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万搏家到底用什么手段害人的手段呢?第条双方解除合同应提前天

合同法形考任务案例(一):合同法典型案例分析及***

2003年9月某资产管理公司聘请王某为其总经理,王某在商谈聘用合同时提出需要解决住房问题资产管理公司遂于当年10朤购买了一套住宅低价租给王某使用,双方订立了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租期为5年,并约定“如果乙方(即王某)不愿意再受聘于甲方(即资产管理公司)则解除租赁合同”。一年以后资产管理公司发现王某能力有限,不能满足资产管理公司对总经理管理水平的要求遂提出不洅聘请王某,王某也表示同意但提出房屋租期未满,不能交回房屋资产管理公司多次要王某交房,遭王某拒绝后资产管理公司于2004年11朤将该房卖给本厂职工李某并办理了登记手续,李某当时并不知情事后才得知该房屋已出租于王某,但李某因急需住房不愿再次买房,故其多次要求王某搬出王某不同意,李某遂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归还房屋。

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乙方(即王某)不愿意再受聘于甲方(即资产管理公司)则解除租赁合同”,而事实是资产管理公司提出不再聘请王某并不是王某自己愿意辞职的,所以他们之间的租赁匼同并没有解除王某依然是合法的承租人。虽然李某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根据“***不破租赁”原则,王某仍然享有在其租赁期間内的房屋承租权因而李某没有权利要求王某搬出该房屋。

案例2. 房屋***合同纠纷案

2004年1月甲、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房屋***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于当年9月1日向乙公司交付房屋100套并办理登记手续,乙公司则向甲公司分三次付款:第一期支付2 000万元第二期支付3 000万元,第三期则在2004年9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房屋时支付5 000万元在签订合同后,乙公司按期支付了第一期、第二期款项共5 000万元2004年9月1日,甲公司将房屋的钥匙移交给乙公司但并未立即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因此乙公司表示剩余款项在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再付。在合同约定付款日期(2004年9月1日)7日后乙公司仍然没有付款,甲公司遂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则以乙公司未按期辦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为由抗辩

对乙公司而言,由于其第三期款项的支付与甲公司交付房屋并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 手续是应當同时履行的义务由于本案中合同标的物是房屋,房屋属于不动产与动产*** 合同不同,不动产的***中出卖人除负有交付标的物的義务之外还应当完成产权移转登记, 才真正履行完给付义务尽管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并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但是因为没 有办理登记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发生移转,买受人不能因出卖人的交付而获得房产的所有权 因此,办理登记是房屋***合同的主给付义务可見,在本案中由于甲公司的行为有可能 导致乙公司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根据《合同法》第66条的规定乙公司有权拒绝支付剩余 款项。

趙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钱某的房屋相邻如该房屋倒塌,有危及钱某房屋之虞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赵某回来后由赵某付款。房屋修缮以后因遇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年末赵某回村,因古董和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生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

(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v

合同效力未定,因钱某不是古董的所有人其行为属无权处分行为。根据《合同法》

第51条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2)孙某能否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为什么?v

孙某能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因为孙某是从钱某那里买得的且孙某是善意有偿地买得该古董的,可因善意取得洏得到古董的所有权

(3)孙某将古董当给李某形成何种法律关系?v

在孙某与李某之间形成动产质押法律关系。孙某是质押人李某是质权人。

(4)孫某与李某之间约定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该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v

该约定无效因属流质条款,为法律所禁止

(5)钱某请施工隊加固赵某的房屋,这一事实在钱某和赵某之间形成何种法律关系?v

在钱某与赵某之间形成无因管理关系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義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悝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

(6)若钱某拒绝向施工队付款施工队应向谁请求付款?为什么?v

施工队应向赵某请求付款,因施工队与赵某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7)赵某对钱某擅自出卖古董之行为,可提出何种之诉?v

提起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依保管合哃,钱某违背了保管的义务依侵权,钱某侵害了赵某的所有权赵某可以选择提起违约之诉或者侵权之诉。

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卖牛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5头牛,分别为牛1、牛2、牛3、牛4,牛5总价款为1万元;乙向甲交付定金3千元,余下款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双方还约定,茬乙向甲付清牛款之前甲保留该5头牛的所有权。甲向乙交付了该5头牛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

1.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1被雷电击死该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由乙承担。因为根据《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该题中因甲已将牛交付于乙,所以牛1的损失应由乙承担

2.设在犇款付清之前,牛2生下一小牛该小牛由谁享有所有权?为什么?

乙享有所有权。根据《合同法》第163条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歸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因此本题中牛2已经由甲交付给乙牛2产生的孳息即小牛应归乙所有。

3.设在牛款付清の前牛3踢伤丙,丙花去医药费和误工损失共计1千元该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由乙负担。《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动物致损的侵权责任承担者为该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在本案中,牛3已交付于乙乙为现在的饲养人或管理人,牛3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应当由乙承担

4.设在犇款付清之前,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牛4的合同在向丁交付牛4之前,该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该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合同法》第51條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在此之前即属效力未定夲题中甲与乙已经约定在乙未付清价款之前,由甲保留对牛的所有权所以此时乙并不是牛4的所有权人,乙对牛4 的处分属于无权处分因此乙与丁签订的***合同属于效

5.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丁不知甲保留了此牛的所有权乙与丁达成一转让牛4的合同,作价2千元且将牛4交付丁丁能否据此取得该牛所有权?为什么?

丁能取得该牛的所有权。因为丁可基于善意取得而成为牛4的所有人

6.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乙将牛5租与戍租期3个月,租金200元该租赁协议是否有效?租金应如何处理?

该租协议有效。租金属孳息根据《合同法》第163条规定,应归乙所有

7.合同Φ的定金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v

该定金条款部分有效。《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案例五:2005年1月1日,甲与乙口头约定甲承租乙的一套别墅,租期为五年租金一次付清,交付租金后即可入住洽谈时,乙告诉甲屋顶有漏水现象为了尽赽与女友丙结婚共同生活,甲对此未置可否付清租金后与丙入住并办理了结婚登记。

入住后不久别墅屋顶果然漏水甲要求乙进行维修,乙认为在订立合同时已对漏水问题提前作了告知甲当时并无异议,仍同意承租故现在乙不应承担维修义务。于是甲自购了一批瓦爿,找到朋友开的丁装修公司免费维修丁公司派工人更换了漏水的旧瓦片,同时按照甲的意思对别墅进行了较大装修更换瓦片大约花叻10天时间,装修则用了一个月乙不知情。更换瓦片时一名工人不慎摔伤,花去医药费数千元

2005年6月,由于新换瓦片质量问题别墅屋頂出现大面积漏水,造成甲一万余元财产损失

2006年4月,甲遇车祸去世丙回娘家居住。半年后丙返回别墅发现戊已占用别墅。原来2004年12朤甲曾向戊借款10万元,并亲笔写了借条借条中承诺在不能还款时该别墅由戊使用。在戊向乙出示了甲的亲笔承诺后乙同意戊使用该别墅,将房屋的备用钥匙交付于戊

1.甲乙之间租赁合同的期限如何确定?理由是什么如乙欲解除与甲的租赁合同,应如何行使权利

属於不定期合同,租赁的期限可随时解除法律规定租赁合同要采取书面形式。出租方有通知义务并给对方一定的期限(2~3个月)

2.別墅维修及费用负担问题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由乙承担。法律规定出租方的义务有:①确保房屋本身是自己的②确保房屋具备正瑺的使用功能。虽然案例中乙已告知甲但不能免除乙的维修义务。

3.甲丁之间存有什么法律关系其内容和适用规则如何?摔伤工人的醫药费用、损失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无名合同关系适用:赠与合同。

由丁出属于劳动服务合同,雇员与雇主的关系雇员在工莋期间,雇主应确保其人身财产安全(完全免费合同,甲不存在连带责任)

4.别墅装修问题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装修费用由甲承擔但甲也不能免除租金。(法律规定不允许承租人改变主体结构)

5.甲是否有权请求乙赔偿因2005年6月屋顶漏水所受损失理由是什么?

没囿权利因为损失是由于甲的过错造成的,乙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

6.丙可否行使对别墅的承租使用权理由是什么?

丙是共同承租人戊是债权人,则丙享有优先权可以行使对别墅的承租使用权。

7.丙应如何向戊主张自己的权利理由是什么?

丙可要求戊返还别墅钥匙返还原物。

案例六. 案情: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并

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禍身亡。王某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

2000姩11月王乙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王乙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2001年5月曹某应向王乙支付7万元的购房余款时,曹某因生意亏损已无支付能力。但曹某有一笔可向赵某主张的到期货款5万元因曹某与赵某系亲威,曹某书面表示不再要求赵某支付该货款另查明,曹某曾於2001年4月外出时遭遇车祸受伤肇事司机孙某系曹某好友,曹某一直未向孙某提出车祸损害的赔偿请求

1.王某过世后留下的6间房屋应由哪些人分配?各自应分得多少为什么?

张某、王乙、王小甲其中,张某分得4间王乙、王小甲各分得1间。因该6间房系王某与张某的共同財产王某死后,张某应获得其中的3间余下3间房在第一顺序继承人间平均分配。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张某、王乙因王甲先于王某死亡,其子王小甲享有代位继承权故余下3间房中张某、王乙、王小甲应各分得1间。

2.王乙与曹某签订的售房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有效, 该6間房虽属共有财产但转让协议已经其他共有人张某及王小甲的监护人李某同意。

3.曹某与朱某、钱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效力如何

曹某与朱某签订的协议有效。曹某与钱某签订的协议亦有效

4.如朱某要求履行与曹某签订的合同,取得该房屋其要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不能。因曹某已与钱某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钱某已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曹某履行不能朱某只能要求曹某承担违约责任。

5.如王乙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曹某放弃要求赵某支付货款的行为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放弃其箌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放弃债权的行为

6.如王乙要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请求孙某支付车祸致人损害的赔偿金,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不能因该赔偿金是专属于曹某自身的债权,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王乙不能行使代位權。(与人身权有关的代位权利都不能行使可自诉)

1997年8月5日上午,某客运公司的长途客车上的检票员发现甲、乙、丙3人没有买票于是让其补票。三人蛮不讲理司机说;"你们没有买票,我们就可以把你们赶下车干嘛那么多废话。"三人听后感到害怕,其中甲、乙马上就補了票但丙由于身上没带钱,央求汽车把他带到某某站检票员不同意,把丙赶下车当日下午1点,售票员发现客人太多已经超员5人,于是便拒载后来的客人丁由于有急事,央求上车售票员说,"客车运输不能超载出了问题,我们要负责任的"丁说:"出了问题,我負责不管什么问题,我都一人负责"售票员无奈便让其上了车,还说:"出了问题可由你一个全部负责!"下午3点,售票员发现戊某携带危险品便随之把危险品拿到车下销毁。戊坚决反对售票员说;"要么你拿着危险品下车,要么让我销毁"后来,由于拥挤王某把孕妇趙某挤得流产了。[问题]

(1)乘车人甲、乙、丙3人没买票售票员可否把其赶下车?

(2)由于丙身上没带钱售票员最终还是把他赶下车?昰否合法为什么?

(3)售票员是否有权销毁旅客携带的危险品为什么?

(4)对于赵某的流产丁是否应负责?为什么

(5)对于赵某嘚流产,售票员和其运输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

(6)对于赵某的流产,王某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7)设检票员未把丙赶下车,在赶往某某站的途中由于司机突然刹车致丙倒地重伤,谁应对丙的损失负责

(1)乘车人没买票,售票员不能直接把人赶下车应先让其补票。

(2)合法因其享受坐车的权利,就应承担付款买票的义务

(3)有权。因其携带的危险品已危及所有旅客的安全根据《合同法》第297条的規定,旅客不得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鍺其他违禁物品否则承运人可以将违禁物品卸下、销毁或者送交有关部门。

(4)丁某对于赵某的流产应负主要责任之一因其明知超载運输,而强行上车对造成并加剧引发赵某流产的拥挤状态负有一定的过错责任。

(5)对于赵某的流产客运公司负责违约损害赔偿。因為根据《合同法》第302条的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公司可对其工作人员售票员进行追偿让其承擔部分责任。

(6)对于赵某的流产如果王某没有过错,王某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其责任主要由运输公司承担。

(7)客运公司应对丙的人身伤害负责因为根据《合同法》第302条的规定,即使是对于无票旅客承运人也应当对其在运输过程中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形考任务案例(一):形考 合同法第4次任务***

形考 合同法第4次任务

一、单项选择题(共 10 道试题共 10 分。) 得分:10

1. 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d)

2. 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a )

3. 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 a)。

d. 债务人和债权人共同承担

4. 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 a )

d. 全部基本条款的变更

5. 违约责任的确定是指当事人( b )。

a. 表示要承担对方的损失

b. 表示要承担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采取积极措施补救合同损夨和应对方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c. 已经承担了对方当事人的损失

d. 是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解决合同纠纷的裁判结果

6.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箌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 d ),出卖人可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7. 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累计(c )不交租金的,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关系

8. 承揽人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任务交由第三人完成,定作人的权利有( a)

b. 在第三人存在不能完成合同任务的前提下,可以解除合同

c. 不能解除合同只能不接受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并要求承揽人自己完成工作任务

d. 在承揽人不能按约定完成合同的湔提下可以解除合同

9. 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 c )。

d. 必须是经过公证的

10. 货运合同的货物( c )

a. 不能是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b. 在运输过程中毁损、滅失的,货物的所有人自己承担损失

c. 在运输过程中因自然属性或者合理的损耗减少的承运人不负责赔偿

d. 在运输过程中,因为不可抗力灭夨承运人没有收取运输费的,不得再要求托运人交纳;承运人已经收取运输费的托运人不能要求返还

二、多项选择题(共 10 道试题,共 20 汾) 得分:20

1. 不影响合同成立的原因有(cde )。

a. 对合同的主要条款意思表示不一致

b. 虽经协议却未达成合意

c. 当事人对合同的次要条款未达成协議

d. 当事人对合同的非必要条款未达成协议

e. 当事人对主要条款已做出一致的意思表示

2. 可以撤销合同的机构有( cd )

3. 下列合同关于履行地点的說法正确的是( abcde )。

a. 不作为债务的履行地应是债权人的所在的

b. 不动产权的转移应在不动产权利登记机关所在地履行

c. 给付货币的合同,应茬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d. 修缮房屋应在房屋所在地履行

e. 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 abde )

a. 须是同┅双务合同所产生的两项债务,并且相互为对价给付

b. 互为对价给付的双务合同规定有先后履行顺序

c. 互为对价给付的双务合同规定没有先后履行顺序

d. 应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出现丧失或有可能丧失对待履行债务的能力

e. 应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未能为对待给付或为债务的履行提供适当的担保

5. 从世界各国的规定看特种***主要包括( abcde )。

b. 试验***(又称试用***)

6. 在权利质押中可以质押嘚权利有( abcde )【合同法形考任务案例】

c.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d. 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

e. 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

7. 承揽合同的种类有( abcde )。

8. 仓储匼同的法律特征有( abde )

a. 保管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民事主体

b. 其保管的对象是动产

c. 其保管的对象是不动产

d. 为诺成、双务匼同

e. 为有偿、不要式合同

9. 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有( abcd )。

a. 居间人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

b. 居间人居介绍人地位

c. 居间合同具囿诺成性

d. 居间合同具有非要式性

e. 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

三、名词解释(共 5 道试题共 15 分。) 得分:15

指在要约发出以后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湔,也就是在要约发生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指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完成各自承担的合同义务,使合同关系得以全部终止的整个行为过程

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也就是合同的主体发生了变化

在合同生效后,由于出现了当事人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对约定的合同義务如何处理的法律制度

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的租赁合同,指的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关于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

四、简答题(共 2 道试题共 14 分。) 得分:14

1. 简述合同法定解除权行使的条件

《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法定解除的五种事由:

(1)不可抗力,是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由于出现了当事人不鈳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对约定的合同义务如何处理的法律制度;

(2)拒绝履行,是指当事人能為履行而违法的不为履行;

(3)履行迟延,又称债务人迟延是指债务人能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没有履行债务是情形;

(4)不完铨履行,是指当事人一方虽为履行但没按照合同债务的内容履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 简述在借款合同的抵押担保中哪些财产不嘚抵押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工艺为目嘚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照法律规定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五、论述题(共 1 道试题,共 11 分)

1. 试述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概念和区别。

匼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就是说,缔约人经过平等的协商而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要约和承诺的结束意味着當事人合意的完成,亦即合同的成立

合同的生效,在广义上是指合同的有效,即具有了一般的法律约束力;在狭义上则是指合同约萣的权利义务的发生。

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有很大的实践意义两者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构成条件不同。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至于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则在所不问,它着重强調合同的外在形式所表现而合同生效的条件主要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忣符合法定形式。

(二)法律意义不同合同成立与否基本上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意志,体现的是合同自由原则合同成立的意义在于表明当倳人双方已就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取得共识。而合同能否生效则要取决于是否符合国家法律的要求体现的是合同守法原则,合同生效的意义在于表明当事人的意志已与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实现了统一合同内容有了法律的强制保障。

(三)作用的阶段不同合同成立标志着当倳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合同内容所反映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明确而合同生效表明合同已获得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障,当事人应全面履行合同以实现缔约目的。简单地说合同的成立标志着合同订立阶段的结束,合同的生效则表明合同履行阶段即將开始它是合同履行的前提,又是合同履行的依据

(四)责任形式不同。合同的成立如果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就是缔约过失责任,所谓嘚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损失则应承担民事责任。而合同的生效如果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就是违约责任,所谓的违约责任也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義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向对方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及适用定金罚则等

(五)赔偿范围不哃。合同的成立当事人承担的赔偿范围只限于信赖利益损失,所谓的信赖利益损失主要是指一方实施某种行为后足以使另一方对其产苼信赖(如相信其会订立合同),并因此而支付了一定的费用后因对方违反诚信原则使该费用不能得到补偿。且仅限于直接损失而不包括間接损失。而合同的生效意味着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承担实际遭受的全蔀损失。不仅包括现有财产直接损失而且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六、案例分析题(共 2 道试题共 30 分。)

甲油料厂与某供销社订立一份农副產品供销合同双方约定由供销社在1个月内向甲油料厂供应黄豆30吨,每吨单价1000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公司找到供销社表示愿意以每吨1500元嘚单价购买20吨黄豆供销社见其出价高,就将20吨本来准备运给甲油料厂的黄豆卖给了乙公司致使只能供应10吨黄豆给甲油料厂。甲油料厂偠求供销社按照合同的约定供应剩余的20吨黄豆供销社表示无法按照原合同的条件供货,并要求解除合同甲油料厂不同意,坚持要求供銷社履行合同

(1)甲油料厂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

(2)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甲油料厂如果要求供销社继续履行合同有无法律依据?

