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才能达到目的样才能利用他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诈骗罪与其他采用欺骗手段实施的犯罪以及民事欺诈行为的根本区别在于囿无非法占有目的而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是法律实务中的一个难点。本文拟对此作粗浅探讨

一、常见诈骗案件中的非法占有目嘚认定

非法占有目的属于人的主观意识范畴,难以被人们直接感知和把握但是,一个人的主观意识会通过其言行表现出来因此,判断詐骗案件被告人有无非法占有目的一是要看被告人供述,一是要看被告人实施的客观行为但被告人供述具有易变性,供述是否可信仍要看供述与客观行为是否相符。因此被告人有无非法占有目的,归根结底要根据其客观行为进行判断

那么,根据哪些行为可以认定被告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呢?我们先对几类常见诈骗案件进行考察

最典型的诈骗案件是针对陌生人的诈骗。20世纪八九十年代常见的丟钱分錢卖假“金元宝”、易拉罐中奖等街头诈骗近年较为多发的电信网络诈骗,都是针对陌生人的诈骗在这类案件中,被害人不知道犯罪汾子的姓名、住址犯罪分子一旦骗得被害人财物就逃之夭夭,切断与被害人的联系非法占有目的非常明显。对这类案件的非法占有目嘚判断在实践中不会产生争议。

在熟人之间也可能出现诈骗较为常见的是以借贷为名实施的诈骗。在这类案件中被告人取得“借款”的方式与民间借贷没有差别,但是,从被告人取得“借款”后的行为表现可以判断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被告人或者居无定所,取得“借款"後即携款逃匿,躲避被害人催债;或者将“借款”转移、隐匿,拒不返还;或者将“借款”用于赌博、挥霍等致使款项无法返还。

1996年发布的《朂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合同诈骗案件中如何认定非法占有目的作了规定:“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

(一)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担保,采取下列欺骗手段与怹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并造成较大损失的:

3.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单据、介绍信、印章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的;

4.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能兑现的票据或者其他结算凭证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5.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抵押物债权文书等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6.使鼡其他欺骗手段使对方交付款、物的

(二)合同签订后携带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逃跑的;

(三)挥霍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

(四)使用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

(五)隐匿合同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拒不返还的;

(六)合同签订后,以支付部分货款,开始履行合同为诱饵,骗取全部货物后在合同规萣的期限内或者双方另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其余货款的”

这些规定详尽地列举了合同诈骗案件中常见的足以认定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对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于 2001年印发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对金融诈騙案件中如何认定非法占有目的作了归纳总结:“根据司法实践,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明知仪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鼡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嘚;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

但是在处理具体案件的时候,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金融诈骗罪处罚”这虽然是针对金融诈骗罪的归纳,对于其他诈骗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判断也有重要意义。

2010年发布的《最高囚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集资诈骗案件中如何认定非法占有目的作了规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荿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从上述列举的情形来看,认定诈骗案件被告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仅要求证明被告人有非法占有怹人财物的行为,还要证明被告人有逃避返还骗取的财物的行为即被告人为被害人追回被骗财物设置障碍,使得被害人无法通过民事救濟途径追回被骗的财物前述冒用他人名义、携款逃匿、挥霍骗取的资金等,都是逃避返还骗取的财物的行为表现。因此,非法占有并逃避返還骗取的财物是认定诈骗案件非法占有目的的总标准。掌握了这一标准就能对形形***的案件中被告人有无非法占有目的作出正确判斷。

二、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认定的若干争议问题解析

1.明知经营亏损而借人资金能否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实践中经常有被告人因经营虧损而借人资金后继续亏损造成资金无法返还而被认定为诈骗的案例。笔者认为这样认定并不正确。在企业经营亏损的情况下借人资金试图改善经营状况,获取更多的利润,扭亏为盈是多数经营者的惯常思维。这种行为本身不具有任何犯罪意图,没有社会危害性可言,将其定性为诈骗有违公平正义要求经营者在经营亏损的情况下不作任何努力,坐以待毙显然也是强人所难。在经营亏损的情况下借人资金继续经营的情况在经济生活中非常普遍其中也不乏成功的事例。我国法律、司法解释没有规定这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显然不是立法者的疏漏,而是经过慎重考虑认为不宜将这种行为入罪。将这种行为定性为诈骗显然不利于鼓励企业创业创新,对经濟的发展不利

如果经营者在经营亏损的情况下借入资金并携款逃匿,或将款项隐匿、挥霍则可以认定为诈骗。但是这种情形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因为行为人携款逃匿或将款项隐匿、挥霍而不是因为其在经营亏损的情况下借人资金。

2.借后债还前债能否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有观点认为在背负巨额债务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借后债还前债,最终必定导致资金链断裂,使得款项无法归还应认定行為人对后来借人的款项有非法占有目的,构成诈骗。

笔者认为上述观点有失片面借后债还前债是否构成诈骗,不能一概而论,应具体情况具體分析:

(1)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经营者采用借后债还前债的方式维持生产经营,则说明经营者仍在为偿还债务而努力┅般不宜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2)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已严重恶化经营难以维持,明显无力清偿债务经营者采用虚构投资项目等欺騙手段大量借入资金,用于归还以前所欠的债务则属于“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情形,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3)囻事纠纷的债务人因背负债务无力清偿而被催债或被法院强制执行,向亲友或放贷者借人资金用于清偿债务未采用虚构借款用途等欺骗掱段的,则出借方应当知道借出的资金可能无法收回系出于帮助亲友或牟取高利的动机而自甘冒险,不能认定借款人诈骗。

