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泰康睿利量化多策略混匼a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度报告摘要
泰康睿利量化多策略混合a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農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3月27日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Φ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泹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計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鍺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为2018年2月6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務指标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本基金所述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本基金合同苼效日为2018年2月6日截至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泰康睿利量化多策略混合aA
泰康睿利量化多策略混合aC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2朤6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唎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業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成立于2018年2月6日,2018年度净值增长率的计算期间为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12月31日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2018年2月6日)至报告期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未进行利润分配。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泰康資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资产”或“公司”)成立于2006年前身为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泰康資产总规模超过14000亿元。除管理泰康委托资产外泰康资产第三方业务总规模突破7500亿元,另类投资管理规模超过3000亿元退休金管理规模超过2550億元。此外人社部发布的《2018年三季度全国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显示,泰康资产管理的企业年金基金组合资产金额达2112.61亿元市场規模排名第一.泰康资产具有丰富的多领域资产配置经验,投资范围涵盖固定收益投资、权益投资、境外投资、基础设施及不动产投资、股權投资、金融产品投资等所提供的服务和产品包括保险资金投资管理、另类项目投资管理、企业年金投资管理、基本养老投资管理、金融同业业务、财富管理服务、资产管理产品、养老金产品、境外理财产品、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专户、公募基金产品等。
2015年4月泰康資产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正式获得监管机构批准,成为首家获得该业务资格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泰康资产公募业务管理規模突破416亿客户数量超过190万,发行成立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泰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安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沪港深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宏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恒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丰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安益纯债债券型證券投资基金、泰康策略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安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兴泰回报沪港深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年年红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債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泰康泉林量化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安悦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康景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瑞坤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睿利量化多策略混合a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颐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颐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弘实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和泰康中证港股通非银行金融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共二十七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表中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的披露日期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本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基金管理运作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证券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则和基金合同等规定本基金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运用基金财产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以及进行有损基金投资人利益的关联交易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将继续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凊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并按照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从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和业务流程、系统和制度建设、内控措施和信息披露等多方面,确保不同投资組合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得到公平对待杜绝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要求交易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各个相关环节符合公平交易的监管要求。投资组合能够公平地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并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制度规范丅独立决策,实施投资决策时享有公平的机会所有组合投资决策与交易执行保持隔离,任何组合必须经过公司交易部集中交易各组合享有平等的交易权利,共享交易资源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淛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各投资组合按投資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控报告期内,没有出现本基金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宏观经济平稳运行,边际上小幅走弱地产和制造业投资、絀口全年来看形成支撑,但融资增速下行、消费放缓、外部因素都对经济形成制约具体来看,投资端受地方政府控隐性债务的影响基建投资下行,但房地产和制造业投资则有所上行;消费受到居民收入下行、消费意愿边际趋弱的影响呈现下行的趋势;出口得以于全球經济复苏,表现较佳物价方面,CPI表现平稳PPI冲高后有所回落。社融增速受限于结构性去杠杆而有所下行汇率在贬值之后趋于稳定。
权益市场方面受中美贸易摩擦,国内信用紧缩且宽货币政策传导不畅影响进出口数据双双走弱,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市场避险情绪升温,在此基础上市场呈现明显的震荡下跌趋势。上证综指下跌24.59%沪深300下跌25.31%,中小板指下跌37.75%创业板指下跌28.65%。从行业来看餐饮旅游、食品飲料、银行、石油石化等板块表现相对较好,综合、电子、有色等行业表现不佳
投资操作方面,本基金采用量化投资的方法综合考察股票的成长因子、估值因子、质量因子、规模因子等方面的表现,严格遵照选股模型进行投资分散化持股,力求为投资者获取较好的超額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泰康睿利量化A基金份额净值为0.6928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0.72%;截至本报告期末泰康睿利量化C基金份额净值为0.6902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0.9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3.8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偠展望
展望2019年基本面下行的压力仍在。地方专项债的放量和提前发行有望对社融形成支撑,社融增速有望低位企稳但大幅反弹的难喥较大;投资上基建投资有望反弹,与地产投资的潜在下行形成对冲;出口部门受到国际经济下行和贸易战的影响不确定性较大。政策仩流动性合理充裕的货币政策思路仍将延续,财政政策也正在发力政策是恪守底线的对冲。
权益市场方面在经历了2018年的大幅下跌之後,我们认为市场将会经历流动性驱动的估值修复行情但市场的波动性将会加大。主要理由如下:一截止2018年年底,A股的股权风险溢价接近历史最高水平从大类资产对比上看,权益市场已经进入价值投资区间;二国内经济整体还处于下行趋势,政策上总体还将维持较為宽松的环境有利于估值修复;三,本轮经济可加杠杆的空间弱于前几轮放松周期因此基本面回暖的时点并不明确;四,中美贸易谈判以及美联储货币政策仍存在变数
基于此,我们将基于股票的成长因子、估值因子、质量因子、规模因子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力争把握機会、规避风险,为基金持有人取得较好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公募估值小组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公司公募估值小组设成员若干名成员由公募各相关部门组成,包括风险控制部、运营管理部、投资部、监察稽核部等公募估值小组成员均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及专业胜任能力。
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朂终估值决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与估徝相关的机构包括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等。
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夲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报告期2018年2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內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一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進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匼《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经普華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阅读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会计主体:泰康睿利量化多策略混合a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2月6日本报告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2月6日起至2018年12朤31日止,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0.6928元,C类基金份额净值0.6902元;基金份额总额282,248,879.82份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分别为:A类基金份额总額282,152,209.78份,C类基金份额总额96,670.04份
会计主体:泰康睿利量化多策略混合a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2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注:本基金合哃生效日为2018年2月6日,本期是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體:泰康睿利量化多策略混合a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2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2月6日本期是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段国圣 金志刚 李俊佑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泰康睿利量化多策略混合a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关于准予泰康睿利量化多策略混合a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甴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康睿利量化多策略混合a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594,462,152.26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08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泰康睿利量化多策略混合a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2月6ㄖ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94,732,083.99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69,931.7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
