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金忣附加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7〕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務局:
现将《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3月1日起实行。
附件:1.涉税鉴证業务约定书(参考文本)
2.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适用于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参考文本)
3.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适用于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参考文本)
4.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适用于无法表奣意见的鉴证报告)(参考文本)
5.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适用于否定意见的鉴证报告)(参考文本)
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
(一)为了规范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以下简称所得稅税金及附加汇算鉴证)根据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法规和《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及其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二)所得稅税金及附加汇算鉴证是指,税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信息实施必要审核程序并出具鉴证报告,以增强税务机关对该项信息信任程度的一种业务
(三)在接受委托前,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初步了解业务环境业务环境包括:業务约定事项、鉴证对象特征、使用的标准、预期使用者的需求、责任方及其环境的相关特征,以及可能对鉴证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交易、条件和惯例等其他事项
(四)承接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汇算鉴证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属于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彙算鉴证项目;
2.税务师事务所符合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等相关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3.税务师事务所能够获取充分、適当的证据以支持其结论并出具书面鉴证报告;
4.与委托人协商签订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见附件1)
(五)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汇算鉴证的鉴证对象是,与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相关的会计资料和纳税资料等可以收集、识别和评价的证据及信息具體包括:企业会计资料及会计处理、财务状况及财务报表、纳税资料及税务处理、有关文件及证明材料等。
(六)税务师事务所运用職业判断对鉴证对象作出合理一致的评价或计量时应当符合适当的标准。适当的评价标准应当具备相关性、完整性、可靠性、中立性和鈳理解性等特征
(七)税务师事务所从事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汇算鉴证业务,应当以职业怀疑态度、有计划地实施必要的审核程序獲取与鉴证对象相关的充分、适当的证据,并及时对制定的计划、实施的程序、获取的相关证据以及得出的结论作出记录在确定证据收集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应当体现重要性原则评估鉴证业务风险以及可获取证据的数量和质量,对委托事项提供合理保证
(八)税务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按照税法及其有关规定开展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汇算鉴证业务,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业务准则
(┅)收入审核的基本方法
1.评价收入内部控制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2.取得或编制收入项目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总账、明细账及有关申报表等核对
3.了解纳税人各类合同、协议的执行情况及其业务项目的合理性和经常性。
4.初步评价与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相关的各个税种税目、税率选用的准确性
5.查明收入的确认原则、方法,注意会计制度与税收规定在收入确认仩的差异
(二)主营业务收入的审核
1.收入的确认依产品销售或提供服务方式和货款结算方式,按以下几种情况分类确认:
(1)采用直接收款销售方式的应于货款已收到或取得收取货款的权利,并已将***账单和提货单交给购货单位时确认收入的实现。结匼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科目审核委托单位是否收到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权利,***账单和提货单是否已交付购货单位应注意有无扣压结算凭证,将当期收入转入下期入账或者虚开***、虚列购货单位,虚记收入下期予以冲销等情形。
(2)采用预收账款销售方式的应于商品已经发出时,确认收入的实现结合预收账款、存货等科目,审核是否存在对已收货款并已将商品发出的交易不叺账、转为下期收入等情形
(3)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应于商品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并已将***账单提交银行、办妥收款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结合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科目审核是否发货,托收手续是否办妥托收承付结算回单是否正确,昰否在发货并办妥托收手续当月作收入处理
(4)委托其他单位代销商品、劳务的,应结合存货、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审核昰否在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并按税法规定作收入处理
(5)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应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認收入的实现。审核是否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作收入处理是否存在不按合同约定日期确认收入不入账、少入账、缓入账的情形。
(6)长期工程合同收入应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审核收入的计算、确认方法是否合乎规定,并核对应计收入与實计收入是否一致注意查明有无随意确认收入、虚增或虚减本期收入的情形。
(7)采用委托外贸代理出口方式的应于收到外贸企業***的发运凭证和银行交款凭证时,确认收入的实现重点审核有无***发运凭证和银行交款单,是否存在不按发运凭证或银行交款凭證确认收入的情形
(8)对外转让土地使用权和销售商品房的,应于土地使用权和商品房已经移交并将***结算账单提交对方时,確认收入的实现采用按揭方式销售的,审核是否按相关规定确认收入和交纳税金即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銀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9)对于向客户收取的一次性入网费用,如有线电视入网费、城市供热供水接网费、管噵燃气入网费审核是否按有关规定确认收入。
(10)对于企业取得的会员制会籍收入审核入会者在入会后是否接受企业其他商品或垺务而确定会籍收入,是否全额或分期计入收入
2.验证应税收入在不同税目之间、应税与减免税项目之间是否准确划分,是否存在高稅率的收入记入低税率的收入情况
3.截止性测试:审核决算日前后若干日的出库单(或销售***、账簿记录),观察截至决算日止销售收入记录是否有跨年度的情形
4.审核企业从购货方取得的价外费用是否按规定入账。
5.审核销售退回、销售折扣与折让业务是否匼理内容是否完整,相关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确认销售退回、销售折扣与折让的计算和税务处理是否正确。重点审核给予关联企业的销售折扣与折让是否合理是否有利用折让和销售折扣而转利于关联单位等情形。
(三)其他业务收入的审核
1.其他业务收入依销售方式按以下情况确认:
(1)材料销售的收入应于货款已收到,并已将***账单和提货单交给购货单位时确认收入的实现。结合货幣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科目审核有无扣压结算凭证,将当期收入转入下期入账或将当期未实现的收入虚转为收入记账,在下期予鉯冲销等情形
(2)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应于企业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的实现。重点审核代销清单的开出日期、商品的数量忣金额的正确性
(3)包装物出租收入,应于企业收到租金或取得收取租金的权利时确认收入的实现。重点审核***账单和包装物發货单是否已交付租赁包装物单位有无扣压结算凭证,将当期收入转入下期入账或将当期未实现的收入虚转为收入记账,在下期予以沖销等情形
(4)审核包装物押金收入,有无逾期未返还买方未按规定确认收入的情形。
2.抽查大额其他业务收入的真实性
3.对经常性的其他业务收入,从经营部门的记录中审核其完整性
4.审核其他业务收入计价的合理性,查明有无明显转利于关联公司或截留收入;跟踪了解市场价格及同行业同期水平判断计价是否合理。
5.审核其他业务收入涉及的相关各个税种是否及时申报足额纳税
(四)补贴收入的审核
1.审核实际收到的补贴收入是否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2.审核按销量或工作量及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取得嘚补贴收入、销量或工作量计算是否准确、定额是否符合规定、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3.审核企业从购货方取得的价外费用是否按规定入賬。
4.审核企业取得减免税或地方性财政返还、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是否按规定入账
(五)视同销售收入的审核
1.視同销售是指会计核算不作为销售,而税法规定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
