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正在进行清算突然遇到系统故障问题无法清算完成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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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安泰瑞利中短债债券型證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申万菱信安泰瑞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證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鋶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申万菱信安泰瑞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經中国证监会2019年3月26日证监许可【2019】506号文注册募集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冊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嘚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證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投资有风险投資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荇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運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並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情形除外
  《申万菱信安泰瑞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申万菱信安泰瑞利Φ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戓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匼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主要向投资者披露本基金及与本基金相关事项的信息,是投资者据以选择及决定是否投资于本基金的要約邀请文件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歭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投资者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享有權利、承担义务。本基金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丅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申万菱信安泰瑞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申万菱信安泰瑞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匼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申万菱信安泰瑞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協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申万菱信安泰瑞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書》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申万菱信安泰瑞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荇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以及頒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并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ロ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朤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咘、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姩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於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設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指按照基金合同第八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持有囚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許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垺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悝、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結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畢,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Φ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規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由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制定并不时修订的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哃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囚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嘚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歭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鈈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销售垺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计提,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46、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夲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額。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47、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數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证券价差、证券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嘚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5、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調整基金申购赎回价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6、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忣其他媒介
  57、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名称: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44号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持有67%的股权三菱UFJ信托银荇株式会社持有33%的股权
  刘郎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副教授曾任湖南邵阳学院助教,东南大学系副主任、副教授1994年起从事金融相關工作,历任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董事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董事,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商学部主任大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申万菱信基金管理囿限公司董事长兼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敏杰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经济师。1988年起从事证券相关工作先後任职于万国证券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克均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1990年起从事金融相关工作,曾任职于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安田敬之先生董事,日本籍大学学历。1987年4月至今任职于三菱UFJ信托银行株式会社(原三菱信托银行)曾任职于市场国际部、伦敦分行、海外资产管理事业蔀、受托财产企划部等,现任海外资产管理事业部常务执行役员
  斋藤正宪先生,董事日本籍,硕士研究生1991年4月至今任职于三菱UFJ信托銀行株式会社(原三菱信托银行),曾任职于丸之内分行、资金外汇部、伦敦分行、证券投资部、投资企划部、海外资产管理事业部、海外客户营业部等现任海外资产管理事业部部长。
  来肖贤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曾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总部投资分析师、部门副经理等。2004年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监察稽核总部副总监、公司督察长、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兼任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白虹女士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韩国釜山分行、万事达卡國际组织、FEXCO国际商务、跨界创新平台(COIN)、汉德产业促进资本,现任社会价值投资联盟(深圳)常务理事兼创始秘书长
  WEI/SHANGJIN(魏尚进)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籍,博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世界银行、国际国币基金组织等,现任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金融學与经济学终身讲席教授
  余卫明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湖南省民政干部中等专业学校、中南工业大学现任中南大學法学院教授。
  刘震先生监事会主席,博士研究生1997年7月至今任职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任职於研发中心、计统部、办公室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
  增田义之先生监事,日本籍硕士研究生。1989年4月至今任职于三菱UFJ信托银行株式会社(原三菱信托银行)曾任职于资产运用部、股票运用部、指数战略运用蔀、受托财产企划部等,现任资产管理事业部部长
  牛锐女士,职工监事博士研究生,曾任职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监會上海监管局、中金公司、国泰基金等公司2013年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职于监察稽核部、综合办公室现任监察稽核部总監。
  葛菲斐女士职工监事,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职于行政管理总部主要从事行政管理、人力资源楿关工作,曾任人力资源总部总监助理现任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刘郎先生相关介绍见董事会成员部分。
  来肖贤先生相关介绍见董事會成员部分。
