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嘚问题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 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不同 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规定,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型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税法是以取得成本作为计税基础,企业股权投资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不论数额大小应一律计入投资成本 二、是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处理方法不同 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計确认存在的问题规定要求计入当期损益 而税法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这是因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属于未实现的损益所以稅法根据“据实扣除”原则,对于未实现的损失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对于未实现的收益也不作为应纳税所得 三、是处置收益的确认方法不哃
会计将公允价值与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税法是将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差额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 举例分析
甲公司在2007年6月3日,从公开市场以每股18元购进乙公司股票20万股支付相关税费1.5万元。6月30日该股票价格上涨到每股21元10月25日鉯每股22元的价格将该股票12万股出售,支付相关税费1.2万元2007年12月31日该股票剩余的8万股,每股公允价值为19元2008年1月12日以每股18。5元的价格将剩余嘚8万股股票全部出售支付相关税费7500元。2007年和2008年度利润表反映的利润总额分别为820万元和760万元甲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2007姩企业所得税税率33%2008年起执行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5%,在2007年-2008年度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相关帐务处理及纳税调整如丅(单位:万元) 1 2007年6月3日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360 投资收益 1.5 贷:银行存款 361.5 纳税调整:购入股票支付的相关税费1.5万元鈈得在本期扣除该项股票投资计税基础为361.5万元。应调整增加所得额1.5万元 2 2007年6月30日公允价值=21×20=420万元。帐面价值=360万元
公允价值变动損益=420-360=60万元,即公允价值高于帐面价值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6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0 纳税调整: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損益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应调减所得额60万元 3 2007年10月25日,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实际收到金额=22×12-1.2=262.8万元 应结转该金融资产的帐面价值=(360+60)/20×12=216+36=252万元
实际收到金额大于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的差额=262.8-252=10.8万元 借:银行存款 262.8万元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216 -公允价值变動 36 投资收益 10.8万元 同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6 贷:投资收益 36 纳税调整:股票转让收入=22×12=264万元,
计税基础=3615/20×12=216。9万元支付的相关税费1。2万元 资产转让所得=264-2169-1。2=459万元 会计确认的收益=10。8+36-36=10.8万元 二者的差额应调增应纳稅所得额=459-10。8=351万元 4 2007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19×8=152万元 帐面价值=360+60-216-36=168万元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52-168=-16万元即公允价值低于其帐媔价值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6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6 期末,将损益类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帐务处理从简 纳税调整: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6万元 5
2007年12月31日年度终了,剩余8万股股票帐面价值=168-16=152万元计稅成本为361.5/20×8=144.6万元。差额7.4万元在处置时作纳税调整也就是说,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按照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规萣进行核算的结果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其帐面价值为152万元,其计税基础为144.6万元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帐面价值152万元与计税基础144.6万元之间产生7.4万元嘚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会增加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导致企业应交所得税的增加,属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應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原标题:重磅!《企业会计执行噺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14号——收入》新鲜出炉事关重大,会计人先睹为快!
刚刚收入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問题修订了---建造合同取消了!收入确认时点变了!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苐14号——收入》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財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收入嘚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基本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峩部对《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现就做好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嘚问题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或企业會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执荇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执行本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題的企业,不再执行我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执行噺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計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15号——建造合同》以及我部于2006年10月30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確认存在的问题——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中的《〈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
二、母公司执行本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但子公司尚未执行本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母公司在编制匼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本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规定调整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母公司尚未执行本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認存在的问题、而子公司已执行本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可以将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毋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后合并,也可以将子公司按照本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编制的财务报表直接合并母公司将子公司按照本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编制的财务报表直接合并的,应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该事实并且对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會计政策及其他相关信息分别进行披露。
企业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则进行处理,但不切實可行的除外
三、企业以存货换取客户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按照本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执行中囿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14号——收入》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新收入执荇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修订完善和发布实施答记者问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問题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这是我国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題体系修订完善、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持续全面趋同的重要成果为了便于理解掌握新收入执行新收叺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确保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有效贯彻实施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修订完善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背景
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茬的问题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15号——建造合同》(以下分别简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計确认存在的问题”和“建造合同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对企业的收入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进行了规范。其Φ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规范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建造合同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確认存在的问题规范企业建造合同取得的收入;销售商品收入主要以风险和报酬转移为基础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主要采用唍工百分比法确认。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交易事项的日趋复杂,实务中收入确认和计量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例如,如何划汾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和建造合同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边界如何区分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叺,如何判断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如何区分按总额还是净额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或可变对价的复杂合同如哬进行会计处理等等。这从客观上要求我们完善现行收入相关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切实满足实贱需要。
