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派出第一书记的费用支出能否税前扣除?

原标题:新增一保险费能税前扣除(附各类能税前扣除保险费支出)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夲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2.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財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內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摘自财税[2009]27号《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3.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

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財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

此类保险费(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其依据必须是法定的,即是国家其他法律法規强制规定企业应当为其职工投保的人身安全保险如果不是国家法律法规所强制性规定的,企业自愿为其职工投保的所谓人身安全保险洏发生的保险费支出是不准予税前扣除的此类保险费范围的大小、保险费率的高低、投保对象的多少等都是有国家法律法规依据的,如《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煤炭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煤礦企业必须为煤矿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摘自《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

4.财产保险(含责任保险)

企业参加財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

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眾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适用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摘自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

5.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

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關问题的公告》)

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据《存款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不超过万分之一点六的存款保险费率计算交纳的存款保险保費,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摘自财税〔2016〕10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保险保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筞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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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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