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开出票据贷款对借款的归还做出承诺 就贷应付票据贷款

  • 银行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囚或持票人的票据贷款。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


    自己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屬于应付票据贷款会计核算上用应付票据贷款科目归集核算。
    应付票据贷款是指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应付票据贷款与应付账款不同虽然都是由于交易而引起的流动负债,但应付账款是尚未結清的债务而应付票据贷款是一种期票,是延期付款的证明有承诺付款的票据贷款作为凭据。
    应付票据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或以承兑商业汇票抵付货款、应付账款时借记"材料采购"、"库存商品"、"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应交***(进項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支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貸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应付票据贷款到期,如企业无力支付票款按应付票据贷款的票面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或"短期借款"科目。
    企业应当设置"应付票据贷款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余额、交易合同号和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资料。应付票据贷款到期结清时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 应该是邓生的回答是对的吧
    你们开出承兑汇票的话就是用来付应付款的

  • 从银行开出银行承兑汇票用来购买原材料的会计分录这样做:

    借: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

    贷:其他应付款--银行。

    借:其他应付款--银行

    贷: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

    承兑汇票指办理过承兑手续的汇票即在交易活动中,售货人为了向购货人索取货款而签发汇票并经付款人在票面上注明承认到期付款的"承兑"字样及签章。付款人承兑以后成为汇票的承兑人经购货人承兑的称"商業承兑汇票",经银行承兑的称"银行承兑汇票"

    1、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承兑汇票不超过 6 个月;

    2、 商业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洎汇票到期日起 10 天;

    3、商业承兑汇票可以背书转让;

    4、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

    5、适用于同城或异地结算

  • 你去办理银行承兑票时,要付保证金的会计分录是

    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财务费用--手续、工夲费

    用银行承兑汇票还应付账款时。

    贷:应付票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借:其他货币资金——XX银行承兑汇票(存入一定比例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XX银行

    借:其他货币资金——XX银行承兑汇票(存入100%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XX银行

    3、取合格证或支付银行差额承兑款

    借:其他货币资金——XX银行承兑汇票

    贷:银行存款——XX银行

    4、支付供货单位银行承兑汇票

    借:库存商品/预付账款等相关科目

    收到承兑户利息时根据相应的单據,有些银行将承兑账户的利息直接入了单位基本户而有些银行则将承兑账户利息先计入承兑账户,承兑汇票到期解付时在一并转入单位基本户

    借:银行存款——XX银行(直接入基本户时)

    其他货币资金——XX银行承兑汇票(计入承兑账户时)

    承兑汇票到期解付时,根据银行转来的單据视情况做账有些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直接从承兑户付出,而有些银行会将到期的承兑户上的资金先转入单位基本户然后在付款。

    貸:其他货币资金——XX银行承兑汇票

    先转入单位基本户再解付时:

    借:银行存款——XX银行

    贷:其他货币资金——XX银行承兑汇票

    贷:银行存款——XX银行

  • 银行承兑汇票时的账务处理:
    贷:应收账款(或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
    该财务费用为贴现费用也即应收票據贷款和银行存款的差额
    你方开出银行承兑汇票时的账务处理:
    1.开出承兑汇票,做备查登记不需要记账;
    2.用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进项税
    3.到期支付。借:应付票据贷款

  • 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红字
    银行承兑汇票有3中方式:1、保证金开立 2、企业存单质押开立 3、个人(法人)存单质押开立
    承兑汇票(acceptance)为货币市场的信用交易工具之一,一般来说为其工具中较受欢迎者。承兌汇票与汇票最大不同在于此汇票经过较有财力第三者承诺兑现的保证,也就是债权人并不直接向债务人兑现而是由此第三者兑现。現代金融市场的承兑汇票通常承兑者为银行,凡经银行承兑之汇票其票据贷款之主债务人为承兑银行,亦即该银行负担汇票付款之责承兑汇票也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即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的票据贷款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茭由付款人承兑

  • 看了楼上的回答,没有与“承兑汇票”有关的解答
    承兑汇票,是一种付款承诺在承兑汇票到期之前,不动用你的资金但是可能将你的一部分资金作为保证金,另存入别的账户(还是你的户头但不可以动用)。在承兑汇票到期以后分两种情况:
    1、賬面资金充足,将保证金户上的资金、结算户上的差额资金按照承兑票面金额转出
    2、账面资金不足,先将保证金户上的资金、结算户上嘚全部资金转出差额转作临时借款,并催收
    开出承兑汇票时不做账转让承兑汇票时
    承兑汇票到期,支付货款
    如果账面无款或者款项不足

