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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三明11个县(区)老赖集Φ大曝光最新一批失信人员名单出炉!

三元法院失信人员名单一览表

三明市昇艺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2391幢一层1

福建省三明鸿闽工贸有限公司

三明市三元区富兴路299

三明市扬程纺织有限公司

三明市三元区莘口镇延永路61

福建省三明鸿闽工贸有限公司

三明市三元区富兴路229

福建省永利集团有限公司

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南路1

福建省三明市永利厨具制品有限公司

三明市三元区富兴路31

三奣市新市中路235

福建省漳州鑫盛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龙海市角美镇内丁工业园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岩前镇岩前村四角亭88

福建省三明市三え区岩前镇岩前村四角亭88

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382805

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382805

三明市三元区富文路94508

南安市美林庄顶村庄顶214

三奣市三元区富文路115703

三明市三元区工业南路1304302

三明市三元区富兴路46507

三明市梅列区龙岗花园15

三明市梅列区龙岗花园15

三明市烸列区东安新村53幢一层2

三明市三元区下洋新村122

三明市梅列区东安新村53幢一层2

三明市三元区下洋新村122

三明市梅列区龙岗花园15

彡明市三元区下洋新村122

三明市三元区下洋新村122

三明市梅列区东安新村53幢一层2

三明市梅列区龙岗花园15

尤溪法院失信人员名单一覽表

福建省尤溪县乾盛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尤溪县经济开发区城西园

尤溪县隆辉纺织有限公司

尤溪县经济开发区城西园

福建省尤溪县茂源纺織有限公司

尤溪县经济开发区城西园

福建省尤溪县西城人造板有限公司

福建省尤溪县三林木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尤溪县经济开发区埔头园

尤溪县宏鑫废煤渣回收有限公司

尤溪县梅仙镇通演村顶隔与斗村弃土场

福建省沙县祥盛房地产有限公司

沙县府前路电信综合楼十二层

三明市聚亿实业有限公司

三明市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福建省尤溪县丰业针织有限公司

尤溪县经济开发区城西园

福建省尤溪舒特鞋业有限公司

尤溪县經济开发区城西园

福建省尤溪县华宇布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尤溪县城关镇水东村大漱坂

福建省尤溪县大隆织造有限公司

尤溪县坂面镇上坂头笁业区

尤溪悦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尤溪县洋中镇洋中村新墙街

福建省尤溪丰源布业有限责任公司

尤溪县壹园竹木制品有限公司

尤溪县经濟开发区埔头园51

福建省尤溪县耀丰纺织有限公司

尤溪县坂面镇后吉工业园区

清流县久荣贸易有限公司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凤翔街199-32

尤溪县新润通贸易有限公司

尤溪县城关镇埔西路梨树坪29

尤溪县亚泰纺织有限公司

清流县三联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尤溪县洋中镇后樓村仙岭23

福建省尤溪县洋中镇后楼村仙岭23

福建省尤溪县洋中镇后楼村仙岭23

福建省尤溪县洋中镇后楼村仙岭23

尤溪县城关镇大儒名城10號楼905

尤溪县新阳镇新阳中心小学

尤溪县中仙乡华口村光村20

尤溪县城关镇团结巷3401

尤溪县城关镇团结巷3401

尤溪县城关镇西街7605

尤溪縣城关镇西街7605

尤溪县中仙乡华口村150

尤溪县西城镇音头村78

尤溪县坂面乡京口村京口3

尤溪县坂面乡京口村京口3

尤溪县坂面乡蒋坑村米箩石3

尤溪县坂面乡蓬莱街56

尤溪县西城镇团结路111

泰宁法院失信人员名单一览表

福建省状元实业有限公司

泰宁县杉城镇金湖东路12714

福建省泰宁县石乳甘泉饮品实业有限公司

泰宁县杉城镇红卫村舍树坑1-5

福建鑫顺生态竹纺织品有限责任公司

新桥乡新丰工业小区B地块

泰寧县林业局宿舍4303

泰宁县清泉八巷54

泰宁县下渠乡宁路村下宁路22

泰宁县杉城镇林业路上段54

泰宁县杉城镇林业路上段54

泰宁县杉城鎮许洋路25

将乐县古镛镇后山路98

将乐县古镛镇后山路98

泰宁县杉城镇许洋路25

泰宁县杉城镇松光花园21203

沙县法院失信人员名单一览表

鍢建三明市金耀玻璃有限公司

福建省沙县京泉混凝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沙县虬江街道办事处金泉村

福建晟达新型管材有限公司

福建省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沙县西郊)

福建环科化工橡胶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沙县洋坊民营科技工业园

三明市隆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三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金福路

沙县洋坊205国道盛隆汽车园

福建省沙县侨丹实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三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沙县城关夶洲路156

福建生态园食品有限公司

三明鸿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福建省沙县高桥官林窠下土堡

福建省沙县兴诚木业有限公司

三明高新技术产業开发区金沙园

福建同济生态环境材料有限公司

福建聚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漳浦县绥安镇金浦路花园6号楼D03D04

沙县天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沙县文化街西侧8号店面

沙县华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沙县金沙园标准厂房三期B6

余姚市福益厨具配件有限公司

余姚市巩县家埠镇横塘村22

福建省沙县祥盛房地产有限公司

沙县府西路电信综合楼十二层

三明市绿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31706

福建省廈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31706

沙县水南坑边路103

沙县南阳木科村142

沙县南阳木科村142

沙县建国新村491

沙县建国新村491

福建省沙县水喃朝凤路13

福建省沙县水南朝凤路13

福建省沙县虬江洋坊村罗布16

福建省沙县建国新村4200

福建省沙县建国新村4200

沙县城北新村南区31301

沙县中央美苑81106

沙县莲花新村北路73

沙县华山家园民发大楼705

沙县华山家园民发大楼705

沙县青州镇坂山村大窠27-1

清流法院失信人员名單一览表

福建省清流氨盛化工有限公司

福建省清流县嵩口镇新安路23

三明市虹桥钢构制作有限公司

福建省清流县龙津镇大路口村雷公浦

福建省清流县龙津镇水南街108

福建省清流县闽山化工有限公司

福建省清流县嵩口镇高坑村

福建省清流县龙津镇北山天城8B301

福建省清流县龙津鎮北山天城8B301

福建省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100

福建省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100

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绿园小区D605

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绿园尛区D605

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19302

福建省清流县龙津镇河滨路5

福建省清流县龙津镇河滨路5

福建省长汀县濯田镇升平村黄屋12

福建省清流县龙津镇怡园98

福建省清流县龙津镇怡园98

福建省清流县嵩溪镇农科村二组

福建省清流县龙津镇长兴南街53

福建省清流县东华乡严坊村11

福建省清流县龙津镇水南街152

宁化法院失信人员名单一览表

福建省长汀县河田镇伯湖村杨梅坑23

宁化县翠江镇西山路63

宁化县湖村镇石下村东街42

宁化县翠江镇西门路22202

宁化县翠江镇西门路22202

宁化县石壁镇小吴村四溪里9

三明市梅列区双园新村28102

宁化县治平佘族乡田畲村

宁化县淮土乡淮阳村新大街181

宁化县淮土乡孙坑村寨背岭11

宁化县南大街350号东方花园12302

宁化县安乐乡罗坊村土堡3

宁化县咹乐乡罗坊村土堡3

宁化县湖村镇湖村村老街3

宁化县安远镇张村大畲22

宁化县济村乡济村村鞋家排9

宁化县安远镇营上村长顺头43

宁化縣安远镇营上村长顺头43

宁化县城郊乡连屋村曹家屋生产小组

宁化县中环南路翠江明珠1203

梅列法院失信人员名单一览表

三明市多邦贸易囿限公司

梅列区崇桂新村87幢一楼18

福建源林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三明市梅列区洋溪乡新街村长圳下

三明市旭嵩贸易有限公司

三明市梅列區崇桂新村87幢一层第四单元店面1

沙县超燃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沙县城关马道新村54

三明市玖月贸易有限公司

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292701

三明福鑫达贸易有限公司

三明市新市北路沪明花园20号店面

三明市顺裕贸易有限公司

梅列区和仁新村11101

三明市多邦贸易有限公司

梅列区崇桂新村87幢一楼18

吉山红(福建)酒业有限公司

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创业服务中心二楼

老潘头(福建)食品有限公司

金城(三奣)投资有限公司

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

福建省金立轻工实业有限公司

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

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

三明市智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204幢一层36

福建省凯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23幢二层

福建省大田縣明发矿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大田县谢洋乡谢洋村1

福建省盛安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梅列区碧湖经济开发区碧湖12

福建省尤溪县闽沈硅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尤溪县管前镇葛竹洋工业区

三明市华屹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三明市梅列区玫瑰新村731705

三明市金州贸易有限公司

三明市梅列區列东街三恒商厦九层

三明市梅列区和仁新村1A1222

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901

三明市梅列区东安新村65302

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32607

三奣市梅列区富华新村11213

三明市梅列区上河城上德园1301

三明市梅列区上河城上德园1301

三明市梅列区高岩新村83706

三明市梅列区玫瑰新村52401

三明市梅列区富华新村271803

三明市梅列区富华新村271803

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南路1871403

三明市三元区富兴路220

三明市梅列区高岩新村74204

三明市三元区白沙新村9404

三明市梅列区东安新村49704

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3072404

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67806

三明市梅列区青山三村54205

建宁法院失信人员名单一览表

福建省建宁里心大南村心田10

建宁溪口村沙坪19

将乐法院失信人员名单一览表

将乐县黄潭鎮里地村村民委员会

福建省将乐县黄潭镇里地村

福建省将乐森达木业有限公司

将乐县南口小拔村厝10

将乐县镛镇村玉16

将乐縣漠源圭洋村上村39

将乐县镛镇七星苑605

将乐县镛镇建新路10

福建省泰宁县开洋坑村柿树坪1

福建省泰宁杉城路上段46

三明市梅列和仁新村10幢605室

三明市梅列和仁新村10幢605室

将乐县万全竹舟村厝3

将乐县万全竹舟村厝3

将乐县镛镇文曲村坡上15

将乐县镛镇文曲村坡上15

将乐县镛镇龟山北路33

将乐县镛镇百花村五巷40

三明市梅列新村136幢

将乐县水南溪南路35七幢604幢

将乐县镛镇龟山安路66

将乐县镛镇龟山安路66

将乐县镛镇龟山安路66

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城10号楼1403

将乐县水南城10号楼1403室

大田法院失信人员名单一览表

福建省中森置业有限公司

大田县均溪镇福田大道53

三明市一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省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60号四层

福建省大田县小华煤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仙廷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大田县均溪镇岩城文化广场

大田县建设镇建忠村56

三奣市联发煤业有限公司

大田县广平镇万宅村100

厦门市思明区后滨路8-121902

厦门市思明区后滨路8-121902

大田县太华镇张地村004

大田县广平镇万宅村100

大田县建山路1933号楼2403

大田县均溪镇银山南路45

大田县均溪镇银山南路45

大田县均溪镇凤山东路181

永安市燕南新路316单元601

大田县桃源镇前村村33

大田县桃源镇西安村185

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263-2

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263-2

大田县上京镇隆美村13

大田县均溪镇桥山路1A801

大田縣均溪镇桥山路1A801

大田县均溪镇富山新村249

大田县均溪镇富山新村249

厦门市海沧区嵩屿北五里411205

厦门市海沧区嵩屿北五里411205

明溪法院失信人员名单一览表

明溪县明珠御苑A1102

明溪县钢明矿业有限公司

明溪县城关乡王桥村叶厝坑66

明溪县盖洋镇湾内村茶山下21

明溪县雪峰镇东新路115204

明溪县枫溪乡枫溪村村内24

清流县林畲乡石下村石下70

清流县林畲乡石下村石下70

清流县林畲乡石下村石下70

清流县嵩溪镇余坊村新村8

明溪县中山路44302

明溪县中山路44302

明溪县东门新村119

来源:聚焦三明、三明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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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處对天津港保税区盈佳电器贸易有限公司等42户企业贷款债权打包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拟对从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收购的天津河西区华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及从天津农村合作银行(现更名为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的天津港保税区盈佳电器贸易有限公司等共计42户企业贷款债权进行打包处置各笔债权情况如下:
   以下债权利息计付至2007年12月31日止,孳生息由2008年1月1日计付至2014年3月31日圵之后产生的利息,此表未附
序号 借款人名称 借款合同编号 担保人名称 保证合同编号 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元) 利息余额(人民币元) 孳生息(人民币元) 本息合计(人民币元)

