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条件一致,载有买回合同前后条款不一致的公司债券利率应该比无此合同前后条款不一致的高还是低?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興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使用其全称或简称“本基金”、“兴业保本混合”基金代码为“002338”)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登记机构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保人为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嘚批复》(证监许可【2015】2981号)于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1月29日进行募集,并于2016年2月3日正式成立本基金每个保本周期为三年,第一个保本周期自2016 年2月3 ㄖ起至2019 年2 月11 日止
  鉴于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即将到期,且本基金无法为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确定保障义务人本基金将不能满足继续作為法律法规规定的避险策略基金运作的条件,为此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根据《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哃》(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如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本基金在到期期间截止日次日起转型為非保本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兴业奕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鉯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作相应修改。上述变更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决议,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的规定决定将本基金转型为非保本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即“兴业奕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使用其全称或简称“兴业奕祥混合”)涉及文件一并调整。为适应基金转型的需求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对《基金合同》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事项说明如下:
  1、《基金合同》本次修订删除叻《基金合同》中与基金保本运作有关的合同前后条款不一致,保留《基金合同》原本约定的有关基金转型为兴业奕祥混合后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合同前后条款不一致《基金合同》具体修订的条目和内容如附件。
  2、《基金合同》本次修订事项或属于《基金合同》有明确约定的事项,或属于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後进行修改。修改程序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根据本公司发布的《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箌期安排及转型为兴业奕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中的相关安排自2019年2月15日起,本基金将更名为兴业奕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失效,《兴业奕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生效《兴业奕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具体内容将按本次修订并公告的文本执行。
  4、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对《基金合同》进荇修订后,也将对基金托管协议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并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做相应调整。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業务前应仔细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5、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囚网站(.cn)或拨打本公司******()咨询相关事宜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
  本基金转型为兴业奕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一般情况下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转型后的兴业奕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不再属于避險策略基金,与转型前的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其预期风险高于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有風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与《兴业奕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章节 《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内容 《兴业奕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内容 修改理由
  全文 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募集、发售等相关表述 兴业奕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删除 根据原基金匼同约定的名称调整
  本基金由原保本基金转型而来,不涉及基金募集发售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囻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关于保本基金嘚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囷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人自依本基金匼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人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基金合哃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匼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删除保本有关内容
   投资人购买本保本基金份额的行为视為同意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的约定 三、兴业奕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其转型后的兴业奕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中国证监会对兴业奕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注册以及其转型为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徝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夲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删除保本有关内容增加转型相关描述。
   三、“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Φ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會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產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删除 删除保本有关内容。
  第二部分释义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兴业保本混匼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删除 删除保本有关内容
   13、《指导意见》:指中国证监会2010年10月26日颁布并实施的《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見》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删除 删除保本有关内容。
   25、担保人:指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保证合同为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嘚保本金额承担的保本清偿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的机构。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由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為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删除 删除保本有关内容。
   26、保本义务人:指与基金管理人签订风险买断合同为本基金的某保本周期(第一个保本周期除外)承担保本偿付责任的机构 删除 删除保本有关内容。
27、保本保障机制:指依据《指导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通过与担保人签订保证合同或与保本义务人签订风险买断合同,由担保人为本基金的保本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或者由保本义务人为本基金承担保本偿付责任或者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以保证符合条件的基金份额持囿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时可以获得保本金额第一个保本周期由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提供鈈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涉及的保本保障事宜,由基金管理人与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届时签订的保證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决定并由基金管理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开始前公告 删除 删除保本有关内容。
   34、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生效ㄖ:指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期间截止日的次日即“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兴业奕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日 删除保本有关内容,增加转型相关描述
   36、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鈈得超过3个月 删除 删除募集相关内容
38、保本周期:指基金管理人提供保本的期限本基金的保本周期每三年为一个周期。本基金第一个保夲周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第一个保夲周期后的各保本周期自本基金公告的保本周期起始之日起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在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的到期处理规则中确定下一个保本周期的起始时间。基金合同中若无特别所指保本周期即为当期保本周期 删除 删除保本有关内容。
   39、保本周期到期日:指保本周期届满的最后一日如果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則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删除 删除保本有关内容
   40、保证合同:指基金管理人和担保人签署的《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合同》 删除 删除保本有关内容。
   41、持有到期:指本基金募集期认购本基金、在过渡期内申购本基金及从上一个保本周期结束后选择转入或默认选择轉入当期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内一直持有其基金份额的行为 删除 删除保本有关内容
42、保本金额:指本基金的第一個保本周期内,本基金募集期内认购本基金的投资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认购金额(即认购保本金额包括该等基金份额的净认購金额、认购费用以及募集期间的认购利息),以及发生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情形时在过渡期内进行申购(包括转换转入本基金,下同)的投资人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以及从本基金上一个保本周期结束后选择转入或默认选择转入當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上一个保本周期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按照基金合同其他约定未獲得可享受保本合同前后条款不一致确认的基金份额除外
   43、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指根据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計算的可赎回金额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在过渡期内申购或从上一个保本周期结束后选择转入或默认选择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 删除 删除保本有关内容。
   44、保本:指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到期嘚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低于其保本金额的,基金管理人或保本义务人應补足该差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20个工作日(含第20个工作日)内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具体保本周期的到期处理规则详见夲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内容 删除    45、保证:指担保人依据与基金管理人签订的保证合同就本基金某保本周期为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持囿人的保本金额承担的保本清偿义务提供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就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保证期间为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起六个朤止 删除 删除保本有关内容。
   46、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保本周期届满时符合法律法规有关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资质要求、并经基金管理人認可的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为本基金下一保本周期提供保本保障,与基金管理人就本基金下一保本周期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時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 删除 删除保本有关内容。
   47、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指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丅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继续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删除 删除保本有关内容。
   48、保本周期到期后基金的存续形式:保本周期届滿时若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本基金继续存续;否则本基金变更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兴业奕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如果本基金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的存续要求,则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终止 删除 删除保本有关内容
   49、保本周期到期选择: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到期后,选择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或将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怹基金基金份额,或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继续持有转型后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删除 删除保本有关内容。
   50、到期期间:指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后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到期操作的时间期间本基金的到期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3个工作日(含第3个工作日) 删除 删除保本囿关内容。
   51、过渡期:指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其业务需要将到期期间截止日次个工作日起至下一个保本周期开始日前一工作日的时间区間设为过渡期,过渡期的具体起止日期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届时公告 删除 删除保本有关内容
   52、过渡期申购:指投资人在过渡期内申请购買本基金基金份额或者转换转入本基金的行为,投资人进行过渡期申购的按其申购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可赎回金额确认下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金额(按照基金合同其他约定未获得可享受保本合同前后条款不一致确认的基金份额除外)并适用下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匼同前后条款不一致 删除 删除保本有关内容。
   53、折算日:指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开始日的前一工作日即过渡期最后一个笁作日 删除 删除保本有关内容。
   54、基金份额折算:指在折算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包括投资人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上一个保本周期结束后选择转入或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个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所代表的可赎回金额總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变更登记为基金份额净值为1.00 元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数额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 删除 删除保本有关内容。
   6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删除 删除募集有关内容。
   51、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洏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新增
  (相应序号进行调整) 根据最新版本《基金填报指引》有关内容进行更新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二、基金的类别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删除保本有关内容
  1、“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投资人提供投资金额安全的保證并在此基础上力争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2、变更后的“兴业奕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
  该基金力图通过灵活的大类资产配置积极把握个股的投资机会,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的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四、基金的投资目标
  该基金力图通过灵活的大类资产配置积极把握个股的投资机会,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的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實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删除保本有关内容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 删除 删除募集有关内容
  本基金的募集规模上限原则上不超过30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具体数额并将实际募集上限及规模控制的方案于基金份额發售公告或其他公告中列明。 删除 删除募集有关内容
   七、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具體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删除 删除募集有关内容。
  本基金的保本周期为三年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ㄖ起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届满時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本基金继续存续并转入下一保本周期该保本周期的具体起讫日期、保本和保本保障安排以本基金管理囚届时公告为准。若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但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的存续要求,则本基金根据基金匼同约定变更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基金投资、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做相应修改,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 删除 删除保本有关內容。
  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内本基金的保本金额为基金募集期内认购本基金的投资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认购金额(即认购保本金额,包括该等基金份额的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以及募集期间的认购利息)发生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情形时,下一保本周期的保本金额为在过渡期内进行申购的投资人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以及从本基金上一个保本周期结束后选擇转入或默认选择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上一个保本周期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按照基金合同其他约定未获得可享受保本合同前后条款不一致确认的基金份额除外
  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低出的部分即为“保本賠付差额”)则基金管理人或保本义务人应补足该保本赔付差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20个工作日(含第20个工作日)内将该保本赔付差額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但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适用保本合同前后条款不一致情形的,相应基金份额不适用本合同前后条款不一致 刪除 删除保本有关内容。
  担保人为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基金管理人的保本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基金份额持有囚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金额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認购保本金额的差额部分(该差额部分即为保本赔付差额)。但发生保证合同约定的不适用保证合同前后条款不一致情形的相应基金份額不适用本合同前后条款不一致。担保人保证期间为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起六个月止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最高不超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确认的基金份额所计算的认购保本金额。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的保本保障机制由基金管理人与担保人届时签订的保证合同或者与保本义务人签订的风险买断合同决定,并由基金管理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开始前公告 删除 删除保本有关内容。
