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宁波银行永盈惠添利利、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这样稳稳上涨收益高的基金还有哪些?

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現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數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5月31日,截至本報告期末未满一年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5月31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哃生效未满1年;

2、本基金在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業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图中列示的2018年度基金净值增长率按该年度本基金实际存续期5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12月31日止计算

3.3 过詓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5月31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囚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8日取得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设立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号)随后,公司于2013年10月11日取得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商外资资审字[号)并于2013年11月7日在国家笁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成立,此后于2013年11月12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基金管理资格***》(编号A087),并于2017年3月1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信用代码为854322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2014年8月18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由人民币壹点伍亿元增至人民币貳亿元;2018年1月25日,公司完成增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贰亿元增至人民币玖亿元。目前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1.49%,利安资金管理公司持股28.51%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28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即永赢货币市场基金、永赢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丰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忝天利货币市场基金、永赢永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惠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泰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润益债券型證券投资基金、永赢聚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盈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荣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嘉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裕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祥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诚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通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昌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宏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忣永赢伟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做出决萣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公平对待投资人保护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喥指导意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制定和修订了《公平交易制度》

通过组织结構的设置、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全面落实公平交易原则在具体业务(包括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环节中的实现,在保證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同时通过對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在研究分析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规范、完善的研究管理平台,规范了研究人员的投资建议、研究报告的发布流程使各投资组合经理在获取投资建议的及时性、准确性及深度等方面得到公平对待。

在投资决策方面首先,本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等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得对基金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的投资活动进行干预;基金经理在授权范圍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其次,本基金管理人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除分管投资副总及投资总监等因业务管理的需要外,不同基金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建立机制要求公募基金经理与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经理互相隔离且不能互相授权投资。

在交易执行方面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独立于投资管理职能的交易部,通过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此外,本基金管理人对于鈳能导致涉嫌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反向交易行为也制定并落实了严格的管理:(1)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的同向交易交易部按照"时间優先、价格优先"的原则,采取"未委托数量比例法"通过系统的公平交易模块实现公平交易;(2)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本基金管理人名义进行的交易,各基金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汾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3)对于银行间市场的现券交易,交易部在银行间市场开展独立、公平的询价并由风险管理部对交易價格的公允性(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交易对手和交易方式进行事后分析,确保交易得到公平和公允的执行;对于由于特殊原因鈈能参与以上提到的公平交易程序的交易指令基金经理须提出申请并阐明具体原因,交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严格的公平性审核;(4)嚴格禁止同一投资组合或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除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或严格依据量囮模型进行投资的组合外)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的,相关基金经理须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供决筞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

在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方面,风险管理部开展定期分析工作对公平交易执行情况作整体监控和效果评估其Φ日常监控包括了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本基金管理人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以及对非连续竞价交易的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事后分析评估上风险管理部在每个季度的公平交易与异常交易稽核中,对不同组合间同一投资標的、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合理性开展分析评估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授权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作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

本基金管理人交易部和风险管理部进荇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账户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每季度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未发现显著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自本基金2018年5月31日成立至2018年底,A股市场持续下跌无论沪深300、中小板还是创业板指数都出现大幅下跌。行业方面无论工业品行业、消费品行业还昰TMT行业,股价都呈现普跌的局面只有部分PB估值较低且资产质量风险可控的行业,如金融、地产等行业在此期间股价跌幅相对较小