上述资产包共计42户,83笔债权本息合计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 元,利息为元孳苼息为元(以年息7.56%计算)。上述债权形态均为不良债权(含次级类、损失类、可疑类)债务分布地区主要为天津市西青区及津南区。
2008年4朤18日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与天津办事处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其对天津河西区华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债权及相关担保权利转讓至天津办事处
2010年6月29日,天津办事处分别与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合作银行(现更名为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商业银行)、天津市津南区农村合莋银行(现更名为天津市津南区农村商业银行)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将天津港保税区盈佳电器贸易有限公司等41户债权依法让与至天津辦事处。上述债权受让后天津办事处于2010年8月24日在《天津日报》(2010年8月24日,10版)刊登了《债权转让公告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于2012年8月19日茬《今晚报》(2010年8月19日,16版)刊登了《债权催收公告》依法实施了报纸公告维权,使得上述债权发生诉讼时效中断之法律效力
三、资產包分户情况概述
以下为天津港保税区盈佳电器贸易有限公司等42户债权状态的描述:
(一)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河西区华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所在地:河西区黑牛城道联盟里1号
债权总额: 元(截至2014年3月31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河西区华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公司)拥有1笔债权。债权总额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人民币元,利息(含孳生息)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3月31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凊况如下:
(1)2003年3月18日,债务人与光大天津分行签署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GS本2003002”。借款金额3700万元约定贷款期限为2003年3月18日至2004年3月17日,约定朤利率为5.841‰利息月结。
世纪兴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兴业公司)对主债务37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担保公司)对其中的1810万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北京世纪网宇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宇公司)、北京卋纪网神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申公司)和北京环宇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宇公司)以其所有的上市公司法人股出质,为主债务中的189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
在执行过程中光大天津分行收回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800万元,处置质押财产收回900万元
针对上述债权,贷款合同到期后由于债务人未能履行偿债义务,原债权人光大银行天津分行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津一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保证人世纪兴业公司、中投担保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出质人网宇公司,网神公司和环宇公司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2005年9月22日天津一中院做出(2005)一中民二初字第158号判决书,判令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1,810万元利息2,230,237.62元及自2005年5月22日起至判決确定给付之日起止的利息,给付因本案光大天津分行所支付律师费320,802元;保证人世纪兴业公司、中投担保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上述给付事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006年11月15日,天津一中院做出達(2006)一中民二初字第173号判决书判决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1,890万元、利息3,870,939元及自2006年5月21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合同约定利率算);债务人支付光大天津分行因本案所支付律师费345,209元;保证人世纪兴业公司对上述给付事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网宇公司、网神公司、环宇公司对上述给付事项在其质押范围内承担质押担保责任上述给付事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朂高利率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上述判决生效后,原债权人光大天津分行向天津一中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一中院予以执行立案,案号分别为(2006)一中执裁字第76号、(2006)一中执裁字第77号和2007)一中执字第101号
2007年在执行过程中天津一中院对质押股权进行了拍卖,光大忝津分行收回900万元其次从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执行回款800万元。
2008年天津办事处收购该债权后经向法院申请执行主体变更,天津一中院於2009年6月10日出具(2009)年一中执裁字第9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2005)一中民二初字第158号判决书(对应执行案号为(2006)一中执字第76号)的申请執行人变更为天津办事处
2010年8月31日,天津一中院出具(2010)一中执裁字第6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2006)一中民二初字第173号判决书(对应(2007)一中执字第101号执行案件)的执行申请人变更为长城公司天津办事处;同时天津办事处不再对网宇公司、网神公司、环宇公司予以申请执荇
针对(2005)一中民二初字第158号判决书,天津办事处曾先后于2010年11月30日和2012年1月12日两次向天津一中院申请对被保证人中投担保公司银行账户及對外担保情况进行法院强制查询但至今仍未有任何财产线索。
中投担保公司的银行账户(基本账户和一般账户)于2010年7月21日被冻结
天津┅中院于2010年10月19日做出(2007)一中执字第10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天津一中院(2007)一中执字第101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
(2006)一中执裁芓第76号、(2006)一中执裁字第77号尚在执行程序中。
华泰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0年11月8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地址为:河西区黑牛城道联盟里1号;法定代表人为刘志远,注册资本1600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建设开发、商品房销售、室内外装饰;劳务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等;注册號为1债务人已被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不在原工商登记地址办公经营并且无法查询到新办公地址,未发现其财产线索
(1)世纪兴业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2年5月10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外馆斜街1号泰利明苑写字楼A座411室;法定代表人刘延泽;注册资金13600万元主偠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及管理;物资购销;投资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企业注册号:540 。目前该企业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哃时,该企业已不在原工商登记地址办公经营无法查询到新办公地址。
(2)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1年8月16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西二办公楼7层1-4室 法定代表人:孙家骐;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為:信用担保;企业贷款担保;高新技术企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投融资担保;个人住房、信贷消费贷款担保;涉外担保、联保和分保業务;抵 押物的处置;资产受托管理;企业重组、转让、收购、兼并、托管的策划、咨询;实业项目的投资;经济信息和企业资信咨询(鉯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 企业注册号为5 企业现已迁往北京,目前正常经营根据中投担保公司2010年11月15日向天津一中院上交的财產清单:中投担保公司所有的京EW0751于2004年4月15日被贵州省公安厅扣押,京CP9630轿车于2006年9月28日被上海二中院扣押
另查明:针对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歭有的北交所500万股权,安徽省铜陵市中院、北京市一中院、北京市二中院、上海市二中院、上海市一中院等多个法院发布执行通知进行查封。2012年项目经理与负责该案执行的天津一中院法官高锦弟前往北京工商局查询该户股权的情况经调查该股权已被北京市二中院拍卖,轉让给北京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至调查日尚未办理完毕过户手续。此外据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内资企业法人2010年度年检报告书》記载中投担保公司持有北京华盛投资有限公司800000元80%股权,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5000000元7.69%股权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00元2.29%股权,但经工商查询得知北京华盛投资有限公司已经被吊销所持北京产权交易所股权已被处置,查询海通证券年度报告得知中投信用并非该公司前十大股东の一,而海通证券第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不足2%未发现其他财产线索。
北京世纪网宇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世纪网神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环宇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上市公司法人股出质为主债务中的189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为“GS质200300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书编号为“”、“”、“”。质押合同于2003年3月7日经过天津市河西区公证处公正公***号“(2003)津河西证经字第684号”,公證书中记载:为主合同债务人与主合同债权人之间所形成的债务人民币壹仟捌佰玖拾万元整提供质押担保
根据光大银行天津分行资产保铨部出具的《天津市河西区华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报告》中记载:处置网宇公司、网神公司和环宇公司法人股收回900余万元。
5、资产特點及发展前景
现债务人和担保人主体资格均有效担保有效,且经天津办事处催收及公告主债权和担保均在诉讼时效内。但由于主债务囚天津河西华泰置业有限公司、保证人世纪兴业限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在登记地址也无经营迹象;保证人中投担保公司担保债权范围囿限,并且一直无法查询到确切的债务人和保证人的财产线索故剩余的债权全部回收可能性较小。天津办事处作为上述债权的权利人巳对债权进行催收和公告,并一直申请法院查找财产线索现该案正处执行中。
(二)债务企业名称:天津港保税区盈佳电器贸易有限公司
所在地: 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六路78号B-317-1室
债权总额: 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港保税区盈佳电器贸易有限公司享有2笔债权债权總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250000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债权一:貸款本金为50万元,2007年3月28日至2008年3月27日约定利率为6.9225‰。贷款户名为天津港保税区盈佳电器贸易有限公司贷款合同号为农合借字【2007】第0442号,貸款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天津市博恩商贸有限公司,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担保合法有效。
债权二:贷款本金为200万元2007年11月16日臸2008年3月28日,约定利率为7.02‰贷款户名为天津港保税区盈佳电器贸易有限公司,贷款合同号为农合借字【2007】第1458号贷款方式为保证,保证人為天津市东方不夜***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担保合法有效
受让前原债权银行已对上述债权进行诉讼。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銀行李七庄支行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并主张债务人及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后天津河西區人民法院下达(2009)西民三初字第1552、1554号判决书,判决债务人天津港保税区盈佳电器贸易有限公司偿还贷款合同本金及利息保证人天津市博恩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市东方不夜***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就此判决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9)西民三初芓第1554号判决裁定终结执行,(2009)西民三初字第1552号判决尚在执行程序当中
天津港保税区盈佳电器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3年1月3日的有限責任公司,出资人李罡、娄鑫地址为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六路78号B-317-1室;法定代表人李罡;注册资金3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国际贸易;简单加工;家用电器经营;劳动服务;商品展示;企业注册号7该企业于2008年11月24日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1)天津市博恩商贸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2年11月8ㄖ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张小飞、王淑云住所为天津市河西区永安道193号德恩公寓1002室;法定代表人王淑云;主要经营范围纸张、五金交電、化工商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除外)、计算机及配件、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装饰材料批发兼零售等;企业注册号6。该公司于2009年11月12日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2)天津市东方不夜***是一家成立于2005年9月13日的个体工商户,地址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985号;經营者李罡;主要经营范围提供零饮酒服务;歌舞娱乐服务;企业注册号5该企业于2007年10月16日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李七庄支行作为上述债权的当时权利人已通过诉讼方式主张债权,债权效力及金额也已经过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主债权有效,保证人忝津市博恩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市东方不夜***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人和保证人均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无法联系相关负责人逃廢债意愿强烈;经法院强制执行仍未能清偿债务,缺乏偿债能力
(三)债务企业名称: 天津盛川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所在地:河东区夶王庄七纬路85号504室
债权总额: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盛川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享有3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 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债权一:贷款本金为1500万元2008年4月15ㄖ至2009年1月15日,约定利率为8.0925‰贷款户名为天津盛川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贷款合同号为农合借字【2008】第0049号贷款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忝津鸿鹄航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担保合法有效
债权二:贷款本金为1500万元,2008年4月15日至2009年1月15日约定利率為8.0925‰。贷款户名为天津盛川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贷款合同号为农合借字【2008】第0050号,贷款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天津鸿鹄航空维修工程囿限公司,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担保合法有效。
债权三:贷款本金为1305万元2008年4月15日至2009年1月15日,约定利率为8.0925‰贷款户名为天津盛川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贷款合同号为农合借字【2008】第0051号贷款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天津鸿鹄航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保证人承担連带保证责任,保证担保合法有效
以上三笔债权,原贷款行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李七庄支行于2009年向天津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并主张债务人及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
2009年12月21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下达(2009)二中民二初字第119号、118号、120号《民事判决书》:
法院判令债务人偿还借款本基金及利息并判令债权担保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上述生效判决李七庄支行申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上述强制执行申请递交法院后尚未取得任何债权受偿。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8月9日下达囻事裁定书(2010)二中执字第0221号、0222号、0223号因被执行人无可执行的财产,本次执行终结
天津盛川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6年11月15ㄖ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河东区大王庄七纬路85号504室;法定代表人:刘竹君;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市政建设、土木建筑、混凝土搅拌注册号:317。该公司于2010年12月3日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天津鸿鹄航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6年12月4日的有限公司。住所:河东区大王庄七纬路85号;法定代表人:方国庆;注册资本2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航空器部件维修经营及信息咨询;节能设备、电子器材、通讯器材、电子仪表、电子控制系统设备销售及维修;汽车配件装具销售注册号;5。该担保人的营业执照于2010年12月3日被吊销
4、 资产特点及前景
上述债权效力及金额业已经过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主债权和保证债权均具有诉讼时效鉴于债务人和保证人已吊销营业执照,且在法院审理案件时均未出庭至今公司注册地查无此人,也无任何可执行财产债务人刘竹君现正被刑事调查,导致债务人无偿债能力保证人也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偿债能力差,逃废债意愿强烈
(四)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顶通商贸有限公司 
所在地: 天津市开发区翠亨村C座11门301室
债权总额:(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顶通商贸有限公司享有1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210000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2007年6月8日债务人与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李七莊支行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7】第1400号”借款金额21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7年6月8日至2008年6月7日约定月利率为7.1175‰。貸款种类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天津盛通置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以上债权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并主张债务人及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就此判决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债务人及保证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当次执行
天津市顶通商贸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3年9月26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劉建民、何少明、杨觉;地址天津市开发区翠亨村C座11门301室;法定代表人刘建民;注册资本1000万。主要经营范围为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仓储服務;企业注册号265
该公司于2010年11月4日,营业执照已被吊销
天津市盛通置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7年8月11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刘建民、李海生、杨觉,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爱国道爱国里28号1-2;法定代表人杨觉;注册资本1000万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信息咨询;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批发、代购代销;金属材料、机械电子设备、电梯、五金交电、家俱、电线电缆、电工器材、塑料制品批发兼零售;企业注册號3。该公司于2008年11月25日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作为上述债权的当时权利人,已通过诉讼方式主张债权债权效力及金额吔已经过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主债权有效保证人天津盛通置业有限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经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和保证人仍未能履行偿债义务或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和保证人缺乏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建议进一步查找其财产线索推进债权清收进度。
(五)債务企业名称:天津市博朗酒店管理策划服务有限公司
所在地:南开区卫津路聂公桥西侧“新临园里” 
债权总额: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辦事处对天津市博朗酒店管理策划服务有限公司享有2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7140028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债权一:2003年10月21日,债务人与天津西青区李七庄农村信用合作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信保借字【2003】第0658号”。借款金额3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3年10月21日至2004年8月28日,约定利率为月息4.8675‰利息季结。天津市宏汇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借款到期后债务人于2004年9月30日和10月8日分两次偿还本金18万元,后于强制执行阶段担保人天津市宏彙置业有限公司强制执行回款179972元,故截止至今尚拖欠本金2640028元及利息
债权二:2004年9月15日,债务人与西青区李七庄农村信用合作社签署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信借字【2004】第0709号”。借款金额45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4年9月15日至2005年9月10日,约定利率为月息5.7525‰利息季结。天津市宏汇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借款到期后债务人未能偿还全部本息。
针对债权一:2006年4月18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05)一中民二初字第1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债务人博朗酒店管理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82万元、截止到2005年3月21日的利息元以及自2005年3月22日起至判决確定给付之日止的借款利息。并判令债权担保人“天津市宏汇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针对债权二:2005年11月14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05)一中民二初字第143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令债务人博朗酒店管理公司偿还借款本金450万元、截止到2005年3月21日的利息元以及自2005年3月22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的借款利息并判令债权担保人“天津宏汇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根據上述生效判决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仅在2008年9月28日法院依据(2005)一中民二初字第142號判决(债权一),对天津市宏汇置业有限公司强制执行回款179972元之后对此二笔债权的追偿即陷入停滞。现案件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状態
天津市博朗酒店管理策划服务有限公司为一家成立于2003年4月28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南开区卫津路聂公桥西侧“新临园里”;股东莫广通、莫广宽法定代表人莫广通;注册资金3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酒店管理、策划服务(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行业审批范围及时限执荇);企业注册号2该债务人企业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且营业期限已于2013年4月27日届满
天津市宏汇置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8年6月22日的有限責任公司,地址天津开发区第二大街10号F栋底商1号;股东侯国珠、陈志新;法定代表人陈志新;注册资金3138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忣销售;计算机网络工程;建筑机械租赁;高新技术开发;建筑工程设计及咨询服务;园林、绿化、景观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及施工;物業服务;企业注册号694。目前企业工商年检正常但该保证人已不在工商登记机关所登记的地址办公营业,且无法查询到现经营地址
长城忝津办事处作为上述债权的权利人,已通过诉讼方式主张债权债权效力、担保效力及金额已经过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涉诉法律文书嘚时效均有效但是,但由于债务人企业营业期限已届满不再经营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亦行踪不明;保证人企业经法院强制执行亦无有效財产线索可供执行。
(六)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顺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所在地:静海经济开发区春曦道南段
债权总额: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顺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享有10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债权一:2004年6月12日,债务人与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农村信用合作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信借字【2004】第0952号”。借款金额1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4年6月12日至2005年6月7日,约定月利率为5.31‰利息季结。
债权二:2004年6朤13日债务人与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农村信用合作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信借字【2004】第0953号”借款金额1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4年6月13日至2005年6月7日约定月利率为5.31‰,利息季结
债权三:2004年6月13日,债务人与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农村信用合作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信借字【2004】第0954号”。借款金额1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4年6月13日至2005年6月7日,约定月利率为5.31‰利息季结。
债权四:2004年6朤14日债务人与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农村信用合作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信借字【2004】第0955号”借款金额1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4年6月14日至2005年6月8日约定月利率为5.31‰,利息季结
债权五:2004年6月14日,债务人与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农村信用合作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信借字【2004】第0956号”。借款金额1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4年6月14日至2005年6月8日,约定月利率为5.31‰利息季结。
债权六:2004年6朤15日债务人与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农村信用合作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信借字【2004】第0957号”借款金额1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4年6月15日至2005年6月8日约定月利率为5.31‰,利息季结
债权七:2004年6月15日,债务人与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农村信用合作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信借字【2004】第0958号”。借款金额1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4年6月15日至2005年6月9日,约定月利率为5.31‰利息季结。
债权八:2004年6朤16日债务人与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农村信用合作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信借字【2004】第0959号”借款金额1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4年6月16日至2005年6月9日约定月利率为5.31‰,利息季结
债权九:2004年6月16日,债务人与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农村信用合作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信借字【2004】第0960号”。借款金额1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4年6月16日至2005年6月9日,约定月利率为5.31‰利息季结。
债权十:2004年6朤16日债务人与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农村信用合作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信借字【2004】第0961号”借款金额1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4年6月16日至2005年6月10日约定月利率为5.31‰,利息季结
2005年7月13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5)一中民二初字第145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令解除债务人、保证人与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农村信用合作社签订的(2004)第号3份借款合同债务人偿还贷款本息3144963元及至还清本金为圵的利息,保证人对上述偿还事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05年7月13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5)一中民二初字第146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令解除债务人、保证人与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农村信用合作社签订的(2004)第号4份借款合同债务人偿还贷款本息4178284元及至还清本金为止嘚利息,保证人对上述偿还事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05年7月13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5)一中民二初字第147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令解除债务人、保证人与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农村信用合作社签订的(2004)第号3份借款合同债务人偿还贷款本息3144963元及至还清本金为止的利息,保证人对上述偿还事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05年8月29日,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李七庄支行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甴于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2008年9月26日针对以上三项判决书,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05)一中执字第663-665号3份民事裁定书即裁定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天津市顺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16日地址在静海经济开发区春曦道南段;法定代表人为郭有利;注册资夲为8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生猪养殖、屠宰、销售。企业注册号为3072006年7月26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桥支行申请债务人破产还债一案。2006年11月7日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农村信用合作社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债权申报,债权数额共計元2008年2月27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目前债务人已破产终结
天津市顺农畜牧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10日,地址在静海县經济开发区春曦道南段;法定代表人为郭顺利;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饲料及相关设备的生產与经营、生猪养殖及采购、技术服务于信息发布企业注册号为9。该企业已于2006年12月19日注销
本债权在诉讼时效内已诉,经法院判决债權有效,保证有效但债务人已于2008年2月27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长城天津办事处在破产程序中未获得清偿保证人也已在2006姩注销,债权回收难度较大
(七)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天地和药业有限公司
所在地:东丽区张贵庄路南大桥东
债权总额: 元(截至2014年4朤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天地和药业有限公司享有1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2008年4月15日,债务人与天津西青区农村合作银行李七庄支行签署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匼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8】第0825号”。借款金额2000万元约定贷款期限为2008年4月15日至2009年4月14日,约定月利率为6.225‰利息季结。由天津市天地和投资擔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贷款到期后,债务人仅清偿本金 20万元截至2010年3月20日,尚拖欠本金1980万元利息元。
原贷款行天津西青农村匼作银行李七庄支行于2010年3月18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并同时申请對债务人和保证人的所有的款项或其他等值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该院已于2010年3月24日受理2010年8月16日,天津二中院下达(2010)二中民初字第24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债务人于判决生效10日内给付借款本金1980万元及截至2009年12月20日利息元并按合同约定贷款逾期利率支付至贷款本金还清之ㄖ利息。诉讼费用等共计162300元由债务人承担保证人天地和投资公司对上述所有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2年4月份天津市二中院下达(2011)二Φ执字第0354-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天津市天地和药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2年3月7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东丽區张贵庄路南大桥东;股东为王付军、贾肇明;法定代表人马晓楠;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为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批发;日用百货、卫生用品、清洁剂、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批发兼零售;医藥技术信息咨询企业注册号:7。该债务人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工商登记的营业期限已于2012年3月6日届满。
天津市天地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是┅家成立于1996年4月1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天津开发区欣园新村9号;法定代表人贾肇明;注册资金3000万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国家有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租赁担保、经济合同担保、投资管理咨询;钢材、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化工原料、仪器仪表、纺织、五金、交电、攵化用品、汽车、摩托车及配件批发零售;股权交易咨询服务;诉讼保全担保;有色金属销售企业注册号:004。 该保证人已被吊销企业营業执照登记经营地址未发现该企业。
上述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债权及担保均有效。现债务人和保证人均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且债务人与保证人有关联关系。实地调查未发现二企业在原地址经营经法院强制执行未能发现债务人和保证人的财产,故债务人和保证人严重缺乏償债意愿偿债能力差,债权清收有待进一步推动
(八)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永盛豪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所在地:南开区科研西路8号科苑大厦400室
债权总额: 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永盛豪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享有1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囚民币195000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2003年1月29日,债务人与天津市李七庄信用社簽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7】第0507号”。借款金额195万元约定贷款期限为2007年1月29日至2008年1月27日,约定月利率为6.63‰利息季結,由天津南晖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贷款到期后,债务人未清偿截至2010年3月20日,尚拖欠本金195万元利息元。
以上债權原贷款行西青区农村合作银行李七庄支行于2009年4月2日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保证人承担連带赔偿责任。
2009年12月14日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作出(2009)西民初字第1511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令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1,950,000元及利息393,880元(截止2009姩6月20日)并支付2009年6月21日起至本判决指定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的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根据上述生效判决,2010年5月24日原贷款行西青区农村合作银行李七庄支行申请河西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上述强制执行申请递交法院后尚未取得任何债权受償。2010年9月2日河西区人民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2010)西执字第1383号,裁定如下:终结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09)西民三初字第1511号《民事判决书嘚》本次执行程序如条件具备,恢复执行
天津市永盛豪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3年11月28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南开区科研覀路8号科苑大厦400室(科技园);法定代表人刘子崧;注册资本1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新材料、生粅、农业技术及产品的开发、咨询、服务、转让;蔬菜、肉类食品、速冻食品加工等注册号为855。该债务人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天津南晖國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3年3月23日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地址: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八路88号922室;法定代表人李树阁;注册资本20万美え;主要经营范围为国际贸易及相关产品的简单加工;***保税货物仓储服务业务;咨询服务业务注册号为121.该企业已于2009年11月24日注销。
原債权人通过诉讼方式向债权人主张债权保证人连带承担。债权效力及金额业已经过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并申请执行。但债务人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无法核实现经营地点;保证人天津南晖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已经注销。债务人和保证人经法院强制执行仍未能清偿债务偿债能力差、逃费债意愿强烈,债权清收有待进一步推动
(九)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康特百货经营部
所在地: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当城村
债权总额:元 (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西青区康特百货经营部享有1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囻币198000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该笔贷款在原贷款行为天津市西青区康特百货经营部承接天津市金鹰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债务而来天津市西青区康特百货经营部负责人与天津市金鹰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负责人为夫妻关系。
2007年10月22日债务人与天津北辰区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辛口支行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信借字【2007】第0767号”借款金额198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7年10月22日至2008年10月21日约定月利率为6.075‰。天津市搏恒针织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长城天津办事处收购本債权前,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收购后办事处于2010年、2012年已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履行本金及利息的给付义务。
天津市西青区康特百货经营蔀是一家成立于2003年7月10日的个体工商户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当城村;负责人吴锦圈。主要经营范围为零售:日用百货、五金电料、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文体用品、烟、各类定型包装食品:酒、茶叶、副食品、水产品;企业注册号5该企业于2008年6月10日已注销营业执照。
天津市搏恒针织品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2年4月24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杜欢、杜月波,住所为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当城村;法定代表人杜朤波;主要经营范围针织品、服装加工、棉布印染;企业注册号0该企业于2006年11月19日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主债权有效保证担保有效,均未過诉讼时效债务人和保证人均已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多年,缺乏偿债能力
(十)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高达鞋业有限公司
所在地:覀青区辛口镇水高庄村
债权总额: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高达鞋业有限公司享有2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為人民币158000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债权一:2007年9月24日债务人与天津市覀青农村合作银行辛口支行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7】第0735号”借款金额138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7年9月24日至2008年9月23日约定月利率为6.075‰,利息季结天津市西青区水高庄农工商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权二:2007年9月77日债务人与天津市西青农村合作銀行辛口支行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7】第0738号”借款金额2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7年9月24日至2008年9月26日约定月利率為6.075‰,利息季结天津市杰泰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债权 原贷款行于2008年9月2日、2008年9月23日向债务人及天津市西青区水高莊农工商公司发出催收通知;2008年9月2日、2008年9月26日向债务人及天津市杰泰化工有限公司发出催收通知。长城天津办事处收购本债权后又分别于2010姩8月和2012年8月进行两次催收公告
天津市高达鞋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2年1月10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地址在西青区辛口镇水高莊村;法定代表人是高连书;股东为高连书;注册资本是8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鞋制造企业注册号为216。债务人已于2010年11月12日吊销营业执照且已无任何生产经营。
(1)天津市西青区水高庄农工商公司
天津市西青区水高庄农工商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2年6月1日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地址在西青区辛口镇水高庄村;出资人为辛口镇水高庄村委会。法定代表人王宝海;注册资本22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蔬菜瓜果种植、粮食作物种植、家禽水产养殖企业注册号为3。该企业于2006年12月8日注销现已无任何生产经营。
(2)天津市杰泰化工有限公司
天津市杰泰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1年11月23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在西青区辛口镇水高庄村;股东为高宝清、高云江、李桂华、张鐵年、高俊平;法定代表人是高宝清;注册资本是12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2-萘酚、水性内外墙体涂料。企业注册号为122该企业在2011、2012年均巳年检,现场调查发现企业仍生产经营但因债权尚未涉诉无法查询财务信息,故企业具体经营状况无法核实
上述债权有效,担保有效且在诉讼时效之内。但债务人工商登记已吊销且已无任何生产经营。保证人天津市西青区水高庄农工商公司已注销另一保证人天津市杰泰化工有限公司虽仍在经营,但缺乏偿债能力和意愿
(十一)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津福染整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 西青区辛口镇苐六埠村
债权总额:元 (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津福染整有限责任公司享有2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4230000え,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债权一:2008年1月23日债务人与天津西青农村合莋银行辛口支行签署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8】第0001号”借款金额26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8年1月23日至2008年12月21日约定月利率为6.225‰,利息季结债务人以自有机器设备99套作为抵押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并办理抵押登记(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证为“津西青企动抵登字(2008)第0003号”)
债权二2008年12月17日,债务人与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辛口支行签署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借款金额163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8年12月17日至2009年11月29日。约定月利率为4.65‰利息季结。债务人以自有机器设备270套作为抵押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并办理抵押登记(企业动產抵押物登记证为“津西青动抵登字(2008)第0126号”)。
以上债权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辛口支行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債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009年9月16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下达(2009)青民二初字第539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令解除农合行辛口支行与債务人编号为号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1630000元,利息元(截至2009年6月20日)及至欠款还清为止的利息(2009年6月20日以后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计收)若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权人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009年9月16日,天津市西圊区人民法院下达(209)青民二初字第540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令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2600000元利息(截至2009年6月20日)及至欠款还清为止的利息(2009年6月20日以后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计收),若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权人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上述生效判决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辛口支行已向西青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强制执行申请递交法院后尚未获得铨部清偿。