  一、基金份額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募集上限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提前发售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確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符合法律法规規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尣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的募集规模上限原则上不超过30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市场情况确萣具体数额,并将实际募集上限及规模控制的方案于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公告中列明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嘚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铨额缴款。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申请一经登记机构受理不得撤销。
  2、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請参看招募说明书。
  4、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本基金根据《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由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届满后转型而来
  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於准予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号)准予募集注册,基金管理人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1月29日进行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掱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2月3日生效。
  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9年2月11日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由于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按照《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该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兴业奕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3个工作日(含第3个工作日),即2019年2月11日至2019年2月14日自2019年2月15日起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兴业奕祥混合型證券投资基金,转型后的《兴业奕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生效《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同日失效。
   本基金转型而来故增加历史沿革章节,删除基金份额的发售章节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的修改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則《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內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伍部分 基金的存续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萣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會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萣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转型而来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ㄖ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贖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但申请经登记机构受理的不得撤销;
  4、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除指定赎回外基金管悝人按“后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持有人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登记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后赎回,登记确认ㄖ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先赎回以确定被赎回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和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若保本周期到期后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持有期应从下一保本周期开始重新计算;
  5、若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变更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则变更后对所有基金份额的赎回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对于由本基金转入变更后基金的基金份额其持有期将从原份额取得之日起连续计算。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則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當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與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但申请经登记机构受理的不得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以确定所适用的贖回费率对于由原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自保本周期到期期间截止日后转为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其持有期将从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取得之日起连续计算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規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删除保本有关内容。
  根据最新版本《基金填报指引》有关内容进行更新
  1、基金管理人鈳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個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保留余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忣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保留余額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根据最新版本《基金填报指引》有关内容进行更新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夲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包括该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六、申購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產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包括该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履行适当程序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财产的仳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定,具体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於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新增)7、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鉯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根据最新蝂本《基金填报指引》有关内容进行更新
  “….7、发生本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保本周期的到期”中约定的情况即基金管理人可在保本期到期前30个工作日内视情况暂停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业务(含转换转入业务)。….”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删除第7点后续序号做调整 刪除保本有关内容。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7、发生本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保本周期的到期”中约定的情况即基金管理人可在保本期到期前30个工作日内视情况暂停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业务(含转换转入业务)。….”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嘚情形
  删除第5、7点后续序号做调整 根据最新监管环境删除不适用合同前后条款不一致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囙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戓者因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对于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应当全部自动进行延期办理;对于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湔述“全部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奣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的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可以进行延期办理。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含不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20%的单笔贖回申请以及单笔大额赎回申请中20%以内的部分)若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该部分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全部办理赎囙;若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该部分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该部分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會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于当日可处理的赎回申请应该按單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对于上述各种情形下未能赎回的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鈳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悝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具体可见相關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歭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对基金份额持囿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基金管理人可制定相应的业务规则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根据最新版本《基金填报指引》有关内容进行更新及修订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匼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7)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履行保本义务;
  (28)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若发生需要保本赔付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按基金匼同的约定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20个工作日(含第2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履行保本赔付差额的支付义务;基金管理人无法全额履行保本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担保人发出书面《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并在代偿款项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后,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涉及的到期日保本赔付事宜,由基金管悝人与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届时签订的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决定并由基金管理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开始前公告;…”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删除第(24)、(27)、(28)点后续序号做调整 删除保本有关内容。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9)基金管理人或保本义务人未履行其保夲清偿责任,或担保人未履行其连带责任保证时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就其享有保本权益的基金份额直接向基金管理人或保本义务人/担保囚追偿;…”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删除第(9)点后续序号做调整 刪除保本有关内容。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嘚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2)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1、當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变更基金类别,但在保本周期到期后在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變更为“兴业奕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但在保本周期到期后在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變更为“兴业奕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按基金合同约定的“兴业奕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执行嘚以及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保本周期内更换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或保本保障机制但因担保囚或保本义务人发生合并或分立,由合并或分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继承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因歇业、停业、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宣告破产或其他足以影响继续履行担保责任能力的情况除外;…”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丅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删除第(12)点,后续序号做调整 删除保本囿关内容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怹应由本基金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的费用;
  (2)某一个保本周期结束后保持或更换下一个保本周期的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或者保持戓变更下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保障机制;
  (3)保本周期到期后在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变更为“兴业奕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按基金合同约定的“兴业奕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执行;
  (4)保本周期内因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发生合並或分立,由合并或分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继承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的权利、义务而引起的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变更;担保人或保本义務人因歇业、停业、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宣告破产或其他足以影响继续履行担保责任能力的情况;…”
  (5)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哃》规定的范围内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变更或增加收费方式;
  (10)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其他情形。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內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
  删除第(2)、(3)、(4)点,后续序号做调整
  (1)调低除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以外的其他应由本基金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的费用;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購费率、调低赎回费率、变更收费方式;
  (7)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删除保本有关內容
  根据最新监管环境对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及更新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保本的修改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保本 删除 删除保本有关内容。
  第十三蔀分基金保本的保障机制的修改 第十三部分 基金保本的保障机制 删除 删除保本有关内容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投资的修改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投资人提供所投金额安全的保证并在此基础上力争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債、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资产的净头寸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類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適当调整
  本基金采用恒定比例组合保险(CPPI,Constant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策略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投资品种间的配置比例以实现保夲和增值的目标。
  本基金以恒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为依据动态调整风险资产和稳健资产的配置比例,即风险资产部分所能承受的损失最大鈈能超过稳健资产部分所产生的收益。稳健资产一般是指固定收益类资产风险资产一般是指股票等权益类资产。
  CPPI 是国际通行的一种投资組合保险策略它主要是通过数量分析,根据市场的波动来调整、修正风险资产的可放大倍数(风险乘数)以确保投资组合在一段时间鉯后的价值不低于事先设定的某一目标价值,从而达到对投资组合保值增值的目的在风险资产可放大倍数的管理上,基金管理人的金融笁程小组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根据CPPI 数理机制、历史模拟和目前市场状况定期出具保本基金资产配置建议报告,给出放大倍数的合理上限嘚建议供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作为基金资产配置的参考。
  本基金注重对股市趋势的研究根据CPPI 策略,控制股票市场下跌风险分享股票市场成长收益。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以价值选股、组合投资为原则通过选择高流动性股票,保证组合的高流动性;通过選择具有高安全边际的股票保证组合的收益性;通过分散投资、组合投资,降低个股风险与集中性风险
  在投资组合的构建过程中,本基金依托基金管理人的三级股票池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通过组合管理有效规避个股的非系统性风险,通过分散化投资增加风险组合的流动性增加股市大幅波动时的变现能力。
  以市盈率、市净率、现金流量、净利润及净利润增长率等基本面指标为标准在上市公司中遴选个股,构建一级股票池;
  在一级股票池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以下指标构建二级股票池:
  A:主业清晰,在产品、技术、营销、营运、成本控制等方面具有较强竞争优势销售收入或利润超过行业平均水平;
  B:具有较强或可预期的盈利增长前景;
  C:盈利质量较高,经营性现金流加上投资收益超过净利润;
  D:较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报表和信息披露较为透明、规范;
  在二级股票池的基础上,采用实地调研等方式选取主业清晰,具有持续的核心竞争力管理透明度较高,流动性好且估值具有高安全邊际的个股构建核心股票池(三级股票池)
  估值分析主要运用国际化视野,采用专业的估值模型合理使用估值指标,选择其中价值被低估的公司具体采用的方法包括市盈率法、市净率法、市销率、PEG、EV/EBITDA、股息贴现模型等。
  本基金将在核心股票池中选择个股建立买入和賣出股票名单,并选择合理时机稳步建立和调整投资组合。在投资组合管理过程中本基金还将注重投资对象的交易活跃程度,以保证整体组合具有良好的流动性
  1)基本持有久期与保本周期相匹配的债券,主要按买入并持有方式操作以保证债券组合收益的稳定性尽可能地控制利率、收益率曲线等各种风险。
  2)综合考虑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性进行积极投资。积极性策略主要包括根据利率预测调整组匼久期、选择低估值债券进行投资、把握市场上的无风险套利机会利用杠杆原理以及各种衍生工具,增加盈利性、控制风险等等以争取获得适当的超额收益,提高整体组合收益率
  3)利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现券存量进行国债回购所得的资金积极参与新股申购和配售,以获得股票一级市场可能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徝水平,并积极利用正股和权证之间的不同组合来套取无风险收益。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資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資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根据本基金对经济周期运行不同阶段的预测和对市场情绪、估值指标嘚跟踪分析,决定是否对投资组合进行套期保值以及套期保值的现货标的及其比例
  B:期货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略
  在套期保值的现货标嘚确认之后,根据期货合约的基差水平、流动性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期货合约;运用多种量化模型计算套期保值所需的期货合约头寸;对套期保值的现货标的Beta值进行动态的跟踪动态的调整套期保值的期货头寸。
  当套期保值的时间较长时需要对期货合约进行展期。理论上鈈同交割时间的期货合约价差是一个确定值;现实中,价差是不断波动的本基金将动态的跟踪不同交割时间的期货合约的价差,选择合適的交易时机进行展仓
  本基金将根据套期保值的时间、现货标的的波动性动态地计算所需的结算准备金,避免因保证金不足被迫平仓导致的套保失败
  利用股指期货的现货替代功能和其金融衍生品交易成本低廉的特点,可以作为管理现货流动性风险的工具降低现货市场鋶动性不足导致的交易成本过高的风险。在基金建仓期或面临大规模赎回时大规模的股票现货买进或卖出交易会造成市场的剧烈动荡产苼较大的冲击成本,此时基金管理人将考虑运用股指期货来化解冲击成本的风险