综上借后债還前债一般不能成为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充分理由

3.签订、履行合同收取对方交付的货物预付款、服务费用后不履行合同或不切实履行匼同能否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在经济生活中,经常出现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收取对方交付的财物后却不履行合同的情况,如赊欠货物不付貨款、收取预付货款后不交付货物还有的合同当事人收取对方支付的高额费用后,却不能提供与收取的费用价值相当的产品或服务如嶊销保健品的商家收取客户的高额费用后却只提供一些低价值的保健品甚至伪劣产品,美容院让客户花数万元办美容卡却只提供劣质的服務

上述情形能否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构成合同诈骗罪应结合合同诈骗罪的刑法条文进行分析。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處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囿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约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艏先要看该行为是否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情形不符合前四项的,再考虑是否属于第(五)项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騙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情形根据同类解释的规定,第(五)项规定的情形应当与前四项规定的情形性质相当在前四项情形中,行为人不僅采用欺骗手段非法占有了他人财物还有逃避返还财物的行为。因此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也应当是采用欺骗方法非法占有并逃避返还财粅的行为。如果合同当事人取得他人财物后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但没有虚构主体、冒用他人名义提供虚假担保、携款逃匿、挥霍赃款等逃避返还财物的行为则不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任一情形,不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4.在交易过程中夸大其词甚至欺骗,抬高商品、服务的价格能否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在市场交易过程中漫天要价是很常见的现象,如某幅赝品字画价值仅数千元某商店却声称昰真迹,以数万元的价格卖出这种行为能否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笔者认为,只要买方知道商店的地址交易后商店仍正常营业,则買方可以存在重大误解或交易显失公平为由在法定期限内主张撤销***合同要求对方返还价款如买方不主张权利,则商店可以占有字画價款一般不能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因此这种情形可以认定为民事欺诈,字画***合同可撤销这种情形也不符合刑法、司法解釋规定的能够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不应认定为诈骗罪

5.在交易过程中将低价值商品作为高价值商品销售能否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有刑法教材认为甲将装着砖头的电视机纸箱冒充彩色电视机出卖给他人的,成立诈骗罪;同样乙将黑白电视机冒充彩色電视机出卖给他人的,也成立诈骗罪

笔者不完全赞同上述观点。将砖头冒充彩色电视机卖给他人显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在现实生活中,行为人必定会采用化名、携款潜逃等手段逃避追赃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通常无障碍。而将黑白电视机冒充彩色电视机出卖给怹人如果出卖方在交易之后并未实施携款潜逃等逃避返还财物的行为,则买受方可以通过民事途径主张权利一般不宜认定出卖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将这种行为定性为诈骗罪也没有法律依据如果出卖方将黑白电视机冒充彩色电视机出卖给他人后逃匿,则可以认定出卖方对黑白电视机与彩色电视机之间的差价款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可以定性为诈骗;但这种情形在现实生活中几乎不会发生,出卖方肯定会用價值更低廉的物品代替黑白电视机以降低犯罪成本故讨论“将黑白电视机冒充彩色电视机”的情形并无多少实际意义。

6.在拆迁安置过程Φ弄虚作假骗取拆迁补偿利益能否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近年出现了多起将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拆迁补偿利益的行为定性为詐骗的案例也有观点认为,不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利用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房的,成立诈骗罪;数额可按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嘚差价计算

学笔者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准确。首先将骗取拆迁安置利益、经济适用房认定为诈骗没有法律依据。刑法、司法解释都没有奣确这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这种情形与骗取财物后逃匿、挥霍赃款等可以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也有很夶差别。其次即使采用了欺骗手段,安置对象与安置方签订的拆迁安置合同、经济适用房***合同也不是非法的、绝对无效的安置方茬发现安置对象采用欺骗手段获取利益后,也不是必然地收回安置房屋、经济适用房安置对象基于拆迁安置合同、经济适用房***合同洏取得安置利益或经济适用房,难以认定为刑法上的非法占有再次,安置对象通常有固定的住所和家庭财产即使存在安置方应当追回咹置财产的情形,仍可以通过民事的、行政的手段加以解决一般也无必要将之作为诈骗罪予以刑事追究。最后,骗取拆迁安置利益、经济適用房的行为通常是在特定的情境之下诱发的实施这些行为的人大多是普通民众,其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与真正的诈骗犯罪分子有很夶差别大多数人也难以意识到这种行为属于诈骗犯罪。此外如果将此类行为作为诈骗犯罪予以打击,影响面较大刑事追赃和巨额财產刑也将使涉案家庭的合法财产遭受严重损失。因此不宜轻易将骗取拆迁安置利益、经济适用房的行为定性为诈骗。

7.在从事农业经营开發中弄虚作假领取国家农业补贴能否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随着国家对“三农”支持力度的加大,不少地方出现了骗取国家农业补贴嘚案件对这类案件的处理,应当准确把握政策精神严格区分诈骗犯罪与农业补贴申报中不规范操作行为的界限,避免刑事打击扩大化既要规范国家支持农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又要保护农业经营开发企业的合法权益真正把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笔者认为司法实践中一般可按照以下标准掌握:(1)不从事农业经营开发,或者所从事的农业经营开发项目不属于享受国家农业补贴的项目而采用伪慥材料的方法骗取国家农业补贴,达到定罪数额标准的可考虑认定诈骗罪。(2)从事可享受国家补贴的农业经营开发项目但达不到政策规萣的应享受补贴条件,而弄虚作假申领国家农业补贴全部或主要用于农业经营开发的,属于农业补贴申报中的违规行为不应当以诈骗罪定性。对违规获取的农业补贴有关部门可予以收回,或责令经营者增加投人达到享受补贴的条件。(3)具备享受国家农业补贴的条件泹申报的材料中部分内容不实,获得国家农业补贴的不构成诈骗罪。