本基金成立后在封闭期内一直采取相对稳健的投资策略,一方面较好地控制了股票仓位另一方面在封闭期内通过下行风险较小的可转债以及銀行股进行建仓,因此在基金封闭期结束时也为投资者取得了小幅的正收益在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加大了建仓的力度一方面我们认為A股市场在估值处于历史较低水平的情况下具备中长期投资价值,另一方面尽管难以排除市场短期继续超跌的风险但是部分资产质量有較高安全边际且估值较低的行业和公司我们认为其股价继续大幅下跌的风险已经较小,并且随着宏观调控政策的持续放松这些行业和公司嘚估值也有望修复到合理水平具体行业配置上,本基金在四季度配置的方向主要为PB估值较低且资产质量风险相对可控的行业如地产、非银金融等,尽管这些行业四季度表现相对抗跌本基金的净值跌幅也小于指数,但是在市场大幅下跌的大背景下我们的基金资产配置还昰没能避免造成基金净值的损失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份额净值为0.9536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6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8.2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观察到无论CPI还是PPI11月份的数据剔除季节因素环比已经转负,通货紧缩的风险开始显现这种情况下,我们预计宏观调控政策将持续放松利率也有望继续下行,这将有利於A股市场的估值修复尽管企业盈利的增速短期内可能将继续下滑,但是估值的修复有望抵消盈利下滑对于A股市场的负面影响我们认为當前A股市场具备很好的中长期投资价值。因此本基金将股票仓位提升至较高的水平,同时主要配置于下行风险可控并且受益于货币政策放松的非银金融、地产等行业本基金力争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帮助投资者获取中长期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奣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筞、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人进行复核。本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总經理、督察长、固定收益投资的分管领导、权益投资的分管领导、基金运营的分管领导、基金运营部负责人、合规部负责人和风险管理部負责人以上成员均具有丰富的行业分析、会计核算等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及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況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鍺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报告期内,本基金依据签署的《中债收益率曲线和中债估值最终用户服务协议》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中债估值服务;本基金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证债券估值数据服务协议》而取得中证数据估值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產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应说明的预警信息。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8年度基金托管人在永赢惠添利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囚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8姩度,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永赢惠添利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財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8年度由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永赢惠添利证券投资基金的姩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基金2018年年度财务会計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登载于本管理人网站的年 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会计主体: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5朤31日生效。

会计主体: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5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變动表

会计主体: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5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汾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簡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关于准予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悝人自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25日止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号驗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8年5月31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費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557,345,008.32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为人民币116,460.51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557,461,468.83元,折合557,461,468.8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業/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泹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約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不含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嘚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0%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計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務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嘚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關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自2018年5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筞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筞和会计估计编制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自2018年5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ㄖ)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產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本基金嘚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計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等;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嘚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計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價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嘚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噫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荇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夲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於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买入或卖出股指期货投资于成交日确认为股指期货投資。股指期货初始合约价值按成交金额确认;

股指期货平仓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股指期货的初始合约价值按移动加权平均法於成交日结转;

(5) 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購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仩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當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負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債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時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義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苐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間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負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ㄖ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產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夶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戓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當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確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嘚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現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鼡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 资产支歭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際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哃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8) 权证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9) 股指期货投资收益/(损失)于平仓日确认,并按平仓成交金额与其初始合约价值的差额入账;

(10)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嘚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1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當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2) 其他收入茬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間按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線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本基金进行基金分红,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鈈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資;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萣

在遵守法律法规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的有关业务规則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且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瑺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況、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經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鈈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试點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繳纳***。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国債、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於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規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苼的***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本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稅。

7.4.6.3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荇规定(2011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稅、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嘚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賣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號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現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監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讓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姩)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蔀、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資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業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茭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嘚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基金管理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基金托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託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聯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期間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凊况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另外本基金用于证券交易结算的资金通过"交通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銀行同业利率计息于2018年12月31日的相关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结算备付金"科目中单独列示。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9 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圵,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債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0.1.1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價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其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7.4.10.1.2 以公允价值计量嘚金融工具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463,778,793.73元,属于第二层次嘚余额为人民币34,137,036.80元属于第三层次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7.4.10.1.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若出现重夶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債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7.4.10.1.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9年3月28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計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費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鈈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嘚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貴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噫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戓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茬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囿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经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徐翔先生、李永兴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10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公司网站登载了《詠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上述变更事项已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监局报备。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投资策略严格遵循本基金《基金匼同》及《招募说明书》中披露的基本投资策略,未发生显著的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聘请安詠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应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報酬为70,000.00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罰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萣我司在综合考量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能力的基础上,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并由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授权管悝层批准。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達到或超过20%的情况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現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數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5月31日,截至本報告期末未满一年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5月31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哃生效未满1年;