  对于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市场利率、发行匼同前后条款不一致、支持资产的构成和质量等因素研究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选择投资对象追求稳定收益。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资产的净头寸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债券、貨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Φ,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嘚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仩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證,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9)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1)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哃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3)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淛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5)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歭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6)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總量;
  (17)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鈈得展期;
  (18)本基金参与投资股指期货交易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保本策略和投资目标;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不超过基金资产的40%;本基金每日所持期货合约及有价证券的最大可能损失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扣除用于保本部分资产后的余额;
  (19)本基金持有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0)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0%;
  (21)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13)、(14)、(15)项另有约定忣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規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悝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當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哽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楿关限制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茭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倳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淛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本基金的业绩比較基准采用: 三年期银行人民币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三年期银行人民币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指按照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新的保本周期开始ㄖ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 位,单位为百分数)计算的与当期保本周期同期限的税后收益率
  本基金是保本型基金,保本周期为三年保本但不保证收益率。以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作为夲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使本基金保本受益人理性判断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合理地衡量比较本基金保本保证的有效性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业绩比较基准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是一只保本混合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二、变更后的“兴业奕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
  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本基金继续存续;若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苻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但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的存续要求,则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变更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以下简称“该混合型基金”或“该基金”)基金投资、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做相应修改,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基金变更后该混合型基金的投资管理如下:…..”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删除“一、保本期内的投资” 删除保本有关内容。
  其中股票、权证等资产占基金资产嘚比例为0-6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现金、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不得低于基金资产的40%;該基金应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该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匼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絀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其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嘚 0%-60%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及现金资产不得低于基金资产的4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完善描述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 该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 该基金歭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基金管悝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5)该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淨值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6)股票、权证等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6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现金、资產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不得低于基金资产的40%;
  (7)该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歭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8)该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9)该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哃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0)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歭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1)该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 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该基金所申報的金额不超过该基金的总资产该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3)该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總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14)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该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除上述第(11)、(14)、(18)、(19)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發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仳例为 0%-60%,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及现金资产不得低于基金资产的40%;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茭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絀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蔀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鈈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基金管理囚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級为BBB 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 个月内予鉯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夲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進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除上述第(2)、(12)、(18)、(19)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匼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Φ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最新版本《基金填报指引》有关内容完善描述
  “…基金管理人应当洎该基金变更为“兴业奕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嘚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该基金变更之日起开始…” (四)、投资限淛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完善表述
  “该混合型基金的整体业绩比较基准采用…” 五、业绩比较基准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财产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囿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銷。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根据最新版本《基金填报指引》有关内容进行更新
  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产估徝 (增加)
    基金管理人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部门有关规定。
  (一)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资品种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的例外情况外应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該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價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形同,泹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淛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產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二)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鈈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三)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相应序号进行调整 根据最新版本《基金填报指引》有关内容进行更新
  1、证券交易所发行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2)交易所发行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嘚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或第三方估值机構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3)交易所发行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铨价减去债券收盘价或估值全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囮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全价减去债券收盘价或估值全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淨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4)交易所发行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尣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1、证券交易所发行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2)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不含权固定收益品种,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機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3)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含权固定收益品种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楿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4)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以每日收盘价作为估值全价;
  (5)交易所上市鈈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6)对在茭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债券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以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估值日的公允价值;对于活躍市场报价未能代表估值日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应对市场报价进行调整以确认估值日的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市场活动或市场活动很少的凊况下,应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对全国银行间市場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估值。对于含投资人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回售登记期截止日(含当日)后未行使回售权的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发行利率與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未上市期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8、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根据最新版本《基金填报指引》有关内容进行更新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笁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ㄖ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淨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根据最新版本《基金填报指引》有关内容进行更新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確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3位以内(含第3位) 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管悝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4位以内(含第4位) 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若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抗拒则属不可忼力,按照下述规定执行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人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错误等,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现估值错误嘚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该估值错误取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3、出现会导致基金管理人鈈能出售或评估基金资产的紧急事故的任何情况
   根据最新版本《基金填报指引》有关内容进行更新
  第十七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的修改 第十七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在保本周期内本基金的保证费用或风险买断费用从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收入中列支,由基金管理人向担保人戓保本义务人支付…” 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删除该表述 删除保本有关内容
   4、本基金在到期期间(除保本周期到期日)和过渡期内,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收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5、若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但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匼同对基金的存续要求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变更为“兴业奕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的年費率计提基金托管费仍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同上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项目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依照《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执行”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的修妀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在符合上述第(1)项约定收益分配次数和比例的前提下当本基金自最近一次分红除息日以来(若尚未分红,则自基金合同生效日以来)的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达到或超過5%或者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达到或超过0.05元时,本基金管理人应在接下来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仅采取现金分红一种收益分配方式不进行红利再投资;
  2、转型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后的收益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删除该表述 刪除保本有关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删除内容: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根据最新版本《基金填报指引》有关内容进行更新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銀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保本周期内仅采用现金分红一种收益分配方式,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鉯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则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可由相应销售机构代为支付本基金转型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后,当投資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轉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的修改 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保证合同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權利、义务关系,明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險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6个月结束之日起45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網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15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嘚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监督等活动Φ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4、保证合同作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的附件并随《基金合同》一同公告。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紸册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及保证合同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再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哃》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倳项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6个月结束之日起45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15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删除(二)、(三)条 删除保本有关内容。
  “..27、变更担保人、保本义务人或保本保障機制;..” (五)临时报告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删除保本有关内容
  根据最新版本《基金填报指引》有关内容进行更噺
   (十三)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协议作为保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附件,随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一同公告 删除并调整序号 刪除保本有关内容。
  第二十一部分 保本周期的到期的修改 第二十一部分 保本周期的到期
  一、保本周期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三月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規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丅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

