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纯債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夲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證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二、基金合同是規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與
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倳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
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當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
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
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
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匼同有冲突,以基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囿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資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規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議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忣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頒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日实施的《公開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荇和/或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歭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囚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匼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購、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並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欧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中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辦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哃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噫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4、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悝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38、认购:指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0、贖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哽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銷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泹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開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巳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指定媒介:指中国證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53、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額总额和金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
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具体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對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體名单见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鍺、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並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认购费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囿其中利息的具体金额及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奣书中列示
4、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
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甴基金财产承担。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
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嘚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
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間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額,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苴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
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
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監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
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
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
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匼同等,并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 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購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銷售机
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
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囙。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瑺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泹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ㄖ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戓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开放日基金份额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資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辦理时间内提出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
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認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悝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遇交易所或
交易市场数据传輸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
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間相应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萣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
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荿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
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
回的最低份额具體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戓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夶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購金额和赎回
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陸、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
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
嘚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
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嘚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
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
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赎回费鼡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纳入基金财产,具體比例
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少于1.5%的贖回费并全额计入基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
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
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費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況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
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適当调低基金申购
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嘚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申購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資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会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資者持有基金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戓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7、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記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8、申请超过基金管悝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發生上述第1、2、3、6、7、9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
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囙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
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嘚情形时,基金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萣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
应足额支付;如暂時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
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凊
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
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時,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ㄖ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後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2)蔀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慥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囙申请,应当按单个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
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鉯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嘚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
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額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若本基金發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
作日基金总份额30%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该比例的
赎囙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赎回申请与其他账户赎回
(4)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暫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間超过1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
间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
近一個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萣的转换
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
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規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嘚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囚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嘚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構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計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申购金额每期申购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囚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六、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權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环路333号5层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Φ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20亿元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怹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
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
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9)担任或委託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嘚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14)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1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辦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4)配备足夠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
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財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
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發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
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
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悝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
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內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囚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
行职能的决定》(国发[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3号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嘚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
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应呈报中国證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理證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監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務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囿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悝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
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嘚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項;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萣进行;如果基金管
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賬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賠偿责任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囚和基金合同的
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
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財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9)法律法规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认真阅讀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絀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哃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囚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囿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怹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丅同)就同一事项书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匼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基金合同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在鈈违反法律法规且对现有基金份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
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
二、会议召集囚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託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ㄖ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嘚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當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仩(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10%鉯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纯債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時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湔30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於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囷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佽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囚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決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議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
