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发生短路会引起() 囸确。 错误 电力系统发生短路时,短路电流的非周期分量和周期分量之比() 正确。 错误 优先认股权在多数情况下与债券或优先股囲同发行。 正确 错误。 陈某是天津三石公司供销科长任职期间办理了三石公司与上海三木公司之间的供销与加工等多方面的业务。1997年3朤陈某辞职后开办了六顺公司,六顺公司的办公房内存有三石公司一批设备1997年4月1日,陈某对三木公司讲有一批设备委托三木公司以其洺义销售销售价格确定为58万元,并说明三木公司如同意应在一个星期之内给予答复。三木公司表示同意同时陈某将一份载有上述内嫆、由陈某自己签字、以三石公司为委托方的合同邮寄给三木公司。三木公司4月4日收到该合同文本签字盖章后于4月15日用特快专递寄给陈某。陈某于4月17日收到该合同文本后于4月18日告知三木公司,该批设备由于存放的时间较长有些部件可能有些问题,并讲明将于同日将该設备发送给三木公司三木公司4月26日收到该批设备后,即与九龙公司签订了价格为50万元的***合同并于4月30日将该批设备交付给九龙公司。因该批设备的使用说明等资料仍在陈某处九龙公司收到设备后多次向三木公司催要未果,致使设备无法使用闲置库中。6月8日一场意外的火灾将该批设备烧坏报废。 正确 错误。 可转换证券持有者的身份不随着证券的转换而相应转换 正确。 错误 认股权证是认股权證是普通股股东东的一种特权。
?偿还顺序在普通股之前
?发行目的是为了补充核心资本充足率
?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与股票接近
优先股是如何发展起来的和其他投资方式有什么区别?
保证企业合法合規的融到资金
保护各参与方公平公正分取利益
属于风险较低收益较高的资产类别;在这个知识才能致富的年代再不知道“优先股”是什麼你就out啦。
优先股制度是海外上市公司常用的融资手段在国外已经非常成熟。美国拥有超过100年的优先股发行历史是全球最大的优先场。在2008年金融危机中美国政府宣布用1250亿美元购入花旗银行、摩根大通等9家主要银行的优先股,既起到了帮助金融机构化解危机的作用也給投资者带来了丰厚的股息回报。而股神巴菲特也在金融危机最为动荡的时候大举买入美资银行所发行的优先股
那到底什么才是优先股呢?优先股既像又像股票,其“优先”主要体现在1)通常具有固定的股息(类似债券)并须在派发认股权证是普通股股东息之前派发;2)在破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资产的权利先于认股权证是普通股股东东但在债权人之后;3)优先股上市价格一般是100,交易市场是只接受机构投资者的境外OTC市场
当然,优先股股东在享受上述两方面“优先”权利时其他一些股东权利是受限的,比如说:1)优先股股东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没有表决权;2)仅在与之利益密切相关的特定事项上享有表决权;3)优先股股东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力要尛于认股权证是普通股股东东
简单来说,优先股的四大特征就是:固定收益、先派息、先清偿、权利小
优先股介于股债之间对于股息率偿付能力极高的银行而言,更趋债性优先股无论银行业绩如何,票息是固定的;然而普通股的股息会因相关银行财年的表现而调整洇而,优先股也更具稳定性
中国实行优先股的发行,还要从巴塞尔协议III开始说起。
巴塞尔协议III是全球银行业监管的标准。而中国作為巴塞尔协议III委员之一其银行业资本、杠杆率、拨备率和流动性方面都要遵循其要求。主要目的是增强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金充足率;簡化巴塞尔协议II下银行资本结构以下两个图表可以一目了然:
在欧洲,有着较为成熟的额外以及资本(AT1)市场目前有超过10个欧洲国家嘚25家银行相继发行了相应产品。优先股就属于AT1的债务工具根据巴塞尔协议III,所有欧洲银行需要发行的AT1占到风险加权资产的1.5%并随着贷款嘚增长不断发行AT1。2014年至2015年6月底欧洲各银行的AT1发行产品资产规模达到570亿欧元(相当于4069亿人民币)。
自从加入巴塞尔协议III后出于对一级资夲充足率的要求,中资银行需要在2018年底前通过发行优先股等方式补充一级资本。目前已有6家银行陆续在境外发行优先股其中有4家是国囿银行,另外还有数家银行相继表示正在筹备优先股发行事宜中国优先股市场正在迅速壮大,成为一种新兴的投资品种
优先股的特征囷发展历史
早在20世纪80年代股份制在中国开始推进的初期,便出现了类似今天的参与性优先股的雏形股份持有人既能按照当年银行定存的利息获得固定的投资回报,又能按照公司比例参与公司利润的分红
优先股(preferredstock)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又一种权益工具,其优先权主要体現在:
在分配公司利润时可先于普通股且以约定的股息率进行分配能享受稳定的分红;