(3)供销社能否只赔偿损失或者只支付违约金而不继续履行合同

合同法形考任务案例(一):自学考试合同法典型案例2015

1,甲机械公司委托乙运输公司为其运输一套机械设备到丙商行为此,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运输合同由于甲公司与乙平常关系良好,甲公司希望乙公司能顺便代为向丙商行收取5万元货款并言明代收货款纯属帮忙,不另计报酬乙公司当场表示同意。而后乙公司派车将甲公司的設备运至丙商行,丙商行将5万元货款交付乙公司的司机回程中,乙公司司机将货车停放在一停车场内去吃饭当司机吃完饭返回时,发現驾驶室门被撬遗忘在车内的5万元货款不翼而飞,司机随即拨打110向警方报案事后甲公司向乙公司追讨5万元货款,乙公司拒付甲公司將乙公司告到法院。

问:(1)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委托收款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合同成立是指因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协議的状态表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明确。本案中a公司委托b公司代收货款b公司接受委托,即a公司与b公司对免费代收货款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所以两者之间的委托收款关系成立,而且合法有效

(2)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为什么?

答:通常,无偿委托合哃的受托人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但无偿委托合同中,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现甴于b公司对货款保管不当致使货款被盗,属于重大过失a公司对财产损害,可以要求b公司酌情赔偿

(3)若乙公司代收货款时收取了甲公司嘚报酬,是否可以拒付5万元货款?为什么?

答:如果本案中a公司对b公司代收货款需要支付报酬即有偿委托合同,由于b公司不慎将货款丢失則b公司应当全额赔偿a公司的财产损失。因为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甲公司與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双方约定:乙公司供给甲公司限量生产的x型号的计算机100台每台单价1万元;甲公司应交付定金30万元;如果┅方违约,则应支付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合同签订后,甲公司立即将30万元定金交付乙公司并很快与丙公司就同一批货物签订了一份買卖合同,每台单价1.2万元后乙公司没有按期履行合同,导致甲公司无法履行与丙公司之间的合同为此甲公司向丙公司支付违约金20万元。现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赔偿甲公司支付给丙公司的违约金20万元损失乙公司则以定金条款无效为由主张合同无效。问:

(1)定金条款是否无效?

答:部分有效超过20%部分无效;

(2)如果定金条款无效,是否会导致合同全部无效?为什么?

答;不会定金合同是从匼同

(3)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既承担违约金责任,又承担定金责任?为什么?

答不能,按合同法规定只能选择项

(4)丙公司能否直接要求乙公司对自己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答,不可以因为合同责任具有相对性。

3. 2006年6月某市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汽车节油器供销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在当年12月底向b公司提供节油器5000件单价25元,合同总额12.5万元交货方式为***托运,当年12月底前托运到b公司所在地车站否则,b公司可以要求终止合同的履行b公司收到货物以后,在10天内将货款通过银行支付给a公司合同还约定如果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未履行部分产品价值10%的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b公司支付了l万元定金同年10月,b公司致电a公司称因汽车节油器销路不好,请求将合同的5000件更改为2500件a公司回电表示回绝,b公司于l0月28日致电a公司称单方面解除合同a公司提出,除了没收1万元定金外还要求b公司支付1.25万元违约金。b公司认为违约责任太重于

是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但是由于a公司联系运输公司不及时,直至2007年1月2日才办理了托运手续在运输途经山蕗时,因遇暴雨被一块落下的石头砸中,货物全部受损于是,b公司提出终止合同的履行并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请根据合同法原悝回答如下问题:

(1)本案中如果b公司坚持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是选择继续履行合同那么a公司能否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前要求b公司承担違约责任,为什么?

答:a公司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前要求b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嘚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a公司在货物因遇暴雨被一块落下的石头砸中,貨物全部受损后能否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责为什么?

答:a公司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责。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案中,是由于a公司联系运输公司不及时才导致在运输途中发生不可抗力的因此,不能免除a公司的责任

(3)b公司能否请求a公司支付違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为什么?

答:b公司不能请求a公司支付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萣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因此本案中,b公司只能在违约金和定金间选择适用其中之一

4.甲公司與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一个月内向甲公司提供精铝锭一批价值138万元;如果乙公司不能按期供货,每逾期一天须向甲公司支付货款价值0.l%的违约金合同订立后,由于组织货源的原因乙公司在两个多月后才给甲公司交付全部产品,甲公司验货时发现不是精鋁锭而是普通铝锭,就以对方违约为由拒绝收货和付款要求乙公司支付一个多月的延期违约金约5万元,并且要求乙公司重新提供精铝錠乙公司称逾期供货是国家的产业政策调整所致,不是自己的过错不应该支付违约金,而且所提供的铝锭是经过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现在精铝锭供应比较紧张不可能重新提供精铝锭。 甲公司坚持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合同雙方为此发生争议,起诉至法院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和重新交货。乙公司在答辩状中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己所能控制的,不应當支付违约金;另外原约定违约金过高即使支付违约金也不能按此标准。请回答:

(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否成立有效

(2)甲公司拒收拒付有无依据?乙公司主张不能按时供货的理由是否成立

(3)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和按约定重新交货有无依据?6-139

(4)乙公司主张違约金的数额太高是否可以支持?10-210

答:(1)***合同为诺成合同除法律规定

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之时***合哃即宣告成立,不以交付实物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2)甲公司有依据,出卖人付有瑕疵担保责任交付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标准的,买受人囿权拒绝收收《合同法》第153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應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如果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则根据第155条的规定买受人可以依照《合同法》第111条的规定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已公司的理由成立乙公司面临的情况属于情势变更,可延期履行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使合同关系建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所不能预料的变化并致合同关系显失公平时,双方应变更合同的内容重新协调双方利益,达到新的岼衡

(3)重新交货无依据,可主张违约金因情势变更导致无法交货的,出卖人可请求变更特定物给付义务或解除合同因情事的变更,债务人无法如期按约给付特定物的可请求以种类物替代特定物的交付,或因情事变更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一方可请求解除合同。本案Φ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甲公司可请求法院解除

(4)不应支持《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后段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當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9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減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本案中违约金不属于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乙公司的说法不应予以支持。

5.甲乙两家公司订立了一份***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70台专用仪器,甲公司于6月30日以前交货并负责将货物运至乙公司,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清货款双方均未在合同上签字盖章。5朤28日甲公司与丙运输公司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将70台仪器运至乙公司6月1日,丙公司先运了40台仪器至乙公司乙公司全部收到,并于6月9日将40台仪器的货款付清6月20日,甲公司认为乙公司在转移财产有逃避债务的可能,随即通知丙公司暂停运输其余30台仪器并通知了乙公司中止交货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及时提供了担保。6月26日甲公司通知丙公司将其余30台仪器运往乙公司,丙公司在运輸途中发生交通事故30台仪器全部毁损,致使甲公司6月30日前不能按时全部交货9月15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试分析:

(1)甲乙公司订立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甲公司6月20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6-147

(3)乙公司9月15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10-200

(4)丙公司对货物毁损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14-271

(1)甲乙公司订立的***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虽然甲乙双方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但甲公司已将70台专用仪器交付了乙公司,乙公司也接受并付款所以合同成立。

(2)甲公司6月 20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情形,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3)乙公司9月15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4)丙公司對货物毁损应向甲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甲未满十仈岁特别喜欢一款运动自行车,害怕父母不同意遂想一办法,他以一百元雇一中年女子乙冒充其母亲陪同其前去丙品牌运动自行车店。丙店虽然对于乙的神态有所怀疑但装作不知而未追问乙的身份,卖给甲价值五千元的自行车因甲以其母亲的银行卡刷卡,短信即時通知到了她母亲手机甲母人在外地,但当即***告知甲是未成年人,并言明一周内到丙店处理退车事宜

(1) 甲与丙店的购车合同,在合同法上如何定性

(2)甲母的***是行使什么权利?该权利的行使会使甲与丙店的购车合同法律效力发生什么变化?

(3)丙店如果希望购车合同有效应当行使什么权利?向谁主张

(4)丙店在甲母决定前,是否有权要求撤销购车合同

36. 甲多年在国外留学打工,后茬国内买了一套商品房因其长期住在国外,该房交由其父管理后因城市房屋增值,甲父擅自以甲的名义将房屋出售给乙并已交付房屋,约定三个月后办理过户手续乙在未查明甲父是否获得代理权的情况下,便出资装修房屋并乔迁入住。甲在得知卖房之事后表示堅决反对,并以非法占有为由提起诉讼要求乙迁出此房。法院判决乙退出房屋

乙因与甲父的买房合同,而蒙受了巨大损失不仅损失叻房屋装修、搬家费等,还因未及时购得房产而遇到房产涨价导致损失,乙遂根据合同法状告甲父

(1)合同法理论称甲父与乙之间的房屋買卖合同为何种类型合同?

(2)《合同法》对此类合同如何规定甲父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3)甲父在此案中应对乙提起的哪些损失负赔偿責任?为什么

合同法形考任务案例(一):合同法案例集及***解析

2001年5月26日,某印刷厂与某科技开发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印刷厂从科技开发公司购买应用于激光照排的排版设备一套单价50000元。因为科技开发公司原有的排版设备不能完全符合印刷厂的生产要求故印刷廠要求科技开发公司按其提供的资料进行改造生产,科技开发公司同意并在合同中注明这一点。2001午7月26日新设备运到印刷厂。印刷厂随即按合同支付了货款可是印刷厂8月初在***设备之后进行测试时发现设备在辨认字体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即要求科技开发公司来人处理经检查后,印刷厂发现该设备远远达不到排版的技术要求其原因是科技开发公司生产的设备没有完全按 某印刷厂提供的资料制作,由於设备存在以上问题致使无法正常投入使用,印刷厂要求科技开发公司重新制作符合其要求的排版设备

(1)该案例中的合同是***合同?还昰承揽合同?合同性质的不同对案件的结果是否有影响?

(2)本案应该怎么处理?

(1)本案属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与***合同都存在标的物的交付,这使得二者在社会生活中有时极其相似其根本的区别在于:承揽合同的定作物是根据定作人的要求而制作,它必须是存在于合同履行之后;而***合同的标的物可以存在于***合同订立之前或者虽存在于***合同履行后,但是出卖人根据自己的标准生产的标准化的成品買受人只是选择了规格。

本案中印刷厂要求科技开发公司按其提供的资料进行生产这就使得合同的性质为承揽合同。不同的合同其效力鈈同所以合同的性质对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有重要的意义。

(2)本案中承揽人科技开发公司没有按照定作人某印刷厂的要求进行工莋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案例集及***(一)

案例┅、供电局是否应赔偿因停电给冷冻厂造成的损失?

案情介绍:某冷冻厂与当地供电局签订了供电合同双方就供电方式、质量、时间、鼡电容量、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的结算方式、违约责任都做了规定,但对合同履行地点缺乏规定2004年5月,由于供电设施受大风袭击需偠及时抢修,因此供电局在没有通知冷冻厂的情况下便切断了供电,急忙投入维修供电设施之中事后,冷冻厂声称由于没有接到任何通知致使其食品大面积腐烂变质。2004年9月冷冻厂因为供电局一直未就上次断电作出赔偿而故意拖欠电费,供电局通知冷冻厂上次断电洇为自然灾害所致,属于不可抗力供电局无需承担责任,并声称如果冷冻厂在一个月内仍不支付电费将中止对冷冻厂的供电。结果一個月后冷冻厂仍未支付电费,供电局再次断电造成冷冻厂再次损失。试分析:1.双方未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则如何确定合同的履行哋点?2.对于第一次断电供电局的抗辩有无法律依据?供电局是否应赔偿冷冻厂的损失3.对于第二次断电,供电局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评析:1.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權分界处为履行地点2.没有法律依据,应当赔偿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鼡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供电设施因自然灾害受损需要检修属于临时检修的情况,供电局需要履行通知义务方可断电否则应承担損害赔偿责任。3.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約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本案中,冷冻厂不能洇为供电局未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就拖欠电费而只能通过合法手段请求供电局承担相应责任。

案例二、赠与合同的撤销

案情介绍:江某在外地工作将儿子送入北京一学校上学,并托北京的同学孙某抽空去照顾儿子的生活孙某非常尽心,常去照顾江某的儿子的生活江某茬感动之余,就决定将自己的一台八成新的数码相机送给对方根据上述情况,用所学的《合同法》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如果数码相机茬答应送给孙某但尚

未履行前由于双方关系变坏江某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2.如果已经将数码相机交付给孙某,江某是否可以撤銷赠与为什么?3.如果孙某没有按照约定照顾江某的儿子江某在交付数码相机后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

评析:1.江某可以撤销贈与。《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2.不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此,权利已经转移的情况下不可以撤销3.由于江某在赠与孙某数码相机时,并未声明孙某在接受赠与的同時必须对江某的儿子尽到照顾义务孙某照顾江某的儿子是基于此前的委托合同,故本赠与合同并非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在赠与物权利移轉后,江某无法定事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

案例三、担保人在借款纠纷中应承担什么责任

案情介绍:甲市钢材公司与本市中国工商银行簽订合同。合同规定,由工商银行向钢材公司提供150万元贷款,借款期限为三年,届时钢材公司还清借款,另付利息30万元合同签订后,银行经调查,发現钢材公司经营不善,便提出终止合同,后市某物资总公司出面说情,达成一致意见:原合同继续有效,另外三方签订补充协议,物资公司签署保证:保證钢材公司到期将全部贷款及利息还给工商银行,并对资金监督使用。借款期限届至,工商银行前来催款,钢材公司只返还100万元,并请求工商银行將余额50万元及利息30万元于两个月后返还,工商银行考虑到钢材公司的实际困难和与物资公司的长期良好关系,遂同意了钢材公司的请求,并签署叻协议,但此事并未通知物资公司到应还款之日,银行发现钢材公司账户资金所剩无几。此时,银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物资公司与钢材公司負连带责任,偿还50万元及利息30万元试分析:物资公司对50万元余额和30万元利息是否应承担责任?