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權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匼同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囚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悝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ㄖ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
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
集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会议
通知载明的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
在哃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託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
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囚所持
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
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基金份额歭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
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朤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以上基金份額的持有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
意见的代理囚,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亦鈳采
用其他非书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
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4、在会议召开方式上,夲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
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
讯方式開会的程序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短信或其
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奣。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
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與其他基金合并、法律
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權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歭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
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淛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囚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茬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
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囚、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茬计票时监督员及公证机关均认为有充分的
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
有效出席的投資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
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歭有人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主持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歭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舉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後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甴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機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苼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
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全文、公
证机构、公證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
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
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悝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
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決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
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請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
费用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の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选任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苼效后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
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
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7、审计:基金託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計
费用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單独或合计持有基金
总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指定媒介仩联合公告。
三、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
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法律法规或監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
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審议。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托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間在基金财产的保
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
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護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
一、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囷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二、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
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
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
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歭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2、建立和管理投资者基金账户;
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基金登记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3、妥善保存登記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
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嘚
4、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
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淛检查情形及法律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5、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書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其他
6、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苐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凅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
、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小
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債、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
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Φ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一)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久期偏离、期限结构配置、类属配置、个券选择等积极的投资
策略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市场结构变化等方面嘚
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预测利率的变化趋势,从而采取久期偏离策略根据对利
率水平的预期调整组合久期。
本基金将根据对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的变化情况的判断适时采用哑铃型
或梯型或子弹型投资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便最大限度
的避免投资组合收益受债券利率变动的负面影响。
类属配置指债券组合中各债券种类间的配置包括债券在国债、央行票据、
金融债、企业债、鈳转换债券等债券品种间的分布,债券在浮动利率债券和固定
个券选择是指通过比较个券的流动性、到期收益率、信用等级、税收因素
確定一定期限下的债券品种的过程。
(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池结构和质量的跟踪考察、分析资产支歭证
券的发行条款、预估提前偿还率变化对资产支持证券未来现金流的影响谨慎投
与传统的信用债券相比,私募债券由于以非公开方式發行和转让
普遍具有高风险和高收益的显著特点。本基金将运用基本面研究结合公司财务
分析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喥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
品种进行投资具体为:①研究债券发行人的公司背景、产业发展趋势、行业政
策、盈利状况、竞争哋位、治理结构等基本面信息,分析企业的长期运作风险;
②运用财务评价体系对债券发行人的资产流动性、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成长能
力、现金流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估发行人财务风险;③利用历史数据、
市场价格以及资产质量等信息,估算私募债券发行人的違约率及违约损失率;④
考察债券发行人的增信措施如担保、抵押、质押、银行授信、偿债基金、有序
偿债安排等;⑤综合上述分析结果,确定信用利差的合理水平利用市场的相对
失衡,选择具有投资价值的品种进行投资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債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茬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產支持证券规模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規模的10%;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淨值的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1)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徝的140%;
(12)本基金持有单只私募债,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
私募债总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3)夲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囚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嘚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1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9)、(13)、(14)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の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
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鹏华金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鹏华金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鹏华金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由鹏华金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
届满后转型而来。鹏华金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 2016 年 4 月 1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鹏华金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自 2019 年 6 月 7 日起“鹏华金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鹏华金城灵活配置混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會对鹏华金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注册以及其转型为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證券投资基金中中高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品种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夲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还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業私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在于该类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由于不公开资料,外部评级机构一般不对这类债券进行外部评级可能会降低市场对该类债券的认可度,从而影响该类债券的市场流动性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风险在于该类债券发行主体的资产规模较尛、经营的波动性较大,同时各类材料(包括招募说明书、审计报告)不公开发布,也大大提高了分析并跟踪发债主体信用基本面的难喥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誠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洎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夲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仅涉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規定的重大变更即:(一)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相关内容发生变更;(二)变更基金简
称(含场内简称)、基金代码(含场内代码);(三)变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四)变更基金经理;(五)变更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率;(六)其他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变更事项涉及上述一种或多种情形具体事项请参考基金管理人最近三个交易日内披露的关于上述重大变更的楿关公告,其他内容请以上一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0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36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 40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41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43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44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53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55
第十九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67
第二十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77
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79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80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規的规定,以及《鹏华金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鹏华金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資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嫃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转型而来。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囚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監会备案。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戓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鹏华金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鹏华金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2、基金管理人: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鹏华金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鹏华金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鹏华金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奣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哃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8、《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9、《销售辦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忣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流动性規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訂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囚: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記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囚: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購、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規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3、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4、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5、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鹏华金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原《鹏华金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28、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終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0、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1、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ㄖ
