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新东方烹饪海南技工学校校:
你们关于成立海南新东方烹饪海南技工学校校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决定准予海南新东方烹饪海南技工学校校成立登记
海南新东方烹饪海南技工学校校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垨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促进海南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你校应于每年5月31日向我厅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你校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应及时报我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