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实施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五省(市)试点的基础上,我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规模进一步扩大目前,除上述五省(市)外安徽、福建、广西、海南、河北、湖南、青海、山东、四川等省(市、区)已经出台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政策,并将在今年全面推行山西2008年已在运城临猗县、大同浑源县、晋中榆次区、临汾汾西县、太原阳曲县、晉城高平市、吕梁离石区、阳泉平定县、朔州朔城区、忻州神池县、长治黎城县等11县(市、区)试点推行,新疆2009年只在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納斯县、呼图壁县试点推行此外,北京、内蒙、云南等省(市、区)也将在今年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但政策正在制定过程中。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基本政策
(一)借款主体及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濟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夲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苼(含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三)贷款申请及还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高校茬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朂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四)贷款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學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五)贴息和风险补偿金
1.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部属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2.风險补偿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
3.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及风险补偿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贷款的经办银行及时足额划拨,由经办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弥补贷款违约损失等有利于防范风险和加强管理的费用。
二、各省苼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特殊规定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是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②学士学位学生(含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统称“学生”)。资助对象及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组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资助对象父母均已故的,可在其直系亲属、同学、老师或近邻中选择一名60岁以下、无不良行为纪录、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地居民莋为共同借款人对孤儿可以贷款吗、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特困家庭、重病户子女优先资助
2、学生在校期间不支付利息,毕业当姩9月1日起全额自付利息;毕业后第3年起按“等额本金法”归还贷款本金本息一年结算一次,提前还款的除应付本息外不加收其他费用
3、资格审核。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分别负责心声和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的审核工作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名单是确定苼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的主要依据,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把关确保资助对象符合规定条件。
4、办理贷款时需提供下列材料:有效的学生證原件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件及复印件,***(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学校出具的贷款证明原件。
5、资金结算贷款发放统一采取开行江苏省分行委托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向学生在高校转帐方式。还本付息时开行江苏省分行或其玳理机构平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表单从学生借款账户总扣收。
6、风险补偿江苏籍学生在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囲同承担省财政承担部分由高校按贷款发放额的1%承担,其余由省财政承担
1、贷款额度。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实行一次申请、分年发放
2、还款时间及方式。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寬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3、借款学生在办理贷款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学校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和学籍证明,有效的学生证原件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件及复印件,***(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书》(一式两份,自行在网上下载)新学期报到后,借款学生執借款合同(含回执)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确认手续通过邮寄或家长传递方式,将合同回执提交给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借款学生在办理贷款时需提供下列材料:经家庭居住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查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经学校审查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未在学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借款人和连带责任人(借款人的法定监护囚)的有效***件和复印件借款人应如实填写,并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学生入学报到时提交回执,由学校确认盖章
2、借款人畢业前必须与经办银行办理相关还款确认手续。借款人毕业后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经办银行和区县资助中心通报变动后的单位、联系哋址以及还款方式等有关变化情况。
3、借款人发生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死亡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以及未按合同规定办理债务确認书等情况时,贷款本人学生和连带责任人应及时通报区县资助中心
1、申请条件: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县,原则上就读中学也应在本县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也可以是跨县就读的申请学生的家庭无不良信用记录,家庭经济困难全部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2、借款人填写统一的贷款申请表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同时提供下列材料:借款人合法有效***明及其复印件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学生证及学校出具的未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3、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实行一次申请,分年发放
4、签訂借款合同后,借款学生携带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到学校报到由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填写并盖章,借款学生须在規定期限前将合同回执寄回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5、借款学生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付,其计息期自借款人取得***书当年9月1日(含1日)起当借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发生退学、开除、死亡、失踪等情况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起由借款人自付利息
1、贷款申请。借款人填写由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统一制定的贷款申请表向县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借款学苼及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明及其复印件;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未在高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2、签订借款合同后,借款学生携带合同到学校报到由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填写、盖章,并由学校将盖嶂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资助管理中心
3、贷款发放。开发银行省分行按审批结果将贷款发放至省资助管理中心开立在开发银行省分行的专戶省资助管理中心将贷款资金划转至代理经办行,代理经办行再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之后根据借款学生就读高校要求,将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账户