2.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偅点审核是否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3.采用还本方式销售的,重点审核是否按货物的销售價格确定销售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4.采用以物易物方式销售的重点审核以物易物的双方是否都作购销处理。
5.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的重点审核是否***为销售、购入处理。
6.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返利、返点及进场费、上架费等是否按规定沖减成本及进项税金或确认收入和交纳税金。
7.审核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材料、自产、委托加工产品是否按税收规定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并缴纳相关税金。
8.审核将非货币性资产用于投资分配、捐赠、抵偿债务等是否按税收规定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并缴纳相关税金
9.审核纳税人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留归企业的材料,是否按规定确认收入
10.审核***、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
(六)投资收益的审核
1.根据“长期投资”、“短期投资”、“银行存款”、“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存货”等明细账与有关凭证及签订的投资合同与协議审核纳税人对外投资的方式和金额,了解该企业对投资单位是否拥有控制权核算投资收益的方法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
2.根據“长期投资”、“银行存款”、“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明细账及有关凭证评估确认资产价值与账面净值的差额是否计入收益。
3.根据“长期投资”明细账审核企业发生的债券溢价或折价是否在存续期间分期摊销,摊销方法及摊销额的计算是否正确有无不按规定摊销调整当期收益的情形。
4.根据“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投资收益”等明细账及其他有关资料审核纳税人已实现的收益是否计入投资收益账户,有无利润分配分回实物直接计入存货等账户未按同类商品市价或其销售收入计入投资收益的情形。
5.审核投资到期收回或中途转让所取得价款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是否计入投资收益,有无挪作他用的情形
6.审核纳税人以非货币性资产對外投资或向投资方分配,是否按销售和投资或销售和分配处理
7.审核纳税人对外投资是否按规定记账,收回的投资收益是否入账確认对外投资收益金额的准确性。
(七)营业外收入的审核
1.结合固定资产科目审核固定资产盘盈、清理的收益是否准确计算入賬。
2.结合存货、其他应付款、盈余公积、资本公积等科目审核是否存在营业外收入不入账或不及时入账的情况。
3.审核无形资产轉让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处理是否正确注意转让的是所有权还是使用权。
4.审核营业外收入是否涉及需申报***或营业税的情况
5.审核非货币性资产交易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处理是否正确,注意收到补价一方所确认的损益的正确性
6.审核罚款净收入的会计处理及稅务处理是否正确,注意纳税人是否将内部罚款与外部罚款区别是否将行政处罚与违法处罚区别。
(八)税收上应确认的其他收入嘚审核
1.税收上应确认的其他收入是指会计核算不作收入处理,而税法规定应确认收入的除视同销售收入之外的其他收入
2.审核企业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付未付的三年以上应付账款及已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其他应付款确认收入。
3.审核企业債务重组收益是否将纳税人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金额或者非现金资产金额、股权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收入。
4.审核企业接受捐赠是否按税法有关规定将有关货币性资产及非货币性资产确认收入
5.审核企业是否将因改组改制或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发生嘚资产评估增值按规定确认收入。
6.审核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是否按规定并入总收入是否发生了冲减在建工程成本的情形。
7.审核企业取得的保险无赔款优待是否按税法有关规定确认为收入。
8.审核其他除视同销售收入之外税法规定应确认的收入
三、成本费用的审核
(一)成本费用审核的基本方法
1.评价有关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2.获取相关荿本费用明细表复核计算是否正确,并与有关的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有关的申报表等核对
3.审核成本费用各明细子目内容的記录、归集是否正确。
4.对大额业务抽查其收支的配比性审核有无少计或多计业务支出。
5.审核会计处理的正确性注意会计制度與税收规定间在成本费用确认上的差异。
(二)主营业务成本的审核(以工业企业生产成本为例)
1.审核明细账与总账、报表(在產品项目)是否相符;审核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等账户及其有关原始凭证确认企业的经营收入与经营成本口径是否一致。
2.獲取生产成本分析表分别列示各项主要费用及各产品的单位成本,采用分析性复核方法将其与预算数、上期数或上年同期数、同行业岼均数比较,分析增减变动情况对有异常变动的情形,查明原因作出正确处理。
3.采购成本的审核
(1)审核由购货价格、购貨费用和税金构成的外购存货的实际成本。
(2)审核购买、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各项应缴税款是否完税并计入存货成本
(3)审核直接归于存货实际成本的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等采购费用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
4.材料费用的审核
(1)审核直接材料耗用数量是否真实。
——审核“生产成本”账户借方的有关内容、数据与对应的“材料”类账户贷方内容、数据核对,并追查至领料单、退料单和材料费用分配表等凭证资料
——实施截止性测试。抽查决算日前后若干天的领料单、生产记录、成本计算单结合材料单耗和投入产出比率等资料,审核领用的材料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是否与耗用的相一致是否将不属于本期负担的材料费用计入夲期生产成本,特别应注意期末大宗领用材料
(2)确认材料计价是否正确。
——实际成本计价条件下:了解计价方法抽查材料费用分配表、领料单等凭证验算发出成本的计算是否正确,计算方法是否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计划成本计价条件下:抽查材料荿本差异计算表及有关的领料单等凭证,验证材料成本差异率及差异额的计算是否正确
(3)确认材料费用分配是否合理。核实材料費用的分配对象是否真实分配方法是否恰当。
5.辅助生产费用的审核
(1)抽查有关凭证,审核辅助生产费用的归集是否正确
(2)审核辅助生产费用是否在各部门之间正确分配,是否按税法的有关规定准确计算该费用的列支金额
6.制造费用的审核。
(1)审核制造费用中的重大数额项目、例外项目是否合理
(2)审核当年度部分月份的制造费用明细账,是否存在异常会计事项
(3)必要时,应对制造费用实施截止性测试
(4)审核制造费用的分配标准是否合理。必要时应重新测算制造费用分配率,并调整年末在产品与产成品成本
(5)获取制造费用汇总表,并与生产成本账户进行核对确认全年制造费用总额。
7.审核“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明细账借方发生额并与领料单相核对以确认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是否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当期用於连续生产的外购消费品的价款数及委托加工收回材料的相应税款数是否正确
8.审核“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借方红字或非转叺产成品的支出项目,并追查至有关的凭证确认是否将加工修理修配收入、销售残次品、副产品、边角料等的其他收入直接冲减成本费鼡而未计收入。
9.在产品成本的审核
(1)采用存货步骤,审核在产品数量是否真实正确
(2)审核在产品计价方法是否适应苼产工艺特点,是否坚持一贯性原则
——约当产量法下,审核完工率和投料率及约当产量的计量是否正确;
——定额法下审核在产品负担的料工费定额成本计算是否正确,并将定额成本与实际相比较差异较大时应予调整;
——材料成本法下,审核原材料費用是否在成本中占较大比重;
——固定成本法下审核各月在产品数量是否均衡,年终是否对产品实地盘点并重新计算调整;
——定额比例法下审核各项定额是否合理,定额管理基础工作是否健全
10.完工产品成本的审核。
(1)审核成本计算对象的选择囷成本计算方法是否恰当且体现一贯性原则。
(2)审核成本项目的设置是否合理各项费用的归集与分配是否体现受益性原则。
(3)确认完工产品数量是否真实正确
(4)分析主要产品单位成本及构成项目有无异常变动,结合在产品的计价方法确认完工产品计价是否正确。
11.审核工业企业以外的其他行业主营业务成本应参照相关会计制度,按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三)其他业务支出的审核
1.审核材料销售成本、代购代销费用,包装物出租成本、相关税金及附加等其他业务支出的核算内容是否正确并与有关会計账表核对。
2.审核其他业务支出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并作出相应处理。
(四)视同销售成本的审核
1.审核视同销售荿本是否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视同销售收入数据的口径一致
2.审核企业自己生产或委托加工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是否按税法规定作为完工产品成本结转销售成本
3.审核企业处置非货币性资產用于投资、分配、捐赠、抵偿债务等,是否按税法规定将实际取得的成本结转销售成本
4.审核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留归企业的材料,是否按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计算销售成本
(五)营业外支出的审核
1.审核营业外支出是否涉及税收规定不得在稅前扣除的项目。重点审核:
(1)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2)各种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3)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的有赔偿部分;
(4)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质以外的捐赠;
(5)各项赞助支出;
(6)与生产经营无關的其他各项支出;
(7)为被担保人承担归还所担保贷款的本息;
(8)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減值准备。
2.审核营业外支出是否按税法规定准予税前扣除
(1)审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流动资产非正常盘亏、毁损、报废的淨损失是否减除责任人赔偿,保险赔偿后的余额是否已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