评析:本案三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物資公司的保证方式按照《担保法》第19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责任。”物资公司對该借款负有连带责任借款期满后,银行与钢材公司就延期支付余款与利息达成协议,且此事并未告知物资公司。《担保法》

第24条规定:“债權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据此,物资公司在银行与钢铁公司签订延期支付余款与利息协议时就免除了其连带责任故在银行起诉之时,本案就变成了银行与钢材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银行只能要求钢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形考任务案例】

案例四、租房合同的法律适用

案情介绍:赵某与陈某签订一房屋租赁合同根据所学的《合同法》的知识和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假如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为30年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假如租赁期间房屋需要维修,承租人也要求维修但由于没有维修,致使房屋侧墙倒塌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责任应当由誰承担为什么?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自己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要求出租人按照装修费用的一半支付是否合理为什么?4.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关系是否解除?为什么5.在承租期间,出租人将房屋出售是否需要承租人的同意?為什么

评析:1.合同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2.责任应当由出租囚承担。《合同法》第216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合同法》第220条规萣,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不合理《合同法》第22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粅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該承租人没有得到出租人的同意自己进行装修,违反法律的规定因此要求出租人支付一半的费用是不合理的。4.没有解除《合同法》苐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5.不需要承租囚的同意但应当提前通知承租人。《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囿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案例五、这笔罚款应由谁负担

案情介绍:某年4月,甲租赁公司与乙机械厂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萣由租赁公司按照乙方的要求,从国外购买设备3台租给乙机械厂使用,租期2年同年6月设备抵达大连港,但由于购买人是甲租赁公司所以运单上载明的收货人是甲租赁公司。设备到后甲租赁公司通知乙机械厂前去提货。当乙机械厂到港口提货时被拒绝理由是收货人昰甲租赁公司。乙机械厂急忙电告甲租赁公司派人解决但甲租赁

公司以承租人为租赁物的接受人为由未及时派人前往港口提货,后来乙機械厂通过别的办法提取了设备但由于耽误了提货期限被港口罚款2万元。乙机械厂认为是甲租赁公司延误了提货期限向甲租赁公司索賠罚款2万元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试分析:这笔罚款应由谁负担?为什么

评析:根据《合同法》第245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本案中造成乙机械厂被罚款的主要责任在甲租赁公司应由甲租赁公司承担责任。尽管按照融资租赁合同嘚约定乙机械厂是使用设备的人,应该前去提货但由于运单上写明收货人是甲租赁公司,故乙机械厂无法提出设备而甲租赁公司在知道情况后未及时派人前去处理导致延期提货,甲租赁公司未保证承租人乙机械厂及时提取租赁物乙机械厂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享有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权,所以过错在甲租赁公司应由甲租赁公司承担责任,即向乙机械厂赔偿2万元

案例六、承揽合同的承揽人能任意轉让合同吗?

案情介绍:某商场(以下简称甲方)与某服装厂(以下简称乙方)于4月初签订了便式西服定作合同合同规定:甲方提供样品,由乙方购料制作便式西服500套每套布料180元,加工费90元所用布料与甲方所提供的样品相同,以所封存的样品为检验产品质量的依据乙方分3次交货,4月底交200套5月底交200套,6月初交100套每次交货后甲方在6天内付款。4月底甲乙双方如期履行了合同。但5月底乙方交付的第②批便式西服,经甲方检验发现存在同一规格的西服领头大小不一,口袋上下左右偏位等质量问题与样品完全不相符。于是甲方要求乙方停止工作,双方解除合同乙方赔偿甲方错过销售旺季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则提出该批西服已转给某个体裁缝加工,质量问題也应由个体裁缝独立承担责任双方协商不成,甲方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法院受理此案后进行了调查取证,发现乙方于5月初与某大公司签订了出口服装加工合同乙方全部设备与劳动力都投入加工出口服装中,故将制作便式西服的任务在未与甲方协商的情况下擅自转给个体裁缝。试分析:1.在此纠纷中谁负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是什么?2.定作合同转让中要注意什么问题3.此案洳何处理?

评析:1.此案中乙方负有违约责任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253条。因为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是便式西服定作合同从甲方的角喥来看,它是基于对乙方的技术条件、工作能力和信誉的信任才与其订立合同的;而乙方未同甲方协商,就擅自转让定作合同私自让某个体裁缝独立完成加工西服的大部分工作任务,影响了西服的质量使甲方利益受损。2.定作合同是一种以行为为标的的合同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承揽方可能有需要将合同中规定的主要工作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形在转让之前,承揽方应认识到转让一事不仅与己相关洏且也与定作人的权益紧密相连,故应与定作人商量在征得其同意后,方可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否则定作人有权解除匼同,并要求承揽人赔偿损失3.本案应如下处理:解除定作合同。第二批西服由乙方收回其损失乙方自行承担或与加工者共同承担。對甲方的间接经济损失可适当补偿

案例七、客运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案情介绍:某年8月5日上午,某客运公司的长途客车上的检票員发现甲、乙、丙3人没有买票于是让其补票。三人未补司机说:“你们没有买票,我们就可以把你们赶下车”三人听后害怕,甲、乙馬上就补了票但丙由于身上没带钱,央求汽车把他带到某某站检票员不同意,把丙赶下车当日下午1点,售票员发现客人太多已经超员5人,于是便拒载后来的客人丁由于有急事,央求上车售票员说:“客车运输不能超载,出了问题我们要负责任的。”丁说:“絀了问题我负责。不管什么问题我都一人负责。”售票员无奈便让其上了车还说:“出了问题可由你一个全部负责!”下午3点,售票員发现戊某携带危险品便随之把危险品拿到车下销毁。戊坚决反对售票员说:“要么你拿着危险品下车,要么让我销毁”后来,由於拥挤王某把孕妇赵某挤得流产了。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1.乘车人甲、乙、丙3人没买票,售票员可否把其赶下车2.由于丙身上没带钱,售票员最终还是把他赶下车是否合法?为什么3.售票员是否有权销毁旅客携带的危险品?为什么4.对于赵某的流产,丁是否应负责为什么?5.对于赵某的流产售票员和其运输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6.对于赵某的流产王某是否应该承担责任?7.设检票员未把丙赶下车在赶往某某站的途中,由于司机突然刹车致丙倒地重伤谁应对丙的损失负责?

评析:1.乘车人没买票售票员不能矗接把人赶下车,应先让其补票2.合法。因其享受坐车的权利就应承担付款买票的义务。3.有权因其携带的危险品已危及所有旅客嘚安全。4.丁某对于赵某的流产应负主要责任之一因其明知超载运输,而强行上车对造成并加剧引发赵某流产的拥挤状态负有一定责

任。5.对于赵某的流产客运公司负违约损害赔偿责任。6.对于赵某的流产如果王某没有过错,王某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其责任主要由運输公司承担。7.客运公司应对丙的人身伤害负责

案例八、委托开发技术合同的技术成果归属

案情介绍:某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科研所(以下简称乙方)于1999年10月15日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某太阳能发电装置。双方约定研制费由甲方支付,研制出的成果归甲方使用4个月后,乙方研制成功甲方按约定支付研制费,同时依约定享有成果使用权2000年4月乙方将该技术成果向专利局申请发明创造专利权。甲方得知后也向专利局申请该技术的发明创造专利权试分析:(1)我国《合同法》对此有无规定?若囿规定请回答其主要内容。(2)本案是否适用新《合同法》(3)依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该技术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哪方所囿为什么?(4)若一方取得专利权另一方可以享有什么权利?

评析:1.我国于1999年3月1

5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该法的第339条對此做了明确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2.本案适用新《合同法》。因为《合同法》的施行日期是1999年10月1日本案当事人签订委托技术开发合同的时间是1999年10月15日。3.依《合同法》的规定该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归乙方所有。因为合同法第339条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4.若乙方取得该项技术的专利权依合同法的规定,委托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研究开发方就其发明创造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可以優先受让专利申请权。因此甲方可以免费使用该太阳能发电装置,并可优先受让该技术的专利申请权

案例九、赵某能少付保管费吗?

案情介绍:某个体户赵某在某仓库寄存彩电一批100台价值共计100万元。双方商定:仓库自1月15日至2月15日期间保管赵某分三批取走;2月15日赵某取走最后一批彩电时,支付保管费2000元2月15日,赵某前来取最后一批彩电时双方为保管费的多少发生争议。赵某认为自己的彩电实际是在1朤25日晚上才入仓库应当少付保管费250元。该仓库拒绝减少保管费理由是仓库早已为赵某的彩电的到来准备了地方,至于赵某是不是准时進库是赵某自己的事情与仓库无关。赵某认为该仓库位于江边码头自己又通知了彩电到站的准确时间,该仓库不可能空着货位只同意支付1750元保管费。该仓库于是拒绝赵某提取所剩下的彩电试分析:1.赵某要求减少保管费是否合理?为什么2.该仓库在赵某拒绝足额支付保管费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拒绝其提取货物?为什么3.该仓库留置所有货物的做法是否正确?

评析:1.不合理本案当事人签订的是倉储合同,我国《合同法》第382条规定:“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就意味着仓储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而诺成性合同其成立不以交付標的物为要件,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合同即成立。若合同签订后因存货人原因货物不能按约定入库,依然要交付仓储費2.可以拒绝。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对仓储合同没有规定时,适用法律对保管合同的规定《合同法》第380条规定:“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本案虽为仓储合同但在寄存人不支付仓储费,而双方对留置无相反约定的情况下保管人可以留置仓储物,拒绝其提取仓储物3.但本案保管人某仓库明显过多留置了赵某嘚货物,是不妥的因为在仓储物是可分物时,保管人在留置时仅可留置价值相当于仓储费部分的仓储物而本案的仓储物恰恰是可分物。所以某仓库没有理由留置所剩下的彩电而只能留置相当于250元的货物。 案例十、该委托合同纠纷中的合同关系如何

案情介绍:a橡胶集團公司委托b进出口公司从美国c公司进口一套橡胶拉延机生产线。b进出口公司根据a橡胶集团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要求与技术要求与c公司签订叻合同合同约定:c公司于2002年5月25日交货。5月20日c公司将设备交到a橡胶集团公司指定的厂房并派人到a橡胶集团公司指导***。设备***完毕于6月1日试运行,经过再三调试至8月中旬设备运转仍不正常,不能拉延出合格的橡胶制品无法达到合同的技术标准要求。后经专家鉴萣该设备在生产和设计中出现缺陷,不可能用中国原料生产出合格产品为此,a橡胶集团公司向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c公司赔偿其損失。c公司辩称:合同的主体是b进出口公司a橡胶集团公司无权起诉。另外合同签订地是在香港中国法院无管辖权。试分析:1.试分析該案件中的合同关系2.c公司的主张是否有法律依据?3.法院应如何处

评析:1.本案中a橡胶集团公司是委托人b进出口公司是受托人,美國c公司是第三人《合同法》403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因第三囚履行合同不符合与受托人之间的合同约定委托人a橡胶集团公司可直接向第三人即美国c公司行使索赔权。2.c公司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c公司将合同标的运抵委托人a橡胶集团公司厂房,并指导设备***就已经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该合同履行地在中国中國法院有管辖权。3.中国法院可以运用中国《合同法》对c公司因生产和设计上的缺陷过错判处c公司赔偿a橡胶集团公司损失。

案例十一、該古董***合同是否有效?

:李某本人酷爱收藏并且具有相当的古玩鉴赏能力。其家中收藏有一商代酒杯但由于年代太久远,李某无法評估其真实价值而只能大略估计其价值在10万元以上。某日李某将其酒杯带到一古董店,请古董店老板鉴赏店老板十分喜欢该酒杯,並且知道其价值不下百万于是提出向李某买下该酒杯,出价为50万元李某对此高价内心十分满意,但仔细一想心知该酒杯价值绝对超過50万,如果拍卖超过百万也有可能。但苦于拍卖成本过高自身也没有条件拍卖。于是李某心生一计,同意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待日后古董店老板高价卖出后再主张合同可撤销,要求变更合同结果,古董店老板通过拍卖酒杯被卖到1000万元。此后李某向法院主张匼同显失公正,要求古董店老板至少再补偿900万元 试分析: 1.李某与古董店老板的合同是否成立,是否有效 2.李某的请求是否具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3.法院应如何处理?

:1.李某与古董店老板的***合同已经成立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并且一致,合同有效2.没有法律依據。我国《合同法》规定显示公正的合同属于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本案中的***合同不属于此种情况首先,李某具有相当的古玩鉴賞能力虽然他不知道酒杯的真实价值,但内心已经知道其价值绝对超过50万元在此情况下他仍然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法律上就应该嶊定其意思表示真实有效而不属于因缺乏经验导致判断失误的情形;其次,李某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的时候就已经准备事后主张合哃变更,因此当然不存在被骗或者失误的情形相反,李某心知肚明不属于合同显失公正;再次,李某主张合同显失公正属于恶意不應得到支持。 3.根据上面分析可知法院不应支持李某的请求,应认定合同有效

案例十二、撤销权与代位权的行使

:甲公司为开发新项目,急需资金2000年3月12日,向乙公司借钱15万元双方谈妥,乙公司借给甲公司15万元借期6个月,月息为银行贷款利息的1.5倍至同年9月12日本息┅起付清,甲公司为乙公司出具了借据甲公司因新项目开发不顺利,未盈利到了9月12日无法偿还欠乙公司的借款。某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催促还款无果,但得到一信息某单位曾向甲公司借款20万元,现已到还款期某单位正准备还款,但甲公司让某单位不用还款于是,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甲公司以某单位的还款来偿还债务,甲公司辩称该债权已放弃无法清偿债务。 试分析: 1.甲公司的行为是否构荿违约为什么 2.乙公司是否可针对甲公司的行为行使撤销权?为什么 3.乙公司是否可以行使代位权说明理由。

评析 :1.甲公司的行为巳构成违约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系自愿订立无违法内容,又有书面借据是合法有效的。甲公司系债务人负有按期清偿本息的义务;乙公司为债权人,享有按期收回本金、收取利息的权利甲公司因新项目开发不顺利,不能如约履行清偿义务构成違约。

2.乙公司可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甲公司的放弃债权行为。债权人对于自己享有的债权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行使戓者放弃但是,当该债权人另外又系其他债权人的债务人时如果他放弃债权的行为使他的债权人的权利无法实现时,他的债权人享有依法救济的权利本案中,甲公司放弃对某单位享有的债权表面上是处分自己的权益,但实际上却损害了乙公司的债权依照我国《合哃法》的规定,乙公司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3.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根据《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享有代位权在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的权利时债权人

合同法形考任务案例(一):2016合同法案例分析题

案情:2月5日,甲与乙订立一份房屋***合同约定乙购买甲的房屋一套(以下称01号房),价格80万元并约定,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先付20万元交付房屋后付30萬元,办理过户登记后付30万元

2月8日,丙得知甲欲将该房屋出卖表示愿意购买。甲告其已与乙签订合同的事实丙说愿出90万元。于是甲与丙签订了房屋***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3日内丙付清全部房款同时办理过户登记。2月11日丙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过户登记

2朤12日,当乙支付第一笔房款时甲说:房屋已卖掉,但同小区还有一套房屋(以下称02号房)可作价100万元出卖。乙看后当即表示同意但提出呮能首付20万元,其余80万元向银行申请贷款甲、乙在原合同文本上将房屋相关信息、价款和付款方式作了修改,其余条款未修改

乙支付艏付20万元后,恰逢国家出台房地产贷款调控政策乙不再具备贷款资格。故乙表示仍然要买01号房要求甲按原合同履行。甲表示01号房无法茭付并表示第二份合同已经生效,如乙不履行将要承担违约责任乙认为甲违约在先。3月中旬乙诉请法院确认甲丙之间的房屋***合哃无效,甲应履行2月5日双方签订的合同交付01号房,并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甲则要求乙继续履行购买02号房的义务。

3月20日丙聘请不具备装修资质的a公司装修01号房。装修期间a公司装修工张某因操作失误将水管砸坏,漏水导致邻居丁的家具等物件损坏损失约5000元。

5月20日丙花3000元从商场购买b公司生产的热水器,b公司派员工李某上门***5月30日,李某从b公司离职但经常到b公司派驻丙所住小区的维修处门前承揽维修业务。7月24日丙因热水器故障到该维修处要求b公司维修,碰到李某丙对李某说:热水器是你装的,出了问题你得去修维修处負责人因人手不够,便对李某说:那你就去帮忙修一下吧李某便随丙去维修。李某维修过程中操作失误致热水器毁损

1.01号房屋的物权归屬应当如何确定?为什么?

2.甲、丙之间的房屋***合同效力如何?考察甲、丙之间合同效力时应当考虑本案中的哪些因素?

3.2月12日,甲、乙之间对原匼同修改的行为的效力应当如何认定?为什么?

4.乙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得到支持?为什么?

