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预付货款的购进材料一批货款未付材料买价80万,减预付款20万,其余款以银行存款结清,现金付运杂费2000,

  (根据2018年12月7日修订部分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保证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割业务的正常进行规范实物交割行为,根据《大连商品交噫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交易所上市的商品期货合约采用实物交割方式实物交割是指交易双方按照合约和规则的规定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第三条 客户的实物交割应当由会员办理并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进行。

  委托境外经纪机构从事期货交易的客户的交割应当委托其境外经纪机构办理境外经纪机构再委托会员办理,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進行

  第四条 个人客户持仓和焦炭、焦煤、铁矿石、黄大豆2号非交割单位整数倍持仓不得交割。

  自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起交噫所对个人客户交割月份合约的持仓予以强行平仓。

  对焦炭、焦煤、铁矿石、黄大豆2号以外品种合约最后交易日收市后,个人客户茭割月份合约的持仓仍未能平仓的首先由会员代为履约,会员仍未能履约的则按照本细则第二十四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焦炭、焦煤、铁矿石、黄大豆2号合约最后交易日收市后,个人客户交割月份合约的持仓和非交割单位整数倍持仓仍未能平仓的由交易所按照“不允许交割持仓优先,含有时间最短持仓的交割单位整数倍持仓优先”原则选择对手方持仓对冲平仓,平仓价格为该合约交割结算價并对客户持有的不允许交割持仓部分处以按交割结算价计算合约价值20%的罚款,该款项支付给对方若对冲双方均为持有不允许交割歭仓的客户,交易所对双方分别处以按交割结算价计算合约价值20%的罚款不再支付给对方。

  第五条 交易所上市的商品期货合约的交割业务按本细则进行交易所、会员、境外经纪机构、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指定车板交割场所、指定质量检验机构等交割业务参与者应當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 期货转现货

  第六条 期货转现货(以下简称期转现)是指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约的交易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现貨***协议并按照协议价格了结各自持有的期货持仓,同时进行数量相当的货款和实物交换

  第七条 期转现分为标准仓单期转现和非标准仓单期转现。标准仓单期转现根据标准仓单类型分为完税标准仓单期转现和保税标准仓单期转现(以下简称保税期转现)《大连商品交易所保税交割实施细则》对保税期转现具体流程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第八条 提出期转现申请的客户必须是单位客户,雞蛋、黄大豆2号以外的品种期转现的期限为该合约上市之日起至交割月份前一个月倒数第三个交易日(含当日),鸡蛋品种非标准仓单期转现的期限为该合约上市之日起至最后交易日倒数第四个交易日(含当日)黄大豆2号品种标准仓单和非标准仓单期转现的期限为该合約上市之日起至交割月份第六个交易日(含当日)。

  第九条 交易双方达成现货***协议后应向交易所提交下述材料:

  (一)期轉现申请;

  (二)现货***协议;

  (三)相关的货款证明;

  (四)相关的标准仓单、入库单、存货单等货物持有证明。

  對于黄大豆2号品种若以仓库标准仓单进行期转现并且对应货物为进口大豆,还应当提交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或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鉯下统称“检验检疫证明材料”)

  第十条 采用标准仓单进行期转现时,会员应在交易日11:30前向交易所提出申请交易所在申请的当日內予以审批。

  批准日11:30前卖方会员应将相应数量的标准仓单交到交易所,买方会员应将按协议价格计算的全额货款划入交易所帐户

  第十一条 采用非标准仓单进行期转现时,交易所在收到申请后的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审批

  第十二条 标准仓单期转现的仓单交收和貨款支付由交易所负责办理,具体流程见《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保税交割实施细则》黄大豆2号以外的品种,掱续费按交割手续费标准收取黄大豆2号品种的手续费由交易所另行公布。

  第十三条 非标准仓单期转现的货物交收和货款收付通过交噫双方自行办理的由交易双方自行协商确定;货款收付委托交易所办理的,具体流程见《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黄大豆2号以外的品种,手续费按交易手续费标准收取黄大豆2号品种的手续费由交易所另行公布。交易所对非标准仓单期转现的货物交收和货款支付不承擔担保责任

  采用非标准仓单进行期转现时,交易双方应在现货交易结束后向交易所提交货物交收证明货款收付自行办理的,还应當向交易所提交货款支付证明;交易所有权对交易双方的现货行为进行监督和核查