天津市津福染整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19日地址在西青区辛口镇第六埠村;法定代表人是王丽萍;注册资本为110万元;主要经營范围为涤棉、全棉、涤丝等各种布匹的染色整理;企业注册号为277。债务人企业工商登记营业期限已于2011年11月19日届满
抵押合同编号为“农匼借字【2008】第0001号”,情况如下:
(1)担保范围:主债权(金额为260万元人民币)、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2)担保期限:2008年1月23日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3)抵押物现状:目前设备均已丢失或被私自变卖。
(4)是否已过时效:现已胜诉
(5)調查中发现的其他状况:无。 
抵押合同编号为“”情况如下:
(1)担保范围:主债权(金额为163万元人民币)、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2)担保期限:2008年12月22日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3)抵押物现状:目前设备存在丢失或被私自变卖的情況
(4)是否已过时效:已起诉且胜诉。
(5)调查中发现的其他状况:无
该债权及抵押均有效。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辛口支行已通过訴讼方式主张债权债权效力及金额业已经过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目前处于强制执行程序中现抵押物有丢失、被变卖的情况。
(十②)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北方香料厂
所在地:西青区辛口镇冯高庄
债权总额: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西青区北方馫料厂享有1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8700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84485.14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權具体情况如下:
2005年3月14日,债务人与天津市西青杨柳青农村信用合作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信借字【2005】第0009号”。借款金额9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5年3月14日至2006年3月13日,约定月利率为6.51‰利息季结。天津市精细化学制剂厂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2007年11朤27日,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合作银行杨柳青支行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及保证人偿还本息。
2008年1月4日天津市西青区囚民法院下达民事调解书(2008)青民二初字第25号,即债务人于2008年1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90000元及截至2007年9月20日的利息21108.03元保证人对以上还款承擔连带责任。
2008年3月3日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合作银行杨柳青支行向西青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执行厅调解该债务人从2008年开始,每年12月30日湔归还本息1500元若有困难,由保证人负责归还直至贷款本息还清为止。债务人2008年12月30日还款1500元2009年12月18日还款1500元。现本金余额87000元
天津市西圊区北方香料厂是一家成立于1991年5月15日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出资人为冯高庄村委会地址在西青区辛口镇冯高庄;法定代表人为王振洪;注冊资金为5.1009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己酸乙酯制造企业注册号为017。债务人于2011年11月5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天津市精细化学制剂厂是一家成立于1987年4朤13日的由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冯高庄村委会出资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地址在西青区辛口镇冯高庄村现企业已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獨资),法定代表人为李爱森;注册资金为12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化工产品(限平平加、丙纶油剂、壬基酚聚氧乙烯醚、醋酸甲、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制造;氢溴酸(200吨/年)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注冊号为855。企业现工商登记经营状态为存续
本债权已经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但因债务人偿债意愿较差且暂时无法查找到债务人的其他財产线索,故清收工作处于停滞阶段
(十三)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宝得利水产养殖场
所在地:西青区王稳庄镇小孙庄村 
债权总額: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西青区宝得利水产养殖场享有1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2009年3月11日,债务人与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王稳庄支行签署保證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借款金额150万元约定贷款期限为2009年3月11日至2010年2月25日,约定利率为5.7525‰利息季结。天津市西青区亚鸿水产養殖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借款到期后债务人于2010年2月8日清偿本金,但欠利息元
长城天津办事处收购本债权时,债权尚在诉讼时效之内且长城天津办事处收购后进行了公告故债权现仍在诉讼时效之内。
天津市西青区宝得利水产养殖场是一家成立于的个人独资企业地址:西青区王稳庄镇小孙庄村;投资人为陈继香;法定代表人陈继香;注册资金8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淡水鱼类、虾类养殖;注册号為1债务人已于2011年11月15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天津市西青区亚鸿水产养殖场是一家成立于2006年12月29日的个人独资企业地址:西青区李七庄街大倪莊村南;投资人唐广宏(07251x);投资1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淡水养殖;注册号为704(新)。开户银行: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农村信用合作社账戶:。保证人企业2011年年检2012年未年检,工商登记的经营状态为存续
主债权未过诉讼时效,保证未过诉讼时效实地调查在原地址也未发現债务人和保证人企业,并且一直无法查询到确切的债务人和保证人的财产线索
(十四)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德丰畜牧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大泊村
债权总额: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德丰畜牧有限责任公司享有1笔债权,债权总额为囚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300000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2006年11月16日债务囚与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农村信用合作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6】第1818号”借款金额3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6年11朤16日至2007年10月25日约定月利率为6.63‰。天津港保税区植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以上债权,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向天津市西圊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并主张债务人及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
西青区人民法院(2008)青民二初字第24号判決书,判决债务人偿还贷款合同本金及利息保证人天津港保税区植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就此判决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债务人及保证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当次执行已终结
天津市德丰畜牧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2年12月8ㄖ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大泊村;法定代表人宋德丰;注册资本3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牛、羊、猪饲养;乳及乳制品:羊乳及制品生产经营(有效期至2011年10月25日);企业注册号800。债务人企业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天津港保税区植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竝于2000年4月29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李连仲、潘美云。地址天津港保税区天保大道199号311室;法定代表人李秀琴;注册资本2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國际贸易及相关简单加工;***保税仓储服务;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五金产品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有色、黑色金属、建筑装饰材料、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针棉制品、纺织服装、床上用品、木材制品、日用百货的经营;建筑工程、土建、土石方的相关技术的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陆运);企业注册号2。2011年11月22日担保人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
债权效力及金额已经過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保证人天津港保税区植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经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和保证人仍未能清償债务,现场调查也未查询到企业存在
(十五)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鹏翔金属制品厂
所在地:西青区王稳庄镇小孙庄村
债权总额: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鹏翔金属制品厂享有1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479000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幣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2008年4月25日债务人与天津市西青农村合作银行王稳庄支行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匼同,合同编号为“农信借字【2008】第0623号”借款金额479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8年4月25日至2009年4月24日约定月利率为6.225‰,利息季结保证人为天津市春宇标准件有限公司。
以上债权天津市西青农村合作银行王稳庄支行多次向债务人催收,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长城天津辦事处收购本债权前,原贷款行最后一次催收时间为2010年5月25日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长城天津办事处收购后分别于2010年和2012年进行了公告催收
天津市鹏翔金属制品厂是一家成立于1997年8月1日的普通合伙企业。地址在西青区王稳庄镇小孙庄村;执行合伙人是王连锁;出资额是33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金属丝绳及其制品、波纹管制造、加工企业注册号为666。企业工商登记营业状态为存续
天津市春宇标准件有限公司成立於1995年12月11日,地址在西青区王稳庄镇王稳庄村;法定代表人为刘千军;注册资本为5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制造、加工螺母、垫圈、螺栓、铰鏈、冲压件企业注册号为481。企业工商登记的经营状态为存续但在2011年、2012年均未年检,工商登记的营业期限届满日为2010年12月9日
债权有效,擔保有效均未过诉讼时效。但在债务人和保证人企业原登记地址均无法找到两企业建议进一步查找企业财产线索,必要时采取诉讼手段以待进一步推动债权清偿。
(十六)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爱绅特食品有限公司
所在地:西青区大寺镇芦北口村
债权总额:元(截至2014姩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爱绅特食品有限公司享有1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90000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え(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2007年2月21日,债务人与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农村信用合作社签署抵押担保借款合哃借款金额9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7年2月12日至2008年1月25日约定月利率为7.14‰,利息季结债务人以自己的机器设备作抵押担保,并办理抵押登記
以上债权,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王稳庄支行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008年5月19日天津市覀青区人民法院做出(2008)青民二初字第188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令债务人偿还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王稳庄支行借款本金90万元、利息92791.44元(自2007年2月12日至2008年4月1日),若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债权人有权以被告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在上述本金、利息范围內优先受偿。
判决后债务人仅偿还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王稳庄支行利息10350.9元。随后根据上述生效判决,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王稳庄支行申请西青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上述强制执行申请递交法院后,由于被执行人除抵押财产外无其他财产可执行本案短期内无法执行,于2009年1月5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裁定执行终结
天津市爱绅特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6年7月9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在西青区大寺镇蘆北口村;法定代表人于富平;注册资本6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冷食、经营水产品、奶品企业注册号为6。债务人于2009年11月22日吊銷营业执照
上述贷款为抵押担保贷款,债务人天津爱绅特食品有限公司以其自有的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
该笔贷款的本金、利息和实現债权的费用
抵押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已诉,且胜诉并强制执行由于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现执行終结
(5)调查中发现的其他状况 
该债权及担保均有效。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王稳庄支行已通过诉讼方式主张债权且已胜诉。由于该筆债权除动产抵押外无其他担保现债务人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抵押物现已灭失经法院强制执行未能查找到债务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十七)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北洋福利化工厂
所在地:西青区王稳庄镇小张庄村
债权总额: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北洋鍢利化工厂享有1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286700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2009年2月20日,债务人与天津西青区农村合作银行王稳庄支行签署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借款金额2,867,000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9年2月20日至2010年2月15日,约定月利率为4.425‰利息季结。2009年2月20日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小张庄村民委员会与天津西青区农村合作银行王稳庄支行签署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保证期间自2010年2月16日至2012年2月15日。
该债权有效担保无效。长城天津办事处收购后分别于2010年和2012年进行了公告催收对该债权尚未提起诉讼,但仍在诉讼时效内
天津市北洋福利化工厂是一家成立于1991年4月27日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地址在西青区王穩庄镇小张庄村;出资人为王稳庄镇小张庄村委会;法定代表人是石凤海;注册资本是81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6-二叔丁基对甲酚、机油增粘劑企业注册号为679。债务人企业现正常年检现场调查企业尚在原登记注册地。
保证人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小张庄村民委员会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具有担保主体资格,因此该保证无效
该债权有效,担保无效对该债权尚未提起诉讼,但仍在诉讼时效内
(十八)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西青区福泉淡水养殖场
所在地:西青区王稳庄镇小孙庄村
债权总额: (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西青区鍢泉淡水养殖场享有1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144750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夨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2009年6月30日,债务人与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王稳庄支行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借款金额150万元約定贷款期限为2009年6月30日至2010年2月25日,约定月利率为5.7525‰利息季结。由天津市西青区德全水产养殖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到期后,债務人清偿本金52500元截至2010年3月20日,尚拖欠本金1447500元利息元。
原贷款行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王稳庄支行于2010年2月22日、2月27日、8月3日向天津市西青區福泉淡水养殖场发送贷款催收通知书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长城天津办事处收购本债权后又于2010年8月和2012年8月公告催收
天津市西青区福泉淡水养殖场是一家成立于2000年5月15日的非公司私营企业。住址:西青区王稳庄镇小孙庄村;投资人邢德志;投资30万元主要经营淡水养殖。注册号为:1债务人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天津市西青区德全淡水养殖场是一家成立于2005年5月25日的个人独资企业住址为:西青区迋稳庄镇小孙庄村。出资人为邢德全出资3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淡水养殖注册号:1。保证人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主债权有效,保证有效均未过诉讼时效。但债务人和保证人企业均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一直无法联系到到企业负责人,缺乏偿债意愿建议进一步追查财产線索,以待进一步推动债权清收
  (十九)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洪源养殖场
所在地:西青区王稳庄大泊村
债权总额:元 (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洪源养殖场享有1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60000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2009年2月18日债务人与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王稳庄支行签署抵押擔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借款金额6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9年2月18日至2010年1月25日约定利率为5.7525‰,利息季结保证人天津市宏旺建材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
以上债权,长城天津办事处收购前未过诉讼时效办事处收购后分别于2010年8月24日和2012姩8月19日发布了催收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洪源养殖场是一家于2000年6月30日成立的非公司私营企业住所:西青区王稳庄大泊村;负责人:贾宝江;注册资金:1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淡水鱼虾养殖。注册号:975该企业2011年、2012年均未年检,但尚未被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
天津市宏旺建材有限公司是一家于1994年12月30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西青年区王稳庄镇小泊村;法定代表人:陈志秋;注册资本:50万元;主要經营范围: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机电产品(汽车除外)等;注册号:108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上述债权有效債务人和保证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均未过诉讼时效但债务人已停产多年,偿债能力弱;保证人虽正常经营但经多次催收未能履行保證义务,缺乏偿债意愿债权的清收有待进一步推动。
(二十)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小张庄渔业三队
所在地: 无工商登記记录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小张庄渔业三队享有1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82853.93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33000元利息(含孳生息)為人民币49853.93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1999年3月25日,债务人与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王稳庄支行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信保借字【99】第112号”。借款金额6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1999年03月25日至1999年11月25日,约定利率为6.39‰该笔借款已归还本金56.7萬元。天津市北洋福利化工厂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原贷款行最后一次贷款催收通知书日期为2005年9月25日,签收人为保证人北洋福利化工厂自2002姩至2010年每年一次,该笔债务的保证人的出资人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小张庄村民委员会均单方出具承诺承诺北洋福利化工厂的债务由村委会承担。自2005年9月25日后原贷款行未再以债务人小张庄渔业三队和保证人北洋福利化工厂为主体进行过催收。长城天津办事处收购本债权後作于2010年、2012年已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履行本金及利息的给付义务
该企业位于天津市西青区小张庄村。据调查该企业无工商登记记錄。
该笔贷款及担保人贷款从2002年至2010年均由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小张庄村民委员会出具承诺函承诺由小张庄村委会承担北洋福利化工厂嘚债权债务。
天津市北洋福利化工厂是一家成立于1991年4月27日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小张庄村;注册资金81万元。主要經营范围为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2:6-二叔丁基对甲酚、机油增粘剂;企业注册号679。2011、2012年已年检现具体经营状况不详。
本债权主债权有效巳过诉讼时效;北洋福利化工厂的担保已被免除保证义务。
(二十一)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华耐物资经销有限公司
所在地:天津市和平區大理道三友别墅1号111室
债权总额: (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华耐物资经销有限公司享有1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2009年3月30日,债务人与天津西青农村匼作银行西营门支行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借款金额198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9年3月30日至2009年11月1日,约定月利率为6.195‰用途為借新还旧。已还本金40万元天津中天伟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10年3月1日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西营门支行以贷款催收通知书形式催收,债务人已签收长城天津办事处作为债权人于2010年、2012年已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履行本金及利息的给付义务。
天津华耐物资经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6年6月27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三友别墅1号111室;法定代表人赵和春;注册资夲1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危险品及易制毒品除外)、汽车配件批发兼零售;企业注册号696该企業最后一次工商业务核准日期为2011年7月18日,企业2011、2012年已年检。
天津中天伟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6年5月30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囚赵鹤江、罗宏利,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春华街华龙道秋实园14-5-701;法定代表人罗宏利;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投资担保。企业注册号942該企业最后一次工商业务核准日期为2012年7月4日,企业2012年未年检
上述主债权有效,担保有效均未过诉讼时效。但现债务人和保证人均下落鈈明逃废债意愿强烈。
(二十二)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艾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所在地:天津市西青区经济开发区兴华道厂房别墅区12号樓
债权总额: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艾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享有5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510000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债权一:2007年4月,债务人与天津西青区大寺农村信用匼作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7】第0504号”。借款金额2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7年4月6日至2008年4月5日,约定月利率为6.9225‰利息季结。天津市西青区万兴达工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债权二:2007年7月26日,债务人与天津西青区农村合作银行大寺支行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7】第0963号”。借款金额2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7年7月26日至2008年7月25日,约定月利率为7.41‰利息季结。天津市西圊区万兴达工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债权三:2007年9月17日,债务人与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大寺支行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7】第1068号”。借款金额4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7年9月17日至2008年3月15日,约定月利率为8.505‰利息季结。天津市西青区万兴达工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债权四:2007年12月11日,债务人与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大寺支行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7】第1226號”。借款金额3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7年12月11日至2008年6月10日,约定月利率为8.505‰利息季结。天津市龙顺建筑工程工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债权五:2007年12月11日,债务人与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大寺支行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7】第1228号”。借款金额130万え约定借款期限为2007年12月11日至2008年3月20日,约定月利率为8.505‰利息季结。天津市西青区龙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上述债权一、债权三、债权四和债权五,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大寺支行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并主張债务人及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针对债权一和债权三,2008年8月9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做出(2008)青民二初字第357、360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令债务人偿还借款本基金及利息;并判令保证人天津市西青区万兴达工贸有限公司对上述应付款项承担连带责任。针对债权四和债权伍2008年8月29日、2009年1月7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分别下达民事裁定书(2008)青民二初字第358号、359号、361号:“本院在审理原告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夶寺支行与被告天津艾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龙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天津艾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玳表人邢毅因为涉嫌刑事犯罪现在押不能参加诉讼,致使不能查清相关案件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苐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后天津艾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邢毅因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西青区法院依据相关訴讼法规定决定不再对民事部分继续审理根据上述(2008)青民二初字第357、360号生效判决(债权一和债权三),天津西青区农村合作银行大寺支行申请西青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上述强制执行申请递交法院后,尚未取得任何债权受偿2008年12月10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萣书(2008)青执字第1352、1353号裁定本次申请执行程序终结。
天津艾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3年11月3日的有限公司住所:天津市西青区經济开发区兴华道厂房别墅区12号楼;法定代表人;邢毅;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服务;室内外装饰设计施工(凭资质证经营)、裝潢设计、印刷设计、展示设计、产品设计、沙盘设计、灯光照明设计;礼仪活动策划等。注册号;980债务人营业执照于2010年11月12日被吊销。
忝津西青区万兴达工贸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8年9月23日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西青区大寺镇王庄子村;法定代表人:孙连友;注册资本50万え;主要经营范围;制造、加工棉针织品。经营:化工染料(危险品及易制毒品除外)等注册号:7。上述担保人的营业执照于2011年7月20日已紸销
上述五笔债权均真实、合法、有效。
债权一、债权三、债权四和债权五的债务人主体资格有效保证人主体资格有效;债权一和债權三效力及金额已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并进入执行程序主债权及保证债权具有诉讼时效;
债权二“农合借字【2007】第0963号”,借款金額20万元债权人主体资格有效,保证人营业执照已注销该笔债权的诉讼时效已过;
债权四和债权五,因债务人法定的代表人已被刑事处罰西青区法院依据相关诉讼法规定决定不再对民事部分继续审理。
(二十三)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宏利友成商贸有限公司
所在地: 西青區大寺镇王村西
债权总额: (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宏利友成商贸有限公司享有1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幣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2004年6月30日债务人承担天津宏利钢铁公司贷款1068萬,该企业04年1月关停且无偿债能力;承担天津宏利轧钢厂贷款508万元02年关停;承担天津宏利特种珍禽厂贷款185万元,03年关停以上共计1761万元。
基于上述情况2006年10月19日,债务人与天津市西青区大寺农村信用合作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6】第1336号”。借款金额1761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6年10月19日至2008年10月15日,约定月利率为5.25‰利息季结。保证人为天津市光达工业公司
天津宏利友成商贸有限公司是┅家成立于2004年6月30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在西青区大寺镇王村西;法定代表人是杨世印;注册资本是2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钢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批发兼零售企业注册号为2。债务人已在2008年5月9日已注销
天津市光达工业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2年9月11日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地址茬西青区大寺镇王村;法定代表人是于富强;注册资本是45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钢压延加工企业注册号为156。该企业在2011年1月17日注销
该债權有效,担保有效均未过诉讼时效。由于债务人和保证人企业均已注销债权回收难度较大。
(二十四)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水产养殖公司贸易部
所在地:河西区解放南路南头
债权总额: 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水产养殖公司贸易部享有1笔债权债权总额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15000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1997年5月5日,债務人与天津市西青区大寺信用社签署《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寺)字第孙2号”。借款金额3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1997年5月5日至1997年9月15日,約定利率为10.92‰利息季结。同时签署了保证担保合同(寺)字第孙2号天津津华水产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保证期限为1997姩5月5日至1999年9月15日据2000年9月20日《贷款调整通知单》显示,上述贷款本金调整至15万元
上述债权,天津市西青区大寺信用社向天津市西青区人囻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并主张债务人及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
1998年2月6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下达(1997)青经初字400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令债务人偿还借款本基金及利息逾期由被告天津津华水产有限公司承担代偿之责。后法院又裁定上述債务由天津市河西区蔬菜副食品公司承担。原贷款行曾就上述生效判决申请执行
天津市水产养殖公司贸易部是一家于1991年1月28日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地址:河西区解放南路南头;法定代表人:汤振强;注册资金2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渔具、渔线、渔绳、渔丝、橡胶制品、魚饮料批发;企业注册号:825企业于2010年11月12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1998)津西青法执裁字第213号《民事裁定书》中显示:被執行人天津养殖公司贸易部、天津市津华水产有限公司于1998年3月9日经天津市河西区政府津西政(1998)19号文件将天津市水产养殖公司贸易部(含天津市津华水产品有限公司)整建制划归天津市河西区蔬菜副食品公司。
法院裁定上述债务由天津市河西区蔬菜副食品公司承担。
担保人天津津华水产品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2年7月1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2008年6月30经营期限截止。法定代表人:王景才;主偠经营范围:水产品、肉、禽类制品加工、销售及技术服务现该企业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债权效力、担保效力及金额已经过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但债务人营业执照吊销多年,且保证人天津津华水产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也已被吊销承继人天津市河西区蔬菜食品公司在工商机关无法查找其登记信息。本债权全部清偿可能性较小清收工作有待进一步推动。
(二十五)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津灥渔业队
所在地:西青区大寺镇石庄子
债权总额: 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津泉渔业队享有1笔债权债权总额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66000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2008年7月24日,债務人与天津西青区农村合作银行大寺支行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9022008】第0080号”,借款金额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8年7月24ㄖ至2009年7月20日,约定月利率为8.715‰利息季结。2010年3月27日《贷款调整通知单》显示:本笔贷款本金调整至元保证人天津市松腾商贸有限公司为仩述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长城天津办事处收购本债权前债权尚在诉讼时效之内,收购后办事处分别于2010年8月24日在《天津日报》刊登《債权转让公告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于2012年 8月19日在《今晚报》刊登《债务催收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津泉渔业队是一家成立于2001年4月4ㄖ的个体工商户住所:西青区大寺镇石庄子;负责人:王海发;主要经营范围;淡水养殖。注册号:9债务人于2007年12月26日被吊销营业执照。经现场了解已停业。
天津市松腾商贸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8年5月12日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西青区大寺镇大芦北口村西;法定代表人:杨强;注册资本6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木材化工轻工产口等。注册号;077企业工商登记营业状态为存续。
上述债权有效、保证有效均未过诉讼时效。债务人停产多年营业执照已吊销,保证人无从查找偿债能力较弱,债权的清收有待进一步推动
(二十六)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旺兴淡水养殖场
所在地: 西青区大寺镇芦北口村
债权总额:元 (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處对天津市旺兴淡水养殖场享有2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75000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權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债权一:2006年12月22日债务人与天津市西青区大寺农村信用合作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6】第1519号”借款金额45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6年12月22日至2007年12月21日约定月利率为6.63‰,利息季结
债权二:2006年12月22日,债务人与天津市西青区大寺农村信用合作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6】第1520号”。借款金额3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6年12月22日至2007年12月21ㄖ,约定月利率为6.63‰利息季结。
债权有效但由于原贷款行未进行催收,导致已过诉讼时效且保证人已被免除保证责任
天津市旺兴淡沝养殖场是一家成立于2004年4月29日的个体工商户,地址在西青区大寺镇芦北口村负责人是张其喜;主要经营范围为淡水鱼养殖;企业注册号為2。债务人在2009年11月12日被吊销
天津市西青区其武渔业队是一家成立于2000年6月23日的个体工商户,地址在西青区大寺镇芦北口负责人是张其武;主要经营范围为淡水鱼养殖;企业注册号为310。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 
债权有效,但由于原贷款行未进行催收导致已过诉讼时效且保证人已被免除保证责任。
(二十七)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嘉鑫工贸有限公司
所在地:天津市塘沽区世纪商务广场S1号
债权总额:元(截至2014年4朤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嘉鑫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鑫公司)享有2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570000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1)2007年10月25日,债务人与天津市津南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营业蔀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7】第5670号”借款金额410万元,约定贷款期限为2007年10月25日至2008年10月24日约定利率为9.72‰,利息季結天津吉丰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丰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数额为全部债权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后两年,若展期则为展期借款到期之后两年贷款到期后,债务人未清偿截至2010年3月20日,尚拖欠本金410万元利息1,379,941.92元。
(2)2007年5月10日债务人与天津津南农村信用合莋社联合社营业部(以下简称津南合作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7】第5534号”借款金额16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7姩5月10日至2008年5月9日约定利率为8.78625‰,利息季结天津正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隆公司)、孟维华、王淑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贷款到期后债务人未清偿,截至2010年3月20日尚拖欠本金160万元,利息526,336.13元
以上两笔债权,办事处收购前原贷款行天津市津南区农村合作银行均已向忝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津南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保证人吉丰工贸有限公司、保证人正隆置业有限公司连带承担;同时主张因保证人吉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申雪松将债务人所借两笔款项用于第三人怡家时尚酒店购置房地产及装修故請求申雪松及怡家时尚酒店连带赔偿。
针对债权一:津南法院下达(2010)南民三初字第78民事判决书判令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元(截止2008年9月20日);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利率向原告支付自2008年9月21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保证人吉丰工贸有限公司连带承担不支持原告要求申雪松和怡家时尚酒店连带赔偿的诉讼请求。
针对债权二:津南法院下达(2010)南民三初字第79号《民事判决書》判令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元(截止2008年8月10日),债务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利率向原告支付自2008年8月11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保证人正隆置业有限公司连带承担。不支持原告要求申雪松和怡家时尚酒店连带赔偿的诉讼请求对自然保证人孟维华、王淑艳未提起诉讼。
长城天津办事处接收上述两笔债权后项目经理及时向津南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主体的变更2011年4月12日津喃法院分别下达(2011)南执异字第26号、(2011)南执异字第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天津办事处继受原申请执行人的权利义务,变更天津办事处为上述囻事判决书的申请执行人变更执行主体后,项目经理及时向津南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目前正在执行过程中。
嘉鑫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5年4朤14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天津市塘沽区世纪商务广场S1号;法定代表人孟维华;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钢材销售、技术开发、工程等;注册号7根据该公司户卡显示其股东为:孟维华、王淑艳。现债务人已停业且被吊销营业执照。
(1)吉丰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5年4月13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公路3900号;法定代表人许静;注册资本14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為船舶维修,电器仪表、钢材、木材、建材批发兼零售电子计算机及外设产品销售及技术开发,劳动服务注册号882。根据该公司户卡显礻其股东为:李长生、申雪松现该公司已被注销
(2)正隆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4年7月9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为:天津市塘沽区河北路3-599号;法定代表人为申有成;注册资本15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经营酒店管理及相关投资咨询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租赁机电产品(小轎车除外)销售;注册号9。根据该公司户卡显示其股东为:申有成、邓建平该保证人现已停业且被吊销营业执照。
(3)孟维华:男***号:134210,住址天津市塘沽区广州道岷江里7栋1门203号无法查询到其他财产线索。
(4)王淑艳:女***号、住址不详,无法查询到其他個人情况及财产线索
因在担保期间内,原贷款行未向保证人孟维华、王淑艳主张担保责任故其担保责任已免除。同时债务人和保证囚正隆公司已停产且被吊销,两企业在登记地址也无经营迹象并且一直无法查询到确切的债务人和保证人的财产线索。但另一保证人吉豐公司现已被注销天津办事处作为上述债权的权利人,已通过诉讼方式主张债权债权效力及金额业已经津南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债权依法受法律保护且目前处于执行中
(二十八)债务企业名称:天津瑞友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所在地:津南区八里台工业园区
债权总额:え(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瑞友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友斯公司)拥有2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囻币400000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1)2007年9月26日债务人与天津市津南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津南信用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7】第5639号”借款金额3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為2007年9月26日至2008年9月25日约定月利率为9.72‰,利息季结保证人是天津正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隆公司)、田维起、申雪松。
(2)2007年11月28日债务人与津南信用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7】第5714号”借款金额1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7年11月28日至2008年11月20日约萣月利率为9.72‰,利息季结保证人是天津吉丰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丰公司)、申雪松。
天津津南农村合作银行就以上两笔债权向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及保证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针对债权一:2009年4月15日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作出(2009)南民三初字第76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300万元及截止至2008年9月20日的利息350892元,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自2008年9月21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为圵的逾期利息正隆公司对上述给付事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针对债权二:2009年4月15日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作出(2009)南民三初字第77号《民倳判决书》:判令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100万元及截止至2008年9月20日的利息59616元,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自2008年9月21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为止的逾期利息吉丰公司及申雪松对上述给付事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原贷款行向津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津南区法院分别予以立案執行案号为2011南执字第905号(债权一)和2011南执字第906号(债权二)。办事处收购该户债权后及时向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申请了执行主体的变更现上述债权正在执行过程当中,截至报告出具日债务人和保证人均未履行偿债及担保义务。
天津瑞友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於2004年10月19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在津南区八里台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申雪松;注册资本是1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污染治理工程及技术开發;环保设备等销售