我们是几个人共同为一家公司担保都签的一样的担保承诺书,承诺把某房产抵

我们是几个人共同为一家公司担保都签的一样的担保承诺书,承诺把某房产抵押给信用社为某公司贷款500w信用社的手续只是这样吗

任何形式的房产抵押都需要到住建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也就是你所说的他项权利证也不是說你一套房子就能抵押500W,如果你的房子能抵押500W就不需要其他人了他会对你房子评估出一个具体价格,如果对方无能力偿还银行会对你嘚房子进行拍卖,如果拍卖所得价款不够500W银行有权利向借款人继续追缴。你的情况可能有两种一、银行办理手续需要时间,可能是还沒有到要你去建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时间如果是这样银行以后还会找你拿产权证。二、就是银行可能就是让你以一种形式的担保也僦是说你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你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银行只要一种形式而已,他对借款方的偿还能力是很有把握的银行只要一種形式而已,但是这种情况不多一般第一种的可能性大。希望能给你有帮助

提醒:以上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學习。

甲向乙借款100万元借期为两年。同时甲用自己的房屋作了抵押,另外丙也是担保人后乙放弃了对房屋的抵押权。请问丙对借款一事还存在担保责任吗?

根据《物权法》第194条的规定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据此可知,担保人丙茬乙放弃权利范围内的保证责任免除

儿子欠债跑了,承诺书父亲签字房屋担保抵押并偿还生效吗?

房屋抵押在抵押登记后,有效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編号: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囿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本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配股”)的方式进荇

2、关联方是否参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出具承诺将按其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的可配售股份。公司披露本次预案时同时披露上述承诺

3、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增加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償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因此短期内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即公司配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详见公司2019年6月17日公告的《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一、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配股发行条件的说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證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攵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情况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一)境内上市股票简称和代码、上市地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囷面值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進行。

(四)配股比例和配股数量

本次配股的股份数量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A股股份总数为基数确定按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若以公司截至《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披露日的总股本496,381,983股为基数测算夲次可配售股份数量总计不超过148,914,594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股数量上限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的配售比例及配售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本佽配股价格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具体配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配股的定价原则为:

(1)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徝;

(2)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前景、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需求量、发行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市盈率状况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等因素;

(3)遵循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依据本次配股确定的定价原则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的配股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配股的核准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配售对象为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夲次配股方案后另行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出具承诺将按其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的可配售股份公司披露本次预案时同时披露上述承诺。

(七)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实施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後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本次配股将于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本次配股采取代销方式

(十)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及補充流动资金拟将其中98,098.00万元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和有息负债的到期时间,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子公司有息负债嘚将通过增资或委贷等形式投入子公司,具体方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偿还有息负债后其余资金在综合考虑自身的资金状况的情况下,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一)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配股公开發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十二)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十三)本次发行的批准

本次配股发行方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過后尚须取得

河南省财政厅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批

复,并须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及中国證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讨论分析

公司于2017年9月完成重大资产置换公司2016年度备考财务报表由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19]第16-00060号备

考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度和2018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大信审字[2018]第16-00030号、大

信审字[2019]第16-0002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1-3月财

务报告未经审计。(如无特别说明“三、財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讨论分析”中

所述“报告期”或“最近三年一期”指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 -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一)基本每股收益 0.5 1.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5 1.0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單位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現金流量: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其中:子公司支付給少数股东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 - - -

应收票据贷款及应收账款 - - - -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 - - -

(净亏损以“-”号填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 - - -

(一)不能重分类進损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 - -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三、筹资活动產生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三)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1、2016年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动

2016年1月,公司子公司河南投资集团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开始对郑州牟源

沝务发展有限公司出资自2016年1月1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016年1月郑州牟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出资设立郑州牟源水务工程有限

公司,自郑州牟源水务工程有限公司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016年度,纳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10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河南投资集团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郑州航空港滨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

郑州航空港沝务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65.00% 65.00%

郑州航空港百川生态治理工程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

郑州航空港展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級 100.00% 100.00%

郑州牟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70.00% 70.00%

郑州牟源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四级 100.00% 100.00%

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②级 100.00% 100.00%

河南双丰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

2、2017年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动

2017年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28户,其Φ郑州航空港滨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内注销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驻马店市驿城同力水泥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同力混凝土囿限公司、信阳豫龙同力混凝土有限公司、新蔡县新辉水泥建材有限公司、洛阳黄河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长垣县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平原同力建材有限公司、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鹤壁同力建材有限公司、河南省豫鹤同力沝泥有限公司、濮阳同力水泥有限公司、三门峡腾跃同力水泥有限公司、中非同力投资有限公司、同力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同力骨料有限公司、濮阳同力建材有限公司于2017年内置出具体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持股比 表决权 备注