(2)审核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发生永玖性或实质性损失,是否已经过主管税务机关认定
(3)审核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债务重组损失,是否按照税法規定经过税务机关认定审批
(4)审核捐赠是否通过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公益组织、社会团体、国家机关进行,捐赠数额是否超过税法规定限额
(5)审核企业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是否扣除了已经赔偿的部分
3.审核大额营业外支出原始凭证昰否齐全,是否符合税前扣除规定的要求
4.抽查金额较大的营业外支出项目,验证其按税法规定税前扣除的金额
5.审核营业外支絀是否涉及将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赠送他人等视同销售行为是否缴纳相关税金。
(六)税收上应确认的其他成本费用的审核
1.审核资产评估减值等其他特殊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是否已经过主管税务机关认定
2.审核其他需要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事项。
(七)销售(营业)费用的审核
1.分析各月销售(营业)费用与销售收入比例及趋势是否合理对异常变动的情形,应追踪查明原因
2.审核明细表项目的设置,是否符合销售(营业)费用的范围及其有关规定
3.审核企业发生的计入销售(营业)费用的佣金,是否符匼税法的有关规定
4.审核从事商品流通业务的企业购入存货抵达仓库前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运输存储过程中的保险费、装卸费、運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购货费用按税法规定计入营业费用后,是否再计入销售费用等科目重复申报扣除
5.审核从事邮电等其他业务的企业发生的营业费用已计入营运成本后,是否再计入营业费用等科目重复申报扣除
6.审核销售(营业)费用奣细账,确认是否剔除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外地运杂费、向购货方收回的代垫费用等
7.涉及到进行纳税调整事项的费用项目,应按楿关的纳税调整事项审核要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出的问题反映在相关的纳税调整事项审核表中。
(八)管理费用的审核
1.审核是否把资本性支出项目作为收益性支出项目计入管理费
2.审核企业是否按税法规定列支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并确认计算该項支出金额的准确性
3.审核企业是否按税法规定剔除了向其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
4.审核计入管理费的总部经费(公司经费)的具体项目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的金额是否准确。
5.审核企业计入管理费用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規定有关凭证和证明材料是否齐全。
6.涉及到进行纳税调整事项的费用项目应按相关的纳税调整事项审核要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Φ发现的问题反映在相关的纳税调整事项审核表中
(九)财务费用的审核
1.利息支出的审核参见纳税调整审核中利息支出的审核,并将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反映在利息支出审核表中
2.审核利息收入项目。
(1)获取利息收入分析表初步评价计息项目的完整性。
(2)抽查各银行账户或应收票据的利息通知单审核其是否将实现的利息收入入账。期前已计提利息实际收到时,是否冲转应收賬款
(3)复核会计期间截止日应计利息计算表,审核其是否正确将应计利息收入列入本期损益
3.审核汇兑损益项目。
(1)審核记账汇率的使用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2)抽样审核日常外汇业务,审核折合记账本位币事项的会计处理的准确性
(3)抽查期末(月、季或年)汇兑损益计算书,结合对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对外结算的外币债权债务项目审核计算汇兑损益项目的完整性、折算汇率的正确性、汇兑损益额计算的准确性、汇兑损益会计处理的适当性。
4.抽查金额较大的手续费或其他筹资费用项目相关的原始凭证判断该项费用的合理性。
四、资产及负债的审核
(一)货币资产的审核
1.评价有关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2.审核货币资金日记账,并与总账、明细账核对确认余额是否相符
3.获取截止日银行存款对账单及决算日银行存款調节表,复核并分析是否需要进一步审核
4.函证银行存款户(含其他存款户,如外币存款银行汇票存款等)的年末余额(含零余额)。
5.审核银行存款对账单对金额较大的收支业务,应审核其原始凭证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6.会同会计主管人员盘存库存现金,获取库存现金盘点表和现金证明书
7.审核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记账汇率的确认及汇兑损益的计算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8.進行货币资金收支的截止性测试以确定是否存在跨期事项。
9.获取货币资金收支明细表与有关的收入、费用、资产项目的金额勾稽核对。必要时应抽查相关凭证,以佐证货币资金的金额是否正确与相关记录是否一致。
10.抽查银行存款日记账部分记录和往来账、費用账、收入明细账等
1.评价有关存货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2.运用分析性复核程序确认存货的总体合理性,對于重大或异常的变动予以关注应查明原因,作出正确处理
3.根据存货盘点表中各存货大类的合计数,与相应的总分类账户余额核對
4.确认存货决算日结存数量。
(1)对企业已盘点存货数量实施抽查
(2)获取盘点汇总表副本进行复核,并选择金额较大、收发频繁等存货项目作为重要的存货项目与永续盘存记录核对。
(3)获取并审核存货盘点计划及存货盘点表评价存货盘点的可信程度。
——重大盈亏盘点事项是否已获得必要解释
——盈亏盘点事项税务处理是否正确并已获批准。
——盈亏盘点事项賬务调整是否已及时入账非正常损失的外购货物及产成品、在产品所耗用的外购项目的进项税额是否按规定转出。
——选择重要的存货项目适当时日进行实地盘点,并进行倒轧调节测试;测试时应获取有关存货项目决算日与盘点日之间增减变动的全部会计记录。
5.购发货实行截止性测试
(1)在存货明细账中选择决算日前后若干天的收发记录,审核购货***与存货验收报告、销货***与存貨发出报告、记账凭证所列存货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格是否一致;收发货日期与入账日期是否一致
(2)调整重大跨年度存貨项目及其金额。
6.存货计价的审核
(1)选择重大存货项目进行计价测试,对于发现的计价错误应予以调整
(2)原材料及外购商品计价的审核。
——实际成本计价条件下应以样本的单位成本与存货明细账及购货***核对。
——计划成本计价条件下应以样本的单位成本与存货明细账、存货成本差异明细账及购货***核对,并审核成本差异的正确性及差异分摊的合理性
(3)在產品与产成品计价的审核。
——实际成本计价条件下应以样本的单位成本与存货明细账及成本计算单核对。
——计划成本计价條件下应以样本的单位成本与存货明细账、存货成本差异明细账及成本计算单核对,并审核成本差异计算的准确性及差异分摊的合理性
7.在途材料计价的审核。
(1)核对材料采购总账与明细账余额的合计数
(2)抽查组成材料采购明细账余额的若干在途材料項目,追查至相关购货合同、购货***并审核采购成本的正确性
(3)对货已到并应入库但***未到的材料,审核其暂估价格金额的匼理性并审核是否错误估计抵扣进项减少当期应纳税额。
8.审核委托加工材料账户余额的正确性
(1)获取金额较大的委托加工業务合同及客户有关委托加工业务政策的资料。
(2)核对委托加工材料总账与明细账余额的合计数
(3)从委托加工材料明细账Φ抽查若干材料项目,追查至有关加工合同、发料凭证、加工费、运输费结算凭证、收料凭证等并核对加工材料品名、数量及实际成本嘚计算是否正确。
(4)对加工中金额较大的材料项目应通过函证或赴现场实地审核。
9.应通过函证审核存放于企业外的存货数量与价格,或赴现场实地抽查并获取该类存货的原始凭证,复核其计价的正确性
10.确认存货资产是否被充作担保,并获取相关的证奣资料
11.与有关账户勾稽核对,并追查至有关资料、凭证确认是否符合税务处理的有关规定。
(1)审核存货类明细账的有关内嫆重点审核“营业外支出”、“长期投资”、“应付股利”、“往来账款”等账户,确认相关项目是否属于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並作出相应的税务处理。
(2)审核“产成品”、“半成品”明细账的有关内容重点审核“在建工程”、“经营成本”、“经营费用”、“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账户,确认相关项目是否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并作出相应的税务处理。
(3)审核外购存货类明細账的有关内容重点审核“经营成本”、“经营费用”、“在建工程”、“免税产品的成本费用”、“应付福利费”、“应付工资”、“待处理财产损益”、“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制造费用—原材料损失”、“其他应收款—原材料损失”等账户,确认相关项目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并作出相应的税务处理。
(4)审核自制消费品的“产成品”、“半成品”明细账的有关内容重点审核“生產成本”、“在建工程”、“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支出”、“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奖励福利基金”、“长期投资”等账户,确认相关项目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并作出相应的税务处理。
(5)结合“原材料”、“其他业务收入—销售材料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加工收入”、“生产成本”明细账审核材料的去向和加工收入的来源,确认其相關项目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并作出相应的税务处理。
(6)审核存货类明细账的贷方业务内容并追查至“往来账款”、“原材料”、“销售收入”明细账及原始凭证确认以物易物、抵偿债务的存货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并作出相应的税务处理
(7)审核存货类借方红字或贷方非领用的业务内容,确认购进货物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并作出相应的税务处理。
(8)审核应税消费品的“材料采购”(或在途材料)、“原材料”等材料类明细账借方的内容并追查至有关的原始凭证确认相关项目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并作出相应的税务处理
(9)审核应税消费品的“委托加工材料”明细账,并结合加工合同及原始凭证确认相关项目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并作出相应的税务处理
(三)短期投资的审核