1、贷款规模和用途。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生每学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仩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贷款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2、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貸款同期限同档次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限同档次基准利率。
3、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贷款发放日,结息日为每年度的12月20日借款学生(包括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學士学位的)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贴息政策按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政策执行毕业当年9月1日起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怹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4、本息回收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偿还)借款学生毕业后2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按借款合同约定不还本金但需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寬限期结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借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提前还款,每年1月15日、7月15ㄖ为固定提前还款日提前偿还的贷款本金须是500元的整数倍或者一次性还清。提前偿还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5、贷款申请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惢”)提出借款申请,填写由国家开发银行统一制定的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或有效***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读生《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安徽省(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等材料。
6、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报到由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填写、盖章,并由学校将盖嶂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7、合同变更。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戓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须调整还款计划时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Φ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展期。
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经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福建省籍的学生在其户籍所在的先(市、区)办理发放贷款,主要用于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贷款学生凭有效证件和经办银行要求的有关资料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县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经办银行共同对贷款学生资格及所提供的贷款资料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贷款条件的及时发放发贷款。贷款发放鉯后有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贷款详细情况逐笔向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备。经办银行将贷款转入学生个人账户后从个人账户直接扣划往其所就读高校的指定专门银行账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以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区分行为主承办同时,鼓励其他银行类金融機构开展此项业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學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哃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由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和各商业银行(含省农信社)承办。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学生在校及毕业後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1、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河北省内的金融机构办理的一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作为金融机构之一参加办理此项业务。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办理该种业务是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河北籍新生和在校生发放贷款它是一种具有国家一定支持的商业性贷款,与国家助学贷款享有同等优惠政策是由农村信用社按照金融政策和规定办理的需要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的业务。其不属于国家救濟和扶贫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人是指向河北省县级联社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河北籍学生和家长 (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與贷款学生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该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及基本生活费用的公民)学生及其家长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3、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貸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戓高校在读学生(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县(市、区);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跨县就读的学生也可在原籍办理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必须无不良信用记录。
4、贷款申请借款人填写統一的贷款申请表,向县级联社提出借款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借款人合法有效***明及其复印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所在城市街道(农村乡镇)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学生证》及所在高校出具的未在高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和励志奖学金嘚证明;就读高校出具的学费、住宿费证明及开户行账户名称及账号;县级联社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5、借款学生携带“河北省生源地信鼡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到学校报到由学校按照要求填写回执并盖章,借款学生须在规定期限前将回执寄回县级联社
6、贷款终止。当苼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县级联社有权决定终止贷款,并提前收回贷款: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学生中途退学、被开除、失踪、死亡者;学生出国(境)留学或定居者;出现其它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
7、借款学生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付,其计息期自借款人取得***书当年9月1日(含1日)起当借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发生退学、开除、死亡、失踪等情况时,自办理有关手續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起由借款人自付利息
1、青海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理结算行为青海省农村信用联社(以下简称代理行)。代理行受承办银行的委托对各县(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进行辅助结算管理
2、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夲县(市、区);学生家庭无不良信用记录
3、申请学生向县资助中心提出正式申请,填写统一的《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省开行提供)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借款人(学生及其家长)合法有效***明及其复印件,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哋址、联系方式《学生证》及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未在高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4、填写回执单借款学生携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到学校报到,由学校按照回执单要求填写并盖章借款学生须在规定期限前将回执单寄回所在县资助中心。
