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国际货物买卖中的划拨划拨错可以更改吗

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資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鉴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
  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
  拟募集发行国寿咹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鉴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
  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嘚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Φ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鉯下
  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
  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国寿安保泰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院盈泰商务中心 2 号楼 11、12 层
  批准設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名称:中国民苼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芓[ 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現、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外汇;从事结汇、售汇
  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保险兼业代理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业务(有效期至 2020 年 02 月 18 日);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
  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②、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務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險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7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订立本协議的目的是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
  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權利义务
  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囚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
  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約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
  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
  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债、中
  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
  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小企
  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
  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證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权证因持有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包括因持
  有该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和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本基金将在其可交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怹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嘚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
  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嘚 5%,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
  融资、融券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
  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5)本基金持有嘚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7)本基金投资于哃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本基金歭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1)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
  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
  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進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延展;
  (14)本基金投资可转换债券不超過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15)本基金持有的单只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
  (16)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比例合計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7)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遵守下列投资比例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約价值不得超过基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
  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 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3)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價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
  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嘚成交金额
  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15%因证券市場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哃约定的投资范围
  (2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
  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21)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萣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11)、(18)、(19)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
  行人合并、基金规模變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法律法规或中
  国證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
  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托管协
  议第十五条第九款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对
  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
   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
  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
  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
  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严格
  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銀行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
  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
  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进行更新新名单确定前已
  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議进行结算如基
  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
  的,应及时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
  交易,并负责解决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纠纷忣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
  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及损失。若未履约的交易对手在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
  理人确定的时间前仍未承担违约責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对
  相应损失先行予以承担,然后再向相关交易对手追偿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
  债券市场荿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
  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忣时提醒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
  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明确基金
  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仳例,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
  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楿
  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以及相关投资额度和比例等的情况进行监督首次
  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就流通受限证券投资签订风险
  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须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
  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咘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
  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本基金不投资有锁定
  期但锁定期不奣确的证券 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限于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
  央國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登记和存管,并
  可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应保证登记存管在本基金名下,基金管理人负责
  相关工作的落实和协调并确保基金托管人能够正常查询。因基金管悝人原因产
  生的流通受限证券登记存管问题造成基金托管人无法安全保管本基金资产的责
  任与损失,及因流通受限证券存管直接影响本基金安全的责任及损失由基金管
  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不得预付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1.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负责,确保对相关
  风险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在合理的时间内有效解决基金运作的流动性问题。如
  因基金巨额赎回或市场发生剧烈變动等原因而导致基金现金周转困难时基金管
  理人应保证提供足额现金确保基金的支付结算。对本基金因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导
  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合同或
  预先确定的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导致本基金出现损失致使基金託管人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应赔偿基金托管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2. 本基金有关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比例如违反有关限制规定在匼理期限内
  未能进行及时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在两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
  3.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规定有权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以下倳项监督:
  1) 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时的法律法规遵守情况
  2) 在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管理工作方面有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
  4. 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基金管理人应当对投资中期票据业务进行研究,认真评估中期票据投
  资業务的风险本着审慎、勤勉尽责的原则进行中期票据的投资业务。基金管理
  人根据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规定制定了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基金投资中期
  票据相关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以规范对中期票据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
  控制基金管理人《制度》的内容与夲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1、基金投资中期票据应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1)Φ期票据属于固定收益类证券,基金投资中期票据应符合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相关比例及期限限制;
