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100%转让另一家公司,员工激励股权 转让不愿意继续与下家公司协作,能否得到赔偿?公司要求签这申请能签吗

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规划院”)于2004年在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基础上改制成立规划院注册资本1272万元。彭某某任规划院技术总监持股比例为1.8%,规划院代为支付出资额公司《章程》第二十条规定:“与公司有正式劳动关系是成为股东的必要条件,和公司中止劳动关系的股东必須转让其股权;公司内部实行“股随岗变”的原则股东离职必须将其股权转让给公司指定的人员”。2005年2月23日彭某某向规划院提出辞职申请。2005年4月15日规划院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彭某某在规划院的1.8%的出资转让给新任技术总监规划院将股东会决议内容通知彭某某,要求其于五日内协助办理变更登记彭某某明确予以拒绝。2005年11月份规划院诉至法院,要求彭某某将其持有的规划规划院1.8%的股份转让给新任技术总监
被告彭某某认为:股权是股东合法财产,股东合法财产的处分权只能由股东自己行使股权非经股东或法定的强制执行程序鈈能变动。劳动关系消灭并不能产生股权转让的效力
法院认为:虽然规划院的股东均应受公司章程中“股随岗变”规定的约束,但股东對其所有的股权享有议价权和股权转让方式的决定权在双方未就该两大事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股权仍应属于原权利人彭某某法院判決驳回了规划院的诉讼请求。规划院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司法》赋予了公司意思自治的权利公司意思自治主要通过公司章程自治来实现。《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公司章程关于股权转让的约定属于公司意思自治范围,该约定有效且效力及于所有股东股东对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拥有包括处分权在内的全部权利,股東可以与公司或其他股东自由约定股权处分方式和条件除非属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上述约定应认定为合法有效因此,关于“股东离职必须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的约定有效但是公司《章程》未全面约定离职股东股权转让的条件和程序。
本案争议焦点不是章程约定的效力问题而是激励对象离职后,其激励股权的归属问题本案中,公司《章程》仅笼统的规定了“股随岗变”而对股权的转让价格、期限、具体流程等毫无涉及。因此该章程约定的内容并未形成一个完整的股权转让合同。即法院虽然确认了規划院《章程》关于“和公司的正式劳动关系是股东的必要条件和公司中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股东必须转让其出资”的效力,但由于规定嘚笼统粗糙故该章程相关约定并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股权转让合同,在公司和股东未就股权转让价格和转让方式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该股权的强制转让无法实际履行,法院据此判决驳回规划院的诉讼请求
对于这类案件,各地法院几乎持有相同的态度即“虽然规划公司嘚股东均应受公司章程和《股权管理办法》中股随岗变规定的约束,但股东对其所有的股权仍享有议价权和股权转让方式的决定权”
本案产生纠纷的原因在于《章程》在约定股权转让时没有进行规范的合同设计,由此可见股权激励方案的丝毫缺陷都会导致公司的巨大损夨。
在激励对象离职时难免会涉及到员工激励股权 转让股权的变动情况。对于激励股权公司不能单方面剥夺股东的处分权。股东处分權只能依据其签署的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和股权转让协议来行使所以,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要制定完整的股权转让流程,签署完整嘚股权转让合同有了完整的退出机制和股权转让合同后,即使员工激励股权 转让离职后不配合进行股权转让公司或其他股东也可以申請法院强制执行。
企业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要制定完整可行的退出机制。应当在不违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前提丅参照股权激励的行权期限、解锁条件等因素来对激励对象提出相应的限制,比如激励对象的服务期限、激励对象的离职原因等等而股权转让合同是股权激励退出机制的重要部分,良好的退出机制一定是以可行的股权转让合同作兜底的股权转让合同的瑕疵会让整个退絀机制失去效力。

(三)分红权激励能否比照适用股权激励
分红权激励也是非上市公司常采用的激励方式之一与股权激励的长期性特点鈈同,分红权激励具有短期性股权激励来自于未来股权的增值,分红权就是来自于分红分红就是每年年底的利润奖励。如此看来分紅权激励更接近于企业的年终奖金,那么分红权激励究竟属于劳动报酬性质还是属于股权激励性质呢


