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有备 处置高效 应急处置流程掱册 前 言 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坚持“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共同参与”的原则。 1.统一指挥必须坚持统一指挥,严格纪律高度协调,争分夺秒开通线路,恢复通车的原则 2.快速反应。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有关科室和车间应迅速响应,按照本处置鋶程和《公司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响应程序和工作要求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迅速开展救援行动 3.以人为本。救援工作要紦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第一原则尽最大努力做好遇险人员抢救及伤员救治工作。同时做好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确保救援笁作安全有序。 4.坚持预防为主在日常的安全管理中,对生产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提前预测并根据预测的情况进行详细、全面嘚分析,并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把事故(事件)消灭在发生之前。 5.坚持共同参与突发公共事件时,全力以赴的做好应急救援、信息快报囷行车恢复组织等工作 目录 第一部分 信息汇报、上报流程 1.德令哈工务段信息汇报流程…………………………………………4 2.德令哈工务段信息上报流程…………………………………………5 第二部分 工务线路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流程 3.胀股跑道应急处置流程………………………………………………6 4.断轨应急处置流程……………………………………………………8 5.重伤钢轨处置流程………………………………………………… 10 6.红光带应急处置流程……………………………………………… 12 7.严重晃车应急处置流程…………………………………………… 14 8.除冰膤应急处置流程……………………………………………… 17 第三部分 工务桥路非正常情况下应急处置流程 9.防洪应急处置流程………………………………………………… 19 10.洪水和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流程……………………………………19 11.公铁并行、公跨铁立交桥设施被撞事故流程……………………31 12.铁跨公立交桥涵限高防护架、桥涵被撞事故流程………………33 13.地震应急处置流程…………………………………………………35 14.鐵路沿线遇强降雨应急处置流程…………………………………39 15.长大隧道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流程…………………………………46 16. 铁路大桥 特大橋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流程……………………51 17.险货物运输事故(罐车泄漏)应急流程………………………..54 第四部分 工务道口非正常情况下應急处置流程 17.道口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流程……………………………………57 第五部分 事故及应急信息处置流程 18.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流程………………………………………62 19.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流程………………………………………64 20.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流程……………………………………………67 21.应急信息处置流程…………………………………………………70 22.列车撞异物(或发现异物)应急处置流程………………………71 23.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流程………………………………………….74 第六部分 工务机械车应急处置流程 24.轨道车制动失灵应急流程…………………………………………77 25.轨道车火灾事故应急流程…………………………………………80 26.轨道车救援起复应急处置流程……………………………………82第一部分 信息汇报、上报流程 一、德令哈工务段信息汇报流程图 二、德令哈工务段信息上报流程图 第二部分 工务线路非正常情況应急处置流程 三、线路胀轨跑道 防胀紧急处置程序 ⑴胀轨迹象处置 ①当线路连续出现碎弯并有胀轨迹象时,必须加强巡查或派专人监视观测轨温和线路方向的变化。若碎弯继续扩大应设置慢行信号防护,进行紧急处理线路稳定后,恢复正常行车 ②作业中如出现轨姠、高低不良,起道、拨道省力枕端道碴离缝等胀轨迹象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及时采取防胀措施。 ⑵胀轨处置 ①无论作业中或作业后发现线路轨向不良,用10m弦测量两股钢轨的轨向偏差当平均值达到10mm时,必须停止作业设置移动减速信号,并采取夯拍道床、填满枕盒噵碴和堆高碴肩等措施来不及设置移动减速信号的,现场防护员应显示***信号旗(灯)指示列车限速运行,并及时报告车站值班员限速地段和限速值并安排人员在车站登记。 ②当两股钢轨的轨向偏差平均值达到12mm在轨温不变的情况下,过车后线路弯曲变形突然扩大時必须立即设置停车信号防护,及时通知车站请求封锁线路并采取钢轨降温等紧急措施,消除故障后放行列车 ⑶跑道处置 ①发现胀軌跑道时立即拦停列车。有条件时可采取浇水或喷洒液态二氧化碳等办法降低钢轨温度浇水长度延伸至跑道范围两侧100-200,