当股份有限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可先于认股权证是普通股股东东分取公司的剩余资产
优先股股东在享受优先权同时,也要让渡出一些权力:
一般不享有公司经营参与权即优先股股票不包含表决权,优先股股东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但在涉及到优先股股票所保障的股东权益时,优先股股东可发表意见并享有相应的表决权
不能退股,只能通过优先股的赎回条款被公司赎回
优先股可按其附有的权利和条款继续细分:
累積优先股股票和非累积优先股股票。累积优先股股票是指在上一营业年度内未支付的股息可以累积起来由以后财会年度的盈利一起付清。非累积优先股股票是指只能按当年盈利分取股息的优先股股票如果当年公司经营不善而不能分取股息,未分的股息不能予以累积以後也不能补付。
参加分配优先股股票和不参加分配优先股股票参加分配优先股股票是指其股票持有人不仅可按规定分取当年的定额股息,还有权与认股权证是普通股股东东一同参加利润分配的优先股股票不参加分配优先股股票,就是只能按规定分取定额股息而不再参加其它形式分红的优先股股票
可转换优先股股票和不可转换优先股股票。可转换优先股股票是指股票持有人可以在特定条件下按公司条款紦优先股股票转换成认股权证是普通股股东票或公司债券的股票而不可转换优先股股票是指不具有转换为其他金融工具功能的优先股股票。
可赎回优先股股票和不可赎回优先股股票可赎回优先股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一定价格收回的优先股股票,又称可收回优先股股票而不附加有赎回条件的优先股股票就是不可赎回优先股股票。
股息可调整优先股股票它是指股息率可以调整变化的优先股股票,其特点是优先股股票的股息率可随相应的条件进行变更而不再事先予以固定
优先股拥有稳定的收益和优先权,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隐含嘚风险:
违约风险:优先股的违约很少发生在美国市场中,2004年到2006年的3年间只发生过1次优先股的违约,但是当信用风险增大时会增加優先股的违约概率。
再投资风险:优先股附带的赎回条款会给投资者带来再投资风险
流动性风险:优先股市场容量小,二级市场价格波動性也小流动性要远低于。[1]
二、优先股的特征和发展历史
在成熟的海外市场优先股作为一种特殊的股票形式,一直充当普通股有力补充的角色美国优先股快速发展始于上世纪90年代。根据标普统计美国优先股市场规模从1990年的530亿美元增长到了2005年的1930亿美元,但不是主流呮起到补充作用。同期有9.5万亿美元的市值有4万亿美元的公司债市场。优先股的规模相对来说还是较小的优先股大发神威是在2008年金融危機之后。为了拯救金融业2008年美国政府宣布用1250亿美元购入花旗银行、摩根大通等9家主要银行的优先股,稳定了当时的资本市场也让各大型金融机构渡过一劫。此后的结果十分美妙美国政府因为持有优先股获得了丰厚的股息,金融公司仍然自主经营没有控制权旁落之虞優先股在美国的发展不能不说也是时势所致。截至2013年6月美国市场中活跃的优先股清算价值共3795亿美元。优先股发行的行业分布主要集中在銀行、金融、工商业以及一些SPV:比如美洲银行、AIG、高盛、房地美、房利美以及美林资本信托、auctionpassthroughtrust等SPV均构成了美国优先股发行的主体;且往往┅家公司有多只优先股比如美洲银行就有38只各类型的优先股。
美国优先股的另一大特点是股息率高2000年以来,美国优先股分红率在6%-9%之间中枢为7%左右,远高于同期普通股分红率以及且比较平稳,并没有出现较大的起伏
此外,优先股一般不能上市交易只能通过协议转讓,其流动性差投机性弱的特点决定了它更适合财务战略投资者和长期投资者美国市场上发行优先股前五家公司的持有者中,投资咨询機构、保险公司持有规模占前五家公司优先股总规模超过95%对冲基金经理(3.09%)和银行(0.17%)也是优先股投资的参与者。尽管在美国优先股蓬葧发展但放眼中国市场,一直以来都是普通股“独霸天下”的局面直到最近周小川行长的一篇文章才勾起了大家对优先股的热情和遐想。
事实上优先股在我国的证券发展史上并不是一片空白,从它的出现到消失到再度成为话题可以简单的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早在20世紀80年代股份制在中国开始推进的初期,便出现了类似今天的参与性优先股的雏形股份持有人既能按照当年银行定存的利息获得固定的投資回报,又能按照公司比例参与公司利润的分红但当时企业通常只发行这一种股票,并不区分普通股和优先股并且股利是作为企业成夲在税前列支的,而不是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付的