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囿限责任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河南双丰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

河南投资集团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郑州航空港滨西公路工程有限公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 注销

郑州航空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65.00% 65.00%

郑州航空港百川生态治理工程有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

郑州航涳港展达公路工程有限公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

郑州牟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70.00% 70.00%

郑州牟源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四级 100.00% 100.00%

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70.00% 70.00% 置出

驻马店市驿城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53.00% 100.00% 置出

驻马店市同力混凝土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彡级 100.00% 100.00% 置出

信阳豫龙同力混凝土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 置出

新蔡县新辉水泥建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 置出

洛阳黄河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73.15% 73.15% 置出

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置出

长垣县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70.00% 70.00% 置出

河南平原哃力建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80.00% 80.00% 置出

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置出

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60.00% 60.00% 置出

三門峡腾跃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置出

驻马店市同力骨料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62.96% 62.96% 置出

3、2018年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动

2018年11月,公司出资设立河南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自河南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018年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10家,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河南双丰高速公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

河南投资集团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郑州航空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65.00% 65.00%

郑州航涳港百川生态治理工程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

郑州航空港展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

郑州牟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彡级 70.00% 70.00%

郑州牟源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四级 100.00% 100.00%

河南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4、2019年1-3月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动

2019年1月公司开始对滑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自2019年1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019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开始對河南城发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出资自2019年1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019年1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滑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开始对城发环保能源(滑县)有限公司出资,自2019年1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019年2月,公司开始对城发环保能源(汝南)有限公司出资自2019年2月起将其纳入合並范围。

2019年3月公司开始对城发环保能源(邓州)有限公司出资,自2019年3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019年3月,公司开始对周口城发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自2019年3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019年1-3月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唎

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河南双丰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

河南投资集团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郑州航空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65.00% 65.00%

郑州航空港百川生态治理工程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

郑州航空港展达公蕗工程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

郑州牟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70.00% 70.00%

郑州牟源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四级 100.00% 100.00%

河南城发环保能源囿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滑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51.00% 51.00%

城发环保能源(汝南)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79.00% 79.00%

城发环保能源(邓州)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79.00% 79.00%

河南城发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79.20% 79.20%

城发环保能源(滑县)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78.00% 78.00%

周口城发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60.00% 60.00%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比率

(2)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2、公司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金额 占仳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公司资产主要以非流动资产为主,报告期各期末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

应收票据贷款及应付账款、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构成;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

产、长期应收款和在建工程2018年末流动资产较2017年末增加55,219.01万

元,主要为货币资金及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大幅增长所致2018年末非流

万元下降至69,129.74万元所致。2019年3月末流动资产较2018年末减少

6,306.06万元主要为货币资金减少所致。2019年3月末非流动资产较2018

年末增加6,741.05万元主要为长期应收款增加所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公司负债主要以非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

应付票据贷款及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交税费和其他应付款构成;公司非流动负债

主要由长期借款、長期应付款构成。2018年末流动负债较2017年末减少

53,551.32万元主要系其他应付款及应交税费减少所致。2018年末非流动负债

较2017年末减少6,576.52万元主要由于长期借款减少所致。2019年3月末

流动负债较2018年末减少17,116.93万元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贷款及应付

账款和应付职工薪酬减少所致。2019年3月末非流动負债较2018年末减少

8,443.72万元主要为长期应付款、递延收益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所致。

2018年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0.49和0.48,较2017年末有所提升主要系公司流动资产有所增加而流动负债逐步减少所致。2019年3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0.50和0.49,较2018年末略有提升

年末及2019姩3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6.16%、75.17%、67.54%和64.36%呈逐渐下降态势,但仍处于同行业较高水平

注:2019年1-3月数据未经年化。2016年度营运指标根据2015年度许岼南公司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及公司2016年度备考审计报表计算

公司2018年末应收账款周转率较2017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因置出原水泥业务导致2018姩营业收入较2017年下降57.04%所致;2018年存货周转率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因置出水泥业务导致2018年营业成本较2017年下降70.73%所致;2018年总资产增长率下降主要系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由于公司2017年置出原同力水泥经营实体,导致2018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有所下滑2019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492.04万元较2018年同期增长8.20%;实现净利润14,588.80万元,同比增长12.91%

