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伏企业拿国补是否含***?要不要开***票?
近日网上流传的一则新闻让不少光伏发电政策税率企业心情尤为紧张:某地电网企业称将对光伏企业发放已扣稅的国补,并表示不再垫付***金故不要光伏发电政策税率企业开具***票。
面对一头雾水的小伙伴我们觉得首先要搞清楚以下幾个问题:
问题一、国补是否要缴纳***?
关于中央财政补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说的非常清楚:“按照现行***政策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应税收入不征收***。”
问题二、国补的对象是谁
光伏电站的小伙伴们会脱口而出:国补对象当然是光伏电站,否则我们费那么大劲去申报干什么
然而结论是:国补对象是电网!
这个结论出乎意料,却茬情理之中:
《可再生能源》第二十条规定:“电网企业依照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确定的上网电价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所发生的费用高于按照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计算所发生费用之间的差额,由在全国范围对销售电量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偿”
这个话说的很清楚,就是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是电网的事亏了赚了不用光伏企业操心。如果你还觉得说的不直接那么请看:
《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税率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号)规定:
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光伏电站、大型风力发电、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的补贴对象是电网企业
问题三、光伏企业拿国补是否含***?要不要开***票
弄清楚前兩个问题后,这个问题不难推导:
1.电网企业获得国家财政补贴是政府补助行为,不属于不属于***应税收入不征收***;
2.发电企業向电网企业销售可再生能源电量,是商品***行为属于***应税收入,应征收***
这就是说,电网企业获得国补与光伏企业姠电网销售电量,完全是两回事;有的小伙伴更是向前推导了一步:
电网就是没拿到财政补贴也要按月向光伏企业支付全额电费!
毕竟,新能源国补涉及到千万家发电企业的现金流从拖欠国补开始引发的拖欠总承包款、质量纠纷等不计其数。是否能给新能源发电企业一個合理合法的交代恐怕只能静观其变了。
来源:阳光时代法律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