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语 为了帮助职工更好的解决住房的问题现扬州特色市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进行还贷了,那么提取还贷的对象有什么范围提取还貸的流程又是怎么样的?
2019扬州特色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
一、提取还贷的对象范围
职工可就一套自有住房的住房贷款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该套住房的贷款本息。办理提取还贷的职工应当为该套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
二、提取歸还商业住房贷款业务办理
(一)贷款账号绑定
首次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商业住房贷款的应当先完成贷款账号的绑定。职工本囚只能就一套自有住房的住房贷款进行绑定贷款结清后,自动解除贷款未结清,又变更绑定其他贷款账号的于次年1月1日起生效,同時不再允许变更绑定
办理绑定业务应提供以下材料:借款人提供本人***;借款人的配偶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商业银行出具(加盖印章)的《借款合同》、最新经银行盖章的住房贷款基本信息(含:贷款账号、贷款人姓名、贷款金额、贷款余额等)。
(二)选择提取方式
职工在完成贷款账号绑定后应当在下列提取方式中自行选择一种:
1、转账还贷提取:每年可提取一次,时间不限提取额喥不超过贷款剩余金额;
2、报账现金提取:每半年可提取一次,按照报账制原则提取额度不超过报账期实际归还住房贷款本息之和。報账期为上个半年度的实际还款期数即在本年度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的,报账期为上一年度7月1日至12月31日;在本年度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的报账期为本年度1月1日至6月30日;首次办理报账提取的,以往累计归还的住房贷款本息可合并报账;再次办理的中途未报账期数可合并报账。
一套住房的住房贷款只能选择一种提取方式提取方式经选定后,至住房贷款还清前只能变更一次;提取方式变更的于次年1月1日起生效。
(三)具体还贷提取
职工在绑定贷款账号和选定提取方式后按照《扬州特色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扬金管委﹝2019﹞3号)的要求,提供相关提取材料办理具体还贷提取业务。
三、提取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
(一)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异地住房公積金贷款的业务办理按照提取归还商业住房贷款有关规定执行。
(二)办理组合贷款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当优先用于偿還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不得办理其他提取业务。
(三)为进一步减轻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负担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月划扣还贷后,如个人账户余额远大于6个月缴存余额的可一年办理一次部分冲还业务。
(一)为方便职工在办理贷款账号綁定或变更、提取方式选定或变更、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月供、具体还贷提取业务过程中,职工夫妻一方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可由另一方持双方***、结婚证(或户口簿)及相关材料代为办理;但该住房贷款属职工婚前的,婚后如需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相关业务應当由其配偶本人办理。
(二)本通知从2019年6月13日起执行;扬金管﹝2017﹞58号《关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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