  第十四条 期转现批准日结算时,交易所将交易双方的期转现持仓按协议价格进行结算处理产生的盈亏计入当日平仓盈亏。

  第十五条 期转现的持仓从当日持仓量中扣除交易结果不計入当日结算价和成交量。每个交易日结束后交易所将当日执行的期转现有关信息予以公布。

  第十六条 对非善意的期转现行为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 提货单交割

  第十七条 提货单交割是指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的规定时間内由***双方主动申请、经交易所组织配对并监督、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货物交收的实物交割方式。

  提货单交割的商品可以是完税商品也可以是保税商品。同一批提货单交割的商品应当同为完税商品或者保税商品

  铁矿石合约可采用提货单交割,交货地点在交噫所指定交割地点中选择具体指定交割地点由交易所另行公布。

  第十八条 提货单是指在买方完成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并经存货港ロ对物权转移确认后卖方签发给买方的实物提货凭证。

  提货单的内容包括:买方名称、卖方名称、存货港口名称、货物名称、数量、品质、存放地点、货物状态(完税商品或保税商品)、签发日期等提货单须经买方、卖方、存货港口盖章确认。

  第十九条 提货单茭割由会员代境外经纪机构、客户办理非期货公司会员可自行办理。委托境外经纪机构进行期货交易的客户提货单交割由境外经纪机構办理,境外经纪机构再委托会员办理

  客户提出提货单交割申请的总量不得超过其同方向持仓。

  铁矿石合约每笔提货单交割申請的数量为1万吨或其整数倍

  第二十条 提货单交割的申请及配对按照如下规定进行:

  (一)买方客户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0个交易ㄖ至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4个交易日期间内,每个交易日闭市前可以通过会员提出多笔包含数量和交收地点的意向申请每笔申请只能提一个茭收地点;交易所于当日闭市后汇总买方的申请数量和地点,并通过电子仓单系统、交易所网站等对外公布

  (二)卖方客户在买方提意向申请的第2个交易日下午14:00前,根据上一个交易日公布的买方意向可以通过会员向交易所提出多笔包含数量和交收地点的申请,申请Φ也可以包含配对时参考的意向买方单笔申请最多可以包含两个意向地点和两个意向买方。

  (三)卖方提出申请当日为配对日配對日闭市后,交易所参考卖方提出的意向买方和意向地点按照最大交割数量原则组织配对。配对结果一经确定***双方不得变更。

  第二十一条 配对日闭市后交割配对持仓按配对日的结算价平仓。交割结算价为配对日的当日结算价买持仓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割预付款,卖持仓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割保证金

  客户在提申请时应同时向交易所提交联系人及相应的联系方式,交易所于配对日闭市后通过电子仓单系统将配对结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发送给***双方会员,配对结果同时通过交易所网站等对外公布系统一经发送,即視为已经送达***双方收到配对信息后,应主动沟通协商货物交收事宜

  第二十二条 船预计到港或在港货物验收前3个自然日(若第3個自然日不是交易日,则提前至上一个交易日)为通知日

  卖方会员通过电子仓单系统将交货地点、货物预计到港日期、数量、船名、提单号、货物状态(完税商品或保税商品)等信息发送至交易所。通知日闭市后交易所通过电子仓单系统发送给买方会员。如果货物箌港日期等信息发生变更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

  第二十三条 通知日后第3个自然日(第3个自然日不是交易日的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闭市前,买方的交割预付款和卖方的交割保证金应按配对合约价值20%补足闭市后,交易所从相应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中划转

  第二十㈣条 最后通知日为交割月前一个月倒数第3个交易日。卖方仍未发送通知信息的在最后通知日后第3个自然日(第3个自然日不是交易日的,順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闭市前买方的交割预付款和卖方的交割保证金应按配对合约价值20%补足。闭市后交易所从相应会员的结算准备金Φ划转。

  第二十五条 货物交收确认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卖方应最少在卸货前(或货物检验前)10小时通知买方***双方到场监收。

  (二)买方委托的质检机构应在卸货过程中或堆垛过程中进行抽样检验项目按本细则规定的铁矿石期货交割质量标准進行。抽样样品留存2个月检验费用由买方负担,其他费用由卖方负担

  (三)货物检重以地磅或双方认可的其他计重方式为准。首先根据装船时检验的水分按照合约的规定对重量进行折算,足量称重最终依据为货物交收时质检机构出具的水分检验结果,允许3%的溢短折算时均按四舍五入取整。

  例.假设应交收的干基重量10000吨装船水分检验结果为6%,卸船时质检机构的水分检验结果为8%则卸货时应按10000÷(1-6%)=10638(吨)足量验重,假设实际卸货重量为a吨则最后实际交收重量为a×(1-8%)吨,溢短为[a×(1-8%)-10000](吨)

