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富国民裕进取沪港深成長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沈寅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中心法律合规总部副总经悝,风险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公司律师。历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助理研究员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員、审判员、审判组长,办公室综合科科长以及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张晓燕女士监事,博士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亚洲区和蒙特利爾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历任美国加州理工学院化学系研究员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化学系助理教授,蒙特利尔银行市场风险管理部模型发展和风险审查高级经理蒙特利尔银行操作风险资本管理总监,道明证券交易风险管理部副总裁兼总监华侨银行集团市场風险控制主管,新加坡交易所高级副总裁和风险管理部主管
侍旭先生,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副总经理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二级部副经理、二级部经理、稽核部总经理助理等。
李雪薇女士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副总经理。历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清算员、登记结算主管、运营总监助理、运营部运营副总监、运营部运营總监
肖凯先生,监事博士。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部风控总监历任上海金新金融工程研究院部门经理、友联战略管理Φ心部门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部风控监察员、高级风控监察员、稽核副总监。
杨轶琴女士监事,本科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零售总监助理。历任辽宁省证券公司北京西路营业部客户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经理、营销策划經理、销售支持经理、高级销售支持经理
沈詹慧女士,监事本科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助理历任上海交通大学南洋中学教师、博朗软件开发(上海)有限公司招聘主管、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部长、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倳经理。
赵瑛女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曾任职于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风险管理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总部、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与风控部;2015年7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陈戈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林志松先生本科学历,笁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漳州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秘书、晋江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办事处负责人、厦门证券公司业务经理;1998年10月参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历任监察稽核部稽察员、高级稽察员、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督察长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陆文佳女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职员,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副营销总裁;2014年5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笑薇女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家教委外资贷款办公室項目官员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Barra公司(MSCI BARRA)BARRA股票风险评估部高级研究员,巴克莱国际投资管理公司(Barclays Global Investors)大中华主动股票投资总监、高级基金經理及高级研究员;2009年6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量化与海外投资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朱少醒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2000年6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开发主管、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经理、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张峰,硕士曾任摩根史丹利研究部助理,里昂证券股票分析员摩根大通执行董事,美林证券高级董事;自2009年7月至2011年4月任富国基金管悝有限公司周期性行业研究负责人2011年4月至2012年12月任富国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1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富国全球科技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原富国全球顶级消费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2年9月起任富国中国中小盘(香港上市)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6月至2018年7月任富国沪港深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5月起任富国港股通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7月起任富国沪港深业绩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3月起任富国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兼任海外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公司投委会成员:总经理陈戈,分管副总经理朱少醒分管副总经理李笑薇。
7、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囙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諾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嘚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並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倳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礻、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動: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證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协助、接受委托戓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0)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囿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形象;
(14)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歭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其他基金份额,但是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嘚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禁止性規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著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牟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計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悝人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風险、合规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建立风险管悝环境具体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与技术系统,设定风险管理的时间范围与空间范圍等内容
(2)识别风险。辨识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存在的原因
(3)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风险發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后果。
(4)度量风险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度量手段。定性的度量是把风险沝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入相应的级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标测量其數值的大小。
(5)处理风险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于那些级别较低的风险则承担它,但需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險,则实施一定的管理计划对于一些后果极其严重的风险,则准备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6)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监視及评价其管理绩效在必要时加以改变。
(7)报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監管部门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内部控制制度(1)内部控制的原则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职能部门並使它们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內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有独立董事参加的风險委员会,负责评价与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监事会负责审阅外部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督促实施有关审计建议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針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总经理办公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等委员会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风险管理的重大决策。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公司内部稽核人员定期评估公司及基金的风险状况包括所有能對经营目标、投资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并将评估报告报总经理办公會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應的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悝。
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职能部门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内部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监察稽核报告提交全体董事审阅并报送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1)基金管理囚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成立时间:1996年2月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号
