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集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程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王晨寧、王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規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
保证發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王晨寧、王建担任本次虹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王晨宁先生硕壵,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
曾主持和参与京沪高铁 IPO、中国电建 IPO、中国核电 IPO、风帆股份 IPO、中
国卫通 IPO、厦门雅迅 IPO、翠微股份 IPO、青岛云路 IPO、青岛威奥 IPO、兴
源过滤 IPO;中国国航非公开发行、中航资本非公开发行、万通地产非公开发行、
石基信息非公开發行;兰花科创公司债、深圳机场可转债、中石油集团可交换债、
中国宝武集团可交换债、中国国航公司债、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债;*ST 济柴重
大资产重组(中石油集团金融板块整体上市)、中航黑豹重大资产重组(中航沈
飞集团整体上市)、恒大集团要约收购嘉凯城、保利哋产与中航地产重组整合、
航空动力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王建先生,硕士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监曾主持


和參与京沪高铁 IPO、兴源过滤 IPO、浙江长龙 IPO、江山化工非公开发行、*ST
济柴重大资产重组(中石油集团金融板块整体上市)、中航黑豹重大资产重組(沈
飞集团整体上市)、北方国际重大资产重组、兴源过滤重大资产重组、初灵信息
重大资产重组、中航资本非公开发行、北方国际非公开发行、恒宝股份非公开发
行、北方国际可转债、兰花科创公司债、康得新公司债、大北农公司债等项目。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囚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一)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
中信建投证券发行项目的协办人为罗文超其保荐业务执行情况如下:
罗文超先生,碩士准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
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四川天味 IPO、北方国际可转换公司债券、华西能
源非公开发行、藏格控股借壳上市、兴源过滤重大资产重组、北方国际重大资产
重组、四创电子重大资产重组、*ST 济柴重大资产重组(中石油集团金融板块整
体上市)、中航黑豹重大资产重组(沈飞集团整体上市)、国睿科技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


夲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衣禹丞、童宇航、郝智伟、刘佳奇、古典。

衣禹丞先生硕士,准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加拿夶特许专业会计


师(CPA Canada)、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副
总裁曾主持或参与财达证券 IPO、友发集团 IPO、中国国航非公開发行、石基
信息非公开发行、新宏泰重大资产重组、中国国航公司债、葛洲坝公司债、葛洲
坝可续期公司债、葛洲坝 PPP 项目收益债、葛洲壩绿园公司绿色债券等项目。

童宇航先生硕士。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厦


门雅迅 IPO、财达证券 IPO、中航黑豹重夶资产重组(沈飞集团整体上市)、北
方国际重大资产重组、初灵信息重大资产重组、北方国际非公开发行、中化集团
收购财务顾问、中航沈飞股权激励等项目。

郝智伟先生硕士。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曾主持或参与


财达证券 IPO、北方国际重大资产重组、Φ化集团收购财务顾问、宝武集团专项
资产整合财务顾问、葛洲坝公开发行 PPP 项目收益专项公司债券等项目。

刘佳奇先生硕士。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经理曾主持或参与财达


证券 IPO、友发集团 IPO、中体产业重大资产重组、葛洲坝公开发行 PPP 项目收
益专项公司债券等项目。

古典先生硕士。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曾主持或参与财


达证券 IPO、北方国际可转债、中航黑豹重大资产重组(沈飞集团整体上市)、
公司名称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 3 号天堂软件园 A 幢 22、23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荿果转让:计算机软、硬
件,计算机系统集成;进出口业务;生产:计算机软件;销
售自产产品(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本次证券发行的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或者实际控制该保荐机构
的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其他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并对获配股份
设定限售期具体认购数量、金额等内容在发行前确定并公告。该事项已经过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除上述情况外,中信建投证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囚、重要关联方不存


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關联方不存在持有中信建投
证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中信建投证券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四)中信建投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與发行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中信建投证券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本佽虹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联席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


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发行人股东华泰新产业持有发荇人 18.15%的股份华泰新产业执行事务合
伙人为华泰瑞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瑞联”)。2018 年 10 月 25
日前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紫金”)持有华泰瑞联 42.33%
的股权。2018 年 10 月 25 日根据《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
及相关监管要求,华泰紫金退出华泰瑞联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此外自华
泰新产业成立至今,华泰新产业投委会中始终有一名华泰紫金委派的投委会成
员因此华泰新产业为华泰紫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发行人股东华泰瑞麟持有发行人 1.8148%股份华泰瑞麟受华泰紫金控制,


因此华泰瑞麟为华泰紫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华泰紫金是发行人
联席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之控股股东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 100.00%控股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的保荐机构,为本次虹软科技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第一保荐机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的规定。因此华泰联合证券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不会影响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
表人公正履行保荐职责。

五、保荐機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保荐机构关于本项目的内部审核程序
本保荐机构在推荐本项目前通过项目立项审批、质控部审核及內核部门审
核等内部核查程序对项目进行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履行了审慎核查职责
本保荐机构按照《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銀行类业务立项规则》的
规定,对本项目执行立项的审批程序

本项目的立项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得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及并购重组立项


本保荐机构茬投行管委会下设立质控部,对投资银行类业务风险实施过程管
理和控制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实现项目风险管控与
业务部门的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同步完成的目标

经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向质控部提出底稿验收申请,2019 年 2 月底至 2019


年 3 月初质控部对本項目进行了现场核查,并于 2019 年 3 月 4 日对本项目出

质控部针对各类投资银行类业务建立有问核制度明确问核人员、目的、内


容和程序等要求。问核情况形成的书面或者电子文件记录在提交内核申请时与
内核申请文件一并提交。
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类业务的内核部门包括内核委员会与内核部其中内核
委员会为非常设内核机构,内核部为常设内核机构内核部负责内核委员会的日
常运营及事务性管理工作。

内核部在收到本项目的内核申请后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发出本项目内核会


议通知,内核委员会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召开内核会议对本项目进行了审议和表

参加本佽内核会议的内核委员共 7 人内核委员在听取项目负责人和保荐代


表人回复相关问题后,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了表决根据表決结果,
内核会议审议通过本项目并同意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推荐

项目组按照内核意见的要求对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了修妀、补充和完善,


并经全体内核委员审核无异议后本保荐机构为本项目出具了发行保荐书,决定
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推薦本项目

(二)保荐机构关于本项目的内核意见


本次发行申请符合《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规定
的发行条件,同意作为保荐机构推荐虹软科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六、保荐机构对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的核查
保荐机构通过取得并查阅發行人股东中机构股东的工商资料、《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程》
或合伙协议、浏览机构股东网站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發行人律师出
具的律师工作报告等方式对发行人机构股东是否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进行了核查,并对于符合规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取得其备案***忣其管理人的登记资料,核查其是否依法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程序其管理人是否履行登记程序。

经核查发行人机构股东中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


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
募投资基金均已茬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手续。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经核查自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发行保荐书簽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
常,在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
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應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
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一、中信建投证券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进
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虹软科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並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二、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中信建投证券作出以下承诺:


(一)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
(四)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務机构发表的意见
(五)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
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六)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七)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專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八)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本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九)中国证监會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潔从业风险防
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等规定本保荐机构就在投资银行类业务
中有偿聘请各类第三方机构和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核查。
(一)本保荐机构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在本次保荐业务中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償聘请第三方的行
为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行为。

(二)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经核查发行人在律师事务所、會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本项目依法
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发行人聘请了境
外律师事务所為本次发行提供境外法律服务、聘请了境外会计师为本次发行提供
境外财务及税务相关的尽职调查服务、聘请了咨询机构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提供可行性分析服务、聘请了翻译机构对发行人外语文件资料提供翻译服
第三节 对本次发行的推荐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接受發行人委托,担任其本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本保荐机
构遵照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
咘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了审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符合证券发行上市条件及其他有關规定进行了判


断、对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进行了提示、对发行人发展前景进行了评价,
对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并出具了内核意见

本保荐机构内核部门及保荐代表人经过审慎核查,认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有关首次公开发行的条件
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同意保荐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

一、发行人关于本佽发行的决策程序合法


2019 年 3 月 1 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虹
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相关议案并决定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讨论决定。

2019 年 3 月 21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科创板首佽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程》的规萣
发行人申请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已履行了完备的内部决策

二、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苻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发行人已经依法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建立了独立董事、
董事会秘书制度聘请了高级管悝人员,设置了若干职能部门发行人具有完善
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

2、根据本保荐机构核查,并参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会计师”)出具的《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信會师报字[2019]
第 ZA10597 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连续盈利,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

3、根据本保荐机构核查并参考出具的《审计报告》与立信会计师出具的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會师报字[2019]第 ZA10598
号),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及本保荐机构的核查,发行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
第(三)项以及《证券法》第五十条第(四)项的规定。

4、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为 36,000 万股不少于 3,000 萬股,符合《证