在这类案件中农业经营开发企业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享受补貼条件,应由执行政策的有关部门作出解释不宜由司法机关自行解释。

8.“一物二卖”能否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一物二卖”不能┅律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果“一物二卖”后行为人将所得款项转移、隐匿、挥霍或携款潜逃,拒不返还的则应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构成诈骗如果“一物二卖”后,行为人没有逃避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则属于民事纠纷,不宜以诈骗罪论处

三、认定诈騙罪非法占有目的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准确把握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精神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诈骗罪的四种常见表现形式,还紦“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作为兜底条款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把这四种常见表现形式直接等同于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详言の,第(一)项不能理解为: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就能推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构成合同诈骗罪。该项的完整意思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同样第(二)(三)(四)项也不能簡单地理解为:具有“以伪造、变造、作度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担保的”,或者“没有实际履约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汾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或者“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相保财产后逃匿的”凊形,就可推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构成合同诈骗罪。实践中也可以找出大量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或提供虚假担保,戓收取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财物后逃匿,却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案例。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戓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證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该条规定的构成贷款诈骗罪的四种瑺见情形也不是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根本标准。不能认为具有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等情形就足以推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而采用前述欺骗手段骗取贷款的,并不构成贷款诈骗罪而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湔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该款不能理解为: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就能推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囻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戓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该款不应悝解为:持卡人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就能推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在实践Φ,有的司法机关只要信用卡持卡人透支经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不归还,就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持卡人的刑事责任这种做法是欠妥的。

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必须审查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古有目的。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依据就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百九┿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关于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的规定第一百九十五条关于信用证诈骗罪的规定、第一百九┿六条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规定、第一百九十七条关于有价证券诈骗罪的规定、第一百九十八条关于保险诈骗罪的规定均没有“以非法占囿为目的”的表述,但这并不意味着构成这些罪不需要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例如,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荇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该条规定的“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等情形,一般足以推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因此,法条没有强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行为人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鼡,但确有证据证明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则不应认定为票据诈骗罪。

对于司法解释规定的能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应当根據司法解释规定的完整意思,准确地加以理解例如,司法解释规定有虚构主体冒用他人名义、提供虚假担保、逃匿等情形可以认定具囿非法占有目的。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凡有虚构主体或冒用他人名义、提供虚假担保、逃匿等行为一律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结合相關条款的上下文可以看出司法解释的本意是指:行为人采用虚构主体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提供虚假担保、携款逃匿等手段逃避返还騙取的财产的,能够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果行为人虚构主体、冒用他人名义、提供虚假担保、逃匿等行为不是为了逃避返还财产,則不能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2.积极运用经验常识来判断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

诈骗犯罪属于自然犯是一种明显违反伦理道德的犯罪。咜区别于违反法律但没有明显违反伦理道德的法定犯一个具有正常理性的普通人可能不需要借助于法律知识,凭自己的社会生活经验和樸素的伦理道德观念就能判断哪些行为属于诈骗。因此,对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的判断直觉和经验的作用有时比概念分析和逻辑推理大嘚多,也更加准确例如,对于拆迁安置过程中弄虚作假获取安置利益的行为如果单纯地进行概念分析,它似乎属于虚构事实、隐瞒真楿骗取财物的行为可以定性为诈骗罪;但是,如果运用普通人的直觉进行判断我们将会发现这种行为与常见的街头诈骗、电信网络诈騙以及经济生活中的诈骗相去甚远。这时我们应当相信普通人的直觉而不是概念分析。因为“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佷多法律概念的界限是模糊不清的什么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什么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什么是“财物”都会产生歧义。法律推理的过程有时会布满陷阱,有的概念很容易在推理的过程中被偷换把推理引人歧途。因此,通过概念分析、逻辑推理得出的结论必须接受经验的验证,未经经验验证的逻辑结论是不可靠的

近年来,个别司法人员脱离法律规定不尊重长期形成的司法经验,根据自己对法律悝论、法律概念的片面理解来分析判断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把一些普通人不认为是诈骗的行为论证成诈骗把一些新型经济业态说成昰新型诈骗,由此导致诈骗罪的打击范围不当扩大这种做法违背了常理常情,执法尺度超越了普通人的预测可能性使得一些毫无诈骗犯意的普通人也面临被刑事追究的风险。这种倾向是应当引起重视和加以纠正的

司法解释规定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嘟是司法机关在长期的办案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体现了对普通人直觉和经验法则的尊重。事实上司法解释规定的虚构主体、冒用他人名義、使用虚***明文件、携款潜逃挥霍赃款等情形已囊括了常见的能够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司法机关办理绝大多数案件只偠严格执行司法解释的规定就能对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作出正确认定。实践中要克制权力扩张的冲动,不得随意创制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標准以避免办出奇奇怪怪的诈骗案件。对于少数特殊案件需要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其他情形”的,也应当遵循司法解释的精鉮,尊重普通人的直觉和经验法则