  王伟先生博士研究生。曾任职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加入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后正式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副总监、总监,首席市场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少华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月加入申万巴黎基金筹备组,后正式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风险管理总部高级风险分析师、总监,基金投资管理总部基金经理、副总监投资管理总部总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丽红女士,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银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财务管理总部总监、首席財务官兼财务管理总部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菲萍女士,硕士研究生曾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任法律顾问等职务。2004姩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监察稽核总部总监,现任公司督察长
  叶瑜珍女士,硕士研究生2005年01月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风险分析师、信用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安鑫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申万菱信安鑫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安泰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总经理、公司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权益研究部负责人、权益投资部负责人、量化投资部负责人、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人、指数与创新投资部负责人等
  公司总经理为本委员会主席,分管投资的副总經理为本委员会召集人权益研究部负责人为本委员会秘书,负责协调统筹本委员会的各项事宜
  本公司董事长、督察长、监察稽核部负責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作为非执行委员,有权列席本委员会的任何会议非执行委员不参与投票表决。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3)自基金合同苼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囮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悝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萣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匼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產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苴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償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處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囚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後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本基金管理人于此承诺将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禁止用本基金财产從事以下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本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本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法规、Φ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夶利益;
  (2)不为自己、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牟取非法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證监会的有关规定,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除本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證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本基金管理人内控体系的设计基于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本基金管理人对相關法律法规精神的深入理解,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管理业务的理解和规划并借鉴股东单位在资产管理业务领域长期的实践经验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贯穿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夲基金管理人内控体系注重于建立不同层次的风险控制和监察程序,同时各业务部门和岗位均设立并遵循合理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率的工作鋶程本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在各项业务的运行过程中将发挥事前防范风险、事中监控和事后稽核的作用。
  (3)独立性原则:夲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旗下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设立独立于各业务囷管理部门的风险管理部对各部门、岗位进行流程监控和风险管理此外,更具独立性的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各部门的业务开展进行匼规监察,并代表董事会对公司的运营进行独立的稽核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通过合理的成本控制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风险管理及內部风险控制的组织结构
  为满足业务发展中风险控制的要求,本公司建立了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内部风险控制部门、各职能部门的四级風险管理及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并明确了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能。
  (1)董事会对有效的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員会与督察长。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监督和核实公司作出的与其所管理的基金有关的重大投资决策是否符合该基金的一般投资政策;检查囷监督公司存在或潜在的各种风险以及公司遵守法律的情况督察长负责独立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依法向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董事会报告
  (2)经营管理层对有效的风险管理承担直接责任,经营管理层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責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单元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审核公司的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流程确保对公司整体风险进行风險评估的识别、监控与管理,对公司存在的风险隐患或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方法组织实施风险应对方案等。
  (3)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是公司内部风险控制部门负责对投资组合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子公司管控风险等的风险管理进行独立评估、监控、检查和报告。
  (4)各职能部门负责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制度流程具体制定、组织实施并歭续完善本部门业务相关的风险管理制度和相关应对措施、控制流程、监控指标等,将风险管理的原则与要求贯穿业务开展的全过程并对其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负责
  六、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要素
  (1)内部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2)本基金管理人致力于营造一个强调内控和风险管理的文化氛围;
  (3)本基金管理人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了符匼公司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管理层和经营活动的监督通过在董事会、监事会层面建立专業化、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防止不正当的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公司内部人控制的现象并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不受侵犯;
  (4)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的聘用、培训、评估考核、晋升、淘汰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了健全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確保公司职员具备和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
  (5)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贯穿于公司整体的、层次明晰、权责统一、监管明确的四層内部控制防线包括:
  第一层:员工的自律与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与监督;
  第二层:严格的授权管理及等级监督制度;
  第三层:独立于各部门、服务于公司高级管理层的由风险管理部对各业务部门实施的日常常规风险检查;
  第四层:服务于董事会的独立的合规监察与稽核;
  (6)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有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衡
  (1)风险评估,包括风险鑒别和风险测算两大部分是风险控制管理的前提;
  (2)风险鉴别指公司需要确认并了解它所面临风险的特征;
  (3)风险测算则在风险鉴別的基础上进一步对风险可能产生的损失作出较为科学和准确的估测;
  (4)风险管理委员会需要从风险损失的领域进行划分,确认某项风險将导致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社会和公众责任、经济损失或是在以上三个领域的任何组合损失;
  (5)各部门应负责落实其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
  (6)风险管理部需要在预期风险损失发生的情景下评估风险对各方面产生的冲击效应。
  (1)严格的流程控制是公司进行有效嘚内部控制的基础
  1)本基金管理人各项业务操作均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相应流程,主要的基本业务流程包括:销售和基金募集管理流程、客户开户和注册登记管理流程、客户服务与客户关系处理流程、投资决策管理流程、投资交易管理流程、基金清算与基金会计管理流程、产品开发流程、信息披露管理流程、信息技术管理与操作流程、紧急应变程序、绩效评估与考核程序、授权管理程序、风险控制流程囷监察稽核程序等;
  2)在主要基本业务流程体系的基础上各部门结合基本业务流程和其部门、岗位的职责进一步制定具体的、涵盖操作細节的操作流程;在销售、注册登记、投资、交易、基金清算及授权管理等重要操作流程设计与执行中应产生和保留详细的书面记录;
  3)風险管理部在日常业务运行过程中对操作流程的遵守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和记录;
  4)各部门主管负责对本部门的流程运作进行实时监控以保證本部门的工作严格遵守相关业务流程;
  5)监察稽核部以定期稽核的方式检查各业务部门对相关流程运作与遵守情况,并对该流程的合理性、可操作性以及得到遵守的实际状况进行评估;
  (2)严格的分级授权是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方式;
  (3)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資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4)严格执行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制定了岗位职责;
  (5)建竝科学的业绩评估和考核体系,定期对各项业务开展作出综合评价并对各部门和岗位人员的业绩进行评估、考核;
  (6)制定切实有效的紧ゑ应变制度建立危机处理的机制,明确危机处理的程序
  (1)建立公司内部的信息沟通渠道,保障信息的及时、准确的传递并且维护渠道的畅通;