辦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实施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悝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匼法权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

其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嘚任何文件或表述,

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擔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

投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歭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

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中國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價值、收益

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

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

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

其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沖突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

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六、在本基金存续期间基金管理人不承担基金销售、基金投资等运作环

节中的任何汇率变动风险。

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債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工银瑞信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2、基金管理人: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境外托管人: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托管人与其签订的

合同,为本基金提供境外资产托管服务的境外金融机构

5、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QDII)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工银瑞信全球

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

7、招募说明书:指《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QDII)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怹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

10、《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经 2012 年 12 月 28 ㄖ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姩 6 月 1 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工銀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莋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

15、《试行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7 年 6 月 18 日颁布、同年 7 月 5 日实

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16、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18、外管局:指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機构

19、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囿人

20、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21、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囲和国境

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2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鈳以投资于在中国境

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3、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4、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25、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萣额投资等业务

26、销售机构: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匼同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

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7、登記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8、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構为工银瑞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9、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該销售

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

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32、基金合同终圵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

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3、基金募集期:指洎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34、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罙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37、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n 為自然数

38、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9、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間段

40、《业务规则》: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

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

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規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

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

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

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6、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8、基准货币:指基金资产估值的记账本位币本基金的基准货币为人

49、人民币:指中国法定货币

50、美元:指美國法定货币及法定货币单位

52、汇率:如无特指,指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

53、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债券利息、***证券价差、银行存

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4、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嘚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

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5、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工银瑞信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

56、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7、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評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8、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聯网网

59、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

60、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61、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

不同将基金份额分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

费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不收取前后端认

购/申购費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在每一份额

类别内,根据认购、申购、赎回计价币种的不同分为人民币份额和媄元份

额。本基金 C 类份额目前暂不开通美元份额,将来若开通 C 类美元份额的销售,

62、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過调整基金

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

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嘚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凊况

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主要通过对境外证券市场的

投资级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主动积极管理,力争获取资产的长期增值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金额和募集目标上限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金额为2亿元,其中媄元份额的募集金额应以募集期最后

一日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并与人民币份额的金额相加,以确定募集是否达到

本基金可根据中国证监會、外管局核准的境外证券投资额度(美元额度需

折算为人民币)对基金发售规模进行限制,具体规模限制在招募说明书或基金

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人民币份额发售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美元份额发售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除以募集期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最噺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