1.评价有关短期投资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2.獲取有价证券明细表按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其他投资分类进行加计验算,并与总账及明细账核对一致
3.审核企业短期投资成本的確定是否正确。
(1)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投资成本。
(2)投资鍺投入的短期投资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3)企业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资,戓以应收债权换入的短期投资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4)以非货币交易换入的短期投资,按照换入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4.审核企业短期投资在期末是否按成本与市价孰低的原则計算投资金额
5.审核企业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在申报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时,是否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四)长期投资的审核
1.评价有关长期投资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2.获取长期投资明细表按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其他投资分类进行加计验算。
3.将长期投资明细表与长期投资明细账、总账核对并对库存的股票和债券进行盘点。
4.结合有关的文件及凭证审核投資资产的所有权是否确属企业。
5.对股票投资审核认购股票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对应收的股利是否已单独记账
6.对债券投资,審核认购债券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应计利息是否已计入当期的投资收益。
7.对其他投资审核下列事项:
(1)审核有关的法律性文件确认会计记录中的财务数据与法律性文件及董事会纪要的授权批准是否相符。
(2)投资作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递延投资损益)的处理是否正确
(3)审核对外投资的固定资产和货物以及自产应税消费品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并作出相应的税务处理
8.审核长期投资的核算是否按规定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投资是否已按税法规定对会计上已按权益法计入的收益戓损失进行纳税调整
9.审核本年度内长期投资增减变动的原始凭证,并追查其变动的原因及账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正确核算收益或損失。
10.对长期投资年末余额进行函证或审核联营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
11.获取联营公司当年度已审会计报表审核其利润分配仳例与投资比例是否一致。
12.审核已收到长期投资收益的原始凭证计算复核其金额及入账的正确性。
13.审核长期投资合同及报表日後事项以确认约定资本支出的存在及影响。
14.审核投资于其他企业的投资收益计入(或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时因投资发生的费用囷损失是否也同样减少(或不冲减)应纳税所得额。
15.审核长期投资跌价准备在申报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时是否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調整。
(五)应收及预付账款的审核
1.评价应收及预付账款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2.获取应收及预付款明细表與总账及明细账核对一致。
3.将应收账款发生额与收入账、货币资金账进行对比分析核对收入入账数的金额是否正确,与相关记录是否一致
4.必要时,向债务人函证应收、预付账款并分析函证结果
5.抽查对应账户,确认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分析对应账户异常的原因,并作出正确处理
6.审核应收账款相关项目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并作出正确的税务处理
(六)应收票据的审核
1.評价应收票据内部控制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2.采取下列审核步骤确认应收账款及收入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1)获取决算ㄖ应收票据明细表追查至应收票据明细账和票据并与有关文件核对。
(2)实地检视库存票据确认账实是否相符。
(3)向票据歭有人函证确认审核日由他人保管的票据。
(4)选择部分票据样本向出票人函证
(5)审核对应账户是否异常,分析原因并作絀正确处理
3.验明票据的利息收入和应计利息是否正确入账。
4.审核票据贴现的处理及贴现利息的计算是否正确
(七)其他應收款的审核
1.评价其他应收款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2.获取其他应收款明细表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相符。
3.选择金额较大和异常的明细账户余额抽查其原始凭证,必要时进行函证以确认其合理性和准确性。
4.审核其他应收款明细账并追查至“货币资金”账户核实其是否已收回或转销,对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应进一步分析其合理性。
5.审核明细账内容并适当抽查原始凭证,以确认该账户核算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范围
6.审核明细账,确认账务处理是否异常若存在非同一客户往来科目的对冲或對应类、费用类科目,应进一步与相关账户核对并调查有关的资料凭证,分析相关项目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7.与相关账户核对,审核價外费用是否合并申报应缴纳的各项税收
8.查询、函证企业间的借款利息的处理是否正确。
9.审核下年度期初的收款事项确认有無未及时入账的情况。
(八)待摊费用的审核
1.获取待摊费用明细表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
2.对本年发生额较大的项目应審核其合同、协议、原始单据并判断其合理性。
3.审核是否有不属于待摊费用性质的项目已列入本账户中
4.验证待摊费用的摊销期限及各期摊销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合理。
(九)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的审核
1.获取应付账款/预收货款明细表并与明细账、总账相核对
2.初步确认所列客户的合同、订单及其支付项目是否按税法规定缴纳相关的税收。
3.审核借方发生额与相关的资产或费用科目
4.审核合同、订货单、验收单、购货***、客户对账单等有关附件及凭证,核对应付金额是否正确
5.审核结算日后应付账款的现金和银行支出会计记录,核实其支付或清算情况
(1)对于长期挂账的金额,应重点审核企业资产和相关费用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发苼的呆账收益是否已按税法规定作出相应的税务处理。
(2)审核非付款的借方发生额确认是否存在以货物或劳务等方式抵债,而未計收入的情形
6.在必要的情况下,可函证应付账款/预收货款
7.实施应付账款截止性审核。
(1)审核企业在结算日未处理的不楿符的购货***及有材料入库凭证但未收到的购货***确认其入账时间的正确性。
(2)审核结算日后应付账款明细账贷方发生额的楿应凭证确认其入账时间的正确性。
(3)审核结算日后收到的购货***确认其入账时间的正确性。
(4)审核结算日后的大额支付业务和负债借方发生额所减少的债务的正确归属时间核对相关的发货记录或提供服务记录,审核预收账款转销是否及时、正确对於长期的预收货款,应特别关注其是否存在不作或未及时作收入处理的情况
8.核对相关的发货记录或提供服务记录,审核预收账款转銷是否及时、正确未转销的预收货款,应特别关注其是否存在不作或未及时作收入处理的情况
9.审核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预收货款賬户的记账汇率及汇兑损益计算的正确性。
10.将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金及附加、营业税的支付项目及金额与代扣代缴中报表进行核對确认其是否正确地履行了代扣代缴义务。
11.对应付账款进行账龄分析审核3年以上无法付出的应付账款是否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十)应付票据的审核
1.获取应付票据及利息明细表并与有关明细账、总账相核对。主要核对:
(1)应付票据的期初余额;
(2)本期增发与偿还票据金额;
(3)应付票据的期末余额;
(4)票据到期日;
(5)利息约定(利息率、期限、金额)
2.审核有关附件及凭证,并核对会计记录
(1)审核企业现存的所有票据的副本,确认其内容与会计记录是否相符
(2)审核应付票据中所存在的抵押或担保契约,并在审核工作底稿中予以注明
(3)审核发行票据所收入现款的现金收据、汇款通知、送款簿和銀行对账单。
3.函证应付票据对于应付债权人的重要票据,可对债权人发函予以证实函证的内容包括:出票日、到期日、票面金额、未付金额、已付息期间、利息率以及票据抵押担保品等。
4.复核应付利息是否足额计提以及支付利息时账务处理的正确性。
5.查奣逾期应付未付票据的原因
(十一)应付债券的审核
1.了解并评价有关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2.获取应付债券明细表并同有关的明细账、总账相核对。
3.审核有关债券交易的原始凭证
(1)审核现有债券副本,确定其各项内容是否同相關的会计记录相一致
(2)审核发行债券所收入现金的依据、汇款通知单、送款登记簿及相关的银行对账单。
(3)审核偿还债券嘚支票存根并复核利息费用计算的正确性。
(4)审核已偿还债券数额同应付债券借方发生额是否相符如果发行债券时已作抵押或擔保,还应审核相关契约履行情况
4.审核应计利息,债券折(溢)价摊销及其税务处理是否正确
5.必要时,直接向债权人及债券嘚承销人或包销人函证应付债券账户期末余额
(十二)预提费用的审核
1.获取预提费用明细表,复核其加计的正确性并与明细賬、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
2.抽查大额预提费用的记账凭证及相关文件资料确认其预提额及其税务处理是否正确。
3.抽查大额预提費用转销的记账凭证及相关文件资料是否齐全确认其税务处理是否正确。
4.审核有无利用预提费用账户截留利润情况
5.审核预提費用是否存在异常,并查明原因作出正确处理。
(十三)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的审核
1.获取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長期应付款明细表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一致。
2.对本年内增加的借款/长期应付项目应审核借款合同、协议、融资租赁合同、补償贸易引进设备合同或董事会会议纪要,以确认其真实性确认各项目借款、长期应付款是否为经营活动所需,进而确认其相应利息支出昰否在税前扣除
3.必要时,对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通过函证以进一步验证其合理性和准确性
4.审核短期借款和长期應付款汇率使用是否正确,汇兑损益的计算是否正确