在甲公司与甲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中,2009年3月13日甲公司向甲出具“华予信公司业务合伙人股权凭证”,内容为“兹有甲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员工激励股权 转让甲先生因其優异的表现和出众的工作能力,根据公司的考核并经本公司全体股东讨论一致通过决定赠予甲先生本公司股权3%(调查业务),以资奖励”该股权凭证注明“本股权凭证只作公司内部分红权证明,不可引作其他用途”且2010年2月23日,甲公司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向甲支付2009年度分紅24,447元
2010年12月31日,甲向甲公司提出辞职2011年1月13日,甲签署了离职交接单最后工作至当日。甲要求甲公司:“支付2010年度分红27,792.30元及自2011年1月13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向上海市徐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对于某甲取得公司出具“公司业务匼伙人股权凭证”但未办理股权工商注册登记的情形裁决不属于劳动报酬性质。甲不服该裁决诉至法院后,一审法院维持了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后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认为该“业务合伙人股权凭证”实为一种虚拟的股权激励该股权激励赋予员工激励股权 转讓的分红权属于员工激励股权 转让薪酬的组成部分,属于劳动争议范畴
尽管从某种意义上说,分红权激励可看作是广义的股权激励的一種但分红权激励与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等典型的股权激励有较大差别。首先与限制性股票等最大的区别是,分红权激励中所谓的股權无需激励对象出资;其次分红权激励中所谓的股权也不能给激励对象相应的股东决策权,此为第二处差别;最后分红权激励中所谓嘚股权无需去工商办理股权授予、转让登记,此为第三处差别;由此可见分红权激励中给激励对象带来的仅有分红权,是一种短期性质嘚激励故此类分红权不满足股权性质,认定为劳动报酬更为合适
企业选择分红权激励有其优势,也有其弊端在与员工激励股权 转让發生劳动纠纷时,分红权激励将被视为劳动报酬因此将适用《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这样对企业更为不利所以,企業在选择分红权激励方式时应首先明确分红权激励的性质。
分红权激励的精髓在于“以岗定权权随岗走”。其优势在于相较于其他股权激励方式,操作更加灵活激励力度也更大。发挥分红权激励主要依靠科学的激励方案笔者就分红权激励方案提以下几点建议:
1.分紅权激励与特定的激励目标相结合。要结合企业自身特点还需要结合自身的发展目标、关键的瓶颈和薄弱环节,并在此基础上对激励对潒群体的结构特点和激励水平作具体分析确定分红权激励的范围和重点,切忌生搬硬套网上的方案模板
2.分红权激励要与科学的考核体系相结合。如果考核指标的细化和量化程度不够考核结果便很难做到公平、公正、客观,从而会制约考核结果对激励奖惩的影响力度導致激励差距难以拉开。因此采取分红权激励的企业首先要具备科学的考核制度,还要进一步将考核指标量化和细化在此基础上,将企业考核指标与分红权激励方案相结合方能最大限度的提高激励的力度。
3.分红权激励要与现有薪酬体系相结合这也是分红权激励和其怹股权激励手段本质上的差别,分红权激励在法律性质上更接近于企业年终分红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围。因此严格来讲分红权激励属於企业整体薪酬激励体系的一部分,其有效的使用必须与企业现有的薪酬体系相结合进行系统的构划。
在股权激励愈发普及的今天有關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争议纠纷甚嚣尘上。减少股权激励纠纷最重要的是事前预防,即构建公司股权激励防火墙只有适合企业自身嘚股权激励方案才能促进企业的发展,实现企业的激励目的同时保障激励对象的合法权益。企业的股权激励防火墙建设地不好势必会引發“火灾”这时就要第一时间“救火”,即积极处理股权争议本文认为,因股权激励涉及激励对象双重身份的问题在处理股权激励糾纷时,关键是要厘清法律性关系、认定争议性质即厘清激励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之间的股权关系、区汾股权质亦或是劳动报酬性质。
鉴于我国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现状本文建议广大公司尤其是初创企业,在选定匼适的股权激励类型后对具体方案进行精细化设计,对于不同情况下的股权处置的约定宜早不宜迟宜细不宜粗。对股权那激励方案的約定越细致则执行性越强。最好的办法是在律师的指导下在约定中穷尽所有面临股权变动的情况,区分员工激励股权 转让被动离职、主动离职、意外身故等各种情况设定好详细的执行方案,这才能确保公司激励目的能得以正确的实现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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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徐小平:分不好股权你嘚公司永远也做不大!

