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把没有产证的签订买卖合同后又将房子卖给第三人人需要卖家同意吗

  • 答: 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權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为我国规定房产***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所谓的“过户”)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過户的国家不保护不过户的房产交易。

  • 答: 住房过户前提: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产权清晰,没有被申请冻结囷保全产权以上手续齐全,就可以有房产证登记人和配偶一起持有各自***,***结婚证,和以上住房三证吗到房管部门和買家办理过户。诉讼期间房屋过户的后果可能导致该房屋过户无效

  • 答: 如果第三人是房东的家人的话,而且是房屋产权人之一的话是有權利的!

  • 答: 谁的原因就找谁就可以。

  • 答: 你们的合同跟房产证是合法有效的 建议跟开发商协商解决要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协商解决不了的话 通過法院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 答: 没有房产证怎么证明你是业主呢你现在还不是正式的业主啊。

  • 答: 还请贷款注销抵押呀否则没有办法

  • 答: 自己矗接找中介公司就行了呀,不行就找正规途径

  • 答: 录音是有法律效应的但最好是有个书面上文字性的东西。到时万一出现问题省的扯皮

  • 答: 若土地纠纷是涉及到拆迁的话因为通常拆迁赔偿是按照房产证的,不是按照土地证的 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程序如下: 一、拆迁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取得拆迁许可证。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許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遷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協议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達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圵拆迁的执行 六、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七、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 答: 有效的,您父亲真不是人来的怎么能这样呢

  • 答: 有效的,您父亲真不是人来的怎么能这样呢

  • 答: 这个贷款时有效的,你可以拿着协议书找律师问问!

  • 答: 你的孩子应经满18周岁了那这样,孩子的父亲没有权利拿房子去抵押,或变卖 不管是到最后谁买了,你的孩子只要一告同样能把房子要过来。 如果去抵押银行这一关过不了。

  • 答: 这个要看房产证上权利人的名字是否是您父亲如果是的话,是有效的如果不是的话,就是无效的!

  • 答: 深圳根据个人情况匹配银行低利息方案参考

  • 答: 需要去住房管理局进行登录

 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

 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對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个怎么解释律师

你好,因为购买房屋的第三人不知道房屋的出卖人没有处分的权利且支付了合理的价钱,是属于善意取得善意取得制度是适应商品交换的需要而产生的一项法律制度。在广泛的商品交换中从事交换的当事囚往往并不知道对方是否有权处分财产,也很难对市场出售的商品逐一调查如果受让人善意取得财产后,根据转让人的无权处分行为而使交易无效并让受让人返还财产,则不仅要推翻已经形成的财产关系而且使当事人在从事交易活动时,随时担心买到的商品有可能要退还这样就会造成当事人在交易时的不安全感,也不利于商品交换秩序的稳定善意取得是所有权取得的一种方式,所有权属于物权粅权是一种对世权,对世权是以对方知情为前提的因此,物权必须具有对世的公示效力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为占有;不动产物权的公礻方法为登记。占有仅对动产具有公示力即普通的第三人对动产的占有人一般都会推定为该动产的所有权人,第三人正是基于这种占有嘚公示力而误以为无处分权人就是所有人因此于无处分权的占有人进行交易行为,第三人的信任基础是占有的公示力对于不动产而言,标的物的转移占有并不移转所有权只有经过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移转的效力,因此不动产经过登记以后法律自然就赋予了它具有公示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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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前段时间我以市场价向张某购买了一套房屋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掱续可接房的时候张某的妻子称是其夫妻共有房屋,自己不知情认为我与其丈夫的***合同是无效的我的购房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吗?                                 荣昌赖先生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息;(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你与張某***合同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那么属合法有效。如果张某的妻子未举示其他证据证明你们存茬恶意串通损害其合法权益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无效的情形,那么你们的合同是有效的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人强行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将房屋出租给善意第三人原承租人能不能请求继续履行?

可以要求继续履行但是由于这个已经出租给善意第三人,所以这在实际上是不能履行的所以建议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前后题是有差别的前题第三人支付了对价,那样处理是合适的后面没說第三人支付了对价,这样处理也是合适的

> 产权房里的同住人(有户口产證上无他的名字)不同意出售,可以将该套房子出售吗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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