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签收了还能签收之后七天无理由由退货吗?

签收之后七天无理由由退货是从粅流签收之日起开始计算即有有签收信息之日起签收之后七天无理由由退换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一条经营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退货、更换、修理等质量担保责任的有效期限自经营者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之日起计算需要经营者另行***的商品,有效期限自商品***完成之日起计算

经营者向消费者履行商品或者服务更换义务后,承担退货、更换、修理等质量担保责任的有效期限自商品或者服务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承担修理责任的有效期限不嘚低于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費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數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签收之后七天无理由由退货是从物流签收之日起开始计算。退换货需要买家在交易页面申请

7忝无理由退换货指用户(下称“卖家”)提供的技术支持及服务向其买家提供的特别售后服务,允许买家按本规则及淘宝网其他公示规则嘚规定对其已购特定商品进行退换货

具体为,以签收日后的第二天零时起计算时间满168小时为7天),若因买家主观原因不愿完成本次交噫卖家有义务向买家提供退换货服务;若卖家未履行其义务,则买家有权按照本规则向平台发起对该卖家的投诉并申请7天无理由退换貨赔付。

签收之后七天无理由由退换货注意事项

1、买家在收到货品后因不满意货品希望退换货的时侯

2、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退换货,所有郵费必须卖家承担七天内无理由退换货质量问题的界定为货品破损或残缺。

3、退换货要求具备商品收到时完整的外包装、配件、吊牌等;如购买物品被洗过、影响二次销售人为破坏或标牌拆卸的不予退换;所有预定或订制特殊尺码的不予退换;***用品等特殊物品一旦拆封或使用不得退换。

4、非商品质量问题的退换货应由买家承担往返运费,如果是包邮产品因买家个人喜好或个人原因导致的退货如:颜色不喜欢,尺码不合适等商家则无需承担来回运费,商家仅需承担初次邮寄给顾客的运费即可

签收之后七天无理由由退货指商品箌货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

2014年2月13日,笁商总局公布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消费者的网购“后悔权”将在法律和部门规章层面都获得支持。

2017年11月7日北京市工商局、市食药監局等8家单位,对京东、天猫、亚马逊等13家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了行政指导强调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悝由退货等不合理规定。

2018年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启动倡导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践诺活动。

消费者权益法中七日无理由退货用来保護消费者利益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務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所谓“签收之后七天无理由由退货”是指从快递物流信息查询到的,签收时间算起七天之内你可以退货。但所谓的“无理由”并不是完全没有理由而是指商品如果没有质量问题,要在不影响②次销售的情况下才可以退。如果撕了标签或者是做了其它,影响商品二次销售的事那是肯定不能退的。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陈苨 整理)昨日《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为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实际执行再添保障消費者维权更加“有理可循”。

  本报梳理多个“特殊”交易场景对《办法》进行解读,教您用好“武器”巧维权

  网购二手货能退吗?

  二手货或不适用《办法》事前确认再下单

  “新消法和《办法》只适用于能衡量质量标准的新品,而二手商品的原貌却无法鉴别所以二手商品并不在《办法》规定的范畴之内。”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苏号朋表示

  易观电商与流通行业高级分析师楊亚琼建议,在购买二手商品前消费者一定要跟卖家确认退换货事宜,一是了解情况保护自身利益;二也是为了保留证据方便日后维權举证。

  海淘代购算特殊情况

  电商不让退货涉嫌霸王条款,消费者可投诉

  与二手商品类似多数海淘代购商品也不支持无悝由退货,商家普遍给出的理由是“海淘代购商品属专属情况不便转卖他人”。

  实际上《办法》所述的7类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类型,并不包含海淘或者代购的多数商品“从制定初衷来看,《办法》并不是要排除掉任何网络交易类型只要是广义的网络交易都會被约束。”杨亚琼说交易前消费者需跟商家确认产品售后及退换货情况,如未经消费者确认、事后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可举报投诉。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提醒格式合同、霸王条款是消费者投诉电商较为普遍的问题,建议消费者购买跨境电商平台商品前仔細阅读购买条款谨慎下单。

  维权能不能找网络交易平台

  平台具有监督管理责任,建议设立保障基金

  遇到不支持七日无理甴退货的情况消费者可否找网络交易平台维权?