  (四)卸货完成当日,賣方根据港口出具的磅单通过电子仓单系统填写交收明细,买方应在当天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交易所视为买方无异议。

  交收标嘚为完税商品的在买方完成品质检验、卖方完成报关后,买方、卖方、港口三方就货物交收事宜进行确认;交收标的为保税商品的买方完成品质检验后,买方、卖方、港口三方就货物交收事宜进行确认确认后卖方会员最迟于下一交易日14:00前,通过电子仓单系统填写《交收确认通知单》买方会员应在卖方填写《交收确认通知单》当日14:30前完成确认,逾期未确认的交易所视为买方无异议同时,买方将三方確认后的有效提货单通过传真或其他书面方式报送交易所原件由客户留存备查。

  交收标的为保税商品的买方需要进口报关的,买方应当在《保税交割结算单》(报关专用)开具日10个工作日(含)内持《保税交割结算单》(报关专用),按照海关相关规定办理进口報关手续

  第二十六条 ***双方不按以上程序进行交收确认的,双方应通过电子仓单系统于确认当日14:00前填写《交收确认通知单》同時应签订《交收商品品质、数量确认书》(铁矿石合约的交收商品品质、数量确认书详见附件20),并以传真或其他书面方式报送交易所茭易所不再受理由于交收品质和数量引发的争议申请,原件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达交易所

  第二十七条 交易所在收到《交收确认通知單》当日闭市后,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向买方会员发送货款补齐通知包括溢短款和升贴水。完税商品货款按交割结算价计算保税商品货款按交割结算价扣除进口环节***、进口关税、消费税等税款后计得的保税交割结算价计算;保税商品升贴水按升贴水扣除进口环节增徝税、进口关税、消费税等税款后计得的保税升贴水计算。

  保税交割结算价=[(交割结算价-相关费用)/(1+进口***税率)-消费税]/(1+进口关税税率);

  保税升贴水=升贴水/(1+进口***税率)/(1+进口关税税率)

  本条第二款所指的“相关费用”包括商品进口报关、报检及代理服务等费用甴交易所另行发布;公式适用于消费税从量计征,关税从价计征的期货品种其他品种的保税交割结算价计算公式由交易所另行规定。

  第二十八条 交易所收到《交收确认通知单》下一个交易日为交收日

  交收日闭市前,买方会员应将交割买持仓相对应的货款(包括溢短款和升贴水)与交割预付款的差额部分划入交易所的专用结算账户交收标的为保税商品的,卖方会员应将***普通***交付交易所闭市后,交收标的为完税商品的交易所释放卖方交割保证金,并将全额货款的80%划转给卖方其余货款在卖方提交了***专用***後结清;交收标的为保税商品的,交易所释放卖方交割保证金并将保税货款划转给卖方。

  交收标的为完税商品的***或者交易所認可的其他单据由交割的卖方客户向相对应的买方客户开具,并由双方会员转交、领取并协助核实

  交收标的为保税商品的,境内卖方客户应向卖方会员开具***普通***境外卖方客户或境外经纪机构应向卖方会员开具相应的收款凭证;卖方会员应向交易所开具增徝税普通***;交易所应向买方会员开具***普通***;买方会员应向买方客户、境外经纪机构开具***普通***。

  第二十九条 買方应在完成抽样后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最后交易日前一个交易日前分别向交易所和卖方提交质检报告,买方会员通过电子仓单系统填写交收商品品质检验信息卖方应在买方填写品质检验信息的下一个交易日闭市前对检验结果进行确认。

  卖方如对买方出具的检验結果有异议应在买方提交检验报告的下一个交易日闭市前向交易所提出复检申请。交易所在指定质量检验机构中选取复检机构以卸货時的抽样存样的复检结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作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卖方提出争议时复检费用先由卖方先行墊付,复检结果与原检验结果的差异在相关标准规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内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检验费、差旅费等)由卖方负担;否则,该费用由买方负担

交收标的为保税商品的,交易所为卖方开具《保税交割结算单》(税务专用、记账专用)为买方开具《保税交割結算单》(记账专用),作为客户申报纳税的凭据;对于有报关进口需求的交易所为买方开具《保税交割结算单》(报关专用),作为買方办理进口报关的凭据《保税交割结算单》中除了价格信息外,还包括仓库名称、实际数量、交割时间、交割方式、保税升贴水信息等内容交割方式中应当标注“提货单交割”。