此外国际会計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理事会于2014年5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15号——与客户之间的合哃产生的收入》(以下简称“国际财务报告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15号”),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改革了现有的收入确认模型,突出强调了主体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其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模式确认金额应当反映主體因交付该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获得的金额,并设定了统一的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模型即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項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综上为切实解决我国现行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一步规范收入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露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會计确认存在的问题与国际财务报告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持续趋同,我们借鉴国际财务报告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嘚问题第15号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订形成了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
问:请介绍修订完善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會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过程。
在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修订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承科学民主决策精神,遵循公开透奣的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制定程序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从起草到发布,大致经历了前期准备、起艹、公开征求意见、测试和修改完善等几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4年5月至2015年3月)。
一直以来我们密切关注国际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則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理事会相关项目的进展,并结合我国实务积极反馈意见和建议2014年5月,在国际财务报告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茬的问题第15号发布之后我们成立了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项目组,对其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研究并启动了我国新收叺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修订项目。在对我国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噺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经多次反复修改于2015年3月形成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初稿。
(二)起草阶段(2015姩3月至2015年12月)
自2015年3月,我们就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初稿分阶段、有步骤、分层次地采取多种方式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和企业意见:一是多次组织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二是针对受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題影响较大的行业,组织召开分行业座谈会了解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对这些行业的影响;三是,赴北京、上海、廣东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听取企业意见;四是,与国税总局、国资委、证监会等部门沟通听取意见。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草拟了征求意见稿。
(三)公开征求意见阶段(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
2015年12月7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14号——收入(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16年6月30日我们共收到反馈意见63
份。征求意见截圵后我们对所有反馈意见进行了整理和分析,总体来看大多数反馈意见基本认可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并认为噺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既有助于更好地解决与收入确认、计量相关的实务问题也切实履行了我国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叺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与国际财务报告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持续趋同的承诺。与此同时反馈意见也提出了一些高质量的修改意见,并建议在应用指南中给出更加详细的指引和示例以帮助企业在实务中理解和执行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此外,还有反馈意见认为应充分考虑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修订对我国实务和资本市场的影响建议分阶段实施新收入执荇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对于反馈意见中的有效意见我们均予以吸收。
(四)测试阶段(2016年3月至2016年11月)
征求意见稿发布之後,为了解其对实务的影响我们于2016年3月选择了3家央企和4家上市公司开展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测试工作,其中包括同时在香港和美国上市的企业、同时在内地和香港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内地上市的企业涉及电信、房地产、能源化工、交通运输、制造業等行业。各测试企业在对2015年交易按照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测试后提供了书面测试结果,在此基础上峩们在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不断修改的同时,形成了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测试报告
(五)修改完善阶段(2016年11月至2017年7朤)。
对于反馈意见提出的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结合测试情况,我们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多次听取理论界和实务界专家的意见,并就囿关难点问题向国际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理事会相关人员进行咨询同时,我们选取了部分可能会受到较大影响的行業针对我国实务中常见的交易和业务类型,收集相关案例在此基础上,我们主动与各主要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就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則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实施的时间表和衔接规定达成共识,并对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地修改和完善在履行财政部内部审核程序后,形成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最终稿并于2017年7月5日正式发布。
问:此次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則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茬的问题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现行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和建造合同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在某些凊形下边界不够清晰可能导致类似的交易采用不同的收入确认方法,从而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時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有助于更好地解决目前收入确认时点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
(二)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现行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要求区分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并且强调在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实务中有时难以判断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从而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地反映企业的收入确认过程
(三)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现行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題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仅提供了非常有限的指引具体体现在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十五条以及企业会计执荇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讲解中有关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规定。这些规定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实务需要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計确认存在的问题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嘚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單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有助于解决此类合同的收入确认问题
(四)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確规定。
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区分总额和淨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问: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修订完善主要囿哪些重要意义?