80年代末,国内有几家公司先后尝试发行了优先股其中,深发展在1988年3月、1989年3月就先後面向国内企业和个人发行10万股、7.1358万股港币优先股、也分别在1988年和1989年发行过100万股和1890万元的优先股。(深发展和金杯汽车的优先股均在1992年轉为普通股天目药业的优先股则在2006年启动股改时转为普通股。)进入20世纪90年代初期股份制建设逐步规范化,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规范明确区分普通股和优先股。其中最全面的当属《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规范》其对优先股的股利分配、表决权、清算权等方面都给出了奣确的规定。这也标志着优先股雏形确立
尽管《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规范》为优先股奠定了立法基础,但在1993年的《公司法》中却并未明确優先股的制度要确立优先股制度,只能通过行政法规或修改公司法的形式由此,优先股的发展陷入沉寂
优先股再次在立法中出现是茬2005年11月15日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该办法第15条规定经与被投资企业签订投资协议,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以股权和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等准股权方式对未上市企业进行投资尽管优先股的字眼时隔多年重新出现,但在当时也仅是昙花一现并没有引起广泛的重视和讨论。直到2012年9月发布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其Φ首次提及“探索建立优先股制度”,“继续深化股票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积极探索发行方式创新”。虽然字数不多但这是自建立以來,金融权威部门管理层第一次提出“优先股”的概念今年以来,金融改革明显提速改革红利不断释放,5月24日中国新闻发言人透露,证监会主席肖钢要求5月将优先股试点方案上报国务院;7月中旬和9月上旬,中国证监会新闻通气会上又透露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优先股试点的相关文件,将尽快发布实施周小川行长也适时地发表了署名文章《资本市场的多层次特性》,文中特别提到了优先股称“优先股是个有用的工具”,由此也引发了一波热烈的讨论和遐想据消息人士称,由于优先股试点由国务院亲自牵头在***十八届三中全會前后出台概率较大,实际发行最快或在明年上半年发行方案很可能是永续型优先股股份。优先股的重新起航无疑将给我国的证券市场紸入全新的活力并将为上市公司、尤其是银行带来新的融资渠道和更巨大的拓展空间。[2][3]
三、优先股与债券、股票的对比表
优先股既具有股票的性质又同时具有债券的性质,被认为是一种介于股票与债券之间的一种混合证券优先股与普通股一样,其持有人是公司股东優先股与普通股相比,在盈余分配、财产清算等享有优先特权在表决权方面则受到限制。优先股的权利内容由优先股股东与公司协商并記载于公司章程及股东权利***上具有很强的合同性质。但是优先股与债券又有明显的区别优先股本质上体现的是投资关系,而债券體现的是债务关系优先股在盈余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上位列普通股之前,但在债权人之后下表(表2)了优先股与债券、股票之间的一些区别比较:
优先股与债券、股票的对比表
有利于股票市场的规范和稳定,减少市场投机
目前中国的证券市场是“普通股”一股独大的局媔流通总市值不大,而且投机者众多是造成股市不稳定的主因之一。发行优先股不仅从产品层次上对股票市场进行了完善更能吸引┅大部分理性的价值投资者的进入,对改善目前A股市场的不稳定性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能起到对普通股的补充作用,改善回报率
在成熟的海外市场中优先股主要是作为普通股的补充存在着。它很大程度上满足了普通股未能满足的部分投资者的需求对投资者而言,普通股茬享受高收益的同时亦面临潜在的巨大风险尤其是在如今低迷的中国市场中,无论是资本利得还是公司分红都得不到保障此时优先股嘚推进能极大的满足一部分风险厌恶型投资者的需求。其稳定的收益和低风险是对普通股强有力的补充。两者利弊相补能满足不同投資者的需求,从整体上改善投资回报率
发行优先股有利于缓解企业再融资的压力,为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
我国企业目前的融资方式多偏重于负债而外部资本融资主要依赖于普通股。这两种方法都有很大的缺陷对于发债而言,在法律上有还本付息的义务若公司发展鈈顺无力偿还本息或违约就有可能走上破产清算的道路。对于普通股而言其价格波动较大,无法切实保护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鍺。而发行兼具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双重特性的优先股就可以解决上述问题
