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在出租3个月2009年12月22~2010年3月22現在是第二个月中。这时承租方在合同没到期前就提前解约不住了的话要求退款。本来这是挺容易的事情按照合同赔我违约金就行了,一般是一个月的租金合同上也有。 但是这个合同是过期的,也就是过啦签的日期现在这个3个月是续的,现在应该是出租双方口头和纸面的租金收条,那我还能怎么维护我的利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