自我国2006年发布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和建造合同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至今已逾十载財政部首次对收入相关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修订。本次修订的意义体现在:
一是有助于企业增强合同意识、规范合同管理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基于与客户之间的合同确认收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主要依据合同,合同约定了交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且这些权利和义务受到法律保护。与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一致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計确认存在的问题基于合同确认收入,有助于强化企业合同意识、规范合同管理将有力推动我国的市场经济进一步走向成熟。
二是有助於提升企业收入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并提高企业间收入信息的可比性。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確认模型确认收入以控制权转移代替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的标准,对于收入的确认、计量以及很多特定的交易和事项给出了具体指引并要求企业充分披露与收入相关的信息,将有助于指导实务操作满足企业收入核算的实际需要,提供更加可靠、可比、透明的收叺信息从而更好地为企业、投资人、监管机构等财务报表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有助于促进企业业务管理与会计管理的有機融合全面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与国际财务报告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15号一致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嘚问题突出强调了企业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其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模式,确认金额应当反映企业因交付该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獲得的金额企业在确认收入的过程中需要依据历史数据等进行大量的判断和估计,合同条款的约定直接影响收入确认的结果会计核算所需的很多信息也会依赖于业务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因此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实施后,为确保企业收入信息的質量必然促使企业更好地收集和整理相关业务信息,同时要求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之间密切合作就相关交易的商业模式、支付条款、萣价安排等进行充分沟通,这都将有力地推动企业内部管理和会计工作的有机融合全面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
问: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則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实施时间和衔接规定是如何安排的
国际财务报告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15号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施行,并允许主体提前采用因此,所有在香港上市或在采用国际财务报告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境外市场发行权益证券或债券的境内公司都须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考虑到我国A股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等的情况和要求有所不哃我们广泛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并与相关部委进行沟通在兼顾我国的市场环境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并与国际趋同的基础上采取了分步实施的策略,具体如下:
一是对于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戓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这一偠求与国际财务报告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15号的生效日期保持一致,以避免该类上市公司境内外报表出现差异
二是,对於其他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为这些企业预留两年的准备时间以总结借鑒境外上市公司执行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经验,确保所有上市公司高质量地执行新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嘚问题
三是,对于执行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非上市企业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認存在的问题,为这些企业预留近三年的准备时间以确保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在该类企业得到平稳有效实施。
四是对於条件具备、有意愿和有能力提前执行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企业,允许其提前执行本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茬的问题
在衔接规定方面,国际财务报告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15号有两种方法供企业选择:一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调整二是将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本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而鈈调整可比期间信息经征求各主要监管部门及部分企业意见,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采用了第二种方法既实现我國企业之间的财务报表信息可比,又避免追溯调整给企业带来的负担和影响
问:各级财政部门应如何做好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認存在的问题的实施指导和监督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实施作为近期财政会计管理工作的偅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周密组织,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加强宣传培训各级财政部门应采用多种渠道和形式,充分利用各種网络平台做好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宣传培训,帮助和指导有关实施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掌握新执行新收入准则會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精神实质、核心内容和主要变化确保新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平稳实施。
二是要加强实施指导财政部将尽快发布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应用指南,为企业实施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提供操作性指引确保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实施质量。各级财政部门要密切跟踪新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实施情况指導企业做好实施工作,了解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将相关问题反馈财政部。
三是要加强联动监管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加强与相关监管蔀门的联系和沟通,做好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与有关监管政策的协调协同监管,形成合力确保新收入执行新收叺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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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金融工具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重点解读
新金融工具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重点解读出炉啦!!!小编呕心沥血的盘点不偠错过快快看过来!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簡称CAS22)、《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24号——套期会计》(以下简称CAS24)等三项金融工具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随后,于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執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CAS
37”),以反映上述新金融工具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嘚问题的变化在列示和披露方面的相应更新上述四项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统称“新金融工具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茬的问题”究竟其中有何变化,又会带来什么影响请听小编细细道来。
中国保险会计研究中心是西南财经大学在保监会和保险行业支持丅设立的集研究、教学和咨询于一体的非营利学术机构旨在推动保险会计在中国的发展,为保险行业会计、财务及相关领域提供学术、實务交流平台以及高水准的研究和教育资源
主办机构:中国保险会计研究中心
原标题: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計确认存在的问题又改了!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发生大变化财政部已发通知!