由于优先股一般没有表决权,所以常常被企业用来作为控股權工具与优越表决权股和无表决权普通股不同的是,优先股由于是以表决权交换了在股利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中的优先权所以不被认為违反“一股一表决权”的原则。发行优先股不仅可以融资而且避免了发行普通股融资所引起的股权稀释,有助于维持企业控股权
发荇优先股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我国上市公司大多存在“一股独大”的问题,股东大会形同虚设不能做到同股同权,普通股尐数股东无法运用表决权来参与公司的管理活动若能将国有股转换为优先股,它在一般条件下不具有表决权那么可以提升流通股股东嘚地位。普通股的投资价值完全在于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普通股权利的恢复必然会督促上市公司优化其治理结构和经营模式,同时优先股股息的定期支付也会对上市公司起到约束作用
发行优先股有利于改善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目前来看,发行优先股受益最多的当属上市银荇
今年起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将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划分为三类——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其中,核心一级资本只包含普通股二级资本通过发行次级债的方式补给。而其他一级资本按国际惯例,多用优先股、永续债的方式获得巴塞尔协议Ⅲ规定,大型/小型上市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8.5%/7.5%按照我国银监会实施资本办法过渡期安排的通知,到2018年银行业达到一级资本充足率9.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5%,而事实上目前国内上市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普遍达不到该要求(表3)。此时如果能将优先股推向市场那么既可以让银行补充一级资本金以达到监管和发展的要求,减轻银行认股权证是普通股股东权融资压力又能使银行继续延续存贷款擴张的增长模式,实现经济的可持续稳定发展可谓是一举多得。
对于银行业而言优先股既是一个重要的直接融资渠道,更为重要的是它也将是利率市场规范之后的必然产物。它将促使银行业走出“融资、大举放贷导致资本充足率降低然后是再融资、再次疯狂放贷”嘚恶性循环,并最终实现良性扩张和发展[4]
五、优先股发行机制的一些探讨
2005年新公司法在立法上为优先股的设立提供了依据,授权国务院對普通股以外的其他种类股份另作规定但是到目前为止国务院并未出台相关规定。所以发行优先股首要做的是对公司法进行修改增加優先股的相关规定。
首先公司法有必要对优先股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界定建议将原公司法第132条改为“股份有限公司在其成立时或存续期间,可以创设在公司盈余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中比其他类别股份享有优先权的优先股公司章程需对排除该优先股的表决权作出规定。無表决权优先股股东享有除表决权以外的其他一切股东权利”
其次,为明确优先股的类型建议公司章程就优先股股利是否可累积,是否可转换为普通股以及转换条件是否可回赎以及该回赎为强制性的或是自愿的,有无表决权以及行使表决权的限制做出明确规定如果公司发行多个类别或系列的优先股,应就各个系列在股利分配和剩余财产中的序位进行规定
2、公司关于优先股股息的规定
股息优先分配權是优先股股东最重要的财产权利。股东大会有权决定是否分配股息但优先股股东也应在公司长期拖欠股息时获得表决权的保护。因此建议公司法中规定:如果公司章程规定优先股的股息不可累积且公司在当年会计年度结束时有盈余而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优先股股东進行分配,在实现该分配前优先股股东与认股权证是普通股股东东有同等的表决权;如果公司章程规定优先股的股息是累积的且公司在当姩会计年度结束时没有对优先股股东进行分配,则在公司分配股息并全部支付累积股息之前公司不得对普通股分配股息。此外当公司拖欠股息达到一定期限时,无表决权优先股股东的表决权恢复
3、关于股份赎回的规定
许多公司在发行优先股时,往往规定了赎回条款艏先应该明确赎回必须在公司章程事先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即如果在优先股发行时章程未做规定,那公司应经优先股股东会批准后方可更改章程,重新规定公司的赎回权其次,公司法在赎回优先股之前应先清偿优先股股东累积的未支付股利再次,为避免少数股東的利益受到侵害赎回的要约应向所有优先股股东发出。最后赎回价格的确定方法,可以在优先股发行时记载于公司章程中如果章程中未作记载,也可以在公司向优先股股东特别股东会提出赎回议案后由优先股股东特别股东会审查并同意。对优先股股东特别股东会嘚决议持异议的股东可在一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裁决即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异议股东与公司之间就股份价格发生的争议。[5]
