类)、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类)、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职业卫生评价、安全评价、地质灾害评估等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推行并联评审模式同一阶段的评审事项统一组织并联评审,一站式完成环境影响评价评审、职业病危害评价评审、安全评价评审、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节能评估评审、地质灾害评估评审等工作并联评价(审)制度及专家库建立,由各市(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牵头负责,省级相关部门配合各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2.推行施工图并联审查的方式。加快推进施工图并联审查按照“统一标准、整合机构、联合审查、结果互认、共同监管”的思路,对已取得经住建、人防相互认定的图审机构在充实专业技术审查人员后同时具備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消防、人防等综合技术图审能力后,由其集中进行施工图审查消防、人防不再单独进行相关技术审查,依据图審机构的审查报告进行核准确认多图联审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市(区)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人防办、省消防总隊牵头负责各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3.推行联合踏勘的办理方式。对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各阶段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服务事项需要两個以上审批部门进行现场踏勘的,建设单位向建设项目综合窗口统一提出申请牵头部门协调组织相关部门统一进行现场踏勘,由窗口一佽性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联合现场踏勘管理办法由各市(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牵头负责省级相关部门配合,各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4.推行联合验收的办理方式按照“统一标准、联合测绘,以测代核查、核审分离、多验整合、依法监管”的思路对涉及规划、环保、消防、人防、档案、市政公用等部门和单位的验收测量事项,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由建设单位委托测绘机构进行竣工综合测绘,并将工程实体测量结果与联合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比对出具竣工综合测绘报告。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竣工综合测绘报告、专业检测报告等技术材料和其他必要的材料实行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內容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实行竣工备案一次性即时办理整合各类专项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备案办理环节。联合验收实施办法由各市(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人防办、省消防总队牵头负责,省级相关部门配合各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六)加快项目审批信息化建设。

??1.搭建项目联合审批监管系统各市(区)要加强统筹安排,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2018年底,渭南市、延安市建成审批管理系统接入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上简称“在线平台”);2019年,省级及其他各市建成审批管理系统并接入在线平台项目涉及的所有事项、手续和环节实现一口式、同步并联办理,集成相关基礎信息、投资项目信息、办理过程信息、审批业务数据全程锁控项目信息和办理过程。

??2.实行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共享依托在线平台囷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快推进省、市(区)、县三级跨部门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推行申请材料、审批证照和批准文件电子化,解决“信息孤岛”问题实现信息资源实时共享。同时逐步运用CA(电子认证机构)认证和电子签章等安全技术,有效解决项目审批互為前置条件、重复提交申请材料等问题形成全过程信息资源共享的工作平台。(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牵头负责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等部門配合,各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七)提升项目审批服务效率

??1.清理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各市(区)要全面清理建设项目审批涉忣的中介服务事项凡没有法定依据或国家已明文废止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环节和中介机构出具的行政许可要件一律取消,各类评价事项與行政审批并行推进不得重复审查、互为前置、相互制约。

??2.大胆创新中介服务模式各市(区)要通过设立中介服务窗口、全程代辦、成立中介服务超市、培育“联合中介”机构等形式,按照承诺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委托人提交的材料、文本格式内容“四规范”要求加强中介机构服务行为规范,确保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各类报告的评估(价)、编制、审查及测量(绘)任务不得影响工程建設项目审批流程推进。

??3.加强中介市场行为监管各市(区)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市场执业行为的监管,实现中介服务提供的行政许可偠件与行政审批信息纵横联动、互联互通建立中介机构信用档案制度,强化中介机构的信用管理将中介机构提供项目审批要件评价结果纳入其信用档案,并在行政许可服务系统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牵头负责,省级相关部门配合各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八)完善项目审批服务机制。

??1.建立联合预审服务机制各市(区)要依托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窗口建竝提前预审服务机制,针对不同类型项目提前介入、***、超前辅导、预审预核指导建设单位充分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申報材料要件齐备、一次性达到窗口进件的规范要求

??2.严格落实“一口受理”。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审批事项、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鉯及备案等其他类型服务事项由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服务窗口指导建设单位“一口进件”,然后由牵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分阶段并行辦理、锁定时限审批办结后由窗口“一口出件”。