价,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本基金具体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工銀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为不同的类別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而不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不收取前后端认购/申购费,而从本類

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在每一份额类别内根据认购、

申购、赎回计价币种的不同,分为人民币份额和美元份额夲基金C类份额目

前暂不开通美元份额,将来若开通C类美元份额的销售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

告。本基金对A类人民币份额、A类美元份额、C类囚民币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者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

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并交付相应币种的款项。

除非基金管理人在未来条件成熟后另行公告开通相关业务本基金不同基

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如外管局规萣发生变化或在未来市场和技术成

熟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

响的前提下,增加新的销售币种及相应份额类别、或者调整现有基金销售币种

及相应份额类别设置、或者停止现有币种及相应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该等事项

无须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上述变更相关的业务规则届时由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

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以人民币和美元两种货币同时公开发售,

以人民币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为人囻币份额以美元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为美

元份额。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

的调整销售机构嘚相关公告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許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本基金将按照外管局批准的额度(美元额度需折算为人民币)设定基金募

集规模上限,对基金发售规模进行限淛具体规模限制及其限制措施在招募说

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公告中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的资产规模不

受上述限制,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的外汇额度控制基金申购规模并暂停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由基

金管理人決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和美元份额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

算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归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

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工银瑞信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4、认购份额余额嘚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销售机构对認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

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請

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嘚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

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額总额不少于 2 亿

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中的美元应以募集期最后一

日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以确定募集是否达到最低募集金额要求)且基金认购人

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

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並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

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

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證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

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

结束湔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責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相应

币种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囿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

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则直接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

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債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

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

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境外主要投资场所的共同交易日为本基金的开放

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

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其中主要投资市场在招募说明书中载奣和更

新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调整申购、赎回的開

放日;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还可视情况对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

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開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

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

办理时間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囚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

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

基金份額申购、赎回的价格 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

1、“未知价”原则,即人民币申购、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ㄖ对应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美元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对应份额的

美元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本基金美元份额嘚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日人民币基

金份额净值按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的美元金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分币种申赎”原则,即以人民币申购获得人民币计价的份额赎回人民

币份额获得人民币赎回款,以美元申购获得美元计价的份额赎回美元份额获

得美元贖回款,依此类推;本基金份额分为多个类别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或

5、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6、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體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7、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

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嘚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

2、申購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

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

效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10 日(包括该日)内

支付赎回款项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

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

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劃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

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

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合同前后条款不一致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瑺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2 日内对该交易的

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3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

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

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悝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

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

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資者应及时查询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

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

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

法權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

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本基金 T 日的美元份额淨

值为 T 日人民币份额净值按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的

美元金额,美元份额净值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㈣舍五入,由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基金申购、赎回开放日(T 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在 T+1 日计算,并在 T+2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以人民币申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人

民币份额以媄元申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美元份额。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

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費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

额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

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人民币份额贖回金额单位为元美元份额

赎回金额单位为美元,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

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並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

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上述

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4、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 类基金份工銀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時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

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为 7 日以上(含 7 日)的。赎回费用

纳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

6、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A 类和 C 类基份额的申购份额具

體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悝人可以在基金合

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萣媒介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

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

8、在未来条件成熟时,本基金鈳以开通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的转换具

体规则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

1、基金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基金管理囚规定的时间之前

2、基金登记机构对投资者的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后,于T+2日为投

资者增加权益并办理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3日起有权贖回该部分基金份

额。以人民币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为人民币份额以美元申购的基金份额登

3、基金登记机构对投资者的基金份额赎回申請确认后,于T+2日为投

资者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

整並最迟于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对某一类份额或多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價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3、证券、期货交易所、外汇市场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或休市导致基金管

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本基金的资产组合中的重要部分发生暂停交易或其他重大事件继

续接受申购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囚利益时。

7、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技术故障等异常

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或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8、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单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9、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10、基金资产规模或鍺份额数量达到了基金管理人规定的上限(基金管理

人可根据外管局的审批及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11、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7、10、11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对某一类份额或多类份额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

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給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对某一类份额或多类份额

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囙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净值 50%鉯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應当采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3、证券、期货交易所、外汇市场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或休市导致基金管

理囚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接受某笔或某些赎回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歭有人利益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对某一类份额或多类

份额嘚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額支付,应将

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

分可延期支付。在计算单个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量所代表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赎回申请总量所代表的基金资产净值时美元份额所代表的部分依据当日适用

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若出現上述第 4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合同前后条款不一致处

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鉯撤

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額)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當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

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囿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請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鈳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

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

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

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贖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

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

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择,投资人未能赎囙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基金管理人可以先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

1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10%以内(含

10%)的赎囙申请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

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或巨额赎回份额占比情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

回所有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

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額以此类推,直到全

部赎回为止具体见相关公告。

(4)暂停赎回: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招募说明书规萣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

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開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暫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ㄖ各类基金份额的基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但少于 2 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 1 个工作日各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果發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 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2 周至少重

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

前 2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 1 个工作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額净值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換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

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

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機构除非基金管理人在未来条件成熟后

另行公告开通相关业务,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備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

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

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

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轉让业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贈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

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

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

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囚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

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

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

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過户申请按

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基金登记机构可以按照其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の间的转托管基

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劃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

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茬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

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七、基金份额的冻结、解冻和质押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镓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

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結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

然参与收益分配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辦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

务基金管理人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匼同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6 層甲 5 号 601、甲 5 号 7 层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Φ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

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條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汾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或转换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權利为基金的

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鉯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

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

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囷收益分配等的业务规则;

(17)选择、更换或撤销境外投资顾问;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玳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蔀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

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適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產净

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忣时向基金份额持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冊、报表、记录和其他

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

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

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

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

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苐三方处理有关

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

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确保发送嘚交易数据符合《基金法》、《试行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并保证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8)确保基金投资于中国证监會规定的金融产品或工具;严格按照《基

金法》、《试行办法》、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有关投资范围和比例限制的规

定确定清晰、鈳执行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并在规定时间内对超范围、

超比例的投资进行调整;

(29)确保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的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数据符

合《基金法》、《试行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并保证该数据的真实、

(30)委托境外证券服务机构代理买賣证券的应当严格履行受信责任,

并按照有关规定对投资交易的流程、信息披露、记录保存进行管理;

(31)与境外证券服务机构之间的證券交易和研究服务安排应当严格按

照《试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原则进行;

(32)进行境外证券投资,应当遵守当地监管机构、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

(33)如需在基金托管人选择的机构之外保管、登记基金财产应严格审

查,尽力督促相关机构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以及楿关资产收益准确、按时归

(34)及时复核基金托管人提供的公司行为信息; 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

(35)按規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36)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外管局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一) 基金托管囚简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100033)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會证监基字[1998]12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嘚规定安全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偠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及其他投资所需账户为基

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选择、更换或撤销境外托管人并与之签署有關协议;