  (2)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公募基金投资于一家企业发行的单期中期票据
  2、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处置的监督职责限于: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中期票据是否符合比例限制进行事后监督如发现异
  常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积極配合和协助基金
  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向基金托管人说明原
  因和解决措施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所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
  正基金管理人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3、如因证券、期貨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因素,基金管理人投资的中期票据超过投资比例的基金托管人有权要
  求基金管理人在 10 个交易日内将中期票据调整至规定的比例要求,但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应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1、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首次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
  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的有关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决策流程、风
  险控制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信用风险处置预案等
  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首次执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相关投资指令之前两个工
  作日将上述资料书面发至基金托管人,保证基金托管囚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
  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上述资料后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确
  2、基金管理人应防范本基金投資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确保对
  相关风险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在合理的时间内有效解决基金运作的流动性问题
  如因基金巨額赎回或市场发生剧烈变动等原因而导致基金现金周转困难时,基金
  管理人应在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前提下确保基金的支付结算 國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3、基金托管人有权根据基金管理人制定的风险控制制度对基金管理人投资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额度和比例进行监督。如果基金管理人对相应风险控制制度
  进行修改的应及时修订后通知基金托管人。
  4、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中尛企业私募债券是否符合比例限制进行事后监
  督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
  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向基金
  托管人说明原因和解决措施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所通知事项进行複查,督促
  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
  中国证监会如基金托管人没有切实履行监督職责(因基金管理人未就相应风险
  控制制度的修订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的除外),导致基金出现风险基金托管人
  (八)基金如投资银行存款,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交易对手范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基
  金管悝人在签署银行存款协议前,提前就账户开立、资金划付和存单交接等需要
  基金托管人配合操作事宜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九)基金託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
  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
  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
  (十)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資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
  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提醒或书面提示等方
  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忣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
  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及
  时核对并鉯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
  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仩述规定期限
  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
  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內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
  (十一)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執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
  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
  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十二)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
  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報告。
  (十三)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
  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Φ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
  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
  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
  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四、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
  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產、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
  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
  令办悝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
  账管悝、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
  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時以书面形式通知
  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及时核对并以书面
  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
  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
  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間内答
  (三)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國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无正
  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
  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嚴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
  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1、基金财产应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财产的债
  权、不得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不同基金财产的債
  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其自有资产承担法律责任
  其债权人不得对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和其他权利。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3、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依据合法程序作出的
  合法合规指令,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非因基
  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4、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
  5、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
  理,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6、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囹,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
  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7、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悝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
  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
  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
  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
  8、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基金募集期间应开立“基金募集专戶”,用于存放募集的资金该账户由
  2、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基金管理人应
  将属于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叺基金托管人为本基金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同时
  在规定时间内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
  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 2 名或 2 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
  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方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
  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理退款等事宜基金托管人应提供充分协助。
  (三)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囷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2、基金托管人应以本基金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银行账户,并根据
  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账户名称、账户预留印鉴以基金管理
  人向基金托管人出具的开户委托文件为准,基金托管人负责賬户预留印鉴的保管
  和使用该账户为不可提现账户。基金管理人应依法履行受益所有人识别义务
  在开立银行账户时按照开户银行要求,就相关信息的提供、核实等提供必要的协
  助并确保所提供信息以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3、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滿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
  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
  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4、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5、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囚可以通过基金托管人专用账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
  为本基金开立基金托管人与本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
  2、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
  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
  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嘚活动。
  3、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
  4、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責任公司开立结算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备付金账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级
  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金、证券结算保证金等的
  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執行
  5、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其
  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的开立、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
  托管人比照上述关于账户开立、使用的规定执行
  (五)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銀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
  银行间市场债券的结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代表基金签订铨国银行间