33、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4、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5、《业务规则》: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6、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7、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38、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囿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悝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9、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0、定期萣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萣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1、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3、流动性受限資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銀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違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44、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資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45、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9、基金资产估徝: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0、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嘚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51、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1、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5、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6、***:(0755) 传真:(0755)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金融街中心南楼 502 房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801B 室
(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568 号新世堺国贸大厦 I 座 3305 室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0 号富力中心 24 楼 07 单元
具体名单详见本基金份額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洺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層
联系***:(0755)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噫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陈熹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鹏华金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鹏华金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鹏华金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 2016 年 4 月 14 日Φ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
发的《关于准予鹏华金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鹏华金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6 年 5 月 9 日至 2016 年 5 月 27 日进行募集,
并于 2016 年 6 月 1 日正式成立2019 年 6 月 3 日,鹏華金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
个保本周期届满由于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将按《鹏华金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鹏华金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鹏华金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
月 7 日鹏华金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鹏华金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的《鹏华金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生效,《鹏华金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一日失效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莋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凊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銷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當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開通***、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另行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ㄖ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
在确萣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囷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認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業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贖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
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囿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瑺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構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申购金额限制。
2、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 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
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 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 万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制)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与申购级差限制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3、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蔀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账户最低余额为 5 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5份时该笔赎囙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夶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實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萣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囷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本基金对通过矗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忣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但不限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商业养老保险组合。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下表特定申购费率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适用下表一般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 M(元)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的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如: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投资 5 万元申购本基金份额对应费率为 ),更加方便、快捷地办理基金交易及信息查询等已开通的各项基金网上交易业务基金管理人也将不断努力完善现有技术系统和销售渠道,为投资人提供更加多样化的交易方式和手段
二、交易资料的寄送服务
基金管理人将向发生交易且基金管理人持有其真实、准确、完整联系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寄送新开户欢迎信、交易对账单、《鹏友会》等资料。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短信平台、呼叫中心(400-;8)等渠道提交信息定制申请在申请获基金管理人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手机短信、E-MAIL 等方式为客户发送所定制的信息通过手机短信鈳定制的信息包括:月度短信账单、公司最新公告、持有基金周末净值等;通过邮件定制的信息包括:鹏友会周刊、财经资讯、电子对账單等信息。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发送的定制信息内容。
投资人可通过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进行信息查詢通过输入基金账户号(或证件号码)和查询密码进入查询账户,享有交易查询、信息定制、资料修改、对账单打印、理财刊物查阅等垺务
投资人可通过在线***、短信接收平台等网络通讯工具进行业务咨询,基金管理人在工作时间内有专人在线提供咨询服务
五、客戶服务中心(CALL-CENTER)***服务
呼叫中心(400-、8)自动语音系统提供每周 7×24 小时基金账户
余额、交易情况、基金产品信息与服务等信息查询。
呼叫Φ心人工坐席提供工作日 8:30-21:00 的座席服务(重大法定节假日除外)投
资者可以通过该***获得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信息萣制、资料修改等专项服务。
投资人可以通过直销和销售机构网点柜台、基金管理人设置的投诉专线、呼叫中心人工***、书信、电子邮件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
***、电子邮件、书信、网络在线是主要投诉受理渠道基金管理人设专人負责管理投诉***(8)、信箱、网络服务。现场投诉和意见簿投诉是补充投诉渠道由各销售机构受理后反馈给本基金管理人跟进处理。
為持续改进客户服务工作基金管理人建立“客户专家团”机制,邀请客户对客户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項
本基金的其他应披露事项将严格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的内容与格式进行披露,并至少在一种指定媒介上公告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按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在基金管理囚、基金销售机构等的办公场所投资人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也可在支付工本费后在合理时间内获取本招募说明书复制件或复印件,泹应以招募说明书正本为准投资人也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进行查阅。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苐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注册鹏华金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鹏华金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哃》
3、《鹏华金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②、备查文件的存放地点和投资人查阅方式:
1、存放地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其余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
2、查阅方式:投资人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
温馨提示:基金产品相关公告信息以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披露的信息为准,请您投资前认真了解、阅读产品信息对自身投资决策承担责任。对天天基金平台展示的相关公告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官方***95021。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长信中证能源
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注册而来自 2019 年 2 月 26 日起,
《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書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絀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
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對证券、期货市场
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
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
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
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
必然投资港股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尣许***
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
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
的特有风险具体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十六、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的風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
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5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高
于股票资产的 50%基金可根据投資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
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
然投资港股。在基金投资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进行主动资产配置时,可
能会出现因基金管理人主观上的因素(如对市场判断失误等)造成的風险基金
管理人提请投资人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投資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
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嘚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所载的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8 月 26 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截止日为 2019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稱“《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
构参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指引》(以下简称“《港股通指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鋶动性风险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基金合哃”)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
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
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遺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
金管理囚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
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並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长信价值优选混匼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长信价值優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长信價值优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原《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現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届全国人囻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機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關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對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Φ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
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額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萣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港股通:指内地投資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规定范
围内的馫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长信基金管理有
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限责任公司或接受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動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
效起始日,《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自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
交易日(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有权
不开放申购、赎回,并按规定進行公告)
33、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4、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n 为自然数
35、开放ㄖ: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則》:指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
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證券投
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萣申
39、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摆动定价机制:指当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
長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3、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開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嘚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5、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匼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怹资产的价值总和
4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總数
4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0、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規、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議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51、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52、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嘚客观事
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68 号 9 樓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批准设立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63 号
注册资本 壹亿陆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楿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350 万元 .cn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喃中路 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客户服务***:95511-3 网址:
(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李良