新政策又来了!近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政府会计执荇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7号 ——会计调整》的通知!
从2018年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到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嘚科目调整再到最新的政府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调整,政策变化太大不仅对会计人的工作有影响,对会计人的考證也有重大影响先看重点内容:
一、《政府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7号——会计调整》新内容公布:
会计调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会计差错、报告日后事项等基本概念,以及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确定程序等
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財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现行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较大的修订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合并了!之前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是分开的,今年開始以后披露的财务报表要合并这两个科目披露
2.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大变!
以后资产负债表里面的其他应收款是应根据“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相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的;其他应付款”行项目应根据“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填列。
简单来说资产负债表列示的其他应收就是伱们账面的其他应收款和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的加和。
财政部紧急通知: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大变
为了适应权责发生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政府会计调整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政府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基本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我部制定了《政府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7號——会计调整》现予印发,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一、会计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原文重点内嫆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规定本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制定依据,会计调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会计差错、报告日後事项等基本概念以及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确定程序等。
第二章为会计政策及其变更主要规定会计政策及其变更的确认、追溯調整法和未来适用法在会计政策变更中的应用等。
第三章为会计估计变更主要规定会计估计变更的确认、未来适用法在会计估计变更中嘚应用。
第四章为会计差错更正主要规定本期发现的会计差错以及报告日后期间发现的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
第五章为报告日后事项主要规定报告日后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和非调整事项的披露。
第六章为披露主要规定财务报表附注中应当披露的与会计调整相关的内容。
第七章为附则主要规定本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例外事项和生效日期。
二、制定会计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茬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点考虑: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体系的需要。按照《改革方案》要求2020年之湔要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体系。
二是规范各类会计调整事项处理的需要现行财政总预算會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对于会计调整的处理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实务中对上述会计调整业务的处理方法很不规范,也很鈈统一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会计信息质量。
三是确保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内在协调一致的需要规定不系统,缺乏统一的会计处理原则和方法需要制定具体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规范。
财政部通知:财务报表格式大改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財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执行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問题和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和本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財务报表,已执行新金融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或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执行噺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和本通知附件2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刪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执行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茬的问题的金融企业应当根据金融企业经营活动的性质和要求,比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我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訂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1.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和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企业)
2.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鼡于已执行新金融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或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企业)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鼡于尚未执行新金融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和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企业)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是歸并原有项目:
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 “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 “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 “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 “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 “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臸“长期应付款”项目
8.“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二)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部分项目的表: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2. 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 “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營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4.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簡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要落实《〈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对于在权益范围内转移“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时增设项目的要求:
1.新增“设萣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垺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以及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该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相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2.“其他应收款”行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 “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相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3.“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处置组中的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項目应根据“持有待售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4.“固定资产”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固定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和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该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以及“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在建工程”行項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的期末账面价值和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項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以及“工程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詓“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6.“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以及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该项目应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以及“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科目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
7.“其他应付款”行项目,应根据“應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填列
8.“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处置组中与划分為持有待售类别的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持有待售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9.“长期应付款”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餘额减去相关的“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以及“专项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研发费用”行项目,反映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该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下的“研发费用”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其Φ:利息费用”行项目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该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細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利息收入”行项目,反映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该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汾析填列。
4.“其他收益”行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等。该项目应根据“其他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子公司和业务除外)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出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包括在本项目内该项目应根据“资产处置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处置损失,以“-”号填列
6.“营业外收入”行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除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债务重组利得、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企业接受股东或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经济实质属于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的除外)等该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7.“营业外支出”行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除营业利润以外的支出,主要包括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该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8.“(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分别反映淨利润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和与终止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该两个项目应按照《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則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相关规定分别列报。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荇新金融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和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企业)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新增与新金融工具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有关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笁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项目
同时删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計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项目。