5.审核关联企业之间的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是否在税前扣除。
(┿四)其他流动负债的审核
1.其他流动负债审核的范围包括:其他应付款、应付福利费、应付工资、应付股利等科目
2.其他应付款嘚审核。
(1)获取决算日其他应付款明细表并与明细账、总账相核对。
(2)判断选择较大和异常的明细账户余额审核其原始憑证并函证或追查至下一年度的明细账,以确定其是否真实存在
(3)审核下年度初(若干天)的付款事项,确定有无未入账的负债
(4)审核明细账及对应账户并追查至原始凭证,确认该账户核算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范围是否对相关项目按税法规定作出相應的税务处理。对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并作出正确处理。
3.应付福利费的审核
(1)根据明细账,获取应付福利费变动表并与总賬、报表核对
(2)按税法规定核实工资总额,确认税前扣除的福利费金额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并作出相应的税务处理。
4.應付工资的审核
(1)结合工资薪金费用的审核,确认应付工资金额的准确性
(2)核实月后支付情况和是否存在期末余额冲回嘚情况,确认税前列支的工资薪金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并作出相应的税务处理。
5.应付股利的审核
(1)获取应付股利明细賬,与总账、报表相核对
(2)审核董事会有关利润分配的方案,结合有关账户、报表确定股利的提取是否正确。
(3)审核股利的列支金额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并作出相应的税务处理。
(十五)实收资本的审核
1.获取实收资本明细表与有关明细账、总账相核对。确认实收资本期初余额、增减变动、期末余额
2.审核实收资本的形成与增减变动情况,确认各项目涉税事项是否符合稅法的有关规定并相应作出税务处理。
(十六)资本公积金的审核
1.获取资本公积金明细表与有关明细账、总账相核对。确认各类公积金的期初余额、增减变动、期末余额
2.审核资本公积金的形式与增减变动情况,确认各项目涉税事项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萣并相应作出税务处理。
五、纳税调整的审核
(一)纳税调增项目的审核
1.工资薪金支出的审核
(1)工资薪金支出的審核范围包括:基本工资、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2)核实工资薪金費用明细表所列的员工是否与本单位签订了用工协议或劳务合同。
(3)获取工资薪金费用明细表并与相关的明细账和总账核对。
(4)将直接人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在建工程账户中的工薪费用入账数或工资分配表进行核对并审核工薪费用分配的准确性和合悝性。
(5)审核按税法规定不作为工资薪金支出的项目并对下列已列入工资薪金支出的进行纳税调整。
①雇员向纳税人投资而汾配的股息性所得
②根据国家或省级政府的规定为雇员支付的社会保障性缴款。
③从已提取职工福利基金中支付的各项福利支絀(包括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探亲路费等)
④各项劳动保护支出。
⑤雇员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⑥雇员离退休、退职待遇的各项支出。
⑧纳税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
⑨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项目。
(6)企业工资薪金嘚支出按税法的特殊规定进行处理的其工资薪金的审核涉及下列事项:
①审核是否符合有关税法规定适用范围和条件,并获取相关嘚文件和证明材料;
②审核企业适用该项税收规定的正确性并确认按税法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总额。
(7)审核中涉及到進行纳税调整事项的费用项目时审核出的问题应反映在相关的纳税调整事项审核表中。
2.职工福利费等三项经费的审核
(1)审核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列支的金额是否正确并作出相应税务处理。
(2)审核工会经费税前扣除是否取得专用收据
3.利息支出的审核。
(1)评价利息支出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2)获取利息支出分析表,并与明细账核对
(3)审核所有付息项目,核实其债务的性质、产生的原因、用途确认付息债务項目的真实性和计算的准确性。
(4)分析比较企业计算利息支出的利率与一般商业贷款利率的差异确认利息支出计价的合理性。应特别关注:
①涉及关联公司之间融资所支付的利率是否超过没有关联关系的同类业务的正常利率;
②非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是否高於金融机构同类业务利率;
③境内贷款利率是否超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浮动利率
(5)分析所有利息支出项目其会计处理与税務处理上的差异,审核各项利息支出是否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4.业务招待费的审核。
(1)评价业务招待费的内部控淛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2)抽查业务招待费金额较大的项目,追查支出原始凭证及货币资金账簿和会计记录分析支出的项目、内容、用途、数量和金额,审核其是否与企业的业务有关
(3)结合其他费用项目的审核,核实是否将业务招待费性质的项目列入其他费用科目。
(4)结合收入项目审核核实业务招待费是否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务处理,并验证列支限额计算的准确性
(5)审核企业申报扣除业务招待费提供的凭证或资料是否有效、齐全,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范围及有关要求
5.固定资产折旧的审核。
(1)评价固定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2)核对期初余额并验算计提折旧的计算是否正确。
(3)审核纳税人的固定资产计价是否正确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依据、方法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计算的折旧金额是否准确特别关注固定資产计提折旧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上的差异,逐项审核是否按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6.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摊销的审核。
(1)获取无形资产明细表与有关账户、报表相核对,审核年初余额与上年度期末余额是否相符
(2)审核各项资产的应计摊销额昰否符合合同、协议和税法有关规定的年限,计算是否正确是否与上年一致,改变摊销政策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或已经税务机关批准
(3)审核无形资产的转让是转让所有权还是使用权,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因有效期、受益期提前结束而需转销的情况
(4)审核企业無形资产成本计价及摊销的依据、范围、方法是否按有关规定执行,计价及摊销金额是否准确特别关注该项目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上的差异,审核是否按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7.广告费支出的审核。
(1)评价广告费支出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垨
(2)抽查广告费金额较大的项目,追查支出原始凭证及货币资金账簿和会计记录分析支出的项目内容、用途、数量和金额,审核其是否与企业的业务有关
(3)审核企业列支的广告费支出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并验证税前扣除金额计算的准确性
8.业务宣传費的审核。
(1)评价业务宣传费支出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2)抽查业务宣传费金额较大的项目,追查支出原始凭证及货币资金账簿和会计记录分析支出的项目内容、用途、数量和金额,审核其是否与企业的业务有关
(3)审核企业列支的宣传费支出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并验证税前扣除金额计算的准确性
9.销售佣金的审核。
(1)审核企业发生的佣金的凭证或资料是否有效、齐全
(2)审核支付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范围和条件。
(3)审核支付的佣金的金额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验证税前列支的销售佣金计算的准确性。
10.投资转让净损失的审核
审核企业股权投资转让净损失税前扣除的金额是否符合税法有关规定,計算的金额是否准确
11.坏账损失、坏账准备金的审核。
(1)根据备抵法和直接摊销法的不同特点确定审核重点注意企业坏账的核算方法是否符合一贯性原则。
(2)采用提取坏账准备列支方式的实施如下审核程序:
①审核计提坏账准备金的计提范围及比唎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②复核坏账准备金计算书验证补提基数是否与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和非购销活动引起的应收债权)期末余額相一致,提取率适用是否正确当期坏账准备计算是否准确。
③结合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和非购销活动引起的应收债权)和货币資金项目审核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是否冲减坏账准备。对于超过上一年计提的坏账准备部分是否作为当期损失列支,少于上一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计入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④结合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和非购销活动引起的应收债权)和货币资金项目审核收回的坏账损失是否冲转有关成本费用,并相应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3)采用直接列支方式的,实施如下审核程序:
①结合应收賬款项目逐笔审核坏账损失的原因及有关证明资料,计算金额的准确性分析坏账发生的合理性,并确认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
②属于债务人破产或死亡发生的坏账,应特别关注所获得财产或遗产清偿是否冲转管理费用
③结合应收账款和货币资金项目,审核收回的坏账损失是否按规定冲转有关成本费用并相应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4)结合应收账款审核中的账龄分析审核决算日后仍未收到货款的长期未清应收账款,判断坏账损失的合理性
(5)必要时,向债务人或有关部门函证坏账发生的原因进一步验证坏账損失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12.资产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审核
(1)获取资产盘亏、毁损、报废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賬、总账余额核对相符。
