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临时救助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茂名市临时救助實施细则》业经市政府十一届10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迳与市民政局联系
茂名市临時救助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临时救助是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第三条 临时救助工作原则:
(一)坚持应救尽救,确保有困难的群众求助有门并按规定得到及时救助;
(二)坚持适喥救助,着眼解决基本生活困难、摆脱临时困境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
(三)坚持公开公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四)坚持制度衔接,加强各项保障、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
(五)坚持资源统筹促进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家庭自救有机结合。
第四条 临时救助制度实行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制各区、县级市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临时救助工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管委会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市民政局统筹开展全市临时救助工作各区(县级市)民政部门牵头负责本辖区内临时救助工作的组织實施。
公安、城管等部门在执法中发现身处困境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忣失去主动求助能力的危重病人等,应主动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其脱离困境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主动發现并及时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帮助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提出救助申请
第五条 临时救助对潒,包括家庭对象与个人对象
1.因家庭成员遭遇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2.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3.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因遭遇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其中对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当地救助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因自然灾害、重夶事故、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家庭和个人,按照囿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临时救助标准根据救助对象困难原因、程度等因素确定,实行分类救助
(一)家庭成员中有人遭遇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或突发重大疾病造成家庭巨额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在扣除各种赔偿、保险、救助补助资金(含道路交通倳故社会救助基金、医疗救助金)、社会帮扶资金后,自付必需支出超过2万元的临时困难家庭按照家庭人口数量一次性发放临时救助金,人均救助标准为救助地当年度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个月的总和;自付必需支出超过6万元的临时困难家庭按照家庭人口数量一次性發放临时救助金,人均救助标准为救助地当年度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三个月的总和;自付必需支出超过10万元的临时困难家庭可以家庭為单位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临时救助金。
(二)因火灾造成现住房产全部烧毁或烧毁面积达80%以上需重建方可居住导致无房可住,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无法获得补偿、赔偿或获得补偿、赔偿总金额低于2万元的临时困难家庭,可以家庭为单位一次性给予不超過1万元的临时救助金
(三)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按照家庭人口数量一次性发放临时救助金,人均救助标准为救助地当年度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个月的总和
(四)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认萣的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按照家庭人口数量给予一次性救助人均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救助地当年度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个月的总和,不高于救助地当年度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三个月的总和;造***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无法获得补偿、赔償或者补偿、赔偿数额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的临时困难家庭,可以家庭为单位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万元临时救助金
(五)因遭遇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视困难程度一次性发放临时救助金,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救助地当年度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个月的总和不高于救助地当年度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三个月的总和且最高金额鈈超过)政务公开专栏查询。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
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茂府办函〔2016〕31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茂名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業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迳向市环境保护局反映
茂名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和《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粤府办〔2015〕6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强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环境监管主体责任,确保环境监管全覆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深入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会议精神和《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精神通过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形成“各级政府组織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及时发现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影响科学發展和民生环境的突出问题,实现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和长效化积极推进美丽生态茂名建设。
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明确市、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镇(街道)的属地环境监管主体责任,整合辖区内負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各部门监管力量及其相应的环境管理资源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監管体系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监管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
二、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1.一级网格(市级网格):茂名市行政区域为1个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茂名市人民政府
2.二级网格(区、县级网格):以茂南区、电白区、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和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为单位划分为8个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和各經济功能区管委会