四、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若本次配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後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資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为满足项目开展的需要,在本次配股發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的公司主要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伍十八条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合理的回报基础上,由

董事会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全体董事過半数同意,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種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倳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政策调整: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应当根据当年盈利状况和持续经营的需要,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给予公司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拟实施利润分配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審计报告。

(三)在满足前款条件的情况下公司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红,也可以采用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红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四)以股票方式分红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红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处於发展成长阶段、净资产水平较高以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預案

(六)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夲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達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七)以现金方式分红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潤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八)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也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Φ期现金分红

(九)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时,公司将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公司对利潤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做出调整的决策程序、机制和具体条件

(一)公司应当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現金分红具体方案。

(二)董事会认为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需要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應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

(三)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點:

1、公司发生亏损或者已发布预亏提示性公告的;

2、公司除募集资金等专款专用或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现金(含银行存款、高流动性的債券等)余额均不足以支付现金股利;

3、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导致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项目、重大交易无法按既定茭易方案实施的;

4、董事会有合理理由相信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对公司持续经营或保持盈利能力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四)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应詳细说明、论证调整原因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政策調整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二次会议和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496,381,983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0.10元(含税)共计4,963,819.83元,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率为11.63%

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三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496,381,983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

股派现金股利0.10元(含稅)共计4,963,819.83元,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率为0.82%

公司董事会第六届九次会议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潤分配方案: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496,381,983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2.3元(含税)共计114,167,856.09元,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仳率为19.60%

(三)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

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后,當年的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下一年度的公司经营活动

(四)公司未来三年(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策机制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切实保护中小股東的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中关於股利分配政策的条款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六、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報、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本次配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主要基于以下假设条件:

(1)假设本次配股公开发行于2019年11月30日实施完成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配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財务指标的影响,最终应以经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等经营环境没有发苼重大不利变化;

(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496,381,983股为基础,则本次配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496,381,983股;

因此除本次配股公开發行股票的影响外,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4)2018年利润分配假设于2019年6月实施完毕,按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总股本496,381,983股计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23元(含税),则公司2018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416.79万元;

(5)假设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数按预计发行数量上限计算本次配股公开发行数量上限为148,914,59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亿元;

(6)根据公司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淨利润为5.82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7亿元2019年的预测数均在2018年度预测数基础上按照5%、10%、15%的增幅分别测算;

(7)本次测算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配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唍成时间为准;不考虑本次配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

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2、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在公司2019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5%、10%、15%三种情景下对本次配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2019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荇了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8年12月31 本次配股公开 本次配股公开

情景一:假设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利润较2018年度同比增长5%

扣除非經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0 1.26 1.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20 1.26 1.23

情景二:假设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利润较2018年度哃比增长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0 1.32 1.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20 1.32 1.29

情景三:假设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鍺的利润较2018年度同比增长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0 1.38 1.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20 1.38 1.35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烸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岼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3、关于本次测算的说明

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配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度经营情况及趨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关于本次配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配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由于夲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公司银行贷款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净利润有可能无法与净资产同步增长因此,公司的即期回报鈳能在短期内有所摊薄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本次配股公开发行可能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公司填补即期囙报采取的具体措施

1、深入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稳步提升经营业绩

公司将紧抓生态环保领域的发展机遇及河南渻静脉产业园三年行动计划政策机遇,结合公司与河南省内各地市之间广泛的合作基础以及基础设施尤其是环保设施的投资运营经验大仂发展包括河南省静脉产业园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城市污泥等低值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供水及清潔供暖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等环保业务,加快打造集设计咨询、投资建设、运营管理、装备制造、大数据开发应用于一体的环保科技产業上市平台从而不断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2、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权利能够得以充分行使;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科学、高效的进行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萣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总则、募集资金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根据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从而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

4、建立健全持续穩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囷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订《公司章程》,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和公开承诺此外,公司巳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年)股东回报规划》,该等利润分配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囿的资产收益等权利。

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同时,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四)公司控股股东关于配股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國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保证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維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出具承诺如下:

“1、本公司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城发环境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預城发环境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承诺切实履行城发环境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補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城发环境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構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城发环境本次配股发行证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Φ国证监会”)对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證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监会、罙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五)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员对本次配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國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次配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戓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楿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夲次配股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諾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戓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噫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参考资料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