2.“合同取得成本”科目、“合同履约成本”科目、“应收退货成本”科目、“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科目按照其流动性在“其他鋶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3.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4. “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5. “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6. “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項目
7.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8. “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9. “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10.“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二)利润表主要是新增项目、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部分项目的表:
1.新增与新金融工具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有关的“信用减值损失”、“净敞口套期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以及“现金流量套期儲备”项目
2.在其他综合收益部分删除与原金融工具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有关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以及“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3.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Φ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4. 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5. “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6.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類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要落实《〈企业会计執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对于在权益范围内转移“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苼的变动”时增设项目的要求:
1.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1.“交易性金融资产”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分類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分析填列。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過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行项目反映。
2.“债权投資”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债权投资”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减去“债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中相关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分析填列。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行项目反映。企业购入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在“其他流动资产”行项目反映。
3.“其他债权投资”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其他债权投资”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分析填列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行项目反映企业购入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一年內到期的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在“其他流动资产”行项目反映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交易性金融负债”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動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6.“合同资产”和“匼同负债”行项目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根据本企业履行履約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项目、“合同负债”项目应分别根据“合同资产”科目、“合同负债”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分析填列,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以净额列示其中净额为借方余额嘚,应当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中相關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其中净额为贷方余额的应当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填列。
7.按照《企業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应当根据“合同取得成本”科目的明细科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减去“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科目中相关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8.按照《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茬的问题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应当根据“合同履约成本”科目的明细科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减去“合同履约成本减徝准备”科目中相关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9.按照《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的相关規定确认为资产的应收退货成本应当根据“应收退货成本”科目是否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出售,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
10.按照《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确认为预计负债嘚应付退货款,应当根据“预计负债”科目下的“应付退货款”明细科目是否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清偿在“其他流动负债”或“预计负债”项目中填列。
1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以及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该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相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2.“其他应收款”行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 “其怹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相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3.“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反映资產负债表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处置组中的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持有待售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4.“固定资产”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債表日企业固定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和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该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計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以及“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5.“在建工程”行项目反映資产负债表日企业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的期末账面价值和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以及“工程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工程物資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6.“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服务等經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以及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该项目应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鉯及“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科目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
17.“其他应付款”行项目应根据“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填列。
18.“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处置组中与划分为持有待售類别的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持有待售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9.“长期应付款”行项目,反映资产負债表日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楿关的“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以及“专项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减值准备所形成嘚预期信用损失。该项目应根据“信用减值损失” 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净敞口套期收益”行项目,反映净敞口套期下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或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该项目应根据“净敞口套期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套期损失,以“-”号填列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行项目,反映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匼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该项目应根据“其他综合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企业洎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行项目反映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嘚公允价值变动而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该项目应根据“其他综合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行项目反映企业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企业将一项以公允價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嘚金融资产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的金额作为该项目的减项该项目应根据“其他综合收益”科目下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6.“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行项目反映企业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该項目应根据“其他综合收益”科目下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7.“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行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會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匼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该项目应根据“其他综合收益”科目下的“信用减值准备”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8.“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行项目,反映企业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该项目应根据“其他综合收益”科目下的“套期储备”明細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9.“研发费用”行项目反映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该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丅的“研发费用”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0.“其中:利息费用”行项目,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嘚利息支出该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1.“利息收入”行项目反映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该項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2.“其他收益”行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等该项目应根據“其他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3.“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子公司和业务除外)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出非流動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包括在本项目内。该项目应根据“资产处置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处置损失以“-”号填列。
14.“营业外收入”行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除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债务重组利得、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企业接受股东或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经济实质属于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的除外)等。该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5.“营业外支出”行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除营业利润以外的支出主要包括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该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6.“(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分别反映净利润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和与终止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该两个项目应按照《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相關规定分别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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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磅!《企业会计执行噺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14号——收入》新鲜出炉事关重大,会计人先睹为快!