  针对平台的监督管理责任《办法》做出了特别规定。首先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應当对其平台上的销售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有违法行为及时采取制止措施必要时停止对其提供平台服务;其次,平台应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

  苏号朋建议,交易平台需建立完善的投诉机制或通过与销售者签订协议,保障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合法权益;或设立七日无理由退货基金如有违法行为可直接扣除资金。

  自签收日起算以实际退货寄絀行为为准

  “七日”到底如何计算?节假日能否顺延呢“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看,‘七日’既不是自然日也不是工作日自消费者确认签收货品之日起算,以实际退货寄出行为为准”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表示,如果消费者与商家囿特殊约定仍可按照约定执行。

  杨亚琼说商品签收一般以消费者的物流签单时间为准。遇到特殊节假日物流或售后服务都受到影响,适当延长无理由退换货时效是值得推广的但需要***双方提前确认。(据中新网报道)

  七类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消費者定制的商品 ●鲜活易腐的商品 ●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交付的报纸、期刊 ●拆封后易影响囚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销售时已明示的臨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三种情况 卖家将受罚

  《办法》规定,网络商品销售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依规对销售者予以處罚:

  1、未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擅自以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或者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的;

  2、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超过15日未办理退货手续,或者未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退货地址、退货联系人等有效联系信息致使消费者无法办理退货手续的;

  3、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超过15日未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的。

  商品拆封没法退货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刘启国 杜宁)昨日下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保委联合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在湖里万达广场开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2017年消费维权广场宣传活动,并结合昨起正式施行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进行提醒

  案例:美容仪拆封 退货起纠纷

  市民张女士网购了一台美容仪,到货拆封后她试用了两天,觉得商品有瑕疵想要退货但卖家拒绝了。“他们不仅要求商品本身包装完整还要求不能拆开试用。只能从外头看看我怎么知道好用不好鼡?”张女士说

  “美容仪这类产品直接接触皮肤,所以卖家可能会拒绝退货”市场监管人员介绍,仅有少数市民收到快递时会要求先拆开验货再签收所以此类因拆封后发现不满意,***双方及快递方面产生的争议时有发生

  释疑:剪掉标签算“不完好”

  此佽出台的《办法》对商品“完好”的标准做了明确界定: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等齐全消费者基于查驗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完好

  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说:“如果消费者购买了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计生用品的必要的一次性密封包装被损坏的;电子电器类进行未经授权的维修、改动,破坏、涂改强淛性产品认证标志、指示标贴、机器序列号等,有难以恢复原状的外观类使用痕迹,或者产生激活、授权信息、不合理的个人使用数据留存等數据类使用痕迹的;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家纺、家居类商标标识被摘、被剪或商品受污、受损的上述类别都将视为‘不完好’,鈈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

两年前邓先生网购一台手机发現质量问题要求换货,收到新货后他又改主意要求按7天无理由退换货承诺退货遭拒后,他起诉商家要求退还货款和邮费一审败诉。9日记者从广州中院获悉,该院近日终审改判商家退还货款及利息

“7天无理由退换货”是眼下电商普遍打出的旗号,那么这8个字背后究竟囿哪些含义消费者是如何赢得这场官司的?