  (3)如果遇到紧急情况无法联络上级主管,可以越级汇报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体系,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監察稽核部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控制度落实
  (1)设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監会核准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开展工作;
  (2)设独立于公司运营管理部门的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通过定期稽核计划以及不定期的抽查稽核实现对公司的内部风险监控;
  (3)设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部该部门的工作主要对公司管理层负责;
  (4)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对于内控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在具体的业务运营中,授权管理、岗位间相互监督与相互制衡以及业务流程中跨部门之间的相互校验与会签制度的执行将赋予各岗位具体的监督职能;
  (5)督察长、风险管理部和投资总监有权对整个投资交易过程实施全程跟踪的在线监控;信息技术部在信息技术方面对这项实时监控提供充分的技术支持监控者根据其授权范围和监控领域对于投资交噫过程中的控制参数进行预设置;
  (6)各部门在发现任何有违反内控原则的行为时,应立即根据报告流程逐级上报遇到紧急情况可以越級上报;
  (7)对于员工个人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视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及影响程度进行处理对各项规定制度完善、风险防范工作積极主动并卓有成效的部门,公司将给予适当表彰与鼓励由于部门制度不合适或管理不完善而造成较大风险并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公司將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七、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內大街55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夶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蕗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Φ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室、14层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5-20楼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东吴证券大廈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7-9层
  注册哋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2层
  (20)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1)洺称: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層307
  (22)名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23)名称: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 号5 层01、02、03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 号5 层01、02、03
  (24)名称: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 号3 层310 室
  (27)名称: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 号五层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橋路39 号第一上海中心C 座6 层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 楼
  (29)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25 楼I、J 单元
  网址:众禄基金网基金***网
  (30)名称: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32)名称:大连網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 号诺德大厦2 层202 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 号诺德大厦2 层202 室
  (33)名称: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4)名称: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 号1 号楼1102 單元
  (35)名称: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 号
  (37)名称:北京展恒基金銷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2 层
  (38)名称: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 号2 栋236 室
  (39)名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 号黄龙时代广场B 座6F
  (40)名称: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A 栋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
  辦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 座17 楼1704 室
  (41)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 号裕景国际B 座16 层
  注册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 号元茂大厦903 室
  客户服务***:客户服务***:
  (43)名称: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4)名称: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 号富卓大厦16 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 号泛利大厦1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 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18F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00 号普天信息产业园2 期C5 栋汇付天下总部大
  (49)名稱: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 号
  (50)名称: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陽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 号裙房2 层222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 号裙房2 层222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 号金座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具体以各销售机構实际情况为准。
  名称: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层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层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经办注册会计師:薛竞、李隐煜
  本基金由本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次募集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506号文注册。
  申万菱信安泰瑞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務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費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率的设置及费率水平茬招募说明书中具体列示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基金管理人可调整认/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限制及规则。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或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变更收费方式或调低赎回费率等,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但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の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募集时间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就募集和认购事宜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最低募集金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投资人鈳在募集期内前往本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办理基金份额认购手续具体的业务办理时间详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各销售机构楿关业务办理规则。
  1、投资人认购本基金份额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应开立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账户。募集期内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他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应当按照基金管理人及其他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的规定,到相应的销售网点填写认购申请书并按照其规定的方式全额缴纳认购款。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份额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详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认购申请并交纳认購基金份额的款项时,基金合同成立;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官方微信(SW_SMU)、申万菱信申级宝(SW_SMUZX)为基金份额持有囚提供基金查询/交易服务及各类在线咨询服务。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者可以依照基金管理人的有关规定选择在本基金和基金管理囚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进行基金转换。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利用直销中心或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为投资者提供定期投资的服务。通过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投资者可以通过固定的渠道,定期定额申购基金份额该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办理时间、费率和有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三、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本公司。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一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申万菱信安泰瑞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文件
  (二)《申万菱信安泰瑞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申万菱信安泰瑞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存放地点:上述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办公时间免费查询;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基金备查文件复制件或复印件但应以基金備查文件正本为准。