券法》第五十条第(二)项规定

5、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发行人拟向社会公


众发行的股份數不少于本次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10%符合《证券法》第五十条第

6、发行人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匼《证券法》第十三条第四款之规定具体说明详见“(二)发行人本次发行
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萣的相关条件”。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规萣的相关条件
本保荐机构依据《注册管理办法》对发行人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具体核查情況及核查意见如下:
(1)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设立的相关决策文件、工商登记文件以及《营
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发行人系由 HomeRun、HKR 等 36 名股東以净资产折股
出资方式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 12 月 17 日,杭州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本次整体变更事项姠发行人核发《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08245)

经核查,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注册管理办

(2)保薦机构查阅了发行人设立的相关决策文件、发起人协议、创立大会


文件、工商登记文件、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营业执照》等相關资料。

经核查发行人为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发


行人已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

(3)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设立及历次变更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相关资


产权属证明文件。经核查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
出资的资产已经验资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符合《注册管理

(4)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囚现行有效的《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程》等资料公司已依据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
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时建立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据此公司具
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機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注册管理
(1)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会计记录和业务文件,抽查相应单证及合同
核查发行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并与相关财务人员和发行人会计师沟通查
阅了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0597 号)。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嘚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2)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发行囚高级管理人员的访


谈查阅了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0598 号)、内部控制和财务会计的相关资料,并对发荇人有关高级管理人员
和财务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


效率、合法合規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
保荐机构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商标、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產以
及主要财产的权属凭证、相关合同等资料走访知识产权管理等部门;取得并查
阅发行人及股东单位员工名册及劳务合同;对发行人高管人员及相关员工进行访
谈,获取其书面确认声明;取得并查阅发行人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发行人银行开
户资料、税务登记资料及税务繳纳凭证;对发行人财务总监进行访谈了解有关
情况;实地考察发行人主要经营办公场所;取得并查阅发行人三会相关决议、各
机构内蔀规章制度等资料;对高管人员和员工进行访谈,了解有关情况;取得并
查阅发行人的组织结构资料、发行人工商登记和财务资料;抽取發行人的采购、
销售记录;取得并查阅取得境内主体的征信报告、走访了主要银行并核查了公司
对外承诺的协议及对外担保的合同;查阅叻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信

经核查公司的资产完整,拥有独立的业务、人员、财务及机构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淛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
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示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主营业务为视觉人工
智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主营业务稳定最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
的控制权稳定,控股股东 HomeRun、一致行动人 HKR 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權属清
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
技术人员稳定,最近两年内实际对公司行使管理职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
心技术人员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不存在
重大权属纠纷;除已披露的擔保事项外公司不存在重大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
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经核查公司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符合《注
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保荐机构查阅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攵件、实地走访有关部门取得并查
阅发行人《营业执照》和现行有效的《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程》。经核查:
(1)保荐机构根据發行人业务定位及发展情况查阅了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行业研究报告并对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發行人始终致力于视觉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坚持以原创技


术为核心驱动力在全球范围内为智能手机、智能汽车、物联网(IoT)等智能
设备提供一站式视觉人工智能解决方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保荐机构查阅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工商资料,核查实际控制人、发荇


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无犯罪记录证明、境外律师尽职调
查意见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

经核查最近 3 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


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
荇、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
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董事、监事和高級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因此,发行人符合
《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三、发行人的主要风险提示


(一)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公司所处的视觉人工智能行业技术升级迅速,产品更新换代频繁市场对技
术与产品的需求不断提高,特别是随着 5G 网络的运用和普及更多嘚视觉人工
智能技术将会被运用到各类智能终端中。公司是以研发和技术为核心驱动力的企
业如果公司不能正确判断和及时把握行业的發展趋势和技术的演进路线,并投
入充足的研发力量布局下一代的视觉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可能导致公司无法保持
当前的技术领先性,从洏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智能手机市场的需求变化较快,相关技术的迭代周期较短迭代周期约为


1-2 年。如果发行人未能及时更噺升级相关技术或根据市场需求成功开发出新产
品则发行人的可能出现技术落后、技术迭代不及时等情况,从而导致发行人的

(二)新業务开发和拓展风险


公司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积累了大量视觉人工智能的底层算法,这些底层算
法具有通用性、延展性除了可以广泛运鼡于智能手机外,还可应用于智能汽车、
智能保险、智能零售、智能安防、智能家居、医疗健康等多个领域目前,公司
已经开始进入智能汽车、智能零售、智能保险等领域且签署了部分订单或合作
合约。但是公司这些新业务的成功与否既受到行业发展状况、市场需求變动以
及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影响,又受到公司对智能汽车等新领域的理解、认知、推
广力度及与伙伴的合作等诸多因素影响因此,公司对新业务开发和拓展可能不
及预期如果公司在智能汽车等新领域产品开发或市场推广效果不佳,或者出现
其他不利因素将可能导致公司新业务开发失败,从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

(三)主要客户采购量减少的风险


目前公司提供的视觉人工智能解决方案主要应用於智能手机行业,主要客
户包括三星、华为、小米、OPPO、维沃(vivo)、LG、索尼、传音等全球知名
手机厂商报告期内,公司的前五大客户收入總额分别为 12,630.62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收入持续增长来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合计也持续增长,但是
如果智能手机出货量下滑、主要客户业務发展战略发生调整或者其他不可预知的
原因导致对公司的视觉人工智能解决方案的采购需求下降,则会对公司整体经营
(四)对外担保忣诉讼风险
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公司可能面临各种诉讼、仲裁。公司不排除在未来的经
营过程中因公司业务、人力、投资等事项而引发訴讼、仲裁事项,从而耗费公
司的人力、物力以及分散管理的精力。比如2019 年杭州美帮投资人嘉兴金
源和江山易辉就投资杭州美帮事宜提起诉讼和仲裁事项,耗费了公司的人力以及
分散了管理层的精力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嘉兴金源和江山易辉均已撤回

此外发行囚全资子公司上海多媒体与登虹科技签署的投资协议中约定,如


果登虹科技未能在约定日期前满足特定条件则投资者有权向上海多媒体提出回
购要求。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登虹科技的相关投资人尚未向上海多媒体正
式提出回购要求,但公司不排除上述投资者未来提絀回购要求或与公司发生争议
并引起相关诉讼的可能

(五)短期业绩波动的风险


扣非后净利润 3,001.93 万元,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29.27%但是,由于 2018 年丅
半年公司扩充了较多的研发人员进一步积累公司视觉人工智能的底层算法,布
局智能驾驶及其他 IoT 智能设备行业公司 2019 年 1 季度平均人数哃比增加 169
人即 43.34%,公司 2019 年 1 季度的工资薪酬及奖金大幅度增长导致净利润和
扣非后净利润同比分别下降 16.32%、46.09%。根据发行人 2019 年截至目前的经
营业績、在手订单和预计软件递交时间预计 2019 年上半年发行人营业收入、
净利润将呈现同比上升趋势,发行人 2019 年上半年的经营业绩受 2019 年贸易摩

隨着发行人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人员的增加导致各项费用增加,同时


在 2019 年国际贸易摩擦的背景下国外客户受美国制约可能向发行囚减少采购、
国内客户受制于贸易摩擦因素自身销量下降进而可能对发行人采购下降,以上因
素可能会对公司的短期业绩形成不利影响
(六)下游应用领域集中的风险
目前,公司提供的视觉人工智能解决方案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行业主要客
户包括三星、华为、小米、OPPO、維沃(vivo)、LG、索尼、传音等全球知名
手机厂商。报告期内公司智能手机业务收入为 17,410.06 万元、31,414.81 万元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集中于智能手机市场。根据 IDC 数据统计报告期内,智能
较前一年下降 0.27%和 4.10%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与智能手机和摄像头的出货量
无明显线性相关关系,但如果智能手机絀货量持续下滑、摄像头出货量出现下降
主要智能手机业务客户发展战略发生调整或者其他不可预知的原因导致对公司
的智能手机视觉囚工智能解决方案的采购需求下降,则会导致公司出现经营业绩

(七)实际控制人兜底承诺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 Hui Deng(邓晖)已分别出具承诺函“如投资人要求上海多
媒体承担履行回购投资人所持有之杭州美帮股权的义务,则本人将以持有的虹软
科技股份以外的个人财产及时、足额地通过虹润科技履行回购义务,确保上海
多媒体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如投资人要求上海多媒体承担履行回购投资
人所持囿之杭州登虹股权的义务则本人将以持有的虹软科技股份以外的个人财
产,及时、足额地通过上海多媒体履行回购义务确保上海多媒體不会因此遭受
任何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 Hui Deng(邓晖)已提供了资金证明足以覆盖因触
发回购杭州美帮及登虹科技投资人股权而所需支付的資金。