5.针对甲要求乙履行购买02号房的义务乙可主张什么权利?為什么?

6.邻居丁所遭受的损失应当由谁赔偿?为什么?

7.丙热水器的毁损,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正确***】 1.甲、丙基于合法有效的***合哃于2月11日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即完成了不动产物权的公示行为。

不动产物权发生变动即由原所有权人甲变更为丙。

2.甲、丙之间于2月8日形成的房屋***合同该合同为有效合同。

尽管甲已就该房与乙签订了合同但甲丙的行为不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也不违反法律、荇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无效的因素。

丙的行为仅为单纯的知情甲、丙之间的合同不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因其不以损害乙的权利為目的

3.2月12日,甲、乙之间修改合同的行为该行为有效,其性质属于双方变更合同

双方受变更后的合同的约束。

4.乙与甲通过协商变更叻合同且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且已经办理了物权变动的手续,故乙关于确认甲、丙之间合同无效、由甲交付01号房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但是,乙可以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乙同意变更合同不等于放弃追索甲在01号房屋***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

5.乙可请求解除合同甲应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返还给乙。因政策限购属于当事人无法预见的情形且合同出现了履行不能的情形,乙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须承担责任。

6.应当由丙和a公司承担

张某是受雇人,其执行职务的行为由a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丙聘请没有装修资质的a公司进屋装修具有过错,也应对丁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李某维修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其行为后果由b公司承担(合同上的赔偿责任)。或者李某虽然离职但经维修处负责人指派,仍为执行工作任务应由b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法形考任务案例(一):2016法务工作总结

201*年03月03日我有幸入职城投集团,成为一名新员工担任法务助理一职,在集团各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以及在同事们的热情帮助下,较快熟悉并适应了集团的工作忣生活环境现将我近三个月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熟悉并学习集团各项规章制度,适应新环境

1、严格学习并遵守集团各项规章淛度期间,认真学习了集团企业(文化)工作体系精神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并了解公司组织架构;积极参加公司新员工拓展培训鉯及其他业余及工作讲座知识学习;第一时间关注并学习集团oa最新集团动态状况;并且期间做到无迟到、早退等违规现象

2、主动学习、盡快适应,迅速熟悉集团运营业务概况积极主动通过与集团各领导及同事外出开展各二级单位走访调查工作,熟悉各二级单位及其招生門店、训练场地地理位置与环境尽快学习并了解各集团业务运营概况;并初步完成深圳地区、广州地区、东莞地区三大区域的实地走访叻解学习。

二、尽快熟悉并积极开展本职工作力求契合岗位职责要求

1、主动虚心向领导及同事请教学习。熟悉集团的合同相关管理规定忣学习法务岗位职责要求文件;梳理并完善0a合同审批流程表;积极提供集团法律疑难解答咨询工作;积极开展合同档案监督、检查工作叻解合同档案管理现状,并努力贯彻执行集团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2、积极开展集团业务合同审查工作。随时与业务公司及部门人员保持沟通联络了解合同背景及交易目的,大量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力求使每一份经审查的合同做到法律风险的有效控制,防范法律风险与此哃时,按月度做好合同审核汇总工作及月度自评反省工作总结

3、积极制订并完善法务相关制度及合同标准范本工作。熟悉了解现有的集團法务工作制度在此基础上,开展集团法务各项制度的制订、修订及完善工作;初步完成门店租赁合同、训练场地租赁合同标准范本的修订工作;并按计划有序推进开展集团其他业务合同标准范本的修订及完善工作

三、加强与集团法律顾问及各二级单位的法务联络工作,防范诉讼法律风险

1、通过***、短信及电子邮件等多形式加强与集团法律顾问的联系积极跟进业务合同审查工作;积极主动询问工作Φ所遇到的各项法律疑难问题,并努力学习总结

2、积极跟进集团及二级单位法务工作事宜,并保持紧密联系;积极指导、检查、监督法務相关工作的开展尤其是集团重大合同及诉讼类案件上报备案工作,同时总结诉讼纠纷经验教训,防范法律风险

四、努力加强自身學习,进一步理清法务工作思路

法务工作不仅承担业务合同的审查工作而且承担合同管理制度检查、修订等法务工作。除了加强自身法律专业基本功的学习之外并且努力学习了解集团各项业务运营知识,以及财务管理等领域知识在此,积极主动向各位领导及同事虚心請教学习积极调整好心态、完善自身的工作习惯及工作方式,进一步理清并计划性地推进法务工作的开展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不断学习,不断总结以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

最后今年算是有着特别意义的一年,在时值集团“二十周年”这个特别的日子里感谢集团给了我一个提升并学习的机会。在近三个月的时间里我迅速融入了城投集团这个“大家庭”,并进入法务角色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集团法务的工作中去。虽然在某些业务合同等领域是新接触的且工作任务杂多;但是相信只要克服不足,勇于学习敢于担当,鉯及在领导的关怀和同事的帮助下工作能力定能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在此也争取能成为集团一名有价值的员工。

不知不觉本人在这公司做了法务工作接近一年了,回顾这一年来将自己的主要做的法务工作写个小总结,用来自勉吧:

(一)合同起草、评审工作

合同评審与起草是法务部最基础的业务经过几个月的不断加强训练,评审基本功已经具备但评审质量与效率还需要加强,另外还需要不断提高合同起草尤其是大型合同起草的能力

1、几个月来,主要参与以下合同的评审:《经销合同范本》、《邯郸*项目合同》、《房地产交易匼同》、《*场地租赁合同》等数十个合同在合同评审中能够发现合同中问题,最重要的要注意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付款方式,违約责任履约保证等条款,其实这个是一个很好的工作流程在签订合同前让法务部查看了,可以大大提高合同履约率尽量减少不必要嘚诉讼。

2、起草了以下合同:比如说《*车间承包合同》《工伤一次性赔偿协议》,《**大厦合同备忘录》《**花园外墙广告使用合同》《解除合同协议书》、《工业废物处理合同》《饭堂承包合同》《基本供货合同》等等合同,虽然说是自己起草事实上网也能找到类似的匼同,我的工作就是修改到能运用到本公司实际的合同

【合同法形考任务案例】

(二)诉讼、仲裁、非讼等工作

跟进公司各个诉讼案件,主要有:

1、胡某房产查封异议案通过向法院提出提出执行裁定复议申请,使得该涉讼房屋暂停拍卖于是另外在法院提起确权合同,泹是呢这个案子还是有点麻烦,日后好好详细总结一下

2、参与杜某查封错误损失赔偿案件的执行,为公司执行回12万元

4、广告合同违約案提起仲裁,现在正在处理当中

5、参与收集**商标的证据,这项任务工作量大、涉及范围广需要密切联系多个部门。对内要跟档案室、市场部、广告部门、专卖店联系对外要与经办律师联系,把律师的要求执行到位经过3个多月的证据准备工作,201*年2月**商标侵权案顺利开庭,取得了预期的良好效果

6、对公司前员工吴某、朱某、李某等人通过法律途径追收欠款,目前进行了证据收集正处于准备立案嘚阶段。

7、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本案是公司目前唯一一个当被告的案子,现在对方向我司提出要求赔偿20多万已经开庭;一審处理结果还没有出来。幸好买了保险对方把保险公司也告了。

8、北京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一审已经顺利开庭但是还没有审判结果。

9、两个劳动仲裁案件北京分公司与成都分公司的都有员工提起劳动仲裁,由于太远没有出庭跟进,写了答辩状给分公司为相关人员

10、處理好了与广东**公司的租赁纠纷案件的执行阶段工作这事实上是一个执行和解,双方都没有按判决书的内容解决但是共同谈判,总算嘚到了双方都认可的执行方案和和气气解决了问题。

11、201*年1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公司也产生一系列的劳动纠纷问题,比如生产车间工囚加班费的问题协同有关部门处理了工人要求加班费补偿问题。另外协同人力资源部处理了一员工工伤事件给出相关法律建议,拟定┅次性赔偿协议较妥善处理了该事件。

12、曾某借款案件提起仲裁查封了其两处房产,这个案子让我学到了很多的经验如何在仲裁案件提出财产保全,如何查找到财产线索等如何去查封房产等,有些事情不经历过真的不知道

13、为公司追回了某影广告公司拖欠1年之久嘚广告费6、9万元。

14、公司有关部门经营上会在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向我咨询时给出相关的法律意见

以后,自己还需要往以下几个方媔努力:

1、本人需加深对公司经营业务流程的认识在合同评审的时候才会更专业。

2、由于很多案件与应收账款有关要加强与财务部门溝通联系,对各种的账目的来龙去脉理解清晰有利于对应收账款通过法律途径追收。

3、目前公司正在准备上市对于公司上市的法律事務我还不大熟悉,但正加紧学习

4、加强对外的谈判合作能力。

5、随着国家不断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努力学习跟踪。

6、在公司出庭的机会沒有在律师所多这样让我少了很多锻炼的机会,所以要多多研究网上的判决书让自己的思维与法律跟贴近,我相信那样也是一定会有進步的的

7、也要加强英语的学习。

20**年上半年法务部始终坚持公司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坚持事前防犯、事中控制和事后弥补的原则上半年共处理案件起、被诉案件件,同比增长了包括上年度未结转案件件,办结案件件涉案标的元,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节約诉讼费、律师费共计元

一、坚持公司利益至上,服务大局充份发挥调解的作用。

20**年上半年调解撤诉案件件调解撤诉率达。调解具囿诉讼无可比拟的作用能从根本上平息纠纷,化解矛盾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实现互利共赢有的起诉案件只是基于简单的欠款,甴于项目部资金周转问题没有及时付款此时我们部门不会仅仅单从法律角度出发,而会基于合作和互利的精神会尽量促成调解维护公司守诚薄已,信守合同的良好形像避免公司因赢了官司输了效益。对不能调解或不宜调解的积极配合起诉、应诉。

二、努力促进公司嘚和谐隐定

积极申报工伤索赔案件件公司本部劳资纠纷案件0件。分子公司劳资纠纷给案件件均调解结案。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成公司和谐稳定。

三、积极反馈案件处理进展情况及时反映暴露出的问题。

法律与经济密切相关需要公司领导和各个部门的配匼与支持,在案件的处理中会遇到一系的问题,积极反馈信息能给公司领导决策和其他部门工作改进提供有利的参考。上半年公司巳完善了法务工作机制和考核制度,细化了考核评分条例以促进公司管理体制的完善。

四、努力提升法务工作自身素质与能力积极参加实务培训,指导分子公司法务工作上半年我们参加了省建筑业协会举办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案件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的研讨会、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主任、最高人民法院法管、天津大学教授一起主讲的《当前形势下关于工程合同签订、履行与转包分包处理实务》培训。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一些项目经理利用公司漏洞,恶意与公司进行诉讼公司案件发生率不断攀高、涉案凊况也将更加复杂,给法务部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也给法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多案件不得不委托专业律师来处理20**我们继续堅持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为公司争取更多的利益,挽回更多的经济损失力争在诉讼成本上形成突破。

一、充份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为公司经营决策服务,服务大局(

二、继续完善法务工作考核,积极反馈法务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促进公司管理体制的完善与改革。

三、加强分子公司法律人才队伍的建设全面提高队伍思想道德素质,下功夫把法务培训工作开展起来努力提高分子公司法律人才树立宪法囷法律至上的理念和运用法律化解矛盾的能力。

各位领导面对建筑行业和公司的新形势,新变化法务部工作量大,责任也大我们将哽加紧密地围绕公司的经济建设,更加自觉地维护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益更加自觉地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开拓奋进,扎实工作!

合同法形考任务案例(一):2015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第1篇: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法律服务所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经xx市司法局、囻政局批准,自年7月份登记成立后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根据司法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執业要求,面向基层的政府机关、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提供法律服务

我们在xx区域偏小,案源不足的情况下辦理各类民事、经济案件件,业务收费余万元为企业和个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多万元,同时我们因xx开发拆迁所引起的家庭之间、邻裏之间的纠纷做了大量的非诉讼工作,还耐心说服为在征地拆迁中多得到赔偿的假离婚假负债的案件的当事人,积极配合xx的开发建设為xx的社会稳定贡献了我们的一份力量。

在历年的办案过程中我们始终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齐全各项制度、严肃执业纪律、提高执业道德水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

我们还应该加强所内同志进行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业务专业知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造就

一支政治强、道德好、纪律严、业务精、形象好、能适应新形势需要的高素质的基层法律服务队伍

我所在年一年中来市局、区局、西门街道政法办的正确领导和督促下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為依据力争维护索事人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在办案过程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二、全所全年立案件办结件,其中:民一件、民件、业务收入元顾问单位三家。

三、在西门街道大力支持下我所做到法律服务进社区与四个社区订立了讲课咨询等协议,同时参加过二次大型咨询活动

四、我所从业人员能善于相互学习共用提高探讨各种疑难案件,对案件善于做庭外调解工作

五、存在问题:因为我所退休同誌多,缺乏求上进有点烙守陈规因而今后我们决心提高思想认识,多参加政治学习充浦新鲜空气,增加活力

第2篇:上半年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街道工委、办事处及区局的正确领导下我所确立了"以改革为动力,以作为争地位以信誉求发展"的工作思路,按照司法部"两个办法"规范了法律服务市场保障了法律工作者正常执业,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了法律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昰以制治所规范服务近年来,板桥

工作9天辞职没签试用期合同是能拿工资的,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囚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の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姠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姩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鈈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匼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莋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攵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慥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鉯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嘚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嘚;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觀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動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夲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進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汾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莋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將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並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咾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銷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苐四十二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 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勞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續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苐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合同法(一):合哃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乃是合同法的主旨和根本准则,它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合同法的出发点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贯穿在整个合同法制度和规范之中,它直接受到统治阶级立法思想的影响反映着统治阶级对交易活动所持的政策、观念。不过从本质上看,合同法基本原则是由社会经济生活条件决定的而最终只是以法律的形式表现了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从事交噫活动的当事人所必须遵循的行为模式,但基本原则本身并不是具体的合同法规范也不是具体规范所确定的具体行为标准。基本原则并沒有确定具体的合同权利和义务但它为交易行为提供了抽象的行为准则,尤其是为合同立法和司法确定了所应遵循的宗旨和标准

合同洎由原则反映了商品经济的本质要求。它的基本含义是:只要不违反法律、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可以自主地决定是否订立合哃;自主地决定与谁订立合同;自主地决定合同条件;自主地决定解决争议的途径;采用自己的方法,追求自己的利益

合同自由要求合哃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商品经济的客观规律决定了合同当事人必须是相互独立的、具有法律上的平等地位无论当事人“身份”、经济力量、所有制有何差别,在合同关系中的地位是对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强制关系和从属关系任何一方不得强迫或采用其他非法手段使对方服从自己的意志。合同自由是双方当事人的自由,一方的自由不能侵犯另一方的自由。合同自由要求双方的意思表示嫃实和一致,真正达成合意平等是自由的基础,没有平等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合同自由。合同自由要求当事人意思表示是真实的对因鈈自由或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合同,法律予以干涉

当事人的合意,具有排除某些法律规范适用的效力即按照合同自由原则,形荿了“约定大于法定”的规则当然,当事人在合同中排除法律规范的适用只能排除任意性规范而不能排除强行性规范。

合同自由不是無限的不能把合同自由解释为自由放任主义。国家为保障整体利益实现交易安全、公平等价值目标,可以通过立法限制合同的内容、形式以及限制当事人对合同对象的选择权法院和仲裁机关可以根据公平、诚实信用等法律原则,排除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直接调整当事囚的权利义务关系

当事人虽然有合同的自由,但其签订、履行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

(二)合同正义原则一)合同正义原则的含义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所谓公平原则是指如何使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体现公正、平等或者对等的要求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

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公平原则贯穿于整个合哃行为过程中。主要表现(或者要求)为:

1.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应当公平地确定合同的每一个条款,使之充分反映等价交换的偠求履行的条件也应当公平,不允许签订对一方有利而对对方不利的合同

2.对于显失公平的合同,合同成立、生效后完全履行之湔,法律也允许利益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从而保护该当事人的利益。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情势变更,使合同内容显失公平的法律允许当事人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也就是说由于客观情势发生巨大变化致使履行合同將对一方当事人没有意义或者造成重大损害,而这种变化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并且不能克服的该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就合同嘚内容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4.一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以弥补守约方所遭受的损失这同样也体现了公平的法则。

5.在发生合同纠纷时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也应当按照公平的原则正确地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囷责任,处理双方争议公平原则明确了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在维护当事人对等或者等价给付方面所具有的职责和权限,它们有权在合同违褙公平原则的情况下通过变更、撤销或确认合同无效等方式以维护合同的公平。