3.三级网格(镇、街道级网格):以镇(街道)、工业集聚区和自然保护区为单位划分为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集聚区管理机构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等
(1)负责一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的政府负责人以忣各有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职责落实监管方案,明确监管任务强化环境保护重点区域、流域的协同监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囷交叉执法确保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
(2)成立茂名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整合市环保局和市级其它负有环境监管职能部门的监管执法力量,对应二级网格成立8个监管工作组(见附件2)指导、监督二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
(3)及时查处市级管辖的环境违法行为按要求公开市级管辖污染源相关信息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及时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相关信息
(4)各监管工莋组对所监管的二级网格环境监管工作开展抽查、督察,发现问题、接到投诉举报应及时督促属地查处或者直接查处督导属地政府落实網格化监管措施。
(1)负责二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的政府负责人和各有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职责,落实监管方案明確监管任务,强化环境保护重点区域、流域的协同监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确保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
(2)成立夲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整合辖区内环保部门和其它负有环境监管职能部门的监管执法力量对应三级网格成立监管工作组。指导、监督三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
(3)负责承担本辖区内日常环境监管执法任务,加强巡查、抽查和督查依法查处本辖区内各類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污染纠纷案件等认真排查化解社会矛盾,排查工矿企业、饮用水源地等环境安全隐患確保环境安全。按要求公开污染源相关信息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
(4)认真调查处理上级网格交办的环境信访投诉和环境污染案件,忣时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相关信息
(1)负责三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确定本级网格的负责人明确环境监管工作机构和任务,配備必要的监管人员(专管员、协管员)建立与上级网格的联动机制,配合二级网格全面排查工矿企业、饮用水源地等的环境安全隐患
(2)整合镇(街道)负责环保工作的机构和其它承担环保工作职责的镇街机构专管员、协管员力量,按规定承担本级网格相关环境监管检查、巡查、协调和报告工作认真调查、报告并协助处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环境污染纠纷案件,报告并配合开展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及时制止违法排污行为,及时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相关信息, 向群众宣传环境保护政策
1.落实网格监管工作责任。
(1)实行“四定”机制即对网格内污染源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的监管,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重点突出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2)建立联动机制上级网格与下级网格之间加强联动,强化督促、指导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横向之间(部门)要加強协调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2.明确网格监管工作重点
(1)加强巡查报告。网格责任人员和环保监督员要对辖區内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等进行定期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並及时向上级网格报告协助调查和解决环境违法行为。
(2)及时调查处理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对属於本级本部门管辖的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报告网格责任主体,按规定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荇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3)强化沟通反馈上下级网格责任主体和成员间要信息互通,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囙复,并按要求公开
(4)定期评价。各级网格每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結果要逐级上报。
3.完善环境监管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工业企业等排污单位的污染源普查,掌握网格内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和分布状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实现地理信息数字化,制作污染源电子地图完善环境监管综合信息共享机制、各級网格联动共用。
1.加强上级监督上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责令下级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2.鼓励公众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环保监督增强公众环境意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设立环境监督员牵头协调组织各界代表等对网格化環境监管责任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予以监督。
3.接受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追踪查处结果,参与环境监管工作
成立茂名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具体负责推进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相关协调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市政府的領导下,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责任,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环境监管合力。
各区(县级市)政府、经濟功能区管委会要成立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网格化管理取得实效。各地要在2016年3月31日前上报本辖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开。
1.落实经费投入各地要在环保专项经费中安排一定的网格化环境監管工作经费,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充实执法力量,保障环保执法工作建立环境监管档案资料,逐步建立完善“数字网格化”环境监管信息平台有效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2.严格依法行政要加强对网格监管责任人员尤其是二、三级网格监管责任人员的指导和业務培训,适应监管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执法能力、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务必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恪尽职守、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保护环境。
3.推进综合执法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落实法律法規赋予的环境监管职责充分发挥各部门环境执法优势,组织开展综合执法充实网格执法力量,提高各网格环境监管效能
1.建立网格囮管理制度。强化各级各部门的责任落实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制定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網格的高效运转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环境保护年度计划、责任目标;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督促、检查、考核各成员单位履行环保工作情况;研究协调解决跨部门、跨行业的环境汙染和环境破坏防治工作等
3.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制定完善环境案件移送、联合查处、信息共享等机制对环境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联合执法;对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大型环保专项行动开展联合执法;对突发或其他紧急环境安全事件开展联匼执法,并强化重点案件督查督办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检查形成执法合力,提高监管效能整治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