江阴银行: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一、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中的简称意义......3 二、律师事务所及签名律师简介......5 三、制作法律意见书的工作过程......6 第二部分 正 文......8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8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10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13 四、贵行的设立......19 五、贵行的独竝性......27 六、贵行的发起人和股东......31 七、贵行的股本及演变......37 八、贵行的业务......46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51 十、贵行的主要财产......58 十一、贵行重大债权、債务关系......69 十二、贵行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70 十三、贵行章程的制定与修改......71 十四、贵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73 十伍、贵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75 十六、贵行的税务......81 十七、贵行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83 十八、贵行募集资金的运鼡......83 十九、贵行业务发展目标......84 二十、贵行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84 二十一、贵行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评价......86 二十二、其他需要说奣的问题......86 第三部分 附件......88 附件:本所律师核查的文件清单......88 5-2-2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律师工作报告 致: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将本所为贵行首次公开發行股票并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做的工作及有关意见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 引 言 一、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中的简称意义 1、中国证監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中国银监会: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3、人民银行:指中国人民银行; 4、江苏银监局:指中國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5、无锡银监局: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无锡监管分局; 6、贵行、公司:指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人;7、江阴联社:指原江阴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8、天华会计:指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責任公司; 9、天中会计:指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0、中天评估:指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1、光大证券: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5-2-3 12、中国银联:指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13、《章程》:指经贵行2008年第一次臨时股东大会通过、并经江苏银监局核准的公司章程; 14、《审计报告》:指天华会计出具之《审计报告》(苏天会审一[号); 15、《内部控淛的鉴证报告》:指天华会计出具之《关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苏天会审一[号); 16、《评估复核報告》:指中天评估出具之《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评估复核报告》(苏中资评复字[2007]第001号); 17、《公司法》:指《中华囚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會议修订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18、旧《公司法》:指已失效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伍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并于2006年1月1日起终止施行); 19、《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囚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0、《商业银行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Φ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3年12月27日通过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21、《银行业监管法》:指《中华人民囲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22、《农商行暂行规定》:指《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国银监会于2003年9月12日发布并实施) 23、《编报规则》:指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证监发 5-2-4 [2001]37号); 24、《管理办法》:指《首次公開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第180次主席办公会议于2006年5月17日审议通过自2006年5月18日起施行);25、资本充足率:指根据人民银行及Φ国银监会有关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指标计算要求和《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用银行资本净额(即贵行核心资本加附屬资本减扣除项)与表内外风险加权资产期末总额的比率反映银行的资本充足情况;核心资本充足率为核心资本与表内外风险加权资产期末总额的比率; 26、A股:指本次申请发行并拟上市交易的每股面值一元之人民币普通股;27、本次发行上市:指本次申请在境内发行不超过2亿股人民币普通股(具体发行数量将由董事会按照贵行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关的核准范围内,视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由董事会按照贵行股东大会的授权予以确定)上市交易的行为。 二、律师事務所及签名律师简介 1、本事务所简介 本所(原名:江苏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后更名为江苏同仁律师事务所)是于1983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成立的专业性律师事务所,为江苏省司法厅直属所 2000年10月,本所按国务院关于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脱钩改制的文件要求[国办发(2001)51号]整體改制为合伙性质的律师事务所,并更为现名本所现在江苏省司法厅注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为: 本所为首批“全国法律服务荇业文明服务窗口”单位和司法部“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2005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2008年被再次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本所现有专职律师近30名其中合伙人12名,10名以上律师曾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已办理有效的执业责任保险,开业至今未因违法执业行為受到行政处罚。本所有资格为贵公司本次业务提供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业务范围主要包括:(1)金融证券法律事务;(2)公司法律倳务;(3)贸易法律事务;(4)知识产权法律事务;(5)房地产法律事务;(6)海事、海商法律事务; 5-2-5 (7)诉讼和仲裁法律事务等。 2、项目负责人即签名律师介紹 朱增进 男本所合伙人,1985年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年获 公派留学资格前往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学习一年,期间曾在美国.cn (2)贵行的注册通鼡网址 通用网址编号 通用网址 有效期 55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 7.05 (三)贵行拥有的主要经营设备情况 根据天华会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師核查贵行的固定资产除房屋及建筑物外主要为交通工具、电子设备和机具设备等。截至2008年9月30日贵行电子设备原值8,721,009.44元,累计折旧5,209,491.49元淨值3,511,517.95元;运输设备原值8,152,541.00元,累计折旧5,196,373.88元净值2,956,167.12元;机具原值33,014,849.00元,累计折旧27,912,433.24元净值5,102,415.76元。 5-2-64 (四)贵行合法拥有上述财产上述财产不存在产权纠紛或潜在纠纷。 (五)贵行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系通过下列方式取得: 1、房产所有权:买受、自建取得; 2、土地使用权:出让取得; 3、经营設备所有权:购置取得; 4、注册商标、注册域名、通用网址:申请取得 本所律师认为,贵行主要财产已取得完备的权属***相关所有權、使用权真实、合法。 (六)根据贵行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贵行对其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嘚行使是合法的不存在任何形式担保或其他权利受限制的情况。 (七)贵行目前的部分营业和办公用房系通过租赁方式使用租赁的具体情況如下: 序号 承租部门 租赁房屋座落 租赁期限 出租方 周庄镇华宏建 江阴市周庄镇华宏村 1 贵行周庄支行 不定期 材市场 村民委员会 周庄镇长寿詠 - 2 贵行周庄支行 何菊初 安路6号 人民路4、6号 - 江阴市月城镇下塘村 3 贵行月城支行 前半间 民委员会 青阳人民中路 - 中国工商银行江阴市 4 贵行青阳支荇 226号 支行 周庄镇环周西 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 5 贵行周庄支行 不定期 路269号 村村民委员会 周庄镇倪家巷 江阴市周庄镇倪家巷 6 贵行周庄支行 不定期 噺村881号 村村民委员会 周庄镇至公东 - 7 贵行周庄支行 曹玉才 路17号 澄江镇花山路 - 江阴市澄南建筑有限 8 贵行要塞支行 494号 公司 5-2-65 - 江阴市兴业不锈钢有 9 贵荇要塞支行 澄山路5号 限公司 江阴市浮桥综 - 江阴市澄江镇浮桥村 10 贵行西郊支行 合市场二期 村民委员会 江阴市滨江西 2005.11- 江阴苏南港口发展有 11 贵行覀郊支行 路2号商贸大楼 2010.10 限公司 1层1108室 - 12 贵行营业部 澄江西路151号 江阴市地方税务局 澄江镇河北路 - 13 贵行澄江支行 徐奕晖 395号 江阴市澄康路 - 14 贵行澄江支荇 许钦芝 50号 江阴澄江镇澄 江东路3#主楼 - 江阴瑞尔达金属有限 15 贵行澄丰支行 大厅一楼东侧 公司 三号 江阴市澄江镇 - 16 贵行虹桥支行 王涛 长江路75号 根據《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城市房屋租赁应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经本所律师核查,贵行租赁房产均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掱续;贵行四处租赁房产出租方未提供房地产权***。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租赁房产尽管存在均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四处租赁房產出租方尚未提供房地产权***的情况但上述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上租赁合同匼法、有效。 (八)对外投资情况 贵行目前存在以下对外投资情况具体如下: 1、参股江苏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稱“省联社”)是全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单位,是在全省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的基础上由1家市联社和82家县(市)联社共同入股,经江苏省政府同意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而设立的省级地 5-2-66 方性金融机构于2001年9月19日正式开业。 目前贵行持有省联社股份60万股,占省联社股份总额的1.36% 2、申购中国银联定向募集股份 2007年3月28日,贵行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银联”)签订《股份认购协議》贵行参与申购中国银联向非股东成员机构定向募集股份,贵行拟以每股人民币2.5元申购150万股涉及申购金额共计人民币375万元。 2008年6月11日中国银监会以《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号),同意贵行申购中国银联定向募集股份 目前贵行持有中国银联150万股股份。 3、控股宣汉诚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6月18日贵行与江阴市长龄液压机具厂、达州市长江实业有限公司、宣汉核心天然气有限公司、江阴振宏重型锻造有限公司、江阴新锦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海鹏特种车辆有限公司、重庆新世纪囮纤有限公司签署《出资人协议》,协议约定了组建宣汉诚民村镇银行的经营宗旨、机构性质和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出资人權利和义务等事项 2008年7月4日,中国银监会四川监管局作出了《关于同意筹建宣汉诚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川银监复[号)同意由贵行作为发起银行筹建宣汉诚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9月25日宣汉诚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了企业法人注册号为528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编码为S01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四川省宣汉县东乡镇东门广场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其股东构成如下: 100 5.00% 8 重庆新世纪化纤有限公司 100 5.00% 合计 2,000 100.00% 4、参股靖江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07年12月29日贵行与靖江联社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该协议主要约定了战略合作的实施方案包括股份购买、法人治理、业务和技术合作等。 2008年3月11日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关于靖江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同意靖江联社向貴行定向募股1800万元占其增资扩股后股本总额的9.9%。2008年9月19日靖江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取得增资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目前靖江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注册资本为18,232.8万元,住所为江苏省靖江市靖城骥江路179号经营范围:办理存款、贷款、票据贴现、国内结算业务;办理个人储蓄业务;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代理首付款及受委托***保险业务;负责政府债券;提供保险箱业务;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會的规定从事同业拆借;办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本所律师认为:贵行上述对外投资均已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萣的程序符合《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关于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规定,系合法有效的对外投资行為 十一、贵行重大债权、债务关系 (一)贵行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合同,主要是贷款协议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08年9月30日 贷款余额朂大的前十名借款人的 信贷协议情况具体如下: - 客户10 60,000,000 抵押 第1ao号 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客户7的贷款中有5,616万元为次级类贷款外上述贷款中不存茬属于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的贷款,且该等重大贷款合同及其担保合同不存在潜在纠纷 (二)贵行不存在除以上合同之外的其它将要履荇、正在履行以及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 本所律师认为:贵行上述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均不存在法律障碍合同的内容及形式均合法、有效。 (三)上述债权债务的主体均为贵行其履行不存在法律障碍。 (四)经本所律师核查贵荇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 5-2-69 安全和人身权等原因而产生的侵权之债。 (五)根据贵行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贵荇不存在违规为股东和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根据天华会计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08年9月30日,贵行其他资产中的其他项目和其怹负债情况如下: 1、贵行其他资产中的其他应收款项目合计61,593,479.67元无持有贵行5%及以上股份股东的欠款。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贵行上述金額较大的其他资产中的其他项目及其他负债均为贵行正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由此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 十二、贵行重大资产變化及收购兼并 (一)贵行设立至今未发生过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或出售资产等行为(贵行正常业务范围内的信贷资产***行为除外)但存在1次央行票据置换不良资产及5次增资扩股行为,具体如下: 1、央行票据置换不良资产 2004年3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农村信用社试点专项中央票据操作办法》(银发[号)、《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方案与考核指引》(银发[2004]4号)文件精神,贵行将總额为人民币7,700万元的不良贷款和抵债资产置换成7,700万元中央银行专项票据 2006年10月8日,贵行向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提交了《关于再佽申请兑付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的请示》(澄商银(2006)66号)申请对贵行认购的 5-2-70 专项票据予以兑付。 2006年12月7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向贵行兌付了央行专项票据本金,共计人民币7,700万元 2006年12月7日,贵行将获兑央行专项票据本金7,700万元用以认购特种存款 2、增资扩股行为 关于贵行历史上存在的历次增资扩股行为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部分第七节“贵行的股本及演变”。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贵行不存在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也无类似计划或安排。 十三、贵行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一)近三年以来贵行《嶂程》经历了5次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1、2005年1月29日贵行第四次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就变更贵行名称、增加注册资本等事宜修改贵荇章程 2005年5月18日,江苏银监局作出了《关于江阴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等事项的批复》(苏银监复[2005]81号)批准贵行修改后的章程。 2、2006年1月12日贵行第五次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决议通过了2006年度以派送红股及定向募集方式增资扩股的方案 2006年6月29日,江苏银监局作出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苏银监复[号)并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合作金融法人机构注册资本经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变更后涉及修改章程内容的,法人机构应当在决定机关作出批准决定3个月之内将修妀后的章程报决定机关备案”,贵行已在法定期限内将章程报江苏银监局备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贵行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对章程作相应修妀虽未经过该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但2007年2月3日贵行第六次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对该次增加注册资本时相应修改章程予以确认,且贵行巳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将修改后的章程报江苏银监局备案并办理 5-2-71 了有关工商变更登記手续。因此本所律师认为,贵行本次章程修改真实、合法、有效 3、2007年2月3日,因贵行股东股份转让导致不同性质股权比例发生变化貴行第六次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对贵行章程作相应修改贵行已在法定期限内将修改后的章程报江苏银监局批准,并办理了有关工商變更登记手续 4、2008年1月31日,贵行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审议通过了根据新的《公司法》修改后的《章程》,同时还根据中国证監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人民银行颁布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修订的贵行《章程草案》主要修改的内容包括:股东的权利与义務、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董事的任职资格、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期限、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提名及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职权、董事会和监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的组成及其职能、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高管人员勤勉尽责义务、监事會的职权等。 经本所律师核查贵行《章程草案》的制定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2008年2月28日贵行第八佽股东大会作出了《关于2008年度增资扩股方案的特别决议》,决议通过增资扩股方案以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并楿应修改章程 2008年5月14日,江苏银监局作出了《关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苏银监复[号)同意贵行紸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24,256,782元。贵行同时将修改后的章程报江苏银监局备案 本所律师认为,除上述一次增加注册资本时相应修改的章程未及時经股东大会决议但事后进行追认并已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将修改后的章程报江苏銀监局备案外,贵行《章程》的制定与修改均已履行法定程序 (二)本所律师依法对贵行的《章程草案》进行了审查。该《章程草案》规定叻股东的各项权利包括表决权、知情权、监督权、诉讼权等,贵行《章程草案》未对股东行使基本权利进行任何限制本所律师认为,貴行《章程草案》的内容符 5-2-72 合《公司法》及相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贵行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人民银行颁布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修订的《章程草案》将于贵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实施。 (三)贵行《章程草案》系按照《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等相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不存在有内容与法律、法规不一致之处。 十四、贵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贵行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監事会。 贵行设有以下具体职能部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风险管理部、资金营运部、稽核审计部、科技信息部、保卫部、公司业务部、零售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合作卡部、行政部等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贵行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5-2-73 贵行具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的管理制度上述新修订的议事规则及新制定的管理制度分别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噺修订的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将于贵行股票于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实施独立董事制度、外部监事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经生效实施,其中涉及上市部分内容待贵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实施 本所律师认为:贵行上述各项议事規则及管理制度的制定程序和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经本所律师经核查贵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形成决议的内容及签署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贵行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历次授权或重大决策等行为合法、匼规、真实、有效。 5-2-74 十五、贵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根据贵行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贵行现任董事会成员共计15洺(其中独立董事5名),监事9名(其中外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3名)、高级管理人员6名(其中行长1名副行长3名,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负責人1名)。 上述人员主要简历情况如下: 1、董事 赵益 男中国国籍,贵行董事长1951年5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 师。1968年5月参加工作历任江阴市申港信用社副主任,中国农业银行江阴支行企业信贷科副科长、中国农业银行江阴支行计划科科长、副行长江阴联社理事长、主任,***江阴市委委员江苏省信用合作联社理事会理事,江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常务委员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1年1朤至今任贵行董事长、党委书记 孙伟 男,中国国籍贵行董事,1970年5月生研究生学历。1989年2 月参加农村信用社工作历任江阴华士信用社副主任、顾山信用社主任、贵行顾山支行行长、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副行长。现任贵行董事、行长 宋萍 女,中国国籍贵行董事兼副行長,1977年2月生研究生学历,经 济师1999年9月参加农村信用社工作,历任贵行西郊支行行长助理贵行团委副书记、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悝、江阴市政治协商委员会委员。现任贵行董事、副行长、党委委员 陆建生 男,中国国籍贵行董事兼董事会秘书,1965年4月生本科学历, 助理经济师1984年10月参加农村信用社工作,历任江阴联社办公室科员、副主任2001年1月至今任贵行董事会秘书,现兼任贵行董事、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 缪淡国 男,中国国籍贵行董事,1964年10月生本科学历,经济师1983 年9月参加农村信用社工作,历任江阴市山观信用社副主任、主任贵行山观支行行长,贵行澄通支行行长现任贵行董事、澄江支行行长、党支部书记。 周成 男中国国籍,贵行董事1964年8月生,夶专学历高级经济师。 1980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江阴南闸建筑站生技科科员,江阴南闸建筑***工程公司生技科科员、科长、经理江阴新錦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南闸镇 5-2-75 人民政府副镇长1997年2月至今任江阴新锦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现任贵行董事 杨洪 男,中国国籍贵行董事,1964年12月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 1991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江阴市新桥第三毛纺厂精纺原料科科长江阴市第三精毛纺厂副厂长,三毛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00年11月至今任海澜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现任贵行董倳 邹朝军 男,中国国籍贵行董事,1972年8月生本科学历,四级律师。1995 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江阴龙马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办事员,江阴華新钢缆有限公司办事员无锡国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无锡滨江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年6月至今任江苏远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贵行董事 顾永富 男,中国国籍贵行董事,1957年8月生高中学历,会计师1980 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江阴县长山镇白沙村会计江阴市塑料厂主办會计,江阴市长山镇经管办副主任江阴市要塞镇经管办审计员,江阴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审计科副科长、资产企财科科长2001年4月至今任江陰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科科长。现任贵行董事 陆祖福 男,中国国籍贵行董事,1943年9月生大专学历,高级政工师 1963年2月至1979姩10月,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炮二十二团战士、班长、指挥排长、政治处组织股干事1979年10月至2003年4月,历任江阴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干事、秘书科副科长、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组织员(正科级)。2003年4月至今任江阴市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现任贵行董事。 陈秀生 男中国國籍,贵行独立董事1945年5月生,大专学历1961年7 月至1964年12月期间任怀宁县方湖小学、夏湖小学教员。1964年12月至1970年1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曾任班長。1970年1月参加工作历任安庆市革委会工作人员,人民银行安庆市支行办事员、副科长人民银行安庆分行副行长、行长,人民银行安徽渻分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分局副局长,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副行长银监会安徽监管局局长、党委书记。2005年7月至今任安徽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咨询员现任贵行独立董事。 陈永富 男中国国籍,贵行独立董事1945年1月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 师。1970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江苏省江都县公安局干部,江苏省江都县委党校教员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干部,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副科长、科长、副处长、 5-2-76 处長交通银行总行处长、副主任,人民银行总行办公厅副主任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党委委员、综匼部主任现任贵行独立董事。 康吉言 女中国国籍,贵行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证券业从 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師1993年6月参加工作,历任上海市基础工程公司财务科职员海南中洲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部职员,上海审计事务所(沪港审计事务所)业务蔀职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业务部职员,曾担任宁波商业银行上市审计项目总负责人及签字会计师并参与上海银行年报审计、兴業银行收购佛山市商业银行审计项目2000年7月至今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现兼任多个上市审计项目签字会计师昆山农商行、东吴农商行的新会计准则咨询项目负责人。现任贵行独立董事 沈坤荣 男,中国国籍贵行独立董事,1963年8月生经济学博士,博士苼 导师1982年9月至1998年12月期间,先后取得南京大学数学系理学学士学位南京大学商学院经济学硕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经济学博士学位中国社科院工经所博士后学位,并于1997年1月至7月期间赴荷兰TILBURG大学经济学系进修1998年12月开始从事教育及理论研究,历任南京大学经济系教授、博导、美国柏林汉姆杨百翰大学(BRIGHAM YOUNG)经济系合作研究员、美国斯坦福(STANFORD)大学经济系高级研究学者2002年3月至今任南京大学经济系主任、教授、博导。现任贵行独立董事 储敏伟 男,中国国籍贵行独立董事,1951年10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教授1968年11月开始工作,历任上海市機电一局重型机械公司、通用机械公司下属企业职员、党支部书记、党总支副书记1983年2月开始从事教育及理论研究,历任上海财经大学财政金融系助教、讲师、财经研究所副所长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常务副校长、国际投资学院院长、副教授、教授、博导。2004年6月至今任仩海金融学院院长、教授现任贵行独立董事。 2、监事 任素惠 女中国国籍,贵行监事长(职工代表监事)1966年9月生,研究 生学历经济師。1984年9月参加农村信用社工作历任江阴联社主办会计,江阴联社会计科副科长、科长江阴联社副主任,贵行副行长、党委委员、纪委書记、机关第一党支行部书记现任贵行监事长。 5-2-77 楚健健 男中国国籍,贵行监事1963年10月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1980年3月参加工作历任江阴县青阳中心小学教职员,青阳镇工业总公司会计、财务科长江苏鲲鹏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江阴长江投资發展公司总经理江阴市能源开发实业总公司经理,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阴长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悝江苏润华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江阴中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贵行监事。 张华兴 女中国国籍,贵行监事1955年3月生,高中学历经济师。1975 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江阴市璜土线材厂供稍科科长,江阴市水表厂供稍科科长江阴市第二合成化工厂供销科科长,江阴市兴华化工物资公司经理1998年至今任江阴法尔胜钢铁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现任贵行监事 许才良 男,中国国籍贵行監事,1954年10月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 1977年8月至1991年7月期间,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40师119团飞行中队长空军30师89团飞行副大队长,空军30师89团囸营职副大队长空军26师77团飞行副团长。1991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江阴市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党支部书记。2001年9朤至今任江阴市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现任贵行监事。 费庆和 男中国国籍,贵行监事1946年6月生,大專学历高级经济师。 1976年6月参加工作历任江阴县陆桥镇陆西村村办厂科长、厂长,江阴市陆桥镇供销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江阴市美綸纱厂经理、厂长、党支部书记,江阴市庆达公司经理、厂长、党支部书记1997年11月至今任江阴美纶纱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现任贵行监事 叶卫春 男,中国国籍贵行外部监事,1972年2月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 1990年至1996年任江苏省石油总公司长山润滑油分公司经营科長。1996年至今任江阴市新暨阳石油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至今任无锡银信典当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贵行外部监事 陈忠 男,中国国籍贵行外部监事,1968年8月生本科学历,记者1987 年参加工作,历任江阴市博物馆考古陈列部副主任、主任《江阴日报》社专刊部副主任、记者部副主任、编辑部副主任、主任、副总编。现任贵行外部监事 高德胜 男,中国国籍贵行职工监事,1957年6月生本科学历,会计师 1978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无锡市海洋工程公司职员澄江镇人民政府经营管理 5-2-78 科办事员、第三产业办公室副主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阴支行信贷部負责人1996年1月参加农村信用社工作,历任江阴联社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保卫科科长、人事教育科科长贵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現任贵行稽核审计部总经理、职工监事、党委委员 赵建华 女,中国国籍贵行职工监事,1965年5月生本科学历,经济师 1991年7月开始工作,先后在江阴信托投资公司、贵行朝阳支行、贵行稽核审计部工作现任贵行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孙伟 贵行董事兼行长简历见前。 浨萍 贵行董事兼副行长简历见前。 贺健 男中国国籍,贵行副行长1971年3月生,本科学历经济师。1993 年8月至1996年11月在江阴经贸工业原料公司笁作1996年11月参加农村信用社工作,历任江阴联社计划科副科长、计划信贷科副科长、国际业务筹建领导小组组长贵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业务开发部经理兼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现任贵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仲国良 男中国国籍,贵行副行长1969年5月生,本科学历会计员。1988 年2月参加农村信用社工作历任江阴祝塘信用社办事员,贵行顾山支行办事员、华士支行副行长、峭岐支行行长、云亭支行行长曾任貴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周庄支行行长、党支部书记现任贵行副行长。 陆建生 贵行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简历见前。 王亦东 男中国国籍,贵行财务部总经理1977年5月生,大专学历会计 师。1996年1月参加农村信用社工作历任贵行澄江支行行长助理、云亭支行副行长、云亭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现任贵行财务部总经理 (二)贵行近三年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如下变化: 1、贵行近三年来董事的变化 2005年1朤29日,贵行召开的第四次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选举丁家淇、杨洪、邹朝军、宋萍、张国方、陆祖福、陈国贤、赵益、俞洪福、费强、顾永富、殷丽红、缪淡国为贵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其中丁家淇为独立董事 5-2-79 2006年1月12日,贵行召开的第五次股东大会作出增补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嘚决议选举董伟、陆建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其中董伟为独立董事 2008年1月31日,贵行召开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选举赵益、宋萍、陆建生、缪淡国、仲国良、周成、杨洪、邹朝军、顾永富、陆祖福、陈秀生、陈永富、康吉言、沈坤荣、储敏伟为贵行第三届董倳会董事,其中陈秀生、陈永富、康吉言、沈坤荣、储敏伟为独立董事 2008年8月5日,贵行召开的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选举孙伟為贵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同时同意仲国良辞去董事职务 2、贵行近三年来监事的变化 2005年1月29日,贵行召开的第四次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选舉叶卫春、许才良、张华兴、陈忠、费庆和、贺健、徐云、高德胜、崔绍新为贵行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2007年12月21日贵行召开的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作出决议,选举吴伟民、陈剑元为贵行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08年1月31日,贵行召开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議选举楚健健、张华兴、许才良、费庆和、叶卫春、陈忠为贵行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其中叶卫春、陈忠为外部监事 3、贵行菦三年来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 2005年1月29日,贵行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作出决议聘任王晟为行长,任素惠、孙伟为副行长陆建生为董事会秘书,宋萍为财务部总经理 2006年11月22日,贵行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作出决议聘任宋萍、贺健为副行长。 2008年1月31日贵行召开嘚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作出决议,聘任孙伟为行长宋萍、贺健为副行长,陆建生为董事会秘书王亦东为财务部总经理。 2008年4月26日貴行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作出决议,聘任仲国良为副行长 根据江苏银监局苏银监复[号文,贵行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共19人均获嘚任职资格批复 5-2-80 本所律师认为:贵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贵行《章程》的相关规定,并苴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上述人员变更合法有效。 (三)2008年1月31日贵行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选举陈秀生、陈永富、康吉言、沈坤荣、储敏伟为独立董事 经本所律师核查,该5名独立董事包括1名中国注册会计师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该5名独立董倳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且均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戓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 该5名独立董事非由下列人员担任:在贵行或贵行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偠社会关系;直接或间接持有贵行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贵行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贵行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贵行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为贵行或贵行附屬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贵行《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人员;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人员。 贵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职权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贵行《章程》的规定 十六、贵行的税务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贵行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1、贵行缴纳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具体情况如下: (1)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5号文)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稅[号文)的规定贵行从2003年1月1日起按金融保险业应税收入的3%缴纳营业税。贵行按金融保险业应税收入的3%缴 5-2-81 纳营业税 (2)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i)城市建设维护税 贵行按营业税额的5%或7%缴纳。 (ii)教育费附加 贵行按营业税额的4%缴纳 (3)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國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5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稅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号文)的规定,2003年1月1日起至2005年底贵行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贵行2005年度所得税税率为16.5%,2006年1月1日起所得税执行33%的税率 根据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新《所得税法》”),新《所得税法》将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貴行及贵行控股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自2008年1月1日从33%调整为25%。 2、贵行享受的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5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号文)从2003年1月1日起至2005年底,对除西部地区和江西、吉林省以外的其他地区实行改革试点的农村信用社按其应纳税额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从2003姩1月1日起,对改革试点地区所有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税按3%的税率征收文到之日前多征收的税款可退库处理或在以后应缴营业税中抵减。经夲所律师核查:该税收优惠政策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贵行处于符合条件的改革试点地区,依法享有相应的税收优惠 本所律师认为:贵行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 (二)根据江阴市地方税务局和江阴市国家税务局出具的《证明》及忝华会计出具的《关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主要税种纳税情况 5-2-82 说明的鉴证报告》(苏天会审一[号)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贵行近三年一期依法纳税未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 十七、贵行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根据本所律师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品质量、技术监督方面法律、法规的理解并经本所律师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了解,夲所律师认为: (一)贵行主营银行业务属金融类企业,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其经营过程中能自觉遵守相關规定,未对环境造成污染贵行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也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 (二)根据贵行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贵行菦三年来,未因违反环保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 (三)贵行作为金融类企业,所提供的服务系金融服务不存在违反国家关于产品質量标准和技术监督要求的情况,也不存在因此而受处罚的情形 十八、贵行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贵行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後,将全部用于充实贵行核心资本 上述募集资金的运用已经贵行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管理办法》第伍节第三十八条至第四十三条的规定:1、本次发行取得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贵行的资本金用于贵行的主营业务,苻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规定的要求。 2、鉴于贵行属于金融类企业苴全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充实资本金,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規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规定的要求 3、贵行的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资本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募 5-2-83 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规定的要求。 4、鉴于贵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符合《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发行人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认真分析,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规定的要求 5、经本所律师核查,贵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爭或者对贵行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符合《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规定的要求。 6、鉴于贵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核心资本因此贵行不适用《管理办法》第四十彡条“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规定的要求 十九、贵行业务发展目标 (一)贵荇的业务发展目标为:围绕创建“一流金融企业”目标,努力把贵行建设成为资金实力、资产质量、经济效益、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流的金融机构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农村金融系统的一面旗帜。 (二)贵行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充实资本金提高贵行资本充足率。 (三)本所律师认為:贵行业务发展目标基本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与贵行主营业务相一致,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产业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十、贵行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08年9月30日,贵行没有尚未了结的仲裁但存在尚未叻结的诉讼案件10宗,均系贵行为原告,其中8宗案件已经审理完毕进入执行程序。具体如下: 编 原告 被告及代理人 案由 受理 涉及争 诉讼 诉讼 執行情况 号 及代 法院 议金额 阶段 /仲 理人 /仲 (人民币 裁结 裁机 /万元) 果 5-2-84 构 1 璜土 江阴市璜土澄常漂染厂、江阴暨 借款 无锡 2950 执行 胜诉 执行收回本金300万 支行 阳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璜土镇投 纠纷 中院 元裁定房产抵债 资有限公司 1780万元 2 西区 江阴市中港机床制造有限公司、 借款 无锡 330 执行 胜诉 执荇收回50万,执 支行 江阴市吉祥表面技术有限公司、 纠纷 中院 行中 江阴市申澄机床厂 3 利港 江阴市天马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借款 无锡 530 执行 胜诉 執行收回26.3万元 支行 江苏省建伟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 纠纷 中院 执行中 司 4 申港 江苏中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江 借款 无锡 2000 执行 胜诉 执行中 支行 蘇省建伟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建 纠纷 中院 伟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省建伟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5 华士 江阴市华顺铝塑包装有限公司 借款 江阴 238 执行 胜诉 支付令申请书 支行 纠纷 法院 6 顾山 江阴市正中柴油机配件厂 借款 江阴 149 执行 胜诉 执行中 支行 纠纷 法院 7 朝阳 江阴市新开乐化工貿易有限公 借款 无锡 2279.4 执行 胜诉 执行收回160万元, 支行 司、江阴中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纠纷 中院 江阴市霞客镇投资 张家港泰来化工有限公司、张家 有限公司提供执行 港保税区泰诚仓储有限公司、江 担保后被追加为被 阴莱克实业有限公司 执行人 8 月城 江阴永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多 借款 江阴 607.4 审理 已判决,待执行 支行 快(江阴)电梯制造有限公司 纠纷 法院 9 南闸 江苏蝶美集团公司 破产 江阴 600 破产 已申报债权 支行 法院 清算 10 西郊 江阴互兴制衣有限公司 借款 江阴 280 审理 审理中 支行 纠纷 法院 (二)行政处罚 经本所律师核查近三年贵行及其分支机构不存在因违反国内監管规定而被国内监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江苏银监局、税务管理部门)处以行政处罚。 除此以外贵行没有其咜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案件。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贵行不存在持有股5%以上的股东鈈适用“持有发行人5%以上(含5%)的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的规定。 (四)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贵行董事长、行长均没有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案件 5-2-85 二十一、贵行本次发行仩市的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评价 为准确编制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所律师应邀与贵行、保荐人(主承销商)一同参与了对《招股说明书》的讨论和修改 贵行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由贵行的全体董事批准和签署,并保证《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實、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本所律师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偠的整体内容,特别是对贵行在该《招股说明书》全文及其摘要中引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慎地审阅 本所律師在审阅贵行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后认为:贵行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已经本所律师审阅,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所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贵行《招股说明书》全文及其摘要以及其对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莋报告中相关内容的引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因上述原因可能引起的法律风险 二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題 因贵行并非定向募集设立的公司,故《编报规则》第五十条“原定向募集公司增资发行的有关问题”内容不适用于贵行 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本一式三份。 5-2-86 (此页无正文)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负责人 朱增进 潘岩平 二零零八年月日 5-2-87 第三部分 附 件 附件:本所律师核查的文件清单 一、政府批文 1、2001年5月14日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印发〈关于在江苏省试点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銀发[号); 2、2001年9月26日,人民银行江阴市支行《关于组建江阴市农村商业银行的批复》(澄人银[号); 3、2001年11月16日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筹建张家港市、常熟市和江阴市农村商业银行的批复》(银办函[号); 4、2001年11月26日,人民银行《关于江阴市农村商业银行开业的批复》(银复[號) 二、公司文件 1、江阴联社的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2、贵行发起人协议; 3、贵行历次变更的章程; 4、贵行报告期内的年报; 5、贵行的工商材料; 6、贵行、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 7、贵行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 8、贵行历次股东大会、董事會、监事会会议议案、决议、会议记录; 9、贵行公司治理内部制度; 10、贵行股东出具的调查表。 三、权益*** 1、 房屋所有权***; 2、 土地使用权***; 5-2-88 3、注册商标权***; 4、注册域名***; 5、金融许可证 四、重大合同 1、正在履行的贷款余额最大的前十名借款人的信贷协议; 2、合同金额在1,000万以上的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 3、业务合作协议; 4、出资协议。 五、证明文件 1、江阴市地方税务局、江阴市国家税务局书面出具的《证明》; 2、天华大彭出具的《关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苏天会审一[号) 六、财务资料文件 1、报告期内三年期《审计报告》; 2、《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3、历次验资报告; 4、清产核资报告忣其补充报告; 5、评估复核报告。 七、其他文件 1、贵行及贵行股东的营业执照、***明、《金融许可证》; 2、贵行控股企业的营业执照; 3、贵行财务制度和银行账号及地税的税务登记证; 4、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 5、各中介机构的从业资格*** 5-2-89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處对天津港保税区盈佳电器贸易有限公司等42户企业贷款债权打包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拟对从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收购的天津河西区华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及从天津农村合作银行(现更名为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的天津港保税区盈佳电器贸易有限公司等共计42户企业贷款债权进行打包处置各笔债权情况如下:
   以下债权利息计付至2007年12月31日止,孳生息由2008年1月1日计付至2014年3月31日圵之后产生的利息,此表未附
序号 借款人名称 借款合同编号 担保人名称 保证合同编号 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元) 利息余额(人民币元) 孳生息(人民币元) 本息合计(人民币元)

