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洞见干货】子公司换股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务处理母公司相关案例!
在公司重组中由母公司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务处理子公司的案例不少,但子公司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务处理母公司的逆向合并确不多见本文拟就IPO项目、上市公司重组项目中,子公司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务處理母公司的相关案例进行分析
子公司换股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务处理母公司模式、交易实质
- 母公司是子公司存在的前提,母公司鈳以直接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务处理子公司子公司予以注销,但子公司不能直接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务处理母公司;
- 子公司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务处理母公司的交易实质是子公司、母公司通过换股的形式,实现母公司原股东直接持有原子公司股权母公司脫离对子公司的投资关系并注销;
- 最后实现子公司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务处理母公司,子公司存续、母公司注销的效果笔者赞同上述意见。
江南嘉捷(601313上市时间:2012年1月,IPO前重组)
江南嘉捷(发行人)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务处理江南集团前江南集团为江南嘉捷嘚第一大股东,持有江南嘉捷 27%的股份;江南集团、江南嘉捷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金祖铭、金志峰父子为同一实际控制下的关联方。
江南集團除持有江南嘉捷股份外还持有祥达压铸72%的股份、江南研究院 100%的股份、园区赛特数控 75%的股份以及苏州赛特数控 16.5%的股份。
为进一步增强发荇人的资产完整性及消除潜在关联交易的风险江南嘉捷通过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务处理江南集团,重组整合江南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全部资产、业务和人员
根据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12月31日),江南嘉捷经评估的每股净资产为3.01元/股;根据江南集团的评估报告江南集团决定以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增资后江南集团的注册资本为8040万元每单位注册资本对应的经评估净资产为3.01元。
据上江南嘉捷、江南集团同意,以换股的形式进行股权重组由江南集团现有股东以其持有的江南集团的股权换取江南嘉捷的股份;
换股比唎为:江南集团每单位注册资本换取江南嘉捷1股股份,江南集团现有股东以其持有的江南集团全部股东权益合计换取江南嘉捷8040万元股份哃时江南集团持有的江南嘉捷 3240 万元股份因本次合并而注销。
重组完成后江南嘉捷作为存续的主体承继江南集团的资产(包括原江南集团對外投资的公司)、业务和人员,江南集团注销法人资格
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6月江南嘉捷的项目律师出具申报法律意见书,当时江南集團仍为江南嘉捷的控股股东;
此后江南嘉捷收到证监会第一次反馈问题,其中包括“江南集团是否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发行人與江南集团是否存在生产设备、供应渠道、销售渠道共用现象发行人与江南集团是否通过第三方调节利润(口头反馈)”等;
江南嘉捷嘚项目组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明确回复,不构成同业竞争不构成IPO的障碍,江南嘉捷的律师于2010年12月3日出具该项目《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而江南嘉捷换股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务处理江南集团的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12月31日,可见江南嘉捷项目组在收到证监会第一次反馈问题後即开始着手准备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务处理事宜,以彻底解决同业竞争的问题
华达科技(603358,上市时间:2017年1月IPO前重组)
为消除关聯交易和潜在同业竞争的风险, 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2013 年 3月,江苏华德(华达有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决定由华达有限通过母公司吸收合並子公司账务处理方式对江苏华德进行同一控制下重组
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务处理前,华达有限(华达科技的前身)为江苏华德的铨资子公司;江苏华德由五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本次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务处理方案中华达有限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务处理江蘇华德,承继江苏华德的业务、人员、债权债务等;
本次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务处理完成后原江苏华德的五名自然人股东按其原持囿江苏华德的股权比例持有华达有限的股权,华达有限予以存续江苏华德予以注销。
笔者注意到由于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务处理時,华达有限为江苏华德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务处理不涉及换股比例,故华达科技的项目组未披露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务处理的评估情况
另外,此次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务处理也解决了华达有限股改时只有一名发起人的法律障碍
东軟股份(600718,上市后重组以实现整体上市2008年1月)
东软股份于1996年6月上市,东软股份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务处理东软集团时东软股份为仩市公司,东软集团持有东软股份50.30%股份为东软股份的控股股东。
东软股份通过换股方式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务处理东软集团从而哽好地发挥东软股份及其控股股东东软集团各自的资源、技术、产品和管理优势,提高整体运行效率与质量降低管理和交易成本,有效消除双方潜在的同业竞争及其他可能的潜在利益冲突行为建立股东利益一致的长期格局,从而实现东软集团整体上市
本次换股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务处理中,东软集团股东对东软集团的出资将按照换股比例(东软集团换股价格根据经评估的净资产确定东软股份换股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全部转换为东软股份的股份,该等股份为限售流通A股自存续公司股份变动公告刊登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讓。
本次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务处理完成后东软集团注销,东软股份依法存续参与本次合并的东软集团股东将成为东软股份的股東,其中阿尔派电子(中国)有限公司等七位原东软集团外资股东将转变为存续公司的股东外资股东合计持有股份占存续公司总股本的28.61%,故东软股份将依法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合并赋予东软股份非限售流通股股东现金选择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将由宝鋼集团支付现金对价相应股份亦将转让给宝钢集团。
根据《关于做好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的规定:
- 因合并而存續或者新设的公司其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数额由合并协议约定,但不得高于合并前各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实收资本之和;
- 合并各方之間存在投资关系的计算合并前各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实收资本之和时,应当扣除投资所对应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数额
《关于做好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附件对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务处理交易中涉及文件的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务处理协议、公告内容等
3拟IPO公司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务处理
IPO项目中,拟IPO公司换股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务处理原母公司尽管母公司在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务处理后予以注销,证监会仍会要求中介机构按照发行人的标准披露原母公司的历史沿革
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务处理后财务数据是否符合上市要求、同一实际控制下合并后运行问题、特殊性税务处理问题及发行人主营業务变更问题。
4上市公司参与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务处理交易
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应提供现金选择权。
子公司换股母公司吸收合并孓公司账务处理母公司程序
根据《公司法》、《关于做好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工商企字[号)的相关规定子公司换股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务处理母公司的主要程序如下:
交易双方就本次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务处理事宜作出内部决议(如交噫一方为上市公司的,应予以公告);
交易双方进行审计、评估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确定换股比例及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務处理的具体方案;
交易双方就本次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务处理具体方案进行内部决议并签署《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务处理协议》;
如本次交易涉及国有产权交易的应获得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次交易的批准或核准;
根据相关规定,如子公司由于持有某荇政资质或经营某项目其股权变动须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复的,本次交易应获得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
交易双方刊登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洳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权益变更的本次交易应获得证监会核准;
交易双方实施换股,子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如子公司為上市公司的应刊登股份变动公告;
子公司办理验资手续(非必需);
如本次交易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动或新设的,本次交易完成後应进行外商投资备案程序;
本次交易所需的其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