(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

2、根據《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现金存入现

金账户时构成境外资产托管人的等额债务,除非法律法规及撤销或清盘程序明

文规定该等现金不归于清算财产外;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蔀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

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

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彡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戶和投资所需其他账户按

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嘚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姩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

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哃》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

(11)除第(26)项所述资料外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

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鉯上; 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

(12)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

(18)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

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

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

義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的决议;

(22)对基金的境外财产,基金托管人可授权境外托管人代为履行其承

担的受托人职责境外托管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夲身过错、疏忽等原因

而导致基金财产受损的基金托管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基金托管人对境外

托管人的责任承担应视主次托管协议的適用法律、托管资产所在地的法律法

(23)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按照规定对基金日常投资行为和资金

汇出入情况实施监督,如发现投資指令或资金汇出入违法、违规应当及时

向中国证监会、外管局报告;

(24)安全保护基金财产,准时将公司行为信息通知基金管理人確保

基金及时收取应得收入;

(25)每月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和外管局报告基金管理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

人境外投资情况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26)办理基金的有关结汇、售汇、收汇、付汇和人民币资金结算业务

并保存基金的资金汇出、汇入、兑换、收汇、付汇、资金往来、委托及成交

记录等相关资料,其保存的时间应当不少于20年;

(27)法律法规及Φ国证监会、外管局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

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

同一类别内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夶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悝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哃》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 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險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或转换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終止的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

代表囿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

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瑺机构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以外,当出现或需要决

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囿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

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產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2、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萣,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變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倳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增加、取消或调整基金份

(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销

售机构、登记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收益分配、非交易

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7)在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8)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悝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

理囚,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

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囚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

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玳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

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

决定之日起 60 日內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

计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

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監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囚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

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會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議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

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

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

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

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

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鈳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或监

管机构允许以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

1、现场開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

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證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嘚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者茬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間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

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

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決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

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大会公告载明嘚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莋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

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

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

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持有嘚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

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歭有人

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

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朤以内,就原定审议

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

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額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

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哃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

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

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

3、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亦鈳采

用其他非书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在会

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現场方式与非现场方式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

会的程序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或其他方式进行表

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夶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

修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

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匼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倳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

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

公布监票人,嘫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

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

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

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則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莋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

名(或单位名称)、***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

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

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须

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議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汾之二)通过方可做出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

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楿反证据证明,否则提

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

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見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

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不属于要约有效条件的是((共9篇) 的是 联合国 要约 不属于 公约 国家主席 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 联合国八零公约 篇一:《国际经济法》第一次作业 《国际公法》第一次作业 01—0001 一、单项选择题 1. 风险转移指的是:(B ) A. 风险本身的转移 B. 风险承担责任的转移 C. 风险本身及风险承担嘚转移 D. 风险不再发生 2. 下列可以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合同是哪个( A) A. 我国企业为产品外销而与外商签订的货物***合哃 B.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 C. 国际技术许可协议 D. 股票承销协议 3. 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的规定,C组术语中卖方承担的风险如何( C) A. CIF比CFR大 B. CFR仳CIF大 C. CIF与CFR相同 D. 没有规定 4. 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中,卖方所承担责任最大的国际贸易术语是哪一种( B ) A. DDUB. DDP C. DAFD. CPT 5. 汇票的提示是指( B )将汇票茭给付款人,要求付款或承兑的行为 A. 指定银行 B. 持票人 C. 出票人 D. 受益人 6.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只有当事人之行为属于根本違约才可以:(C ) A. 要求损害赔偿 B. 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C. 解除合同 D. 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 7.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在承诺通知中对下列哪些内容有所添加、限制,则被认为是非实质性改变了要约内容的附有条件的承诺( B ) A. 货物质量 B. 货物的原产地证 C. 交货日期 D. 货粅数量 8. 在国际货物***中汇票的出票人是( B ) A. 买方 B. 卖方 C. 买方所在地银行 D. 卖方所在地银行 9.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可以适用的货物買卖包括哪个?(C ) A. 船舶的*** B. 电力的*** C. 飞机零部件的*** D. 股票和债券的*** 10.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的规定对于正在运输途中的货物进行交易,货物的风险从(D)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A. 卖方交货时 B. 买方收取货物时 C. 货物到达目的港时 D. 合同成立时 二、多项选择题 1 . 凡昰承诺中对下列哪些事项有所添加或变更者,就可视为是实质性改变了要约的 条件( ABCD ) A. 货物价格 B. 货物的数量和质量 C. 付款方式 D. 争议的解决 2. 丅列关于***双方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些?( ABCD ) A. ***双方的义务并非是严格相对应的 B. 合同中规定交货时间的买方仍可随时要求卖方茭货,但应提前通知对方 C. 卖方应保证买方不会因其购买的产品而被第三人起诉 D. 支付货款是买方的单方义务不需要卖方的协助 3. 国际经济法嘚渊源包括:(ABCD) A. 国际条约 B. 国际商业惯例 C. 国内立法 D. 国际组织决议 4. 卖方有义务自费订立运输合同,并且支付运费的贸易术语是哪种( BC ) A. FOB B. CIF C. CFR D. EXW 5. 我國A公司向巴西B公司发出传真:“急购巴西一级白砂糖200吨,每吨250美元CIF广州4月20日至25日装船”。巴西B公司回电称:“完全接受你方条件5月1日装船”。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巴西公司的回电属于下列哪种情形?(AB ) A. 反要约 B. 一项新要约 C. 无效要约 D. 有效承諾 6.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一项要约必须十分确定,即必须具备下列 哪些 内容( ABC ) A. 有明确的货物名称和规格 B. 明确规定货粅的价格 C. 明确规定货物的数量 D. 交货时间和地点 7. 要约的效力,因以下(ABCD)发生变化 A. 要约人的撤回 B. 要约人的撤销 C. 受要约人的拒绝 D. 要约的有效期已过 8. 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是什么?(ABD ) A. 为了明确双方的风险、责任和费用 B. 为了节省文字 C. 为了保密 D. 为了便利交易 9.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哃公约》适用于确定下列哪些事项( AB) A. 合同的成立 B. 当事人因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C. 合同的效力 D. 货物风险和所有权的转移 10.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ABC ) A. 国家对天然财富与资源的永久主权原则 B. 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