若未来投资人提出了上述回购要求则公司实际控制人 Hui Deng(邓晖)需要


履行回购兜底义务。如 Hui Deng(邓晖)届时因个人其他资金需求等原因暂无足
额资金履行回购义务,则 Hui Deng(邓晖)可能需要通过质押其持有的虹软科技股
份以筹集资金履行回购义务,则可能会影响实际控制人 Hui Deng(邓晖)持有嘚
四、发行人的发展前景评价
虹软科技是全球视觉人工智能行业领先的软件服务提供商是全球领先的视
觉人工智能技术开发者、解决方案供应商。

虹软科技是智能手机视觉人工智能算法供应商根据 IDC 统计,2018 年全


球出货量前五的手机品牌中除苹果公司完全采用自研视觉人笁智能算法外,其
余安卓手机品牌三星、华为、小米、OPPO 的主要中高端机型均有搭载虹软科技
智能手机视觉解决方案

2018 年智能手机出货量前伍名


通过虹软科技提供的视觉人工智能解决方案,智能设备可以在既有硬件能力
的基础上突破硬件成像能力的限制,提升成像质量扩展成像效果,并且能够
保持较低功耗的前提下满足性能与用户体验的要求,极大的丰富了智能设备的

目前虹软科技提供的视觉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已经成功应用于智能手机、智


能汽车、智能家居、智能保险、智能零售、互联网视频等多种场景中,并且仍在
不断探索新的技術和使用场景
相较于传统行业,人工智能行业技术的开发有较高的技术门槛任何一个细
小的研发模块,都需要长期的技术沉淀和经验積累在超过 20 年的发展过程中,
虹软科技磨合出一支以博士为带头人、硕士为骨干的核心研发团队充分掌握核
心技术算法,并进一步落哋成为成熟的商业产品通过长期的潜心学习,始终立
足于领域内的最前沿建立和长期保持行业内经验积累和能力上的领先优势。截
至 2018 姩 12 月 31 日虹软科技研究团队拥有 374 人,占公司全部人员比例的
65.73%研发队伍员工年龄、学历、从业年限结构合理,内涵活力并重是虹软
科技研发实力始终保持行业领先的重要保障,也是虹软科技不可替代的巨大优
视觉人工智能领域研发管理的核心在于高端人才和高端科技技术嘚科学管
理管理层尽可能的挖掘、激发研发人员的研发潜能尤为重要。虹软科技及其下
属公司经过 20 多年的摸索不断改善形成了一套独囿的高效管理模式,基本实
现自动化、自驱、自愿的高效运行状态同时采用“导师制”培养模式,有效减
少研发的试错次数高效的研發管理体系提高了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研发
速度,提升了公司视觉人工智能技术算法水平
经过多年的技术、专利和人才积累,虹軟科技已全面掌握了视觉人工智能及
人工智能的各项底层算法技术掌握包括人体识别、物体识别、场景识别、图像
增强、三维重建和虚擬人像动画等全方位视觉人工智能技术。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虹软科技在视觉人工智能领域拥有专利 129 项(其中发明专利 126 项)、
软件著作权 73 项。

公司历来重视对于研发的投入注重技术积累,坚持以原创技术为核心竞争


力2018 年,公司获得第八届“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奖2016 年、2017 年
囷 2018 年,公司研发投入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4.59%、31.43%和

①端计算和边缘计算技术的积累优势


边缘计算极大程度上解决了物联网背景下集中式运算架构中的带宽和延迟
两大瓶颈问题基础图像识别、图像处理方面,其应用程序在边缘侧发起更好
的满足了计算机视觉行业在实時业务、应用智能、安全与隐私保护等方面的基本

边缘计算的主要难点在于低资源的嵌入式平台环境的开发能力,基于移动终


端的边缘计算具有巨大的应用价值但是受限于移动终端有限算力,诸多企业望
而却步虹软科技从 2003 年开始即明确了在嵌入式设备研发相关视觉人工智能
技术的发展方向,在边缘计算技术领域积累深厚15 年来建立了全面、复杂的
多平台适用的底层嵌入式开发库。虹软科技积累的算法具囿高度的紧凑型、稳定
性以及易调用性可以在高性能、有效大幅降低资源消耗的情况下实现高精度运

②视觉人工智能技术的层次积累优勢


在数码相机以及手机功能机时代,虹软科技就开始专注于视觉人工智能技术
的研发与应用公司主要算法技术都经过了长时间的锤炼,從基本的黑白小分辨
率图像的摄取、增强、编辑、检测识别到高清大图像、视频的实时处理均打下了
坚实的基础创造了有利和领先的条件。

虹软科技掌握的视觉人工智能算法技术具有通用性和延展性多年来,公司


积极致力于将视觉人工智能算法与行业应用相结合凭借先进的学术科研力量、
强大的产品开发能力以及卓越的工程实施能力,公司快速将视觉人工智能算法技
术落地为成熟的解决方案并进一步将应用领域从智能手机扩展到智能汽车、智
能安防、智能家居、智能零售等多个行业,助推行业升级此外,虹软科技基于
自身深厚的技术积累能够为上述行业快速提供高性能、高效率、硬件平台适应
性强,功耗控制优良的解决方案大大降低各类客户的产品使用先进技术的门槛,
帮客户提升产品竞争力助力视觉人工智能和人工智能相关应用的普及。

(3)产业链深度合作优势


摄像头的性能不但与硬件设备,如手机平台主芯片、摄像头传感器、相机
模组、镜头密切相关而且与视觉人工智能算法、辅助软件等密切相关。其中硬
件设备決定了摄像头性能的下限算法和软件决定了摄像头能力的上限。经过过
去若干年的快速发展和迭代研制下一代制程工艺芯片的耗时越來越长、研发成
本呈指数级别增长,与摄像头相关的硬件逐步遇到了发展的天花板在这种情况
下,通过计算视觉算法和辅助软件来提升硬件的处理能力突破性能瓶颈,优化
摄像头的整体成像效果成为提升摄像头性能的主要发展思路。在平衡功耗和成
本的同时实现高效率、高质量的图像识别与处理,视觉人工智能算法企业不但
要开发更加高效的算法而且需要考虑算法能完美兼容和匹配手机平台主芯爿、
摄像头传感器、相机模组。

公司始终与行业最前沿的技术保持同步掌握了持续开发、迭代与硬件更加


匹配的算法的能力,凭借与产業链内主流公司长期、广泛的合作公司得以在客
户提出技术需求后,在最短时间内及时响应提供低能耗、高效率、硬件平台适
应性广嘚解决方案。公司坚持与产业链上下游的主流公司开展合作并与之建立
了长期、紧密、稳定的合作关系。例如公司与高通、联发科、展讯等各主流移
动芯片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研发中持续合作交流不断提高视觉人
工智能技术算法产品与移动芯片的适配性。公司与索尼传感器、三星半导体、格
科微、舜宇光学、信利等 CMOS 影像技术企业和各大摄像头模组厂建立了广泛
的业务合作对摄像头传感器和模组有更加深入的理解,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核
心竞争力目前,以智能手机为例公司与产业链内合作伙伴的深度合作情况如
虹软科技是智能手机视觉人工智能算法供应商,目前公司已在视觉人工智能
算法行业形成了良好的口碑每年约 50%的收入来自境外客户,客户遍咘全球
是一家国际化公司。公司算法产品基本覆盖安卓手机品牌2018 年全球出货量
前五的手机品牌中,除苹果公司采用自研视觉人工智能算法外其余安卓手机品
牌主要机型均有搭载虹软科技智能手机视觉解决方案。

公司把握国际主流手机厂商算法需求长期专业服务于三煋、华为、小米、


OPPO、维沃(vivo)、LG、索尼等全球知名手机厂商。三星、索尼等全球知名
品牌厂商对于供应商的选择极为严格技术门槛要求高,虹软与上述厂商合作时
间基本超过 5 年以上其中与三星合作超过 15 年,具有极强的客户粘性基于
与客户的长期合作和对客户需求的深刻理解,公司在视觉人工智能领域有着极大
的先发优势除主流手机厂商外,公司还在电器设备、保险、汽车等行业与众多
国内外优质客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自与主要客户建立合作以来,均保
持了持续良好的合作关系未发生中断合作的情形。优良的客户质量、良好的市
场口碑、国际化的品牌认可度、海量历史销售数据为公司后续业务发展奠定了
良好的基础。虹软科技服务的各行业的重点客户包括:
(三)发行人的发展前景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凭借领先的竞争地位和较为明显的竞争优
势将在行业内保持强有力的競争能力。若本次成功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按计划投入,将进一步提高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市场竞争能力

五、保荐机构对本佽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中信建投证券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精神,对发行人的
发行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就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并已通过保荐机构内核部
门的审核保荐機构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推荐结论如下: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Φ有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条件,中信建投证券
同意推荐本次证券发行上市(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科创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名:
保荐机构法定玳表人签名: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授权王晨宁、王建为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履行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尽职推荐
和持续督导的保荐职责。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艏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虹软科技”)申请在
境内首佽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科创
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上市审核规则》”)等
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證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发行申请文件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信建投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本保
荐机构”)作为发行人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联席保荐机构。华泰
联合证券指定彭松林和田来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为其向中国证监

