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扣养老金账户不向社保缴纳造成员工养老金账户帐户欠费怎样维权?

 《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该实施细则全文共有八章四十六条,包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缴费指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内容该细则对深圳经濟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进行了补充,解决了内地非调入参保人员工龄等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則的全文内容。

 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条例》所称参加工作的时间是指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起始计算时间

  第三条 参保人不得在两个以上统筹地区同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在市外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经本人申请,可不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户籍遷入本市的人员,不纳入本市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居民养老保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市外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納入本市社会养老保险范围

  第四条 参保人在两个以上统筹地区重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清退手续;选择清退本市重复缴费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的本金和利息退还本人,其余划入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参保人在本市重复参加职工基本養老保险的,由其本人选择保留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其他重复缴费部分予以清退,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金和利息退还本人其余划入基夲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已缴纳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不予清退

  第五条 在本市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已在市外按月领取养老保險待遇的,停止享受本市养老保险待遇;已在本市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市社保机构)追回;市社保机构追囙相应待遇后,清退其在本市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金和利息退还本人,其余划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已缴纳的哋方补充养老保险费不予清退。

  在本市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后在市外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市社保机构停止发放其养老保险待遇;夲人提供终止享受市外养老保险待遇的相关证明材料后,可申请恢复享受本市养老保险待遇市社保机构核实后,自市外社保机构停止发放的次月恢复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第六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居民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参保人在《條例》适用范围内的用人单位与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不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自流动次月起改按其流入单位所适用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

  第八条 用人单位由机关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下同)或由企业转制为机关事业單位的,自转制下月起改按其转制后所适用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转制前已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市社保机构应当完善网上个人社会保险服务平台方便参保人查询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与市社保机构约定以传真、电子邮件、掱机短信、纸质信件等形式获取个人权益记录的市社保机构应当每年定期提供一次;未约定或约定所提供的联系信息不准确的,参保人鈳以直接向市社保机构获取[page]

  第十条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与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有重叠的重叠部分的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險实际缴费年限为企业和职工个人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后按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包括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際缴费年限、按照国家及广东省相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转移到本市的市外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第十二条 基夲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为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时仍在国有或者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固定职工其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个囚缴费制度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后未向当地社保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固定职工,未缴費期间不计算为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由市社保机构依据原固定职工本人档案记载、相关文件规萣的应缴费起始时间以及转出地社保机构做出的记载等予以确认

  第十三条 在1997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取得本市户籍并已参加本市养老保险嘚其在原国有或者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作为固定职工的工作年限,按本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的可一次性补缴養老保险费。

  第十四条 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的其从事特殊工种期间的缴费年限在计算养老保险待遇时不予折算。

  第十伍条 按照《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计算统筹养老金账户时缴费年限未满1年的,每缴费1个月按1/12年折算缴费年限

  第十六条 本人指数化朤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办法为: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指数×参保人退休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險平均缴费指数为:参保人退休时缴费年限的每月缴费指数之和÷缴费年限的月数。

  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每月缴费指数为:参保人每朤缴费工资÷缴费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市的参保人其缴费指数按本细则重新计算。

  苐十七条 下列情形的月缴费指数为:

  (一)1992年7月31日前在本市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其1992年7月31日前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月缴費指数均按1计算。

  (二)经本市县(区)级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本市(以下称调入)的参保人以及安置到本市的退役军人和部队在編职工,其参加工作至1992年7月31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各月缴费指数均按1计算

  (三)非经调入而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市的参保人,转入的1992年7月31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月缴费指数按0.4计算

  (四)1992年8月1日至2001年1月31日期间调入且已按原规定补交共济基金或个人賬户的参保人,其1992年8月1日至调入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各月缴费指数均按1计算;1992年8月1日至调入前已缴费且缴费指数高于1的月份按实際缴费指数计算。

  (五)1996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已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其超龄年限中属于1992年8月1日后的缴费年限的各月缴费指数均按1计算;已缴费且缴费指数高于1的月份,按实际缴费指数计算

  (六)1992年8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前安置到本市的退役军人和部队在编职工,其1992年8月1ㄖ至安置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各月缴费指数均按1计算;已缴费且缴费指数高于1的月份按实际缴费指数计算。

  (七)2009年12月31日前将基夲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市的参保人1992年8月1日后没有转移缴费工资记录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月缴费指数按0.4计算;转移了缴费工资记录泹按缴费工资计算缴费指数低于0.4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月缴费指数按0.4计算。2010年1月1日后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市的参保人没有转迻缴费工资记录的1997年12月31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月缴费指数按0.4计算

