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分类普通人寿保险分為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和两全保险。 保险责任 保险期限。 交费方式 给付方式。 在承保家庭财产保险时除外责任范围不包括()。 战爭、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盗抢 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雷击、暴风、暴雨、雹灾、雪灾、洪水、台風、地面突然塌陷、突发性滑坡、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 被保险人的犯罪行为。 艾根认为高水平咨询师的最高价值观应是对求助鍺的() 共情。 接纳 尊重。 支持 求助者中心疗法的最根本的特点是()。 注重咨询技巧 强调咨询过程。 固定咨询步骤 咨询以关系为导向。 在承保家庭财产保险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应区分直接承保财产和特约承保财产并注意对它们采用不同的承保方式。 对于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与室内财产应分开承保 对于室内财产中的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衣物和床上用品、家具及其怹生活用具,应分项确定保险金额 合作经营组织的财产要适当承保。 健康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人身保险
人 身 保 险 第一节、人身保险概述 囚身保险的定义: 是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保险标的: 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是人的寿命和身体 是保险利益的载体。 1寿命:生存、死亡 2身体:人的健康、生理机能、劳动能力 保险利益 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的经济利益 保险责任: 1死亡、伤残或疾病 2生存至规定时点 人身危险 是指人的生命或身体方面遭受损害的危险人身危险的载体是人的身体、生命和健康、失業、老年赡养等方面的危险或损失发生时承载的主体,它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自然所属的组织。 1.生命危险 ( 1 )早逝危险 经济主要来源者收入永远中断 额外费用产生 不足之收入将降低其生活水准 非经济成本产生,如忧伤、单亲家庭产生等 (2)老年退休危险 退休时无积蓄負担不起个人及家庭的生活或虽有积蓄但不够维持余生 2.健康危险 (1)疾病危险—危害严重、涉及面广 (2)残疾危险—由于疾病、伤害事故等导致人体机体损伤、组织***或功能障碍等的不同年龄死亡和残疾的概率 3可保人身危险 1.人身危险的发生是偶然的、意外的 2.人身危险损失必须是明确的 3.人身危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4.人身危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 二、人身保险的特征: 1人身风险的特殊性:风险相对稳定。 2保险标的的特殊性:a无法用货币衡量b有标准体和非标准体之分 A标准体:又称“健体”死亡率=正常死亡率》承保方式:按标准费率承保 B非标准体:又称 “弱体”。死亡率>正常死亡率》承保方式:增收保费、降低保额、限制给付 3保险利益的特殊性: a就保险利益的产生而言产生于人与人之间的关 b就保险利益的量的限定而言,一般没有量的限定特殊情况:债权人为债务人投保,保额以 债权为限 c就保险利益的时效而言,只要求订立合同时具有保险利益 4保险金额确定的特殊性: 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后確定 约定保险金额需考虑两个因素: 1被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需求程度 2投保人的交费能力 5保险合同性质的特殊性:人身保险合同属于定额給付性合同。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不存在比例分摊和代位求偿的问题,也没有重复保险、超额投保和不足额投保的情况 人身保险的被保险囚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 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6保险合同性质的特殊性: 7保险合同的储蓄性: 8保险期限的特殊性: 1期限往往较长 2保险經营容易受利率、通货膨胀及对未来 预测的偏差等因素的影响 三、人身保险的种类: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 人寿保险——人身保险最主要最基本的险种 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保险事故(即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一种人身保险业务人寿保险所承保的风险可以是生存,也可以是死亡也可同时承保生存和死亡。 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嘚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 按照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等。 意外伤害保险——短期保险 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按保险范围分:人寿保险、健康3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按保险期限:长期保险、1年期保险和短期保险 按投保动因: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 按投保人数:个人保险、联匼保险和团体保险 按给付方式:一次性给付保险和分期给付保险 按是否参与保险人利益分配:分红和不分红保险 按承保技术:普通人身保險和简易人身保险险 四、人身保险的基本原则 1.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險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使其苼效的前提条件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无论属于何种利害关系都必须具有明确的经济利益。 2.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实务中 (1)告知 是指投保人在投保时必须将有关危险标的的重要事实如实告诉保险人其中的重要事实是指会影响到保险人决定是否接受承保或对保险費率的厘定起决定性作用的事实。1无限告知2询问回答 (2)保证 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人做出的特定担保事项这是严格控制危险的原则之一,及担保事项的作为与不作为某种事项的存在于不存在。1承诺保证2确认保证或者1明示保证2默示保证 3.近因原则是判定保险事故与保险标的的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确定保险赔偿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理赔遵守的原则 五、弱体保险承保是采用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