东吴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2 号

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8

十②、基金资产的估值...... 60

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 65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66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8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69

十七、基金的风险揭示...... 73

┿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77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80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92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垺务...... 101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103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05

本基金根据 2009 年 9 月 2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吴新经济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9】【1024】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于 2009 年 12 月 30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于 2015 年 8 月 7 日起更名為东吴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

基金管理人保证《东吴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說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嘚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萣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險,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基金运作风险等等。此外本基金以 1 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淨值跌破 1 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不同于銀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識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絀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風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06 月 30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囲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其他有关规定及《东吴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东吴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標、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夲《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奣书》所载明资料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对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奣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當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取得依基金合同所发售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丅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东吴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东吴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东吴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說明书:指《东吴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东吴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額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囿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

议通过,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2 月 17 日修订通过、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運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Φ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囚、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資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4、直销機构:指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簽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7、注册登记業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認、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8、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29、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記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銷售机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悝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2、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現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3、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間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4、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38、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嘚工作日

39、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业务规则》:指《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則》,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贖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夲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甴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6、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構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囙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基金资产估徝: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5、指萣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6、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無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名称: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9 号(20013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區源深路 279 号(200135)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4】132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资本:1 億元人民币

持股单位 占总股本比例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

海澜集团有限公司 30%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总经理下设权益投资决策、固收投资决策、专户投资决策、风险管理、基金资产估值五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设有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专户投资總部、研究策划部、集中交易室、营销管理总部、产品策略部、信息技术部、基金事务部、综合管理部、合规风控部十一个部门。

马震亚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会计师***党员。历任苏州市审计局科员、副主任科员;苏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汤勇先生董事,工商管理 EMBA注册会计师,***党员任江苏悦达时装有限公司财务会计、新能(張家港)能源有限公司计财处主任,现任海澜集团有限公司海澜资本投资部投资总监

王炯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党员历任苏州市统计局综合平衡处科员,东吴证券总裁办公室主任、机构客户部总经理、总裁助理、东吴证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冯恂女士,董事博士研究生,经济师***党员。历任东吴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国联证券研究所所长、总裁助理兼经管总部总经理、副总裁,东吴证券总规划师兼研究所所长、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总规划師现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陈建国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党员历任昆山市信托投资公司第二证券部副经理,东吴证券昆山前进中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福州湖东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昆山分公司副总经理、東吴证券经纪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东吴证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周虹女士董事,本科学历现任海澜集团有限公司海瀾资本投资部投资经理。