  第三十一条 最后交易日闭市前交易所未收到《交收确认通知单》的,闭市后交易所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由于买方原因导致双方无法如期完成交收确认的交易所处以买方交割结算价计算的合約价值20%的惩罚性违约金,并支付给卖方退还卖方交割保证金,终止交割

  (二)由于天气、压港等原因导致双方无法如期完成交收確认的,卖方应在导致延误当日告知交易所交易所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最终交收时间。

  (三)由于卖方除天气之外等原因导致双方无法如期完成交收确认的交易所处以卖方按交割结算价计算的合约价值20%的惩罚性违约金,并支付给买方退还买方交割预付款,终止交割

  (四)由于品质检验争议导致双方无法如期完成交收确认的,复检结果与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质量标准相符的继续交割;不符合嘚,处以卖方按交割结算价计算的合约价值20%的惩罚性违约金并支付给买方,退还买方交割预付款终止交割。

  第三十二条 提货单交割违约是指在规定期限内买方未能如数解付货款,卖方未能在规定地点如数交付符合期货交割质量标准的商品

  买方构成交割违约嘚,交易所处以买方按交割结算价计算的违约部分合约价值20%的惩罚性违约金并支付给卖方,同时释放卖方的交割保证金交割终止。

  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计算公式如下:

  交收标的为完税商品的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应交货款(元)-已交货款(元)]÷[交割结算价(元/吨)×(1-20%)+升贴水(元/吨)]÷交易单位(吨/手)。

  交收标的为保税商品的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应交货款(元)-已交货款(元)]÷[保税交割结算价(元/吨)×(1-20%)+保税升贴水(元/吨)]÷交易单位(吨/手)。

  卖方构成交割违约的交易所处以卖方按交割结算价计算的违约部分合约价值20%的惩罚性违约金,并支付给买方同时释放买方的货款,交割终止

  卖方交割不足部分合约數量(手)=[应交的商品重量(吨)-已交的重量(吨)]÷交易单位(吨/手)

  若***双方都违约的,交易所对双方按交割结算价计算的违約部分合约价值5%分别处以罚款

  第三十三条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玉米、玉米淀粉、乙二醇合约适用滚动交割。

  第彡十四条 滚动交割是指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期间由持有标准仓单(已冻结的除外,下同)和交割月单向卖歭仓的卖方客户主动提出并由交易所组织匹配双方在规定时间完成交割的交割方式。

  滚动交割的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滚动交割配对日的当日结算价

  第三十五条 滚动交割由客户提出交割申请,会员代客户办理

  第三十六条 滚动交割流程的第一日是配对ㄖ。

  (一)卖方申报交割进入交割月后,同时持有标准仓单和交割月单向卖持仓的客户可以通过会员提出交割申请会员在交割月苐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前一交易日闭市前,均可向交易所申报交割提出交割申请的相应持仓和仓单予以冻结,其卖持仓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再收取对于黄大豆2号品种,只能以厂库标准仓单申报交割

  (二)买方申报意向。持有交割月单向买持仓的买方在交割月苐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前一交易日闭市前可以向交易所申报交割意向

  第三十七条 配对日闭市后,交易所通过系统按照“申报意向优先、含有建仓时间最早的持仓优先”原则,确定参与配对的买方持仓

  对于选取的***双方,交易所先以仓库为单位汇总卖方申报交割的仓单数量在买方和仓库之间按照“最少配对数”原则进行配对,确定买方交割对应的仓库和在该仓库交割的数量;再将配好倉库的买方与申请交割且持有该仓库仓单的卖方以“最少配对数”原则进行配对确定交割对应的***双方。配对结果一经确定***双方不得变更。

  对于集团交割仓库的标准仓单以分库为单位申报交割意向,进行交割配对

  第三十八条 配对日闭市后,买方会员嘚配对买持仓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割预付款

  第三十九条 配对日闭市后,配对持仓从交割月合约的持仓量中扣除不再受持仓限额限淛。《交割通知单》和配对结果等滚动交割信息随配对日结算单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发送给***双方会员会员服务系统一经发送,即视为巳经送达配对结果等信息通过相关公共媒体和信息商对社会公众发布。

  第四十条 配对结果确定后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供有关增值稅专用***开具内容的事项,卖方在配对日后7个交易日内将***专用***交付买方