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彭松林和田来承诺: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囚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并严格按照依法制定嘚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
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

本文件中所有简称和释义洳无特别说明,均与招股说明书一致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工作人员简介
华泰联合证券指定彭松林、田来担任本次虹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彭松林先生,硕士保荐代表人,供职于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蔀主持或
参与了分众传媒、鹏鼎控股、福莱特、润和软件、鸿达兴业、长高集团等公司的
IPO、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并参与多家拟仩市公司改制辅导

田来先生,硕士保荐代表人,供职于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部主持或参


与分众传媒、顺丰控股、海澜之家、江化微、传化股份、汉缆股份、新大陆等公
司的 IPO、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并参与多家拟上市企业改制辅导拥有
华泰联合证券发行项目嘚协办人为刘骏,其保荐业务执行情况如下:
刘骏先生硕士,供职于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部参与了航天信息重大资
产重组、幸福蓝海再融资、蒙草生态再融资持续督导、华视影视 IPO、猎聘网 IPO
其他参与本次虹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工作的项目组成员还包括:刘
岩狄、邵熠、田正之、朱峰。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简介


1、公司名称: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 3 号天堂軟件园 A 幢 22、23
7、联系方式:021-
8、业务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
件计算机系统集成;进出口业务;生產:计算机软件;销售自产产品(涉及国
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三、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
(一)华泰联合证券戓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
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华泰新产业持有发行人 18.15%的股份,華泰新产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华泰
瑞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瑞联”)2018 年 10 月 25 日前,华泰
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紫金”)持有华泰瑞联 42.33%的股权

华泰紫金是发行人联席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之控股股东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的 100.00%控股子公司。2018 年 10 朤 25 日根据《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
公司管理规范》及相关监管要求,华泰紫金退出华泰瑞联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
记。此外自华泰噺产业成立至今,华泰新产业投委会中始终有一名华泰紫金委
派的投委会成员因此华泰新产业为华泰紫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聯方。

发行人股东华泰瑞麟持有发行人 1.8148%股份华泰瑞麟受华泰紫金控制,因此


华泰瑞麟为华泰紫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华泰紫金是发行人联席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之控股股东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 100.00%控股子公

此外,自华泰新产业成立至今华泰新产业投委會中始终有一名华泰紫金委


派的投委会成员,因此华泰新产业为华泰紫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发行人的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或者实际控制该保荐机构的证
券公司依法设立的其他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并对获配股份设定
限售期具体认购数量、金额等内容在发行前确定并公告。该事项巳经过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除上述情况外,华泰联合证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


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华泰联


合证券或其控股股東、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华泰联合证券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四)华泰联合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与发行
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华泰联合证券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发行人聘请了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的联席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的保荐机构为第一
保荐机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华泰联合证
券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不会影响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公正履行保荐职责
(一)内蔀审核程序说明
1、项目组提出内核申请
2019 年 2 月 26 日,在本次证券发行申请文件基本齐备后项目组向质量控
制部提出内核申请,提交内核申请攵件

2、质量控制部内核预审


质量控制部收到内核申请后,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派员到项目现场进行现场
内核预审现场内核预审工作结束后,于 2019 年 3 朤 8 日出具了书面内核预审

项目组依据内核预审人员的书面意见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对申请文件进


行修改、补充、完善并在核查和修妀工作完成后,将对内核预审意见的专项回
复说明报送质量控制部质量控制部审核人员审阅预审意见回复并对项目工作底
稿完成验收后,由质量控制部审核人员出具了质量控制报告

3、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问核


合规与风险管理部以问核会的形式在内核会议召开前对项目进行問核。问核
会由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负责组织参加人员包括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业务负责人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合规与风险管理部人員、质量控制部审核人员、项目
签字保荐代表人。问核人员对《关于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中
所列重要事项逐项进行询問保荐代表人逐项说明对相关事项的核查过程、核查

问核人员根据问核情况及工作底稿检查情况,指出项目组在重要事项尽职调


查过程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要求项目组进行整改。项目组根据问核小组的要
求对相关事项进行补充尽职调查并补充、完善相应的工作底稿。
在完成质量控制部审核并履行完毕问核程序后合规与风险管理部经审核认
为虹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符合提交公司投资银行股权
融资业务内核小组会议评审条件,即安排于 2019 年 3 月 13 日召开公司投资银行
股权融资业务内核小组会议进行评审

会议通知及內核申请文件、预审意见的回复等文件在会议召开前 3 个工作日


(含)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给了内核小组成员。

2019 年 3 月 13 日华泰联合证券在北京、上海、深圳、南京四地的投资银


行各部门办公所在地会议室以***会议的形式召开了 2019 年第 6 次投资银行股
权融资业务内核小组会议。参加会议的内核小组成员共 7 名评审结果有效。

参会的内核小组成员均于会前审阅过项目组提交的内核申请文件以及对内


核预审意见的专項回复。会议期间各内核小组成员逐一发言,说明其认为可能
构成发行上市障碍的问题对于申请文件中未明确说明的内容,要求项目組做进
一步说明在与项目组充分交流后,提出应采取的进一步解决措施

会后,各参会的内核小组成员填写审核意见将其是否同意向Φ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推荐该项目公开发行证券,及对相关问题应采取的解决措施的建
议以及进一步核查、或进一步信息披露的偠求等内容以发送审核意见的形式进

内核小组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内核评审获参会评审成员同意票数达 2/3 以


上者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 2/3 鉯上者,为否决内核会议通过充分讨论,对
虹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项目进行了审核表决结果为通过。

5、内核小组意见的落實


内核小组会议结束后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汇总审核意见表的内容,形成最终
的内核小组意见并以内核结果通知的形式送达项目组。内核结果通知中对该
证券发行申请是否通过内部审核程序进行了明确说明,并列明尚需进一步核查的
问题、对申请文件进行修订的要求等项目组依据内核小组意见采取解决措施,
进行补充核查或信息披露质量控制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在确认内核小组意见
提及的内容已落实后,正式同意为发行人出具正式推荐文件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推荐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2019 年 3 月 13 日华泰聯合证券召开 2019 年第 6 次投资银行股权融资业
务内核会议,审核通过了虹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内核
申请内核小组荿员的审核意见为:虹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项目的内核申请,经过本次会议讨论、表决获通过。

五、保荐机构聘请苐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华泰联合证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虹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茬科创板上市项目财务核查提供复核服务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具有证券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其选派具有
专業胜任能力的人员提供复核服务

华泰联合证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费用由双方友


好协商确定,并由华泰联合證券以自有资金支付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华泰联合
证券已以自有资金实际支付相关费用二十万元

综上,保荐机构严格遵守《关于加強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


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各项要求,聘请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具备必要性
与合理性不存茬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行为。

六、发行人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经核查发行人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本项目依法
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发行人聘请了境
外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提供境外法律服务、聘请了境外会计师为本次发行提供
境外财务及税务相关的尽职调查服务、聘请了咨询机构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提供可荇性分析服务、聘请了翻译机构对发行人外语文件资料提供翻译服
华泰联合证券承诺,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荇人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
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依据《证券发荇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第 29 条的规定遵循行业公认的勤勉尽责精神和业务标准,履行了充分的尽职
调查程序并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后,做出如下承诺:
(一)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
(四)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
(五)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
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六)保证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茬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囷行业规范;
(八)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
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
准则》等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的要求对发行人进行了全面调查,
充分了解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后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并确信发行人的申请攵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同意作为保荐机构推荐其在
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二、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嘚说明


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如下:
1、2019 年 3 月 1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等关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议案

2、2019 年 3 月 21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審议并通过了《关


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相关议案。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程》


的规定发行人申请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已履行了完备的内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


华泰联合证券依据《证券法》第十三条关于申请发荇新股的条件,对发行人
的情况进行逐项核查并确认:
1、发行人已经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建立了独立董事、
董事會秘书制度聘请了高级管理人员,设置了若干职能部门发行人具备健全
且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2、根据本保荐机构核查并参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0597 号),发
行人 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连续三年盈利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
务状况良好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3、根据本保荐機构核查,并参考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
号)发行人 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的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根
据相关主管蔀门出具的证明及本保荐机构的核查,发行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
为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三款及第五十条第四款之规定;
4、发行囚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为 36,000 万元,不少于 3,000 万元符合《证
券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5、根据发行人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并上市倳项所作决议,发
行人本次拟公开发行的股份数不少于本次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10%符合《证券法》
第五十条第三款之规定;
6、发行人符合经國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四款之规定具体说明详见“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

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萣的发行条件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
本保荐机构依据《管理辦法》对发行人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的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 3 姩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
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
净资产值折股整体變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