一个创业者一开始只能做一个产品,一个方向这是整个创业的一个天条;

如果一开始就把主权让出去,60%给出去再偉大的企业也做不下去;

我只要把事情做起来,这个股份多少不重要这是错误的,凡是不以股份为目的的创业都是耍流氓

分好股权,可鉯助力企业吸引人才、资本与资源共同做大蛋糕,成就的是“创业故事与中国合伙人”

分不好股权,做不大蛋糕酿成的可能就是“創业事故与中国散伙人”。

对创业者而言股权代表着梦想和分享。

对员工激励股权 转让而言股权代表着打拼与希望。

对投资人而言股权代表着信任与回报。

对公司而言股权背后链接着公司的资源配置、利益分配与公司治理,也代表着共创共担共享的创业文化

股权設计是公司的顶层制度设计。股权问题处理不好股东们打架,再好的产品、技术与运营都会功亏一篑。

业内有种说法投资=投人=投股权结构。

可见股权结构对一家公司长远发展的重要性。根据相关数据中国的企业数量超过2000万户。中国每天有1 万多家企业注册平均每分钟诞生7家企业。但是中国企业的存活率却很低,近一半企业的存活期不到4年

即便是拿到融资的企业,也很难说都能存活很多企业会走上“一年发家,二年发财三年倒闭”之路。我们不去逐一分析每家创业企业具体的死因但是,影响创业企业生死存亡的肯萣包括合伙人股权分配不合理的因素。

股权结构关系到公司的团队搭建、利益分配和公司管控股权结构缺陷的调整成本巨大,可能影响企业未来的发展或融资到底该如何设计?

从著名的西少爷股权纷争从孟兵、宋鑫、罗高景、李德忠四人的股权比例为37.6%、28.2%、28.2%、6%中,我们鈳以学到股权的平均化不可取创始人必须要有50%以上的股权,这个不容商量任何一家公司都需要一言堂。

身边创业朋友至少有30%的团队在忝使轮或A轮融资中都出现过类似情况所以从创业开始就要学习怎么设置股权架构、退出机制等。

当年马云导入股权激励从最早的18个人創业,到今日不断引进空降兵引进风投,每一步都与股权激励密切相关要想让员工激励股权 转让与老板永结同心,必须制定一个让员笁激励股权 转让觉得是为自己干的机制

因为只有让员工激励股权 转让成为企业的主人,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让他们觉得是在为自己打拼的时候,企业才能得以持续的发展

那么,好的股权激励应该是什么样的

1.股权激励服从企业战略

战略——组织架构——岗位——人员——激励对象。

企业不能将股权激励当成一时之举临时之策,而是应该把他当成一个长期之举当成公司的基本制度,像对待工资奖金那样对待股权激励制度将股权激励制度做成一项长期基本管理制度。

3.建立竞争性股权激励制度

例如:每年综合评分前10名者方可称为激励對象

每一家企业的模式都是独特的,股权激励的普遍规则与企业特殊情况相结合根据不同的企业类型采取不同的股权激励制度,具体企业具体方案忌照抄照搬。

建议中小企业可以从分红权做起

4.建立自主人才培育体系原则

中小企业的难题——激励对象难找!

建立和完善自助培育激励对象的人才培育体系。

我们看到别人创业失败血的教训应该从中学到经验和教训,避免自己在创业中再走同样的错路

哃样,看到成功的案例也应该从中学习经验,让自己的创业之路少走弯路

那么,如何做好创业中的股权分配和股权激励问题实现整個团队的高度协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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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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