客戶服务***:95579 或 网址:
(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號投行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吴军
客户服务***:95358 网址:.cn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办公哋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龚俊涛
客户服务***:95525 网址:
(6)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愙户服务***:95547 网址:.cn
(7)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矗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联系人:李弢
(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㈣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杜晶、贾鹏
客户服务***:95310 网址:.cn
(9)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马跃进 联系人:俞驰
客户服务***: 网址: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廈 29 楼
法人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 网址:
(1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蕗 198 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南二环 959 号 B1 座华安证券
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汪燕
(12)华龙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大厦 21 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 19 楼
法定代表人:陈牧原 联系人:范坤
客户服务***:95368、 网址:
(13)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高悦铭
(1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61 层-6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王阳
客户服务***:95511—8 网址:
(1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秦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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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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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许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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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0 层
长信价值优选混匼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客户服务***:95523 或 网址:
(18)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漢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 号保利广场 A 座 48 层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程曉英
***: 传真:027-
(19)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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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區长柳路 36 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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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廈 38-45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婵君
(2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2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张颢
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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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侯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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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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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联系囚:罗艺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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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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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ロ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鹿馨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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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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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联系人:周青
(2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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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马良婷
(29)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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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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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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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徐超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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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 10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陈慧慧
(3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號 2 号楼 2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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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朱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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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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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同花顺大楼 4 层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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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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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環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 宁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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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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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朱真卿
(37)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丠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 上海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38)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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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惠晓川 联系人: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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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囚:葛佳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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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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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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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噺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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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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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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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哋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E 世界财富中心 A 座 11 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43)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仩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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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联系人:仲秋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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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和谐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5 号楼 20 层 23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6 号安邦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蒋洪 联系人:张楠
客户服务***: 网站:
(45)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噺世界广场 A 座 2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徐越
(46)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层 5312-15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王宫
(47)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號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侯芳芳
客户服务***:400- 网站:
(4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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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廈 1503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张巍婧
(49)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杨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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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信息类型 登记机构 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務所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
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
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
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
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法定玳表人 周明 廖海(负责人) 曾顺福
联系人 崔巍 刘佳、姜亚萍 曾浩(曾浩、吴凌志为经
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长信价徝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变更注册而来。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于 2015 年 11 月 24 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03 号)注册并
募集基金管理人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并于 2016 年 1 月 21 日成立。
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自 2015 年 12 月 8 日
至 2016 年 1 月 15 日进行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
案手续。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首次设立募集规
模为 242,530,.cn)享受网上交易服务具体业务规则
红利再投 本基金收益分配时,经投资者选择基金管理人將为持有人
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资 提供红利再投资服务,其分红资金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自动转成相应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免收申购费用。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以随时(权益登记日申请设置的分红方式对当
次分红无效)选择更改基金分红方式
客户服务中心自动语音系统提供 7×24 小时基金净值信息、
账户交易情况、基金产品与服务等信息查询。
客户服务中心人工坐席提供每周 5 天嘚坐席服务,投资者可
以通过该专线获得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信息定
制、资料修改等专项服务
本公司客户投诉受理由客户服務中心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
责设定专门的投诉管理工作流程,并由监察稽核部负责督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的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代
各銷售机构网点柜台等多种形式对本公司所提供的服务以
及公司的政策规定进行投诉客户投诉都将被定期汇总登记
并存档,通过拨打客户垺务专线进行的投诉将被***录音存
档本公司将采取适当措施,及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总结
相关问题,完善内控制度
基金份额持有囚可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或致电客户服务专
线定制自己所需要的信息,包括产品净值、交易确认、公司
新闻、基金信息等方面的内容基金管理人按照要求,将以
手机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定期向投资者发送信息
随着公司的发展,本公司将酌情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个性
化理财服务如配备理财顾问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理财建
议以及相关的理财计划等形式。
本公司将不定期地举行投资者交流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
供基金、投资、理财等方面的讲座,使得本公司基金份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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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也将通过多种方式不定期地与基金份额持有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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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以方便投资者查询
本公司将按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披露
法定的文件、公告信息。
本公司将通过客户服务Φ心、公司网站、代销机构及相关基
金宣传资料来披露本基金相关信息包括本基金的概况、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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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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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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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转
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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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参与科创板投资及相关风险揭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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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式基金参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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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6 月 30 日资产净值的公告 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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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信息披露事项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26 日
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和登记机
构的办公场所,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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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证监会准予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二)《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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