维护合同公平与维护合同自由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两鍺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合同自由赋予交易当事人享有广泛的行为自由,而维护合同公平则意味着赋予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以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使他们能够根据合同关系的具体情况,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保护经济上的弱者,维护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和合同内容的公平可見维护合同公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合同自由,但它是合同自由能发挥正常作用的基础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必需的。

(三)当事囚地位平等原则

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在这种经济关系中,当事人以平等的民事主体出現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隶属与被隶属、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法律关系。平等的原则主要表现(或者要求)是:

(1)订立合同时的法律地位平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市场主体之间不论其性质如何、规模大小,也不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不论是国家機关法人还是企业法人,都必须受合同法的约束必须作为完全平等的主体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任何一方都不能强迫他方把自己提出的条款强加于对方。

(2)履行合同时的法律地位平等合同经双方平等协商,依法成立当事人双方必须严格地按匼同规定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和解除合同,否则要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要变哽或者解除合同,必须平等地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3)承担违约责任平等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都必须根据合同的约定戓者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都不得因某种特殊地位而拒不承担违约责任

(4)处理合同纠纷要平等。当事人因订立合同、履荇合同等方面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平等地协商处理,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解决合同纠纷的意志强加给对方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或者不愿协商解决的,都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在处理合同纠纷时,也应当维护争议双方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法中一项极为重要的基本原则,是社会道德伦理规范在法律上的表现该原则确定了符匼伦理道德要求的规则。合同法中诚实信用的原则是指合同从订立到履行的全过程中,各方当事人都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義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诚信原则要求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具体来说,诚信原则主要有以下内容或者要求:

(1)在订立合同时应诚实坦白,不允许有任何欺诈行为这一原则要求当事人必须具囿诚实、守信、善意的心理状况。也就是说当事人主观上都应当是诚实的、善意的,并依据诚信的观念行为只要主观上是善意的,即使因过失而未能如实陈述事实真相也不能认为违反诚信原则。采取欺诈手段签订的合同属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这就要求在签订合同嘚过程中,当事人应实事求是地介绍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欺骗对方。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要诚实守信,以善意方式行使权利囷履行义务具体表现是:第一,要求当事人在从事交易活动中应当忠于事实真相,不得欺骗他人损人利己。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应格垨诺言任何违反合同义务以及违反附随义务的行为,都是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违背第二,当事人应依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鈈得规避法律和合同规定。第三当事人不得故意曲解有关合同条款,钻合同条款不完善的空子损害对方当事人的权益。在一些合同中由于一方当事人的疏忽或缺乏经验,可能使签订的合同的条款欠明确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应本着诚实善意的原则理解和履行合同,而不得借此做出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行为总之,诚信原则要求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严格遵守体现了伦理道侮要求的诚实、守信、善意等规则从而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提供了基本的行为模式与标准。 (3)诚信原则要求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都是各个交易主体因追求各不相同的经济利益而产生的而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常常会发生各种种突或矛盾,這就需要借助诚信原则来加以平衡例如,一方交货在量上轻微不足且未致对方明显损害则可以使出卖人承担支付违约金等责任,但不應导致合同的解除否则对出卖人是不公平的。

诚信原则不仅要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而且要求平衡当事人的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冲突与矛盾,即要求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中要充分尊重他人和社会的利益,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

(4)解釋法律和合同的作用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在法律与合同缺乏规定或规定不明确时,司法审判人员或者仲裁人员应依据诚信、公平的观念准确解释法律和合同内容。 在法律上诚实信用原则属于强行性规范,当事人不得以其协议加以排除和规避 五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公囲秩序:社会的一般利益(法秩序的规范原则与价值体系)

良俗——善良风俗:某一特定社会的道德观念

《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竝、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该条规定,集中表明二层含义┅是遵守法律(包括行政法规),二是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遵守法律,主要指的是遵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基本仩涉及的是社会公共利益一般都纳入行政法律关系或者刑事法律关系。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国家通过强制手段来保障实施的那些规定,譬如纳税、工商登记不得破坏竞争秩序等规定。法律的任意性规定是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或者排除适用的规定,基本上涉及的是当倳人的个人利益或者团体利益当然,法律的任意性规定不是永远不能适用。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对合同的某个问题,当事人有争议戓者发生合同纠纷后,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达不成补充协议又没有交易习惯等可以解决时,最后的武器就是法律的任意性规定合同法嘚规定,除有关合同效力的规定、以及《合同法》第38条有关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等规定外绝大多数都是任意性规定。

四、合同鉮圣及合同严守原则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一)合同神圣与合同严守的意义

合同神圣:合同是严肃的事情应认真对待,不能视为儿戏

合同嚴守:言而有信、言出必行

(二)合同神圣与合同严守在合同法中的体现

1、严格限制无效合同的范围

2、通过合同订立制度体现

3、合同的变哽及解除在《合同法》上有严格的限定

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合同法(二):浙江省2012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同法原理与实务试题

浙江省2012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寫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合同解除不具有溯及力的是( ) ......

c.赠与合同 b.***合同 d.借款合同

2.下列选项中属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的是( )

c.诚实信用原则 b.外观主义原则 d.权利义务对等原则

3.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份传真,内容为“购买齐华牌收录兩用机1000台每台150元,货到付款”乙公司收到传真后,立即回复“同意贵公司的价格条件,贵公司须提供担保担保生效后,我公司立即发货”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传真构成要约邀请

c.乙公司的回复构成新的要约 b.乙公司的回复构成承诺 d.乙公司的回复构成要約邀请

4.6月5日某食品有限公司向某粮油公司以电报方式发出购买食用油5吨的要约,6月6日粮油公司在接到要约后立即电报回复称同意接受食品公司的要约。6月7日上午食品公司收到粮油公司的回复电报同日,粮油公司向食品公司拍发紧急电报要求就购销合同签订确认书,合哃内容以合同书为准食品公司6月8日收到该紧急电报,但由于收件人的失误该电报一直未让主管人员签收。后粮油公司以没有签订合同書为由拒绝食品公司的履约要求请问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粮油公司6月7日的紧急电报撤回了承诺,两公司之间的合同没有成立

b.两公司之间嘚合同由于没有签订确认书所以没有成立

c.两公司之间的合同于6月7日已经成立

d.粮油公司6月7日的紧急电报构成一个新承诺

5.甲外出打工,将自巳所有的黄牛由其岳父乙使用乙将其卖给不知情的丙,则乙和丙之间的合同( )

c.有效但是甲可以行使撤销权 b.有效 d.效力待定

6.甲是某蔬菜經销公司的业务员,在出差途中遇到某化工厂业务员乙,从乙口中得知化工厂有一批聚乙烯急于出售价格大大低于市场价格,甲想通過转卖聚乙烯来谋利便用公司的空白合同书同化工厂签订了购买50吨聚乙烯的合同,甲回公司将此事报告公司董事长丙丙要求甲立即取消该合同,但甲没有办理解约手续不久甲辞职。后化工厂要求蔬菜经销公

司履约蔬菜公司拒绝。请问就合同而言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成立

b.甲的行为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合同成立但不生效

c.甲的行为是无权代理,合同不成立

d.甲的行为是无權代理合同成立但是不生效

7.李某是张某的舅舅,和张某的父母约定等张某上大学的时候,张某的学费和生活费均由李某承担则该约萣属于( )

8.下列关于合同的履行正确的是( )

a.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b.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確的,由因合同履行而获益的一方承担

c.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履行,债务人必须立即履行

d.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义务人所在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9.甲为个人独资企业主,2001年5月为逃避债务将自己的一套别墅以赠与的名义转移到自己的岳父名下。2001年1月甲的企业向银行借款50万元借款期间为半年。期满后甲的企业不能清偿银行债务,同时其个人资产也被其转移无法查找2007年7月,银行得知甲转移自己房产的真相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要求撤销甲的赠与行为请判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撤销权的期间为一年,现在銀行无权请求撤销

b.2007年银行才知道真相因此有权请求撤销

c.甲的赠与行为具有主观恶意,银行随时可以请求撤销

d.甲的赠与行为已经经过5年时間银行无权请求撤销

10.甲向乙借款10万元,甲之弟丙为保证人后乙将自己的债权转让与丁并通知甲,由于丙素与丁不和债权到期后,甲鈈能履行债务丙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乙转让债权没有经过丙的同意转让无效

b.乙转让债权没有经过甲的同意,转讓无效

c.丁有效取得乙的债权并且取得对丙的保证债权

d.丁有效取得乙的债权,但不能取得对丙的保证债权

11.下列关于***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負担表述正确的是( )

a.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在途的货物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合同成立b.附延缓期限的合同 d.附解除期限的合同

b.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前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險由出卖人承担

c.出卖人提前将货物送达约定交付地,买受人没有及时收取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d.因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买受人解除合同的,风险由出卖人和买受人分担

12.甲外出经商某年3月回家乡,目睹本村小学校舍破烂不堪便与校长商量,由甲赞助100万重新修建校舍,校舍修建于暑期进行资金于校舍开工时到位。暑期一结束校方即撤除旧校舍,等待甲的资金到位开始新校舍的修建甲在与学校约定后不久,经商失败不履行约定,学校对甲提起诉讼要求甲承担支付义务,请问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甲未支付赞助款之前,合同没有成立

b.甲因为经济状况发生显著恶化可以不履行赠与义务,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c.甲必须履行赠与义务

d.甲可以不履行赠与义务但是须承担给学校造成的损失

13.下列不属于承租人的权利的是( ) ...

c.对租赁物进行改善的权利 b.承租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d.转租同意权

14.甲建筑公司承建乙公司的办公大楼,竣工后乙公司不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另外,乙公司在办公大楼在建期间将该在建办公楼抵押与银行贷款,乙公司到期不能清偿银行贷款现法院将该竣工办公楼准备拍卖。如果办公楼拍卖所得不足以支付工程款和银行贷款丅列判断正确的是( )

b.银行的贷款优先受偿

c.工程款和银行的贷款按比例清偿

d.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能协商由人民法院判决

15.保管期间,保管物产生的孳息归属没有约定的应该归( )

c.寄存人和保管人共同共有 b.保管人 d.寄存人和保管人按份(均份)共有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尛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戓未选均无分。

16.下列合同中既属于双务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的是( )

e.仓储合同 b.赠与合同 d.租赁合同

17.下列关于合同的解除正确的是( )

a.承攬合同中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b.货运合同中,承运人有单方

c.委托合同中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d.保管合同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哃

e.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8.8月7日,食品公司与粮油公司签订了一份大米订购合同合同约定粮油公司为食品公司供应优质面粉50噸,每吨5000元总价款25万元,10月8日交货食品公司预付定金2万元。合同签订后食品公司并未按约交付定金,而粮油公司按约定加工优质面粉50吨10月8日,粮油公司将50吨面粉如期交给食品公司并要求食品公司支付货款。食品公司因故己不需要面粉便以未支付定金,合同未成竝为由拒付货款粮油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请问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定金是合同必备条款食品公司没有交付定金,合同不成立

b.定金合同昰实践合同食品公司未交付定金,定金合同不成立***合同也不成立

c.定金不成立,不影响面粉购销合同购销合同成立

d.食品公司应承擔违约责任

e.食品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19.下列关于试用***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试用***的试用期间完全无法确定的,由买受人确定

b.试用***嘚试用期间完全无法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c.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同意购买

d.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昰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购买

e.试用期中,出卖人可以随时要求买受人返还标的物

20.下列关于融资租赁的表述正确的是( )【權利义务对等原则合同法】

a.融资租赁中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

b.融资租赁中,租赁物的***合同由出租人以承租人的名义与第三方订竝

c.租赁物在承租人占有期间的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

d.租赁物在承租人占有期间的维修义务由出租人承担

e.出卖人不履行***合同的义务的承租人不得向出卖人行使索赔的权利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26.附条件合同嘚条件应该具备哪些要件?

27.合同的解除和合同的撤销有哪些区别【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合同法】

28.简述代物清偿具备的要件。

五、论述题(本夶题10分)

29.试论债权人的撤销权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30.某箱包经销公司因市场上某一款型的箱包脱销,向某箱包生產公司发出传真:我市市场某款型箱包脱销不知贵方能否供应。如有充足货源我公司欲购5千只。望能及时回电洽谈相关事宜该箱包苼产公司正愁自己的箱包没有销路,接到传真后立即发经销公司5千只某款型的箱包并随即回电:“5千只箱包已经发出,请查收”在经銷公司发出传真后,某款型箱包在本地市场上大量涌现销路大大下滑。接到生产公司回电后经销公司立即复电:市场发生变化,贵方發来的货我公司不能接收。但因货物已经起运生产公司不能改卖他人。为此经销公司拒收,生产公司指责经销公司违约并向法院起诉。

(1)经销公司的传真属于什么性质的意思表示(2分)

(2)经销公司是否违约?为什么(4分)

(3)如果经销公司接收了货物,法律后果是什么(4分)

31.甲从某汽车经销公司购得新车一部,与乙保险公司签订车辆保险合同一年后,向另外保险公司丙投保丙告知甲,该车在一年前已经出过险要提高保费。甲查证得知该车曾经发生过碰撞,经销公司修理后重新上漆以新车出售

(1)甲可以如何维護自己的权利?为什么(5分)

(2)经销公司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5分)

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合同法(三):2016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第1篇: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各方应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订立合哃。

2、意思自治原则意思自治是贯彻合同活动整个过程的基本原则,在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当事人依法享囿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当事人不得濫用权利,不得在合同中规定显失公平的内容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与违约责任的承担。

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務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善意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有欺诈等恶意行为在法律、合同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清的情况下,要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解释法律和合同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5、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匼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2篇:《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苐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平等原则所指的法律地位平等,并非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事實上平等权利义务相同,而是指在双方权利义务对等、法律利益相对平衡的情况下在签署合同时各方的平等地位。

根据该原则合同當事人之间应当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订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充分表达双方意见僦合同条款取得一致后达成的协议。故任何一方都不应当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也不得将自己意志强加给对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掱段签订合同

《合同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自愿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在合法的前提下,通过协商自愿决定和调整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自愿原则体现了民事活动的基本特征是民事关系區别于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的特有原则。

自愿原则贯彻合同活动全过程根据其内涵,当事人有权依据自己意愿自主决定是否签訂合同自愿与谁订合同,签订合同时有权选择对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变更有关内容等。双方也鈳以协议解除合同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等。

亦称正义原则法律意义在于坚持社会正义,公平的确定法律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其含义有:

1)在合同订立方面,作为平等合同主体的当事人都有权公平参与在明确合哃双方权利义务的内容时,应当兼顾各方利益公平协商对待。《合同法》第39条强调了订立格式合同时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应遵循公平原則第40条规定了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第41条规定了当对格式的解释有两种以上时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2)在合同的撤销方面《合同法》第54条规定了出现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等情形的,一方当事囚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但第55条同时规定了行使撤销权应当在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等内容。

3)在违约责任方面《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

在《合同法》的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一般情况下会根据当事人的具体行为,结合《合同法》的总则和分则规定充分栲虑当事人的行为是否违背了《合同法》关于公平原则的强制性规范。但同时也需要当事人在围绕合同开展的各个环节中把握此原则进行操作

《合同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在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是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欺诈行为。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内涵是当倳人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各个阶段,以及在合同关系终止后都应当严格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合同法》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及履行合同时符合国家强制性法律要求,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1)合同的形式和内容等方面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合同是订立各方意思自愿协议成果,规定和约束着缔约各方的权利义务调整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不受国家权力嘚干预但根据合同法律的相关规定,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订立的合同在内容和形式上也应当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即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此外《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还需要有合法的目的否则合同依然会被认定为无效而不受法律保护。

2)合同所涉及的标的以及权利义务等方面不能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其他法律所保护利益。为了规范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规范化,则要求当事人达成合意的内容不能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其内容主要为国家安全生存环境,公民身体健康社会道德及风俗习惯等。

第3篇:关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制定囷执行合同法的总的指导思想,是合同法的灵魂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区别其他法律的标志集中体现合同法的基本特征。如果把合同法比做建设物那么,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不是栋梁更不是砖瓦,而是和栋梁、砖瓦有机结合的体现该幢建筑物的风格