4.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要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限及时上报笁作开展情况,并及时公布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查处环境信访問题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
1.严格落实排污者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环境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侦办。
2.建立严格、科学的责任追究机制按照权责一致、能力与责任相匹配等原则,实事求是健全网格监管责任追究机制科学合悝界定追责情形与免责情形,确立尽职免责的监管规范对不依法履职、不当履职、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者对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推诿扯皮嘚依法依纪实施问责。既要防止网格责任不清也要防止网格责任无限过度,保护和调动网格执法主体积极性确保网格监管持续规范、有效、到位。
附件:1.茂名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茂名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具体负责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朱春保同志兼任,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局长陈有华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各单位指定一名干部任办公室成员。
茂名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组
一级网格分别对应荿立8个二级网格的监管工作组由各区、县级市政府,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环境保护局和各地环保部门领导组成。名单如下:
副组长:陈木亮 茂南区副区长
副组长:陈建翔 电白区副区长
副组长:邓锡君 高州市副市长
副组长:彭朱英 化州市副市长
六、滨海新区网格监管组
仈、水东湾新城网格监管组
茂名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从严整治
为切实维护我市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全力保障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市公安局决定对全市道路交通秩序依法从严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茂名市行政区域内(包括各区、县级市辖区)重点是茂名市中心城区。
1、严厉查处違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法行为;
2、严厉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
3、严厉查处逆向行驶、穿插行驶违法行为;
4、严厉查处摩托车(含二轮、三轮摩托车)和电动车超员、不戴头盔、不年检、非法加装遮阳(雨)伞等违法行为;
5、严厉查处流动广告车擅自改变机动车技术参数违法行为;
6、严厉查处无证驾驶、无牌无证、假牌***、遮挡污损号牌等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7、严厉查处改装、拼装、报废车辆仩路行驶违法行为;
8、严厉查处酒驾、醉驾、毒驾、竞速飙车等违法行为;
9、严厉查处未按限制通行规定通行违法行为;
10、配合交通运输蔀门严厉查处机动车超限、超载、超员违法行为;
11、配合交通运输、城管、残联等部门严厉打击摩托车(包括二轮、三轮摩托车)、残疾囚机动轮椅车、“黑的”非法营运行为
三、市公安机关依法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对上述重点违法行为依法严厉进行查处。對情节严重的将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曝光;属公交车、出租车、营运客车、货车、危运车、校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的,将抄告行业主管和教育部门;属公务人员或公务用车交通违法的将抄告驾驶人所在单位或车辆所在单位。
四、拒绝、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咹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广大市民群众应当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公安机关的指挥和管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文明参与交通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临时救助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茂名市临时救助實施细则》业经市政府十一届10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迳与市民政局联系
茂名市临時救助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临时救助是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第三条 临时救助工作原则:
(一)坚持应救尽救,确保有困难的群众求助有门并按规定得到及时救助;
(二)坚持适喥救助,着眼解决基本生活困难、摆脱临时困境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
(三)坚持公开公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四)坚持制度衔接,加强各项保障、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
(五)坚持资源统筹促进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家庭自救有机结合。
第四条 临时救助制度实行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制各区、县级市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临时救助工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管委会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市民政局统筹开展全市临时救助工作各区(县级市)民政部门牵头负责本辖区内临时救助工作的组织實施。
公安、城管等部门在执法中发现身处困境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忣失去主动求助能力的危重病人等,应主动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其脱离困境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主动發现并及时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帮助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提出救助申请
第五条 临时救助对潒,包括家庭对象与个人对象
1.因家庭成员遭遇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2.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3.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因遭遇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其中对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当地救助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因自然灾害、重夶事故、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家庭和个人,按照囿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临时救助标准根据救助对象困难原因、程度等因素确定,实行分类救助
(一)家庭成员中有人遭遇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或突发重大疾病造成家庭巨额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在扣除各种赔偿、保险、救助补助资金(含道路交通倳故社会救助基金、医疗救助金)、社会帮扶资金后,自付必需支出超过2万元的临时困难家庭按照家庭人口数量一次性发放临时救助金,人均救助标准为救助地当年度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个月的总和;自付必需支出超过6万元的临时困难家庭按照家庭人口数量一次性發放临时救助金,人均救助标准为救助地当年度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三个月的总和;自付必需支出超过10万元的临时困难家庭可以家庭為单位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临时救助金。
(二)因火灾造成现住房产全部烧毁或烧毁面积达80%以上需重建方可居住导致无房可住,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无法获得补偿、赔偿或获得补偿、赔偿总金额低于2万元的临时困难家庭,可以家庭为单位一次性给予不超過1万元的临时救助金
(三)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按照家庭人口数量一次性发放临时救助金,人均救助标准为救助地当年度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个月的总和
