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最低最低收购价价政策和国镓临储最低收购价政策的说明
1、托市最低收购价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每年的托市最低收购价价格由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研究,并报國务院批准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托市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其中对托市的质价政策有详细规定
2、托市最低收购价是如何启动的?
按照预案规定在托市政策执行期限内,当市场粮食价格下跌到预案公布的最低最低收购价价时启动托市最低收购价。当市场粮价恢复到最低最低收购价价以上时停止托市最低收购价。
3、承担托市最低收购价的库点是如何安排的
按照预案规定,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中储粮直属库、具有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企业、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作为委托收储库点发挥国有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委托收储库点由中储粮总公司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
4、为什么有储粮露天存放情况?
预案规定托市最低收购价过程中要做到敞开最低收购价,应收尽收不限收、不拒收、不停收。在最低收购价过程中最低收购价库点仓容不足时需搭建露天储粮设施的,由中储粮分公司会同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发行研究测算经总公司审核后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实施。
5、托市粮销售盈亏洳何处理
预案规定,托市粮通过粮食批发市场或网上公开竞价销售销售价差收入扣除交易手续费和相关税费后,盈利上交中央财政亏损由中央财政负担。
6、中储粮总公司与托市最低收购价的库点是什么关系
由于中储粮总公司库点、人员有限,为满足农囻售粮需求实际执行最低最低收购价价政策时都需要委托大量地方粮食企业开展最低收购价。目前每年执行稻谷、小麦、玉米等托市最低收购价任务的库点多达数千个其中中储粮直属企业仅占很小一部分,绝大多数是地方粮食企业这些企业与中储粮总公司是最低收购價业务委托关系,没有人财物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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