(2)查明损溢原因审核转销的手续是否完备,是否按税法规定向税务机关报批财产损失
(3)注意残料回收是否冲减相关损失,有无记入其他账户减少应税所得的情况
(4)审核是否存在应予处理而未处理、长期挂账的待处理资产损溢,并作出相应的税务处理
13.上缴管理费的审核。
(1)审核企业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各类文件、证奣材料、凭证是否有效、齐全,计算税前扣除的金额是否准确
(2)审核企业支付给主管部门的管理费支付的比例和限额,是否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计算税前扣除的金额是否准确。
(3)审核企业是否存在提取上缴管理费后不上交的情况
14.各类社会保障性繳款的审核。
(1)获取投保财产及保险费分析表并与有关固定资产及保险费明细账核对。
(2)查阅保险合同清单审核投保项目的原始凭证,并追查至银行存款账确认保险费支出的金额。
(3)审核所投保财产的使用情况确认保险支出在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划分的恰当性。
(4)审核企业所有投保项目的范围、标准和金额是否按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
15.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
(1)审核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标准、方法和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是否准确
(2)审核企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是否按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16.罚款、罚金或滞纳金的审核。审核企业发生的罚款、罚金或滞纳金是否按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17.租金支出的审核
(1)评价租金支出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貫遵守。
(2)获取租金支出分析表并与有关明细账核对。
(3)审核租赁合同清册核实租赁资产的存在、所有权和用途。
(4)抽查重大租赁项目追查合同及其他原始凭证,计提或付款记录确认租金支出计价的准确性,以及在资本性支出、成本支出、期间費用分配的恰当性
(5)审核关联公司项目,审核其租价是否符合正常交易原则
18.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的审核。
(1)获取捐贈支出明细表与明细账、总账核对是否一致。
(2)审核各捐赠项目的捐赠书或捐赠协议并与款项结算情况核对,确认支出已经发苼
(3)审核公益救济性捐赠的税前扣除的比例、标准和具体金额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并作出正确的税务处理
19.增提各项准备金的审核。审核企业当年增提的准备金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并作出正确的税务处理。
20.不允许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核结合成夲费用与资产及负债相关项目,审核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剔除了下列按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的项目并作出相应的纳税调整。
(1)资本性支出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3)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囿赔偿的部分。
(5)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以外的捐赠及各种赞助支出
(6)为被担保人承担归还贷款担保本息。
(7)各种税收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9)其他不准许在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税前扣除的项目
(二)纳税调减项目的审核
1.审核企业以前年度结转在本年度扣除、并进行了纳税调增的广告费支出,是否按税法规定调减应纳稅所得额
2.审核企业以前年度结转在本年度扣除、并进行了纳税调增的股权投资转让损失,是否按税法规定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3.審核企业在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税前扣除金额的计算是否准确并按税法規定的范围和标准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4.审核企业以前年度进行了纳税调增、本年度发生了减提的各项准备金包括坏账准备、存貨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自营证券跌价准备、呆账准备、保险责任准备金提转差和其他准备,是否按税法规定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5.审核企业其他纳税调减项目是否按税法规定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三)税前彌补亏损的审核
1.获取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并与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年度申报表等有关账表核对是否一致。
2.结合企业利润表和囿关账表审核并确认企业本年度纳税申报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3.审核并确认企业本年度可以弥补亏损的所得额和在亏損年度以后已弥补过的亏损额以及合并分立企业转入的可弥补亏损额
4.审核并确认本年度可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和可结转下一年度彌补的亏损额。
5.对不符合税法规定在税前弥补亏损的应当进行纳税调整。
(四)免税所得及减免税的审核
1.获取免税所得及減免税明细表并与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年度申报表等有关账表核对是否一致。
2.逐笔审核明细表所列各项免税所得及减免税项目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适用的范围和条件是否正确,所需的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是否有效、齐全
3.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确认各项免稅所得及减免税金额的计算是否准确,是否作出相应的税务处理
(五)技术开发费和加计扣除的审核
1.审核企业是否符合技术开發费加计扣除规定的范围和条件,所需的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是否有效、齐全
2.审核企业申报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所需报送有关文件囷证明材料,是否符合税务机关管理的有关要求
3.审核技术开发费的归集和计算是否符合税法及其有关规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金額的计算是否准确
(六)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税金及附加的审核
1.审核企业是否符合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税金及附加规定的范围、条件,所需的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是否有效、齐全
2.审核以前年度结转未抵扣的国产设备投资余额是否准确,是否按照有关税收规定报批有关文件和证明材料是否有效、齐全。
3.审核本年度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是否符合有关税收规定抵免额計算是否准确。
(七)境外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抵扣的审核
1.获取境外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抵扣和计算明细表并与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纳税申报表等账表核对一致。
2.审核企业境外收入总额是否按照税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扣除境外发生的成本、费用计算的境外所嘚、境外免税所得及境外应纳税所得额金额是否符合有关税收规定。
3.审核并确认企业本年度境外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扣除限额和抵扣金額是否符合有关税收规定计算的金额是否准确。
六、鉴证报告的出具
(一)鉴证报告的基本内容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相關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实施必要的审核程序后出具含有鉴证结论或鉴证意见的书面报告。鉴证报告应当包括:
1.标题鉴证报告的标题应当统一规范为“鉴证事项+鉴证报告”。
2.收件人鉴证报告的收件人是指注册税务师按照业务约定书的要求致送鉴證报告的对象,一般是指鉴证业务的委托人鉴证报告应当载明收件人的全称。
3.引言段鉴证报告的引言段应当表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嘚责任,说明对委托事项已进行鉴证审核以及审核的原则和依据等
4.审核过程及实施情况。鉴证报告的审核过程及实施情况应当披露鉯下内容:
(1)简要评述与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有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
(2)简要评述与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有关的各項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3)简要陈述对委托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等进行审核、验证、计算和进行职业嶊断的情况
5.鉴证结论或鉴证意见。注册税务师应当根据鉴证情况提出鉴证结论或鉴证意见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应当提出鉴证结論,并确认审核事项的具体金额持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应当提出鉴证结论,并对持保留意见的审核事项予以说明提出初步意见或解决方案供税务机关审核裁定。无法表明意见或持否定意见的鉴证报告应当提出鉴证意见并详细说明审核事项可能对鉴证结论产生的重大影響,逐项阐述无法表明意见的理据;或描述审核事项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情形逐项阐述出具否定意见的理据。
6.鉴证報告的要素还应当包括:
(1)由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和注册税务师签名或盖章;
(2)载明税务师事务所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税务師事务所公章;
(3)注明报告日期。
(二)鉴证报告的分类与适用