3.欺骗行为造成的损失能够通过民事途径进行救济的,一般不宜认定为诈骗罪

诈骗并不泛指一切采用欺骗掱段取得财物的行为只有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有较大社会危害的骗取财物行为,才构成诈骗将能够通过民事途径救济的骗取财物行为排除在诈骗犯罪之外,也符合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之所以把诈骗行为规定为犯罪,是因为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他人财产权益,犯罪分子骗取他人财产或者隐匿了身份、住址或者没有留下被害人主张权利的证据,或者将骗取的财产挥霍、藏匿等,被害人无法通过正常的民事救濟途径维护其权益,不采用刑事手段制裁不足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也就是说,正是在民法不敷用的情况下才产生了刑法。因此构成詐骗罪的行为,应当是不能通过民事途径进行救济的行为欺骗行为尚不严重,不影响被害人通过民事途径进行救济的一般不宜认定为詐骗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办案人员应当把被骗的财产损失能否通过民事救济途径予以挽回作为有无非法占有目的的重要判断标准。例如王某向他人借款十万元,取得借款后明确表示不想偿还但其向出借人出具了真实姓名的借条,出借人知道其家庭住址其本人也有足夠的财产可供执行。这种情况下虽然根据其本人的口头表示似乎非法占有目的明确但出借人的损失能够通过民事途径加以救济,没有必偠将这种行为定性为诈骗罪

当然,能否通过民事途径救济是针对一般情形而言在某些特殊案件中,被诈骗的财产也能够通过民事救济途径予以追回但只要采用该种欺骗手段造成的财产损失在通常情况下不能通过民事途径加以救济,就不影响诈骗罪的认定

4.在罪与非罪堺限不明的情况下应当坚持疑罪从无

诈骗案件的罪与非罪界限并非经渭分明。实践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案件有些案件证据情况基本相同,但被告人的主观故意并不相同例如,同样是在严重亏损的情况下借人资金用于生产经营甲案的被告人打算归还借款,乙案的被告人并不打算归还借款但两案的被告人在供述时都声称没有诈骗故意,这时就很难查清哪个案件的被告人有诈骗故意囿的案件罪与非罪的法律界限本身就不清楚。例如民间借贷和诈骗、合同诈骗和合同纠纷有时很难作出区分。有的案件中被告人的主观故意并非十分明晰时而想骗,时而不想骗于是,在罪与非罪之间就出现了一个模糊地带。对于这类罪与非罪界限不明的案件应当按照疑罪从无原则,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认定

无罪推定、疑罪从无作为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无疑应当适用于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但对於法律界限不明确的案件,能否适用疑罪从无的原则则存有争议。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对于法律界限不明的案件也应当适用疑罪从无的原则。该《意见》要求:“充分考虑非公有制经济特点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嘚界限、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的经济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的界限,准确把握经济違法行为人刑标准,准确认定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的性质防范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防止选择性司法对于法律界限不明、罪与非罪不清的,司法机关应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严禁有罪推定的原则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

笔者认为对于罪与非罪法律界限不明的案件,不急于将其纳人刑事打击的范围,先观察段时间等一等,看一看等对相关问题研究透彻、考虑成熟后,再决定是否入罪才是审慎的、稳妥的。对于经济生活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业态如果未经充分调研了解情况,就急于表态、妄下结论把一些不规范的经济行为解释为诈骗,轻易动用刑罚手段这无论对于保障人权、保护产权,还是激发社会活力鼓励民众创业创新,都是不利的此种情况应当注意避免。

梦见别人利用我达到她的目的是什么回事儿?... 梦见别人利用我达到她的目的是什么回事儿?

亲您别想太多,每个人都会做各种各样的梦而且有些梦匪夷所思,很难说清鈈要迷信这个,不要去想它放平心态调整好自己,这样睡眠质量也会提高祝您开心每一天。希望对您有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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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人只有通过教育才能成為人(值得所有人精读)

康德《教育学·导论》,原载《康德著作全集》第9卷,李秋零主编,人大出版社

人是惟一必须受教育的造物也僦是说,我们把教育理解为照管(供养、抚养)、训诫(管教)和连同塑造在内的教导据此,人是婴儿是幼童,是学生

动物一旦拥囿力量,不管是什么样的力量就合乎规则地,亦即以不致损害自己的方式使用自己的力量这确实是值得惊赞的,例如人们发觉刚刚破壳而出、尚未睁开眼睛的雏燕,却仍然知道让自己的粪便落到鸟巢外因此,动物不需要照管至多需要食物、温暖和引导,或者某种保护大概多数动物都需要喂养,但不需要照管也就是说,人们把照管理解为父母的预防措施即让孩子不有害地使用自己的力量。例洳如果动物像孩子们所做的那样一来到世上就啼哭,就肯定会成为被它的哭声引来的狼或者其他野兽的猎物

训诫或者管教把动物性改變***性。动物通过其本能就已经是其一切;一种外在的理性已经为它安排好一切但人却使用自己的理性。他没有本能必须自己给自巳制订其行为的计划。但由于他不是马上就能够这样做而是生蛮地来到世上,所以必须有别人来为他做这件事

人类应当通过自己的努仂,把人性的全部自然禀赋逐渐地从自身中发挥出来一个世代教育另一个世代。人们在这方面可以在一个生蛮的状态中也可以在一个唍善的、发达的状态中寻找第一开端。如果后一种状态被假定为先前和最初就存在的那么,人必定是后来又野蛮化并堕入生蛮之中了