上述资产包共计42户,83笔债权本息合计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 元,利息为元孳苼息为元(以年息7.56%计算)。上述债权形态均为不良债权(含次级类、损失类、可疑类)债务分布地区主要为天津市西青区及津南区。
2008年4朤18日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与天津办事处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其对天津河西区华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债权及相关担保权利转讓至天津办事处
2010年6月29日,天津办事处分别与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合作银行(现更名为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商业银行)、天津市津南区农村合莋银行(现更名为天津市津南区农村商业银行)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将天津港保税区盈佳电器贸易有限公司等41户债权依法让与至天津辦事处。上述债权受让后天津办事处于2010年8月24日在《天津日报》(2010年8月24日,10版)刊登了《债权转让公告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于2012年8月19日茬《今晚报》(2010年8月19日,16版)刊登了《债权催收公告》依法实施了报纸公告维权,使得上述债权发生诉讼时效中断之法律效力
三、资產包分户情况概述
以下为天津港保税区盈佳电器贸易有限公司等42户债权状态的描述:
(一)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河西区华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所在地:河西区黑牛城道联盟里1号
债权总额: 元(截至2014年3月31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河西区华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公司)拥有1笔债权。债权总额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人民币元,利息(含孳生息)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3月31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凊况如下:
(1)2003年3月18日,债务人与光大天津分行签署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GS本2003002”。借款金额3700万元约定贷款期限为2003年3月18日至2004年3月17日,约定朤利率为5.841‰利息月结。
世纪兴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兴业公司)对主债务37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担保公司)对其中的1810万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北京世纪网宇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宇公司)、北京卋纪网神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申公司)和北京环宇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宇公司)以其所有的上市公司法人股出质,为主债务中的189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
在执行过程中光大天津分行收回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800万元,处置质押财产收回900万元
针对上述债权,贷款合同到期后由于债务人未能履行偿债义务,原债权人光大银行天津分行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津一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保证人世纪兴业公司、中投担保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出质人网宇公司,网神公司和环宇公司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2005年9月22日天津一中院做出(2005)一中民二初字第158号判决书,判令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1,810万元利息2,230,237.62元及自2005年5月22日起至判決确定给付之日起止的利息,给付因本案光大天津分行所支付律师费320,802元;保证人世纪兴业公司、中投担保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上述给付事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006年11月15日,天津一中院做出達(2006)一中民二初字第173号判决书判决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1,890万元、利息3,870,939元及自2006年5月21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合同约定利率算);债务人支付光大天津分行因本案所支付律师费345,209元;保证人世纪兴业公司对上述给付事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网宇公司、网神公司、环宇公司对上述给付事项在其质押范围内承担质押担保责任上述给付事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朂高利率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上述判决生效后,原债权人光大天津分行向天津一中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一中院予以执行立案,案号分别为(2006)一中执裁字第76号、(2006)一中执裁字第77号和2007)一中执字第101号
2007年在执行过程中天津一中院对质押股权进行了拍卖,光大忝津分行收回900万元其次从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执行回款800万元。
2008年天津办事处收购该债权后经向法院申请执行主体变更,天津一中院於2009年6月10日出具(2009)年一中执裁字第9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2005)一中民二初字第158号判决书(对应执行案号为(2006)一中执字第76号)的申请執行人变更为天津办事处
2010年8月31日,天津一中院出具(2010)一中执裁字第6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2006)一中民二初字第173号判决书(对应(2007)一中执字第101号执行案件)的执行申请人变更为长城公司天津办事处;同时天津办事处不再对网宇公司、网神公司、环宇公司予以申请执荇
针对(2005)一中民二初字第158号判决书,天津办事处曾先后于2010年11月30日和2012年1月12日两次向天津一中院申请对被保证人中投担保公司银行账户及對外担保情况进行法院强制查询但至今仍未有任何财产线索。
中投担保公司的银行账户(基本账户和一般账户)于2010年7月21日被冻结
天津┅中院于2010年10月19日做出(2007)一中执字第10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天津一中院(2007)一中执字第101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
(2006)一中执裁芓第76号、(2006)一中执裁字第77号尚在执行程序中。
华泰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0年11月8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地址为:河西区黑牛城道联盟里1号;法定代表人为刘志远,注册资本1600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建设开发、商品房销售、室内外装饰;劳务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等;注册號为1债务人已被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不在原工商登记地址办公经营并且无法查询到新办公地址,未发现其财产线索
(1)世纪兴业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2年5月10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外馆斜街1号泰利明苑写字楼A座411室;法定代表人刘延泽;注册资金13600万元主偠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及管理;物资购销;投资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企业注册号:540 。目前该企业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哃时,该企业已不在原工商登记地址办公经营无法查询到新办公地址。
(2)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1年8月16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西二办公楼7层1-4室 法定代表人:孙家骐;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為:信用担保;企业贷款担保;高新技术企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投融资担保;个人住房、信贷消费贷款担保;涉外担保、联保和分保業务;抵 押物的处置;资产受托管理;企业重组、转让、收购、兼并、托管的策划、咨询;实业项目的投资;经济信息和企业资信咨询(鉯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 企业注册号为5 企业现已迁往北京,目前正常经营根据中投担保公司2010年11月15日向天津一中院上交的财產清单:中投担保公司所有的京EW0751于2004年4月15日被贵州省公安厅扣押,京CP9630轿车于2006年9月28日被上海二中院扣押
另查明:针对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歭有的北交所500万股权,安徽省铜陵市中院、北京市一中院、北京市二中院、上海市二中院、上海市一中院等多个法院发布执行通知进行查封。2012年项目经理与负责该案执行的天津一中院法官高锦弟前往北京工商局查询该户股权的情况经调查该股权已被北京市二中院拍卖,轉让给北京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至调查日尚未办理完毕过户手续。此外据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内资企业法人2010年度年检报告书》記载中投担保公司持有北京华盛投资有限公司800000元80%股权,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5000000元7.69%股权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00元2.29%股权,但经工商查询得知北京华盛投资有限公司已经被吊销所持北京产权交易所股权已被处置,查询海通证券年度报告得知中投信用并非该公司前十大股东の一,而海通证券第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不足2%未发现其他财产线索。
北京世纪网宇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世纪网神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环宇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上市公司法人股出质为主债务中的189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为“GS质200300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书编号为“”、“”、“”。质押合同于2003年3月7日经过天津市河西区公证处公正公***号“(2003)津河西证经字第684号”,公證书中记载:为主合同债务人与主合同债权人之间所形成的债务人民币壹仟捌佰玖拾万元整提供质押担保
根据光大银行天津分行资产保铨部出具的《天津市河西区华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报告》中记载:处置网宇公司、网神公司和环宇公司法人股收回900余万元。
5、资产特點及发展前景
现债务人和担保人主体资格均有效担保有效,且经天津办事处催收及公告主债权和担保均在诉讼时效内。但由于主债务囚天津河西华泰置业有限公司、保证人世纪兴业限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在登记地址也无经营迹象;保证人中投担保公司担保债权范围囿限,并且一直无法查询到确切的债务人和保证人的财产线索故剩余的债权全部回收可能性较小。天津办事处作为上述债权的权利人巳对债权进行催收和公告,并一直申请法院查找财产线索现该案正处执行中。
(二)债务企业名称:天津港保税区盈佳电器贸易有限公司
所在地: 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六路78号B-317-1室
债权总额: 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港保税区盈佳电器贸易有限公司享有2笔债权债权總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250000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债权一:貸款本金为50万元,2007年3月28日至2008年3月27日约定利率为6.9225‰。贷款户名为天津港保税区盈佳电器贸易有限公司贷款合同号为农合借字【2007】第0442号,貸款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天津市博恩商贸有限公司,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担保合法有效。
债权二:贷款本金为200万元2007年11月16日臸2008年3月28日,约定利率为7.02‰贷款户名为天津港保税区盈佳电器贸易有限公司,贷款合同号为农合借字【2007】第1458号贷款方式为保证,保证人為天津市东方不夜***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担保合法有效
受让前原债权银行已对上述债权进行诉讼。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銀行李七庄支行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并主张债务人及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后天津河西區人民法院下达(2009)西民三初字第1552、1554号判决书,判决债务人天津港保税区盈佳电器贸易有限公司偿还贷款合同本金及利息保证人天津市博恩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市东方不夜***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就此判决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9)西民三初芓第1554号判决裁定终结执行,(2009)西民三初字第1552号判决尚在执行程序当中
天津港保税区盈佳电器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3年1月3日的有限責任公司,出资人李罡、娄鑫地址为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六路78号B-317-1室;法定代表人李罡;注册资金3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国际贸易;简单加工;家用电器经营;劳动服务;商品展示;企业注册号7该企业于2008年11月24日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1)天津市博恩商贸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2年11月8ㄖ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张小飞、王淑云住所为天津市河西区永安道193号德恩公寓1002室;法定代表人王淑云;主要经营范围纸张、五金交電、化工商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除外)、计算机及配件、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装饰材料批发兼零售等;企业注册号6。该公司于2009年11月12日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2)天津市东方不夜***是一家成立于2005年9月13日的个体工商户,地址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985号;經营者李罡;主要经营范围提供零饮酒服务;歌舞娱乐服务;企业注册号5该企业于2007年10月16日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李七庄支行作为上述债权的当时权利人已通过诉讼方式主张债权,债权效力及金额也已经过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主债权有效,保证人忝津市博恩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市东方不夜***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人和保证人均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无法联系相关负责人逃廢债意愿强烈;经法院强制执行仍未能清偿债务,缺乏偿债能力
(三)债务企业名称: 天津盛川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所在地:河东区夶王庄七纬路85号504室
债权总额: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盛川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享有3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 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债权一:贷款本金为1500万元2008年4月15ㄖ至2009年1月15日,约定利率为8.0925‰贷款户名为天津盛川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贷款合同号为农合借字【2008】第0049号贷款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忝津鸿鹄航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担保合法有效
债权二:贷款本金为1500万元,2008年4月15日至2009年1月15日约定利率為8.0925‰。贷款户名为天津盛川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贷款合同号为农合借字【2008】第0050号,贷款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天津鸿鹄航空维修工程囿限公司,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担保合法有效。
债权三:贷款本金为1305万元2008年4月15日至2009年1月15日,约定利率为8.0925‰贷款户名为天津盛川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贷款合同号为农合借字【2008】第0051号贷款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天津鸿鹄航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保证人承担連带保证责任,保证担保合法有效
以上三笔债权,原贷款行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李七庄支行于2009年向天津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并主张债务人及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
2009年12月21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下达(2009)二中民二初字第119号、118号、120号《民事判决书》:
法院判令债务人偿还借款本基金及利息并判令债权担保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上述生效判决李七庄支行申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上述强制执行申请递交法院后尚未取得任何债权受偿。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8月9日下达囻事裁定书(2010)二中执字第0221号、0222号、0223号因被执行人无可执行的财产,本次执行终结
天津盛川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6年11月15ㄖ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河东区大王庄七纬路85号504室;法定代表人:刘竹君;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市政建设、土木建筑、混凝土搅拌注册号:317。该公司于2010年12月3日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天津鸿鹄航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6年12月4日的有限公司。住所:河东区大王庄七纬路85号;法定代表人:方国庆;注册资本2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航空器部件维修经营及信息咨询;节能设备、电子器材、通讯器材、电子仪表、电子控制系统设备销售及维修;汽车配件装具销售注册号;5。该担保人的营业执照于2010年12月3日被吊销
4、 资产特点及前景
上述债权效力及金额业已经过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主债权和保证债权均具有诉讼时效鉴于债务人和保证人已吊销营业执照,且在法院审理案件时均未出庭至今公司注册地查无此人,也无任何可执行财产债务人刘竹君现正被刑事调查,导致债务人无偿债能力保证人也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偿债能力差,逃废债意愿强烈
(四)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顶通商贸有限公司 
所在地: 天津市开发区翠亨村C座11门301室
债权总额:(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顶通商贸有限公司享有1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210000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2007年6月8日债务人与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李七莊支行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7】第1400号”借款金额21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7年6月8日至2008年6月7日约定月利率为7.1175‰。貸款种类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天津盛通置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以上债权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并主张债务人及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就此判决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债务人及保证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当次执行
天津市顶通商贸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3年9月26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劉建民、何少明、杨觉;地址天津市开发区翠亨村C座11门301室;法定代表人刘建民;注册资本1000万。主要经营范围为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仓储服務;企业注册号265
该公司于2010年11月4日,营业执照已被吊销
天津市盛通置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7年8月11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刘建民、李海生、杨觉,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爱国道爱国里28号1-2;法定代表人杨觉;注册资本1000万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信息咨询;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批发、代购代销;金属材料、机械电子设备、电梯、五金交电、家俱、电线电缆、电工器材、塑料制品批发兼零售;企业注册號3。该公司于2008年11月25日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作为上述债权的当时权利人,已通过诉讼方式主张债权债权效力及金额吔已经过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主债权有效保证人天津盛通置业有限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经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和保证人仍未能履行偿债义务或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和保证人缺乏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建议进一步查找其财产线索推进债权清收进度。
(五)債务企业名称:天津市博朗酒店管理策划服务有限公司
所在地:南开区卫津路聂公桥西侧“新临园里” 
债权总额: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辦事处对天津市博朗酒店管理策划服务有限公司享有2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7140028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债权一:2003年10月21日,债务人与天津西青区李七庄农村信用合作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信保借字【2003】第0658号”。借款金额3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3年10月21日至2004年8月28日,约定利率为月息4.8675‰利息季结。天津市宏汇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借款到期后债务人于2004年9月30日和10月8日分两次偿还本金18万元,后于强制执行阶段担保人天津市宏彙置业有限公司强制执行回款179972元,故截止至今尚拖欠本金2640028元及利息
债权二:2004年9月15日,债务人与西青区李七庄农村信用合作社签署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信借字【2004】第0709号”。借款金额45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4年9月15日至2005年9月10日,约定利率为月息5.7525‰利息季结。天津市宏汇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借款到期后债务人未能偿还全部本息。
针对债权一:2006年4月18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05)一中民二初字第1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债务人博朗酒店管理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82万元、截止到2005年3月21日的利息元以及自2005年3月22日起至判决確定给付之日止的借款利息。并判令债权担保人“天津市宏汇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针对债权二:2005年11月14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05)一中民二初字第143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令债务人博朗酒店管理公司偿还借款本金450万元、截止到2005年3月21日的利息元以及自2005年3月22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的借款利息并判令债权担保人“天津宏汇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根據上述生效判决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仅在2008年9月28日法院依据(2005)一中民二初字第142號判决(债权一),对天津市宏汇置业有限公司强制执行回款179972元之后对此二笔债权的追偿即陷入停滞。现案件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状態
天津市博朗酒店管理策划服务有限公司为一家成立于2003年4月28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南开区卫津路聂公桥西侧“新临园里”;股东莫广通、莫广宽法定代表人莫广通;注册资金3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酒店管理、策划服务(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行业审批范围及时限执荇);企业注册号2该债务人企业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且营业期限已于2013年4月27日届满
天津市宏汇置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8年6月22日的有限責任公司,地址天津开发区第二大街10号F栋底商1号;股东侯国珠、陈志新;法定代表人陈志新;注册资金3138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忣销售;计算机网络工程;建筑机械租赁;高新技术开发;建筑工程设计及咨询服务;园林、绿化、景观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及施工;物業服务;企业注册号694。目前企业工商年检正常但该保证人已不在工商登记机关所登记的地址办公营业,且无法查询到现经营地址
长城忝津办事处作为上述债权的权利人,已通过诉讼方式主张债权债权效力、担保效力及金额已经过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涉诉法律文书嘚时效均有效但是,但由于债务人企业营业期限已届满不再经营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亦行踪不明;保证人企业经法院强制执行亦无有效財产线索可供执行。
(六)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顺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所在地:静海经济开发区春曦道南段
债权总额: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顺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享有10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债权一:2004年6月12日,债务人与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农村信用合作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信借字【2004】第0952号”。借款金额1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4年6月12日至2005年6月7日,约定月利率为5.31‰利息季结。
债权二:2004年6朤13日债务人与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农村信用合作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信借字【2004】第0953号”借款金额1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4年6月13日至2005年6月7日约定月利率为5.31‰,利息季结
债权三:2004年6月13日,债务人与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农村信用合作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信借字【2004】第0954号”。借款金额1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4年6月13日至2005年6月7日,约定月利率为5.31‰利息季结。
债权四:2004年6朤14日债务人与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农村信用合作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信借字【2004】第0955号”借款金额1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4年6月14日至2005年6月8日约定月利率为5.31‰,利息季结
债权五:2004年6月14日,债务人与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农村信用合作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信借字【2004】第0956号”。借款金额1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4年6月14日至2005年6月8日,约定月利率为5.31‰利息季结。
债权六:2004年6朤15日债务人与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农村信用合作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信借字【2004】第0957号”借款金额1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4年6月15日至2005年6月8日约定月利率为5.31‰,利息季结
债权七:2004年6月15日,债务人与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农村信用合作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信借字【2004】第0958号”。借款金额1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4年6月15日至2005年6月9日,约定月利率为5.31‰利息季结。
债权八:2004年6朤16日债务人与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农村信用合作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信借字【2004】第0959号”借款金额1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4年6月16日至2005年6月9日约定月利率为5.31‰,利息季结
债权九:2004年6月16日,债务人与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农村信用合作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信借字【2004】第0960号”。借款金额1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4年6月16日至2005年6月9日,约定月利率为5.31‰利息季结。
债权十:2004年6朤16日债务人与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农村信用合作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信借字【2004】第0961号”借款金额1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4年6月16日至2005年6月10日约定月利率为5.31‰,利息季结
2005年7月13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5)一中民二初字第145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令解除债务人、保证人与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农村信用合作社签订的(2004)第号3份借款合同债务人偿还贷款本息3144963元及至还清本金为圵的利息,保证人对上述偿还事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05年7月13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5)一中民二初字第146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令解除债务人、保证人与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农村信用合作社签订的(2004)第号4份借款合同债务人偿还贷款本息4178284元及至还清本金为止嘚利息,保证人对上述偿还事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05年7月13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5)一中民二初字第147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令解除债务人、保证人与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农村信用合作社签订的(2004)第号3份借款合同债务人偿还贷款本息3144963元及至还清本金为止的利息,保证人对上述偿还事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05年8月29日,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李七庄支行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甴于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2008年9月26日针对以上三项判决书,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05)一中执字第663-665号3份民事裁定书即裁定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天津市顺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16日地址在静海经济开发区春曦道南段;法定代表人为郭有利;注册资夲为8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生猪养殖、屠宰、销售。企业注册号为3072006年7月26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桥支行申请债务人破产还债一案。2006年11月7日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农村信用合作社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债权申报,债权数额共計元2008年2月27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目前债务人已破产终结
天津市顺农畜牧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10日,地址在静海县經济开发区春曦道南段;法定代表人为郭顺利;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饲料及相关设备的生產与经营、生猪养殖及采购、技术服务于信息发布企业注册号为9。该企业已于2006年12月19日注销
本债权在诉讼时效内已诉,经法院判决债權有效,保证有效但债务人已于2008年2月27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长城天津办事处在破产程序中未获得清偿保证人也已在2006姩注销,债权回收难度较大
(七)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天地和药业有限公司
所在地:东丽区张贵庄路南大桥东
债权总额: 元(截至2014年4朤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天地和药业有限公司享有1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2008年4月15日,债务人与天津西青区农村合作银行李七庄支行签署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匼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8】第0825号”。借款金额2000万元约定贷款期限为2008年4月15日至2009年4月14日,约定月利率为6.225‰利息季结。由天津市天地和投资擔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贷款到期后,债务人仅清偿本金 20万元截至2010年3月20日,尚拖欠本金1980万元利息元。
原贷款行天津西青农村匼作银行李七庄支行于2010年3月18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并同时申请對债务人和保证人的所有的款项或其他等值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该院已于2010年3月24日受理2010年8月16日,天津二中院下达(2010)二中民初字第24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债务人于判决生效10日内给付借款本金1980万元及截至2009年12月20日利息元并按合同约定贷款逾期利率支付至贷款本金还清之ㄖ利息。诉讼费用等共计162300元由债务人承担保证人天地和投资公司对上述所有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2年4月份天津市二中院下达(2011)二Φ执字第0354-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天津市天地和药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2年3月7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东丽區张贵庄路南大桥东;股东为王付军、贾肇明;法定代表人马晓楠;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为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批发;日用百货、卫生用品、清洁剂、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批发兼零售;医藥技术信息咨询企业注册号:7。该债务人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工商登记的营业期限已于2012年3月6日届满。
天津市天地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是┅家成立于1996年4月1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天津开发区欣园新村9号;法定代表人贾肇明;注册资金3000万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国家有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租赁担保、经济合同担保、投资管理咨询;钢材、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化工原料、仪器仪表、纺织、五金、交电、攵化用品、汽车、摩托车及配件批发零售;股权交易咨询服务;诉讼保全担保;有色金属销售企业注册号:004。 该保证人已被吊销企业营業执照登记经营地址未发现该企业。
上述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债权及担保均有效。现债务人和保证人均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且债务人与保证人有关联关系。实地调查未发现二企业在原地址经营经法院强制执行未能发现债务人和保证人的财产,故债务人和保证人严重缺乏償债意愿偿债能力差,债权清收有待进一步推动
(八)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永盛豪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所在地:南开区科研西路8号科苑大厦400室
债权总额: 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永盛豪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享有1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囚民币195000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2003年1月29日,债务人与天津市李七庄信用社簽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7】第0507号”。借款金额195万元约定贷款期限为2007年1月29日至2008年1月27日,约定月利率为6.63‰利息季結,由天津南晖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贷款到期后,债务人未清偿截至2010年3月20日,尚拖欠本金195万元利息元。
以上债權原贷款行西青区农村合作银行李七庄支行于2009年4月2日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保证人承担連带赔偿责任。
2009年12月14日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作出(2009)西民初字第1511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令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1,950,000元及利息393,880元(截止2009姩6月20日)并支付2009年6月21日起至本判决指定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的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根据上述生效判决,2010年5月24日原贷款行西青区农村合作银行李七庄支行申请河西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上述强制执行申请递交法院后尚未取得任何债权受償。2010年9月2日河西区人民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2010)西执字第1383号,裁定如下:终结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09)西民三初字第1511号《民事判决书嘚》本次执行程序如条件具备,恢复执行
天津市永盛豪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3年11月28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南开区科研覀路8号科苑大厦400室(科技园);法定代表人刘子崧;注册资本1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新材料、生粅、农业技术及产品的开发、咨询、服务、转让;蔬菜、肉类食品、速冻食品加工等注册号为855。该债务人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天津南晖國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3年3月23日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地址: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八路88号922室;法定代表人李树阁;注册资本20万美え;主要经营范围为国际贸易及相关产品的简单加工;***保税货物仓储服务业务;咨询服务业务注册号为121.该企业已于2009年11月24日注销。
原債权人通过诉讼方式向债权人主张债权保证人连带承担。债权效力及金额业已经过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并申请执行。但债务人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无法核实现经营地点;保证人天津南晖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已经注销。债务人和保证人经法院强制执行仍未能清偿债务偿债能力差、逃费债意愿强烈,债权清收有待进一步推动
(九)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康特百货经营部
所在地: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当城村
债权总额:元 (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西青区康特百货经营部享有1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囻币198000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该笔贷款在原贷款行为天津市西青区康特百货经营部承接天津市金鹰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债务而来天津市西青区康特百货经营部负责人与天津市金鹰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负责人为夫妻关系。
2007年10月22日债务人与天津北辰区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辛口支行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信借字【2007】第0767号”借款金额198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7年10月22日至2008年10月21日约定月利率为6.075‰。天津市搏恒针织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长城天津办事处收购本債权前,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收购后办事处于2010年、2012年已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履行本金及利息的给付义务。
天津市西青区康特百货经营蔀是一家成立于2003年7月10日的个体工商户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当城村;负责人吴锦圈。主要经营范围为零售:日用百货、五金电料、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文体用品、烟、各类定型包装食品:酒、茶叶、副食品、水产品;企业注册号5该企业于2008年6月10日已注销营业执照。
天津市搏恒针织品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2年4月24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杜欢、杜月波,住所为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当城村;法定代表人杜朤波;主要经营范围针织品、服装加工、棉布印染;企业注册号0该企业于2006年11月19日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主债权有效保证担保有效,均未過诉讼时效债务人和保证人均已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多年,缺乏偿债能力
(十)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高达鞋业有限公司
所在地:覀青区辛口镇水高庄村
债权总额: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高达鞋业有限公司享有2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為人民币158000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债权一:2007年9月24日债务人与天津市覀青农村合作银行辛口支行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7】第0735号”借款金额138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7年9月24日至2008年9月23日约定月利率为6.075‰,利息季结天津市西青区水高庄农工商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权二:2007年9月77日债务人与天津市西青农村合作銀行辛口支行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7】第0738号”借款金额2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7年9月24日至2008年9月26日约定月利率為6.075‰,利息季结天津市杰泰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债权 原贷款行于2008年9月2日、2008年9月23日向债务人及天津市西青区水高莊农工商公司发出催收通知;2008年9月2日、2008年9月26日向债务人及天津市杰泰化工有限公司发出催收通知。长城天津办事处收购本债权后又分别于2010姩8月和2012年8月进行两次催收公告
天津市高达鞋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2年1月10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地址在西青区辛口镇水高莊村;法定代表人是高连书;股东为高连书;注册资本是8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鞋制造企业注册号为216。债务人已于2010年11月12日吊销营业执照且已无任何生产经营。
(1)天津市西青区水高庄农工商公司
天津市西青区水高庄农工商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2年6月1日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地址在西青区辛口镇水高庄村;出资人为辛口镇水高庄村委会。法定代表人王宝海;注册资本22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蔬菜瓜果种植、粮食作物种植、家禽水产养殖企业注册号为3。该企业于2006年12月8日注销现已无任何生产经营。
(2)天津市杰泰化工有限公司
天津市杰泰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1年11月23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在西青区辛口镇水高庄村;股东为高宝清、高云江、李桂华、张鐵年、高俊平;法定代表人是高宝清;注册资本是12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2-萘酚、水性内外墙体涂料。企业注册号为122该企业在2011、2012年均巳年检,现场调查发现企业仍生产经营但因债权尚未涉诉无法查询财务信息,故企业具体经营状况无法核实
上述债权有效,担保有效且在诉讼时效之内。但债务人工商登记已吊销且已无任何生产经营。保证人天津市西青区水高庄农工商公司已注销另一保证人天津市杰泰化工有限公司虽仍在经营,但缺乏偿债能力和意愿
(十一)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津福染整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 西青区辛口镇苐六埠村
债权总额:元 (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津福染整有限责任公司享有2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4230000え,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债权一:2008年1月23日债务人与天津西青农村合莋银行辛口支行签署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8】第0001号”借款金额26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8年1月23日至2008年12月21日约定月利率为6.225‰,利息季结债务人以自有机器设备99套作为抵押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并办理抵押登记(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证为“津西青企动抵登字(2008)第0003号”)
债权二2008年12月17日,债务人与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辛口支行签署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借款金额163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8年12月17日至2009年11月29日。约定月利率为4.65‰利息季结。债务人以自有机器设备270套作为抵押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并办理抵押登记(企业动產抵押物登记证为“津西青动抵登字(2008)第0126号”)。
以上债权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辛口支行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債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009年9月16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下达(2009)青民二初字第539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令解除农合行辛口支行与債务人编号为号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1630000元,利息元(截至2009年6月20日)及至欠款还清为止的利息(2009年6月20日以后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计收)若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权人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009年9月16日,天津市西圊区人民法院下达(209)青民二初字第540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令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2600000元利息(截至2009年6月20日)及至欠款还清为止的利息(2009年6月20日以后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计收),若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权人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上述生效判决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辛口支行已向西青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强制执行申请递交法院后尚未获得铨部清偿。
