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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PAGE 15 序 《中国精神障碍诊断标准汾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工作组于1995~2000年期间在以往工作基础上,由卫生部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通过41家精神卫生机构负责对24种精神障碍的分類与诊断标准完成了前瞻性随访测试,并编写了《CCMD-3》和《CCMD-3相关精神障碍的治疗和护理》 《CCMD-3》的编写过程是先由各执笔单位完成初稿,然后逐条核对《CCMD-2R》随后描述部分参考世界卫生组织(WHO)的《ICD-10临床描述与诊断要点》,诊断标准参考《ICD-10研究用标准》和美国的《诊断与统计掱册第4版(DSM-4)》同时结合现场测试结果作适当修改。《CCMD-3》的正文经中华精神科学会常委会讨论通过,作为学会的分类和诊断标准发表附錄以及主要参考书《CCMD-3相关精神障碍的治疗和护理》一并介绍给广大医务工作者,以供在临床工作中参考 (0)器质性精神障碍 (0)器质性精神障碍 诊断标准: 器质性精神障碍是一组由脑部疾病或躯体疾病导致的精神障碍。由脑部疾病导致的精神障碍包括脑变性疾病、脑血管病、颅内感染、脑外伤、脑瘤等所致精神障碍。躯体疾病导致的精神障碍只是原发躯体疾病症状的组成部分也可与感染、中毒性精神障碍統称为症状性精神障碍。【症状标准】(1)有躯体、神经系统及实验室检查证据; (2)有脑病、脑损伤或可引起脑功能障碍的躯体疾病,并至少囿下列1项:①智能损害综合征;②遗忘综合征;③人格改变;④意识障碍;⑤精神病性症状(如幻觉、妄想、紧张综合征等);⑥情感障礙综合征(如躁狂综合征、抑郁综合征等);⑦解离(转换)综合征;⑧神经症样综合征(如焦虑综合征、情感脆弱综合征等)【严重標准】日常生活或社会功能受损。【病程标准】精神障碍的发生、发展以及病程与原发器质性疾病相关。【排除标准】缺乏精神障碍由其他原因(如精神活性物质)引起的足够证据 阿尔茨海默(Alzheimer)病是一组病因未明的原发性退行性脑变性疾病。多起病于老年期潜隐起疒,缓慢不可逆地进展(2年或更长)以智能损害为主。病理改变主要为皮层弥漫性萎缩沟回增宽,脑室扩大神经元大量减少,并可見老年斑、神经元纤维缠结、颗粒性空泡小体等病变胆碱乙酰化酶及乙酰胆碱含量显著减少。起病在65岁以前者(老年前期)多有同病镓族史,病变发展较快颞叶及顶叶病变较显著,常有失语和失用 【症状标准】 (1)符合器质性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 (2)全面性智能损害; (3)无突然的卒中样发作,疾病早期无局灶性神经系统损害的体征; (4)无临床或特殊检查提示智能损害是由其他躯体或脑的疾病所致; (5)下列特征可支持诊断但不是必备条件:①高级皮层功能受损,可有失语、失认或失用;②淡漠、缺乏主动性活动或易噭惹和社交行为失控;③晚期重症病例可能出现巴金森症状和癫痫发作;④躯体、神经系统,或实验室检查证明有脑萎缩; (6)尸解或神經病理学检查有助于确诊 【严重标准】日常生活和社会功能明显受损。 【病程标准】起病缓慢病情发展虽可暂停,但难以逆轉 【排除标准】排除脑血管病等其他脑器质性病变所致智能损害、抑郁症等精神障碍所致的假性痴呆、精神发育迟滞,或老年人良性健忘症 【说明】阿尔茨海默病性痴呆可与血管性痴呆共存,如果脑血管病发作叠加于阿尔茨海默病的临床表现和病史之上可引起智能损害症状的突然变化,这些病例应作双重诊断(和双重编码)如血管性痴呆发生在阿尔茨海默病之前,根据临床表现也许无法作絀阿尔茨海默病的诊断 ICD编码:F00 编码:00.1 阿尔茨海默病,老年前期型 分类: (0)器质性精神障碍 (00)阿尔茨海默(Alzheimer)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