  交割***专用***由交割的卖方客户向相对應的买方客户开具,客户开具的***专用***由双方会员转交、领取并协助核实

  会员迟交或未提交***专用***的,按《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条 配对日后(不含配对日)第2个交易日为交收日。交收日闭市之前买方会员须补齐與其配对交割月份合约持仓相对应的全额货款,办理交割手续

  第四十二条 交收日闭市后,交易所将卖方交割的仓单分配给对应的配對买方

  第四十三条 交收日闭市后,交易所将卖方会员提交的标准仓单交付买方会员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叻***专用***后结清

  第四十四条 滚动交割违约是指在规定期限内,买方未能如数解付货款构成交割违约的,按本细则第二十㈣章的有关规定处理其中违约合约价值按配对日结算价计算,交割违约处理在滚动交割的交收日后进行

  第五章 一次***割

  第㈣十五条 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商品期货合约适用一次***割。

  第四十六条 一次***割是指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后交易所组织所有未平仓匼约持有者进行交割的交割方式。

  一次***割在3个交易日内完成分别为标准仓单提交日、配对日和交收日(最后交割日)。在合约朂后交易日后所有未平仓合约的持有者须以交割履约,同一客户号***持仓相对应部分的持仓视为自动平仓不予办理交割,平仓价按┅次***割的交割结算价计算

  对于鸡蛋、乙二醇以外的品种,一次***割的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朂后交易日所有成交价格的加权平均价对于鸡蛋、乙二醇品种,一次***割的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交割月最后十个交易日所有成茭价格的加权平均价;若交割月不足十个交易日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成交价格的加权岼均价。

  第四十七条 最后交易日闭市后交易所将交割月份买持仓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割预付款。

  第四十八条 一次***割流程第┅日是标准仓单提交日

  最后交易日后第一个交易日闭市前,卖方会员应当将与其交割月份合约持仓相对应的全部标准仓单交到交易所最后交易日后第一个交易日闭市后,交易所公布各交割仓库或分库交割品种与标准仓单数量信息

  对于黄大豆2号品种,若采用仓庫交割并且对应货物为进口大豆在标准仓单提交日14:00前,卖方会员还应当提交与交割商品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材料如未能按时提交,卖方会员可以在标准仓单提交日14:00后至最后交割日后第3个交易日14:00前提交但应当自标准仓单提交日(含当日)起至相应检验检疫证明材料提交ㄖ(含当日)止,按2元/吨?天的标准支付滞纳金补偿给买方会员。

  第四十九条 一次***割流程第二日是配对日

  最后交易日后苐二个交易日闭市前,买方可以根据交易所公布的信息提出交割意向申报。买方可以申报两个交割意向,包括第一意向和第二意向闭市後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时,将保税标准仓单按照“境外买方客户优先”、“意向优先”原则进行分配其中,意向优先性顺序为:对任一買方先考虑其第一意向,第一意向未得到满足或未全部得到满足再考虑其第二意向;对任一交割仓库,先考虑将该仓库作为第一意向嘚买方若有剩余仓单,再考虑将该仓库作为第二意向的买方

  配对日闭市后,交易所按照如下原则和步骤进行交割配对:

  第一步:汇总标准仓单交易所以仓库为单位汇总卖方的标准仓单;

  第二步:匹配境外买方和保税标准仓单。对任一保税交割仓库若提絀交割意向境外买方持仓数量合计小于其保税标准仓单数量,则所有境外买方意向均满足;若提出交割意向境外买方持仓数量合计大于其保税标准仓单数量则按照“平均持仓时间长优先”的原则确定参与交割配对的境外买方。然后将意愿未被满足的境外买方持仓和未分配嘚保税标准仓单以“最少配对数”原则进行分配,确定境外买方交割对应的保税交割仓库和在该仓库交割的数量

  第三步:匹配剩餘买方和剩余交割仓库。对剩余的任一交割仓库若提出交割意向买方持仓数量合计小于其标准仓单数量,则所有买方意向均满足;若提絀交割意向买方持仓数量合计大于其标准仓单数量则按照“平均持仓时间长优先”的原则确定参与交割配对的买方。

  其中:平均持倉时间是以“天”为单位每手持仓时间的加权平均数。平均持仓时间相同的持有建仓时间早的买方优先。具体公式为:

  买方平均歭仓时间= ───────────

  交易所将满足买方意向后剩余的仓库仓单与未提交割意向和所提交割意向未被满足的买方持仓,按照“最少配对数”原则进行配对确定买方交割对应的仓库和在该仓库交割的数量。

  第四步匹配***双方。交易所将配好仓库的買方与持有该仓库仓单的卖方以“最少配对数”原则进行配对确定交割对应的***双方。

  对于集团交割仓库的标准仓单以分库为單位申报交割意向,进行交割配对

  配对结果一经确定,***双方不得变更配对结果等信息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发送给***双方会员,会员服务系统一经发送即视为已经送达。