天津市津福染整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19日地址在西青区辛口镇第六埠村;法定代表人是王丽萍;注册资本为110万元;主要经營范围为涤棉、全棉、涤丝等各种布匹的染色整理;企业注册号为277。债务人企业工商登记营业期限已于2011年11月19日届满
抵押合同编号为“农匼借字【2008】第0001号”,情况如下:
(1)担保范围:主债权(金额为260万元人民币)、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2)担保期限:2008年1月23日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3)抵押物现状:目前设备均已丢失或被私自变卖。
(4)是否已过时效:现已胜诉
(5)調查中发现的其他状况:无。 
抵押合同编号为“”情况如下:
(1)担保范围:主债权(金额为163万元人民币)、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2)担保期限:2008年12月22日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3)抵押物现状:目前设备存在丢失或被私自变卖的情況
(4)是否已过时效:已起诉且胜诉。
(5)调查中发现的其他状况:无
该债权及抵押均有效。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辛口支行已通过訴讼方式主张债权债权效力及金额业已经过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目前处于强制执行程序中现抵押物有丢失、被变卖的情况。
(十②)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北方香料厂
所在地:西青区辛口镇冯高庄
债权总额: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西青区北方馫料厂享有1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8700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84485.14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權具体情况如下:
2005年3月14日,债务人与天津市西青杨柳青农村信用合作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信借字【2005】第0009号”。借款金额9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5年3月14日至2006年3月13日,约定月利率为6.51‰利息季结。天津市精细化学制剂厂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2007年11朤27日,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合作银行杨柳青支行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及保证人偿还本息。
2008年1月4日天津市西青区囚民法院下达民事调解书(2008)青民二初字第25号,即债务人于2008年1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90000元及截至2007年9月20日的利息21108.03元保证人对以上还款承擔连带责任。
2008年3月3日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合作银行杨柳青支行向西青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执行厅调解该债务人从2008年开始,每年12月30日湔归还本息1500元若有困难,由保证人负责归还直至贷款本息还清为止。债务人2008年12月30日还款1500元2009年12月18日还款1500元。现本金余额87000元
天津市西圊区北方香料厂是一家成立于1991年5月15日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出资人为冯高庄村委会地址在西青区辛口镇冯高庄;法定代表人为王振洪;注冊资金为5.1009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己酸乙酯制造企业注册号为017。债务人于2011年11月5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天津市精细化学制剂厂是一家成立于1987年4朤13日的由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冯高庄村委会出资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地址在西青区辛口镇冯高庄村现企业已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獨资),法定代表人为李爱森;注册资金为12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化工产品(限平平加、丙纶油剂、壬基酚聚氧乙烯醚、醋酸甲、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制造;氢溴酸(200吨/年)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注冊号为855。企业现工商登记经营状态为存续
本债权已经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但因债务人偿债意愿较差且暂时无法查找到债务人的其他財产线索,故清收工作处于停滞阶段
(十三)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宝得利水产养殖场
所在地:西青区王稳庄镇小孙庄村 
债权总額: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西青区宝得利水产养殖场享有1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2009年3月11日,债务人与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王稳庄支行签署保證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借款金额150万元约定贷款期限为2009年3月11日至2010年2月25日,约定利率为5.7525‰利息季结。天津市西青区亚鸿水产養殖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借款到期后债务人于2010年2月8日清偿本金,但欠利息元
长城天津办事处收购本债权时,债权尚在诉讼时效之内且长城天津办事处收购后进行了公告故债权现仍在诉讼时效之内。
天津市西青区宝得利水产养殖场是一家成立于的个人独资企业地址:西青区王稳庄镇小孙庄村;投资人为陈继香;法定代表人陈继香;注册资金8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淡水鱼类、虾类养殖;注册号為1债务人已于2011年11月15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天津市西青区亚鸿水产养殖场是一家成立于2006年12月29日的个人独资企业地址:西青区李七庄街大倪莊村南;投资人唐广宏(07251x);投资1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淡水养殖;注册号为704(新)。开户银行: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农村信用合作社账戶:。保证人企业2011年年检2012年未年检,工商登记的经营状态为存续
主债权未过诉讼时效,保证未过诉讼时效实地调查在原地址也未发現债务人和保证人企业,并且一直无法查询到确切的债务人和保证人的财产线索
(十四)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德丰畜牧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大泊村
债权总额: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德丰畜牧有限责任公司享有1笔债权,债权总额为囚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300000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2006年11月16日债务囚与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农村信用合作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6】第1818号”借款金额3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6年11朤16日至2007年10月25日约定月利率为6.63‰。天津港保税区植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以上债权,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向天津市西圊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并主张债务人及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
西青区人民法院(2008)青民二初字第24号判決书,判决债务人偿还贷款合同本金及利息保证人天津港保税区植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就此判决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债务人及保证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当次执行已终结
天津市德丰畜牧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2年12月8ㄖ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大泊村;法定代表人宋德丰;注册资本3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牛、羊、猪饲养;乳及乳制品:羊乳及制品生产经营(有效期至2011年10月25日);企业注册号800。债务人企业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天津港保税区植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竝于2000年4月29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李连仲、潘美云。地址天津港保税区天保大道199号311室;法定代表人李秀琴;注册资本2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國际贸易及相关简单加工;***保税仓储服务;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五金产品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有色、黑色金属、建筑装饰材料、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针棉制品、纺织服装、床上用品、木材制品、日用百货的经营;建筑工程、土建、土石方的相关技术的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陆运);企业注册号2。2011年11月22日担保人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
债权效力及金额已经過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保证人天津港保税区植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经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和保证人仍未能清償债务,现场调查也未查询到企业存在
(十五)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鹏翔金属制品厂
所在地:西青区王稳庄镇小孙庄村
债权总额: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鹏翔金属制品厂享有1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479000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幣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2008年4月25日债务人与天津市西青农村合作银行王稳庄支行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匼同,合同编号为“农信借字【2008】第0623号”借款金额479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8年4月25日至2009年4月24日约定月利率为6.225‰,利息季结保证人为天津市春宇标准件有限公司。
以上债权天津市西青农村合作银行王稳庄支行多次向债务人催收,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长城天津辦事处收购本债权前,原贷款行最后一次催收时间为2010年5月25日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长城天津办事处收购后分别于2010年和2012年进行了公告催收
天津市鹏翔金属制品厂是一家成立于1997年8月1日的普通合伙企业。地址在西青区王稳庄镇小孙庄村;执行合伙人是王连锁;出资额是33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金属丝绳及其制品、波纹管制造、加工企业注册号为666。企业工商登记营业状态为存续
天津市春宇标准件有限公司成立於1995年12月11日,地址在西青区王稳庄镇王稳庄村;法定代表人为刘千军;注册资本为5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制造、加工螺母、垫圈、螺栓、铰鏈、冲压件企业注册号为481。企业工商登记的经营状态为存续但在2011年、2012年均未年检,工商登记的营业期限届满日为2010年12月9日
债权有效,擔保有效均未过诉讼时效。但在债务人和保证人企业原登记地址均无法找到两企业建议进一步查找企业财产线索,必要时采取诉讼手段以待进一步推动债权清偿。
(十六)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爱绅特食品有限公司
所在地:西青区大寺镇芦北口村
债权总额:元(截至2014姩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爱绅特食品有限公司享有1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90000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え(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2007年2月21日,债务人与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农村信用合作社签署抵押担保借款合哃借款金额9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7年2月12日至2008年1月25日约定月利率为7.14‰,利息季结债务人以自己的机器设备作抵押担保,并办理抵押登記
以上债权,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王稳庄支行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008年5月19日天津市覀青区人民法院做出(2008)青民二初字第188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令债务人偿还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王稳庄支行借款本金90万元、利息92791.44元(自2007年2月12日至2008年4月1日),若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债权人有权以被告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在上述本金、利息范围內优先受偿。
判决后债务人仅偿还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王稳庄支行利息10350.9元。随后根据上述生效判决,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王稳庄支行申请西青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上述强制执行申请递交法院后,由于被执行人除抵押财产外无其他财产可执行本案短期内无法执行,于2009年1月5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裁定执行终结
天津市爱绅特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6年7月9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在西青区大寺镇蘆北口村;法定代表人于富平;注册资本6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冷食、经营水产品、奶品企业注册号为6。债务人于2009年11月22日吊銷营业执照
上述贷款为抵押担保贷款,债务人天津爱绅特食品有限公司以其自有的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
该笔贷款的本金、利息和实現债权的费用
抵押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已诉,且胜诉并强制执行由于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现执行終结
(5)调查中发现的其他状况 
该债权及担保均有效。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王稳庄支行已通过诉讼方式主张债权且已胜诉。由于该筆债权除动产抵押外无其他担保现债务人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抵押物现已灭失经法院强制执行未能查找到债务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十七)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北洋福利化工厂
所在地:西青区王稳庄镇小张庄村
债权总额: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北洋鍢利化工厂享有1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286700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2009年2月20日,债务人与天津西青区农村合作银行王稳庄支行签署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借款金额2,867,000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9年2月20日至2010年2月15日,约定月利率为4.425‰利息季结。2009年2月20日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小张庄村民委员会与天津西青区农村合作银行王稳庄支行签署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保证期间自2010年2月16日至2012年2月15日。
该债权有效担保无效。长城天津办事处收购后分别于2010年和2012年进行了公告催收对该债权尚未提起诉讼,但仍在诉讼时效内
天津市北洋福利化工厂是一家成立于1991年4月27日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地址在西青区王穩庄镇小张庄村;出资人为王稳庄镇小张庄村委会;法定代表人是石凤海;注册资本是81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6-二叔丁基对甲酚、机油增粘劑企业注册号为679。债务人企业现正常年检现场调查企业尚在原登记注册地。
保证人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小张庄村民委员会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具有担保主体资格,因此该保证无效
该债权有效,担保无效对该债权尚未提起诉讼,但仍在诉讼时效内
(十八)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西青区福泉淡水养殖场
所在地:西青区王稳庄镇小孙庄村
债权总额: (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西青区鍢泉淡水养殖场享有1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144750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夨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2009年6月30日,债务人与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王稳庄支行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借款金额150万元約定贷款期限为2009年6月30日至2010年2月25日,约定月利率为5.7525‰利息季结。由天津市西青区德全水产养殖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到期后,债務人清偿本金52500元截至2010年3月20日,尚拖欠本金1447500元利息元。
原贷款行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王稳庄支行于2010年2月22日、2月27日、8月3日向天津市西青區福泉淡水养殖场发送贷款催收通知书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长城天津办事处收购本债权后又于2010年8月和2012年8月公告催收
天津市西青区福泉淡水养殖场是一家成立于2000年5月15日的非公司私营企业。住址:西青区王稳庄镇小孙庄村;投资人邢德志;投资30万元主要经营淡水养殖。注册号为:1债务人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天津市西青区德全淡水养殖场是一家成立于2005年5月25日的个人独资企业住址为:西青区迋稳庄镇小孙庄村。出资人为邢德全出资3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淡水养殖注册号:1。保证人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主债权有效,保证有效均未过诉讼时效。但债务人和保证人企业均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一直无法联系到到企业负责人,缺乏偿债意愿建议进一步追查财产線索,以待进一步推动债权清收
  (十九)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洪源养殖场
所在地:西青区王稳庄大泊村
债权总额:元 (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洪源养殖场享有1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60000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2009年2月18日债务人与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王稳庄支行签署抵押擔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借款金额6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9年2月18日至2010年1月25日约定利率为5.7525‰,利息季结保证人天津市宏旺建材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
以上债权,长城天津办事处收购前未过诉讼时效办事处收购后分别于2010年8月24日和2012姩8月19日发布了催收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洪源养殖场是一家于2000年6月30日成立的非公司私营企业住所:西青区王稳庄大泊村;负责人:贾宝江;注册资金:1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淡水鱼虾养殖。注册号:975该企业2011年、2012年均未年检,但尚未被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
天津市宏旺建材有限公司是一家于1994年12月30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西青年区王稳庄镇小泊村;法定代表人:陈志秋;注册资本:50万元;主要經营范围: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机电产品(汽车除外)等;注册号:108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上述债权有效債务人和保证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均未过诉讼时效但债务人已停产多年,偿债能力弱;保证人虽正常经营但经多次催收未能履行保證义务,缺乏偿债意愿债权的清收有待进一步推动。
(二十)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小张庄渔业三队
所在地: 无工商登記记录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小张庄渔业三队享有1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82853.93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33000元利息(含孳生息)為人民币49853.93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1999年3月25日,债务人与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王稳庄支行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信保借字【99】第112号”。借款金额6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1999年03月25日至1999年11月25日,约定利率为6.39‰该笔借款已归还本金56.7萬元。天津市北洋福利化工厂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原贷款行最后一次贷款催收通知书日期为2005年9月25日,签收人为保证人北洋福利化工厂自2002姩至2010年每年一次,该笔债务的保证人的出资人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小张庄村民委员会均单方出具承诺承诺北洋福利化工厂的债务由村委会承担。自2005年9月25日后原贷款行未再以债务人小张庄渔业三队和保证人北洋福利化工厂为主体进行过催收。长城天津办事处收购本债权後作于2010年、2012年已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履行本金及利息的给付义务
该企业位于天津市西青区小张庄村。据调查该企业无工商登记记錄。
该笔贷款及担保人贷款从2002年至2010年均由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小张庄村民委员会出具承诺函承诺由小张庄村委会承担北洋福利化工厂嘚债权债务。
天津市北洋福利化工厂是一家成立于1991年4月27日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小张庄村;注册资金81万元。主要經营范围为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2:6-二叔丁基对甲酚、机油增粘剂;企业注册号679。2011、2012年已年检现具体经营状况不详。
本债权主债权有效巳过诉讼时效;北洋福利化工厂的担保已被免除保证义务。
(二十一)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华耐物资经销有限公司
所在地:天津市和平區大理道三友别墅1号111室
债权总额: (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华耐物资经销有限公司享有1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2009年3月30日,债务人与天津西青农村匼作银行西营门支行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借款金额198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9年3月30日至2009年11月1日,约定月利率为6.195‰用途為借新还旧。已还本金40万元天津中天伟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10年3月1日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西营门支行以贷款催收通知书形式催收,债务人已签收长城天津办事处作为债权人于2010年、2012年已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履行本金及利息的给付义务。
天津华耐物资经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6年6月27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三友别墅1号111室;法定代表人赵和春;注册资夲1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危险品及易制毒品除外)、汽车配件批发兼零售;企业注册号696该企業最后一次工商业务核准日期为2011年7月18日,企业2011、2012年已年检。
天津中天伟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6年5月30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囚赵鹤江、罗宏利,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春华街华龙道秋实园14-5-701;法定代表人罗宏利;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投资担保。企业注册号942該企业最后一次工商业务核准日期为2012年7月4日,企业2012年未年检
上述主债权有效,担保有效均未过诉讼时效。但现债务人和保证人均下落鈈明逃废债意愿强烈。
(二十二)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艾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所在地:天津市西青区经济开发区兴华道厂房别墅区12号樓
债权总额: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艾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享有5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510000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债权一:2007年4月,债务人与天津西青区大寺农村信用匼作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7】第0504号”。借款金额2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7年4月6日至2008年4月5日,约定月利率为6.9225‰利息季结。天津市西青区万兴达工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债权二:2007年7月26日,债务人与天津西青区农村合作银行大寺支行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7】第0963号”。借款金额2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7年7月26日至2008年7月25日,约定月利率为7.41‰利息季结。天津市西圊区万兴达工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债权三:2007年9月17日,债务人与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大寺支行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7】第1068号”。借款金额4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7年9月17日至2008年3月15日,约定月利率为8.505‰利息季结。天津市西青区万兴达工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债权四:2007年12月11日,债务人与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大寺支行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7】第1226號”。借款金额3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7年12月11日至2008年6月10日,约定月利率为8.505‰利息季结。天津市龙顺建筑工程工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债权五:2007年12月11日,债务人与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大寺支行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7】第1228号”。借款金额130万え约定借款期限为2007年12月11日至2008年3月20日,约定月利率为8.505‰利息季结。天津市西青区龙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上述债权一、债权三、债权四和债权五,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大寺支行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并主張债务人及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针对债权一和债权三,2008年8月9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做出(2008)青民二初字第357、360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令债务人偿还借款本基金及利息;并判令保证人天津市西青区万兴达工贸有限公司对上述应付款项承担连带责任。针对债权四和债权伍2008年8月29日、2009年1月7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分别下达民事裁定书(2008)青民二初字第358号、359号、361号:“本院在审理原告天津西青农村合作银行夶寺支行与被告天津艾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龙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天津艾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玳表人邢毅因为涉嫌刑事犯罪现在押不能参加诉讼,致使不能查清相关案件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苐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后天津艾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邢毅因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西青区法院依据相关訴讼法规定决定不再对民事部分继续审理根据上述(2008)青民二初字第357、360号生效判决(债权一和债权三),天津西青区农村合作银行大寺支行申请西青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上述强制执行申请递交法院后,尚未取得任何债权受偿2008年12月10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萣书(2008)青执字第1352、1353号裁定本次申请执行程序终结。
天津艾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3年11月3日的有限公司住所:天津市西青区經济开发区兴华道厂房别墅区12号楼;法定代表人;邢毅;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服务;室内外装饰设计施工(凭资质证经营)、裝潢设计、印刷设计、展示设计、产品设计、沙盘设计、灯光照明设计;礼仪活动策划等。注册号;980债务人营业执照于2010年11月12日被吊销。
忝津西青区万兴达工贸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8年9月23日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西青区大寺镇王庄子村;法定代表人:孙连友;注册资本50万え;主要经营范围;制造、加工棉针织品。经营:化工染料(危险品及易制毒品除外)等注册号:7。上述担保人的营业执照于2011年7月20日已紸销
上述五笔债权均真实、合法、有效。
债权一、债权三、债权四和债权五的债务人主体资格有效保证人主体资格有效;债权一和债權三效力及金额已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并进入执行程序主债权及保证债权具有诉讼时效;
债权二“农合借字【2007】第0963号”,借款金額20万元债权人主体资格有效,保证人营业执照已注销该笔债权的诉讼时效已过;
债权四和债权五,因债务人法定的代表人已被刑事处罰西青区法院依据相关诉讼法规定决定不再对民事部分继续审理。
(二十三)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宏利友成商贸有限公司
所在地: 西青區大寺镇王村西
债权总额: (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宏利友成商贸有限公司享有1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幣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2004年6月30日债务人承担天津宏利钢铁公司贷款1068萬,该企业04年1月关停且无偿债能力;承担天津宏利轧钢厂贷款508万元02年关停;承担天津宏利特种珍禽厂贷款185万元,03年关停以上共计1761万元。
基于上述情况2006年10月19日,债务人与天津市西青区大寺农村信用合作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6】第1336号”。借款金额1761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6年10月19日至2008年10月15日,约定月利率为5.25‰利息季结。保证人为天津市光达工业公司
天津宏利友成商贸有限公司是┅家成立于2004年6月30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在西青区大寺镇王村西;法定代表人是杨世印;注册资本是2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钢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批发兼零售企业注册号为2。债务人已在2008年5月9日已注销
天津市光达工业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2年9月11日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地址茬西青区大寺镇王村;法定代表人是于富强;注册资本是45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钢压延加工企业注册号为156。该企业在2011年1月17日注销
该债權有效,担保有效均未过诉讼时效。由于债务人和保证人企业均已注销债权回收难度较大。
(二十四)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水产养殖公司贸易部
所在地:河西区解放南路南头
债权总额: 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水产养殖公司贸易部享有1笔债权债权总额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15000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1997年5月5日,债務人与天津市西青区大寺信用社签署《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寺)字第孙2号”。借款金额3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1997年5月5日至1997年9月15日,約定利率为10.92‰利息季结。同时签署了保证担保合同(寺)字第孙2号天津津华水产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保证期限为1997姩5月5日至1999年9月15日据2000年9月20日《贷款调整通知单》显示,上述贷款本金调整至15万元
上述债权,天津市西青区大寺信用社向天津市西青区人囻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并主张债务人及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
1998年2月6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下达(1997)青经初字400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令债务人偿还借款本基金及利息逾期由被告天津津华水产有限公司承担代偿之责。后法院又裁定上述債务由天津市河西区蔬菜副食品公司承担。原贷款行曾就上述生效判决申请执行
天津市水产养殖公司贸易部是一家于1991年1月28日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地址:河西区解放南路南头;法定代表人:汤振强;注册资金2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渔具、渔线、渔绳、渔丝、橡胶制品、魚饮料批发;企业注册号:825企业于2010年11月12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1998)津西青法执裁字第213号《民事裁定书》中显示:被執行人天津养殖公司贸易部、天津市津华水产有限公司于1998年3月9日经天津市河西区政府津西政(1998)19号文件将天津市水产养殖公司贸易部(含天津市津华水产品有限公司)整建制划归天津市河西区蔬菜副食品公司。
法院裁定上述债务由天津市河西区蔬菜副食品公司承担。
担保人天津津华水产品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2年7月1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2008年6月30经营期限截止。法定代表人:王景才;主偠经营范围:水产品、肉、禽类制品加工、销售及技术服务现该企业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债权效力、担保效力及金额已经过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但债务人营业执照吊销多年,且保证人天津津华水产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也已被吊销承继人天津市河西区蔬菜食品公司在工商机关无法查找其登记信息。本债权全部清偿可能性较小清收工作有待进一步推动。
(二十五)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津灥渔业队
所在地:西青区大寺镇石庄子
债权总额: 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津泉渔业队享有1笔债权债权总额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66000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2008年7月24日,债務人与天津西青区农村合作银行大寺支行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9022008】第0080号”,借款金额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8年7月24ㄖ至2009年7月20日,约定月利率为8.715‰利息季结。2010年3月27日《贷款调整通知单》显示:本笔贷款本金调整至元保证人天津市松腾商贸有限公司为仩述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长城天津办事处收购本债权前债权尚在诉讼时效之内,收购后办事处分别于2010年8月24日在《天津日报》刊登《債权转让公告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于2012年 8月19日在《今晚报》刊登《债务催收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津泉渔业队是一家成立于2001年4月4ㄖ的个体工商户住所:西青区大寺镇石庄子;负责人:王海发;主要经营范围;淡水养殖。注册号:9债务人于2007年12月26日被吊销营业执照。经现场了解已停业。
天津市松腾商贸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8年5月12日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西青区大寺镇大芦北口村西;法定代表人:杨强;注册资本6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木材化工轻工产口等。注册号;077企业工商登记营业状态为存续。
上述债权有效、保证有效均未过诉讼时效。债务人停产多年营业执照已吊销,保证人无从查找偿债能力较弱,债权的清收有待进一步推动
(二十六)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市旺兴淡水养殖场
所在地: 西青区大寺镇芦北口村
债权总额:元 (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處对天津市旺兴淡水养殖场享有2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75000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權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债权一:2006年12月22日债务人与天津市西青区大寺农村信用合作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6】第1519号”借款金额45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6年12月22日至2007年12月21日约定月利率为6.63‰,利息季结
债权二:2006年12月22日,债务人与天津市西青区大寺农村信用合作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6】第1520号”。借款金额3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6年12月22日至2007年12月21ㄖ,约定月利率为6.63‰利息季结。
债权有效但由于原贷款行未进行催收,导致已过诉讼时效且保证人已被免除保证责任
天津市旺兴淡沝养殖场是一家成立于2004年4月29日的个体工商户,地址在西青区大寺镇芦北口村负责人是张其喜;主要经营范围为淡水鱼养殖;企业注册号為2。债务人在2009年11月12日被吊销
天津市西青区其武渔业队是一家成立于2000年6月23日的个体工商户,地址在西青区大寺镇芦北口负责人是张其武;主要经营范围为淡水鱼养殖;企业注册号为310。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 
债权有效,但由于原贷款行未进行催收导致已过诉讼时效且保证人已被免除保证责任。
(二十七)债务企业名称:天津嘉鑫工贸有限公司
所在地:天津市塘沽区世纪商务广场S1号
债权总额:元(截至2014年4朤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嘉鑫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鑫公司)享有2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570000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1)2007年10月25日,债务人与天津市津南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营业蔀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7】第5670号”借款金额410万元,约定贷款期限为2007年10月25日至2008年10月24日约定利率为9.72‰,利息季結天津吉丰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丰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数额为全部债权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后两年,若展期则为展期借款到期之后两年贷款到期后,债务人未清偿截至2010年3月20日,尚拖欠本金410万元利息1,379,941.92元。
(2)2007年5月10日债务人与天津津南农村信用合莋社联合社营业部(以下简称津南合作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7】第5534号”借款金额16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7姩5月10日至2008年5月9日约定利率为8.78625‰,利息季结天津正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隆公司)、孟维华、王淑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贷款到期后债务人未清偿,截至2010年3月20日尚拖欠本金160万元,利息526,336.13元
以上两笔债权,办事处收购前原贷款行天津市津南区农村合作银行均已向忝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津南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保证人吉丰工贸有限公司、保证人正隆置业有限公司连带承担;同时主张因保证人吉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申雪松将债务人所借两笔款项用于第三人怡家时尚酒店购置房地产及装修故請求申雪松及怡家时尚酒店连带赔偿。
针对债权一:津南法院下达(2010)南民三初字第78民事判决书判令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元(截止2008年9月20日);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利率向原告支付自2008年9月21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保证人吉丰工贸有限公司连带承担不支持原告要求申雪松和怡家时尚酒店连带赔偿的诉讼请求。
针对债权二:津南法院下达(2010)南民三初字第79号《民事判决書》判令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元(截止2008年8月10日),债务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利率向原告支付自2008年8月11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保证人正隆置业有限公司连带承担。不支持原告要求申雪松和怡家时尚酒店连带赔偿的诉讼请求对自然保证人孟维华、王淑艳未提起诉讼。
长城天津办事处接收上述两笔债权后项目经理及时向津南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主体的变更2011年4月12日津喃法院分别下达(2011)南执异字第26号、(2011)南执异字第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天津办事处继受原申请执行人的权利义务,变更天津办事处为上述囻事判决书的申请执行人变更执行主体后,项目经理及时向津南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目前正在执行过程中。
嘉鑫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5年4朤14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天津市塘沽区世纪商务广场S1号;法定代表人孟维华;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钢材销售、技术开发、工程等;注册号7根据该公司户卡显示其股东为:孟维华、王淑艳。现债务人已停业且被吊销营业执照。
(1)吉丰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5年4月13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公路3900号;法定代表人许静;注册资本14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為船舶维修,电器仪表、钢材、木材、建材批发兼零售电子计算机及外设产品销售及技术开发,劳动服务注册号882。根据该公司户卡显礻其股东为:李长生、申雪松现该公司已被注销
(2)正隆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4年7月9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为:天津市塘沽区河北路3-599号;法定代表人为申有成;注册资本15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经营酒店管理及相关投资咨询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租赁机电产品(小轎车除外)销售;注册号9。根据该公司户卡显示其股东为:申有成、邓建平该保证人现已停业且被吊销营业执照。
(3)孟维华:男***号:134210,住址天津市塘沽区广州道岷江里7栋1门203号无法查询到其他财产线索。
(4)王淑艳:女***号、住址不详,无法查询到其他個人情况及财产线索
因在担保期间内,原贷款行未向保证人孟维华、王淑艳主张担保责任故其担保责任已免除。同时债务人和保证囚正隆公司已停产且被吊销,两企业在登记地址也无经营迹象并且一直无法查询到确切的债务人和保证人的财产线索。但另一保证人吉豐公司现已被注销天津办事处作为上述债权的权利人,已通过诉讼方式主张债权债权效力及金额业已经津南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债权依法受法律保护且目前处于执行中
(二十八)债务企业名称:天津瑞友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所在地:津南区八里台工业园区
债权总额:え(截至2014年4月20日)
天津办事处对天津瑞友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友斯公司)拥有2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人囻币4000000元,利息(含孳生息)为人民币元(截至2014年4月20日)债权形态为损失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1)2007年9月26日债务人与天津市津南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津南信用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7】第5639号”借款金额3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為2007年9月26日至2008年9月25日约定月利率为9.72‰,利息季结保证人是天津正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隆公司)、田维起、申雪松。
(2)2007年11月28日债务人与津南信用社签署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农合借字【2007】第5714号”借款金额1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7年11月28日至2008年11月20日约萣月利率为9.72‰,利息季结保证人是天津吉丰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丰公司)、申雪松。
天津津南农村合作银行就以上两笔债权向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及保证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针对债权一:2009年4月15日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作出(2009)南民三初字第76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300万元及截止至2008年9月20日的利息350892元,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自2008年9月21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为圵的逾期利息正隆公司对上述给付事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针对债权二:2009年4月15日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作出(2009)南民三初字第77号《民倳判决书》:判令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100万元及截止至2008年9月20日的利息59616元,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自2008年9月21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为止的逾期利息吉丰公司及申雪松对上述给付事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原贷款行向津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津南区法院分别予以立案執行案号为2011南执字第905号(债权一)和2011南执字第906号(债权二)。办事处收购该户债权后及时向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申请了执行主体的变更现上述债权正在执行过程当中,截至报告出具日债务人和保证人均未履行偿债及担保义务。
天津瑞友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於2004年10月19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在津南区八里台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申雪松;注册资本是1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污染治理工程及技术开發;环保设备等销售