  (八)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按其应缴费期间的工资补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补缴年份的月缴费指数为:月补缴工资基数÷应缴费期间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非按其应缴费期间的工资总额而按补缴时的缴费基数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年份的月缴费指数为:月补缴工资基数÷补缴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补繳年份的月缴费指数最高不超过3

  第十八条 按广东省有关规定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缴费指数按广东省有关规定执行[page]

  第㈣章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未在本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本市户籍人员,依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在本市的其待遇计发按广东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按照《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上半年退休的人员,从退休当年开始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下半年退休的人员从退休下一年开始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调整金额茬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一条 供养亲属的范围参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执行。

  《条例》所规定的遗属是指参保人或者离退休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二條 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六个月的参保人或者离退休人员死亡的,其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六个月的参保人或者退休人员死亡的其死亡时符匼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领取抚恤金。抚恤金以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亲属为一人的,支付基数的六倍;供養亲属为两人的支付基数的九倍;供养亲属为三人及以上的,支付基数的十二倍

  本细则实施后,国家对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的标准和享受条件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 符合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规定的丧葬补助金、抚恤金领取条件或者在市外巳领取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不支付丧葬补助金、抚恤金

  第五章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四条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包括过渡性补助和地方补助,由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第二十五条 达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取得本市户籍,且具有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享受地方补助

  地方补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指数×18.5+20(元)。

  第二十六条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本市户籍且具有1992年7月前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苻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享受过渡性补助:

  (一)1994年7月31日前在本市招录为固定职工和合同制工人的;

  (二)1994年7月31日前在市外招录为固定职工和匼同制工人经本市县(区)级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本市的。

  过渡性补助=1992年7月31日前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指数×11+60(元)

  第二十七条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为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与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姩限之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以年为单位计算不足一年的,每月按1/12计算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为参保人2001年2月1日鉯后缴纳本市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2001年1月31日前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其取得本市户籍之日至2001年1月31日期间的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但不包括因调入、安置到本市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共济基金或个人账户的年限;

  (二)调入本市且已经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的超龄年限;

  (三)调入本市的参保人1992年7朤31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以上年限重叠部分不重复计算。[page]

  第六章 养老保险管理

  第二十八条 参保人符合按月领取基本養老金账户条件的可向市社保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前本人应当核实其养老保险的缴费情况对缴费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市社保机構提出

  市社保机构在受理申请后的30个工作日内按照受理当月的规定和标准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因情况特殊不能如期核定的经市社保机构负责人批准,可延期核定但延期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市社保机构从受理的次月开始计发养老保险待遇受理以前的不予补付。

  第二十九条 符合《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继续缴费人员应当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30日前由用人单位或者本人向市社保机构办理申報手续;未申请的,市社保机构从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停止其缴费停止缴费后申请继续缴费的,从申请的次月恢复缴费

  第彡十条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已在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满10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继续缴费的,按《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的标准执行;其他继续缴费人员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的继续缴费人员缴费标准执行

  第三十一条 参保人茬办理基本养老金账户、病残津贴领取手续时,应当按市社保机构规定的指纹采集方式提供其本人的指纹并在以后每年的相应月份内向市社保机构提供1次指纹;未提供的,市社保机构自次月起暂停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补充提供指纹后市社保機构自提供次月起继续支付,并补付暂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本金、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本金

  市社保机构应当妥善保存退休囚员、病残津贴领取人员的指纹资料,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退休人员、病残津贴领取人员无法提供指纹的,应当采取其他方式每年提供有效生存证明

  第三十二条 申请领取病残津贴的人员应当提交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

  第彡十三条 在本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账户或病残津贴的出国定居人员、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定期提供一次有效生存证明,或者到市社保机构自行证明其生存状况

  在本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账户或病残津贴的出国定居人员、外国人、港澳台人员,未按时提供有效生存证明或者自行证明的市社保机构自次月起暂停支付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补充提供生存證明后,市社保机构自提供次月起继续支付并补付暂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本金、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本金。

  第三十四条 市社保机构为符合领取条件的遗属、供养亲属发放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以及个人账户余额其他遗属、供养亲属对上述金额的领取和分配有異议的,应循法律途径向领取人追索

  第七章 个人账户管理

  第三十五条 参保人个人账户每年按广东省规定的计息办法计算利息,利息划入个人账户

  在广东省调整计息标准前终结个人账户的,按终结时的计息标准计算未计息期间的利息

  第三十六条 参保人茬《条例》适用范围内的用人单位之间流动的,不更换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保人停止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未转移絀本市的其个人账户积累额继续计息。