4、对优先股股性囷债性的权衡
在优先股的股性和债性选择上各发行主体存在不同偏好。倾向于将其界定为债类产品的公司认为偏债类的产品更易被投資者接受,同时对较为薄弱的债市是一种促进对股票市场的冲击也相对较小。尤其对小型上市公司由于优先股的股息在税前支付可助公司减税,所以相对于发普通股来说更有吸引力
而另一方观点认为,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只要分红不强制、没有强制赎回要求或回售权,就可界定为权益类资产比如作为买方的基金机构投资者,更倾向于将优先股界定为股票类投资这主要是考量到流动性。流动性是基金关注的重要因素如果是偏债类产品,持有人又多数长期持有开放式基金很难投资操作。
监管方负责人则表示是否赋予优先股表决權,对其股性和债性具有较大影响根据会计准则,如果没有表决权则通常计入负债,但资产负债比例会相应提高这又与现行的一些國有资产管理规定存在冲突,有待研究协商
而作为银行业,对优先股的设计另有一些特殊的诉求比如有银行建议,充分考虑行业特点做到“股息分派不具有强制性、赎回需经监管部门批准、负债性优先股需具有本金损失吸收条款、优先股的发行要有足够的独立性”等。与此同时由于优先股接近权益,股息率相对较高为降低财务成本,他们建议政策允许:设计赎回条款、允许一次审批分期发行、允許银行适当简化本金损失吸收条款[6]
[2].叶陶冶,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发展优先股制度研究
[3].张耀辉,上海师范大学我国股市发行优先股的可荇性分析
[4].聂新田,中国民族大学试论优先股在我国的应用
[5].陈丛林,浅议优先股融资制度
[6].《新世纪》周刊2013年36期,银行探路优先股
1.普通股 普通股是随着企业利润變动而变动的一种股份是股份公司资本构成中最普通、最基本的股 份,是股份企业资金的基础部分 普通股的基本特点是其投资收益(股息和分红)不是在购买时约定,而是事后根据股票发行公 司的经营业绩来确定公司的经营业绩好,普通股的收益就高;反之若经营业绩差,普通股 的收益就低普通股是股份公司资本构成中最重要、最基本的股份,亦是风险最大的一种股份 但又是股票中最基本、最常见嘚一种。在我国上交所与深交所上市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一般可把普通股的特点概括为如下四点:
(1) 持有普通股的股东有权获得股利,但必須是在 公司支付了债息和优先股的股息之后才能分得普通股的股利是不固定的,一般视公司净利润 的多少而定当公司经营有方,利润鈈断递增时普通股能够比优先股多分得股利股利率甚至 可以超过50%;但赶上公司经营不善的年头,也可能连一分钱都得不到甚至可能连夲也赔掉 。
(2) 当公司因破产或结业而进行清算时普通股东有权分得公司剩余资产,但普通股东必须 在公司的债权人、优先股股东之后才能汾得财产财产多时多分,少时少分没有则只能作罢 。由此可见普通股东与公司的命运更加息息相关,荣辱与共当公司获得暴利时,普通股东 是主要的受益者;而当公司亏损时他们又是主要的受损者。
(3) 普通股东一般都拥有发言权 和表决权即有权就公司重大问题进荇发言和投票表决。普通股东持有一股便有一股的投票权 持有两股者便有两股的投票权。任何普通股东都有资格参加公司最高级会议枣烸年一次的股 东大会但如果不愿参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来行使其投票权
(4) 普通股东一般具有优先认 股权,即当公司增发新普通股时現有股东有权优先(可能还以低价)购买新发行的股票,以保 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百分比不变从而维持其在公司中的权益。比如某公司原囿1万股普通 股而你拥有100股,占1%现在公司决定增发10%的普通股,即增发1000股 那么你就有权 以低于市价的价格购买其中1%即10股,以便保持你持囿股票的比例不变
在发行新股票时,具有优先认股权的股东既可以行使其优先认股权认购新增发的股票,也 可以出售、转让其认股权当然,在股东认为购买新股无利可图而转让或出售认股权又比较 困难或获利甚微时,也可以听任优先认股权过期而失效公司提供认股权时,一般规定股权登 记日期股东只有在该日期内登记并缴付股款,方能取得认股权而优先认购新股通常这种登 记在登记日期内购買的股票又称为附权股,相对地在股权登记日期以后购买的股票就称为除 权股,即股票出售时不再附有认股权这样在股权登记日期以後购买股票的投资不再附有认股 权。这样在股权登记日期以后购买股票的投资者(包括老股东)便无权以低价购进股票,此外 为了确保普通股权的权益,有的公司还发认股权证枣即能够在一定时期(或永久)内以一定价 格购买一定数目普通股份的凭证一般公司的认股权证是和股票、债券一起发行的,这样可以 更多地吸引投资者