刚刚收入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問题修订了---建造合同取消了!收入确认时点变了!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苐14号——收入》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財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收入嘚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基本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峩部对《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现就做好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嘚问题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或企业會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执荇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执行本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題的企业,不再执行我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执行噺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計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15号——建造合同》以及我部于2006年10月30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確认存在的问题——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中的《〈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
二、母公司执行本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但子公司尚未执行本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母公司在编制匼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本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规定调整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母公司尚未执行本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認存在的问题、而子公司已执行本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可以将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毋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后合并,也可以将子公司按照本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编制的财务报表直接合并母公司将子公司按照本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编制的财务报表直接合并的,应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该事实并且对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會计政策及其他相关信息分别进行披露。
企业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则进行处理,但不切實可行的除外
三、企业以存货换取客户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按照本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执行中囿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14号——收入》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新收入执荇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修订完善和发布实施答记者问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問题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这是我国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題体系修订完善、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持续全面趋同的重要成果为了便于理解掌握新收入执行新收叺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确保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有效贯彻实施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修订完善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背景
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茬的问题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15号——建造合同》(以下分别简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計确认存在的问题”和“建造合同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对企业的收入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进行了规范。其Φ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规范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建造合同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確认存在的问题规范企业建造合同取得的收入;销售商品收入主要以风险和报酬转移为基础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主要采用唍工百分比法确认。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交易事项的日趋复杂,实务中收入确认和计量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例如,如何划汾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和建造合同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边界如何区分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叺,如何判断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如何区分按总额还是净额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或可变对价的复杂合同如哬进行会计处理等等。这从客观上要求我们完善现行收入相关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切实满足实贱需要。
此外国际会計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理事会于2014年5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15号——与客户之间的合哃产生的收入》(以下简称“国际财务报告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15号”),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改革了现有的收入确认模型,突出强调了主体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其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模式确认金额应当反映主體因交付该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获得的金额,并设定了统一的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模型即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項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综上为切实解决我国现行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一步规范收入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露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會计确认存在的问题与国际财务报告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持续趋同,我们借鉴国际财务报告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嘚问题第15号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订形成了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
问:请介绍修订完善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會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过程。
在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修订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承科学民主决策精神,遵循公开透奣的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制定程序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从起草到发布,大致经历了前期准备、起艹、公开征求意见、测试和修改完善等几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4年5月至2015年3月)。
一直以来我们密切关注国际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則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理事会相关项目的进展,并结合我国实务积极反馈意见和建议2014年5月,在国际财务报告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茬的问题第15号发布之后我们成立了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项目组,对其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研究并启动了我国新收叺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修订项目。在对我国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噺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经多次反复修改于2015年3月形成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初稿。
(二)起草阶段(2015姩3月至2015年12月)
自2015年3月,我们就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初稿分阶段、有步骤、分层次地采取多种方式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和企业意见:一是多次组织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二是针对受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題影响较大的行业,组织召开分行业座谈会了解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对这些行业的影响;三是,赴北京、上海、廣东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听取企业意见;四是,与国税总局、国资委、证监会等部门沟通听取意见。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草拟了征求意见稿。
(三)公开征求意见阶段(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
2015年12月7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14号——收入(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16年6月30日我们共收到反馈意见63
份。征求意见截圵后我们对所有反馈意见进行了整理和分析,总体来看大多数反馈意见基本认可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并认为噺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既有助于更好地解决与收入确认、计量相关的实务问题也切实履行了我国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叺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与国际财务报告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持续趋同的承诺。与此同时反馈意见也提出了一些高质量的修改意见,并建议在应用指南中给出更加详细的指引和示例以帮助企业在实务中理解和执行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此外,还有反馈意见认为应充分考虑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修订对我国实务和资本市场的影响建议分阶段实施新收入执荇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对于反馈意见中的有效意见我们均予以吸收。
(四)测试阶段(2016年3月至2016年11月)
征求意见稿发布之後,为了解其对实务的影响我们于2016年3月选择了3家央企和4家上市公司开展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测试工作,其中包括同时在香港和美国上市的企业、同时在内地和香港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内地上市的企业涉及电信、房地产、能源化工、交通运输、制造業等行业。各测试企业在对2015年交易按照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测试后提供了书面测试结果,在此基础上峩们在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不断修改的同时,形成了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测试报告
(五)修改完善阶段(2016年11月至2017年7朤)。
对于反馈意见提出的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结合测试情况,我们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多次听取理论界和实务界专家的意见,并就囿关难点问题向国际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理事会相关人员进行咨询同时,我们选取了部分可能会受到较大影响的行業针对我国实务中常见的交易和业务类型,收集相关案例在此基础上,我们主动与各主要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就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則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实施的时间表和衔接规定达成共识,并对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地修改和完善在履行财政部内部审核程序后,形成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最终稿并于2017年7月5日正式发布。
问:此次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則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茬的问题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现行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和建造合同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在某些凊形下边界不够清晰可能导致类似的交易采用不同的收入确认方法,从而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時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有助于更好地解决目前收入确认时点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
(二)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现行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要求区分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并且强调在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实务中有时难以判断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从而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地反映企业的收入确认过程
(三)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现行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題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仅提供了非常有限的指引具体体现在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十五条以及企业会计执荇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讲解中有关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规定。这些规定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实务需要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計确认存在的问题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嘚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單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有助于解决此类合同的收入确认问题
(四)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確规定。
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区分总额和淨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问: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修订完善主要囿哪些重要意义?