訓诫防止人由于自己动物性的动机而偏离其规定,即人性例如,它必须限制人使其不野蛮地、不假思索地陷入危险。因此管教是纯嘫消极的,也就是说是从人身上去除野性的行动。与此相反教导则是教育的积极部分。

野性就是不取决于法则训诫把人置于人性的法则之下,开始让人感受到法则的强制但此事必须及早进行。例如人们把孩子送到学校,一开始并非已经意在他们在那里学点什么洏是意在他们能够习惯于静静地坐着,严格遵守事先给他们规定的东西以便他们不会在将来每有一个念头,就真的并且马上去实施

但昰,人天生对自由有一种如此强烈的趋向以至于他只要有一段时间习惯于自由,就将为它牺牲一切正因为此,训诫也必须如上所说忣早投入运用,因为如果不这样做到后来就难以改变人了。他在这种情况下就任性而为人们在各野蛮民族那里也看到这一点:尽管他們较长时间地服务于欧洲人,却从来不习惯于后者的生活方式但在他们这里,这却不像卢梭和其他人认为的那样是一种对自由的高贵趨向,而是动物在某种程度上尚未在自身发展出人性时的某种生蛮性因此,必须及早使人习惯于服从理性的规定如果人们让他在幼年時任意而为,没有任何东西抵制他则他就将终生保持着某种野性。而在幼年时受到过多的母亲温存保护的人也是无可救药的,因为他們一旦进入世界的事务之中从此就越来越多地从四面八方受到抵制,并到处都受到打击

这在大人物的教育中是一种常见的错误,由于怹们注定要做统治者所以在幼年时,人们也就从未真正地抵制他们人由于其对自由的趋向,磨砺其生蛮性是必要的;与此相反动物甴于其本能,就不需要这种磨砺

人需要照管和塑造。塑造本身包含着管教和教导就人们所知,没有任何动物需要这些东西因为除了鳥学习其鸣啭,没有任何动物从长者那里学习某种东西鸟是由长者教会鸣啭的,就像在学校里一样长者倾其全力为幼鸟领唱,而幼鸟則努力从其小喉咙中发出同样的音调这看起来很感人。为了证明鸟不是出自本能鸣啭而确实是学来的,值得费力气做个实验把金丝雀的卵取走一半,把麻雀卵放进去或者也可以把幼麻雀与幼金丝雀调换。如果人们把这些麻雀置入一个听不到外面麻雀叫的房间里它們就学习金丝雀的鸣啭,人们就得到了会鸣啭的麻雀事实上这也是很值得惊赞的,即每一个鸟类都世世代代保持着某种主要的鸣啭而鳴啭的传统大概是世界上最忠实的传统了。

人惟有通过教育才能成为人除了教育从他身上所造就的东西,他什么也不是应当注意的是,人惟有通过人通过同样是受过教育的人来受教育。因此就连在一些人那里对训减和教导的欠缺,也使得他们成为受其管教者的糟糕敎育者一旦一个更高品类的存在者关心我们的教育,人们就会看到人能够成为什么。但既然教育一方面是教给人某些东西另一方面吔只是在他那里发展出某些东西,则人们就不可能知道在他那里自然禀赋能够做到哪一步。假若在这里至少通过大人物们的支持通过眾人的联合力量做一项实验,它也就会已经给我们作出说明人究竟能够做到什么程度。但是对于思辨的头脑来说一个重要的,如同对於博爱主义者来说一个悲哀的发现就是看到大人物们多半总是只关心自己,而不是以使自然向着完善更趋近一步的方式参与教育的重要實验

没有人在幼年被疏于管教,在成年时却会自己看出自己或在训诫方面或在培养(人们可以这样称谓教导)方面被疏忽过未受培养嘚人是生蛮的,未受训诫的人是野性的训诫的耽搁是一种比培养的耽搁更大的弊端,因为培养还可以后来继续弥补;但野性却无法去除训诫中的失误是无法补救的。也许教育将越来越好,每一个后来世代都将向着人性的完善更趋近一步;因为在教育背后隐藏着人类夲性的完善性的重大秘密。从现在起这种事有可能发生。因为对于什么真正说来属于良好的教育人们现在才开始有了正确的判断和清晰的认识。设想人的本性将通过教育而发展得越来越好而且人们能够使教育有一种合乎人性的形式,这是令人陶醉的这为我们展示了未来更加幸福的人类的前景。

一种教育理论的草案是一个美好的理想即便我们不能马上实现它,也无损于此即便在实施它时出现重重障碍,人们也不必马上就把理念视为幻想败坏它的名声,把它当做一个美好的梦

一个理念无非是关于—种在经验中尚不存在的完善性嘚概念。例如一个完善的、按照正义的规则治理的共和国的理念。它因此就是不可能的吗我们的理念首先必须是正确的,然后它才根夲不是不可能的无论有多少障碍还在阻碍它的实施。例如即便每一个人都说谎,说真话就会因此而是一种纯然的奇怪念头吗一种把囚里面的所有自然禀赋都发展出来的教育的理念,当然是真实的

就现在的教育来说,人并未完全达到自己存在的目的因为人们的生活昰多么的不同啊!惟有当他们按照一模一样的原理行动,而且这些原理必定成为他们的另一种本性时他们中间的齐一性才能出现。我们鈳以制订一种更合乎目的的教育的计划并且把这种教育的使用说明传给能够逐步地实现它的后代。以报春花为例:如果人们用根移栽它所得到的都只是同一种颜色;但与此相反,如果人们播种它们的种子所得到的就完全不同,是极为不同的颜色因此,自然毕竟把胚芽置于它们里面而要把它们里面的这些胚芽发展出来,则仅仅取决于恰如其分的播种和培植就人来说也是这样!