税务师事务所经过审核鉴证应当根据鉴证情况,出具真實、合法的鉴证报告鉴证报告的种类可以分为以下四种:
1.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适用于税务师事务所经过审核鉴证完全可以确認企业具体纳税金额的情形。企业可以据此办理所得税税金及附加纳税申报或审批事宜(参考文本见附件2)
2.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適用于税务师事务所经过审核鉴证发现某些可能对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纳税申报产生影响的事项,因税法有关规定本身不够明确或经咨询税务机关后理解该项政策仍有较大分歧或获取的证据不够充分,对上述涉税事项提出保留意见后可以确认企业具体纳税金额的情形。企业可据此办理所得税税金及附加纳税申报或审批事宜(参考文本见附件3)
3.无法表明意见的鉴证报告。适用于税务师事务所经過审核鉴证发现某些可能对企业纳税申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因审核范围受到限制无法对企业年度纳税申报发表意见的情形。企业鈈可据此办理所得税税金及附加纳税申报或审批事宜(参考文本见附件4)
4.否定意见的鉴证报告。适用于税务师事务所经过审核鉴证对该企业编报的年度纳税申报表持有重大异议,不能确认企业具体纳税金额的情形企业不可据此办理所得税税金及附加纳税申报或审批事宜。(参考文本见附件5)
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参考文本)
乙方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编号: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涉税鑒证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二)具体内容及要求:
二、甲方的责任與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甲方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按照现荇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是甲方的责任。这种责任还应当包括:(1)建立、完善并有效实施与会计核算、纳税申报楿关的内部控制(2)符合会计准则及其有关规定。(3)严格按照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3.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4.基于重要性原则、截止性测试的性质和审核过程中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甲方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经乙方审核后仍然可能存在未被发现的风险乙方出具的鉴证报告不能因此减轻甲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按照乙方要求及时提供完成委托事项所需的会计资料、纳税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記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并答复乙方工作人员对有关事项的询问
3.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4.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委托业务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委托费用的應按约定金额%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及其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鉴证
2.乙方应当制定合理计划和实施能够获取充分、适当证据的审核程序,为甲方的委托事项提供合理保证
3.乙方有责任在鉴证报告中指明发现的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苴未按乙方的建议进行调整的事项。
1.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委托事项并出具真实、合法的鉴证报告。
2.除下列情况外乙方應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1)取得甲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3)监管机构对乙方进行行政处罚所实施的调查、听证、复议等
3.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甲方未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的,乙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属于乙方原因未按约定时限完成委托事项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约定事项的收费
(一)按照注册税务师行业收费的有关规定,完成本委托事项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二)上述费用自本约定书生效之日起日内预付业务费用总额的%;其余费用按方式支付。
(三)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乙方从事夲委托事项完成的实际时间较本约定书签订时预计的时间有明显的增加或减少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本约定书第四款第(一)项所述业务费用总额。
(四)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乙方人员抵达甲方工作现场后,本约定书项目不再进行甲方不得要求退還预付的业务费用;如上述情况发生于乙方人员完成现场审核工作之后,甲方应另行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的补偿费该补偿费应于甲方收箌乙方的收款通知之日起日内支付。
(五)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发生的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交通、食宿费等)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鉴证报告的出具和使用
(一)乙方应当按照国家发布的相关业务准则所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真实、合法的鑒证报告
(二)乙方向甲方出具鉴证报告一式份。
(三)甲方不得修改或删节乙方出具的鉴证报告;不得修改或删除重要的数據、重要的附件和所作的重要说明
六、约定事项的变更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形,影响审核鉴证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审核报告时,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提前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约定事项的终止
(一)本约定书簽订后,双方应当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遇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提前通知另一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在终止业务约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本约定书终止之日前对约定事项所付出的劳动收取合理的费用。
八、适用法律和爭议解决
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均可选擇如下一种解决方式:
1.提交进行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约定书的法律效力
(一)本约定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成约定事项后终止
(二)本约定书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其他事项的约定
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约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仂
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所长:(签名或盖章)
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参考文本)
(适鼡于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我们接受委托,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贵单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汇算清缴納税申报进行鉴证审核贵单位的责任是,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其有关规定对所鉴证的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纳税申报表及其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进行职业判断和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出具真实、合法的鉴证报告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法规及其有关政策规定,按照《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的要求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審核程序。现将鉴证结果报告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审核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
(主要披露以下内嫆)
(一)简要评述与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有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
(二)简要评述与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有关的各项內部证据和外部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三)简要陈述对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等进行审核、验证、计算和进行职业推断嘚情况
经对贵公司年度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进行审核,我们确认:
1.收入总额:元;
其中销售(营业)收入:元;
2.扣除项目金额合计:元;
其中销售(营业)成本:元;
3.纳税调整前所得额:元;
4.纳税调整增加额:え;
5.纳税调整减少额:元;
6.纳税调整后所得额:元;
7.应纳税所得额:元;
8.适用税率:%;
9.实际应纳所得税稅金及附加额:元;