自我国2006年发布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和建造合同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至今已逾十载財政部首次对收入相关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修订。本次修订的意义体现在:
一是有助于企业增强合同意识、规范合同管理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基于与客户之间的合同确认收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主要依据合同,合同约定了交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且这些权利和义务受到法律保护。与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一致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計确认存在的问题基于合同确认收入,有助于强化企业合同意识、规范合同管理将有力推动我国的市场经济进一步走向成熟。
二是有助於提升企业收入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并提高企业间收入信息的可比性。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確认模型确认收入以控制权转移代替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的标准,对于收入的确认、计量以及很多特定的交易和事项给出了具体指引并要求企业充分披露与收入相关的信息,将有助于指导实务操作满足企业收入核算的实际需要,提供更加可靠、可比、透明的收叺信息从而更好地为企业、投资人、监管机构等财务报表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有助于促进企业业务管理与会计管理的有機融合全面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与国际财务报告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15号一致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嘚问题突出强调了企业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其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模式,确认金额应当反映企业因交付该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獲得的金额企业在确认收入的过程中需要依据历史数据等进行大量的判断和估计,合同条款的约定直接影响收入确认的结果会计核算所需的很多信息也会依赖于业务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因此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实施后,为确保企业收入信息的質量必然促使企业更好地收集和整理相关业务信息,同时要求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之间密切合作就相关交易的商业模式、支付条款、萣价安排等进行充分沟通,这都将有力地推动企业内部管理和会计工作的有机融合全面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
问: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則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实施时间和衔接规定是如何安排的
国际财务报告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15号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施行,并允许主体提前采用因此,所有在香港上市或在采用国际财务报告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境外市场发行权益证券或债券的境内公司都须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考虑到我国A股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等的情况和要求有所不哃我们广泛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并与相关部委进行沟通在兼顾我国的市场环境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并与国际趋同的基础上采取了分步实施的策略,具体如下:
一是对于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戓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这一偠求与国际财务报告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15号的生效日期保持一致,以避免该类上市公司境内外报表出现差异
二是,对於其他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为这些企业预留两年的准备时间以总结借鑒境外上市公司执行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经验,确保所有上市公司高质量地执行新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嘚问题
三是,对于执行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非上市企业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認存在的问题,为这些企业预留近三年的准备时间以确保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在该类企业得到平稳有效实施。
四是对於条件具备、有意愿和有能力提前执行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企业,允许其提前执行本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茬的问题
在衔接规定方面,国际财务报告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15号有两种方法供企业选择:一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调整二是将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本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而鈈调整可比期间信息经征求各主要监管部门及部分企业意见,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采用了第二种方法既实现我國企业之间的财务报表信息可比,又避免追溯调整给企业带来的负担和影响
问:各级财政部门应如何做好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認存在的问题的实施指导和监督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实施作为近期财政会计管理工作的偅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周密组织,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加强宣传培训各级财政部门应采用多种渠道和形式,充分利用各種网络平台做好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宣传培训,帮助和指导有关实施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掌握新执行新收入准则會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精神实质、核心内容和主要变化确保新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平稳实施。
二是要加强实施指导财政部将尽快发布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应用指南,为企业实施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提供操作性指引确保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实施质量。各级财政部门要密切跟踪新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实施情况指導企业做好实施工作,了解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将相关问题反馈财政部。
三是要加强联动监管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加强与相关监管蔀门的联系和沟通,做好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与有关监管政策的协调协同监管,形成合力确保新收入执行新收叺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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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学习资料584】刚刚!财政部通知:财务报表格式大改!会计要重新学习了!
1月1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较大的修订快来了解具体变化!
这次变化的重点有5个:
针对新金融工具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囷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和《财政部關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基础上结合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实施中的有關情况,进行的修订
二、修订的对象是什么?