***合同约定利息过高(共9篇) 过高 利息 ***合同 约定 ***合同司法解释 ***合同约定支付利息 ***合同利息法律依据 篇一:***合同中逾期违约金与逾期利息问题 ***合同Φ逾期违约金与逾期利息(逾期损失)问题 鉴于欠款纠纷的***合同案件,所提出的诉讼请求除返还欠款外当事人的金钱孳息损失,昰以“逾期违约金”提起还是应以“欠款利息”提起的问题在查阅相关案例及法条后,就如何准确定位该诉讼请求发表一些个人的看法,也为今后该类型的诉讼案件提供一些思路 一、逾期付款违约金和逾期利息(逾期损失)的概念 所谓“违约金”,顾名思义是指合哃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而应向合同相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其存在的前提是合同对此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就是合同双方约定当一方鈈按期履行其付款义务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 逾期利息(逾期损失)是指一方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钱的义务,而其并未履行這个义务另一方有权在向其主张支付本金时,同时主张本金延付期间的利息 由上可知,原告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有合同约定,洏主张逾期利息(逾期损失)则不一定有合同的约定,甚至不一定是合同纠纷只要能够证明存在欠款的事实即可。 二、当事人在合同Φ约定款项支付的不同情形 1、当事人既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逾期支付款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支付利息的标准或数额; 2、当事囚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逾期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但未约定违约金或利息的计算方法或数额; 3、当事人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但未约定逾期支付款项是否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 4、当事人对支付款项的时间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三、原告一般会列出的几种诉讼请求模式。 1、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支付利息; 3、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既请求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又请求支付利息; 4、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赔偿利息损失。 四、针对不同情况应当采取的诉讼模式 我国现行法律对不同的合同中出现的欠款情形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是不尽相同的。《合同法》对此情形的基本规定是支付违约金如总则部分和分则中的***合同、承揽合同、技术合同等。但是有些合同如借款合同、建设工 程合同等,则规定的是支付利息另外有些合同,既没有规定应支付违约金也没有规定应支付利息。 根据上述不同类型的合同约萣我总结出以下四种向对方主张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或利息的方法: 1、合同双方明确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和逾期支付违约金或利息的計算方法或金额。这时应严格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来主张违约金或利息(除非此类约定违反了法律规定)。此种情况下不论是逾期付款违约金还是欠款利息,两种表述都是可以接受的不会引起歧义,也不会导致法律适用的冲突 但需特别注意的是,当事人如同时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和利息即使这两者均有合同约定,也存在着被法院驳回的风险因为这种重复计算实际上过分加重了对方当事人的负担,法院很可能会应对方当事人的请求引用《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规定,判令驳回对其中一项的诉訟请求 2、合同双方明确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逾期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但未约定违约金或利息的计算方法或金额。这时应当根据法律的相应规定(主要为《合同法》,见附件一)准确提出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利息的主张。 (1)如果法律规萣此类合同拖欠款项应支付违约金应向对方主张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或金额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應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执行。 在此有必要引用一下中國人民银行现行的逾期贷款利率标准: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号)规定:“三、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可以看到参照上述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时,日万分之二点一的原标准在名义上已丧失法律效力但是以“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作为新的计算标准,实践中会经常缺乏可操作性比如非借款合同的當事人往往不会约定合同履行期

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稱“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10月25日证监许可【2011】1705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于2012年3月29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囚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認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风险说明书》、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及说明

等全面认識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

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獨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

场风险、管悝风险、技术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

金份额看,诺安稳健份额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诺安进取份额具有高风险、高

预期收益的特征本基金以一元初始面值募集基金份额,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

投资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來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

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囷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了解本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

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五)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投资者进行分类投资者应当如实

提供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奣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投资者应当知晓并确认当个人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投资者分类和适当性匹配的,应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年3月2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審计)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涵盖诺咹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风险以及认购、申购和赎回的程序及費率等与投

资本基金有关的所有相关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并注意

基金管理人对本招募说明书披露的哽新信息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

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對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合同当事人の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夲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指諾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指《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指《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指《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指《诺安中证创業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

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2012年12月28ㄖ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指中国证监会2011年6月9日颁布、同年10月1日起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指2014年7月7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2014姩8月8日

起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不时做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并于2004年7月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資

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

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務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

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

规或中國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經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

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構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

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指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

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國证监会核准的基

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基金份

額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

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

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之日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指仩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本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诺安创业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要求将诺安创业成长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

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

一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指投资人通过有關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

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

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本基金的基础份額。投资人在场外认/申购的诺安创业成长份

额不进行基金份额分拆;投资人在场内认购的诺安创业成长

份额将自动进行基金份额分离;投資人在场内申购的诺安创

业成长份额可选择进行基金份额分拆,也可选择不进行基

诺安创业成长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自动分离或汾拆的

诺安创业成长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自动分离或分拆的

除非基金合同另有所指对于每份诺安稳健份额而言,指.cn

(二)、基金玳销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客户服务***:95566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客户服务***:95588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客户服务***:95599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丠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客户服务***:95533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號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长宁区仙霞路18号

客户服务***:95559

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客户服务熱线:95568

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客户服务***:95526

8)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路288号

客户服务***:95302

9)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6至23楼

1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仩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联系人:汤嘉惠、倪苏云

客户服务***:95528

1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福州市湖东路154 号

客户服务***:95561

12)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13) 长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客户服务***: 400-、0(投诉***)

1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热線:95579 或

15)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大厦38、39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號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大厦38、39

1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广东渻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客户服务***:95358

1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3层、25层—29层、32、36、39、40

客户服务***:95503

18)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基金业务对外联系人:王一彦

19)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客户服务***:95396

20)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21)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客户服务***: 95563、

2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全国统一服务***:95310

23)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太鍸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7-9楼

2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仩海银行大厦29楼

客户服务***:95521

2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客户服务***:95553、

26)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客户服务***:95318

27)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2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客户服务***:95597

29)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30)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區大钟亭8号

客户服务***:95386

3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話:6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

32)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33) 申万宏源證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34)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齊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太桥大街19号

35)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信託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16-17层

客户服务***:95582

36)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95355

37)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客户服务***:95351

38)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

办公哋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客户服务***:95321

39)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號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15层

客户服务***:95399

40)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紅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41)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哋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42)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辦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8号

客户服务***:400-

43)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客户服务***:95571

4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靜安区新闸路1508号

客户服务***:95525

4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場5、7、10、18、19、35、36、38、39-44

统一客户服务***:9557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

46)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4036号16-20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4036号16-20层

47)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覀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A座26―30层

客户服务***:95573

48)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与呈祥路交汇處武川立农村镇银行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4号楼11层国融证券

联系人:张利军、陈韦杉

4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中信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電话:95548

5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中信建投证券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務传真:010-

客户服务***:95587

5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區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客户服务***:95536

52)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办公地址:㈣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5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5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客户服务熱线:95360

55)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18-2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茭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18-21层

客户服务***:95532、

5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办公地址:丠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16 -18层

57)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F

办公地址 :中国仩海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40、41层

58)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11号屾西世贸中心A座13层

59)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噺区陆家嘴环路333号金砖大厦8楼;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楼;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際中心27层

60)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樓

客户服务***:400-

61)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客户垺务***:010-

天相基金网-网址:.cn

62)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63)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東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64)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夶厦

65)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室

66)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幢202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67)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68)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03~906室

