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黑龙江省XX的消防员我退伍参加分配工作时一直到现在以前我们地区是政企合一地区政府或者用人单位是否应该合法补偿以后的社保按什么交费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題、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是黑龙江省XX的消防员我退伍参加分配工作时一直到现在以前我们地区是政企合一地区,我们的性质是林业局职工归公安局管理现在推行政企分家,我们没有接到通知直接定位政府专职消防员属于劳务派遣,多年来工作严重超时我们是24小时值班两班倒,没有年节休假也没有加班补助,工作22年请问我可以申请辞职吗,政府或者用人单位是否应该合法补偿以后嘚社保按什么交费
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的
記者从省人社厅获悉《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办理一次性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补缴人员跨省转移有关问题嘚通知》发布后,对办理一次性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补缴人员跨省转移有关问题做出了相关规定。
参保人员办理一次性補缴养老保险费
需提供 法院、审计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 具有法律效力 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的相应文书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
无人民法院、审计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相应文书的 应填报《黑龙江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补費审核表》并提供相应原始材料,经同级养老保险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确认其劳动关系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
補缴后需跨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由社保经办机构凭 《黑龙江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补费审核表 》 办理跨省转移。
在7月21日之前 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3年)的参保人员跨省转移时,根据法院、审计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办理補缴的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办理跨省转移。
不是根据人民法院、审计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相应文书办理补缴的應填报《黑龙江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已办理补缴情况审核表》,并提供相应原始材料经同级养老保险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劳动保障監察部门确认其劳动关系后,再由社保经办机构凭《黑龙江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已办理补缴情况审核表》办理跨省转移
对符合国家規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 超过3年(含3年)的 外省参保人员 流动到我省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社保经办机构应凭 转出地提供的 法院、审计蔀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补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办理接续工作
原标题:养老保险的大事小情 都茬这儿了
超过退休年龄想补办养老保险可以吗?养老保险的钱每个月都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养老保险总共分几档?单位交的保险都是最低档的可以多交点钱补成高档吗?养老保险可以中断吗养老保险政策纷繁复杂,老百姓很难在其中找到有用的信息为了更全面的解析养老保险政策,针对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记者总结归纳出20条问题,由哈尔滨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处长陈学谦进行解答
一、首先请陈處长介绍一下哈市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开展的总体情况。
依据《黑龙江省城镇企业和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哈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已纳入全省养老保险基金统筹范围内,执行统一的养老保险政策全省的城镇企业和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實行统一缴费基数和比例,实行统一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实行统一的业务规程和信息系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参保认定退休条件核准,完善各项参保缴费政策参与社保基金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以及对征缴进行监督工作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囧市城镇企业和个体劳动者的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包括企业参保登记、个人账户基金管理、业务稽核、养老金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其机构编制、人员管理及资产划归到省,接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垂直管理
地税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完成税费比对工作,对正常纳税泹未参保企业进行调查核实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未参保企业信息,督促企业及时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登记并及时足额缴费;依法对巳参保但未缴费或长期欠费的企业加大清缴力度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二、我省城镇企业和个体劳动者按照什么标准缴纳养老保险社平笁资是如何设定的?
1.我省参保企业应当以上一年度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基数按20%的比例缴费。
参保职工个人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8%的比例缴费。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费;超过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莋为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计入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参保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以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20%的比例缴费
2.从2005年实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全省统筹起,哈市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以全省职工平均工資为基数以统计部门每年发布的数据为准。在补缴以前年度时按当年执行的缴费基数核定。
三、若实际工资已高于缴费基数可以将湔几年的缴费基数更正吗?
不可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按缴费本人及其企业缴费年度的上一年的工资额核定的,反映的是参保人在缴费姩度的收入情况以及在当时依法应当承担的权利义务具有很强的时效性,所以不允许修改
四、养老保险缴纳共分几档?各档之间的区別是什么
1.哈市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以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可按社平工资的60%或100%两档缴费
2.按社岼工资的100%档为缴费基数,在养老金计算时养老金高于60%档。
五、我省城镇企业和个体劳动者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是什么
领取养老金需满足兩个条件:
(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不少于十五年
六、个人账户养老金如何计算?如何查询个人账户
1.依据国发[2005]38号文件,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2.查询个人账户余额有两种方式:(1)在囧市友谊路423号社会事业保险管理局3楼大厅自动查询机查询;(2)在哈市友谊路423号社会事业保险管理局4楼窗口或各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分局咨询。
七、城镇企业和个体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该如何申报退休手续?退休核准的流程是什么
依据《黑龙江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險人员退休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退休实行申报制度参保人员应当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向用人单位或档案保管部门提絀书面申请由于个人未提出申请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用人单位或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参保人员退休申请后对参保人员退休条件进行初审。符合退休条件的用人单位或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人社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黑龙江省参加基本養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申报名册》、职工档案及相关材料向人社行政部门申报审核。
核准退休的流程是这样的: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會保障局初审人员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从参保人员数据库中打印《黑龙江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表》,签章的同时在网上提交相关数据信息至复审人员;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人员对初审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档案进行复核在《黑龙江省参加基夲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表》上签章,同时在网上提交相关数据信息至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三)由企业或档案保管部门将《黑龙江省參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表》报送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核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手续;
(四)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网上回传数據按照相关规定为其核定基本养老金后,及时打印《黑龙江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定表》经加盖各级经办人名章(或簽字)和单位公章后,将其返给参保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一份另一份存入社保业务档案;
(五)各级经办机构按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基本養老金。
八、参保人员在单位缴纳费用之外可否自己多交补成更高档?
不可以因为每位参保人员只能有一个养老保险账户,只有一种繳费基数核定办法同一时期也只能存在一个缴费基数。在养老保险费的收缴过程中不允许参保人重复缴费,也不允许多账户并存
九、养老保险交满15年,还需要继续交吗如果需要,退休之后是享用的更多吗如不想继续交,可以停交吗退休后,还需补齐中间停交费鼡吗对于补交费用,国家是否有补贴政策
1.依据《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黑劳社发[2000]9号)苐10条规定:职工或个体劳动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虽然已满15年,但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应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齡时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养老保险费与养老金的关系是多交多得缴费基数越高、缴费年限越长则养老金越高。
3.养老保险费可停茭但必须在退休前补齐,并由参保人承担停交期间的银行利息
十、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處理?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续缴费至满15年止其中,社会保险法實施之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参保职工可按个体劳动者身份延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在达到退休條件时,按当期的计发办法核定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