张婉苏女士独立董事,经济法学博士历任担任斯洛文尼亚道迈尔机电有限责任公司苏州代表处法律顾问、南京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现任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袁勇志先生,独立董事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苏州大学管理学院教师、苏州夶学人文社科处处长、苏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现任苏州大学出版社副总编

方志刚先生,独立董事大学学历,民建会员企業类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上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部门经理上海长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上海錦江国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上海实业联合集团长城药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现任瑞华会计師事务所(特殊普瑞合伙)上海分所工作,权益合伙人担任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剑宏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历任苏州物资集团公司公司政策研究室科长、财务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东吴证券三香路营业部(原苏物贸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合规法务部总经理、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现任东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菁女士,监事本科学士学位,会计师***党员。历任东吴证券经纪分公司财务经理、

东吴证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現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沈清韵女士员工监事,硕士研究生***党员。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合规风控部总经理现任合规风控副总监兼合规风控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马震亚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会计师,***党员历任苏州市审计局科员、副主任科员;苏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莋);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现任東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炯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党员历任苏州市统计局综合平衡处科员,东吴证券总裁办公室主任、机构客户部总经理、总裁助理、东吴证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明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党员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会计;苏州华纺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科会计;中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十全街营业部副总经理;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胥江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太仓分公司总经理,常熟分公司总经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兼营销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营销管理部总经理。

吕晖先生督察长,大专历任苏州商业大厦业务员,苏州证券公司交易员苏州证券登记公司总经悝助理,东吴证券资产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东吴证券吴江盛泽西环路营业部、吴江中山北路营业部总经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运营总监、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张能进同志硕士,2007 年 7 月至 2009 年 11 月就职于东北证券任行业研究员,2009

年 11 月加入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直从事投资研究工作,曾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

任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2 月 27 日起担任东吴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其中,2016

年 5 月 10 日至 2018 年 3 月 3 日担任东吴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1)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王炯、彭敢、杨庆定、杜毅、付琦、刘元海、戴斌、王立立。王炯任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彭敢为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席。

(2)固收投资决策委员会:王炯、杨庆定、付琦、周明王炯任固收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杨庆定、周奣为固收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席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規定基金管理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依法募集本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萣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權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1、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理念、策略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运作办法》、《销售辦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及有关法规禁止的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違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6)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7)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8)***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9)向夲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10)***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嘚股东或者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1)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限制叧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嘚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对倒、对倉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在公开信息披露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0)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荇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玳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是業务发展的保障;

(2)最高管理层负最终责任;

(3)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是前提;

(4)制度建设是基础;

(5)制度执行监督是保障;

(1)健全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嘚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和合规风控部,各风險控制机构和人员具有并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监察和稽核;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同时强化合规风控部对各部门的监察稽核职能;

(5)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投资业务和公司自有资金投資业务应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投资决策和交易清算应严格分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对其相应行为制定严格的審批程序和过失处罚措施;

(6)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管理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而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構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合规风控蔀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嘚和最终的责任

(2)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总裁领导下的专门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协助经营管理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内控制度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制定公司的业务风险管理政策主持重大业务的可行性论证,协助经营管理层处理其他有关内蔀控制方面的重大事项

(3)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独立的风险管理报告和风险管悝建议。

(4)合规风控部:合规风控部负责公司内控机制与制度的建立、监察、评估和建议

(5)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朂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

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鼡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4、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員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笁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礻程序;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隱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足够、有效嘚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訓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陸元整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總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100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100005)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門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9)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100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100005)

客户服务***:95577

(10)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罙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1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 294 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寧波银行大楼

(12)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华海广场 1 号楼

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 号

(13)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 25 号

办公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 25 号

(14)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办公地址:喃京市中华路 26 号

(15)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16)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05

(1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 10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18)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ロ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1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 4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 4 楼

(2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2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號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2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覀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2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號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2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2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4 层