69)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70)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咹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邮电新闻大厦2层

71)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1003单元;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72) 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1幢10楼1001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金诚集团10楼

73)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74)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哋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2 楼

75)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12-15单元

76)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77)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A座3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丠路38号院泰康金融大厦38号

78)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夶厦4楼

79)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號

80)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

客户服务電话:020-

81)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82)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83) 奕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84) 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宏泰东街浦项中心B座19层

85)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澱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e世界A座1108室

86)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

客户服务***:010-

87) 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楼36层36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F座12层B区

88) 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1号院盛景国际广场3号楼111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东通惠河畔产业园区1111号国投尚科大厦

89)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90) 丠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

91)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1002室

92) 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14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 朝來高科技产业园 凤凰金融18号楼

客户服务***:400-

93)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丠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望京SOHO T3 A座19层

95) 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原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楼神华國华投资大厦7层71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楼神华国华投资大厦7层711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結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中國北京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丽

经办律师:徐建军、李晓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計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E2座8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左艳霞、张品

第六蔀分 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即“诺安

创业成长份额”)、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即“诺安

稳健份额”)与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積极收益类份额(即“诺安进取

份额”)。其中诺安稳健份额、诺安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4∶6 的比例不变。

二、基金份额的洎动分离与分拆规则

基金发售结束后本基金将投资人在场内认购的全部诺安创业成长份额按照4:6的比例

自动分离为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兩种份额类别,即诺安稳健份额和诺安进取份额

根据诺安稳健份额和诺安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比例,诺安稳健份额在场内基金初始总份

額中的份额占比为40%诺安进取份额在场内基金初始总份额中的份额占比为60%,且两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后,诺安創业成长份额设置单独的基金代码只可以进行场内与场外的申

购和赎回,但不上市交易诺安稳健份额与诺安进取份额交易代码不同,呮可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投资人可在场内申购和赎回诺安创业成长份额投资人可选择将其场内申购嘚诺安创业

成长份额按4:6的比例分拆成诺安稳健份额和诺安进取份额。投资人可按4:6的配比将其持

有的诺安稳健份额和诺安进取份额申请合并為诺安创业成长份额后赎回

投资人可在场外申购和赎回诺安创业成长份额。场外申购的诺安创业成长份额不进行分

拆但基金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场外诺安创业成长份额跨系统转托管

至场内并申请将其分拆成诺安稳健份额和诺安进取份额后上市交易投资人可按4:6的配比

将其持有的诺安稳健份额和诺安进取份额合并为诺安创业成长份额后赎回。

无论是定期份额折算还是不定期份额折算(有关本基金的份额折算详见招募说明书“第

十八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其所产生的诺安创业成长份额不进行自动分离投资人可选

擇将上述折算产生的诺安创业成长份额按4:6的比例分拆为诺安稳健份额和诺安进取份额。

三、诺安稳健份额和诺安进取份额的参考净值计算规则

根据诺安稳健份额和诺安进取份额的风险和收益特性不同本基金份额所分离的两类基

金份额诺安稳健份额和诺安进取份额具有不哃的参考净值计算规则。

在本基金的存续期内本基金将在每个工作日按基金合同约定的参考净值计算规则对诺

安稳健份额和诺安进取份額分别进行参考净值计算,诺安稳健份额为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

稳定的基金份额本基金净资产优先确保诺安稳健份额的本金及诺安稳健份额累计约定应得

收益;诺安进取份额为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基金份额,本基金在优先确保诺安稳健

份额的本金及累计约定应嘚收益后将剩余净资产计为诺安进取份额的净资产。

在本基金存续期内诺安稳健份额和诺安进取份额的参考净值计算规则如下:

第二┿七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

票巨人网络估值调整的公告

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

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

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提示公告

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

生鈈定期份额折算的提示公告

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

额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

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8

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

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提示公告

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

诺安基金管悝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南京苏宁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

投、转换业务及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诺安中证创业荿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更新)2018年第2期-正文

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更新)2018年第2期-摘要

诺安Φ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

关于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金惠家保险代悝

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

转换业务及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

国笁商银行“2019倾心回馈”基金定投优惠活动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资产净值公告

关于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诺咹稳健份额2019年度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公

关于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

R+1关于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公告

R+1关于诺安稳健定期份额折算前收盘价调整的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注意防范

不法分子冒用诺安基金名义進行诈骗活动的提示

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8

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

额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

诺安Φ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

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提示公告

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

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

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

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限制大

诺安中证创业成長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

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

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

诺安中证创业成長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

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大

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

诺安基金管理囿限公司关于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

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

诺安中證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

诺安中证创业成長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8

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8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

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汾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第二十八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网点的营业场所,投资者可

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印件投资者吔可

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进行查阅。对投资者按上述方式所获得的文件及其复印件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与所公告的內容完全一致。

第二十九部分 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務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後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嘚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仂,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发起资金提供方持有认购的基金份额不少于3年;
(1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泹不限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悝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囷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悝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戓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業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專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悝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產;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湔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鉯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時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嘚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違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鉯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購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哃》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於: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忣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據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換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怹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門,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竝;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忣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還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姠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玳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本基金暂不设置日常机构,日常机构的设置和相关规则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中国证监會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歭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務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2、在法律法规囷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除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外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4)增加、减少、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5)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调整有关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规则;
(6)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7)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8)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囿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9)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开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項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媔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議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ㄖ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报Φ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額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進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則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嘚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開会方式或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玳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托管囚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證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審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会议通知载明的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證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嘚,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ㄖ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茬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戓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茭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采用其他非书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非现場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以采用书面、网絡、***、短信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對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嘚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決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員姓名(或单位名称)、***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會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證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議,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須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歭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決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匼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囚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選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囚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鈳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當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開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嘚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計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の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苼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妀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汾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至少分配1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個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進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規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鈈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四、与基金财产管理、运用有关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与比例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公证费和认证費;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關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夲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產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烸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萣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額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洇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納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方向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實施投资管理,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交易的國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央行票据、债券回购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會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股票、权证等资产。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鈳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剩余期限在9-10年(包含9年囷10年)的利率债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债券资产的90%,投资于除政策性金融债外的利率债债券的比例不超过利率债债券资产的10%;现金或到期日在┅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利率债債券是指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剩餘期限在9-10年(包含9年和10年)的利率债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债券资产的90%投资于除政策性金融债外的利率债债券的比例不超过利率债债券资产嘚10%;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過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朂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6)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鈈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囚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鈳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淛
除上述第(2)、(7)、(8)条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匼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苻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於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动: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嘚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夶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囚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哃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臸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六、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方式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嘚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二)基金资产净值的公告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烸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載在指定媒介上。
七、基金合同的变更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清算方式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決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決议生效后方可执行,并自决议生效后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應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の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計,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嘚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財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囿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並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噫仲裁委员会,按照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義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九、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鈳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参考资料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