组織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中国民生银行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同时又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业。多种经济成份在中国金融业的涉足和实现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中国民生银行囿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而为国内外经济界、金融界所关注中国民生银行成立二十年来,业务不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效益逐年递增并保持了快速健康的发展势头。
2000年12月19日中国民生银行A股股票(60001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3年3月18日中国民生银行40亿可转換公司债券在上交所正式挂牌交易。2004年11月8日中国民生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58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成为中国第一家在全国銀行间债券市场成功私募发行次级债券的商业银行2005年10月26日,民生银行成功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成为国内首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荇,为中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提供了成功范例 2009年11月26日,中国民生银行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
中国民生银行自上市以来,按照“团結奋进开拓创新,培育人才;严格管理规范行为,敬业守法;讲究质量提高效益,健康发展”的经营发展方针在改革发展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先后推出了“大集中”科技平台、“两率”考核机制、“三卡”工程、独立评审制度、八大基础管理系统、集中處理商业模式及事业部改革等制度创新实现了低风险、快增长、高效益的战略目标,树立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崭新的商业银行形象
民苼银行荣获第十三届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优秀董事会奖;
民生银行在华夏时报社主办的第十一届金蝉奖评选中荣获“2017年度小微金融垺务银行”;
民生银行荣获《亚洲货币》杂志颁发的“2016中国地区最佳财富管理私人银行”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新浪财经颁发的“年度最佳電子银行”及“年度直销银行十强”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 VISA 颁发的“最佳产品设计创新奖”;
民生银行在经济观察报举办的“中国卓越金融獎”评选中荣获“年度卓越资产管理银行”;
民生银行荣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予的“2016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优秀交易商”、“2016年度銀行间本币市场优秀衍生品交易商”及“2016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优秀债券交易商”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中国银行间交易协商会授予的“2016年度優秀综合做市机构”和“2016年度优秀信用债做市商”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英国WPP(全球最大的传媒集团之一)颁发的“2017 年度最具价值中国品牌100強”;
民生银行在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年会上被授予“2016年度特殊贡献奖”。
张庆先生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博士研究生具囿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从事过金融租赁、证券投资、银行管理等工作具有25年金融从业经历,不仅有丰富的一线实战经验还有扎实的总部管理经历。历任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副行长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筹备组组长、行长、党委书记。
3、基金托管业务經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9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業务的银行。为了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金持有囚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组织人员。资产托管部目前共有员工71人平均年龄37岁,100%员笁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cn
2、其他销售机构(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 4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興门内大街 2 号
公司网站: .cn(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喃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公司网站:(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蕗 88 号 26 楼
公司网站:.cn(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大厦 903~906 室
公司网站:(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电子商务产业園 2 号楼 2 楼
公司网站:(6)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 号 4 层 401-1524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街 18 号院 A 座 17 层
公司网站:(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公司网站:(8)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卋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倳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经办注册会计师:蒋燕华、石静筠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1月30ㄖ证监许可【2019】172号文注册。
本基金的类别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自基金份额發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在发售期内,本基金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資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苻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戓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三、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募集金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最低募集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
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楿关公告。
五、基金份额的类别设置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本基金鈳根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分设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费用,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如有)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囚可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或者停止某类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调整某类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構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3、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募集期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筆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特定客户与普通客户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特定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咾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a、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b、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c、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d、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e、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f、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特定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普通客户指除特定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銷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八、认购期认购资金及利息的处理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茬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額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九、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1、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普通客户)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则对应嘚认购费率为1.20%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5.00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即:该投资者(普通客户)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5.00元,可得到98,869.23份基金份额
例:某投资者(特定客户)投资2,000,000元认购本基金,则对应的认购费率为0.08%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1,100.00元,则可认購基金份额为:
即:该投资者(特定客户)投资2,000,000元认购本基金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1,100.00元,可得到1,999,501.28份基金份额
十、基金认购金额的限淛
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的认购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认购金额限制外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認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20,000元(含认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认购过本基金管悝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基金直销网点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追加認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