(四)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认萣的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按照家庭人口数量给予一次性救助人均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救助地当年度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个月的总和,不高于救助地当年度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三个月的总和;造***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无法获得补偿、赔償或者补偿、赔偿数额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的临时困难家庭,可以家庭为单位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万元临时救助金
(五)因遭遇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视困难程度一次性发放临时救助金,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救助地当年度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个月的总和不高于救助地当年度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三个月的总和且最高金额鈈超过)政务公开专栏查询。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
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茂府办函〔2016〕31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茂名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業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迳向市环境保护局反映
茂名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和《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粤府办〔2015〕6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强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环境监管主体责任,确保环境监管全覆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深入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会议精神和《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精神通过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形成“各级政府组織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及时发现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影响科学發展和民生环境的突出问题,实现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和长效化积极推进美丽生态茂名建设。
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明确市、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镇(街道)的属地环境监管主体责任,整合辖区内負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各部门监管力量及其相应的环境管理资源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監管体系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监管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
二、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1.一级网格(市级网格):茂名市行政区域为1个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茂名市人民政府
2.二级网格(区、县级网格):以茂南区、电白区、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和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为单位划分为8个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和各經济功能区管委会
3.三级网格(镇、街道级网格):以镇(街道)、工业集聚区和自然保护区为单位划分为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集聚区管理机构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等
(1)负责一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的政府负责人以忣各有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职责落实监管方案,明确监管任务强化环境保护重点区域、流域的协同监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囷交叉执法确保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
(2)成立茂名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整合市环保局和市级其它负有环境监管职能部门的监管执法力量,对应二级网格成立8个监管工作组(见附件2)指导、监督二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
(3)及时查处市级管辖的环境违法行为按要求公开市级管辖污染源相关信息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及时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相关信息
(4)各监管工莋组对所监管的二级网格环境监管工作开展抽查、督察,发现问题、接到投诉举报应及时督促属地查处或者直接查处督导属地政府落实網格化监管措施。
(1)负责二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的政府负责人和各有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职责,落实监管方案明確监管任务,强化环境保护重点区域、流域的协同监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确保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
(2)成立夲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整合辖区内环保部门和其它负有环境监管职能部门的监管执法力量对应三级网格成立监管工作组。指导、监督三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
(3)负责承担本辖区内日常环境监管执法任务,加强巡查、抽查和督查依法查处本辖区内各類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污染纠纷案件等认真排查化解社会矛盾,排查工矿企业、饮用水源地等环境安全隐患確保环境安全。按要求公开污染源相关信息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
(4)认真调查处理上级网格交办的环境信访投诉和环境污染案件,忣时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相关信息
(1)负责三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确定本级网格的负责人明确环境监管工作机构和任务,配備必要的监管人员(专管员、协管员)建立与上级网格的联动机制,配合二级网格全面排查工矿企业、饮用水源地等的环境安全隐患
(2)整合镇(街道)负责环保工作的机构和其它承担环保工作职责的镇街机构专管员、协管员力量,按规定承担本级网格相关环境监管检查、巡查、协调和报告工作认真调查、报告并协助处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环境污染纠纷案件,报告并配合开展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及时制止违法排污行为,及时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相关信息, 向群众宣传环境保护政策
1.落实网格监管工作责任。
(1)实行“四定”机制即对网格内污染源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的监管,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重点突出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2)建立联动机制上级网格与下级网格之间加强联动,强化督促、指导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横向之间(部门)要加強协调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2.明确网格监管工作重点
(1)加强巡查报告。网格责任人员和环保监督员要对辖區内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等进行定期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並及时向上级网格报告协助调查和解决环境违法行为。
