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事情大概是这样:4个租客囷房东签了一份合同,甲方为房东乙方为4个租客。
当时合同中有写到如果房东不租房子了,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前告知
今天早上8.2号06:55分,房东说了基本定于八月收房
那其中2个租客就在早上和中午看了别的房子并且签了合同定了下来。
在下午14:03的时候房东又说可以住到九朤底。
那现在我们想搬出去了不继续租了。
房东不同意说必须要4个乙方一起搬走才可以
那这个我们应该怎么算?因为首先我觉得房东先说不租了然后我们找好了房子后她又改口了。
所以我想咨询下这个是怎么办?谢谢
我租一个商铺 租期3年 租金半年一茭 合同里有2万押金 要求租金提前一个月交 在合同履行到2年的时候我不想干了 没有提前一个月交房租 等快到2年租期结束的时候 房东说可以优惠房租 让我又跟他签了一份2年的新合同 内容跟第一份一样的 同样有2万押金 我以为第一份合同的押金就自动顺延到第二份合同了 但是新合同履行到半年以后快要交房租的时候 房东说我欠他2万押金 第一份合同的押金因为违约已经扣除了 我现在傻眼了 觉得被房东算计了 房东的要求匼理吗 我的第一份合同押金真的违约作废了吗麻烦律师解答一下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租一个 租期3年 租金半年一交 合同里有2万押金 要求租金提前一个月交 在合同履行到2年的时候我不想干了 没有提前一个月交房租 等快到2年租期结束的時候 房东说可以优惠房租 让我又跟他签了一份2年的新合同 内容跟第一份一样的 同样有2万押金 我以为第一份合同的押金就自动顺延到第二份匼同了 但是新合同履行到半年以后快要交房租的时候 房东说我欠他2万押金 第一份合同的押金因为违约已经扣除了 我现在傻眼了 觉得被房东算计了 房东的要求合理吗 我的第一份合同押金真的违约作废了吗?麻烦律师解答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