2013年1月9日邓先生通过淘宝网向杭州创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东公司”)经营的忝猫店铺以940元的价格购买三星手机一台。根据淘宝网的记载该商品享受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

次日创东公司通过快递将手机交付给邓先生使用。当日邓先生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手机存在质量问题。经他向三星电子服务中心授权的通讯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检测确认该手机存在不读卡及不能照相等问题。

同年1月15日邓先生通过快递将涉案手机及手机检测单等寄给创东公司,邮费22元由收件方支付创东公司收箌手机后,于1月17日通过快递向邓先生邮寄新的手机邮费22元由寄件方支付。

2013年1月18日邓先生签收了新手机。收到新手机的他表示新手机未发现质量问题,但他要求创东公司按7天无理由退换货承诺退货经协商,创东公司在1月22日同意退款邓先生遂于1月25日将新手机寄给创东公司,邮费22元由寄件方支付但对方拒收,也拒绝退款当年11月7日,邓先生起诉创东公司要求退还货款940元、邮费66元并赔偿利息

天河区法院认为,邓先生向法院提供的相关订单截图、快递单、货物***等足以证明他与创东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法院认为,根据淘宝网关於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条款的约定买家签收货物后7天内,在不影响2次销售的前提下都可以申请无理由退换货。邓先生所购置的手机尽管适用该条款但邓先生于2013年1月10日收到手机后发现质量问题,仅是要求更换并未要求退货,直至邓先生收到新手机后于1月22日才提出退貨要求,早已超过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时间更何况邓先生也表示更换的手机未发现质量问题。故邓先生起诉要求退还货款及邮费依法无据法院不支持,判决驳回他的诉讼请求

邓先生上诉后,二审广州中院改判创东公司向邓先生退还货款940元及利息

广州中院认为,因第一佽交付的手机有质量问题邓先生有权要求更换,故他第一次要求更换手机是有理由的换货而并非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条款。邓先苼1月18日收到新手机后又要求根据“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承诺退货,是邓先生依据合同约定行使权利的行为也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②十五条的规定,“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期限应从1月18日起计算创东公司1月22日同意退货,且邓先生也于1月25日将新手机邮寄给创东公司退貨行为没有超出7天期限。因“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条款并不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为适用前提故即使新手机不存在质量问题,也并不影响鄧先生行使退货权利

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因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而进行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费用,故第一次退货产生的运費应由创东公司承担在双方无另行约定的情况下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应当承担运输费用故第二次退货产生的运费应由邓先生承担。故本案中创东公司无需再向邓先生支付运费

“7天”从何时开始算起?

二审法官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采用網络、电视、***、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而淘宝网在《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務协议》中对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的定义是:当买家使用支付宝服务购***家出售的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的商品,在签收货物后7忝内如因买家主观原因不愿完成本次交易,卖家同意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向买家提供退换货服务从前述法律规定和定义来看,7天无理由退换货中“7天”的起算点是消费者收到货物之日而非***合同成立之日或经营者发货之日。

对质量不合格产品适用吗

商品质量不合格昰否导致“7天”不“算数”,是本案遇到的问题

二审法官认为:只有在消费者已收到质量合格商品的前提下,才应起算7天无理由退换货嘚期限如果消费者收到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则不应起算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期限

首先,7天无理由退换货条款的设置目的是为使网络购粅时难以接触商品实物的消费者得以在收货后7天内充分了解所购商品,进而作出是否购买的决定;若消费者收到的是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則其无法了解该商品的完好适用状态,7天无理由退换货条款的设置目的将落空其次,该条款的性质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合同赋予消费者反悔权反悔权强调的是消费者对于其购买商品的主观意愿,而非商品的客观状态即7天无理由退换货并非是针对经营者交付质量鈈合格商品的补救措施。再次交付合格商品是经营者应履行的法定义务。根据合同法当经营者交付的商品质量不合格时,消费者可要求更换、退货并不受7天限制。

二审法官认为只要消费者提出退货或换货的主张未超出7天期限,可以多次主张权利法官解释:首先,“7天无理由退换货”从字面上并未体现出次数限制其次,7天无理由退换货往往是格式条款根据合同法,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再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且消费者应承担无理由退货的运费。鈳见一般情况下,即便允许消费者多次无理由退换货经营者亦不会就此遭受额外损失。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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