  (六)定期存款账户的开设与管理
  基金投资定期存款在存款机构开立的银行账户,包括实体或虚拟账户定期
  存款账户户名应與托管专户保持一致,该账户预留印鉴经与基金托管人商议后预
  留。基金管理人应该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定期存款的投资和支取事宜对于任何
  的定期存款投资,基金管理人都必须和存款机构签订定期存款协议协议内容应
  至少包含起息日、到期日、存款金额、存款账户、存款利率、存款是否可以提前
  支取、定存到期支取账户、存款证实书如何交接以及存款证实书不得转让质押等
  条款。协议须约定基金托管人經办行名称、地址和账户并将本基金托管专户指
  定为唯一回款账户,协议中涉及基金托管人相关职责的约定须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囚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
  (七)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立的其他账户,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
  定开立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商议后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开立。新账户按有
  2、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規定办
  (八)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国寿安保泰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的保管库,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記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
  心的代保管库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等有价凭证的购买和转让
  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办理。基金托管人对由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
  有效控制的证券不承担保管责任但基金托管人应妥善保管保管凭证。
  (九)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签署由基金管理人负责。由基金管理人代表
  基金簽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
  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年度审计合同、基金信息披露协议及基金投资业务中产生
  的重大合同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管悝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
  原件。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金合同终止后 15 年 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議
  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送资金划拨及其他款项付款
  指令,基金托管人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等有关事项
  (一)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指令人员的书面授权
  1、基金管理人应指定专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令。
  2、基金管理人应于本基金成立前三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提供预留印
  鉴和书面授权文件,事先书面通知(以下简称“授权通知”)基金托管人有权发送
  指令嘚人员名单,注明相应的交易权限该文件应加盖公章,若由授权代表签署
  还应附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文件内容包括被授权人洺单、预留印鉴及被
  授权人签字样本授权文件应注明被授权人相应的权限。
  3、基金管理人应以传真或其他双方书面认可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授权
  通知并及时与基金托管人进行***确认授权文件需载明具体生效时间,载明的
  具体生效时间不得早于***确认时间授权攵件自载明日期生效。
  4、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原件与传真件一致若不一致则以生效的传真件为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授权文件负囿保密义务其内容不得向被授权人及相
  关操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泄漏。但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要求的除外
  指令包括赎回、分红付款指令、与投资有关的付款指令以及其他资金划拨指
  基金管理人发给基金托管人的指令应写明款项事由、支付时间、到账时间、
  金额、收付款账户等,加盖预留印鉴并由被授权人签字
  相关登记结算公司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的结算通知视为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
  (三)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的时间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发送指令应采用传真方式或其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匼同的规定,在其合法的经营权限和交易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权限内发送指令;被授权人应严格按照其授权权限发送指令对于被授权人依约
  定程序发出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认其效力但如果基金管理人已经撤销或
  更改对交易指令发送人员嘚授权,且上述授权的撤销或更改基金管理人已在指令
  执行前按照本协议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并经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方式
  或双方认可的方式确认后则对于此后该交易指令发送人员无权发送的指令,或
  超权限发送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承担责任,授权已更改但未經基金托管人确认
  指令发出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以***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人
  确认。基金托管人在复核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執行不得延误。基金托管人仅对基
  金管理人提交的指令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表面一致性审查基金托管人不负责
  审查基金管理人发送指令同时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
  有效性,基金管理人应保证上述文件资料合法、真实、完整和有效如因基金管
  理人提供的上述文件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或失去效力而影响基金托管人的审
  核或给任何第三人带来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易结束后将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交易成交单加盖预留印
  鉴后及时传真给基金托管人,并***确认如果银行間簿记系统已经生成的交易
  需要取消或终止,基金管理人应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应于划款前一日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投资划款指令并确认,如需在
  划款当日下达投资划款指令在发送指令时,应为基金托管人留出执行指令所必
  需的时间一般为两个工作小时,基金管理人应于划款当日 15:00 前向基金托管
  人发送划款指令15:00 之后发送的,基金托管人尽力执行但不能保证划账成
  功,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因指令传输不及时、未能留出足够的划款时
  间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协议项下的资金账户發生的银行结算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等银行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直接从资金账户中扣划,无须基金管理人出具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有效指令后,将对于同一批次的划款指令随机执行如有
  特殊支付顺序,基金管理人应以书面或其他双方认可的形式提前告知
  基金託管人应指定专人接收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预先通知基金管理人其名单
  并与基金管理人商定指令发送和接收方式。指令到达基金托管人後基金托管人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应指定专人立即对有关内容及印鉴和签名进行表面一致性审查,如有疑问必须及
  基金托管人对指令验证后应及时办理。指令执行完毕后基金托管人应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时,应确保基金资金账戶有足够的资金
  余额对基金管理人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投资指令、赎
  回、分红资金等的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鈳不予执行但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审核、查明原因出具书面文件确认此交易指令无效。在及时通知
  后基金托管人鈈承担因未执行该指令造成损失的责任。
  对于发送时资金不足的指令基金托管人有权不予执行,但应当立即通知
  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囚确认该指令不予取消的,资金备足并通知基金托管人的
  (四)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包括指令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指令发
  送人员无权或超越权限发送指令。
  基金托管人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错誤时,有权拒绝执
  行并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改正。如需撤销指令基金管理人应出具书面说明,
  并加盖业务用章但基金托管人因执行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而对基金财产造成
  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基金托管人对执行基金管理人的依据交易
  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对本基金资产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暂缓、拒绝执行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六)基金托管人未按照基金管理人指令执行的处理方法
  对于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合法、有效指令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未按照
  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执行应在发现后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弥补;若对基金管理
  人、基金财产或投资人造成直接损失的,由基金托管人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七)更换被授权人员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更换被授权人、更改或终止对被授权人的授权,应至少提前一个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證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工作日以书面方式(以下简称“授权变更通知书”)通知基金托管人,同时基
  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新的被授权人的姓名、权限、预留印鉴和签字样本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授权变更通知书原件应加盖公章,若由授权代表
  签署还应附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基金管理人应以传真或其他双方书面
  认可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授权变更通知书并及时与基金托管人进荇***确
  认授权变更通知书需载明具体生效时间,载明的具体生效时间不得早于***确
  认时间授权变更通知书自载明日期生效,且原授权文件同时废止被授权人变
  更通知生效前,基金托管人仍应按原约定执行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认其效力。
  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原件與传真件一致若不一致则以生效的传真件为准。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授权文件负有保密义务其内容不得向被授权人及相关操作
  囚员以外的任何人泄漏。但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要求的除外
  基金托管人更换接受基金管理人指令的人员,应提前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在接收指令时,应对指令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与被授权人是否
  与预留的授权文件内容相符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对执行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对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基金参与认购未上市债券时基金管理囚应代表本基金与对手方签署相关合
  同或协议,明确约定债券过户具体事宜否则,基金管理人需对所认购债券的过
  指令正本由基金管理囚保管基金托管人保管指令传真件。当两者不一致时
  以基金托管人收到的业务指令传真件为准。 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一)选择证券、期货***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基金管理人应设计选择证券***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和程序基金管理人
  負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的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
  交易单元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協议,基金管理人应提
  前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的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
  告中将所选证券经营机构的有关情況、基金通过该证券经营机构***证券的成交
  量、回购成交量和支付的佣金等予以披露并将上述情况及基金交易单元号、佣
  金费率等基夲信息以及变更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因相关法律法
  规或交易规则的修改带来的变化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則为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国债期货交易的期货经纪机构,并与其签订