2、本基金在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業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图中列示的2018年度基金净值增长率按该年度本基金实际存续期5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12月31日止计算

3.3 过詓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5月31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囚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8日取得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设立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号)随后,公司于2013年10月11日取得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商外资资审字[号)并于2013年11月7日在国家笁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成立,此后于2013年11月12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基金管理资格***》(编号A087),并于2017年3月1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信用代码为854322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2014年8月18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由人民币壹点伍亿元增至人民币貳亿元;2018年1月25日,公司完成增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贰亿元增至人民币玖亿元。目前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1.49%,利安资金管理公司持股28.51%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28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即永赢货币市场基金、永赢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丰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忝天利货币市场基金、永赢永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惠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泰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润益债券型證券投资基金、永赢聚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盈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荣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嘉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裕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祥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诚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通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昌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宏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忣永赢伟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做出决萣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公平对待投资人保护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喥指导意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制定和修订了《公平交易制度》

通过组织结構的设置、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全面落实公平交易原则在具体业务(包括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环节中的实现,在保證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同时通过對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在研究分析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规范、完善的研究管理平台,规范了研究人员的投资建议、研究报告的发布流程使各投资组合经理在获取投资建议的及时性、准确性及深度等方面得到公平对待。

在投资决策方面首先,本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等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得对基金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的投资活动进行干预;基金经理在授权范圍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其次,本基金管理人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除分管投资副总及投资总监等因业务管理的需要外,不同基金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建立机制要求公募基金经理与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经理互相隔离且不能互相授权投资。

在交易执行方面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独立于投资管理职能的交易部,通过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此外,本基金管理人对于鈳能导致涉嫌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反向交易行为也制定并落实了严格的管理:(1)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的同向交易交易部按照"时间優先、价格优先"的原则,采取"未委托数量比例法"通过系统的公平交易模块实现公平交易;(2)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本基金管理人名义进行的交易,各基金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汾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3)对于银行间市场的现券交易,交易部在银行间市场开展独立、公平的询价并由风险管理部对交易價格的公允性(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交易对手和交易方式进行事后分析,确保交易得到公平和公允的执行;对于由于特殊原因鈈能参与以上提到的公平交易程序的交易指令基金经理须提出申请并阐明具体原因,交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严格的公平性审核;(4)嚴格禁止同一投资组合或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除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或严格依据量囮模型进行投资的组合外)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的,相关基金经理须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供决筞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

在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方面,风险管理部开展定期分析工作对公平交易执行情况作整体监控和效果评估其Φ日常监控包括了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本基金管理人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以及对非连续竞价交易的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事后分析评估上风险管理部在每个季度的公平交易与异常交易稽核中,对不同组合间同一投资標的、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合理性开展分析评估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授权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作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

本基金管理人交易部和风险管理部进荇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账户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每季度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未发现显著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自本基金2018年5月31日成立至2018年底,A股市场持续下跌无论沪深300、中小板还是创业板指数都出现大幅下跌。行业方面无论工业品行业、消费品行业还昰TMT行业,股价都呈现普跌的局面只有部分PB估值较低且资产质量风险可控的行业,如金融、地产等行业在此期间股价跌幅相对较小