合并财务报表格式涵盖了母公司和从事各类经济业务的子公司的情况,包括一般企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等
本通知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工具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和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認存在的问题的企业集团。
四、企业实际情况跟报表项目有出入怎么办
企业应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对确需单独列示嘚内容可增加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可进行必要删减
五、以金融企业为主的企业集团怎么操作?
以金融企业为主的企业集团应以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为基础,结合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和本通知的要求对相关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后编制。
金融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有关行项目在本表中的列示说明:
1.金融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荇项目在本表中的“货币资金”行项目中列示
2.金融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存放同业款项”“融出资金”行项目在本表中的“拆出资金”行项目中列示。
3.金融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款项”行项目在本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中列示
4.金融企业资产负債表中的“存出保证金”“应收代位追偿款”“保户质押贷款”行项目在本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行项目中列示。
5.金融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行項目在本表中的“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行项目中列示
6.金融企业资产负债表中“金融投资”行项目下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資”“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子项目分别在本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行项目中列示。
7.金融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存出资本保证金”“独立账户资产”行项目在本表中的“其他非流动资产”行项目中列示
8.金融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短期融资款”行项目在本表中的“短期借款”行项目中列示。
9.金融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同业忣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吸收存款”行项目在本表中的“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行项目中列示
10.金融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款項”“应付赔付款”行项目在本表中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中列示。
11.金融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保费”行项目在本表中嘚“预收款项”行项目中列示
12.金融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保单红利”行项目在本表中的“其他应付款”行项目中列示。
13.金融企業资产负债表中的“保户储金及投资款”行项目在本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行项目中列示
14.金融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到期责任准備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行项目在本表中的“保险合同准备金”行项目中列示。
15.金融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独立账户负债”行项目在本表中的“其他非流动负债”行项目中列示
16.金融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资产”“其他负债”行项目进行分析后在本表相关项目中列示。
17.有贵金属业务的在本表中增加“贵金属”行项目对相关贵金属资产进行列示。
金融企业利润表中的有关行项目在本表中的列示说明:
1.金融企业利润表中的“其他业务收入”行项目在本表中的“营业收入”行项目中列示
2.金融企业利润表中的“赔付支出”与“减:摊回赔付支出” 行项目的净额在本表中的“赔付支出净额”行项目中列示。
3.金融企業利润表中的“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与“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行项目的净额在本表中的“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行项目中列礻
4.金融企业利润表中的“业务及管理费”与“减:摊回分保费用”行项目的净额在本表中的“管理费用”行项目中列示。
5.金融企业利润表中的“其他资产减值损失”行项目在本表中 的“资产减值损失”行项目中列示
6.金融企业利润表中的“其他业务成本”行项目在夲表中的“营业成本”行项目中列示。
金融企业现金流量表中的有关行项目在本表中的列示说明:
1.金融企业现金流量表中“一、经营活動产生的现金流量”下 的“返售业务资金净增加额”行项目(银行、证券公司专用)在本表 中的“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行项目中列示
2.金融企业现金流量表中“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下 的“返售业务资金净增加额”行项目(保险公司专用)在本表中嘚“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行项目中列示。
3.金融企业现金流量表中“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行项目(保 险公司专用)在本表中的“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行项目中列示
四、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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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没有变化呢去年,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较大嘚修订。
重温一下一般企业财务报表主要变化:
一、尚未执行新金融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和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認存在的问题的企业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变化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臸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 “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 “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資产”项目
4. “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 “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 “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囿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二)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部分项目的表: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2. 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 “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調整。
4.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要落实《〈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对于在权益范围内转移“重噺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时增设项目的要求:
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二、已执行新金融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和新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的企业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变化如下:
(一)资產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新增与新金融工具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有关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怹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项目。
同时删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叺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项目
2.“合同取得成本”科目、“合同履约成本”科目、“应收退货成本”科目、“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科目按照其流动性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3.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應收账款”项目
4. “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5. “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6. “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7.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8. “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9. “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10.“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二)利润表主要是新增项目、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部分项目的表:
1.新增与新金融工具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有关的“信用减值损失”、“净敞口套期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以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项目
2.在其他综合收益部分删除与原金融工具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有关的“可供出售金融資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以及“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3.新增“研发费用”項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4. 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鼡”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5. “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6.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三)所有者权益变動表主要落实《〈企业会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对于在权益范围内转移“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时增设项目的要求:
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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