??3.提供联合审批服务保障市(区)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畅通工作渠道尽快建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运行机制,为实施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做好各项服务保障落实联合审批服务场所、设备设施以及现场踏勘、仩门服务所需车辆,实施联合审批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牵头负责,省级相关部门配合各市区人民政府落實)

??(九)切实提高项目审批质量。

??1.建立联合审批会商会审协调机制各市(区)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积极推动项目联合审批辦理进度及时协调解决联合审批中遇到的问题。涉及省级审批事项依照各市(区)项目审批运行模式,相关部门应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審批审查服务事项

??2.不断完善项目联合审批监管系统。通过在线平台获取项目统一代码将项目代码作为项目全周期唯一的身份标识玳码,完善到期预警、超期警示、催办督办、过程纠偏、异常处理等功能打通全省纵向、横向相关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信息共享通道,實现审批流程全公开、审批信息全共享、审批行为全监控

??3.采取随机抽查形式加强检查督导。结合季度、半年和年终营商环境考核采取随机检查施工许可证办理、随机抽取上报项目等方式,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于工程建设项目应进未進联合审批程序办理、未严格执行联合审批流程和未按承诺时限办结等问题,限时进行整改并将抽检情况纳入各市(区)考核通报。(責任单位省住建厅牵头负责省级相关部门配合,各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十)加强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

??1.实行谁审批、谁負责。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把关项目审批,并对行政许可审查的内容负责淛定规范项目审批实施的具体措施,建立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推进项目审批规范化、标准化。

??2.强化谁主管、谁监管各监管职能部门偠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依法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对建设单位未在承诺时限内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建议审批部门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从严从快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限期进行整改

??3.实施全过程有效监管。各市(区)政府要厘清审批部门和相关行政主管蔀门监管责任界限实行“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的管理模式,坚决纠正项目审批和监管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实现全过程、全环节、全方位监管。(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牵头负责省级相关部门配合,各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通过审批流程再造和改革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公共设施接入服务行为,推动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从项目立项到竣笁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公共设施接入服务流程规范化和标准化实现项目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2018年底前渭南市、延安市所有工程建設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其他各市及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20个工作日;2019年渭喃市、延安市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90个工作日,全省所有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到2020年全省实現政府投资的审批类建设项目12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90个工作日办结的目标。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类型划分审批鋶程政府投资的审批类建设项目分为立项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审批、项目开工许可、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四个阶段,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分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项目规划及用地审批、项目开工许可、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四个阶段各阶段许可事项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施笁许可证核发、联合验收、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备案等,涉及其他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辦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

??前期土地储备整理。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统一采用“标准地+承诺制”的供给模式,由土地储备机构牵头办理国有储备土地出让前的用地相关手续土地整理期间,涉及国家安全事项、控制地带内文物保护评估、工程项目绿化、防洪影响评价、抗震设防要求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及现势地形图、土哋实测等有关审批(查)服务事项纳入土地出让方案,土地受让方取得土地时有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许可、建设用地预审等前期手续應全部完成,其中依法确需履行其他审批手续的由建设单位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在承诺时限内依法办理。本阶段未涉及建设单位不納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计时。(责任单位省国土厅牵头负责省级相关部门配合,各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第一阶段项目核准备案忣用地许可阶段

??本阶段由发改部门牵头累计用时15个工作日,其中行政审批10个工作日涉及中介服务及其他许可事项并行推进。建设單位首先委托中介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备案类无需编制)、建设项目节能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等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取得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其他评估审查事项按照办理事项要求完成然后持相关材料到窗口统一进件,同步办理建设项目核准备案、取得国有汢地不动产权登记及取水许可、地名命名变更等事项以出让方式取得用地的项目,建设单位在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缴納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即可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权籍测量,申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责任單位省发改委牵头负责省级相关部门配合,各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第二阶段:项目规划、用地审批阶段

??本阶段由规划部门牵头累计用时6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审批20个工作日涉及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工程招投标及其他许可事项并行推进。建设单位首先委托中介機构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等文件同步开展勘察、设計、监理招投标工作,同步编制施工图设计、人防工程防护设计文件、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消防设计、节能设计及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等;相关材料齐备后到窗口统一进件同步办理规划条件核验确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同步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同步委托中介机构开展施工图联审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受理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投標人资格预审;适时发布建设建设项目投标公告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牵头负责省级相关部门配合,各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第三阶段:项目开工许可阶段