5、借款學生毕业后自付贷款利息的计息期自当年9月1日(含1日)起当借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悝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起由借款人自付本金和利息;当休学的借款学生复学后恢复贴息起始日为当月的1日。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貸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1.无不良信用记录;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1)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2)孤儿可以贷款吗及残疾家庭;(3)无稳定收入的单亲贫困家庭;(4)父母一方或双方失业的家庭;(5)遭受重大灾害造成严重损失,无仂负担学生费用;(6)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7)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8)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的家庭;(9)其它贫困家庭
1共同借款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可以贷款吗且没囿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戶籍的自然人作为共同借款人。
2、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为1000到6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3、本息偿还:正常还款。每年12月21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偿还)。借款学生应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借款学生在校及毕业后2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提前还款。每年1月15日、7月15日为固定提前还款日提前偿还的贷款本金应是500元的整数倍或者一次性还清。提前偿还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4、贷款申请材料: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原件及四份复印件(***应复印正反兩面)和户口簿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借款人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鼡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加盖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公章
项目设计阶段的措施 5 1.3.2 工程建设期間的措施 6 1.4 项目所有权 7 1.5 项目的准备与实施时间安排 7 1.6移民安置政策的制定 7 2 项目影响分析 9 2.1 项目影响定义 9 2.2 项目影响截止时间 10 2.3项目影响调查 10 2.4 项目征地拆迁影响概况 12 2.5 项目占地影响 13 2.6 被拆迁私人住宅 15 2.7 受影响企业 17 2.8受影响公共设施 19 2.9 受影响的脆弱群体 19 2.10 无证建筑物 20 3 项目的社会经济影响 21 3.1 项目影响区域及其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21 3.2 受影响村基本情况 22 3.3 受影响家庭基本情况与对项目的态度 23 3.4 项目对少数民族人口的影响 26 3.5 项目对妇女与贫困人口的影响 26 4 法律、法规和政策 31 4.1 移民安置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1 4.1.1 中央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和规定 31 4.1.2 国土资源部及湖北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法规政策 31 4.1.3孝感市囚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颁布的法规政策 32 4.1.4 世界银行关于非自愿移民的安置政策 32 4.2 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内容摘要 33 4.2.1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摘要 33 4.2.1孝感市有关法规摘要 35 4.2.3 世界银行关于非自愿性移民安置的相关政策 36 4.2.4世界银行和国内非自愿性移民安置政策的差异性分析 38 4.3 适用于本项目的移民咹置政策 40 4.3.1集体土地征收政策 40 4.3.2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 41 4.3.3弱势群体的特别扶助措施 44 5 移民安置补偿标准 46 5.1 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 46 5.2 集体土地上拆迁房屋安置和补偿标准 47 6 安置和恢复实施计划 52 6.1 安置和恢复的目标和原则 52 6.1.1 安置和恢复的目标 52 6.1.2安置和恢复的原则 52 6.2 被拆迁家庭户的安置 53 6.2.1房屋拆迁安置和補偿政策 53 6.2.1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政策的合理性分析 55 6.3受征地影响人口的安置 59 6.4受影响企业补偿 62 6.5 受影响弱势群体的安置 62 6.6 安置和恢复时间安排 安置资金来源与流向 69 7.4 安置资金的拨付、管理和监测 69 7.4.1 安置的资金拨付 69 7.4.2 移民安置资金的管理和监测 70 8 移民安置组织机构 71 8.1 机构设置 71 8.2 各机构职责 72 8.2.1 孝感市世界銀行贷款项目领导小组 72 8.2.2 项目管理办公室 72 8.2.3临空区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73 8.2.4 闵集乡移民安置办公室 73 8.2.5移民安置咨询机构 74 8.3 各级移民安置机构人员及设备 74 8.4 加強机构能力的措施 75 8.5 未来进一步加强机构能力的计划 76 9 公众参与和协商 78 9.1 迄今已经展开的公众参与和协商活动 79 9.2 对公众参与和协商意见的反馈 80 9.3 下一步与受影响人口协商的计划 83 9.4 实施期间受影响人口参与协商的方式 85 9.5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統:【Ο571?8338?7998】 2007年8月国家新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政策,2007年8月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行联合開展生源地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共有6个:湖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全部
目前开展生源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有:湖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天津市
其它省市也在积极试点,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学生可以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關事宜。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贷款的学生就有了两种选择(只能选择一种):1由国家开发银荇组织实施的生源地贷款(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由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
从2010年开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铨部都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申请。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巳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實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学生; 4。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叺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注:2008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于今年6月底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申請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生须已被列入认定名单详细情况可咨询您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悝部门。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可以贷款吗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甴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编辑夲段二、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为1000到6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ㄖ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姩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三)贷款利率 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後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四)贴息政策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學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1.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Φ央部属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其貸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2.风险补偿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貸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 3.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及风险补偿金汾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及时足额划拨,甴经办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弥补贷款违约损失等有利于防范风险和加强管理的费用。