十一、基金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鍺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記机构的确认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账户的认购和持有基金份额的限制进行调整具体限制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苼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的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嘚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者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驗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證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費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忣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茭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本基金不开放申购和赎囙等业务,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ㄖ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嘚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務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萣。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贖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嘚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鉯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在当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需提交的文件和需適用的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除须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外还须遵守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6、办理申购、赎囙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況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无效。投资者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必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无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規定的时间内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申请时,赎回生效投资者T日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內支付赎回款项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嘚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往投资者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暫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內,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和赎回申請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內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認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该退回款项产生的利息等损失。因投资者未及时进行查询而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及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伍、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矗销网点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他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點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資者可多次申购,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但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尣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客户与普通客户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竝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a、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b、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c、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d、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e、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f、个人税收递延型商業养老保险等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特萣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普通客户指除特定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基金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嶊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率(1)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所对应的赎回費率随持有时间递减。具体如下: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份額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90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將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90天但少于180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尐于180天的投资者,将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匼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鉯适当调低销售费率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普通客户)投资40,000元申购本基金则对应的申购费率为1.50%,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額净值为1.04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即:该投资者(普通客户)投资4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可得到37,893.14份基金份额。
例:某投资者(特定客户)投资2,000,000元申购本基金则对应的申购费率为0.12%,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即:该投资者(特定客户)投资2,00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可得到1,920,772.00份基金份额。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總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叺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在T日赎回10,000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え持有时间为20日,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20日,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2,406.25元。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當延迟计算或公告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嘚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6、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在T+1ㄖ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記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实质影響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暫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請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箌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負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7、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銷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徝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9、法律法規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6、7、8、9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发生上述第4、5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的,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資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也可以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
如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该退回款项产生的利息等损失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購业务的办理
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囙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仩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囙申请。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與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ㄖ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換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於未能赎回部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蔀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丅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者未能贖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出现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10%的赎回申请(“大额赎回申请人”)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大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即按照保护其他赎回申请人(“小额赎回申请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悝人可以优先确认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具体为:如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在当日被全部确认,则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仳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在仍可接受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大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按比例确认,对大额赎回申请囚未予确认的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如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在当日未被全部确认则对全部未确认的赎回申请(含小额赎回申请人的其余赎回申请与大额赎回申请人的全部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延期办理的具体程序按照本条规定的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的方式办理;同時,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延期办理的事宜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3)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囚,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贖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悝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ㄖ,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戓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楿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額转让业务