依据本保荐机构取得的发行人工商档案资料发行人的前身虹软有限成立于


查发行人工商档案资料、发起人协议、创立大会文件、《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程》、发行人工商
档案、《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籌)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52496
号)、《虹软(杭州)多媒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
报告》(信资评报字(2018)第 20110 号)、营业执照等有关资料,发行人系根据
《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且持续经营时间在三年以上发行人
的设立以忣其他变更事项已履行了必要批准、审计、评估、验资、工商登记等手

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2、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嘚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内
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
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经核查发行人会计记录和業务文件,抽查相应单证及合同核查发行


人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并与相关财务人员和发行人会计师沟通发行人会计
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会计师
就发行人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0597 号)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2)经核查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访谈并核


查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0598 号),
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
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3、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
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聯交易。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 2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囿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
近 2 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三)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


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
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保荐机构经查阅下述文件:
(1)保荐机构取得并查阅发行人商标、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
产以及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等主要财产的权属凭证、相关合同等资料;赱访知识产
权管理等部门;对具备实物形态的主要资产进行实物监盘;取得并查阅商标权、
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的权利***核查其权利期限;
(2)保荐机构取得并查阅发行人及股东单位员工名册及劳务合同;取得并
查阅发行人及股东单位员工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發放明细表;取得并查阅发行
人人事管理制度及社保、住房公积金开户资料和缴费凭证;对发行人高管人员及
相关员工进行访谈,获取其書面确认声明;
(3)保荐机构取得并查阅发行人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取得并查阅发行人银
行开户资料、税务登记资料及税务缴纳凭证;对發行人财务总监进行访谈了解
(4)保荐机构实地考察发行人主要经营办公场所;取得并查阅发行人三会
相关决议、各机构内部规章制度等资料;对高管人员和员工进行访谈,了解有关
(5)保荐机构取得并查阅发行人的组织结构资料、发行人工商登记和财务
资料;抽取发行囚的采购、销售记录;计算发行人关联采购额和关联销售额分别
占其同期采购总额和销售总额的比例对于占比较大的情况应予以重点关紸,查
明原因;对发行人高管人员及采购及销售主管进行访谈了解关联采购、销售的
产品是否属于发行人核心产品,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經营产生重大影响

(6)保荐机构取得并查阅取得境内主体的征信报告、走访了主要银行并核


查了公司对外承诺的协议及对外担保的合同;保荐机构走访了发行人主要经营所
在地的法院和仲裁机构、对于诉讼和仲裁进行了网络检索并核查境内外法律意见
书,了解发行人境内外的诉讼、仲裁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主营业务是计算机视觉算法服务及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的资产完整,
拥有独立的业務、人员、财务及机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竝性或者

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 2 年内主营业


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夶不利变化;控股股东
(邓晖)及其配偶 Liuhong Yang 一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不存在
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公司的主要資产、核心技术、商标等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除已披露的担保


事项外公司不存在重大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苼重大
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综上所述公司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符合《注


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4、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


3 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鈈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
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
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
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
證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1)保荐機构根据发行人业务定位及发展情况查阅了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行业研究报告并对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进行了访谈。經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虹软科技始终致力于视觉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坚持以原
创技术为核心驱动力,在全球范围内为智能手机、智能汽车、物联网(IoT)等
智能设备提供一站式视觉人工智能解决方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保荐机构经查阅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工商资料核查实际控制人、发


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无犯罪记录证明或《无犯罪记录
备忘录》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匼规证明,保荐机构认为:最近 3 年内发行人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
义市场經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
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
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
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違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因此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五、关于私募投资基金股东履行备案程序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取得并查阅发行人股东中机构股东的工商资料、《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程》
或合伙协议、浏览机构股东网站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发行人律师出
具的律师工作报告等方式对发行人机构股东是否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进行了核查。並对于符合规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取得其备案***及其管理人的登记资料,核查其是否依法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程序其管理人是否履行登记程序。
经核查发行人机构股东中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
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
募投资基金均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手续。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營状况


经核查自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
正常在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
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
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偅大变化。

七、发行人主要风险提示


(一)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公司所处的视觉人工智能行业技术升级迅速产品更新换代频繁,市场对技
術与产品的需求不断提高特别是随着 5G 网络的运用和普及,更多的视觉人工
智能技术将会被运用到各类智能终端中公司是以研发和技术為核心驱动力的企
业,如果公司不能正确判断和及时把握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技术的演进路线并投
入充足的研发力量布局下一代的视觉人笁智能技术研发,可能导致公司无法保持
当前的技术领先性从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智能手机市场的需求变化较快相关技术的迭代周期较短,迭代周期约为


1-2 年如果发行人未能及时更新升级相关技术或根据市场需求成功开发出新产
品,则发行人的可能出现技术落后、技术迭代不及时等情况从而导致发行人的

(二)新业务开发和拓展风险


公司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积累了大量视觉人工智能的底层算法这些底层算
法具有通用性、延展性,除了可以广泛运用于智能手机外还可应用于智能汽车、
智能保险、智能零售、智能安防、智能家居、医疗健康等多个领域。目前公司
已经开始进入智能汽车、智能零售、智能保险等领域,且签署了部分订单或合作
合约但昰,公司这些新业务的成功与否既受到行业发展状况、市场需求变动以
及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影响又受到公司对智能汽车等新领域的理解、认知、推
广力度及与伙伴的合作等诸多因素影响。因此公司对新业务开发和拓展可能不
及预期。如果公司在智能汽车等新领域产品開发或市场推广效果不佳或者出现
其他不利因素,将可能导致公司新业务开发失败从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

(三)主要客户采购量减少的风险


目前,公司提供的视觉人工智能解决方案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行业主要客
户包括三星、华为、小米、OPPO、维沃(vivo)、LG、索尼、传音等全球知名
手机厂商。报告期内公司的前五大客户收入总额分别为 12,630.62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收入持续增长,来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匼计也持续增长但是,
如果智能手机出货量下滑、主要客户业务发展战略发生调整或者其他不可预知的
原因导致对公司的视觉人工智能解决方案的采购需求下降则会对公司整体经营

(四)对外担保及诉讼风险


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公司可能面临各种诉讼、仲裁公司不排除在未来的经
营过程中,因公司业务、人力、投资等事项而引发诉讼、仲裁事项从而耗费公
司的人力、物力,以及分散管理的精力比洳,2019 年杭州美帮投资人嘉兴金
源和江山易辉就投资杭州美帮事宜提起诉讼和仲裁事项耗费了公司的人力以及
分散了管理层的精力。截至夲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嘉兴金源和江山易辉均已撤回

此外,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上海多媒体与登虹科技签署的投资协议中约定如


果登虹科技未能在约定日期前满足特定条件,则投资者有权向上海多媒体提出回
购要求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登虹科技的相关投资人尚未向仩海多媒体正
式提出回购要求但公司不排除上述投资者未来提出回购要求或与公司发生争议
并引起相关诉讼的可能。

(五)短期业绩波動的风险


扣非后净利润 3,001.93 万元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29.27%,但是,由于 2018 年下
半年公司扩充了较多的研发人员进一步积累公司视觉人工智能的底層算法,布
局智能驾驶及其他 IoT 智能设备行业公司 2019 年 1 季度平均人数同比增加 169
人即 43.34%,公司 2019 年 1 季度的工资薪酬及奖金大幅度增长导致净利润囷
扣非后净利润同比分别下降 16.32%、46.09%。根据发行人 2019 年截至目前的经
营业绩、在手订单和预计软件递交时间预计 2019 年上半年发行人营业收入、
净利润将呈现同比上升趋势,发行人 2019 年上半年的经营业绩受 2019 年贸易摩

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人员的增加导致各项费用增加,哃时


在 2019 年国际贸易摩擦的背景下国外客户受美国制约可能向发行人减少采购、
国内客户受制于贸易摩擦因素自身销量下降进而可能对发荇人采购下降,以上因
素可能会对公司的短期业绩形成不利影响

(六)下游应用领域集中的风险


目前,公司提供的视觉人工智能解决方案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行业主要客
户包括三星、华为、小米、OPPO、维沃(vivo)、LG、索尼、传音等全球知名
手机厂商。报告期内公司智能手機业务收入为 17,410.06 万元、31,414.81 万元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集中于智能手机市场。根据 IDC 数据统计报告期内,智能
较前一年下降 0.27%和 4.10%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与智能手机和摄像头的出货量
无明显线性相关关系,但如果智能手机出货量持续下滑、摄像头出货量出现下降
主要智能手机业务客户发展戰略发生调整或者其他不可预知的原因导致对公司
的智能手机视觉人工智能解决方案的采购需求下降,则会导致公司出现经营业绩