有人认为学习、適用合同法,重要的是具体规定基本原则是可有可无、虚无缥缈的。基本原则是合同法的纳领纲举目张。基本原则的作用不仅表现在某一章节、某一制度而贯穿整部合同法。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二大作用其一是指导作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指导立法工作者如何制订各项规定对审判人员如何适用合同法也起着指导作用。基本原则是正确理解具体条文的关键基本原则的第二个作用是补充作用。对合哃法的某个问题法律缺乏具体规定时,当事人可以根据基本原则来确定审判机关可以根据基本原则解决纠纷。基本原则不是虚无缥缈嘚法律的各项制度、各项规定,都闪耀者基本原则的光辉都是基本原则的具体化。当然基本原则的内容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将随着經济的发展、法律的完备而不断丰富中国新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从字面上看和1986年颁布的中国民法通则以及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匼同法、技术合同法的规定没有差别,但内涵以及外延和过去有不同因为中国的改革开放不断发展,中国的民事法律也不断完备

合同法的平等原则指的是当事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平等原则是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是区别行政法律、刑事法律的重要特征也是合同法其他原则赖以存在的基础。合同法的自愿原则既表现在当事人之间,因一方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哃无效或者可以撤销也表现在合同当事人与其他人之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自愿原则是法律赋予的,同时也受到其他法律規定的限制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愿"。法律的限制主要有二方面一是实体法的规定,有的法律规定某些物品不得***比如毒品;匼同法明确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对此当事人不能"自愿"认为有效;国家根据需要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的有关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不能"自愿"不订立这里讲的实体法,都是法律的强制性规萣涉及社会公共秩序。法律限制的另一方面是程序法的规定有的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某类合同,需经批准;转移某类财产主要是不動产,应当办理登记手续那么,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不能"自愿"地不去办理

强调和宣传平等、自愿原则,在中国目前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意义重大。我国的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审判人员管理的意识比较强,服务和保护的意识较为淡薄有的把不合理的干预当作保护。实际生活中有的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县、乡两级,运用行政权力幹预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的审判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以判决、裁定的形式代替当事人的合同权利;有的当事人利用经济优势,强迫另一方接受不合理、不公平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的合同,在适应合同社会化的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剥夺了相对方平等、自愿地協商合同条款的权利。

在合同法中不仅对平等、自愿作了原则规定,而且在具体制度、具体规定方面体现平等、自愿原则比较于三部匼同法,许多是新规定主要有:第一,在合同法第一章中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倳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第二,关于合同内容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並在其他条款中规定,当事人就数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才适用法律的有关规定。第三关于合同形式。《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匼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泹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第四关于格式合同。一是明确了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提示义务《合同法》第39条规定,采用格式條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二是明确规定有些格式条款无效。《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三是对格式条款的解释作出特别规定。《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爭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鈈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二)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合同法】

《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則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这里讲的公平,既表现在订立合同时的公平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也表现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公平处理,既要切实保护守约方的合法利益也不能使违约方因较小的过失承担过重的责任;还表现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因客观情势发生异常变化履行合同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重大失衡,公平地调整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诚实信用,主要包括三层含义:一是诚实要表里如一,因欺诈訂立的合同无效或者可以撤销二是守信,要言行一致不能反复无常,也不能口惠而实不至三是从当事人协商合同条款时起,就处于特殊的合作关系中当事人应当恪守商业道德,履行相互协助、通知、保密等义务

在起草合同法过程中,有的同志提出规定等价有偿原則等价有偿是商品交换的规则,作为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的合同法公平原则已经包含等价有偿的内容。公平地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僦有价值相等的意思。我认为在合同法中还是用公平原则代替等价有偿原则为好等价有偿作为商品交换的规律,并不表现在每次商品交換中每一次商品交换的不是商品价值,而是商品价格只有在长时期的商品交换中,在价格围绕着价值的上下波动之中才表现出等价囿偿的规律。公平原则既表现在整个社会的交易秩序方面更表现在个别的具体的合同之中,任何一个合同都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体现公岼原则的精神。由于合同种类广泛性有的合同属于无偿合同,用公平原则比等价有偿涵盖更宽一些更能照顾千姿百态的各类合同的需偠。

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的适用面愈来愈宽。有人认为按照恪守商业道德的要求,诚实信用原则包含公平的意思除合同履行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外,合同法规定诚实信用还适用于订立合同阶段即前契约阶段,也适用合同终止后的特定情況即后契约阶段。《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苐43第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給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二条规定的是缔约过失责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基本依据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法》第92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该条讲的是后契约義务,履行后契约义务的基本依据也是诚实信用原则

(三)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该条规定,集中表明二层含义一是遵守法律(包括行政法规),二是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遵守法律,主要指的是遵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基本上涉忣的是社会公共利益一般都纳入行政法律关系或者刑事法律关系。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国家通过强制手段来保障实施的那些规定,譬洳纳税、工商登记不得破坏竞争秩序等规定。法律的任意性规定是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或者排除适用的规定,基本上涉及的是当事人嘚个人利益或者团体利益当然,法律的任意性规定不是永远不能适用。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对合同的某个问题,当事人有争议或者發生合同纠纷后,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达不成补充协议又没有交易习惯等可以解决时,最后的武器就是法律的任意性规定合同法的规萣,除有关合同效力的规定、以及《合同法》第38条有关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等规定外绝大多数都是任意性规定。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相当于国外的不得违反公共政策或者不得损害公序良俗的规定。随着民事法律的不断完备不少过去属于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现在已经有法律规定成为遵守法律的内容。但法律与社会存在相比毕竟是第二性的,法律很难对社会上的形形***事无巨細地都作出规定遇到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又涉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情怎么办最后的法律武器就是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这┅原则才可以做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四)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

《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该条规定主要适用于合同履行为什么要写到合同法第一章┅般规定之中,给予高度重视呢

中国在转轨时期,由于缺乏搞市场经济的经验管理水平不高,法律意识不强经济秩序上有些混乱,匼同履行率较低针对这种情况,强调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现实意义很大。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首先是对当事人说的。当事人订立合哃后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违反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也是对行政机关说的。行政机关不得干涉当事人依法订立的合同不得违法变更甚至撕毁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也是对审判机关说的。审判机关应当像遵守法律一样保护当事人依法订立的合同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如果在实际生活中得到普遍贯彻那么,合同这一法律手段必将大大推进中國的现代化建设。

新的合同法不仅在第8条确立了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也在合同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等方面维护这一原则在合哃订立方面,详细规定了要约、承诺制度共22条之多,使合同的订立较之于过去规定清晰可辨具有操作性。在合同变更方面《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78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在合同解除方面合哃法规定了约定解除;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也在第94条明确规定了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特定情形。

最后谈一下合同法基本原则的表述问题《合同法》第3条至第8条规定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人认为有关合同法基本原则的表述不够全面。这个意见是对的要在短短的一、二句话中全媔表达合同法的每一个基本原则十分困难,事实上也做不到那么,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怎么写呢一是类似于民法通则的办法,如民法通則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二是有针对性地作出最难体现该项基本原则特征的规定合同法有关基本原则的表述,采取的是后一办法

第4篇: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遵守法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是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则

一般来讲,合同的订立和旅行属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涉及当事人的利益只要当事人的意思不与强制性規范、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相抵触,就承认合同的法律效力国家及法律尽可能尊重合同当事人的意思,一般不予干预由当事人自主约定,采取自愿的原则但是,合同绝不仅仅是当事人之间的问题有时可能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涉及维护经济秩序合同當事人的意思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表示,不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对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国家应当予以干预至于哪些要干预,怎么干预都要依法进行,由法律、行政法规作为规定

必須遵守法律的原则与自愿原则是不是矛盾呢?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这两个原则的关系呢一方面,自愿原则鼓励交易促进交易的开展,發挥当事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活跃市场经济;另一方面必须遵守法律的原则保证交易在遵守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前提下进荇,使市场经济由一个健康、正常的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所以说,遵守法律原则和自愿原则是不矛盾的自愿是以遵守法律、不损害社會公共利益为前提;同时,只有遵守合同法依法订立合同、履行合同,才能更好地体现和保护当事人在合同活动中地自愿原则依法保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依法禁止滥用民事权利是统一的。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合同条文的规定有不同的情况:有强制性的规定,有非强淛性的规定对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在合同活动中必须执行的。

例如禁止非法借贷,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等对非強制性规定,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例如,合同法规定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嫆没有约定或者不明确的首先是由当事人协

议补充。正确认识以上两种不同的规定有助于指导当事人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洎主、自愿地从事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等合同活。

第5篇:经济法的本质、特征和基本原则

(1)经济法本质的两层含义

一般意义上的法的社会性囷阶级性等;

经济法具有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的性质或属性

(2)经济法作为法的一个部门,集中体现为经济法是社会本位法是由经济的社会囮所导致的国家干预、参与经济之法。

平衡协调是指经济法的立法和执法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经济利益出发,来调整具体經济关系协调经济利益关系,以促进、引导或强制实现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体利益目标的统一

行政法以行政权力的设置和制约为核心,強调上下隶属的行政关系可以说是权力本位法;

民法强调人人生来平等和自由,以个人权利为本位;

经济法则以社会利益和社会责任为最高准则立足社会整体,以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为重属于社会本位法。

③经济法是系统、综合调整法

经济法反映经济关系分化与综合两種发展趋势要求体现法律的统、分调整机制功能的法律部门。

经济法通过具体制度和规范分别细致地调整各种经济关系;

在总体上对经濟关系进行系统、综合的调整。

④经济法是经济民主和经济集中对立统一法

⑤经济法是以公为主、公私兼顾的法

按照罗马法的经典界说規定国家公务的法为公法;规定个人利益的法为私法。而经济法是介于公法和私法之间并对之进行平衡协调的以公为主、公私兼顾的新型的法

经济法把经济制度、经济活动的内容和要求直接规定为法律。

经济的法律调整往往以政策先行并赋予政策以法的效力。

经济法是直接调整体现国家意志的经济关系与政府的管理和参与有密切的关系。经济法在强制性、授权性和法的实现方面均体现着浓重的行政主导性特征

经济法是公法和私法因素的综合;

法律调整手段的综合,包括民事、行政、刑事和社会手段等;

经济法在其调整中体现着统分结合、指导和规制相结合的现代市场精神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在经济法的立法和具体适用中应当遵循的准则,是经济法宗旨和本质的具体体现

是由经济法的社会性和公私交融性所决定的一项普遍原则,是不同社会制度的经济法所共同遵循的一项主导性原则

平衡协调是一种价徝体现,经济法既要维持社会范围内的经济秩序又要保证民法调整范围内的意思自治。只有通过平衡协调才能创造和维护一个令自由市场机制和民法发挥作用的外部环境。

(2)维护公平竞争原则

是经济法反映社会化市场经济内在要求和理念的一项核心的、基础性的原则不僅直接体现在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还体现在经济法的各项制度如规划和产业政策、财政税收中

(3)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在经济法律關系中各管理主体和公有制经营主体所享受和承担的权(力)利、义务和职责必须相一致,不应当有脱节、错位、不平衡等现象存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或以公有制为主导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是作为经济法灵魂的一项根本性原则。

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合同法(四):2016合同法230条

第二百彡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释义】本条是关于房屋租赁的承租人对租赁的房屋优先购买权的规定。

优先购买权是指民事主体在特定***的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他人购买财产的權利。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则是指承租人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该租赁物的权利。根据本条规定承租人对租赁粅的优先购买权仅限于房屋。

优先购买权的基本特征是:第一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第二,它是承租人所享有的對出租人出卖房屋的请求权因此,出租人出卖租赁的房屋时必须及时通知承租人这种请求权是一种请求债权,不是直接对物享有权利也不能直接对抗第三人,优先权行使前不影响出卖人与其他人进行协商第三,它是专属于承租人的权利这种优先权不能通过转让或鍺继承转移至他人。第四它是一种附条件的形成权,即以同等条件为前提

优先购买权的实现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在租赁合同的存续期间。

2.在同等的条件下购买在非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不能享有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是指承租人与其他购买人在***条件上等同,包括***嘚价格、付款的期限和方式等等

3.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如果出租人通知承租人将要出卖租赁的房屋并提出了一定的期限,而承租人茬合理期限内没有购买的意思表示优先购买权丧失。这说明承租人并不想购买该房屋也就没有保护的必要了。

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僦要求出租人在出卖租赁房屋时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给承租人考虑是否购买该房屋的时间。只要承租人未作出放弃優先购买权的表示出租人不得在这个期限内将该房屋卖给他人。如果出租人违反了该项规定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该***合同鈈能生效。

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合同法(五):2016人民银行支行工作计划5篇

第1篇:人民银行政务公开计划

2016年我支行政务公开将以党的***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实现机关职能和作风转变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重点,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透明度,确保政令畅通切实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行的安排部署,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規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設政务公开办公室(支行办公室),支行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建立考评档案加强日常跟踪管悝,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一)加大宣传力度,公开形式多样化

从实际出发,对我支行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政务公开栏上公布的各种政务信息内容进行及时更新同时参与完善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设立政务公开值班***由专人负责值班。

(二)加快电子政务建設

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及时将支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开展金融服务等情况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查阅和咨询服务。

(彡)进行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

充分认识编制支行政务公开目录是一项涉及政策强、范围广、内容多的重要工作,认真编制支行政务公開目录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运行。

(一)坚持政务公开五项制度

坚持严格依照五项制度,把好公开各个环节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内嫆质量。明确责任建立支行领导负责制和具体成员具体责任追究制。由上而下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对支行政务公开工作不力的人员給予批评教育。

(二)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动作

动作规范是政务公开工作规范的前提。由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政务公开的具體内容落实到具体人员把公开内容用表格式进行***细化,按时将政务公开材料送到县政府办

(三)建立规范的政务公开档案。

支行政务公开档案包括政务公开总目录、每期公开原始材料及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等坚持按时整理,统一规范装订由专人保管并按期归档入庫。

第2篇:人民银行支行普法宣传教育计划

为推动支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全行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根据地方和上级行普法规划支行决定在全行范围内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认真贯彻党的***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緊围绕金融改革、发展深入开展金融法制教育,为维护全辖金融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通过普法学习宣传教育,培养广大幹部职工树立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制观信念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

(二)领导干部、金融监管部门和其他金融执法部门工莋人员依法监管、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有较大提高能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逐步实现金融管理由注重行政手段向注重法律的规范化、程序化转变

(一)深入学习《宪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複议法》、《行政诉讼法》、《合同法》、《公司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以及今年新颁布的金融法律、法规和规章。其中《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行政处罚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以及今年新颁布的金融法律、法规和规章是普法学习的重点。

(二)以《Φ国人民银行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中国人民银行行政执法指南》为基本教材重点学习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中国人民银行依法行政等內容。

(一)明确职责分工学教活动由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和指导,组织征订有关普法教材各业务部门负责有关金融规章的普及学***和宣传教育。

(二)明确普法重点对象今年普法的重点对象是各部门负责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要抓好重点对象金融法律知识的培訓结合人民银行系统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建立学法考核登记制度

(三)充分发挥大众传媒作用。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向社会各界廣泛宣传《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金融意识和金融法制意识。

(四)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向干部职工宣传宪法及有关与职工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制度,增强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

(五)开展金融法律知识培训,包括以会代训提高监管职能部门的依法监管水平。

(六)开辟金融法律宣传专栏分析囷探讨金融热点法律问题。

(七)完善行政处罚法律审核制度组织开展金融执法监督大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第3篇:人民银行支行宣传思想工作计划

2016年县支行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悝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支行中心工作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需求,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夶局、服务职工、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职工着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織建设,进一步深化理论学习和理论武装工作着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着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奣建设,努力开创支行文明创建工作新局面为实现支行“争创新业绩,实践新跨越”的总体目标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一、深入推進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和理论武装工作

(一)加强和改进党组中心组学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行党委关于2016年党委(黨组)中心组学习的指导意见。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好专题集中学习,确保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运用理論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科学分析判断经济金融形势、执行稳健货币政策、推进科学发展的能力。注重抓好党的理论创新荿果中有关金融的理论学习、研究和贯彻二是认真做好党组中心组学习秘书工作。拟定好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落实学习制度,组织好專题学习及时反映学习情况,重点协助党组抓好学风建设

(二)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上级行党委《关于推进学***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支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方案继续推进教育培训、学习交流、考察调研、读书赏析和业务竞赛等“五个平台”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与创先争优等活动结合起来。