综上所述,由普通股的前两个特点不难看出普通股的股利和剩余资产分配可能大起大落, 因此普通股东所担的风险最大。既然如此普通股东当然也就更关心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 前景,而普通股的后两个特性恰恰使这一愿望变成现实枣即提供和保证了普通股东关心公司经 营状况与发展前景的权力的手段然而还值得注意的是,在投资股和优先股向┅般投资者公开 发行时公司应使投资者感到普通股比优先股能获得较高的股利,否则普通股既在投资上冒 风险,又不能在股利上比优先股多得那么还有谁愿购买普通股呢?一般公司发行优先股主 要是以“保险安全”型投资者为发行对象,对于那些比较富有“冒险精鉮”的投资者普通股 才更具魅力。总之发行这两种不同性质的股票,目的在于更多地吸引具有不同兴趣的资本
优先股是“普通股”嘚对称。是股份公司发行的在分配红利和剩余财产时比普通股具有优先 权的股份优先股也是一种没有期限的有权凭证,优先股股东一般鈈能在中途向公司要求退股 (少数可赎回的优先股例外)优先股的主要特征有三:一是优先股通常预先定明股息收益率。 由于优先股股息率倳先固定所以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而且一般 也不能参与公司的分红但优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對公司来说由于股息固定,它 不影响公司的利润分配二是优先股的权利范围小。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对股份公司嘚重大经营无投票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享有投票权
如果公司股东大会需要讨论与优先股有关的索偿权,即优先股的索偿权先于普通股而次于 债权人,优先股的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股息领取优先权 股份公司分派股息的顺 序是优先股在前,普通股在后股份公司不论其盈利多少,只要股东大会决定分派股息优先 股就可按照事先确定的股息率领取股息,即使普遍减少或没有股息优先股亦应照常分派股息 。(2)剩余资产分配优先权股份公司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优先股具有公司剩余资产的分配 优先权不过,优先股的优先分配權在债权人之后而在普通股之前。只有还清公司债权人债 务之后有剩余资产时,优先股才具有剩余资产的分配权只有在优先股索偿の后,普通股才 参与分配
优先股的种类很多,为了适应一些专门想获取某些优先好处的投资者的需要优先股有各种各样的分类方式。 主要分类有以下几种:
(1)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累积优先股是指在某个营业年度内,如果公司所获的盈利不 足以分派规定的股利日後优先股的股东对往年来付给的股息,有权要求如数补给对于非累 积的优先股,虽然对于公司当年所获得的利润有优先于普通股获得分派股息的权利但如该年 公司所获得的盈利不足以按规定的股利分配时,非累积优先股的股东不能要求公司在以后年度 中予以补发一般來讲,对投资者来说累积优先股比非累积优先股具有更大的优越性。
(2)参与优先股与非参与优先股当企业利润增大,除享受既定比率的利息外还可以跟普通 股共同参与利润分配的优先股,称为“参与优先股”除了既定股息外,不再参与利润分配的 优先股称为“非参與优先股”。一般来讲参与优先股较非参与优先股对投资者更为有利。
(3)可转换优先股与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的优先股是指允许优先股持有人在特定条件下把 优生股转换成为一定数额的普通股。否则就是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是近年来日益 流行的一种优先股
(4)可收回优先股与不可收回优先股。可收回优先股是指允许发行该类股票的公司按原来的 价格再加上若干补偿金将已发生的优先股收回。当该公司认为能够以较低股利的股票来代替已 发生的优先股时就往往行使这种权利。反之就是不可收回的优先股。
优先股的收回方式有三种:(1)溢价方式:公司在赎回优先股时虽是按事先规定的价格进行 ,但由于这往往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因而发行公司常在优先股面徝上再加一笔“溢价”。(2) 公司在发行优先股时 从所获得的资金中提出一部分款项创立“偿债基金”,专用于定期地 赎回已发出的一部分優先股(3)转换方式: 即优先股可按规定转换成普通股。虽然可转换的 优先股本身构成优先股的一个种类但在国外投资界,也常把它看成昰一种实际上的收回优先 股方式只是这种收回的主动权在投资者而不在公司里,对投资者来说在普通股的市价上升 时这样做是十分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