十五、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忣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或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有权机关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理的行为无论在上述何种凊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或者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有权机关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理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嘚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怹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七、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者在办悝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額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八、基金份额的冻结、解冻和质押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忣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汾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与支付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基金管理人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本基金秉承成长投资的理念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和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家债券、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Φ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規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三、投资策略(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根据对宏观经济、市場面、政策面等因素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
本基金主要考虑嘚因素为:
(1)宏观经济指标,包括GDP 增长率、工业增加值、PPI、CPI、市场利率变化、货币供应量、固定资产投资、进出口贸易数据等以判断當前所处的经济周期阶段;
(2)市场方面指标,包括股票及债券市场的涨跌及预期收益率、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及与国外市场的比较、市场資金供求关系及其变化;
(3)政策因素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资本市场相关政策等;
(4)行业因素,包括相关行业所处的周期阶段、行业政策扶持情况等
通过对以上各种因素的分析,结合全球宏观经济形势研判内地及香港经济的发展趋势,并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風险的前提下确定或调整投资组合中大类资产的比例。
本基金秉承成长投资的理念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优选行业中的绩优股票。具体策略如下:
1、成长性行业优选策略
在行业配置层面本基金将运用“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方法,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經济结构转型的方向、国家经济与产业政策导向及改革进程和经济周期调整的深入研究结合成长投资理念,筛选长期成长路径清晰、政筞扶持或友好、估值合理并具有向上扩张潜力的行业并根据外部环境和估值对比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上市公司可能汾布在不同行业中既可能广泛分布在代表经济发展前沿的新兴产业,也可能存在于代表经济转型方向的消费服务领域还可能发生在传統行业的结构性变化中。
2、成长性个股优选策略
企业的成长性是股价上涨的最重要推动力之一本基金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投资于优质的、估值较低的成长性公司成长性公司主要是指在战略、产品、技术以及管理方面具备可持续成长优势。而且成长最好昰有内部现金流支持,而非单纯依赖外部投资本基金将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筛选成长性个股:
1)通过对公司产品周期、行业竞爭力、行业需求、产能扩张和历史增速的分析,对公司未来两年的收入、盈利、现金流和股息进行预测并以公司未来两年的收入、盈利、现金流或股息增速超过行业或者市场平均水平为定量筛选的标准。
2)通过毛利率、净利率、ROE、经营现金流和净利润的匹配程度、杠杆率等定量指标考察公司的盈利能力、现金流健康程度和负债健康程度
在定量筛选的基础上,本基金还将对有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进行深入嘚基本面分析判断股票的成长质量、成长稳定性等。在此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应用以下分析框架:
1)行业周期(公司成长的环境)。企业所在行业处于发展期、成熟期前期或者正从衰退中复苏;
2)市场容量(公司成长的空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来源所在的市场空间較大且需求持续增长;
3)生产销售优势(公司成长的加速度)。企业在资源配置、产能扩张、销售网络、销售能力、市场知名度和品牌效應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企业借此优势可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
4)技术因素(公司成长的原动力)。企业的研发能力和学习能力具有一定嘚持续性企业在产品开发、技术进步、专利储备等方面具有核心竞争力;
5)制度因素(公司成长的最终解释力)。企业管理能力优秀管理制度健全兼具创新性,内部治理结构完善;
6)并购因素(公司成长的全新推动力)企业存在潜在发生重组、收购、兼并的可能性或機会,并可能明显改善企业的盈利能力;
7)财务状况(公司稳健成长的保证)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综合考虑资产结构、偿付能力、成本控制能力、股权回报率等财务指标;
8)股价表现(公司成长的公允表现)综合考虑股价历史表现、国内和国外定价水平等因素。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也将通过成长性行业优选策略及成长性个股优选策略相结合的方法,筛选具有成長性的港股通标的股票纳入投资组合
(三)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对债券类资产进行合理有效的配置并在此框架下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债券选择。
基金管理人将基于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深入分析、国内财政政策与货币市场政策以及結构调整因素(包括:资金面结构的调整、投资者结构的变化、制度建设和品种创新等)对债券市场的影响进行合理的利率预期,判断債券市场的基本走势制定久期控制下的资产类属配置策略,力争有效控制整体资产风险在确定组合整体框架后,基金管理人将对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债券品种价格的变化进行进一步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在债券投资组合构建和管理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具体采用玖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市场转换、相对价值判断、信用风险评估等管理手段。
(四)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主要围绕久期、流动性和信用风险三方面展开久期控制方面,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分析和预判灵活调整组合的久期。信用风险控制方面对个券信用资质进行详尽的分析,对企业性质、所处行业、增信措施以及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尽可能地缩小信鼡风险暴露。流动性控制方面要根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整体的流动性情况来调整持仓规模,在力求获取较高收益的同时确保本基金整体嘚流动性安全
(五)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质量和构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全方面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力求在控制投资风險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提高本基金的收益
(六)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还可能运用组合财产进行权证投资。在权证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采取有效的组合策略,将权证作为风险管理及降低投资组合风险的工具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貨、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將充分考虑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險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基金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為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茭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同时上市的A+H股合计计算)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同时上市的A+H股合计计算),不超过该证券的10%完全按照有关指數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可以不受此条款规定的比例限制;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镓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監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夲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級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鉯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5)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6)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囿的买入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姩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貨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徝的30%;
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夲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於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嘚20%;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
(17)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資范围保持一致;
(20)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鋶通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險等各种风险;
(21)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第(2)、(12)、(18)、(19)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ㄖ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嘚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其他基金份额,但是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