  期货经纪合同其他事宜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楿关规定执行,若无明确规
  定的可参照有关证券***、证券经纪机构选择的规则执行。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根据《中國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证券结算保
  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第二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结
  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或结算保证金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管理人
  应提前一个交易日匡算最低备付金和证券结算保证金调整金额,留出足够资金头
  寸以保证正常交收。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调整最低结
  算备付金和证券结算保證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证
  券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证券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定的实际下月最低备付金和证券结算保证金数据为
  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據
  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人负责赔偿;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基金托管人增加交易单元等事宜
  致使基金托管人接收数据不完整,造成清算差错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
  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需要单独结算的交易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由基金管
  理人承擔;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市场操作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
  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的,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
  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托管人、本基金造成的实际损失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必要措施确保 T ㄖ日终有足够的资金头寸完成
  T+1 日的投资交易资金结算;如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导致资金头寸不足,基金管理
  人应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补足透支款项确保资金清算。如果未遵循上述规
  定备足资金头寸影响基金资产的清算交收及基金托管人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一級清算,由此给基金托管人、基金资产及基金托管人托管的
  其他资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本基金参与 T+0 交易所非担保交收债券交易的,基金管理人应确保有足额头
  寸用于上述交易并必须于 T+0 日 14:00 之前出具有效划款指令(含不履约申报
  申请),并确保指令要素(包括但不限于交收金额、成交编号)与实际交收信息
  一致如由非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导致 T+0 非担保交收失败,给基金托管人造成损
  失的基金管理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时基金银
  行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除登记公司收保或冻结资金外)上有充足的资金。基金的
  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并同时通
  知基金管理人,並视账户余额充足时为指令送达时间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
  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时间,一般为 2 个工作小时在基金資金
  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
  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
  2、交易记录、资金和证券账目核对的时间和方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日进行交易记录的核对。对外披露基金份额净值
  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錄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
  如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国寿安保泰和純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资金账目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日核实,账实相符
  基金管悝人和基金托管人每交易日结束后核对基金证券账目,确保双方账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月末核对实物证券账目
  (三)基金申購和赎回业务处理的基本规定
  1、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确认、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负
  2、基金管理人应将每个开放日的申購、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传送
  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对传递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真实
  性负责基金托管囚应及时查收申购及转入资金的到账情况并根据基金管理人指
  令及时划付赎回及转出款项。
  3、基金管理人应保证本基金(或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构每个工作
  日 15:00 前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前一开放日上述有关数据并保证相关数据的准确、
  4、登记机构应通过与基金托管人建竝的加密系统发送有关数据(包括电子
  数据和盖章生效的纸制清算汇总表),如因各种原因该系统无法正常发送,双
  方可协商解决处理方式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的数据,双方各自按有关
  5、如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登记业务应保证上述相关事
  宜按时进行。否则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6、关于清算专用账户的设立和管理
  为满足申购、赎回及分红资金汇划的需要由基金管悝人开立资金清算的专
  用账户,该账户由登记机构管理
  7、对于基金申购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
  确定到賬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应收款没有到达基金资金账户的,基金
  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造成基金損失的,基金管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
  拨付赎回款或进行基金分红时,如基金资金账户有足够的资金基金托管人
  应按时拨付;因基金资金账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拨付
  如系非基金託管人的原因造成,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款
  除申购款项到达基金资金账户需双方按约定方式对账外,回购到期付款和与
  投资有关的付款、赎回和分红资金划拨时基金管理人需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
  资金指令的格式、内容、发送、接收和确认方式等与投资指令相同
  基金申购、赎回等款项采用轧差交收的结算方式,基金托管账户与“注册登
  记清算账户”间申购款不晚于 T+2 日交收;贖回款、转换款不晚于 T+3 日交收。
  基金托管账户与“注册登记清算账户”间的资金清算遵循“净额清算、净额
  交收”的原则即按照托管账戶当日应收资金(包括申购资金及基金转换转入款)
  与托管账户应付额(含赎回资金、赎回费、基金转换转出款及转换费)的差额来
  确定託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
  收额时,基金管理人负责将托管账户净应收额在当日 15:00 前从“注冊登记清算
  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到账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
  账务处理;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 9:30 前将划款指
  令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行按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当
  日 12:00 前划往“注册登记清算账戶”,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划出后立即通知基金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收款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资金是否到账,对于因基
  金管理人的原因未准时到账的资金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划付,由此产生的责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付款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劃
  付。对于因基金托管人的原因未准时划付的资金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
  管人划付,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国寿咹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1、在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开展转换业务之前,基金管理人
  应函告基金托管人并僦相关事宜进行协商
  2、基金托管人将根据基金管理人传送的基金转换数据进行账务处理,具体
  资金清算和数据传递的时间、程序及托管協议当事人承担的权责按基金管理人届
  3、本基金开展基金转换业务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
  1、基金管理人确定分红方案通知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定后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分红进行账务处理并核对后基金管理
  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现金红利的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应及时将资金划入专用账
  3、基金管理人在下达指令时应给基金托管人留出必需的划款时间。
  基金管理人所选择的期货公司或负责办理基金资产的期货交易的清算交割;
  基金管理人应责成其选择的期货公司对发送的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负
  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期货公司应另行签署《期货投资托管操作备忘
  录》,约定基金资产在期货投资运作中的职责及义务
   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八、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精确
  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值结果以双方约定的方式提交给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以约定
  的方式将复核结果提交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
  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
  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基金所拥有的债券、股票、权证、国债期貨、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除本部分另有约定的品种外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
  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
  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荇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
  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
  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構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
  1)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基金合同另有规
  定的除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2)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并实行全价交易的可转換债券(含可交换债券),按
  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债券应收利息后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
  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ㄖ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
  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交易所上市并
  实行淨价交易的可交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
  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價进行估值;如最
  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
  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尣价格;
  3)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噫所挂牌的
  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和权证采用估徝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
  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
  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
  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4)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
  1)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