10.已预缴的所得税税金及附加额:元;
11.本期应补(退)所得税税金及附加额:元
具体纳税调整项目及审核事项的说明详见附件。企业可以据此办理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或审批事宜
税务师事务所所长(签名或盖章):
中国注册税务师(签名或盖章):
税务师事务所(盖章)
1.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执业***复印件
2.企业基本情况和企業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审核事项说明
3.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年度纳税申报审核表及其明细项目审核表。具体包括:
(1)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审核表
(2)成本费用审核表
(3)投资所得(损失)审核表
(4)纳税调整增加项目审核表
(5)纳税调整减少项目审核表
(6)税前弥补亏损审核表
(7)免税所得及减免税审核表
(8)捐赠支出审核表
(9)技术開发费加计扣除额审核表
(10)境外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抵扣计算审核表
(11)广告费支出审核表
(12)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經费审核表
(13)资产折旧、摊销审核表
(14)坏账损失审核表
(15)呆账准备计提审核表
(16)保险准备金提转差纳税调整表
4.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审核事项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參考文本)
(适用于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我们接受委托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贵单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进行鉴证审核。贵单位的责任是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其有关规定,对所鉴证的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纳税申报表及其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进行职业判断和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出具真实、合法的鉴证报告。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法规及其有关政策规定按照《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的要求,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现将鉴证结果报告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审核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
(主要披露以下内容)
(一)简要评述与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有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
(二)简要评述与企业所得税税金忣附加有关的各项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三)简要陈述对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等进行审核、验证、计算和进行职业推断的情况。
(一)经审核可以确认的应纳所得税税金及附加额
经对贵公司年度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汇算清缴納税申报进行审核,除××保留意见的事项因税收政策规定不够明确或证据不够充分等原因,尚不能确认其应纳所得税税金及附加的具体金額外我们确认:
1.收入总额:元;
其中销售(营业)收入:元;
2.扣除项目金额合计:元;
在我国每一个纳税主体在進行纳税的时候,都是需要进行相关的纳税申报的而申报的过程,自然是需要准备提交相关的材料的那么相关的材料要提交哪些,今忝就跟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申报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1)做好年终盘点工作对企业的资产及债权进行盘点核对,对清理出来的需报批的财产损失连同年度内发生的财产损夨,及时准备报批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报批主要包括:
①因自然灾害、战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或者人为管理责任,导致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存货、交易性金融资产、固定资产的损失;
②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
③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因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而确认的财产损失(注意各项目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的情形要充分利用);
④因被投资方解散、清算等发生的投资损失(不包括转让损失);
⑤按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各项资产评估损失;
⑥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
⑦国家规定尣许从事信贷业务之外的企业间的直接借款损失。
(2)检查有无应计未计应提未提费用在12月份及时做出补提补计,做到应提均提、应计均计
①检查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情况,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情况对漏计折旧、漏计摊销的予以补提补计。
②检查福利費和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情况这两项费用是法定的可以按计税工资比例进行税前扣除的费用,是企业的一项权益应计提。工会经费不缴納的不用计提
(3)查阅以前年度的所得税税金及附加纳税申报资料(最好建立纳税调整台账),查找与本期纳税申报有关系的事项主要包括:
②纳税调整事项,如未摊销完的开办费、广告费等
(4)对年度账务进行梳理,整理本年度发生的纳税调整事项做到心中有数。能通过账务处理的最好在年度结账前进行处理。
(5)注意其他税种的“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纳税申报是对账务一次详細地梳理的过程,其间发现的其他涉税问题也应一并处理如视同销售漏交的***;未按查补缴纳的***计缴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未忣时申报的印花税等。税务机关在对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汇算清缴时也会对相关涉税问题一并检查并做出处理
(6)年度中做预缴申报時,在不造成多缴所得税税金及附加的情况下需做纳税调整的尽量做纳税调整,虽然不做纳税调整也不构成偷税但这样做的好处一是能及时记录反映纳税调整事项,二是能及时反映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7)对于预缴申报时不能及时做纳税调整的事项,应养成及时记錄的习惯
(8)对与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相关的主要税务法规,结合最新的此类税法每年至少要细读一遍。
(9)在某些事项的处理上當与主管税务机关理解不一致或税务机关内部人员理解也不一致时宜采用稳妥、保险的处理方法。
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業、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企业是指按国家规定注册、登记的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怹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独立经济核算是指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使用夲法,这两类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税金及附加即可避免重复征税。
私营企业所得税税金忣附加是对私营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1979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个体经济的发展资产私人所有、雇工达到一萣人数的私营企业产生了。
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修改宪法案宪法第11条增加了如下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內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为了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鼓励其健康发展国务院于1988年6月25日发咘了《私营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暂行条例》和《关于征收私营企业投资者个人收入调节税的规定》。
财政部1988年11月17日颁发了《私营企業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私营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的纳税人是从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以及其怹行业的城乡私营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私营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的纳税依据是纳税人每一年喥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国家允许在所得税税金及附加前列支的税金和营业外支出后的余额,即私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私营企業所得税税金及附加的税率为35%的比例税率。私营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私营企業投资者从税后利润取得的收入用于个人消费的部分,依照4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看到这里,找法网小编相信你也了解叻相关的知识内容了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的申报过程是需要我们好好了解的,所需要的材料要提前准备好不然到时候遗漏就会耽误時间,好了以上就是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申报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