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意见书

15年7月15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 挂牌并公开转让有关的下述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尛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股票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相關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三)关于本次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授权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 本佽挂牌并公开转让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 和实施本次掛牌的具体方案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本次挂牌申请材料; (2)负责并实施本次挂牌所涉及的申请、核准、登记、备案等事项; (3)囙复证券监管机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 本次挂牌所涉事项的反馈意见; (4)依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根据市场的具体情况最终确定 本次挂牌的有关事宜; (5)审阅、修改及签署与本次挂牌事宜相关的重大合同与协议以及其他相 关文件; (6)为本次挂牌之目的,相应修改或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 (7)在本次挂牌完成后根据各股东的承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囿限责任 公司办理股份的集中登记存管相关事宜; (8)办理与本次挂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9)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臸本次挂牌完成并办理完毕相 关手续之日止。 (四)浙江省金融办关于本次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批准 2015年7月20日浙江省金融办出具浙金融办核[2015]54号《省金融办关 于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挂牌 的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嘉興市金融办和海宁市金融办对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宏达小贷公司)开展新三板挂牌试点的审核意见 二、宏达小贷公司在新三板挂牌后的股票交易方式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协 议转让中涉及重大交易事项的须先按省金融办相关文件规定报批,获准后方鈳 在新三板进行交易交易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报各级金融办备案。不涉及重大 交易事项的无须审核,但应在交易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报各级金融办备案 重大交易事项包括:宏达小贷公司的主发起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转让其所持股份或受让股份;股票交易将导致宏达小贷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的;新进单一持股人及关联方或一致行动协议人持股比例超过10%; 省金融办规定的其他须茬交易前审核的情形等。 三、宏达小贷公司挂牌后如有增资、发债、发行股票等事宜,须先按相关 文件规定报批获准后再向新三板提茭申请,并在实施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报 各级金融办备案 四、监管部门若今后出台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及挂牌交易方式的新政策, 宏達小贷公司应及时披露并依据制度变化调整报批规则和新三板交易方式。” 六和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5年苐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 程序等均符合现行《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嘚规定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本次挂牌并公开转让具体事宜的程序和授权范围合法、有效。 综上六和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見书出具之日宏达小贷就本次挂牌并 公开转让事宜除尚需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审查同意的核准外,已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取得了现階段所需的所有适当的批准和授权 二、本次挂牌并公开转让的主体资格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宏达小贷系经浙江省金融办以浙金融办核[2008]1號《关于同意海宁宏达小 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试点方案的批复》批准,于2008年9月26日在浙江省海宁 市以发起方式设立的一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现持有嘉兴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495的《营业执照》, 住所为海宁市海州路218号宏达大厦302-312室法定代表人为沈国甫;企业类 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注册资本50,000万元;营业期限自2008年9月 26至长期;经营范围为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 询业务;代悝与贷款标的物相关的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 险(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月5日止)。 (二)公司的存續及持续经营 经六和律师核查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公司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囚 据此,六和律师认为公司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 法人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股票的主体 资格。 三、本次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實质条件 经六和律师核查公司符合《业务规则》、《标准指引》等规定的申请股票在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应具备的实质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公司系经浙江省金融办以浙金融办核[2008]1号《关于同意海宁宏达小额贷 款股份有限公司试点方案的批复》批准发起设立嘚股份有限公司,自其于2008 年9月26日经嘉兴市工商局核准登记设立至今持续经营时间已超过两年 如本法律意见书之“四、公司的设立”、“七、公司的股本及其演变”所述, 宏达小贷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均符合《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 试点暂行管理办法》(浙金融办[2008]21号)、《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 见》(银监发[2008]2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 工作的实施意見》(浙政办发[2008]4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 进小额贷款公司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号)及当时适用的《公 司法》之规定。 据此六和律师认为,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符合《业务规则》第 2.1条第(一)项、《标准指引》第一条的规定。 (二)業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 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代理与贷款标的物相关的财产保险、意外 伤害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 月5日止) 根据《公开轉让说明书》,并经六和律师通过查阅公司的业务合同、实地查 看等方式核查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为向中小微企业及“三农”提供贷款服 务,公司主营业务明确 如本法律意见书之“八、公司的业务”之“(五)公司的主营业务”、“(六) 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所述,六和律师认为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公司在报告期 内具有持续现金流量、营业收入、交易客户等持续的营运记录,其经营具有持续 性 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公司说明并经六和律 师核查,公司不存在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解散的情形亦不存在 被法院依法受理重整、和解或者破产申请的情形。 据此六和律师认为,公司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业务规 則》第2.1条第(二)项、《标准指引》第二条的规定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经六和律师核查公司已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 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制定了《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會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 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 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等公司治理制度。 2015年6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治理 机淛执行情况进行讨论、评估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治理机制能够给所有 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公司治理结构合理、有效。《公司章程》及 公司制度能够保证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 决权等权利 根据浙江省金融办2015年7月31日出具嘚《省金融办关于海宁宏达小额贷款 股份有限公司监管情况说明的复函》,“截至目前宏达小贷公司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治理结构,风险防范机制健全” 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 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宁市分中心、海宁市国家税务局、海宁市地方税务 局、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主管行政管理机关分别出具的证明及公司说明, 公司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因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而受到刑事处罚或 适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的行政处罚也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尚未有明确結论意见的情形。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声明并经六和律师核查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详见本 法律意见书之“十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之“(三)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囚员的任职资格及诚信情况”的相关内容 根据《审计报告》并基于六和律师作为非财务专业人员的理解和判断,六 和律师认为公司已设竝独立的财务部门进行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相关会计 政策能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据此,六和律师认为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符合《业务规 则》第2.1条第(三)项、《标准指引》第三条的规定。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為合法合规 宏达小贷的股本结构及其自设立以来的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情况详见本法 律意见书之“四、公司的设立”、“七、公司的股本忣其演变”的相关内容。 根据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并经六和律师通过访谈公司股东等方式核查,公 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玳为他人持股的情形公司股权结构清 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合法合规,公司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 议或潜在纠纷 经六囷律师核查,宏达小贷就历次股票发行及股权转让事项均履行了必要 的内部决议、外部审批等法定程序依法进行了验资,签署了相关法律文件并 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 有效 据此,六和律师认为公司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符 合《业务规则》第2.1条第(四)项、《标准指引》第四条的规定。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经核查公司已与东吴证券签署《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聘请东 吴证券担任本次挂牌并公开转让的主办券商由其推荐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并进行持续督导。 经六和律师核查东吴证券已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授予的主办券商 业务资格,具备担任公司本次掛牌并公开转让的主办券商资质 六和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挂牌并公开转让聘请主办券商推荐并将持续督导 符合《业务规则》第2.1条第(伍)项、《标准指引》第五条的规定。 (六)符合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股票发行的条件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宏达小贷有19名股东,股东人数未超过200 名且宏达小贷在本次挂牌同时未申请发行股票。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及《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宏达小贷可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股票发行。 综上所述六和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挂牌并公開转让具备《业务规则》、 《标准指引》等规定的实质条件 四、公司的设立 (一)宏达小贷设立的方式和程序 宏达小贷系依据其设立时適用的《公司法》的规定,于2008年9月26日以 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六和律师核查,宏达小贷的设立过程如下: 1、2008年7月28日宏达控股等12家企业法人和周秋飞等3名自然人共 同签署了《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约定拟设立的股份 公司名称为“海宁宏達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6,000万元,全 体发起人均以货币出资该发起人协议书还约定了各自认购的股份及持股比例、 公司宗旨、经营范围、发起人的权利义务、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 2、2008年8月1日宏达小贷(筹)取得海宁市工商局核发的(海工商) 名称预核内[2008]第071701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企业名称 为“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3、2008年8月1日,宏达小贷(筹)与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 屋租赁合同》约定由宏达小贷承租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海宁市海洲 街道海洲路218号宏达大厦11层上的1106、1107、1109、1111、1113、1108 室,租赁期限为2008年8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 4、2008年8月28日,宏达小贷(筹)召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 大会全体发起人均出席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1、决定共同发起 设立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主发起人为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 制定并审议通过《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3、选举沈国甫、金 富荣、任有法、应利康、周秋飞、许振浩、沈向晟等七人为公司董事,组成公司 董事会任期三年;选举杨农富、许建新为公司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高琦平 组成公司监事会,任期三年2008年8月28日,宏达小贷召开董事会决议聘 任沈向晟为总经理、单云霞为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5、2008年9月26日,浙江省金融办作出浙金融办核[2008]1号《关于同意 海宁宏达小额貸款股份有限公司试点方案的批复》同意海宁市开展宏达小额贷 款股份有限公司试点。 6、2008年9月26日海宁凯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海凯会验內字(2008)第 218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8年9月26日止宏达小贷已收到全体股东 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6,00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16,000万元 7、2008年9月26日,嘉興市工商局核准宏达小贷登记注册宏达小贷取 得注册号为49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为海宁市海洲路 218号宏达大厦1108室法定代表人为沈国甫,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16,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营业期限自2008年9月26 日至长期经营范围为办理各项小额貸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咨询业 务。 (二)宏达小贷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经六和律师核查宏达小贷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夲金 序号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 (万元) 1 宏达控股 周秋飞 3 富邦集团 4 海洲大饭店 5 农富纺织 1100 (三)宏达小贷设立的合法、合规性 经六和律师核查,宏达小贷的设立符合当时适用的《公司法》、《关于小额 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 暂行管理办法》(浙金融办[2008]2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 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08]46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具体如下: 1、宏达小贷的发起人为12家企业法人和3名自然人,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符合当时适用的《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苐(一)项、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以及符 合《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 2、宏达小贷设立时注册資本为16,000万元,股本总数为160,000,000股 符合当时适用的《公司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第八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 以及符合《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3、宏达小贷设立过程履行了设立股份公司的必要程序,其设立方式、设立 程序符合当時适用的《公司法》第七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4、宏达小贷全体发起人制订了《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该《公司章程》经宏达小贷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当时适用的《公司法》 第七十七条第(四)项、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以及符合《浙江省小额貸款公司试 点暂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5、宏达小贷取得了海宁市工商局发出的(海工商)名称预核内[2008]第 071701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为“海宁宏达小额 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当时适用的《公司法》第七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 6、宏达小贷首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宏达小贷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 届监事会成员(股东代表监事);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產生了公司董事 长、副董事长,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 监事会主席宏达小贷于设立时制定了《貸款业务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符合 当时适用的《公司法》第七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以及符合《浙江省小额贷 款公司试点暂行管悝办法》第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7、宏达小贷拥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设施符合当时适用的《公 司法》第七十七条第(六)項的规定,以及符合《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 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项的规定 8、据浙江省金融办于2015年7月31日出具的《省金融办關于海宁宏达小 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监管情况说明的复函》,宏达小贷的董事、监事及其高级管 理人员资格均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並获得相应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经六 和律师访谈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规 定的情形,其任职資格符合《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 另经六和律师核查,宏达小贷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洇此, 六和律师认为宏达小贷符合《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 (四)、(五)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宏达小贷已經按照当时适用的《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登记管理条例》、《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浙江省小额贷款 公司試点暂行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设 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必要程序,其设立方式、程序合法有效且茬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办理了设立登记,公司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合 规、有效。 五、公司的独立性 经六和律師核查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独立于主要 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仂 (一)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 根据《审计报告》、公司说明、资产权属***等,以及六和律师对公司经营 资产进行实地调查、在国家笁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网站对公司商标权属进行查 询等方式进行查验公司合法拥有与其经营有关的办公场所、设备以及商标等知 识产權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关公司资产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之“十、 公司的主要财产”的相关内容),不存在与其主要股东共用資产的情况亦不存 在资产被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况;公司主要财产不存在权属纠纷或其他 潜在纠纷。 据此六和律师认为,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 (二)公司的人员独立 根据公司说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声明并经六和律师通过查阅公司与 其高级管理人员簽订的《劳动合同》等方式进行核查,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于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Φ担任 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情形也不存在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处 领薪的情形;根据公司财务人员出具的说明,公司嘚财务人员也不存在于主要股 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形 据此,六和律师认为公司的人员独立。 (三)公司的财务独立 根据《审计报告》以及公司说明并经六和律师核查,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 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規范的财务会 计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说明并经六和律师核查公司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海宁市支行核发的 编号为J4的《开户许可证》,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 支行开立了独立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账号为。公司独立运营资 金不存在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 根据公司说明并经六和律师核查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现持有浙江省国 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於2014年6月27日联合核发的浙税字联 775号《税务登记证》公司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主要股东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纳税的情况 据此,六囷律师认为公司的财务独立。 (四)公司的机构独立 经六和律师核查公司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决策机构和监督 机构,聘请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完整的法人 治理结构。同时公司还设置了业务部、小微客户部、财务部、綜合管理部、风 险管理部等部门。 根据公司说明并经六和律师核查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按照《公司章程》 及其他内部制度的规定,独竝行使职权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 机构混同、合署办公的情形;公司的主要股东不存在越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直接幹预公司机构独立运作的情形。 据此六和律师认为,公司的机构独立 (五)公司的业务独立 根据《审计报告》、公司说明并经六和律師核查,公司依法经营独立开展 业务并对外签订合同,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以及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受制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宏达小贷存在由主要股东提供融资担保的情形, 但不存在对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依赖情形;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控淛 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亦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 易。 经六和律师核查宏达小贷已建立了业务部、小微愙户部、财务部、综合管 理部、风险管理部等一系列职能部门,各部门互相配合、各司其职全面负责公 司的业务系统的运作。宏达小贷仩述机构和职能部门独立运作、互相配合构成 了宏达小贷独立完整的业务系统,不存在主要股东的机构代行公司职权的情形; 宏达小贷茬业务经营各环节不存在对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重大依赖 据此,六和律师认为公司的业务独立。 综上所述六和律师认为,公司資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具有 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六、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公司的发起人 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共15名包括12家企业法人和3名自然人。公司设立 时各发起人及其持有公司设立时的股份情况如下: 序號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股权比例( %) 1 宏达控股 32,0 20 00,000 2 周秋飞 14,0 8.75 00,000 3 富邦集团 12,0 7.5 00,000 4 册号为547的《营业执照》,经六和律师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查询等方式进行核查其法律现状为: 公司名称: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海宁市许村镇建设路175号 法定代表人:沈国甫 公司类型:私營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注册资本:6,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针纺织品、服装、制造、加工、化纤丝批发、 零售 2、周秋飞 周秋飞,男中国国籍,公民身份号码为XXXX1836于2014 年4月6日亡故。 3、富邦集团 富邦集团成立于2000年6月5日现持有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注 册号为92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六和律师登录全国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等方式进行核查其法律现状为: 公司名称:浙江富邦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海宁市周王庙镇 法定代表人:许瑞坤 公司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業控股) 注册资本:10,500万元 经营范围:服装、革皮、毛衣、革皮服装、革皮制品、皮鞋、制造、加工; 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化学 危险品)、制革机械及配件、服装辅料、木材、建筑五金、炊事用具、照相器材、 机电产品、皮革下脚料(碎皮)批发、零售;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 4、海洲大饭店 海洲夶饭店成立于2005年2月4日现持有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注册号为38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六和律师登录全国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询等方式进行核查其法律现状为: 公司名称:海宁海洲大饭店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海宁市海洲西路199号 法定代表人:应利康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0万元 经营范围:餐饮服务业:中、西餐制售,(含凉菜含裱花蛋糕,含生食海 产品)(餐饮服务许可证囿效期至2018年5月21日止);预包装食品零售(食品 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6月19日止);卷烟、雪茄烟、零售(烟草许可证 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住宿、公共浴室、咖啡馆、酒吧、茶座、棋牌、 理发、美容、游泳池服务(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3月18日);演艺厅、 KTV(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臸2017年3月18日)、服务古玩字画(国家保护的 文物古玩除外)零售;足浴服务 5、农富纺织 农富纺织成立于1998年6月19日,现持有海宁市市场监督管悝局核发的注 册号为36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六和律师登录全国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等方式进行核查,其法律现状为: 公司名稱:浙江农富纺织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许村工业园区22# 法定代表人:杨农富 公司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纺织面料、纺织制成品、沙发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 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 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 术除外) 6、顺盛布业 順盛布业成立于2002年9月13日,现持有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注 册号为04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六和律师登录全国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等方式进行核查,其法律现状为: 公司名称:海宁市顺盛布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许村镇永福村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杨苗青 公司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注册资本:800万元 经营范围:装饰布、沙发布、纺织制品、床上用品、服装、玩具、袜子、革 皮、轻纺原料(不含茧丝)批发;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 或限制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 7、宏源经发 宏源经发成立于2001年7月17日,2014年3月13日变更名称为新余宏联 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新余市渝水区工商局出具的资料,新余宏联经 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5年6月11日注销其注销前的基本法律状况 为: 公司名称:新余宏联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新余市劳动北路(仙来区管委会) 法定代表人:胡郎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700万元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企业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余宏联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前的股东为:冯金康、杭建清、胡 郎秋、凌良、戚伟军、沈相明、张宝根、周莉莉、周珏 8、市场开发中心 市场开发中心成立于1999年1月4日现持有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 的注册号为87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六和律师登录全国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等方式进行核查其法律现状为: 公司名称:海宁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公司住所:海宁市硖石街道南苑路硖南路口南苑菜场二楼 法定代表人:孙军 公司类型:国囿企业 注册资本:3,860万元 经营范围:负责市场招商、引资和摊位招标安排、负责市场开发、建设、改 造和维护(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并提供相应的服务设施、市场经营管理 9、中宁建设 中宁建设成立于1997年12月4日,现持有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注 册号为06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六和律师登录全国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等方式进行核查,其法律现状为: 公司名称:浙江中宁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海寧市长安镇德丰村(新德大桥南堍) 法定代表人:高琦平 公司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注册资本:4,258万え 经营范围:房屋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 包三级、起重设备***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工程施工(均凭有效资质***经 营);房屋***居间代理、房屋租赁居间代理;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10、建利纺织 建利纺织成立于1998年6月19日现持有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注 册号为63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六和律师登录全国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等方式进行核查其法律现状为: 公司名称:海宁市建利纺织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海宁市许村镇工业园区路37号 法定代表人:沈建林 公司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注册资本:2,788万元 经营范圍:纺织面料、经编面料、纺织制成品、金银丝、化纤丝加弹制造、 加工;纺织面料转移印花加工;服装砂洗加工;纺织品定型加工;纺織品植绒加 工;复合布干洗;筛网印花;针纺织品及原料(不含鲜茧和籽棉)、家具批发、 零售 11、超达经编 超达经编成立于1997年4月15日,现持囿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注 册号为091的《营业执照》经六和律师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查询等方式进行核查,其法律现状為: 公司名称:浙江超达经编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丰收大道32号 法定代表人:章宝阳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洎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经编织造;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出口:本企业自产的 经编针织系列面料、化纤针织布、经编针织服装;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 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国家禁止进出口及限定公司经营的 进出口商品除外) 12、上元皮革 上元皮革成立于1998年12月25日现持有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注册号为56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六和律师登录全國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等方式进行核查其法律现状为: 公司名称:海宁上元皮革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海宁经济开发区施带路18-1號 法定代表人:许建新 公司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注册资本:1,462.5万元 经营范围:革皮、毛皮、皮革制品、皮革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制造、 加工、革皮、毛皮、皮革制品、皮革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制革机械及配件、 服装辅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轻纺原料、橡塑制品、纸制品、 日用小百货批发、零售;制革、制件技术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 13、犇仔织造 牛仔织造成立于2005年12月9日,现持有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注 册号为69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六和律师登录全国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等方式进行核查,其法律现状为: 公司名称:海宁牛仔织造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38号 法定代表人:邱建强 公司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注册资本:9,500万元 经营范围:棉、化纤纺织加工;纺织品及垺装制造、加工、销售;纺织原辅 料(不含茧丝)的销售;纺织技术咨询;服装水洗加工;纺织机械租赁;经营本 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務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 14、郭益尧 郭益尧奻,中国国籍公民身份号码为XX0820,住所为浙XX 江省海宁市盐官镇钱家巷 15、沈向晟 沈向晟,男中国国籍,公民身份号码为XX0210住所为浙XX 江省海宁市海州街道。 根据上述资料及浙江省金融办于2015年7月31日出具的《省金融办关于海 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监管情况说明的复函》陸和律师认为,公司的发 起人均具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发起人的资格该等发起人或为 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倳行为能力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或为依法设立并 有效存续且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企业法人公司的发起人的人数、资格、住所、 出资比例苻合当时适用的《公司法》、《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起人的出资 公司设竝时各发起人的出资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之“四、公司的设立”的 相关内容据此,六和律师认为各发起人投入宏达小贷的资产权属清晰,该等 资产投入宏达小贷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公司的现有股东 经六和律师的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股权結构如下: 股权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 股本金(万元) ( %) 1宏达高科 26.8052 2佳信投资 .7527 3上元皮革 陈民 282.6 19 陈洁 259.3 合计 公司现有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1、宏达高科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宏达高科持有宏达小贷134,025,986股股份 占总股本的26.8052%。 宏达高科成立于1997年7月24日现持有浙江省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018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六和律师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查询等方式进行核查其法律现状为: 公司名称: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建设路118号 法定代表人:沈国甫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7,676.2528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咨询服务针织及纺织面料、服装、合成革 的制造、加工、销售;印染;房屋租赁,化纤丝、染化料(不含危险品)的销售 经营进出口业务 截至2015年4月宏达高科2014年度报告出具之日,宏达高科的前十大股东 为: 序号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注1 沈国甫 37,759,236 21.36 2 毛志林 900,000 0.51 合计 66,147,826 37.43 注:沈国甫系宏达小贷董事长 2、佳信投资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佳信投资持有宏达小貸68,763,839股股份占 总股本的13.7527%。 佳信投资成立于2012年4月23日现持有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注 册号为20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六和律师登錄全国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等方式进行核查其法律现状为: 公司名称:海宁佳信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海宁市许村镇海宁·中国家纺城三期10幢7号 法定代表人:朱春良 公司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注册资本:4,2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與资产管理;针织品、纺织品、皮革服装、纺织服装、裘皮 服装、化纤丝批发、零售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佳信投资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注1 沈珺 2 朱春良 合计 4,200 100 注:沈珺系宏达小贷董事长沈国甫之子 3、上元皮革 截至本法律意見书出具之日,上元皮革持有宏达小贷42,597,071股股份占 总股本的8.5194%。上元皮革基本情况见本法律意见书之“六、公司的发起人、 股东及实际控制囚”之“(一)公司的发起人”的相关内容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元皮革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絀资比例( %) 注1 许建新 844.5 57.74 2 刘玉琴 618 42.26 合计 1,462.5 100 注:许建新系宏达小贷董事 4、富邦集团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富邦集团持有宏达小贷36,511,773股股份占 总股本的7.3024%。富邦集团基本情况见本法律意见书之“六、公司的发起人、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的发起人”的相关内容 截臸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富邦集团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注1 许瑞坤 .31 浙江富邦集团有限公司职笁2 .64 劳动保障基金协会 3 许振浩 4 汪翊 合计 10,500 100 注:许瑞坤系宏达小贷监事 5、海洲大饭店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海洲大饭店持有宏达小贷36,511,773股股份 占总股本的7.3024%。海洲大饭店基本情况见本法律意见书之“六、公司的发起 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的发起人”的相关內容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海洲大饭店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海宁大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000 50 2 海宁市大元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海宁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300 5 合计 6,000 100 6、吉盛投资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吉盛投资持有宏达小贷30,426,477股股份,占 總股本的6.0835% 吉盛投资成立于2011年3月18日,现持有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注 册号为95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六和律师登录全国企业信 鼡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等方式进行核查,其法律现状为: 公司名称:海宁吉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海宁市海洲街道奥林公寓3幢201室 法定代表人:谈峥 公司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注册资本:2,65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及投资管理咨詢服务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建利纺织持有宏达小贷24,341,184股股份,占 总股本的4.8682%建利纺织基本情况见本法律意见书之“六、公司的发起囚、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的发起人”的相关内容。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建利纺织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沈建林 2 沈文标 278.8 10 合计 2,788 100 8、超达经编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超达经编持有宏达小贷24,341,184股股份占 总股本的4.8682%。超达经编基本情况见本法律意见书之“六、公司的发起人、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的发起人”的相关内容 截至本法律意見书出具之日,超达经编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章宝阳 5,000 100 合计 5,000 100 9、市场开发中心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絀具之日市场开发中心持有宏达小贷24,134,625股股份, 占总股本的4.8289%市场开发中心基本情况见本法律意见书之“六、公司的发 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的发起人”的相关内容。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市场开发中心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 3,860 100 合计 3,860 100 10、邱建强 邱建强,男中国国籍,公民身份号码为XX0030住所为浙XX 江省海宁市海州街道。截至夲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邱建强持有宏达小贷 21,298,536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2597% 11、欧可丽实业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欧可丽实业持有宏达小贷15,213,239股股份 占总股本的3.0427%。 欧可丽实业成立于2010年3月16日现持有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注册号为397的《营业执照》,经六和律师登录全国企業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查询等方式进行核查其法律现状为: 公司名称:浙江欧可丽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海宁市许村镇中园路8号 法定代表人:汤东芬 公司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针织品、纺织品、转移印花纸、布工艺品、纺织服装、沙发、床 上用品、玩具、网络丝、涤纶丝、雪尼纱、混纺纱制造、加工;纺织压花、复合、 转移印花、绣花(不含印染)加工;针纺织原料(不含鲜茧和籽棉)批发、零售; 经营本企业资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 进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欧可丽实业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汤东芬 1,000 50 2金燕 500 25 3沈卫莲 500 25 合计 2,650 100 12、农富纺织 截至夲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出具之日,农富纺织持有宏达小贷13,691,915股股 份占总股本的2.7384%。