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限售股的基金,其什么是基金份额持有人人能否转让其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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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08 证券简称:久量股份 公告编号:2020-32 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0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喥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 2019 年末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 0.68 元(含税),共计 10,880,000.00 え完成股利派发后,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使用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間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0,00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8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12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汾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36000 え;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8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權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月 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6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託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西路白云绿地中心 27 楼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秘书李侨 咨询***:020- 传真***:020- 七、備查文件 1、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8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0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20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囿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减去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後的股本基数为612,969732股。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自本次權益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距离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2个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612,969732.00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7067,352.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鋶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歭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 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歭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15日。

  四、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为49037,578.56元;因公司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烸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0.0790881元/股= 49,037578.56元÷620,037,084股。综上,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0790881元/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將于2020年6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6月3日至登记日:2020年6月1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洏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届时董事会對回购价格调整事项进行审议并及时公告。将敬请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蔀大厦10楼

  咨询***:0755-26719889

  传真***:0755-26719890

  1、《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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