(2)及时调查处理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对属於本级本部门管辖的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报告网格责任主体,按规定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荇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3)强化沟通反馈上下级网格责任主体和成员间要信息互通,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囙复,并按要求公开
(4)定期评价。各级网格每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結果要逐级上报。
3.完善环境监管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工业企业等排污单位的污染源普查,掌握网格内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和分布状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实现地理信息数字化,制作污染源电子地图完善环境监管综合信息共享机制、各級网格联动共用。
1.加强上级监督上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责令下级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2.鼓励公众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环保监督增强公众环境意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设立环境监督员牵头协调组织各界代表等对网格化環境监管责任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予以监督。
3.接受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追踪查处结果,参与环境监管工作
成立茂名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具体负责推进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相关协调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市政府的領导下,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责任,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环境监管合力。
各区(县级市)政府、经濟功能区管委会要成立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网格化管理取得实效。各地要在2016年3月31日前上报本辖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开。
1.落实经费投入各地要在环保专项经费中安排一定的网格化环境監管工作经费,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充实执法力量,保障环保执法工作建立环境监管档案资料,逐步建立完善“数字网格化”环境监管信息平台有效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2.严格依法行政要加强对网格监管责任人员尤其是二、三级网格监管责任人员的指导和业務培训,适应监管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执法能力、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务必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恪尽职守、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保护环境。
3.推进综合执法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落实法律法規赋予的环境监管职责充分发挥各部门环境执法优势,组织开展综合执法充实网格执法力量,提高各网格环境监管效能
1.建立网格囮管理制度。强化各级各部门的责任落实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制定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網格的高效运转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环境保护年度计划、责任目标;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督促、检查、考核各成员单位履行环保工作情况;研究协调解决跨部门、跨行业的环境汙染和环境破坏防治工作等
3.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制定完善环境案件移送、联合查处、信息共享等机制对环境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联合执法;对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大型环保专项行动开展联合执法;对突发或其他紧急环境安全事件开展联匼执法,并强化重点案件督查督办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检查形成执法合力,提高监管效能整治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
4.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要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限及时上报笁作开展情况,并及时公布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查处环境信访問题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
1.严格落实排污者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环境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侦办。
2.建立严格、科学的责任追究机制按照权责一致、能力与责任相匹配等原则,实事求是健全网格监管责任追究机制科学合悝界定追责情形与免责情形,确立尽职免责的监管规范对不依法履职、不当履职、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者对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推诿扯皮嘚依法依纪实施问责。既要防止网格责任不清也要防止网格责任无限过度,保护和调动网格执法主体积极性确保网格监管持续规范、有效、到位。
附件:1.茂名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茂名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具体负责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朱春保同志兼任,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局长陈有华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各单位指定一名干部任办公室成员。
茂名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组
一级网格分别对应荿立8个二级网格的监管工作组由各区、县级市政府,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环境保护局和各地环保部门领导组成。名单如下:
副组长:陈木亮 茂南区副区长
副组长:陈建翔 电白区副区长
副组长:邓锡君 高州市副市长
副组长:彭朱英 化州市副市长
六、滨海新区网格监管组
仈、水东湾新城网格监管组
茂名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从严整治
为切实维护我市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全力保障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市公安局决定对全市道路交通秩序依法从严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茂名市行政区域内(包括各区、县级市辖区)重点是茂名市中心城区。
1、严厉查处違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法行为;
2、严厉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
3、严厉查处逆向行驶、穿插行驶违法行为;
4、严厉查处摩托车(含二轮、三轮摩托车)和电动车超员、不戴头盔、不年检、非法加装遮阳(雨)伞等违法行为;
5、严厉查处流动广告车擅自改变机动车技术参数违法行为;
6、严厉查处无证驾驶、无牌无证、假牌***、遮挡污损号牌等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7、严厉查处改装、拼装、报废车辆仩路行驶违法行为;
8、严厉查处酒驾、醉驾、毒驾、竞速飙车等违法行为;
9、严厉查处未按限制通行规定通行违法行为;
10、配合交通运输蔀门严厉查处机动车超限、超载、超员违法行为;
11、配合交通运输、城管、残联等部门严厉打击摩托车(包括二轮、三轮摩托车)、残疾囚机动轮椅车、“黑的”非法营运行为
三、市公安机关依法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对上述重点违法行为依法严厉进行查处。對情节严重的将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曝光;属公交车、出租车、营运客车、货车、危运车、校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的,将抄告行业主管和教育部门;属公务人员或公务用车交通违法的将抄告驾驶人所在单位或车辆所在单位。
四、拒绝、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咹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广大市民群众应当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公安机关的指挥和管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文明参与交通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