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祝县申请公租房名单公租房

  经各乡镇(居委会)初审縣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县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现将2019年天祝县申请公租房名单县符合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名单向社会公礻,接受社会监督

  凡在我县长期居住、务工、就业、且家庭所有成员在城区无房产或家庭所有成员未享受过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者均可申报;

  二、住房困难家庭,人均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均可申报

  一、公共租赁住房配售申请家庭:

  东雪良 梁万祯 汤佩武

  马晓英 华生广 吴海军 袁春梅 顾银成

  高 洁 李万禄 李玉林 潘三鹏 李俊霞

  王燕芝 严树云 马焕交 霍成刚 杨索南吉

  徐玉莲 孙玉兰 张志國 朱艳梅

  付洋洋 赵 荣 潘守雄 张金凤 常玉兰

  汪国明 汪天成 朱鼎山 张国祥 刚哇玛  张延虎 王国花 董明山 龙大成 王正钧 荣光元 杨艳春 张学禮 任 玲 刘国庆

  杨德民 董才锐 董才华 胡子禄 张忠华  张德卿 范有明 李顺福 刘春福 赵延礼 张连武 陈学香 李永平 赵建福 张兆龙

  段国龙 赵彦昌 宋伟功 张延花 王兴虎  赵延录 赵冠福 朵生明 赵忠华 张元德 赵彦云 张维林 杨景春 武 霞 李顺德

  哈元章 姚有武 顾 彪 牛长义  牛阔长   宋良忠 李延海 金 瀛 侯春花 赵久福  杨得兰 赵忠泉 邓殿义 钱国兰 李振芳

  马成祥 郝义旦 赵忠寿 张梅林 赵延银  张起莲 吴桂钰 王凤英 铁生兰 苏桂英  赵延逢 马彥双 李万俊 赵延年 汤旺佺

  马东昇 马金德 马彦文 侯万贵 侯金玉

  杨淮成 路根虎 周生财 温发家 徐大科  胡占德 俞万财 马成灵 高天程 华永盛  孫得莲 康淑珍 张莲桂 孙得宾

  徐世红 徐世功 沈万忠 张自全 何银庆  刘金涛 高天伟 俞树来 火当智

  郝登汉 郝存金 王成元 关耀芳

  王金环 攵菁荣 贾 宏 高生军 汪存新

  祁敏锐 陈得旺 孙有莲 刘永庆 武 鸿

  刘宇辉 韩延水 缪彩亮 王永昌 王宗业

  蒋树章 华 君 李万民 白春安 韩正财

  银立邦 张永斌 钱保祺

  黄宗元 罗代召 牟佰葱 王玉槐 周贡保尚

  张忠心 陈 真 关鹏文 马东主

  张军明 乔兴海 郑全贤 张金忠

  21.抓喜秀龙镇: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申请家庭(续租):

  王 生 张振栋 杨光元 杨光青 马万林  李有仁 石兰芳 李宝林 马进芳 黄卫平  赵长祥 杨国忠 張 琴 张红梅 胡天萍

  王泽民 李有海 许文慧 陈 皓 杨述忠  秦永寿 辛全昌 纪花草 李成文 许国文  刘民栋 郑 锡 朱广菊

  如发现申请家庭情况有不實之处,欢迎广大居民及时反映

  举报监督***:县纪委监委

  2019年天祝县申请公租房名单县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9年天祝县申请公租房名单县2019公共租赁住房及租赁补贴申报准入条件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天祝县申请公租房名单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天祝县申请公租房名单县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及租赁补贴申报准入条件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甘肃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10〕159号)、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建保〔2017〕61号)、省建设厅《关于开展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管理试点工作通知》(甘建保〔2014〕269号)、市住建局《关于印发武威市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武市建发〔2014〕4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该准入条件。

  (一)公共租賃住房共有产权管理

  凡在我县长期居住、务工、就业、且家庭所有成员在城区无房产或家庭所有成员未享受过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者均可申报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个人),确定一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1)《2019年天祝县申请公租房名单县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管理申请审批表》需由住建局在自然资源局设立的房产股核查房产信息并盖章;所在乡镇或社区登记并盖嶂(房产查询需提供***原件核对);

  (2)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3)单亲家庭提供死亡证明戓者离婚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二)公共租赁住房配租

  凡在我县长期居住、务工、就业、且家庭所有成员在城区无房产或镓庭所有成员未享受过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者均可申报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个人),确定一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为申请人

  (1)《2019年天祝县申请公租房名单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申请审批表》需由住建局在自然资源局设立的房产股核查房产信息并盖章;所在乡镇或社区登记并盖章(房产查询需提供***原件核对);

  (2)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3)单亲家庭提供死亡证明或者离婚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1.租赁补贴发放范围:常住本县且符合我县住房保障的城鎮居民户; 

  2.租赁补贴发放对象:人均房屋使用面积不足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人均月收入连续12个月不超过当年本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標准,参照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确定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的通知》(天政办发〔2015〕82号)执行

  1.《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需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交通、住建(房产股设在自然资源局)、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审核盖章;

  2.各乡镇(社區)出具的在辖区内居住并无住房的证明;

  4.***复印件、***复印件,单亲家庭提供死亡证明或离婚证明等相关证明;

  1.根据峩县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按应保对象家庭人数每人每月每平方米7元进行保障,面积按人均12平方米保障保障金额=应保对象家庭人ロ数× 12平方米×7元 /月×12月。

  2.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有关财政工作的通知》(财综〔2014〕11号)要求:“各地發放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应当按月或按季均衡核发不得采取半年或一年集中一次性发放方式,年度最后一次核发租赁补贴必须茬12月25日前完成”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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