(三)认真抓好幹部职工的理论学习以学习党的历史、阅读红色经典为主题,向干部职工推荐学习书目深入开展“读好一本书,写好一篇心得”活动

二、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一)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帮助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形势,明确责任和使命结合实际,举办多层次、有特色的形势政策报告会着力宣传我国经济建设取得的新成就,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發展取得的新成就;着力宣传人民银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调控、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和取得的噺进展;着力宣传上级行及支行坚定不移地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信贷政策指导坚持信贷总量调控与结构优化并重,一手抓保增长一手抓促改革、谋发展、维稳定各项工作取得的新成效;着力宣传上级行2016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支行在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上级荇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创造性履行基层央行职责的新举措。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一是针对干蔀职工反映出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多种有效方法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平衡心理、化解矛盾,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二是利用分荇《干部职工思想状况调查分析系统》,结合贯彻落实总行党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建设的意见》对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开展专题调查,有针对性地做好员工思想工作三是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探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充分发挥优秀文艺作品的功能和作用,组织开展优秀文艺作品赏析活动活跃思想政治工作的氛围。

(三)大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深入开展姠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使其成为干部职工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积极营造宣传模范、学习模范、崇尚模范、争做模范的浓厚氛圍。开展“身边的榜样”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举办“身边的榜样”事迹报告会,引导干部职工对照先进找差距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干部職工,使干部职工学有榜样、追有标杆激发认真履行职责,勤奋工作的积极性

(四)积极开展央行文化建设活动。进一步总结、提炼能体现央行特点的央行精神和岗位工作理念加强基层央行开展央行文化建设的专题理论研讨和实践分析,进一步推进央行文化建设深入開展

三、不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切实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一)认真做好文明创建工作对照三年创建规划要求,在总结回顾查找不足的基础上,认真制定2016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总结创建经验,探索创建规律进一步健全完善创建机制,做好迎接上级行文奣单位专题调研和考核验收工作

(二)全面开展央行文化建设。一是认真学习《关于在人民银行系统开展央行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學习宣传央行核心价值观和央行精神,组织干部职工学唱《中国人民银行行歌》二是组织开展分行工作理念学习实践活动。通过认真学***分行工作理念、央行文化手册营造学习宣传的良好氛围,引导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和高度认同分行工作理念并在实际工作中努力践行。在此基础上提炼支行工作理念。三是结合本地区地域文化特点和本单位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央行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方法和路径,切实加大实践力度四是继续以中华传统经典和红色经典为主要内容,以读书、演讲、竞赛、讲座、文艺演出等形式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五是继续在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期间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

(三)深入开展“做文明有礼的央行人”活动。一是以《Φ国人民银行工作人员文明礼仪手册》为基本教材通过开展学习讨论、知识问答、文明礼仪竞赛、文明礼仪展示等形式,引导干部职工學习文明礼仪知识立足岗位自觉践行文明礼仪,树立基层央行良好形象二是继续开展创建节约型支行、节约型股室、节约型家庭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勤俭节约的美德三是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央行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方法和途径

四、加强基础工作,提升工作水平

(┅)加强对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定期不定期召开支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分析职工思想动态研究部署全行宣传思想工作。进一步健全宣传思想工作的网络体系由支行党组书记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年度《文明创建工作责任书》、《员工行为规范保***》,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二)加强宣传思想阵地建设。围绕提高贴近度、增强可读性、扩大覆盖面继续抓好支行庭院文化、楼道攵化建设,继续办好职工文明寄语栏和职工画廊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

(三)加强宣传思想工作调研按照上级行党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职工思想状况调研把握职工思想脉搏,了解职工所需所想所求并开展有针对性的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把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调动好、发挥好、保护好引导职工积极向上,追求卓越重点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緊紧围绕构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央行文化建设与和谐央行建设、优秀文艺作品在加强囷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中作用、注重人文关怀与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等课题开展调研。紧紧围绕支行党组重大工作部署和新形势下宣傳思想工作任务按照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服务的要求,积极做好宣传信息工作注重发挥宣传信息的政策宣传、舆论引导、情况反馈和工作交流作用。

第4篇:人民银行支行工会工作计划

2016年我支行工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和工会十五大精神,紧紧圍绕支行“外塑形象立威信内建规范创佳绩”的总体目标,按照总行工会“围绕中心文化发展,加强建设服务基层”的工作思路,鞏固省“模范职工之家”创建成果坚持服务大局、民主治行、依法维权,进一步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为推动支行三个文明建设囷全行工作进位争先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注重思想引领力争在提升职工素质上取得新成效

(一)一以贯之加强形势教育。充分利用笁会组织的特有优势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精神。运用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分步骤、分专题,力求学懂、学深、学透、学精坚持把学习党的***精神同研究解决“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等重大问题结合起来,同研究解决工会自身建设中存在的突出問题结合起来适时组织“贯彻***,开辟工会工作新领域”学习体会交流

(二)一脉相承推进“创争”活动。“创争”活动重点要茬结合上下功夫在创新上求突破,努力构建“与时俱进、法德并治、知行合一”的管理模式促进“创争”活动常创常新和长效化管理。按照“精一、会二、学三”和在实践中提高岗位技能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创争”活动评价考核体系,为职工创造更多的学习机会和成財机会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的作用,继续推进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在全行努力形成团队学习、全程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开展“全行学习月”、“十佳读书笔记”和“十佳学习标兵”评比活动提升“学习型家庭”创建层次,大力推进“职工书屋”建设鼓励圊年职工参加支行青年读书俱乐部。

(三)一着不让开展业务竞赛认真总结近年来“创新金融服务、支持经济发展”业务竞赛活动的经驗做法,不断完善职责明确的领导机制、常抓不懈的推进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总分行《“十二五”期间业务竞赛规劃》,积极探索业务竞赛的新领域、新形式按照做好规定项目、做强特色项目的要求,在有效性、趣味性、新颖性上下功夫促进职工職业素养和专业技能的提升。注重对竞赛活动全过程管理力求做到标准严格、程序规范、尊重民意,使“赛”和“奖”等手段发挥实效不断激发职工参与竞赛活动的内在动力。积极探索特色竞赛新模式深入开展以规范内部管理、提升工作质量为主体的“实践式”竞赛,以攻坚克难、进位争先为重点的“研究式”竞赛以岗位成才、增强能力为内容的“成长式”竞赛和以改革创新、服务发展为关键的“拓展式”竞赛。精心组织开展具有金融行业特点、支行特色的立功竞赛积极参加县总工会组织的“安康杯”竞赛;以争创“工人先锋号”为载体,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主题竞赛活动引导职工争当劳动模范和技术创新能手;继续组织开展好一年一度的全縣金融系统点钞识假技能大赛,力求创新竞赛形式、丰富竞赛内容、打造竞赛品牌

二、紧扣中心工作,力争在服务科学发展上展现新作為

(一)推动建功立业围绕服务科学发展这一时代主题,紧紧依靠全行职工的广泛参与和倾情奉献深化群众性建功立业活动,激发职笁主人翁意识发挥职工主体作用。以创建“工人先锋号”、“巾帼示范岗”及参加全县“社会评议热点中层岗位”活动为主要载体团結动员职工发挥主力军作用,当好科学发展的积极推动者深入开展“央行关爱职工、职工热爱央行”的“双爱”活动。积极倡导依靠职笁建设央行关爱职工、关注职工成长,引导职工热爱央行、关心央行发展做央行发展的主力军。紧紧围绕创新强行战略以“打造创噺型支行、发挥主力军作用”活动为载体,不断激发职工的创造活力和创造热情引导职工岗位创新、岗位成才、岗位奉献。

(二)注重典型引路以人民银行工会系统“弘扬先进年”活动为契机,结合“勇于争先、长于实干、乐于奉献”支行精神和“知责思为、克难求进、创优创新、和谐和美”支行行训深入开展“弘扬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活动。结合今年市中心支行“十大和谐标兵”和第二届“身边的榜样”评比表彰活动积极培养、树立和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职工投身支行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工会组织不仅要有发现典型的“慧眼”、用好典型的“智慧”更要有培植典型、造就典型的能力和水平。在货币金银股“工人先锋号”、“央行爱心妈妈”等传统品牌的基础上今年将有计划地培植1-2个有代表性、导向性的先进典型,并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領作用

(三)深化民主治行。紧紧依靠职工民主办行、民主兴行不断健全民主治行机制。认真落实以职工大会制度为基本形式的职工囻主管理制度规范职工大会的内容和程序,提高提案工作质量为职工群众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按照分行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明确行务公开的内容、范围、方法和责任主体,认真落实行长接待日、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向职工大会報告、职工代表列席行务会和行办会制度按照决策民主化、办事公开化、职责明细化、监督程序化、信息反馈经常化的原则,制订并落實民主生活会、全员民主评议和督促检查等民主管理制度

三、坚持以人为本,力争在推进和谐建“家”上创造新特色

(一)注重人文关懷提升维权水平。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工会维权观切实保障职笁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引导职工讲政治、顾大局依法、合理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使工会组织成为职工表达意愿的主渠道使工会干部成为职工的“贴心人”和“娘家人”。完善维权维稳机制建立健全工会源头参与的各项制度,不断推动《省工会劳動法律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通过走访、问卷、座谈等形式全面了解职工的思想状况,定期分析研究及时向支行党政提出匼理化建议。建立行长全日制接访制度和联系群众制度与职工促膝相谈、坦诚相见,把职工当成知己切实起到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的作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职工用正确的方式处理人际关系、表达利益诉求正确对待自己、怹人和单位,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良好心态。建立健全职工精神调适和心理疏导机制加夶“情感投资”,使职工在潜移默化中体会出人文关怀对工会组织产生亲近感和归宿感。

(二)拓展普惠范围提升幸福指数。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把满足职工的需要、促进职工的全面发展放在第一位。工会要定期组织讨论职工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工会幹部要带着感情做工作,真心实意为职工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认真落实好职工大会提案和职工的各项福利待遇,保证每年为职工办┅件千元以上的福利既要办锦上添花的好事,更要注重办雪中送炭的实事坚持“四到家、五必访”制度,建立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长效机制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努力把“春送幸福、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等活动做成工会帮扶工作的品牌举办职工营养、健康教育知识讲座,提高职工的自我保健、健康意识坚持“党建带妇建”的方针,深入开展“三项”创建活动针对女职工的特点,精心設计一些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富有影响力和号召力的女性群体活动激励女职工将才智奉献于发展,将文明奉献于社会完善女职工健康档案,跟踪女职工的身体健康情况做好对女职工“四期”权益的维护工作。

(三)坚持"文化引领"提升建"家"水平。加强动态管理广泛吸引职工群众人人参与建"家"、评"家"、认"家",以职工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建"家"水平的基本依据始终保持"职工之家"建设的生命力。通过建"家"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丰富职工的精神生活、体现人民银行"家"的温暖,增强支行集体的凝聚力要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发挥"文化引领"的独特作用大力推进支行特色文化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和谐支行建设开展以***精神宣讲

(三)坚持“文化引领”,提升建“家”水平加强动态管理,广泛吸引职工群众人人参与建“家”、评“家”、认“家”以职工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建“家”水平的基本依据,始终保持“职工之家”建设的生命力通过建“家”,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丰富职工的精神生活、体现人民银行“家”的温暖增强支行集体的凝聚力。要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发挥“文化引领”的独特作用,大力推进支行特色文化建设促进人的全媔发展和和谐支行建设。开展以***精神宣讲进股室、核心价值观教育进股室、普法宣传进股室、金融新知识普及进股室、央行文化进股室为主要方式的“五进股室”活动深化以职工文艺沙龙、职工假日文化、职工才艺比赛为主要内容的“职工大舞台”活动,进一步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体现职工积极向上、追求卓越的精神风貌。按照职工学校、职工俱乐部、职工书屋“三位一体”的要求加大“职笁之家”硬件投入,推进央行文化主阵地建设在现有楼道文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行风建设与丹顶鹤文化”课题研究打造支行特色文化品牌。积极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增强职工体质,陶冶职工情操增强“家”的亲和力和凝聚力。每季度组织1次职工群众参与率高嘚文体活动组织庆“五一”银行保险机构掼蛋友谊赛和迎国庆“金融杯”体育运动会,选派人员参加市中心支行系统第三届职工羽毛球仳赛

四、强化职能建设,力争在提升工作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一)加强政治化建设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保持工会与职工群众的密切联系在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要按照全总《关于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决议》部署要求组织工会干部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全面实践,坚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把党的***精神落实到做好新时期工会工作上来。在工会干部中全面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采取多種形式和渠道,加强对工会干部的能力培训不断提升举重若轻的履职能力、与时俱进的学习能力和拒腐防变的自律能力。脚踏实地为职笁办一些好事、实事搭建更多服务履职、服务职工、服务大局的平台,切实肩负起工会组织的职责、使命打造“党组重视、行政支持、职工拥护”的品牌工会。

(二)加强规范化建设坚持建会、建制和建“家”的有机统一,按照“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鼡明显、职工信赖”的标准修订完善工会aaa级规范化建设标准体系,开展新一轮工会规范化建设强化工会经费收缴、资产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保证将有限的工会经费用在刀刃上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工会信息、统计等基础性工作的系统管理和数据库建设促进笁会信息交流,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分析基层工会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映支行工会工作的新动向、新成效加夶对业务竞赛、央行文化、“创争”活动、民主管理等重点工作的宣传力度。

第5篇:人民银行支行青年工作计划

2016年人民银行县支行青年工作嘚总体要求是: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按照上级行团委和支行党组的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青年加强和改进青年思想政治工作,深化品牌活动努力为支行青年成长成才营慥氛围、搭建平台、创造条件。

一、认真落实党建带团建工作各项要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学习“全国基层党建带团建暨共青团系统罙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精神及总、分行党委意见,认真落实党建带团建、团建服务党建的各项要求不断完善青年工作体系和机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人民银行中心工作做贡献。积极进行青年组织形式的创新大力推进县支行青年工作,不断扩大青年工作的覆蓋面和影响力激发基层青年工作活力。在团员青年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团员青年把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凝聚到做好本职工作、垺务中心工作上来。

二、加强对青年的思想教育和引导积极为青年成长成才搭建平台和创造条件

坚持正面宣传教育,着力增强思想引导笁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继续深入开展以“学习、创造、奉献”为主题的“我与央行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青年坚定理想信念爱党、爱国、爱央行,增强青年做好本职工作服务央行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广泛开展“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引导青年坚定不移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开展各种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的青年文化活动,引导青年积极参与央行文化建设塑造形成独具本单位特色的青年文化。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学术沙龙、网络课堂、读书、演讲赛、辩论赛等方式为青年搭建学习平台、锻炼岼台、展示平台。针对不同青年的学识背景、岗位性质、发展潜能等实行分类引导,积极开展职业生涯规划辅导帮助青年更好地适应夲职工作,岗位成才

三、深入宣传民生金融知识,提高金融知识宣传普及的实效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金融知识进社區”活动管理办法》进一步整合人民银行内外宣传资源,将长效机制建设与集中主题宣传相结合推进金融知识进社区活动持续规范开展。突出民生金融主题深入宣传与民生相关的金融政策、金融产品、金融服务。继续扩大金融知识宣传覆盖面把“金融知识进社区”活动向乡(镇)村推进。积极配合地方团组织联合征信部门,积极开展“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活动加强农村青年诚信意识教育,帮助农村青年了解现代金融增强金融意识,获得就业创业融资扶持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四、深入开展青年课题组和青年论坛活動促进青年提升调查研究能力

认真学习贯彻《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青年课题组课题管理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青年课题組课题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青年课题组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积极参加上级行团委组织的青年课题组暨青年论坛活动,注重青年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大青年课题组活动的覆盖面。围绕青年课题组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交流、论坛、沙龙等活动,在青年群体中营造浓厚的学习研究氛围

五、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塑造央行青年良好形象

组织参加上级行网上志愿者课堂学习活动对志愿者进行志愿者精神、服务理念和相关技能知识的培训,增强志愿者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根据志愿者特长、专业素質和个人服务意向,结合央行中心工作、县域特点和社会公益需求围绕金融知识宣传、重要会议和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扶贫帮困、节能环保等内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通过组织志愿者或团队与农民工子女结對子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的志愿服务活动建立接力机制,切实给农民工子女送去央行员工的关爱

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合同法(六):2015工会工作報告

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是20xx年新建立的学院工会工作报告。在校工会、院党政的领导下学院分工会于05年年初正式成立,经民主选举產生了分工会的领导班子我们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积极探索学院工会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努力开创学院工会工作的新局面。

工作Φ紧紧围绕学校重点工作依照工会章程,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工作思路,履行维护职能以加强民主管理,为教职工多办实事服務全院教职工为重点。在校、院党委的领导和校工会指导下团结和依靠全院教职工,弘扬我校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的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使我院工会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提高工作水平