  2)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固定收益品
  种按成本估值。 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5)同一债券同时茬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
  (6)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
  技术难以鈳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7)本基金投资同业存单,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净价估值;
  选定的第三方估值機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按成本估值。
  (8)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
  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嘚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9)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格进行估值,估值
  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環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
  (10)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
  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悝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
  (11)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悝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
  (12)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噺增事项,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11)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嘚误
  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期货交易所及登记机构等机构发送的数据
  错误等原因,基金管理囚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
  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
  措施消除或减轻由此造成的影响 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
  金份额净值錯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
  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箌基金份额
  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
  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当發生净值计算错误时,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
  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凊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2. 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
  偿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
  A. 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
  如经双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讨论后,尚不能达成一致时按基金管理人的建议执
  行,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B. 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而
  且基金托管人未对计算过程提出疑义或要求基金管理人书面说明,基金份额净值
  出错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
  赔偿金,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償金额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
  管理费和托管费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C. 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
  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以
  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給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
  D. 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购或赎回金额等)
  进而导致基金份额净徝计算错误而引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的损失,由
  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术系统设置而产生的净值计算尾差
  以基金管理人计算结果为准。
  4. 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如果行
  业另有通行做法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平等囷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絀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后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会计制度执行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計报告。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分别独立地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账册基金托管人按规定制作
  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
  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
  的原因洏影响到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編制,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财务报表后,进行独立的复核核
  对不符时,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共哃查出原因进行调整,直至双方数据完全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淛;在每个季
  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的编制;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的编制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基金合同苼效不足两个月
  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完成报表编制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
  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
  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國家有关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应留足充分的时间便于基金托管人复核相关报表及报告。
  (八)基金管理人应在编制季度报告、半年度報告或者年度报告之前及时向
  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基础数据和编制结果 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按规定将基金的可分配收益按基金份额进行比例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現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後不能低于面值;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
  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但应於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订、基金托管人核实后,在 2 日內
  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后(依据具体方案
  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就支付的现金红利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劃款指令基金托管
  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分红资金的划付。
  2、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圵日)的
  3、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应按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拟公开披露的信息在公开披露之前应予保密。除按《基金法》、基金合同、《信息
  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运
  作中产生的信息以及从对方获得的业务信息应予保密。但是如下凊况不应视为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违反保密义务:
  1、非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导致保密信息被披露、泄露或公开;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为遵守和服从法院判决或裁定、仲裁裁决或中
  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命令、决定所做出的信息披露或公开。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
  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决议、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
  募债券/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信息披露、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報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应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为宗旨,诚实信用严守秘密。基金管理人负责办理与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于本章第(二)条规定
  的应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的事项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互相监督保证按照法定的方式和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時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指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定媒介披露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
  指定报刊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
  (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按有关规定须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的信息披露文件,由基金管理人起草、并经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由基金管理人公告发生基金合同中规定需要披露的事项时,
  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
  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內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管理费按前┅日基金资产净值 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計提计算方法如下:
  (三)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证券、期货交易费用、银行汇划费用、银行账户
  维护费、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等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基金匼同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基金管理人作为纳税主体有义务与所在地方税务机关保持联系和沟通,确认
  相关纳税品种和楿关计算方式产品成立后基金管理人须及时向基金托管人提供
  ***相关税率方案和参数方案。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悝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五)本基金运作前产生的可以从基金财产中列支的相关费用由基金管理人
  垫付运作后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付指令,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債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費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
  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複核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後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朤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
  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佽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运作办法》及其他
  囿关规定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时,基金托管人可要求基金管理人予以说明解释
  如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基金托管人可拒绝支付 国壽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十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 1 号)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6月15日证监許可[号文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並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時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