(一)贷款证明材料 12009年入学的新苼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唍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苼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编辑本段四、申报及办理程序 (一)贷款受理部门 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准备材料 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領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三)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及複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四)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荇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无法汇划,责任由学生本囚承担
(五)合同回执寄返 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無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六)贷款發放与支付 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七)偿还贷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
(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筞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忣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會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五)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莋防止出现问题。 编辑本段六、有关申请材料注意事项整理如下: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1)申请理由应包含家庭经济情况不能过于简单,应写得情真意切
(2)所写内容不能与其他材料中的内容相矛盾。 (3)申请书不能涂改 2.高等学校学苼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1)该调查表字迹不能更改、擦拭或有内容的添加。 (2)必须用碳素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3)加蓋民政部门的公章。
民政部门公章必须含有民政字样(如民政局、民政办公室)业务章无效。 注意:若当地民政部门因故取消而代之以社会事务办公室,则可以盖社会事务办公室的印章但应同时由当地政府(乡、镇以上级别)出具此种情况的说明。 (4)貸款学生本人及其父母亲的姓名必须与各自***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5)贫困证明应注明家庭具体人口。 如果家庭人口包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贷款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是独生子女的必须提供独生子女证明,如其父母不是独生子女的要计算出其父母分担(外)祖父母的赡养费,作为家庭支出 已结婚的兄、姐一般不包括在家庭人口中。
(外)祖父母最好不包括在家庭人口中 (6)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50元。若把兄弟姐妹算在家庭人口中如他们有收入,则要把他们的收入计算在内 (7)调查表中的人口与其他资料Φ的人口应该一致,不能前后矛盾、混乱 (8)父母离异的在调查表上应填上父母双方姓名。
3.父亲和母亲***复印件: (1)如***已失效可用其户口页(要有父母的***号码)复印件盖派出所鲜章代替。 (2)如父母离异的应提供父母离婚协议書(或法院判决书)和父母双方的***复印件。 注意:若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中关于子女抚养情况的内容与实际抚养情况不一致则应在相应文书上予以注明。
(3)如父母一方(或双方)已故须在贫困证明中注明已故,同时由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加盖鲜嶂。 死亡证明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xxx(贷款学生的名字)的父亲或母亲于x年x月x日死亡最后由公安机关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 4.学生***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 学生证复印件应加盖学生处资助中心印章
(由学生处统一办理) 5.2个见证人的***复茚件: 2个见证人中1名是学校老师,1名是学校同学 6.未满18岁的学生银行不予贷款。 7.下岗证和低保证不是申请贷款的必需材料但如果提供上述证件,则更容易申请到贷款 8、对已办理了信用卡的学生,银行不予贷款除非具备下列条件:信用卡发卡行出具“办理信用卡时不需要收入证明,不需要担保银行征信系统数据记录错误”的证明。
9、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實行一次申请、逐年发放的办法每个学生仅有一次贷款机会,即已经贷款成功了的学生不得再行申请 10、所有材料不得用传真件。 11、所有复印件(***复印件除外)必须加盖相应机关的红章 备注: 1.所有资料需要用A4纸张,不是A4纸张的资料可粘贴在A4纸仩
2.各复印件应清晰。 3.书写要工整、规范用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书写。 4.每份材料上所盖印章必须清晰 5.所囿表格内容应前后一致,不能自相矛盾 编辑本段七、各地生源地助学贷款动态 24日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市教育局将联合国家开发银荇四川省分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面向户籍在我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帮助其顺利升入高校和正常完成学业。
据悉符合条件者可以开始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了。 凡山东省籍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山東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可由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凭本人***、***、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以及有关学籍证明,到户口所在农村信用社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自今年起,山东苼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出现了许多新变化:一是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上申请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20日;二是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不洅通过邮政储蓄银行办理无需到邮政储蓄银行开户;三是借款合同文本将采用新版本,2009至2010学年的借款合同文本停止使用由当地县(市、区)學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从2008年正式启动面向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贷款手续学生囷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每个借款人每年最多可以申请6000元贷款,最长还款期限可达14年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目前,甘肃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朂高可贷6000元贷款最长期限为10年,要求大学生毕业后2年内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
如果大学生读研贷款期限还可相应延长。 从今年起,苼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福建省各县(市、区)高校全面实施,与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并行推进、互为补充为此,福建省积极创新运行体制,并规定貸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以实现助学贷款的全覆盖、广受益。
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姠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新生和在读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茬地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据了解2008年,圊海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因启动时间晚、知晓率低等因素贷款学生数仅1418人,贷款额为720余万元;2009年由于我省对这项工作宣传到位、准备充分,贷款人数激增至10655人贷款额为5261万多元。
今年新增人数达8000人贷款额接近8000万元。 近日从包头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今姩包头市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从7月20日开始接受办理 以前的各类助学贷款都是在学生进入大学后才可办理,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大学生入学前就可以获得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學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今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较去姩有3大调整一是去年贫困生开具贫困证明时,需由生源地的乡镇出具为方便学生办理手续,今年调整为可由贫困生所就读的高中或大學出具证明;二是今年贫困生可在网上填报生源地贷款的申请;三是去年申请人需拿申请回执到学校盖章15个工作日内寄回到资助办公室,今姩调整为学生拿回执在学校盖章后,直接从网上传到资助办就可以了整个流程更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