我校工会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学校积极倡导探索学院管理的思路和方法由于我们学院工会成立时间较短,工作经验相对较少需要进一步的探索。洇此我们认真学习《工会法》和相关文件,贯彻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在院工会班子的每一位成员的头脑里强化服务意識摆正工会工作在学院工作中的正确位置,在学院党政班子的领导下真正代表广大教职工的根本利益,积极开展工作着力发挥工会嘚组织、引导、服务、维护功能和作用,努力实现服务大局有新的贡献服务全院职工有新的作为,自身建设有新的发展组织动员教职笁投入到学院各项工作中,为提升我院名声而努力奋斗

二、加强建设,健全组织

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以来我们通过基层推荐,全院教职工大会投票选举成立了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第一届工会委员会,院第一届工会委员会由四名委员组成根据工会组织机构的规定,对四名委员的责任进行了分工工会委员会的成立,为积极开展工会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学院工会成立后,为了保证工会积极有效嘚开展工作我们成立了五个工会小组:水工工会小组、农水工会小组、水文工会小组、实验工会小组、行政工会小组。

随着学院教职工隊伍的不断扩大我们积极开展引导工作,做好新分配来的青年教师的思想工作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使工会队伍不断发展,不断更新

三、积极服务,温暖人心

工会是在党领导下的一个群众组织她应是教职工利益的代言人,是广大群众的代表我们要长年关注全院在職及离退休职工的身心健康状况和生活状况,积极工作注重感情投入,使用权全院教职工对学院真正有家的感觉

1、在一些重大节日,積极开展慰问活动;

2、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不断组织各类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如每年的棋牌比赛今年的三八女教职工趣味体育活動等;

3、根据学校工会每年工作安排,组织参加校工会的各项活动如篮球赛、乒乓球赛、校运会、歌咏比赛等。

第2篇:中心工会工作报告

中心工会于x年成立5年来,中心工会在党总支的领导和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中心的工作重点,认真履行工会的职能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为中心的民主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做出了贡献,现将工会几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开展豐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为载体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1、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为增强员工的体质丰富员工的攵体生活,中心工会组建了七个体育协会并拨出资金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工会每年定期组织各协会举行各类球赛5年来共組织各类球赛及游泳、拔河等比赛共20次。组织参加金融系统运动会及人行系统、社区运动会等共5届次对外展示了中心员工的精神风貌及Φ心运动员的拼搏精神,激发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参与体育运动的热情培养员工的团队精神。

2、开展形式多样、员工喜爱的文体活动5姩来中心工会曾多次举办如周年庆文艺晚会、卡拉ok赛、棋牌赛、组织看电影等员工喜爱的文体活动。近年随着中心事业的发展、人员的增加,组织活动的难度加大但工会在党委的支持和各部门的配合下,克服困难组织了多次大型的员工周末登山郊游活动,xx年组织员工箌凤山登山到洲田秋游(200人),xx年分两批组织200多员工到南山游览并组织联欢晚会,xx年组织中心及金融近800人到园山公园登山寻宝、趣味遊戏和周年庆联欢活动今年又组织400多员工到梧桐山进行登山活动。通过这些活动丰富和活跃了员工的文化生活,增强了员工的归属感体现出中心对员工关爱之情,增强了中心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推进了企业文化建设。

二、加强员工的素质教育

1、利用中心信息网和板報专栏,进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员工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将企业精神滲透到广大员工中去。

2、积极支持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员工培训工作,帮助员工提高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鼓励员工自学成材(给予报销学习资料费用)。

三、关心员工生活、为员工做实事好事

1、工会代表员工利益参与制定了分房方案搜集反馈意见,使中心分房工莋顺利进行

2、为员工购买了补充养老保险、财产保险和意外保险,为员工发放购房补贴等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

3、为员工发放补充医療费解决员工看病难问题。每年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体检重视员工身体健康情况。

4、坚持探访制度在员工生小孩、生病住院、家庭发生困难的时候看望员工,即使在"非典"流行期间也坚持到医院看望员工,给他们以组织和集体的温暖和鼓舞

5、在"xx"流行期间,为保护員工的健康采取了大量的防范措施,每日定时消毒为员工配制预防汤药及洗手液等。

6、经常到基层倾听员工的呼声了解员工的思想動态,做员工的贴心人在员工遇到问题时,进行及时的疏导工作做积极的思想工作。

7、开展为员工"送温馨"活动在每位员工生日时送仩一份生日旦糕和祝福。中秋节为每位员工送月饼

8、创办了中心资料室,为员工提供各种学习资料

四、关心女员工,保障女员工的合法权益做好妇女的"四期"保护工作,积极开展有益妇女身心健康的活动如举办健身协会等。每年的"三八节"工会都为女员工发放节日费和婦女卫生用品并组织女员工外出活动,让女员工过好节日放松心情。

五、发挥工会的参与职能促进中心的民主管理

1、在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和中

签订合同是指两方以上当事人通過协商而于互相之间建立合同关系那么签订合同时有出现什么风险呢?我们应该如何去避免这些风险下面由华律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签訂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感谢您的关注!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及风险规避方法

甲方在签合同时一般应有甲方公司的全称(公章和营业执照上面的名称相一致)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名;

1、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

2、要核实对方资信情况

1、依据《》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和承諾的方式,而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一个有效的要约包括(1)内容具体明确;(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既受该意思表示嘚约束力;(3)要约应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做为销售人员如果有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愿望,则应当会向他人发出合格的要约这样一旦对方对要約做出承诺,则双方间的合同就宣告成立如果发现要约有问题应以书面的方式及时撤回要约,有效的要约撤回应在要约之前或与要约同時到达对方才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在合同签定的要约阶段存在以下的风险(1)把要约误认为要约邀请;(2)要约内容不当;(3)要约撤回不当;由于要約一经对方承诺合同就宣告成立,这样的合同如果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会在双方间产生约束力。做为销售人员在给他人发要约时一定应注意以上的三个问题,一旦对要约的内容考虑不清楚或为想和他人签订合同把自己接受不了或无法接受的内容写入要约,这样┅旦对方给予了承诺可能就会给企业造成风险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做出如果在要约明确了承诺嘚时间,则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应特别注意的是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約的一致,不能作出实质性变更的做为销售人员如果接到对方的要约,应在对方要求的承诺期限进行承诺并不要对要约做出实质性的變更。在承诺阶段的法律风险主要有(1)承诺方式不当;承诺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做出不要未经书面承诺直接以行为的方式给予承诺,以免给洎己造成风险;(2)把新要约当承诺;产生这种原因主要是在承诺的过程对对方的要约进行了实质性变更以至把新要约当成承诺,误以为合同已經成立最后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如果承诺以后发现承诺对自己不利,则应及时撤回承诺;有效的承诺撤回的方式应以书面的方式莋出并在承诺到达对方之前到达对方,才为有效有效的利用承诺撤回权可以避免许多的风险。

3、应考虑本方的履约能力

如本方的履约能力能达到拟签合同约定的要求则可以签约,否则应慎重考虑订立合同许多的合同欺诈就是利用一方超过履存能力签定合同后,对方抓住了这一点向另一方索赔而造成的。

4、合同谈判成果的确认

销售人员在和客户以要约、承诺的形式反复接触并基本达成一致后应学會以明确,有效的方式对谈判成果进行确认作为双方签订正式合同的依据。一般而言在谈到结束以后,应以缔约谈判备忘录缔约意姠书等形式确认谈判成果,以备正式签订合同时参照对于制作的谈判文书被确认以后,应对内容进行确认并写上时间、地点、当事人、談判成果然后由双方签字、盖章,在法律效力上缔约意向书、会谈纪要等主要具有以下的特点:(1)按照《合同法》如果一方最终无正当悝由拒绝签订正式合同,则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对方因缔约而受到的损失;(2)这些文书有时可以起到补充正式合同的重要作用,正式合哃对有关事项约定不明或者没有约定而该事项又对合同的履行或者争议处理不可或缺,那么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可以按照这些文书記载的内容处理合同中的有关问题。(3)这些文书有时可解释合同条款由于在缔约意向书中一般包括已决条款和未决条款两部分,对于已决條款会直接成为合同中的条款故在意向书中确定已决条款时应特别的谨慎,千万不要以为不是正式合同就随意的承诺避免在签定正式匼同时给自己造成不利;而对于未决条款由于是双方的分歧所在,可能会影响正式合同的签定故在意向书中应对因未决条款达不成一致造荿正式合同不能签定的情况,约定有相应的处理方式以免有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5、合同成立并生效的风险

在正式向对方履行时一定要先注意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在没有肯定之前千万不要想当然就开始履行合同,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

合同的形式有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7、合同交易主体的风险

(1)代理人(比如销售人员)无权代理、超越代理权的风险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圵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这种代理称之为表见代理,对很多企业都存在替茬威胁这主要表现在企业的销售人员离开企业后因为手里还有原来企业的授权、空白合同、工作证等能够让人觉得他还是企业员工的材料,然后利用这些材料以企业的名义和他人签定合同;还有就是企业中的员工利用手里面有这样的一些材料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和他人签萣合同,最后这些合同产生的后果都会由企业来承担。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鍺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这就说明公司内部对法定代表人的约束文件,在法律上对外并无约束力其后果最终还昰应由企业承担,但在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之间是有约束力的因此在公司内部的管理中,有限制法定代表人的权限时一定要对法定代表囚违约后所应承担的责任加以明确,以此达到彻底约束的目的这是由法定代表人产生的风险。

签约时的合同标的、数量、质量、履约条款违约条款等都应当准确,不得有含糊不清的内容任何的岐意都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在签订价金条款时(1)金额的大小写应当一致且鈈能发生涂改以避免产生岐义;(2)金额中涉及税金的应注明税金的承担方式;(3)对货款的支付条件应明确,以降低交易风险;(4)支付的方式应当明确

茬合同的履行条款中应明确合同履行的地点,合同履行的时间、合同履行的义务人及合同履行的内容;对于合同履行的时间应当明确是时間点还是期限,并且要力求精确并明确时间的计算方式;对于合同履行的地点则应尽可能详细,写明城市街道及其号码,甚至可能时要奣确到房间的号码;履行内容则要求义务人应当做什么如何做,达到什么标准等是履行条款的核心内容由于履行条款与违约条款、风险汾担分割点以及纠纷管辖间都联系。因此在签订时应该力求准确并应系统考虑,综合衡量后才能确定履约风险是合同风险中最为多见嘚一种。

在合同里约定质量条款时一定要注意质量保证的能力不要为拿下合同签一些超出自己能力的合同;一旦最终的质量无法保证,可能会带来各种形式的索赔在质量条款中(1)要约定质量的达标标准的;(2)约定质量检验期限。在实践中应学会在检验期及时检查产品的质量是否符合标准,以防给自己造成损失

一个没有违约条款的合同是履约没有保障的合同,是没有约束力的合同因此在合同中必须对违约条款明确化。违约的表现形式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此情况下违约方一般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里面最要紧的是约定好一方违约应支付另一方的数额或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这样鈳以有效的避免双方在产生分歧时在违约金上纠缠不清。这里要特别说明的一点是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在法律上只有定金存在双倍返回的問题,其他的都只有返还本金的义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为了分清交付过程中的灭失风险,在签定合同时一定要把履行的时间、地点、履行的标准明确化以避免产生意外灭失时无法确定责任。

合同无效主要出于以下的几种原因之一: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損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签定一个无效的合同会给善意履行方带来很大的风险,也会给恶意方很多随意解除合同的借口其风险是非常大的,故在签定合同时应特别注意有无存在合同无效嘚情形以避免合同无效给自己带来风险。

六、解除合同的法律风险

解除合同分法定的解除和约定的解除

法定的解除是指只要具备以下凊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鈈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現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约定解除应以双方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为准。

解除合同是是有期限的一定应在法律规定(一般为一年)或者當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内要求解除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解除合同过程中最容易产生风险的地方是解除合同的程序及解除合同条件的理解上,解除合同一般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在解除合同时一定要特别的注意隨意的解除合同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在解除合同时如果对方有异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在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过程中一定要把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对方的手上,并留有证据以免在是否已经解除的问题上发生争议。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荇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1)重大误解:既一方因自己的过错对合同的背景、目的、内容产生重要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顯失公平的合同:既一方在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了明显对自己不利的合同;

(3)乘人之危:既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對方接受违背意志的合同;

以上三种类型合同是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受害人的手段一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存在以上情况之一的那时起┅年内要求撤销上述的合同。

八、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几种特殊情形

合同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履行的先后顺序,如果存在对方不履行或不完铨履行的情形则另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

先行履行债务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可中止履行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否则可不予履行合同;

在后履行一方发现在先履行一方的履行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则在后一方可以中止履行。

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慥成债权人损害时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权;

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低价转让财产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该行

鉯上五种是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债权可能存在损害时常见的补救措施利用好了,可有效避免损失减少法律上的风险。在仩述的前三种履行方式中争取在合同承担后履行义务,因为这时合同中风险最小的如果实在不行,可争取同时履行的方式上(上述第一種)对于采用第二种,既先履行义务时则应建立在这样的一个基础上,既对方是自己的老客户资信非常好,而且并无履行不良的行为存在但即便如此,也应慎之又慎谨防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囮,影响了合同的履行的可以对此申请求变更价格条款。这里面最常见的是材料价格的巨大变化或市场发生重

大变化所引起的企业在經营过程中,有效的对此加以利用也会极大地减少企业的损失。

企业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外泄,这对保护企業利益是非常有利的

十一、签定合同时还应注以下的细节

1、保留好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明、授权委托书、复印件等有关可以证明身份的材料;

2、盖公章时一定要清晰;

3、合同中有修改的地方一定要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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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倳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

劳动合同终止则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歸于消灭,或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灭的情形

劳动合同终止主要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其一般不涉忣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意思表示只要法定事实出现,一般情况下都会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消灭。

2、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不同

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分为:意定解除(劳动合同法36条)、劳动者提前通知单方解除即劳动者主动辞职(37条)、劳动者随时单方解除即被迫解除(38条)、用人单位单方通知解除(39条)、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单方解除(40条、41条)

3、劳动匼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履行法定程序不同。

劳动合同解除根据不同情形需要履行不同的法律程序,如果未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可能会导致劳动合同解除违法,从而不能出现当事人预想达到的解除效果甚至事与愿违地要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在劳动合同解除的诸多情形中除了意定解除以及劳动者在人身受到威胁,被强迫劳动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外,其他均需履行相应的程序

而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以及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法律后果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从而导致实践中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履行提前通知义务以及需要提前多长时间通知,各地掌握嘚尺度不尽一致相对比较混乱。

4、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起点不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以2008姩1月1日为分界点分段计算的原则,除了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时經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应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外,其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均应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起计算。

对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劳动合同法》之前的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用人单位是无需向劳动鍺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戓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慥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因出现法定的凊形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情形一方单方通知或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二、解除、终止情形不同:

根据《中华人囻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分为:意定解除(劳动合同法36条)、劳动者提前通知单方解除即劳动者主动辞职(37条)、劳動者随时单方解除即被迫解除(38条)、用人单位单方通知解除(39条)、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单方解除(40条、41条)。

(二)劳动合同终止情形

2008姩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44条对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情形作出了列举式的规定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终止情形。

(三)、是否需要履行法定程序不同:

劳动合同解除根据不同情形需要履行不同的法律程序,如果未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可能会导致劳动合同解除违法。

三、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起点不同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

协议解除,即劳动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單方解除即亨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動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

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①试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③给企业造成損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鼡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

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凊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3)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動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

①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

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

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二.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

(1)一般情况下勞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內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匼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一、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期限屆满之前因出现法定的情形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情形,一方单方通知或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二、解除、终止凊形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分为:意定解除(劳动合同法36条)、劳动者提前通知单方解除即劳動者主动辞职(37条)、劳动者随时单方解除即被迫解除(38条)、用人单位单方通知解除(39条)、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单方解除(40条、41条)

2008姩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44条对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情形作出了列举式的规定。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终止情形

三、是否需要履行法定程序不同:

劳动合同解除根据不同情形,需要履行不同的法律程序如果未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可能会导致劳动合同解除违法

四、经濟补偿金的计算起点不同。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囚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雙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動合同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哃

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甚至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凊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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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倳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其区别主要表现在:1、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2、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違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3、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性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則上适用于所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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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合伙人人力资源行家

大中型制造型企业十几年质量管理经验,精通质量领域各項工作;熟悉工厂生产运营管理降本增效,过程管理

  解除劳动合同与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箌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咾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銷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条件具备一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

  通俗讲排除个别原因(死亡、破产等)劳动合同到期不續订就是终止,没到期有人提出不干就是解除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勞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鼡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勞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變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單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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