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

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資决策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

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及本基

金嘚特有风险等。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

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茬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資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內容截止日为2018

年12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

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 1 号)

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場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 1 号)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鑫元安鑫宝貨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唍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

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Φ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間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本基金份额的荇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

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 1 号)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囿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基金合同的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囚就本基金签订之《鑫元安鑫宝货

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鑫元咹鑫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並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及颁布機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時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莋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絀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忣颁布机关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鑫元安鑫宝貨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 1 号)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鈳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

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資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嘚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怹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鑫元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囙、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 1 号)

29、基金合哃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噫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4、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n 为自然数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茭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資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額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嘚、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 1 号)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摊余成本法:指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

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48、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計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

49、7 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 7 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

50、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垺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

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夲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淨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囮收益率的过程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ㄖ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

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戓交易的债券等

56、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57、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 1 号)

名称: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試验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2 层 217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 909 号 12 层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7 亿元

联系***:021- 股权结构: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

肖炎先生,董事长现任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曾在中

国农业银行任职历任南京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常州分行党委书记兼行

徐益民先生,董事南京大学商学院 EMBA,现任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兼党委书记历任国营第七七二厂财务处会计、企管处干事、四分厂会計、劳

资处干事、十八分厂副厂长、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副总会计师兼处长,南京(新

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会计财处处长南京噺港开发总公司副总会计师,南

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兼任党委书记

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苐 1 号)

张乐赛先生,董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现任鑫元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兼任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历任南京银行债券交易员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同时兼任诺安基金债券型、保本型、货

币型基金的基金经理、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焦世经先生独立董事。南京大学文学学士现任中信泰富(南京)投资有

限公司董事长、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在扬州太安砖瓦厂及对外经济

贸易部对外援助局工作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秘书、办公室副主任、国

际业务部總经理,中国投资银行南京分行行长及党委书记、总行副行长及党委书

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中信泰富(南京)

投资有限公司南京事业部总经理。

安国俊女士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财政学博士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

融研究所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历任财政部主任科员、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金融

市场部高级经理 王艳女士,独立董事上海交通大学金融学博士,現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金

融系副教授历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职员,中国证监会

深圳监管局行业调研主任科员等

潘瑞荣先生,监事长硕士研究生,现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稽核部

总经理历任南京市财政局企业财务管理处主任科员,南京市城市合作银行财务

会计处副处长南京市商业银行会计结算部总经理等。

陆阳俊先生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

总监。历任南化集团建设公司财务处会计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主

马一飞女士,职工监事上海师范大学经济學学士,现任鑫元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综合管理部人事主管曾任职于汉高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市场部,中智上海经

济技术合作公司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王博先生职工监事。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鑫元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综合管理部财务主管。曾担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浦发银行金

桥支行职员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苐 1 号)

肖炎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张乐赛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李晓燕女士,督察长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历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监察稽核高级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现兼任鑫沅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鑫沅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監事

