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流程审判信息公开网贵州桐梓县2019年最新计划2019黔0322民初6002号?查看上告我的材料

原告:段明其男,1964年10月1日生漢族,贵州省桐梓县2019年最新计划县人住桐梓县2019年最新计划县。 原告:住所地:桐梓县2019年最新计划县燎原镇蟠龙大道龙城国际******号门面。 法定代表人:成顺利执行董事。 被告:成顺利男,1991年8月18日生汉族,贵州省桐梓县2019年最新计划县人住桐梓县2019年最新计划县。 被告:馮旭男,1990年5月1日生汉族,重庆市人现住贵州省桐梓县2019年最新计划县。
本院在审理原告段明其与被告、成顺利、冯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段明其于2019年8月8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段明其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处分自身的诉讼权利应予准许。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許原告段明其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段明其负担

法官助理万余 书记员刘书剑

这是标题为《杨某某与付某某民間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的裁判文书由桐梓县2019年最新计划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17日做出裁判,编号(2017)黔0322民初378号数据来源是官方嘚中国裁判文书网。

  •  标题 : 杨某某与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  案件名称: 杨某某与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 诉訟记录段原文: 原告杨某某与被告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2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經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原告:杨某某,女1975年11月18日出生,贵州省桐梓县2019年最新计划县人住桐梓县2019年最新计划县。

被告:付某某男,1979年1月14日出生贵州省桐梓县2019年最新计划县人,住桐梓县2019年最新计划县

原告杨某某与被告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20ㄖ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弟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原告杨某某负担

  • 审理法院: 桐梓县2019年最新计划县人民法院
  • 当事人: 杨某某,付某某,杨某某,付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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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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