在人性中有许多胚芽,而现在把自然禀赋均衡地发展出来,把人性从其胚芽展开使得人达到其规定,这是我们的事情动物是自动地满足这种规定的,并鈈了解它人必须首先去追求达到它,但如果他对自己的规定连一个概念都没有这就不可能发生。对于个人来说达到规定也是完全不鈳能的。如果我们假定人的第一对夫妇是确实教化了的则我们毕竟想看一看,他们是如何教育自己的孩子的第一对父母已经给孩子们提供榜样,孩子们仿效他们这样就发展出一些自然禀赋。所有人并非都能以这种方式来教化因为多半这一切只是让孩子看到榜样的偶嘫情况。过去人们其实对人类本性能够达到的完善性根本没有一个概念。我们自己也根本没有弄清楚这个概念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並非单个的人就对其孩子的全部塑造而言能够使他们达到自己的规定应当做成这件事的不是单个的人,而是人类

教育是一门艺术,其實施必须经过许多世代才能够完善每一世代都配备有前一世代的知识,能够越来越多地实现均衡且合目的地发展人的一切自然禀赋就這样把整个人类导向其规定的教育。——天意希望人自己从自身中产生善于是就对人说:“到世上去吧,——造物主就能够这样与人说話!——我为你配备了一切向善的禀赋发展它们就靠你了,所以你自己是否幸福就取决于你本人”

人应当首先发展其向善的禀赋;天意并未把它们已经现成地置于人里面;那是纯然的禀赋,并没有道德性的区别使自己更善,培养自己如果自己是恶的就在自己这里产苼道德性,这就是人应当做的但是,人们如果对此有深思熟虑就会发现这是很难的。因此教育就是能够交托给人的最大的问题和最困难的问题。因为洞识取决于教育而教育又取决于洞识。所以教育也只能循序渐进,惟有通过一个世代把自己的经验和知识传给下一個世代这个世代又附加上某种东西并且这样传给下一个世代,才能产生出关于教育方式的正确概念因此,这个概念以什么样的伟大文囮和经验为前提条件呢据此,它也只能很晚产生而且我们自己也尚未完全弄清它。个别的教育是否应当仿效人性在普遍上通过其各个卋代的那种教化呢

可以把人的两种发明视为最困难的,亦即统治艺术和教育艺术的发明毕竟人们甚至在它们的理念上也还有争执。

但昰我们从哪儿开始发展人的禀赋呢?我们是应当从生蛮状态开始还是应当从教化了的状态开始?设想一种出自生蛮的发展是困难的(洇此第一个人的概念也是如此困难)而且我们看到,就出自这样一种状态的发展而言人们毕竟总是又堕回生蛮,然后才又重新从那种狀态上升即便是在很开化的民族那里,我们也在他们记下来留给我们的最早信息中发现与生蛮的严重接近——而书写不是已经需要很哆文化吗?所以考虑到开化的人人们可以把书写艺术的开端称为世界的开端。

由于自然禀赋的发展在人这里不是自行发生的所以一切敎育都是一门艺术。——自然没有为此给人置入任何本能——无论这门艺术的起源还是它的进展,都要么是机械性的没有计划按照给萣的情况安排的,要么是裁决性的所谓机械性的,是指教育艺术仅仅在出现使我们经验到某种东西对人有害或者有用的偶然机会时产生—切仅仅机械性地产生的教育艺术,都必定带有非常多的错误和缺陷因为它们不以任何计划为根据。因此教育艺术或者教育学如果偠如此发展人类本性,使之达到其规定就必须成为裁决性的。受过教育的父母是孩子们塑造自己的榜样受到敬重。但如果孩子们应当變得更好教育学就必须成为一项研究,否则就不能对它有任何指望而且一个在教育上败坏的人通常还去教育别的人。教育艺术中的机械论必须转化为科学否则它就永远不会成为一种连贯的努力,而一个世代就可能毁掉另一个世代已经建立的东西

教育艺术的一个原则應特别为那些制订教育计划的人士所牢记,它就是:孩子们受教育应当不仅适合人类当前的状态,而且适合人类未来更好的状态亦即適合人性的理念及其整个规定。这个原则极为重要父母教育自己的孩子,通常只是让他们适应当前的世界哪怕它是个堕落的世界。但怹们应当把孩子教育得更好以便由此产生一个未来的更好状态。但在这里有两个障碍:

1.父母通常只关心自己的孩子在世界上生活好;

2.君侯们只把自己的臣民视为达成自己种种意图的工具

父母们关心家,君侯们关心国二者都不以世界福祉和人性被规定要达到且也有楿应禀赋的那种完善性为最终目的。但一种教育计划必须被设计成世界主义的而在这种情况下,世界福祉就是一种在我们的私人福祉上囿害于我们的理念吗断然不是!因为虽然看起来人们由于它而必须牺牲某种东西,但人们毕竟仍然通过它总是也促进着自己的当前状态嘚福祉而在这种情况下,将有多么美妙的结果伴随着它啊!好的教育正是世界上一切善从中产生的东西处在人里面的胚芽必然得到越來越多的发展。因为恶的根据在人的自然禀赋中是找不到的恶的原因仅仅是本性没有置于规则之下。在人里面只有向善的胚芽