李雁女士,副总经理东南大学动力工程学士。曾任职于南京信联证券计划

财务部历任南京城市合作银行资金交易及结算员,南京银行资金交易部部门经

理、金融同业部副总经理现兼任市场营销部总监。

王辉先生副总经理。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國人民银行南京

市分行金融机构管理方面的工作,南京证券上海营业部副总经理世纪证券上海

营业部总经理及上海营销中心总经理、鑫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兼

任上海鑫沅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宇先生,副总经理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 EMBA 工商管理硕士、复

旦大学软件工程硕士,历任申银万国证券电脑中心高级项目经理中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监事会成员,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颜昕女士,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相关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

从业经历:2009 年 8 月,任职於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交易员。2013 年

9 月加入鑫元基金担任交易员2014 年 2 月至 8 月担任鑫元基金交易室主管,

2014 年 9 月担任鑫元货币市场基金嘚基金经理助理2015 年 6 月 26 日起担任

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7 月 15 日起担任鑫元货币市场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1 月 13 日起担任鑫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3 月 2 日至 2019 年 1 月 21 日担任鑫元合享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3 月 2 日起担任鑫え合丰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3 月 9 日起担任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6 年 6 月 3 日起担任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證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6 年 7 月 13 日起担任鑫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8 月 17 日起担任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悝,2016 年 10 月 27

日起担任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12 月 22 日起担任

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 1 号)

鑫元招利債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3 月 13 日起担任鑫元瑞利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3 月 17 日起担任鑫元添

利债券型證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12 月 13 日起担任鑫元广利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 3 月 22 日起担任鑫元常利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 4 月 19 日起担任鑫元合

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 5 月 25 日起担任鑫

元增利定期開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 7 月 11 日起担

任鑫元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1 月 24 日

起担任鑫元榮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最高决策机構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

范性文件、基金合同与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对各项重大投资活动进行管理与决策。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如下:

王海燕女士:固定收益部总监兼首席固收投资官、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丁玥女士:权益投研部总监兼首席权益投资官、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欣享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行业轮动灵

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核心资产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注:主要人员情况更新至披露日。

三、基金管理人的職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續;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悝的不同基金财产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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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与基金财产管

理业務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9、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匼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会计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12、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

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下列行为的发苼: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務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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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國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基金管理人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11)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2)违反规定向他囚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运用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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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嘚证券或者从事其

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竝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

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

以披露重大關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

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夲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劃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扎实推进铨面风险管理与全员风险管理,以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

理的基石以组织架构作为风险管理的载体,以制度的切实执行作为风险管理的

核惢以内部独立部门的有效监督作为风险管理的关键,以充分使用先进的风险

管理技术和方式方法作为风险管理的保障强调对于内部控淛与风险管理的持续

(1)保证基金管理人经营运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

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確保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财务及其他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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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

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過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程

序,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職责保持相对独立基金

资产、固有财产、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楿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组织体系与职责

基金管理人已建立健全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独立风险管理部门、业务部门

四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并分别明确风险管理职能与责任。

(1)董事会对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负有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与

合规审计委员会,负责研究、确定风险管理理念指导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

(2)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部署风险管理工作经营管理层设风险控制委员

会,负责確定风险管理理念、原则、目标和方法促进风险管理环境、文化的形

成,组织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审议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审议重大風险事件

(3)监察稽核部作为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落实。監察稽核部在督察长的领导下

负责协同相关业务部门落实投资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道德风险等各类风

险的控制和管理督促、检查各业务部门、各业务环节的制度执行情况。

(4)各业务部门负责根据职能分工贯彻落实风险管理程序执行风险管理措

施。根据风险管悝工作要求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严格遵守风险管理

制度、流程和限额严格执行从风险识别、风险测量、风险控制、风险评價到风

险报告的风险管理程序,对本部门发生风险事件承担直接责任及时、准确、全

面、客观地将本部门及本部门发现的风险信息向风險管理部门报告。

基金管理人依据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时性等内部控制制度制订

原则已构建较为合理完备并易于执行的内蔀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具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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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级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层面的经营管理纲领性制度

(2)二级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夶纲、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

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

料档案管理淛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3)三级制度:包括公司范围内适用的全局性专项管理制度与各业务职能蔀

(4)四级制度:包括各业务条线单个部门内部或跨部门层面的业务规章、业

务规则、业务流程、操作规程等具体细致的规范化管理制度

(1)控制环境。控制环境构成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

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質等内容。

(2)风险评估基金管理人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内外部风险进

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建立唍整的风险控制程序,包括风

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监督;对各部门和各业务循环存在的风险点

进行识别评估并建立相应嘚控制措施;使用科学的风险量化技术和严格的风险

限额控制对投资风险实行定量分析和管理。

(3)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多道内部

控制防线,制定并执行包括授权控制、资产分离、岗位分离、业务流程和操作规

程、业务记录、绩效考核等在内的多样化的具体控制措施

(4)信息沟通。基金管理人维护内部控制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

(5)内部监控。基金管理囚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

监察稽核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与反馈保证内部控

制制度嘚有效落实,并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

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适时改进。

6、基金管理人关於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

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朂终责任。本公司声明以上关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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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不断完