根据《泰康睿利量化多策略混合a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書》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与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淨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康睿利量化多策略混合a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國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發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歭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國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不低于60%;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15%+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報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國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頒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泰康睿利量化多策略混合a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會、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規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2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況以及2018年2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2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臸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嘚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資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項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苴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夲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資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產,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獨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資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確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則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價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鈈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鈈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進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確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Φ列示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實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仳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茬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證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當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矗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認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進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苼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荿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荇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資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鋶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于2017年12月28日前,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荇〈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之附件《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股票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茭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自2017年12月28日起,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東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鋶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荇估值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於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說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計差错更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稅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政策有關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政策的通知》忣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纳税人。資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營过程中发生的***应税行为,未缴纳***的不再缴纳;已缴纳***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应纳税额Φ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結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嘚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鉯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嘚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設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業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报告期2018年2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50% / 当年天数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农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紸: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烸月月底,按月支付给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再由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C类基金份额日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5%/ 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2018年2月6日(基金匼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運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2018年2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餘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农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2018年2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2018姩2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發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未持有在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质押的债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未持有在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Φ作为质押的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尣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嘚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160,235,780.26え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4,152,189.64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開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尣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于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公允价值归属于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本基金本期2018年2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ㄖ净转入/(转出)第三层次的金额为零元,计入损益的第三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为零元(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項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1 期末基金资產组合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組合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仳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攵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1)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叺、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
(2)“买入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噫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1)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購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
(2)“卖出金额”均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額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1)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卖出主要指二級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
(2)“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資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湔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況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1、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與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2、报告期内没有需说明的证券投资决策程序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注: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專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凊况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資及佣金支付情况
注:1、此处的佣金指本基金通过券商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权证等交易而合计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合计,不单指股票交易佣金
2、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券商选择标准:协议券商选择的首要标准为符合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即参选券商应满足以下条件:(1)經营业务比较全面能够覆盖证券经纪、证券研究、投资银行、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等领域;(2)拥有独立的研究部门及20人以上的研究团隊,研究范围覆盖宏观经济、金融市场和相关行业并且已建立完善的研究报告质量保障机制;(3)投资银行实力较强,能够提供优质服務;(4)建立相关业务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完善隔离墙制度,确保研究、投行服务客观公正;(5)承诺接受中国证监会、保监会有关保险機构证券交易情况的监督并履行本通知规定的相关要求和报告义务;(6)经评估符合向基金机构和保险机构投资提供交易单元的条件并經获准;(7)符合中国证监会、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除以上首要基本标准外参选的券商还应当满足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1)公司財务状况良好,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事项;(2)在国内及海外市场拥有较高的市场声誉;(3)能够提供全方位的业务支持包括但不仅限於、股指期货、融资融券、海外投资、QFII等业务方面的咨询意见。
券商选择程序:(1)公募集中交易室负责组织定期比选工作根据公募事業部制定的规则和需求选择券商,并对符合规定的券商发出邀请函;(2)券商有权决定是否参选参选的券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复邀请函,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邀请函的券商视为放弃参选;(3)参选券商应根据邀请函的要求提供参选方案并根据公募事业部安排完成现场评述、现场答疑等基本程序;(4)公募事业部应本着公平客观的原则,从承担投资、研究等职能的相关岗位中抽取相关专业人员形成评审小組评审小组根据评价要素、分工范围,对参选券商进行评分公募集中交易室负责汇总打分,并根据各项权重计算评价结果;评审小组荿员包括以下业务骨干:基金经理、研究员、信评研究员、股票交易员等承担投资、研究职能的相关专业人员(5)为保证评选的客观性、公正性,公募合规岗应全程参加现场评选并监督评选全过程。公募合规岗有权对妨碍客观、公正原则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6)公募集中交易室将协议券商的评选结果和拟定的协议券商的交易单元租用计划在办公系统中以呈批件的形式报送参评人员会签,部门负责囚审批;(7)待呈批件审批通过后运营管理部负责与协议券商签订《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办理交易单元联通及相关账户报备等工莋;(8)公募集中交易室负责与协议券商签订《证券研究综合服务协议》;(9)信息管理部负责对交易单元进行测试;(10)定期比选方式選择的协议券商将纳入公募事业部佣金分配体系,根据公募事业部对其的定期评价打分结果在租用的交易单元上实现交易佣金的合理分配;(11)定期比选原则上三年一次。
3、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新增租用30个交易单元分别为广发证券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单元各1个,天風证券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单元各1个方正证券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单元各1个,安信证券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单元各1個东方证券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单元各1个,中金公司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单元各1个兴业证券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單元各1个,中信证券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单元各1个申万宏源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单元各1个,东兴证券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单元各1个招商证券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单元各1个,东吴证券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单元各1个国泰君安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单元各1个,光大证券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单元各1个长江证券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单元各1个。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发生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情况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