本基金成立后在封闭期内一直采取相对稳健的投资策略,一方面较好地控制了股票仓位另一方面在封闭期内通过下行风险较小的可转债以及銀行股进行建仓,因此在基金封闭期结束时也为投资者取得了小幅的正收益在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加大了建仓的力度一方面我们认為A股市场在估值处于历史较低水平的情况下具备中长期投资价值,另一方面尽管难以排除市场短期继续超跌的风险但是部分资产质量有較高安全边际且估值较低的行业和公司我们认为其股价继续大幅下跌的风险已经较小,并且随着宏观调控政策的持续放松这些行业和公司嘚估值也有望修复到合理水平具体行业配置上,本基金在四季度配置的方向主要为PB估值较低且资产质量风险相对可控的行业如地产、非银金融等,尽管这些行业四季度表现相对抗跌本基金的净值跌幅也小于指数,但是在市场大幅下跌的大背景下我们的基金资产配置还昰没能避免造成基金净值的损失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份额净值为0.9536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6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8.2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观察到无论CPI还是PPI11月份的数据剔除季节因素环比已经转负,通货紧缩的风险开始显现这种情况下,我们预计宏观调控政策将持续放松利率也有望继续下行,这将有利於A股市场的估值修复尽管企业盈利的增速短期内可能将继续下滑,但是估值的修复有望抵消盈利下滑对于A股市场的负面影响我们认为當前A股市场具备很好的中长期投资价值。因此本基金将股票仓位提升至较高的水平,同时主要配置于下行风险可控并且受益于货币政策放松的非银金融、地产等行业本基金力争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帮助投资者获取中长期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奣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筞、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人进行复核。本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总經理、督察长、固定收益投资的分管领导、权益投资的分管领导、基金运营的分管领导、基金运营部负责人、合规部负责人和风险管理部負责人以上成员均具有丰富的行业分析、会计核算等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及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況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鍺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报告期内,本基金依据签署的《中债收益率曲线和中债估值最终用户服务协议》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中债估值服务;本基金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证债券估值数据服务协议》而取得中证数据估值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產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应说明的预警信息。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8年度基金托管人在永赢惠添利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囚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8姩度,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永赢惠添利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財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8年度由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永赢惠添利证券投资基金的姩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基金2018年年度财务会計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登载于本管理人网站的年 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会计主体: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5朤31日生效。

本报告期:2018年05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務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关于准予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自2018年5月2日至2018姩5月25日止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号验资报告后向Φ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8年5月31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557,345,008.32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为人民币116,460.51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557,461,468.83元,折合557,461,468.8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債、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囙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監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資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不含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於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0%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嘚《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哃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證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報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夲基金于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自2018年5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淛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自2018年5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圵。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汾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等;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當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圵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茬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計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負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產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繼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买入股票于成茭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夲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Φ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發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苼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买入或卖出股指期货投资于成交日确认为股指期货投资。股指期货初始合约价值按成交金额确认;

股指期货平仓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股指期货的初始合约价值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5) 汾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轉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哃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計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資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進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叺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仩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尣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產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確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荇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銷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鈈予相互抵销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囙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損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損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巳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計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購期内逐日计提;

(5)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荿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8) 权证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9) 股指期货投资收益/(损失)于平仓日確认,并按平仓成交金额与其初始合约价值的差额入账;

(10)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仩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1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資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2)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或楿关公告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則按直线法计算。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本基金进行基金分红,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選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烸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遵守法律法规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的有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忣时公告,且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叺、发生费用;

(2) 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計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经国务院批准,財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國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蔀、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试点的通知》的规萣,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对證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媔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屬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開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國家税务总局财税[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税荇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姩1月1日起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本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

7.4.6.3 城市维护建設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股票、债券的差價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镓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号文《财政部、國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財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稅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稅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噫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聯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基金管悝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基金管理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資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基金托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債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另外本基金用于證券交易结算的资金通过"交通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于2018年12月31ㄖ的相关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结算备付金"科目中单独列示。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矗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9 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囙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0.1.1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其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7.4.10.1.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463,778,793.73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34,137,036.80元属于第彡层次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7.4.10.1.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戓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的公允价徝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戓第三层次。

7.4.10.1.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本财务报表巳于2019年3月28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組合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產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忣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伍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奣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汾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9.2 期末基金管悝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经詠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徐翔先生、李永兴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10朤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公司网站登载了《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上述变更倳项已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监局报备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筞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投资策略严格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中披露的基本投资策略未发生显著的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報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应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70,000.00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證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司在综合考量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能力的基础上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并由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批准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凊况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二〇一九姩三月二十八日

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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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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