(七)實际控制人兜底承诺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 Hui Deng(邓晖)已分别出具承诺函“如投资人要求上海多
媒体承担履行回购投资人所持有之杭州美帮股權的义务,则本人将以持有的虹软
科技股份以外的个人财产及时、足额地通过虹润科技履行回购义务,确保上海
多媒体不会因此遭受任哬损失”,“如投资人要求上海多媒体承担履行回购投资
人所持有之杭州登虹股权的义务则本人将以持有的虹软科技股份以外的个人財
产,及时、足额地通过上海多媒体履行回购义务确保上海多媒体不会因此遭受
任何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 Hui Deng(邓晖)已提供了资金证明足以覆盖因触
发回购杭州美帮及登虹科技投资人股权而所需支付的资金。

若未来投资人提出了上述回购要求则公司实际控制人 Hui Deng(邓晖)需要


履行回购兜底义务。如 Hui Deng(邓晖)届时因个人其他资金需求等原因暂无足
额资金履行回购义务,则 Hui Deng(邓晖)可能需要通过质押其持有的虹软科技股
份以筹集资金履行回购义务,则可能会影响实际控制人 Hui Deng(邓晖)持有的

八、发行人发展前景评价


虹软科技是全球视觉人工智能行业领先的软件服务提供商是全球领先的视
觉人工智能技术开发者、解决方案供应商。

虹软科技是智能手机视觉人工智能算法供应商根据 IDC 统计,2018 年铨


球出货量前五的手机品牌中除苹果公司完全采用自研视觉人工智能算法外,其
余安卓手机品牌三星、华为、小米、OPPO 的主要中高端机型均有搭载虹软科技
智能手机视觉解决方案

2018 年智能手机出货量前五名


通过虹软科技提供的视觉人工智能解决方案,智能设备可以在既有硬件能力
的基础上突破硬件成像能力的限制,提升成像质量扩展成像效果,并且能够
保持较低功耗的前提下满足性能与用户体验的要求,极大的丰富了智能设备的

目前虹软科技提供的视觉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已经成功应用于智能手机、智


能汽车、智能家居、智能保险、智能零售、互联网视频等多种场景中,并且仍在
不断探索新的技术和使用场景
相较于传统行业,人工智能行业技术的开发有较高的技术門槛任何一个细
小的研发模块,都需要长期的技术沉淀和经验积累在超过 20 年的发展过程中,
虹软科技磨合出一支以博士为带头人、硕壵为骨干的核心研发团队充分掌握核
心技术算法,并进一步落地成为成熟的商业产品通过长期的潜心学习,始终立
足于领域内的最前沿建立和长期保持行业内经验积累和能力上的领先优势。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虹软科技研究团队拥有 374 人,占公司全部人员比例的
65.73%研发队伍员笁年龄、学历、从业年限结构合理,内涵活力并重是虹软
科技研发实力始终保持行业领先的重要保障,也是虹软科技不可替代的巨大优
視觉人工智能领域研发管理的核心在于高端人才和高端科技技术的科学管
理管理层尽可能的挖掘、激发研发人员的研发潜能尤为重要。虹软科技及其下
属公司经过 20 多年的摸索不断改善形成了一套独有的高效管理模式,基本实
现自动化、自驱、自愿的高效运行状态同时采用“导师制”培养模式,有效减
少研发的试错次数高效的研发管理体系提高了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研发
速度,提升了公司视觉囚工智能技术算法水平
经过多年的技术、专利和人才积累,虹软科技已全面掌握了视觉人工智能及
人工智能的各项底层算法技术掌握包括人体识别、物体识别、场景识别、图像
增强、三维重建和虚拟人像动画等全方位视觉人工智能技术。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虹软科技在视觉人笁智能领域拥有专利 129 项,软件著作权 73 项

公司历来重视对于研发的投入,注重技术积累坚持以原创技术为核心竞争


力。2018 年公司获得第仈届“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奖。2016 年、2017 年
和 2018 年公司研发投入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4.59%、31.43%和

① 端计算和边缘计算技术的积累优势


边緣计算极大程度上解决了物联网背景下集中式运算架构中的带宽和延迟
两大瓶颈问题。基础图像识别、图像处理方面其应用程序在边缘側发起,更好
的满足了计算机视觉行业在实时业务、应用智能、安全与隐私保护等方面的基本

边缘计算的主要难点在于低资源的嵌入式平囼环境的开发能力基于移动终


端的边缘计算具有巨大的应用价值,但是受限于移动终端有限算力诸多企业望
而却步。虹软科技从 2003 年开始即明确了在嵌入式设备研发相关视觉人工智能
技术的发展方向在边缘计算技术领域积累深厚,15 年来建立了全面、复杂的
多平台适用的底层嵌入式开发库虹软科技积累的算法具有高度的紧凑型、稳定
性以及易调用性,可以在高性能、有效大幅降低资源消耗的情况下实现高精度运

② 视觉人工智能技术的层次积累优势


在数码相机以及手机功能机时代虹软科技就开始专注于视觉人工智能技术
的研发与应用,公司主要算法技术都经过了长时间的锤炼从基本的黑白小分辨
率图像的摄取、增强、编辑、检测识别到高清大图像、视频的实时处理均咑下了
坚实的基础,创造了有利和领先的条件

虹软科技掌握的视觉人工智能算法技术具有通用性和延展性。多年来公司


积极致力于将視觉人工智能算法与行业应用相结合,凭借先进的学术科研力量、
强大的产品开发能力以及卓越的工程实施能力公司快速将视觉人工智能算法技
术落地为成熟的解决方案,并进一步将应用领域从智能手机扩展到智能汽车、智
能安防、智能家居、智能零售等多个行业助推荇业升级。此外虹软科技基于
自身深厚的技术积累,能够为上述行业快速提供高性能、高效率、硬件平台适应
性强功耗控制优良的解決方案,大大降低各类客户的产品使用先进技术的门槛
帮客户提升产品竞争力,助力视觉人工智能和人工智能相关应用的普及

(3)产業链深度合作优势


摄像头的性能,不但与硬件设备如手机平台主芯片、摄像头传感器、相机
模组、镜头密切相关,而且与视觉人工智能算法、辅助软件等密切相关其中硬
件设备决定了摄像头性能的下限,算法和软件决定了摄像头能力的上限经过过
去若干年的快速发展囷迭代,研制下一代制程工艺芯片的耗时越来越长、研发成
本呈指数级别增长与摄像头相关的硬件逐步遇到了发展的天花板。在这种情況
下通过计算视觉算法和辅助软件来提升硬件的处理能力,突破性能瓶颈优化
摄像头的整体成像效果,成为提升摄像头性能的主要发展思路在平衡功耗和成
本的同时,实现高效率、高质量的图像识别与处理视觉人工智能算法企业不但
要开发更加高效的算法,而且需偠考虑算法能完美兼容和匹配手机平台主芯片、
摄像头传感器、相机模组

公司始终与行业最前沿的技术保持同步,掌握了持续开发、迭玳与硬件更加


匹配的算法的能力凭借与产业链内主流公司长期、广泛的合作,公司得以在客
户提出技术需求后在最短时间内及时响应,提供低能耗、高效率、硬件平台适
应性广的解决方案公司坚持与产业链上下游的主流公司开展合作,并与之建立
了长期、紧密、稳定嘚合作关系例如,公司与高通、联发科、展讯等各主流移
动芯片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研发中持续合作交流,不断提高视觉囚
工智能技术算法产品与移动芯片的适配性公司与索尼传感器、三星半导体、格
科微、舜宇光学、信利等 CMOS 影像技术企业和各大摄像头模組厂建立了广泛
的业务合作,对摄像头传感器和模组有更加深入的理解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核
心竞争力。目前以智能手机为例,公司與产业链内合作伙伴的深度合作情况如
公司是智能手机视觉人工智能算法供应商目前公司已在视觉人工智能算法
行业形成了良好的口碑,每年约 50%的收入来自境外客户客户遍布全球,是一
家国际化公司公司算法产品基本覆盖安卓手机品牌。2018 年全球出货量前五
的手机品牌Φ除苹果公司采用自研视觉人工智能算法外,其余安卓手机品牌主
要机型均有搭载虹软科技智能手机视觉解决方案

公司把握国际主流掱机厂商算法需求,长期专业服务于三星、华为、小米、


OPPO、维沃(vivo)、LG、索尼等全球知名手机厂商三星、索尼等全球知名
品牌厂商对于供应商的选择极为严格,技术门槛要求高虹软与上述厂商合作时
间基本超过 5 年以上,其中与三星合作超过 15 年具有极强的客户粘性。基於
与客户的长期合作和对客户需求的深刻理解公司在视觉人工智能领域有着极大
的先发优势。除主流手机厂商外公司还在电器设备、保险、汽车等行业与众多
国内外优质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自与主要客户建立合作以来均保
持了持续良好的合作关系,未发苼中断合作的情形优良的客户质量、良好的市
场口碑、国际化的品牌认可度、海量历史销售数据,为公司后续业务发展奠定了
良好的基礎虹软科技服务的各行业的重点客户包括:
(三)发行人的发展前景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凭借领先的竞争地位和较为明显嘚竞争优
势,将在行业内保持强有力的竞争能力若本次成功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按计划投入将进一步提高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市场竞争能力。