但是,卋界的更好状态从何而来呢是来自君侯们,还是来自臣民们也就是说,是臣民们先改善自己并在半途中迎合一个好的政府?如果这種状态应当由君侯们来建立则王子们的教育就必须先改善,这种教育长期以来还一直有重大的错误即人们在王子们幼年时不违拗他们。但是一棵孤零零地长在旷野的树,长得歪曲并且枝杈四伸;与此相反一棵长在森林中央的树,则由于它旁边的树都违拗它却长得筆直,并寻获自己上方的空气和阳光对于君侯们来说也是这样。毕竟他们受某个出自臣民阶层的人教育,总是比受其同类教育更好洇此,惟有在他们受的教育是更优秀的教育的情况下我们才可以指望善来自上面!所以,这里主要取决于私人的努力而不像巴泽多和其他人认为的那样,取决于君侯们的赞助因为经验表明,为了达成其自己的目的君侯们的意图首先并不那么是世界的福祉,而毋宁只昰其国家的繁荣但是,如果他们为此提供资金则也必须任由他们为此预先制订计划。在事关人类精神的教化、人类知识的扩展的一切倳情上都是如此权力和金钱并不成就事情,至多是使事情变得容易但是,如果国家经济不是仅仅事先为国库纳税它们就能够成就事凊了。而且学术机构迄今也没做要它们来做,其迹象从未像现在这样渺茫

据此,学校的设置也应当仅仅取决于最开明的行家们的判断一切培养都是从私人开始,并由此传播开来那些有更广泛偏好的人,关心世界的福祉而且能够具有一个未来更好的状态的理念,只昰通过他们的努力人类本性才有可能逐渐逼近其目的。毕竟还有些大人物有时仿佛只将其民众视为自然界的一部分,因而只关注他们嘚繁衍人们在这种情况下至多还要求技能,但也只是为了能够把臣民更好地当做工具用于自己的种种意图私人当然必须首先关注自然目的,但此后也必须关注人性的发展关注使自己不仅有技能,而且也是有道德的而最难的是,他们要力求使其后代比他们自己推进得哽远

1.人必须受到训诫。训诫就是力求防止动物性给人性带来损害无论是在个别的人身上还是在社会性的人身上。因此训诫就纯然是對野性的驯服。

2.人必须受到培养培养包括教诲和教导。它是造就技能技能就是拥有一种足以达成所有任意目的的能力。因此它根夲不规定任何目的,而是把它事后委诸各种情景

一些技能在所有场合都是好的,例如读和写;另一些技能只是为了一些目的例如音乐,为的是让我们招人喜爱由于目的众多,技能在某种意义上是无限的

3.人们还必须关注使人也成为聪明的,适应人类社会招人喜爱苴有影响。这就需要某种人们称之为文明化的培养为此就要求风度、乖巧和某种使人能够把所有人都用于自己的目的的聪明。它遵循的昰每一个时代的易变的鉴赏在几十年前,人们还在交往中喜爱讲究礼仪

4.人们必须关注道德化。人应当不仅为达成各种各样的目的而囿技能而且还获得只选择完全好的目的的意念。好的目的就是必然为每个人所认同的目的是能够也同时是任何人的目的的目的。

人要麼是仅仅被驯服被调教,被机械地教导要么被真正地启蒙。人们驯服狗和马而且也能驯服人(这个词来自英文,来自to dress给……穿衣。因此也有Dreβkammer即布道人更衣的地方,而不是Trostkammer)

但是,驯服尚无济于事而是关键首先在于让孩子们学习思维。这旨在一切行动由之产苼的原则因此人们看到,对一种真正的教育来说要做很多事情。但通常在私人教育中第四项,即最重要的一项还很少得到实施,洇为人们在根本上是这样教育孩子的即把道德化留给布道人。但如此极为重要的却不是从小就教会孩子们厌恶恶习,其根据不仅是上渧禁止它而是它自身就是值得厌恶的。若不然他们很容易想到自己总是能够作恶的,此外如果上帝没有禁止恶习亦是允许的,因此仩帝大有可能制造一次例外上帝是最神圣的存在者,而且只希望好的东西并且要求我们履践德性,乃是因为德性的内在价值而不是洇为他的要求。

我们生活在训诫、培养和文明化的时代但还远远不是道德化的时代。就人们现在的状态而言可以说国家的幸运是与人們的不幸同时增长的。还有的问题是:我们在生蛮状态中在我们还没有所有这些文化时,是不是比在我们现在的状态中更为幸福因为茬没有使人们变得有道德和睿智的时候,怎么才能达到目的能使他们幸福呢恶在量上并未被减少。

人们在能够建立标准学校之前必须先建立实验学校。教育和教导必须不是纯然机械性的而是基于原则的。然而它也不可以是纯然理性思考的同时却以某种方式是机械设置。在奥地利多半只有按照一个计划设立的标准学校,这种计划受到过许多有根据的反对人们特别可以指责它是盲目的机械设置。那時所有其他学校都必须依循这些标准学校而且人们甚至拒绝提拔未曾在这些学校就读的人。这样一些规定就表明政府是多么关心这件倳,而在这样一种强制下根本不可能产生什么好的结果。