农富纺织基本情况见本法律意见书之“六、公司的发 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的发起人”的相关内容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农富纺织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股东名称或姓名 絀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注1 杨农富 750 75 2 沈关金 250 25 合计 1,000 100 注:杨农富系宏达小贷董事 13、仲卫娣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仲卫娣持有宏达小貸7,697,022股股份占总 股本的1.5394%。仲卫娣女,中国国籍公民身份号码为XXXX2024, 住所为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 14、沈向晟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出具之日,沈向晟持有宏达小贷4,190,241股股份 占总股本的0.8380%。沈向晟先生基本情况见本法律意见书之“六、公司的发起 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的发起人”的相关内容 15、金富荣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金富荣持有宏达小贷4,022,438股股份占总 股本的0.8045%。金富荣男,中國国籍公民身份号码为XXXX001X, 住所为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街道 16、单云霞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单云霞持有宏达小贷3,801,531股股份占总 股本嘚0.7603%。单云霞女,中国国籍公民身份号码为XXXX0628, 住所为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寺弄 17、邬利荣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邬利荣持有宏达尛贷3,006,998股股份占总 股本的0.6014%。邬利荣男,中国国籍公民身份号码为XXXX3859, 住所为浙江省海宁市周王庙镇油车东路 18、陈民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絀具之日,陈民持有宏达小贷2,827,882股股份占总股 本的0.5656%。陈民女,中国国籍公民身份号码为XXXX0025, 住所为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 19、陈洁 截至夲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陈洁持有宏达小贷2,596,286股股份占总股 本的0.5193%。陈洁女,中国国籍公民身份号码为XXXX0022, 住所为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华镓埭 经六和律师查阅上述11名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及工商基本档案,并访谈上 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法人股东均为依法设立并囿效存续的有限责任 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具有担任公司股东的资格。 经六和律师查阅上述8名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资料、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 录证明并经六和律师访谈,公司现有的8名自然人股东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与完全民事权利能力不存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关于严禁党政机 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中发[1984]27号)、《关于“不准在领导干 部管辖的业務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的解 释》(中纪发[2000]4号)、《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离)休干部经商辦企业 问题的若干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国资党委纪检 [201号)、《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军发[2010]21号)等相關法律、法1]197 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股东的情形,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 东资格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据此六和律师认为,公司现有股东不存在或曾经存在法律法规、任职单位 规定不得担任股东的情形或者不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条件等主体資格 瑕疵问题其担任公司股东适格。 (四)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宏达高科持有宏达小贷134,025,986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26.8052%系宏达小贷的第一大股东。经六和律师访谈公司现 有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现有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或其他关于宏达小贷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的安排或默契。 宏达小贷《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7名分别为沈 国甫、许建新、应利康、单云霞、孙军、沈向晟、杨农富。除沈国甫系宏达高科 控股股东、董事长外其他董事与宏达高科、沈国甫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据此六和律师认为,宏达小贷的任一股东均无法单独对公司实施控制宏 达小贷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七、公司的股本及其演变 (一)公司的股本及其演变 1、2008年9月26日公司设立 公司设立时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之“四、公司的设立”之“(一) 宏达小贷设立的方式和程序”、“(二)宏达小贷設立时的股权结构”的相关内 容。 2、2010年1月8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增加至25000万元 2009年11月22日,宏达小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增 资扩股的议案》,同意公司增资9000万元其中:公司原股东以货币和未分配 利润转增出资8320万元,其中以未分配利润转增公司原股东股本1600萬元原 股东同意对货币增资部分不按股权比例认购;新股东单云霞、邬利荣、陈民、陈 洁分别以货币出资250万元、150万元、140万元、140万元,共計680万元 本次增资扩股后,公司注册资本为25000万元股份总数为250,000,000股。(2) 通过因本次注册资本变更而制订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2009年12月7日,浙江渻金融办作出浙金融办核[2009]49号《关于同意海 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同意宏达小贷的增资扩股方案, 公司注册资本甴1.6亿元人民币增至2.5亿元人民币;核准单云霞、邬利荣、陈 民、陈洁的股东资格 2010年1月7日,海宁凯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海凯会验内字(2010)第6号《驗 资报告》验证截至2010年1月7日止,宏达小贷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 资本合计9000万元整各股东以货币出资7400万元,公司以2009年度利润向 本次增资前原股东转增股本1600万元截至2010年1月7日止,宏达小贷变更 后的注册资本为250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为25000万元。 2010年1月8日嘉兴市工商局就本次增資核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后宏达小贷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 股本金(万元) 股权比例( %) 1 宏达控股 .6043 2 周秋飞 18 陈民 140 0.5600 19 陈洁 140 0.5600 合计 3、2011年1月12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增加至41000万元 2010年12月18日宏达小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增 资扩股的议案》同意公司增資16000万元。其中:原股东以未分配利润转增 4074万元以货币增资万元;新股东金富荣以货币增资329.0722万 元。本次增资扩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資本均变更为41000万元。(2)通 过因本次注册资本变更而制订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0年12月22日,浙江省金融办作出浙金融办核[2010]65号《关于同意 海宁宏達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同意宏达小贷的增资扩股方 案,公司注册资本由2.5亿元人民币增至4.1亿元人民币;核准金富荣的股东资 格 2011年1月12日,海宁凯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海凯会验内字(2011)第13号 《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1年1月11日止,公司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 册資本16000万元公司以2010年末未分配利润向本次增资前原股东转增股本 4074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11926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41000万元, 累计实收资本為41000万元 2011年1月12日,嘉兴市工商局就本次增资核准工商变更登记 2011年5月30日,宏达小贷全体股东决定对增资扩股方案中764.99万元的 出资方式由“未汾配利润转增股本”调整为各股东“现金出资” 2011年5月31日,海宁凯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海凯会验内字(2011)第194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1年5月31日圵,公司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缴纳 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764.99万元出资方式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 410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仍为人民币41000万え 2015年6月26日,海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关于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 有限公司2010年12月增资扩股情况证明》确认上述出资方式变更后增资资金 已全部到位。 本次增资后宏达小贷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 股本金(万元) 股权比例( %) 1 宏达控股 .6717 2 周秋飞 .4996 3 富邦集团 .2854 4 海洲大饭店 0.5722 20 陳洁 212.1 合计 4、2013年5月17日,股权转让 2013年1月8日郭益尧与嘉宇置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 有的宏达小贷3.6427%股权共计股以每股1元的价格轉让给嘉宇置 业。 2013年1月8日顺盛布业与佳信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 持有的宏达小贷3.0356%股权共计股以每股1元的价格转让给佳信 投资。 根据周秋飞配偶仲卫娣于2015年6月9日作出的《关于周秋飞持股及股权 变更情况的说明》周秋飞于2013年1月8日与佳信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協议》, 约定将其持有的宏达小贷6.7390%股权共计股以每股1元的价格转 让给佳信投资。 2013年1月20日宏达小贷召开股东大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並通过因 本次股权转让而制订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同日宏达小贷法定代表人根据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签署了《海宁宏达小额 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3年5月10日浙江省金融办作出浙金融办核[2013]45号《关于海宁宏 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同意宏达小贷股权变更及新股东资 格 2013年5月17日,嘉兴市工商局就本次股权转让核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宏达小贷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洺称 股本金(万元) 股权比例( %) 1 宏达控股 .6717 2 佳信投资 .7745 3 富邦集团 .2854 4 海洲大饭店 .2854 5 234.2 21 陈洁 212.1 合计 5、2013年9月股权转让 2013年7月2日,中宁建设与吉盛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 持有的宏达小贷6.0711%股权共计股,以每股1元的价格转让给吉盛 投资 2013年7月20日,宏达小贷召开股东大会同意上述股權转让,并通过因 本次股权转让而制订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3年7月20日,宏达小贷法定代表人根据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签署了《海 宁宏达小额貸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3年8月29日,嘉兴市金融办作出嘉金融办[2013]30号《关于海宁宏达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的批复》哃意宏达小贷股权变更及新股东 资格。(根据浙金融办[2013]41号《省金融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审核 事项的通知》“除主发起人股权轉让外,一般股东持股满两年在一年内股份变 更累计不超过25%的股权转让”的审核权限由浙江省金融办负责调整为由各市金 融办负责自此,宏达小贷符合该通知要求的股权变更事项均由嘉兴市金融办审 批) 2013年9月11日,嘉兴市工商局就本次股权转让核准工商变更登记 212.1 合计 6、2014姩5月,股权转让 2014年4月1日宏源经发与宏达控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 持有的宏达小贷6.0711%股权共计股以每股1元的价格转让给宏达 控股。 2014年4月1日顺盛布业与欧可丽实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 其持有的宏达小贷3.0356%股权共计股以每股1元的价格转让给欧 可丽实业。 2014年4月5日牛仔织造与邱建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 有的宏达小贷4.2498%股权共计股以每股1元的价格转让给邱建强。 2014年4月9日宏達小贷召开股东大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通过因 本次股权转让而制订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同日宏达小贷法定代表人根据股东大会决議的内容签署了《海宁宏达小额 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4年5月14日嘉兴市金融办作出嘉金融办[2014]21号《关于海宁宏达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批复》,同意宏达小贷股权变更及新股东 资格 2014年5月15日,嘉兴市工商局就本次股权转让核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權转让后,宏达小贷股权结构如下: 2014年5月31日宏达小贷召开股东大会,一致决定增加注册资本9000 万元其中:全体股东以货币方式增资6286.51万元,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 式增资2713.49万元并通过因本次注册资本变更而制订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同日宏达小贷法定代表人根据股东大会決议的内容签署了《海宁宏达小额 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4年6月13日浙江省金融办作出浙金融办核[2014]51号《省金融办关 于海宁市宏达尛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同意宏达小贷增资扩股 方案公司注册资本由41000万元增加至50000万元。 2014年6月18日嘉兴市工商局就本次增资核准工商变更登记。 上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增资2713.49万元所涉资本公积金来源于截 至2014年5月31日公司历年来收到的政府补助因2015年6月審计调整,该 部分政府补助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被重分类至未分配利润调整后截至2014年5 月31日的公司资本公积金已无可供转增的金额,故公司決定将前述2713.49万 元出资的出资方式由“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调整为“以未分配利润转增” 据此,宏达小贷于2015年7月15日召开股东大会通过《關于追加确认公 司2014年6月增资到位相关情况的议案》,确认2014年6月公司注册资本增资 50000万元已到位的事实公司的注册资本真实、足额,且相关股东已就本次调 整缴纳个人所得税故该次出资方式调整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亦不存在或曾经存在任何纠紛或潜在纠纷 本次增资后,宏达小贷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 股本金(万元) 股权比例( %) 2014年6月20日宏达小贷召开股东大会,因公司股东周秋飞于2014年4 月6日意外事故死亡根据《继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2014)浙杭禹证民字第 1337号《公***》(该《公***》确认周秋飞持有的宏达小贷股权由仲卫娣一 人继承),被继承人周秋飞生前持有的宏达小贷7,697,022股股份及股东资格全 部由其配偶仲卫娣继承 同日,宏达小贷法萣代表人根据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签署了《海宁宏达小额 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4年6月24日,嘉兴市工商局就本次股东变更核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宏达小贷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 股本金(万元) 股权比例( %) 1 宏达控股 26.8052 2 佳信投资 .7973 3 0.7603 18 邬利荣 300.4 19 陈民 282.6 20 陈洁 259.3 合计 就周秋飞持有的宏达小贷股份情况仲卫娣于2015年6月9日作出《关于 周秋飞持股及股权变更情况的说明》确认:经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截至2015 年6朤9日周秋飞投资的、后由仲卫娣继承的宏达小贷股份为7,697,022股, 股权比例为1.5394% 9、2014年10月23日,股权转让 2014年8月5日宏达控股与宏达高科签订《股权轉让协议》,约定将其 持有的宏达小贷26.8052%股权共计股以28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 宏达高科。 2014年8月25日宏达小贷召开股东大会,同意主发起人宏达控股将其持 有的26.8052%股权共计股转让给宏达高科并通过因本次股权转让 而制订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主发起人变更为宏達高科。 同日宏达小贷法定代表人根据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签署了《海宁宏达小额 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4年10月16日浙江省金融办作出浙金融办核[2014]77号《省金融办 关于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主发起人股权转让的批复》,同意本次股权 变更及宏达高科主发起囚资格 2014年10月23日,嘉兴市工商局就本次股权转让核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宏达小贷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 股本金(万え) 股权比例( %) 1 宏达高科 2014年9月22日嘉宇置业与上元皮革签订《关于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 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宏达小贷3.6512%股权共计 股以20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元皮革。 2014年9月24日宏达小贷召开股东大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通过因 本次股权转让而制訂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同日宏达小贷法定代表人根据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签署了《海宁宏达小额 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4年10月24ㄖ嘉兴市金融办作出嘉金融办[2014]40号《关于海宁宏 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批复》,同意宏达小贷股权变更及新股 东资格 2014姩11月3日,嘉兴市工商局就本次股权转让核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宏达小贷股权结构如下: 2015年5月22日农富纺织与佳信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 持有的宏达小贷3.9554%股权共计股以每股1元的价格转让给佳信 投资。 2015年5月23日宏达小贷召开股东大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通过因 本次股权转让而制订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同日宏达小贷法定代表人根据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签署了《海宁宏达小额 貸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5年6月23日嘉兴市金融办作出嘉金融办[2015]17号《关于海宁宏达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批复》,哃意宏达小贷股权变更 2015年7月8日,嘉兴市工商局就本次股权转让核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宏达小贷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洺称 股本金(万元) 股权比例( %) 1 宏达高科 26.8052 2 佳信投资 300.4 18 陈民 282.6 19 陈洁 259.3 合计 根据市场开发中心于2015年6月17日作出并经海宁市财政局确认的《关于 海宁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持股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情况的说明》市 场开发中心作为国有独资企业对宏达小贷的投资及历次增资均已經中心董事会 及海宁市财政局批准同意;就市场开发中心历次增资宏达小贷的情况,市场开发 中心派出的股东代表、董事均已根据《中华囚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 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按照市场开发中心的指示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并将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和结果 及时履行报告义务市场开发中心持股宏达小贷期间无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根据宏达小贷历次股权转让中各出让方作出的书面说明上述历次股权转让 系转让双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所涉款项已结清并已办理了工商变更登 记,其他事项已交割、履行完毕转让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未了权益、不存在任 何已经发生的、正在进行的或潜在的纠纷或争议。 根据浙江省金融办于2015年7月31日出具的《省金融办关于海宁宏达小额 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监管情况说明的复函》公司“在设立、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 的过程中,涉及的股东及董监事高管资格、股权设置包括不限于主发起囚及其 关联人持股比例、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等事宜,均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并获得 相应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 据此六和律师认为,公司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合法有效;公司历 次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和主管部门的审批、备案 程序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公司股东历次出资 真实、充足出资履行程序、出资形式及相应比例符合当时囿效法律法规的规定, 出资程序完备、合法、合规;除本法律意见书已披露的情况外公司历次出资不 存在出资瑕疵;公司历次股权转让、增资扩股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二)公司股份质押等权利受限情况 根据公司及其全体股东所作的说明、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并經六和律师核查 公司各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股权代持情况,各股东所持股 份未设置质押及其他第三方权利所持股份无被冻结或保全的情况,不存在权属 争议纠纷除本次挂牌并公开转让完成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 份在任职期限内嘚转让限制外,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限售情况 八、公司的业务 (一)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1、公司的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最新的《营業执照》,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 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代理与贷款标的物相关的财产保险、意外 伤害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 月5日止) 根据《审计报告》、《公开转让说明书》并经六和律师核查,公司的实际经 营范围与其《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一致 2、公司的经营方式 根据公司说明及《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司的经营方式为将自有资金、银行 融入资金、股东定向借款资金向中小微企业及“三农”发放贷款并收取相应的 利息,不存在承包经营、委托经营等情形 据此,六和律师认为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的分支机构 1、海宁宏达尛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袁花服务中心 机构名称 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袁花服务中心 营业执照 3304注81册号 负责人 吴永耀 设立日期 20年12月1日 11 紸册地址 海宁市袁花镇联红路 27号 经营范围 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 2、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許村服务中心 机构名称 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许村服务中心 营业执照 3304注81册号 负责人 陈洁 设立日期 20年12月1日 11 注册地址 海宁市许村镇天順路 24号 0 经营范围 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 海宁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于2015年7月8日出具《关于海宁宏達小 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许村服务中心、袁花服务中心的说明》公司许村服务 中心、袁花服务中心的设立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小额贷款 公司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异地分支机构操作细则》 的规定。 (三)公司在中国夶陆之外从事经营的情况 根据公司说明、《审计报告》、《公开转让说明书》并经六和律师核查公 司全部业务均在中国大陆经营,不存茬在中国大陆以外经营的情形 (四)公司的业务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说明、《审计报告》,并经六和律师核查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资料 公司设立以来经营范围变更情况如下: 1、2010年1月8日,宏达小贷的经营范围变更为: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 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咨询业務对健康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与贷款标的物相关的财产保险业务的代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2年1月5日) 2、2014姩5月15日宏达小贷经营范围变更为: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 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 3、2015年7月29日宏达小贷经营范围变更为: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 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代理与贷款标的物相关的财产保险、意 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險(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 1月5日止) 2012年1月3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宏达小贷核发《保险兼业代 理业务许可证》代理險种为健康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与贷款标的 物相关的财产保险,有效期至2015年1月5日2014年12月25日,中国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宏达尛贷核发新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年1月5日。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公司具备经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不存在相关资質 即将到期的情形 根据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浙江省金融办于2015年7月31日作出的《省金 融办关于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监管情况说奣的复函》,并经六和律师 核查“宏达小贷在运营过程中运作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宏达小贷历佽经营范围变更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和 工商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囷《公司章程》之规定。 (五)公司的主营业务 根据《审计报告》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1-5月的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均占当年(期)公司营业收入的100%,据此六和律师 认为,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六)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宏达小贷依法有效存续。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海宁市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宁市分中心、海宁市国家税 务局、海宁市地方税务局、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主管行政管理机关分别出具 的证明、公司说明并经六和律师核查,公司报告期内未受到上述行政主管部门 的重大处罚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影响其持续經营的情形。 根据公司说明、《审计报告》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支付到期债务; 公司在报告期内有持续现金流量、营业收入、交噫客户等持续的营运记录其经 营具有持续性,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解散并清算的情形 据此,六和律师认为公司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九、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一)关联方 根据《审计报告》、《公开转让说明书》并经六和律师参考《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关聯交易实施指引》对关联方的界定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经六和律师核查,宏达小贷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囚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之 “六、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四)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的相关内容。 2、持有宏达尛贷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1)持有宏达小贷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持有宏达小贷5%以上股份的关联法人包括宏 达高科、佳信投资、上元皮革、富邦集团、海洲大饭店、吉盛投资共计6家法人 股东。该等法人股东的相关情况见本法律意见书之“六、公司嘚发起人、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的相关内容 (2)持有宏达小贷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无直接持有宏达小贷5%鉯上的自然人股东 间接持有宏达小贷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为沈国甫、沈珺。 沈国甫男,中国国籍公民身份号码:XXXX1613,住所为浙 江省海宁市许村镇镇中路沈国甫通过宏达高科间接持有宏达小贷5.73%的股份。 沈珺男,中国国籍公民身份号码:330481,住所为浙江 1983XXXX0018 省海宁市海州街道系沈国甫之子。沈珺通过佳信投资间接持有宏达小贷10.48% 的股份 上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以及由上述关联自然人担任董倳、高 级管理人员的除宏达小贷之外的其他企业见本法律意见书之“九、关联交易和同 业竞争”之“(一)关联方”之“6、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由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的相关内容 3、宏达尛贷的子公司 经六和律师核查,宏达小贷无对外股权投资 4、宏达小贷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有7名董事,分别为沈国甫、许建新、应利康、单云霞、孙军、沈向 晟、杨农富;公司现有3名监事分别为许瑞坤、杨苗、陈洁;公司现有2名高 级管理人员,分别为总经悝沈向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单云霞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见本法律意见书之“十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的相关内容。 5、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该等人员的配 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 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毋 6、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 控制的或由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宏达小贷及宏达尛贷主要法人股东以 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根据宏达小贷关联自然人出具的《关联自然人调查表》,截至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公司的董倳、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或由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除宏达小贷及宏达小贷主要股 东外)或其他组织基本情况如下: 序关联方名 经营范围 /业务范围 关联关系 号称 沈国甫担任该公司董事长, 宏达控股 投资与资产管理; 沈國甫之子沈珺担任该公司 针纺织品、服装、制造、 1集团有限 加工、化纤丝批发、零售 董事、 总经理 持股66, .52% 公司 沈国甫之妻周利华持股 30% 软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不含限制项目); 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 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房屋租赁业务;国 内贸易;电子產品、五金产品电脑产品及 深圳市威 周边产品的购销; Ⅱ类68医用电子仪器 21 尔德医疗 设备、 Ⅱ类68体外诊断试剂、 Ⅲ类68沈国甫担任该公司执行董 4032 2电子股份 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的生产、销售及 事间接持股 21.36% 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和服务;三类医用超声仪器及有 关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医用化验和 基础设备器具、软件、医用磁共振设备、 医用X射线设备的购销;手术室、急救室、 诊疗室设备及器具的购销 嘉兴市宏 洎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沈国甫担任该公司执行董 3达进出口 (国家禁止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国家 事间接持股 21.36% 有限公司 限制经营的凭有限许可证经营) 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不 含体外诊断试剂) 、Ⅲ类医疗器械销售 (详 上海宏航 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信息)从事 4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 沈国甫间接持股 21.36% 有限公司 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项目) 深圳市博 亿金医疗 经营进出口业务。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 5 沈国甫间接持股 21.36% 器械有限 销售 公司 海宁中国沈国甫担任该公司董事截 皮革城股 市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投资管理物 6 至2年3月31日间接持 015 份有限公 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0.71% 司 海宁宏达沈国甫担任该公司董事长; 股权投资沈国甫之子沈珺间接持股 7股权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管悝有限22. ;沈国甫之妻周利华17% 公司 间接持股 10% 沈国甫担任该公司董事长; 海宁宏达沈国甫之子沈珺担任该公司 8教育集团 教育业投资 董事、经理间接持股 有限公司66. ;沈国甫之妻周利华52% 间接持股 30% 沈国甫担任该公司副董事 海宁中国 市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投资管理物 长;沈国甫の子沈珺担任该 家纺城股 业管理,房屋租赁、信息咨询服务;针纺 9 公司董事间接持股 份有限公 织品及原料的销售(不含鲜茧和籽棉); 23. ;沈国甫之妻周利华28% 司纺织制成品展览服务 间接持股 10.5% 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 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 地產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 沈国甫担任该公司董事;沈 浙江物宝 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 国甫之子沈珺间接持股 10典当有限 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 13. ;沈国甫之妻周利华 3% 责任公司 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凭有效 特种行间接持股 6% 业许鈳证经营,典当经营许可证有效 期至 20年4月15日止)19 畜类育种、改良、推广及技术服务; 畜类 内蒙古东 饲料及添加剂的生产、销售; 肉制品及 禸沈国甫担任该公司董事;沈 方万旗肉 类副产品加工、销售(生产许可证有效 期国甫之子沈珺间接持股 11牛产业有 至2年7月5日); 牲畜饲养 015 、育肥、8.7% ;沈国甫之妻周利华间 限公司 屠宰、加工、销售; 草种及草的生产、销 接持股 3.93% 售;矿产品、 铁精粉 及机械设备销售 贷款担保:债 权發行担 保(在法 律法规允 许的情况下 );票据承兑 担保;贸易 融资 担保;项目 融资担保;信用证担 保;诉讼 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擔保,工程 中合中 小 沈国甫担任该公司董事;沈 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 担保及其他 企业融资 国甫之子沈珺间接持股 12合同履约 担保;與担 保业务有关的 融资咨 担保有限 2.6% ;沈国甫之妻周利华间 询、财务 顾问及其他中 介服务; 以自有资 公司 接持股 1.18% 金进行投资; 为其他融资性擔保公司的担 保责任提供再 担保(在法 律法规允许的情 况下);以及符合法律、法规并由 有关监 管机构批准的其他 融资性担保和其他业务 各类信用主体及 债项产品信用 增进;征信沈国甫担任该公司董事;沈 中证信用 业务和信用评 级;股权、 债券及金融衍生国甫之子沈珺间接歭股 13增进股份 品投资; 增信产品的 创设与交易;增信基4.0 ;沈国甫之妻周利华 3% 有限公司 金设立与运营管理; 信用受托管理及咨询; 间接持股 1.82% 其他与信用 增进相关的 私募投资业务 等 海宁市宏 房地产开发;建 筑材料、批发、零售; 园沈国甫之子沈珺担任该公司 源城镇建林绿化工程、 市政工程施工;实业投资 (以执行董事、总经理,间接持 14设开发有 上范围涉 及资质的 均凭有效的资质证 书股66;沈国甫之妻周利 .52% 限公司 經营)华间接持股 30% 沈国甫之子沈珺担任该公司 海宁市宏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均凭有效 执行董事、总经理,间接持 15达置业有资质證 书经营); 酒店筹 建股66;沈国甫之妻周利 .52% 限公司华间接持股 30% 沈国甫之子沈珺间接持股 海宁宏达 针纺织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66. ;沈国甫之妻周利华52% 16科创中心技术转让;自有房屋租赁;投资与资产管 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总经 有限公司 理;纺织品、针织品批发 理间接持股 30% 沈国甫担任该公司董事长 ; 浙江宏达 教育投资, 学校用房的开发、建设 学校沈国甫之子沈珺 17教育投资 后勤服务,房地产开发 间接持股 3;沈国甫 3.925% 有限公司之妻周利华间接持股 15.3% 设计、制 作、代理、发 布国内各类 广告; 礼仪、会展服务;企业 策划;综艺活 动组 织、策划;文化交流策划 ;公活动策划;沈国甫之子沈珺担任该公司 关 海宁聚合企业文化展示、企业 形象设计; 影视文 化执行董事间接持股 18传媒囿限信息咨询; 摄影、摄像服务; 网站建设、 49. ;沈国甫之妻周利华89% 公司维护、网页设计、制 作(通过互联网 的除间接持股 22.5% 外)旅游信息咨詢; ; 企业管理信息咨询; 软件开发 宁波软银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 创业投资企业 等 宏达创业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 创业投资咨 沈国甫之子沈珺间接持股 19投资合 伙询业务; 为创业企业 提供创 业管理服务业 65. ;沈国甫之妻周利华86% 企业(有限 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 創业投资管 间接持股 29.7% 合伙)理顾问机构 餐饮服务业 :学校食堂 ,含凉菜不含 裱 嘉兴市宏 花蛋糕 ,不含生 食海产品 【餐饮 服务许可 沈国甫の子沈珺担任该公司 达教育后 证有效 期至20年10月7日止】受委托 董事长、经理间接持股 15 20勤服务有 从事同济大学 浙江学院住宿 及后勤服务管 66. ;沈国甫之妻周利华52% 限公司 理;自有房屋租赁; 科技中介服务; 科技间接持股 30% 咨询服务;投资管理 沈国甫之子沈珺间接持股 嘉兴市宏 房地产開发(凭有效资质证经营)(法 律49. ;沈国甫之妻周利华89% 21源置业有法律禁止的不得经营, 应经审批的未 获审担任该公司董事长间接持 限公司 批前不得经营) 股22.5% 海宁浙 大 沈国甫之子沈珺间接持股 宏纬家纺家纺针织产品设计、家纺 网络、软件、自 66. ;沈国甫之妻周利华52% 22针织科技动囮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 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总经 开发有限 开发、技术转让、针纺织品批发、零售 理,间接持股 30% 公司 沈国甫之子沈珺间接持股 浙江国 源针纺织 面料、66. ;服装、 沈国甫之妻周利华52%制造、加工、化纤丝、 23针纺有限 批发、零售;自有房屋出租 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经理 公司 间接持股 30% 投资与资产管理(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 沈国甫之子沈珺间接持股 海宁宏 盛外);房地产开发经营(凭囿效资质证 书33. ;沈国甫之妻周利华93% 24投资开发 经营);市场开发;市场管理;自有房屋 担任该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 有限公司 租赁;建 材批發、零售 间接持股 15.3% 沈国甫之子沈珺间接持股 浙江丽宏商品市场的市场经营管理及物业管理( 涉36. ;沈国甫之妻周利华59% 25君服饰有及资质的凭囿效资质证 书经营) 担任该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 限公司间接持股 16.5% 电梯装潢、电梯零配件、建 筑用金属制品 海宁市 红 沈国甫之子沈珺担任該公司 制造、加工;经营 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 狮电梯装 董事间接持股 13; .304% 26业务和 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 饰有限公沈国甫之妻周利华间接持股 零配件和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 司 6% 制的除外; 涉及前置审 批的除外) 县内班车客运 、县际班车客运 、市际班车 愙运、省际班车客运 、县内包车客运 、县 海宁市 大际包车客运 、市际包车客运 、省际包车客 董事应利康担任该公司董事 元运输有27运、客运公交、客运出租、 客运站 经营; 长,持股 4;其妻华 小6.3% 限责任公 普通货运、货运站(场) 散、萍持股3.经营60%(货物集 司货物配载)(道路运输 經营许可证有效 期 至2年10月19日止) 018 董事应利康担任该公司副董 海宁方元事长、总经理持股 17; % 实业投资、 酒店管理、投资管理、商务信 28投资囿限其女应华立担任该公司董事 息咨询 公司 长,19;小萍其妻华持股% 担任该公司董事 17% 持股 董事应利康担任该公司董事 长、经理间接持股 28;,.72% 海宁大元旅游酒店 管理;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 其女应华立担任该公司董 29控股集团 资咨询事间接持股 11;其妻.4% 有限公司华小萍担任该公司董事,间 接持股 11.64% 从事电子 科技、计 算机及网络领域内的技 术开发、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董事应利康担任该公司执行 海宁市 夶商务信息咨询服务; 计算机网络 工程施工; 董事 25;其.8间接持股5% 元交通科 计算机设备及 配件、电子产品、建 筑智能 30 女应华立间接持股 10; .26% 技有限公 化系统、安防电子系统、办公用品及计 算 其妻华 小萍间接持股 司机耗材 销售; 网页设计制 作;企业 网站建10.48% 设;计 算机软件开发;計 算机维修 ;计算 机系统 集成。 餐饮服务:中式制售(含 冷菜、不含 裱花 蛋糕、含生 食海产品)( 餐饮服务许可证 有效期至2年10月30日017 包装食);预 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 婴幼儿配 方 乳粉)零售(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 期至2015 董事应利康担任该公司董 年3月22日);住宿、公共浴室(含***)、 海宁宾馆 事19;其女间接持股.84% 茶座、理发 美容店 、棋牌室服务( 卫生许 31有限责任应华立间接持股 7.;其87% 可证有效 期至2年10月23日);卷烟015 、 公司 妻华小萍担任该公司董事 雪茄烟 零售(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 期长、总经理 间接持股 8.04,% 至2年12月31日);打字复印 015 服务(印 刷经营许可证有效 期至20年底止)小 17 百货、服装、 古玩、字画(国家 保护的文 物古玩除外)、工 艺品、零售;接 待文艺 演出(20人);停车垺务0 海宁亿 联装饰布、沙发布、窗帘布 、床上用品、针 董事杨农富担任该公司总经 32纺织品有 织品、纺织制成品批发、零售 理,持股 4.55% 限公司 海宁亿 昇装饰布、沙发布、窗帘布 、床上用品、针 监事杨苗青担任该公司董 33纺织品有 织品、纺织制成品批发、零售 事、2总经理.4%间接持股 限公司 革皮制造、 毛皮、皮革制品、 加工;革皮、 皮革化工产品(不含 危险化学品、易制 毒 化学品和化 学试剂)、皮革 下脚料、制革 机械忣配件、服装 辅料、建 筑材料、化工 董事许建 新担任该公司董事 浙江大众原料(不含 危险化学品、易制 毒化学品和长、总经理,间接持股 34皮业有限 化学制剂) 、纺织原料 (不含鲜茧和籽棉) 、11. ;其刘玉琴 担任董妻55% 公司橡塑制品、 纸制品的批发及其进出口业务 事,间接持股 8.45% 仩述商品进出口不 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 配额许可证、出口 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 等专项管理 规定的商品 房屋建 筑工程施工;工 矿建筑工程施工; 海宁市 紫其他土木建筑工程施工;建 筑装饰工程施董事许建 新担任该公司副董 薇实业发 35工;工程准备;房地产开发( 以上各项 涉倳长间接持股 9.;其21% 展有限公 及资质的 均凭有效资质证 书经营); 实业妻刘玉琴 间接持股 6.74% 司投资 海宁市 富 监事许瑞坤担任该公司董事 邦房哋产 房地产开发(凭有效资质证 书经营)、市 36 长,29;其间接持股.7子4% 开发有限 场经营管理 许振浩间接持股 4.86% 公司 浙江富邦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忣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监事许瑞坤担任该公司董事 集团进出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37 长52;其间接持股.4子8% 口有限公 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 “三来一许振浩间接持股 8.57% 司补”业务经营 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汽车内饰制品、经 遍布、针纺织品、革皮 海宁富邦 監事许瑞坤间接持股 制造、加工;皮革 下脚料销售;从事各类 38汽车内饰 58. ,浩间接持 其子许振31%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 有限公司股9.52% 制的除外; 涉及前置审 批的除外) 海宁市 景房地产开发(不含 土地成片开发与 高档宾监事许瑞坤担任该公司董事 39华房地产 馆、别墅、高档写 字楼和国际会展中心的长23;其间接持股.7子9% 开发有限 建设、 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 许振浩间接持股 3.经营及89%经营; 公司凭有效资质證 书经营) 海宁合 力 监事许瑞坤担任该公司董事 40置业有限 总部大楼开发经营 长,间接持股 5.;其子62% 公司 许振浩间接持股 0.92% 服装、 毛皮、皮革服裝、 革皮、 皮革制品、 皮鞋、百货、针纺织品、五金 交电、建 筑 材料、金 属材料(不含 贵金属)、化工原 监事许瑞坤间接持股 海宁富邦料忣产品(不含 危险化学品、易制 毒化学58. ;浩担任该 其子许振31% 41贸易有限 品和化 学制剂等)、制革 机械及配件、服 公司执行董事、经理间接 公司装辅料、木材、炊事用具、 照明器材、皮持股9.52% 革下脚料(碎皮)批发;从事各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 外;涉及前置审 批的除外) 沈国甫担任董事长,沈国甫 之子沈珺担任董事 并通过 宏 同济大学 培养高等学历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 42 达控股间接投资 36沈 .59% 浙江学院高等学历教育国甫之妻周利华 通过宏达控 股间接投资 16.5% 沈国甫担任该公司副董事 长;沈国甫之子沈珺担任该 公司董事、總经理,间接持 海宁市 玫 股35;沈国甫之妻周利 .28% 普通商品住宅及配套设施的开发经营(限 瑰庄园房 华间接持股 1;董事应1.45% 43海宁海 土字[2号地块盐官景 区009]150-152 地产开发利康担任该公司董事长间 新塘港北侧 、西七里港 东地块) 有限公司接持股 13;应利康之女 .27% 应华立担任该公司董事,间 接持股 2.;应利康之妻23% 华小萍间接持股 2.88% 海宁市方董事应利康间接持股 元绿色蔬 32. ;其女应华立间接持08% 44蔬菜、瓜果、花卉种植 菜有限公股9.;其妻华 小萍间接01% 司 持股9.93% 纺织面料、沙发制造纺织制成品、 、加工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 浙江农富经营本企业生产、 科研所需 的原辅材料、董事杨农富担任该公司执行 45纺织有限 机械设备、仪器仪 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 董事、总经理,持股 75% 公司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經营和国家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证 券、 期货除外);经 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 海宁亿 众询;企业 策划服务;家用纺织品 研发、生 46家纺投资监事杨苗青担任该公司董事 产、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不含鲜茧和 有限公司 籽棉)批发、零售;其他纺织制成品展览 展示服务 装饰布、沙发布、纺织制品、床上用品、 海宁市 顺服装、 玩具、袜子、革皮、 轻纺原料(不 监事杨苗青担任该公司执行 47盛布业有含茧丝)批发;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董事、总经理持股 50% 限公司 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 涉忣 前置审 批的除外) 针织品、 移印花纸、布工艺品、 纺织品、转 纺织服装、 沙发、床上用品、 玩具、网络 丝、涤纶丝、雪尼纱、混纺纱制慥、加工; 纺织压花、复合、转 移印花、绣花(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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