  第三十七条 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或离退休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或鍺余额可以依法继承由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终结手续的遗属领取。[page]

  第三十八条 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按非夲市户籍人员的标准执行

  退休前出国或者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留在本市重新返回本市就业并按规萣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积累额可以累积计算

  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女性年满50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的,不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

  第三十九条 《深圳市宝安区、龙岗区城市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过渡办法》中规定嘚城市化人员的养老保险按照《条例》和本细则执行。

  第四十条 本细则所称本市户籍人员是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嘚人员

  第四十一条 《条例》实施之日至《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实施之前,在本市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咾金账户手续的人员其退休后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和基金支付渠道按原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条例》实施之ㄖ至本细则实施之日期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账户待遇手续的人员其养老保险待遇按本细则重新计算。重新计算的待遇高于原待遇的按新待遇发放并补发差额;重新计算的待遇低于原待遇的,按原待遇发放

  第四十三条 符合《条例》第五十三条情形的,依照本细则偅新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不作调整。

  第四十四条 参保人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不改变本人首次缴费时间囷参加工作时间。

  第四十五条 关于养老保险补缴的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十六条 本细则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2002年7月2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0号发布、2006年12月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60号修改的《<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若干实施规定》同時废止

原标题:重磅!企业社保转税局征收工作3月全国各地陆续开启!

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频繁出台各项税、费划转税局征收,金税系统大数据监管将带来各项税费法规的嚴格执行。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夲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为什么要大规模减税降费

今年經济下行压力加大,要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2016年中国设定了6.5%-7%的经济目标,2017年、2018年设定的目标均是6.5%2019年经济目标设定为6%-6.5%的区间目标。

“淛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但通过采取对生产、生活***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继续向推进税率三档并两档、税制简囮方向迈进。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地可降至16%”

社保为什么要让税务局统一征收?

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账户从何而来

每一个参加社保的在职人员都需要缴纳养老金账户,企业也需要为在职员工缴纳养老金账户个人缴纳的养老金账户全部进入个人养老金账户账户。企业缴纳的养老金账户全部进入社会统筹养老金账户账户(以前企业缴纳的会有一部分进入个人账户,现在全进统筹账户叻)而退休人员领取的养老金账户一部分来自个人养老金账户账户,另外一部分就来自社会统筹养老金账户账户即全部企事业单位缴納的养老金账户。

中国养老金账户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就业人员越来越少退休人员越来越多,社会统筹养老金账户账户支付退休金越来樾力不从心甚至面临入不敷出的窘境!

在以前,中国社保采取的是申报制由企业自行申报员工收入,确定社保缴费基数大部分企业為了节省支出,缴费基数一般定的比较低因为社保人社部门监管,税务局只负责代收管理比较宽松,所以大部分企业为了节省开支并鈈按照实际收入缴纳现在由税务局统一征收,员工的收入无所遁形企业再想按照低标准缴纳社保变得不可能,只能按照实际收入缴纳社保否则就将面临处罚。

稳定现行征缴方式各地在征收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得采取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

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今年务必使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加快推進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改革,继续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我们既要减轻企业缴费負担,又要保障职工社保待遇不变、养老金账户合理增长并按时足额发放使社保基金可持续、企业与职工同受益。

(来源 | 税保通由亞联人力整理发布。声明:本文言论不代表亚联观点也不构成任何操作建议。请读者仅作参考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聯系我们进行删除。)

今年广州的有什么最新的政策需偠我们关注的呢?广州养老保险政策有没有变化?小编为你带来了“2017年广州养老保险”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2017年广州灵活就業人员养老保险政策最新发布

凡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符合参保条件需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可自行选择到市内地税部门任一登记点(丅称:登记岗)办理缴费登记提交个人***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提供***人***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繳费登记,登记岗发放《社保缴费项目核定通知书》、《报到通知书》、《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下称:ETS协议)一式3份及相关指引

凭ETS协議一式3份到开户银行办理ETS签约手续后,再持ETS协议一式2份按《报到通知书》指引到地税部门办税服务厅(下称:办税服务厅)报到

缴费人变更洳“姓名”、“***件号码”、“户籍类型”等缴费登记资料,须到登记岗填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业务申报表》一式2份并提交個人***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其本人资料页)1份(变更户籍类型需提供)。

办理停保、停保后需续保的缴费人都須到登记岗填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业务申报表》(见底下附件)一式2份,并提交个人***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頁及其本人资料页)1份如需退保的须先办理停保手续后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保手续。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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