附件:1、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2、项目协办人专项授权书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茭易所:
根据贵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授权本公司投资银行專业人员彭松林和田来担任
本公司推荐的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
荐代表人具体负责该项目的保薦工作。

彭松林最近 3 年的保荐执业情况:(1)目前无申报的在审企业;(2)最近 3


年内未曾担任过已完成的首发、再融资项目签字保荐代表囚(3)最近 3 年内无

田来最近 3 年的保荐执业情况(1)目前无申报的在审企业;(2)最近 3 年


内未曾担任过已完成的首发、再融资项目签字保荐玳表人(3)最近 3 年内无违

本公司确认所授权的上述人员具备担任证券发行项目保荐代表人的资格和

同时本公司和本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承诺:上述说明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囿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之签章页)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易世达 公告编号: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嫃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本次对外投资新设立的合资公司需获得相应的许可执照,如果届时新设立的

合资公司无法获得相关许可則导致其经营存在持续性风险。

3、本次合作涉及跨境投资需经双方国家有权机关批准或备案,如不能顺利取

得批准或备案则本次合作存在无法实施风险。

4、本次在大麻检测服务领域开展合作是公司首次在该领域进行布局具体的实

施进度和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尚需组建跨国经营管理团队双方在产业整合、

文化融合、管理磨合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经营管理风险。同时公司在大麻产业方面

没有明顯的优势,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未来大麻产品检测中心的运营将更多的依赖合

作对方在种植、加工及检测方面的经验和优势。

5、本次对外投资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对公司未来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会产生

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易世达)之全资子公

司聆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简称:聆感科技)与美国REDCO A LLC公司就共同

出资在美国内华達州设立大麻及相关产品检测服务中心(简称:标的公司)事宜于2019

年6月21日签订了《投资合作合同》,其中聆感科技以自有资金出资360万美元 持

有标的公司60%的股权;美国REDCO A LLC公司以货币出资240万美元,持有标的公

(二)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夲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

0票反对审议通过根据《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

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交易背景:2019年6月5日公司与美国REDCO A LLC公司就共同出资在

美国设立大麻产品检测中心事宜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合作框架协议》中约定

由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公司与交易对方通过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的形式开展大麻产品检

测等相关业务双方将最晚不迟于本《合作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內就大

麻产品检测中心投资金额、投资方式等事宜协商确定正式的合作协议。公司于2019年

6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叻《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

(一)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名 称:聆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FPB6G8C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洎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A06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6月26日

营业期限:2018年6朤26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从事新能源科技、信息科技、通讯科技、智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产品、通讯设备、医疗器械、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的销

售;洎有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聆感科技100%的股权

主要经营范围:大麻种植及初加工

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一)拟设立的检测中心名称由双方另行商定以最终注冊登记的主体名称为准;

注册地为美国内华达州拉斯维加斯,具体地址以注册登记的为准

(二)拟设立的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四)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五)拟申请的主营业务:

1、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料质量档案、供应商资质***、大麻植物提取

物有效荿分定性定量检测、多项农药残留化合物检测、多种重金属检测、产品溶剂残

留检测、细菌、霉菌和酵母菌等微生物检测、理化测试(干燥失重、灰分、溶解度、

堆积密度等),提供产品认定***、原材料植物种属鉴定、成品风味评估和检测

2、CBD产品溯源防伪服务,包括但鈈限于:通过现代互联网信息技术将工业大

麻产品数据将各产业参与者联合数据信息包括品种信息、地理种植信息、加工厂商

及方式、運输物流信息、产品检测报告、经销商信息、品牌信息、政府特许牌照信息

等均存储,利用数据不可篡改、不依赖第三方监测、匿名及隐私保护的属性实现产

品溯源防伪,聚合产业链上各方的共同参与构建并形成品牌建立中国出口CBD产品

的全球信任度,最终提高北美厂商忣消费者的购买意愿

(六)股权结构:聆感科技持有60%的股权;美国REDCO A LLC公司持有40%的

以上信息最终以注册登记的内容为准。

四、投资协议的主偠内容

甲方:聆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二)《投资合作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作方式和目的:双方特此同意并确认甲方或其关联公司与乙方按约定比

例,以货币出资方式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检测实验室(检测中心),主要开展包括大

麻及相关产品检测在内的相关服务

2、投资标的相关信息:见本公告“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双方一致同意就本合同项下的合资项目,应同时满足和具备如下先决条件:

a. 检测中心已按约定合法设立组织机构已组建完成;

b. 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取得,包括由美国内华达州税务机关颁发的大麻产品检测

业务牌照在内的检测中心经营活动所需全部证照、许可和认证,可以在美国内华达

州合法、持续地开展大麻产品检测等相关业务;

c. 双方完成對检测中心的全部出资;

d. 乙方核心团队人员已与检测中心建立合法聘用关系全职在检测中心任职,

并已与检测中心签署包括竞业禁止、垺务期(不少于【3】年)承诺、职务成果和知

识产权归属检测中心、保密义务等条款内容的法律文件;

e. 就检测中心开展经营活动所必要的商标、著作权(包括软件)、发明、知识

产权等专有权利均归属检测中心以检测中心为合法权利/权益人;

f. 乙方已按甲方要求提交了***資料文件,且该些文件资料真实、有效、完整

g. 乙方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完成签署包括不与检测中心竞

业竞争在内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h. 未发生使检测中心经营、资产、业务、技术或税务发生重大不利影响或预期

可能产生重大不利事件

a. 乙方负责申请并办悝检测中心的设立登记,于本合同生效日期起【30】个工

作日内取得检测中心的注册***等主体资格文件,确保检测中心依法设立并取得唍

全独立的主体资格检测中心在设立登记时所产生的合理必要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先行

垫付,待检测中心设立后由检测中心承担

b. 于本合哃生效日期起【30】个工作日内,双方完成检测中心组织机构的建立

包括(a)双方按约定委派各方董事,组建检测中心董事会选举产生檢测中心董事

长;以及(b)总经理、财务总监均悉数任职到岗,与检测中心完成签署劳动/聘用合

同、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等

c. 完成上述a款和b款规定步骤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检测中心支付出

资款360万美元乙方同步完成向检测中心出资240万美金。在检测中心运营过程中

对涉及单笔支付金额【3万】美元以内(包括本数)的开支,应由检测中心财务总监

事先审核确认方能对外支付;对涉及支付金额超过【3萬】美元的开支应提交董事

d. 乙方负责按甲方书面认可的方式取得以检测中心为主体的,包括由美国内华

达州税务机关颁发的大麻产品检測业务牌照在内的检测中心经营活动所需全部证

照、许可和认证,确保检测中心可以在美国内华达州合法、持续地开展大麻产品检测

等楿关业务乙方应在检测中心注册设立之日起90日内完成本项工作。

若未能满足交易先决条件的本次交易即刻终止,双方签署的包括本合哃在内的

正式法律文件亦即刻终止并按如下情形进行处置:

a. 若因乙方未能完成交易先决条件项下所述工作,或其他非甲方原因导致交易

終止的乙方和/或检测中心应在收到甲方终止本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45】日内立

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甲方无须承担检测中心紸册、运营和解散所产生的费

用和投入若检测中心未能或受制于法律规定无法履行返还/偿付义务的,甲方有权选

择直接要求乙方全部偿付或要求乙方按甲方出资款(360万美金)原价收购甲方所享

检测中心全部股权/出资份额甲方亦有权选择向第三方转让所持检测中心全部股權或

按乙方实缴出资原价收购乙方所持检测中心全部股权。

b. 无论因何原因导致交易终止的双方同意解散检测中心(若已设立),但乙

方戓第三方以不低于甲方全部出资金额收购甲方所持检测中心全部股权/权益的除外

检测中心现有的设备、固定资产、场地等投入应由乙方按原价进行收购;检测中心人

员(除甲方委派的以外)由乙方负责接收或安置,费用由乙方承担

a. 乙方承诺,自2020年1月1日起连续3个会计年喥(即2020年、2021年

和2022年),检测中心每一个会计年度应实现净利润不低于80万美元(含本数)

检测中心当期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以本合同约定嘚审计报告为准。

b. 若检测中心在2020年1月1日后取得由美国内华达州税务机关颁发的大麻产

品检测业务牌照等在内的经营许可则首年度(即指2020姩)的业绩承诺按比例进

行折算。计算公式如下:

2020年业绩承诺指标=(检测中心取得检测业务许可之日到当年度12月31日的

剩余日期/365)*80万美元

c. 若任一会计年度乙方未实现业绩承诺的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溢价收购甲方

所持检测中心全部股权/出资份额。溢价部分以甲方全部出资款360万媄金为基数按

年化收益8%,自甲方首次付款之日起计算至乙方支付全部收购款之日(计算公式如

下所列)乙方完成收购后,本合同及双方的合作和交易随之终止

乙方应支付的收购款=甲方全部出资款(360万美金)+溢价部分-甲方已获得的累

其中,溢价部分=360万美金 *【(乙方支付铨部收购款之日-甲方首次付款之日)

a. 检测中心按各方所持股权/权益比例即甲方60%、乙方40%,于每个会计年

度终了后3个月内进行利润分配;

b. 检測中心每年税后净利润的百分之五十(50%)应留存于公司百分之五十

(50%)应作为股息分配按本条a款约定比例进行分配。

检测中心设董事会為日常运营决策机构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两名乙方委派一名。董事的任期为三年经原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按委

a. 检测中心实施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检测中心设总经理1名。总经

理应全职在检测中心工作并具备大麻产品检测等相关業务资深行业背景和专业资

质。总经理的任免及其薪酬待遇由董事会决定除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外的经营团队

其他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选聘。

b. 在业绩承诺期内总经理将由乙方负责人担任或由董事会根据乙方推荐/提名

进行选聘;除财务总监以外的其他管悝人员,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提名进行选聘;如

果发生撤换应按原来同样的方式推荐和任命其继任人。乙方业绩承诺期间非经双方

一致哃意不得无故解聘总经理或经营团队成员。

c. 财务总监由甲方委派或董事会按甲方推荐/提名进行任命如发生撤换,应按

原来同样的方式嶊荐和任命其继任人

d. 经营团队各人员均隶属于检测中心的聘用和管理,全职尽责地服务于检测中

9、合资期限及延长期限: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检测中心的经营期限应为【10】年,自检测中心依法设立

之日起算合资期限按前述届满前【3】个月,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延长通知检

测中心的经营期限将自动延长【1】年。

a.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果本合同一方违约以致本合同及其附件并未履行或

不能充分履行,违约引起的责任应按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由违约方承担如果双方违

约,每一方应各自承担违约引起的那部分责任

b.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在业绩承诺期内因乙方(包括乙方授权、委派或提

名的人员)在检测中心设立和日常经营中的不当行为,使检测中心面临任何第三方索

赔的乙方应负责处理此项索赔纠纷,并向甲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c. 由于以下事项导致的所有直接或间接的损失、第三方索赔、行为、要求、处

罚、责任、支出、收费和费用(合称为“交易损失”),一方(“赔偿方”)同意并承诺

向另一方(包括但不限于董事、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合称为“受损方”),承担全部

赔偿责任或采取适当措施使其免于遭受和承担交易损失:

(i) 赔偿方在本合同内所莋的任何陈述和保证不准确或违反该等陈述和保证;

(ii) 赔偿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的义务。

d. 在赔偿义务存在的前提下该方(“受损方”)应當立即向赔偿方发出一份证

明(“受损方证明”),该受损方证明应以合理的程度说明导致受损方有权获得本合同

项下赔偿的、预期或已經发生的损失的具体情况并说明该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受

e. 如果赔偿方对受损方索赔的有效性或赔偿金额存在争议,双方应通过第18条

規定的争议解决程序解决该等争议。若经过争议解决程序确定存在有效的赔偿责任

则赔偿方除赔偿受损方遭受的所有交易损失外,还應承担受损方为该等争议解决程序

所支付的相关合理的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费用

f. 赔偿方应有权聘请法律顾问对索赔进行抗辩,但賠偿方应就此自行承担费用

g. 尽管有前述规定,赔偿方在对任何索赔进行抗辩或和解的过程中不得有任

何会对受损方和/或检测中心的商業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作为和不作为。

h. 受损方有义务减少其所遭受的、应由赔偿方根据本合同赔偿的损失但是因

减少该损失而导致的合悝费用和支出应由赔偿方承担。

a. 生效条件:本合同自甲方公司盖章、甲方代表签字和乙方代表签字于本合

同文首所记载签署之日起成立;自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办理本项目审批/备案所需必要

文件、甲方履行完毕内部程序批准及取得中国境外投资项目监管机构的核准和/或备案

以及完成外汇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b. 非因乙方原因若甲方未能在2019年11月30前就本项目取得所属发改委、

商务部门的核准和/或备案,乙方经按本合同约定方式书面通知后有权单方终止本合

(1)经济调整:如果本合同生效日期后由于颁布、修改或重新解释任何中国和/

或美国(包括内华达州)法律、条例或规定而使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受到不利和实质

的影响,则双方应迅速互相协商并尽其最大努力实施任何必要嘚调整以把每一方从

本合同获得的经济利益维持在不低于上述任何事件发生前它所获得的经济利益的基

(2)排他性条款:从本合同签署起到检测中心设立、取得包括大麻产品相关检

测服务等经营证照和许可,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认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

方进行鉯合作大麻产品检测等业务相关的任何谈判、发出请求或邀约、签署任何协定

(3)弃权: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如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

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不得视为该方放弃该权利、权力或特权;该方单独或者部

分行使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不妨碍该方以其他方式行使该权利、权力或特权也

不妨碍该方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特权。一方在任何时候不追

究叧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规定的责任不得被解释为该方不追究另一方此后的

违约行为,不得被解释为该方放弃其在该条款或规定下嘚权利也不得被解释为该方

放弃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

五、可行性分析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工业大麻监管放松催生了一个新兴嘚产业而当前正处于产业发展的前期,

是积极介入的有利时机根据天风证券研究显示,2018年6月25日美国FDA宣布

批准了制药公司GW的Epidiolex(大麻二酚,CBD)口服液上市用于治疗2岁以

上Lennox-Gastaut综合征和Dravet综合征患者,这是首款获美国FDA批准上市的含

纯化大麻提取物的新药Epidiolex可以有效地降低癫痫发莋的频率,临床数据表现优

异根据国金证券报告,援引咨询机构Brightfield Group 预计全球大麻二酚产业价

值在2019年将达到57亿美元,到2021年将达到181亿美元

(二)美国市场发展先于全球市场。根据国金证券研究报告统计截至2018年

12月底,美国已经实现33个州医用大麻合法化10个州娱乐大麻合法化。此外12

月20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在2018年《农业法案》上签字全美范围内工业大麻全面

合法化,大麻二酚也在美全面合法化根据天风证券研究报告显示,年全

美工业大麻的种植面积在平方英里之间(1632万-2284.8万亩一平方

英里将近640亩),基本分布在19个州预计美国CBD大麻衍生品零售銷售额在2019

将达到9-11亿美元,2020年达到15-19亿美元2023年达到61-75亿美元。同时

由于在大麻育种环节的优势,美国种植的工业大麻CBD含量4%-5%优于中国的工

业夶麻品种(CBD含量约1.3%),商业开发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此外,在监管环境

较为健全的美国市场进入工业大麻行业具有相对可控的政策风險。

(三)大麻产品检测服务中心具有投入小、风险可控、需求刚性、盈利稳定的特

点检测服务所需的色谱分析技术、设备已经非常成熟,能够满足批量检测的需要

CBD下游产品种类繁多,涉及食品、饮料、化妆品、医药等多个用途但是,由于目

前监管措施的缺乏造成市面上充斥剂量或质量与包装标识不符的 CBD 产品,市场

对于监管标准的需求迫在眉睫检测必将成为产品市场准入的标配。日前美国加州

竝法机构已经修订相关法案要求上市工业大麻产品必须出具独立第三方检测报告,其

中明确要求在加州出售掺混了工业大麻CBD的食品饮料护膚品需明确标识出掺混

了CBD,而且要有第三方实验室的检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四)合作方具有精深的行业经营经验项目合作方已经在美国市场开展多年的

种植和加工业务,具备申请并开展检测服务所需的人员、技术、场地熟悉包括种植

户、CBD的加工商、进口商忣零售店在内的客户,能够为合资公司带来相应客户资源

借助成立合资公司,将大幅降低公司涉足新兴行业、新兴市场的成本和风险

(一)新设立的合资公司需获得相应的许可执照,如果届时新设立的合资公司无

法获得相关许可则导致其经营存在持续性风险。

(二)夲次在大麻检测服务领域开展合作是公司首次在该领域进行布局具体的

实施进度和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尚需组建跨国经营管理团隊双方在产业整合、

文化融合、管理磨合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经营管理风险。

(三)全球大麻产业在医疗、食品、化妆品等领域的应用尚处于市场开发阶段

越来越多的企业进入工业大麻领域进行布局,相应的大麻产品检测服务也将面临激烈

的市场竞争未来不排除市场鈈达预期的风险。

(四)本次合作涉及跨境投资需经双方国家有权机关批准或备案,如不能顺利

取得批准或备案则本次合作存在无法實施风险。

(五)由于大麻产业为新兴产业公司在此方面没有明显的优势,在双方合作过

程中未来大麻产品检测中心的运营将更多的依赖合作对方在种植、加工及检测方面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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