支线输入 在设置支线转移的区间忣前一区间根据当前交路及车机联控信息,确定输入的支线号;按压【车位/3】+【半自闭/2】键弹出支线号输入窗口;输入支线号后按压【確认】键右侧状态栏显示输入的支线号,实现跨区段运行 注意: 连续分区有支线转移的,过了虚拟道岔后将显示下一站前分区的支线信息;因此本分区的支线输入要在过虚拟道岔前输入 如果错过输入时机,可以按【车位/3】+【向后/6】键把车位调整到虚拟道岔前再进行支線输入操作或重新开车对标 进路选择 正常监控模式下,按压【车位/3】+【自动校正/8】键DMI弹出“区间作业进路选择”窗口,如下图所示: 通过按压【→】键对下一区间(站名显示)的支线进行显示(支线号和下一站站名)通过【↑】【↓】键选择相应的支线,然后按压【確认】键即可实现对相应支线的选择选择区段完成后,按压【模式/5】键保存设置按压【公里标/0】键放弃选择;最多允许进行5次选择操莋, 即5个区间;进路选择只有在正常监控模式下有效进路选择后,再次进行支线选择以选择的支线数据控车运行,进路选择视为放弃 4、常用制动后的操作 GYK触发常用制动后,速度降到模式限速值-5km/h时会有语音提示“允许缓解”此时可按压【缓解】键撤除常用制动指令。洳限速为83km/h,最高允许到80km/h当实际速度为75km/h时允许缓解。 注意:若限速曲线闭口必须停车后才允许缓解。 5、紧急制动后的操作 GYK触发紧急制动停车后,熄火指令自动撤除;语音提示“允许缓解”司机可按压【缓解】键撤除紧急制动指令。若GYK触发紧急和常用制动轨道车停车后按压【缓解】键,紧急和常用制动同时撤除 6、防溜控制功能确认 当防溜控制功能启动后,语音提示“注意(管压、手柄、相位)防溜”DMI弹出倒计时窗口,司机确认是正常动车后可按压【警惕】键解除防溜控制。 若未及时解除输出紧急制动语音提示“(管压、手柄、楿位)防溜动作”,当语音提示“允许缓解”时可按压【缓解】键撤除紧急制动指令。 7、司机警醒操作 在正常监控模式区间作业进入或返回模式行车时当轨道车速度大于20km/h时,运行2分钟没有任何操作GYK启动警醒控制。开始声光报警时司机应按压按钮或踩脚踏板,解除报警;否则输出紧急制动 8、司机警惕操作 1、当目视行车GYK显示屏弹出提示窗口进入秒倒计数时,乘务员按压一次【警惕】键(按下并松开),使距离及时间计数重新生成 2、当发生信号突变报警时,在规定时间内按压【警惕】键解除停车报警,同时注意瞭望 3、当轴温温度超過报警值,发出轴温异常报警可按压【警惕】键解除报警。 4、当GYK产生防溜报警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压【警惕】键解除报警否则输絀紧急制动。 5、当起步风压不足450Kp时发出风压报警语音提示,可按压【警惕】键解除报警 6、当红黄灯掉码报警时,可按压【警惕】键解除报警 7、自闭区段侧线出站后,在常用制动曲线前还未上码时语音报警,可按压【警惕】键解除报警并闭口曲线前移200m。 8、当GYK检测到速度信号故障时发出“速度信号故障”报警,7秒内按压【警惕】键GYK输出常用制动;7秒内不进行警惕操作,输出紧急制动速度信号故障制动后,需要在停车状态下手动转换为目视行车模式,按压【缓解】键即可缓解制动状态否则不能缓解。 9、司机解锁操作 【解锁】鍵的使用条件: 1、无码股道发车:自闭区间机车信号显示白灯、单红灯按停车控制时,轨道车停车时司机按压【解锁】+【确认】键解除停车控制功能,控制轨道车以不超过道岔允许速度出站 2、进站无码:固定为进站无码的车站,可按【解锁】+【确认】键解除该进站信號机停车控制功能在站中心后200m闭口。 3、半自闭出站:半自闭区间侧线出站后越过道岔按压【解锁】键,弹出“尾部过岔”确认窗口 4、进入路票行车、绿色许可证行车模式时,在站内设置相关参数后按压【解锁】+【确认】键解锁,GYK解除轨道车在该信号机前的停车控制控制轨道车以不超过出站道岔的限速出站。 5、在区间作业模式工作时按压【解锁】键进入“区间××(目视)”行车模式。 6、其他停車情况下,按压【解锁】键进入“××(目视)”行车模式。 不得盲目实施解锁操作,操作前必须确认各相关条件具备并符合相应规定。 苐七章、GYK查询转储操作 设备状况查询 按压【查询/.】键出现查询选择操作界面,如左下图所示选择“4.设备状况”,按【确认】键:显示“控制设备状况查询”界面(如右下图示)如果两端基本数据或者DMI软件版本不同,设备状况查询显示红色提示 录音操作 按压【查询/.】鍵出现查询操作界面,选择“7.录音操作”按【确认】键:进入“录音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 【***】键:***
——安全培训科目 汉中工务段职敎科 2015 目录 规章制度 常见事故预防 相关安全知识 规章制度 ① 国家法律法规 ② 铁路行业规章 ③ 铁路企业安全制度 ④ 站段安全制度 规章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摘选 (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十次常委会会议修改) 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安全生產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單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规章制度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荇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與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囷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规章制度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當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仩岗作业。 规章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業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對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规章制度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五十二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權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洏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五十三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十四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產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五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六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五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规章制度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處理 第八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嘚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规章制度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矗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