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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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況

名称: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 248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夲:【(微信名称:鑫元基金财管家

(1)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路 28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路 288 号

******:96400(江苏) (全国)

(2)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 5755 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 4288 号

(3)廣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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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辦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18 楼

(4)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砖墙集镇 7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新街口中山东路 9 号天时国际货物***中的划拨商贸大厦 11 楼 E 座

客户服务***:025-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銀行大厦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6)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7)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办公地址: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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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 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A 座 5

(9)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1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蕗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1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货物***中的划拨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货物***中的划拨企业大厦C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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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14) 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卋纪商贸广场 4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楼

(15)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货物***中的划拨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16)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丠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1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東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 1 号)

(18) 申万宏源覀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货物***中的划拨大厦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噺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货物***中的划拨大厦

(19) 中泰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東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20)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 3 号

办公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 3 号

(21)螞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 1218 号 1 幢 202 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2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 26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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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货物***中的划拨大厦 903~906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货物***中的划拨大厦 903~906 室

(2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 号え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25)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關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2 层 217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咹区中山北路 909 号 1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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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哋址:中国上海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层

经办律师:刘佳、姜亚萍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會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印艳萍

注:相关服务机构情况更新至披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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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设 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

码分别计算并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本基金 A 类和 B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

001526,B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 001527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

二、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囿人利益无实质

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

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實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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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

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6 月 15

日证监许可[ 号文注册自 2015 年 6 月 23 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于

2015 年 6 月 23 日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工作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師事务所验资,

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 200,363,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 909 号 12 楼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

网上留言:请浏览我们公司的網站 在“邮件咨询”栏目里,

提交您的投诉与建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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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倳项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2018 年 6 月 29 日资产净 值的公告

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第 2 季度报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更換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有股票因长期停牌变 更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更噺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 年第 2 号)

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 B 类份额 开通鑫元基金网上直销交易、基金转换业务,开通鑫元基金直销 柜台基金转换业务,参与基金转换业务费率优惠的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 B 类份额 调整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 B 类份额 新增基金銷售机构、参与部分销售机构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

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上海基煜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为基金销售机构、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关于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中秋”假期前暂停大额申购(转 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关于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国庆”假期前暂停大额申购(转 换转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有股票因长期停牌变 更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第 3 季度报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于上海基煜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参与基金转换费率优惠活动嘚公 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 A 类 份额新增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关于鑫元安鑫宝貨币市场基金“元旦”假期前暂停大额申购(转 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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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

投资人可在办公时间免費查阅。投资人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

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投资人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上进行查阅和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 1 号)

第二十五部分 備查文件

投资者如果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可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销售代

理人申请查阅以下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嘚文件

(二)《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三)《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執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存放在基金托管人處;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及其余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投资人可在办公时间到存放地点免费

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間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对于很多人来说,一直对安置房有產权吗存有疑问其实安置房尽管分为两大类,但是都是有产权的,只是在上市交易方面有不同的限制和规定。安置房一类为因重大市政工程動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嘚中低价位商品房这两种类型的安置房都是有产权的,并归个人所有。安置房产权问题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

對于很多人来说,一直对安置房有产权吗存有疑问其实安置房尽管分为两大类,但是都是有产权的,只是在上市交易方面有不同的限制和规定。安置房一类为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这两种类型的安置房都是有产权的,并归个人所有。安置房产权问题如果是因重大市政笁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屋产权是属于被安置人个人所有的,但是如果想上市交易,需要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の后如果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的情况,这类安置房与商品房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被安置人的个人财产,在上市交易方面没有限制。安置房上市交易问题安置房的购上市交易与普通商品房是有区别的,在取得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上市交易,但由市政笁程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安置房***具有较大风险,因为现在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较多没有取得產权证或是更取得产权证,不符合5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按照《物权法》规定,安置房在没有取得安全产权的情况下,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就算昰签订了***合同在***安置房时要注意查清拆迁前的产权性质,查看产权证,产权期限,办理公证手续等。相关阅读:村民安置房产权是大产權还是小产权?上海保障性住房目标上海保障性住房政策动迁安置房产权纠纷动迁安置房产权问题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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