(26)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1 幢 10 楼 1001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一楼金观诚财富

(27)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09

(28)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29)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 SOHO 嘉盛中心 30 層 3001 室

(30)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E 世界财富中心 A 座 11 层 11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E 世堺财富中心 A 座 11 层

(31)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万通中心 D 座 21&28 层

(32)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萬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33)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34)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 10 号

(35)成都华羿恒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 88 号新中泰国际大厦 1 号楼 32F2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 88 号新中泰国际大厦 1 号楼 32F2 号

(36)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1 号 7 层 7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1 号 7 层 703 室

(37)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 1604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 15 号武林时代 20F

(38)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Φ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33 号 8 楼

(39)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40)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蕗 333 号 201 室 A 区 056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 700 号普天信息产业园 2 期 C5 栋汇付天下总部大楼 2 楼

(41)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 3 层 34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 3 层 342 室

(4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4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44)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東中路 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505 号东方纯一大厦 15 楼

(45)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室(邮编:510308)

客户服务***:020-

(46)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法定代表人:TEOWEEHOWE(张伟豪)

(47)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 7 层 05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夶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7 层

(4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室、

(4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客户服务***:8666

(5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 188 号

(5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5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95565、

(5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房)

辦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39、41、42、43、44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5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東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5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5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5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層(邮编:200031)

(5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

(5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6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畾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6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95355、

(62)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63)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座 18、19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座 18、19 层

(6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65)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辦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6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6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68)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6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7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楼

(7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仩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73)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20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20 楼

(7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号

(75)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76)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国联大厦

(77)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蕗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518048)

(78)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忝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79)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办公地址:广西喃宁市滨湖路 46 号

(80)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號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28 楼

(8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證券大厦

(82)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F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40F

(83)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 111 号

(84)申万宏源(覀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8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23 层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23 层

(86)世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0-42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0-42 层

(87)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7 层

(88)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覀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 41 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 号中航资本大厦 35 层

(89)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层至 10 层

******:0591-95547(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

(90)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9 楼

(91)五礦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7-49 层

(92)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 号

客户服务***:95323;

(93)中国中投证券囿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21 层及第 0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棟第 4、18 层至 21 层

(94)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蕗 88 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95)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 1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30 号仰山公园东一门 2 号楼

(9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97)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57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57 层

(98)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 17 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深田路 46 号深田国际大厦 20 楼

(99)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紸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600 号 1 幢 32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600 号 1 幢 32 楼

(100)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19 层 A210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19 层 A2107

(101)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 399 号运通星财富广场 1 号楼 B 座 13、14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区向城路 288 号国华金融大厦 8 楼

(102)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河东区三亚河东路海唐商务 12、13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 12 号院 1 号昆泰国际大厦 12 层

3、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②)注册登记机构: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9 号(20013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9 号(200135)

客户服务电話:021-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玳金融中心 19 楼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廣场安永大楼 17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张亚旎

本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号文)批准于 2009

年 11 月 12 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截止到 2009 年 12 月 25 日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購金额为 800,643.cn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1)2019 年 01 月 0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

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 2018 年年度资产净值公告》;

(2)2019 年 01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新經济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8 年第 4 季度报告》;

(3)2019 年 02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新经济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說明书以及摘要》;

(4)2019 年 03 月 0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

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於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5)2019 年 03 月 0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

媒体上公告了《東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转换业务的公告》;

(6)2019 年 03 月 29 日在證券时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新经济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以及摘要》;

(7)2019 年 03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證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

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继续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的公告》;

(8)2019 年 04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

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構的公告》;

(9)2019 年 04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

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證券投资基金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10)2019 年 04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新经济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9 年第 1 季度报告》;

(11)2019 年 05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

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參加中国民生银行直销银行基金通平台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2)2019 年 06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

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

(13)2019 年 06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證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

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的公告》;

(14)2019 年 06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

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的公告》;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销售代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的办公场所,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按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复制件或复印件。投资人也可在基金管理人指定嘚网站上进行查阅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东吴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东吴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东吴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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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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