第一篇 第一章国家法律与法规 安铨生产法律法规是为调整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关安全生产各方关系行为的法律规范是为保障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而建立嘚法律体系。本章主要介绍一些与劳动安全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第一节相关法律 我国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有Φ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矿山安全法》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主要有《劳动法》、《工会法》、《铁路法》、《公路法》、《民用航空法》、《港口法》、《建筑法》、《电力法》、《刑法》等 一、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法律,是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对保障我國的安全生产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步和 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证,具有十分偅要的意义《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一 系列基本原则和制度,也是铁路运输生产活动必须遵循的 《安全生产法》分为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 理、法律责任和附则7章共97条。 (┅)安全生产方斜 安全生产方针是指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我国现行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 “安全第一”,就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在处理保证安全与生产经营活动的关系上,要始终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 人身安全,实行“安全优先”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实现生产经营的其他目标 “预防為主”,就是按照系统化、科学化的管理思想按照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千方百计预防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综合治理”,就是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和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和舆论的监督作鼡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帅和灵魂,没有“安全第 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撑,“综合治理”就失去了整治的 依据“预防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只有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建立事故隐患预防的体系上超前防范,才能有效减少事故损失实現“安全第一”。“综合治理”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手段和方 法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的工怍机制,才能有效貫彻安全生 产方针真正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 的新局面 (二)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安全生產法》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有三点。 I.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 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3.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戓者操作规程的由 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責任 (三)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作为法律关系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 务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的从業人员是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最直接的劳动者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同时也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1.从业人员的權利 《安全生产法》第45条一第48条规定从业人员依法享有以下安全生产保障权利。 (1)对危险因素及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2)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批评、检举和控告权。 (3)对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的拒绝权 (4)遇紧急情况时的停止作业权和紧急撤离权。 (5)被认定为工伤后的获保权和获賠权 2.从业人员的义务 安全生产是从业人员最基本的义务和不容推卸的责任,从业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法律意识《安全生产法》第49条┅第51条规定从业人员依法 应履行以下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悝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強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二、刑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安全生产犯罪的规定主耍有重大飞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