虽然人们都认为实验对于教育来说并无必要,人们从理性出发就已经能够判斷某种东西将是好的还是不好的但是,人们在这一点上大错特错了而且经验表明,就我们的尝试来说经常出现与人们预期的截然相反的结果。因此人们看到既然问题在于实验,则没有一个人类世代能够展示一个完全的教育计划惟一在这里首开先河的实验学校就是德绍学院。人们必须给予它这种荣誉尽管它有许多让人们能够指摘它的错误;这是人们从尝试中所得出的一切结论都有的错误,即为此還总是需要新的尝试它以某种方式是惟一让教师有自由按照自己的方法和计划来工作的学校,在这里教师们无论是相互之间还是与德國的所有学者之间都有联系。

教育包括照料和塑造塑造是:1.否定性的,即纯然防止错误的训诫;2.肯定性的即教导和引导,就此而訁属于培养引导是在将所学的东西付诸实施时的引领。由此产生出仅仅是一个教师的传授者和是一个向导的家庭导师之间的区别前者僅仅为学校而教育,后者则为生活而教育

对于幼童来说,第一个阶段就是必须表现出恭顺和一种被动的服从的阶段;第二个阶段则是人們已经让他运用但毕竟是在法则之下运用思考和自己的自由的阶段。在第一个阶段是一种机械性的强制在第二个阶段则是一种道德的強制。

教育要么是一种私人教育要么是一种公共教育。后者仅仅涉及传授而且这种传授可以始终是公共的。种种规定的实施则被留给湔者一种完备的公共教育是把教导和道德塑造这二者结合起来的教育。它的目的是:提升一种好的私人教育做这件事的学校,人们称の为教育机构这样的机构可能不多,其中幼童的数量可能不大因为它们学费昂贵,单是建立它们就已经要花很多钱它们的情况,如哃贫民院和养老院为此所需要的建筑,负责人、看管人和佣工的薪酬就已经用去为此提供的经费的一半无疑,如果把这些钱送到穷人嘚家里他们就会得到更好得多的供应。因此除了富人家的孩子,其他孩子也很难分享这样的机构

这样的公共机构的目的是:完善家庭教育。惟有当父母们或者在教育上协助他们的其他人都受过良好的教育时公共机构的花费才可以免去。在它们里面应当进行尝试并塑造主体,这样就应当从它们里面产生一种良好的家庭教育

私人教育要么是父母们自己进行,要么由于父母们有时对此没有时间、能力甚或根本没有兴趣,而由其他雇来的辅助者进行但对于通过这些辅助者进行的教育来说,有一种很难以处理的情况即权威是在父母囷这些家庭导师之间分享的。孩子应当遵循家庭导师的规定然后又要遵从父母的怪念头。对于这样一种教育来说父母有必要把其全部權威转交给家庭导师。

但是私人教育在多大程度上会比公共教育优越,或者后者在多大程度上会比前者优越一般来说,不仅在一个公囻的技能方面而且在一个公民的性格方面,公共教育都显得比家庭教育更优越后者不仅经常产生出家族缺陷,而且还使其流传下去

泹是,教育究竟应当持续多久呢直到大自然规定人自己引领自己的时候;性本能此时在他这里已经发达;此时他自己能够做父亲并且应當自己去教育;大约直到16岁。在这个时间之后人们也许还能使用培养的辅助手段,实施一种隐蔽的训诫但不能再实施任何正规的教育。

幼童的恭顺要么是肯定性的即他必须做给他规定的事情,因为他不能自己判断纯然的模仿能力还在他身上延续;要么是否定性的,即如果他希望别人又应当做某种让他喜欢的事情他就必须做别人希望的事情。对于前者来说出现惩罚对于后者来说出现的则是,人们鈈做他希望的事情;他在这里尽管已经能够思维却仍取决于自己的愉悦。

教育最大的问题之一就是:人们怎样才能把服从于法则的强制與运用自己自由的能力结合起来因为强制是必需的!有了强制,我怎么才能达到目的培育出自由呢我应当让我的幼童习惯于忍受对其洎由的一种强制,并且应当同时引导他自己去正确地运用自己的自由否则,一切都是纯然的机械作用离开了教育的人就不知道如何运鼡自己的自由。他必须尽早感受到社会的不可避免的阻抗以便认识到为了独立而养活自己、匮乏和挣钱的艰辛。

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让孩子从小就在一切事情上自由(在他伤害自己的事情上例外,比如他抓一把无鞘的刀)只要这样做不妨碍别人嘚自由;例如,如果他喊叫或者大声嬉戏,这就烦扰了别人

2.必须向孩子指出,惟有通过让别人也达到自己的目的他才能达到他自巳的目的,例如如果他不做人们希望的事情,人们就不让他快乐他应当学习等等。

3.必须向他证明施加给他一种强制把他引向运用怹自己的自由,培养他是为了他有朝一日能够是自由的,也就是说可以不依赖别人的照料。最后这一点是最迟做的因为对于孩子们來说,观察到比如人们今后必须为自己的生计操心是很晚才有的事情。他们认为就像在父母家中,他们总是能得到吃的喝的无须为此操心。没有那种观察特别是富有父母的孩子和君侯子孙,就会像奥塔希提岛的居民终生都是孩子。在这里公共教育有其极明显的優势,因为人们在此学会衡量自己的力量学会让别人的权利来限制自己。这里没有任何人享有特权因为人们到处都感受到阻抗,因为囚们惟有通过以成就而出众才使自己引人注意它提供了未来公民的最佳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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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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