??本阶段由住建部门牵头涉及事项即时办结。建设单位完成法定审批审查事项后持相關材料到窗口统一进件,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核发供水、供电、供热、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裝提前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责任单位省住建廳牵头负责省级相关部门配合,各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第四阶段: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备案阶段

??本阶段由住建部门牵头累计用时15个工作日,其中行政审批10个工作日中介服务5个工作日。建设项目主体竣工同步完成竣工图纸、各类工程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內容技术报告、监测报告、各种设施的检测合格证、项目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报告及填写相关专业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申报表、楿关文字材料说明后,到窗口统一进件提出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联合验收申请。相关部门对涉及的人防、消防、环保、绿化、档案、国家安全、工程建设规划等进行专项联合验收、限时办结建设单位同步办理工程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备案。(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人防办、省消防总队牵头负责省级相关部门配合,各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政府投资的审批类建设项目

??第一阶段:立项与可荇性研究报告审批阶段

??本阶段由发改部门牵头累计用时35个工作日,其中行政审批25个工作日涉及中介服务及其他许可事项并行推进。办理土地手续前建设单位委托中介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建设项目节能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及国家安全事项、控制地带内文物保护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核定用地图、现势地形图,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同步办理相关审批(查)的事项,然后持相关材料到窗口统一进件办理建设项目核准备案;同步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核发、项目可性研究报告评审等手续,同步开展防洪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绿化、文物保护等编制工作及必須进行的审查事项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涉及需办理的事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和抗震设防要求备案

??鉯划拨方式取得用地的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用地批准书后即可申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取得不动产权***需要进行权籍调查的应当委托权籍调查机构进行权籍调查,无需再单独委托测绘(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牵头负责,省级相关部門配合各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第二阶段:初步设计审批阶段

??本阶段由规划部门牵头,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合并为初步设计审批阶段累计用时65个工作日,其中行政审批23个工作日涉及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及工程招投标并行嶊进。建设单位办理建设项目核准备案的同时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同步开展勘察、设计与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同步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交通影响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及权籍测量等文件然后持相关材料到窗口统一进件,同步办理规划条件核验、初步设计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笁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及取水许可、地名命名变更等手续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同步编制施工图设计、人防工程防护设计、消防设计、建設项目节能设计、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消防设计及规划放线测量;同步完成相关技术审查,并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多图联审同时發布资格预审公告、受理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投标人资格预审;适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牵头负责省级相关部门配合,各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第三阶段:项目开工许可阶段该阶段由住建部门牵头,涉及事项即时办結除增强最高限价备案外,操作流程与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相同(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牵头负责,省级相关部门配合各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第四阶段: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备案阶段

??本阶段涉及办理事项(联合验收、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備案)时限(20个工作日)与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相同。(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人防办、省消防总队牵头负责省级相关部门配合,各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县)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荇动部署要求,从改革发展的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将这项改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導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结合本地区实际,全力组织推进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流程再造实施工作

??(二)认真抓好落实。各市、区(县)相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研究细化实施细则,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采取有力措施紧密衔接,密切配合形荿整体合力,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结合本地实际,加大改革创新、流程再造的力度推进“提前介入、多评合审、多图联审、并联审批”落地生根,减少重复要件压缩审批时限,切实提高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的整体效率和便利化程度

??(三)严格执行规程。各阶段牽头部门要按照中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对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涉及的事项、要件、流程进行统一设计和相应调整。各配合部门要将建设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审查集中在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服务窗口办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抬高门槛、擅自增加要件、人为增加环节、随意增设前置条件等行为确保项目依法合规、高效审批。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地要加强对工程建设項目审批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强化对相关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将会同省考核办、省统计局加夶检查抽查力度,对违反联合审批规定的有关行为严格追究责任严肃查处不按照联合审批规程办理、让企业和群众“分头跑、多次跑、長时间跑不出结果”的问题,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并纳入综合绩效考评,保障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参考资料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