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7进入公司到2019用人单位不给签合同没有给我签合同,现在公司调岗降工资我改怎么做,

  • 不需要签个合同变更手续附在匼同后面

  • 有调岗的手续他签字认可就可以了,作为合同变更的补充

  • 把协商内容做两份劳动合同变更通知书,做为劳动合同附件用人单位不给签合同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合同肯定不用重新签订只需甲乙双方签订一份调岗协议即可。

  • 岗位调动单不需要重签合同。

  • 没有岗位变动的单据吗

  • 做一下合同变更,然后双方各执一份就行

  • 签个调岗协议就行工资、合同期什么都不改变

    @大泼猴:这个可不一定,一般來说调岗必然牵扯到调薪,合同期可以不变

    @kkdx12:楼主不说不调薪水么不调的话就一个协议就行

2016年4月到单位实习说的半年买保險,结果拖到2017年初才签劳动合同也是2017年年初才给买五险,现以柜组效益不好单位领导要求调岗,同意调岗就不裁员不愿意调岗就裁員,属于违反劳动法吗结果拖到2017年初才签劳动合同,同意调岗就不裁员不愿意调岗就裁员,属于违反劳动法吗

西藏-山南 民事法 劳动法 112 浏览

  •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不给签合同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不给签合同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给签合同只有在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时才可以裁员《劳动合同法》除延续《勞动法》以上规定外,补充增加了三种单位可以裁员的情形:  1.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2.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为了与《企业破产法》的規定衔接,《劳动合同法》修正了《劳动法》中“用人单位不给签合同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可以裁员”的规定而规定单位在“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时可以裁员。

  • 用人单位不给签合同与劳动者因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不给签合同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或岗位,双方为此发生争议的应由用人单位不给签合同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的合理性。 由此看来实踐中法院并未完全否定用人单位不给签合同的调岗权,但用人单位不给签合同应当证明其调岗的合理性若用人单位不给签合同滥用调岗權(如将办公室员工调整到保洁、安保等岗位),则同样会被认定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工作内容的條款工作内容是指用人单位不给签合同安排劳动者从事什么工作,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确定的应当履行的劳动义务的主要内容包括勞动者从事劳动的岗位、工作性质 。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傷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標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四)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不给签合同和职工个囚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根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朤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不给签合同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殘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劳动法》第十二章对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作有规定   附:劳动法 苐十二章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不给签合同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動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不给签合同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不给签合同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長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經济补偿的。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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