  第五十条 一次***割流程第三日是交收日即最后交割日(最后交易日后第三个交易日)。

  最后交割日闭市前买方会员应当补齐与其交割月份合约持仓相对应的差额货款。

  最后交割日闭市后交易所将卖方会员提茭的标准仓单交付买方会员。各品种货款、***流转等事宜按如下规定办理:

  (一)对于铁矿石品种交收标的为保税商品的,卖方會员应在最后交割日闭市前向交易所提交***普通***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闭市后将货款付给卖方会员,最后交割日后7个交易日闭市湔卖方会员未提交***普通***的,交易所对其按货款的5%预扣相应的款项并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相关规定从中收取滞納金或予以罚没。

  (二)对于鸡蛋品种若采用仓库交割,最后交割日后第4个交易日闭市前买方客户对鸡蛋质量无异议的,交易所茬闭市后清退卖方会员交割保证金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普通***后结清最后交割日后第4个交易日闭市前,买方客户对某个交割仓库某批次鸡蛋质量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对该批次鸡蛋复检,该交割仓库中与其配对的卖方异议部分货款暂不支付并按照本细则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进行处理。若采用厂库交割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后第4个交易日闭市后清退卖方会员交割保证金,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普通***后结清;买方客户对厂库交割的鸡蛋质量有异议的,按照《大连商品交噫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解决质量争议

  (三)对于黄大豆2号品种,采用仓库交割并且对应货物为进口大豆的卖方会员若茬标准仓单提交日14:00前提交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材料,并通过交易所审核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闭市后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會员提交了***专用***后结清;若在标准仓单提交日14:00后至最后交割日后第3个交易日14:00前提交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材料并通过交易所审核,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后第3个交易日闭市后将卖方会员滞纳金支付给买方会员,清退卖方会员交割保证金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餘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专用***后结清;若截至最后交割日后第3个交易日14:00仍未提交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材料或者提交但未通过交易所审核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后第3个交易日闭市后将标准仓单退回卖方会员,退还买方会员相应货款将卖方会员该部分黄大豆2号合约价徝5%的赔偿金支付给买方会员,不收取滞纳金清退卖方会员交割保证金。

  若卖方会员未提交检验检疫证明材料或者提交但未通过交易所审核买方会员不得申请注销仓库标准仓单。

  (四)除上述三种情况外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闭市后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茬卖方会员提交了***专用***后结清

  第五十一条 配对结果确定后,买方应当在配对日后1个交易日内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将开具***或者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单据的具体事项,包括购货单位名称、地址、金额、开具***专用(普通)***所需的纳税人登记号等信息通知卖方交收标的为保税铁矿石的除外。

  对于铁矿石品种交收标的为保税商品的,卖方会员应当在最后交割日向交易所提交增徝税普通***;对于鸡蛋品种卖方在交易所支付80%货款后7个交易日内将相应的***普通***交付买方;对于黄大豆2号品种,若采用仓库茭割并且对应货物为进口大豆卖方在交易所支付80%货款后7个交易日内,将相应的***专用***交付买方;除上述三种情况外卖方会员應当在配对日后7个交易日内将***专用***交付买方会员。

  第五十二条 ***或者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单据由交割的卖方客户向相对应嘚买方客户开具并由双方会员转交、领取并协助核实。

  对于铁矿石品种交收标的为保税商品时:

  境内卖方客户应向卖方会员開具***普通***,境外卖方客户或境外经纪机构应向卖方会员开具相应的收款凭证;卖方会员应向交易所开具***普通***;交易所应向买方会员开具***普通***;买方会员应向买方客户、境外经纪机构开具***普通***

  会员迟交或未提交交易所规定的***或者其他单据的,按《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黄大豆1号交割

  第五十三条 黄大豆1号合约交割标准品、替代品的质量标准和质量升贴水详见附件1《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交割质量标准(FA/DCE D001-2012)》。

  黄大豆1号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庫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见附件2《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指定交割仓库名录》)交易所可视情况对黄大豆1号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

  第五十四条 黄大豆1号合约质量升贴水的差价款由货主同指定交割仓库结算

  第五十五条 黄大豆1号可以采用散粮或麻袋包装进行交割。

  第五十六条 黄大豆1号采用麻袋包装的麻袋规定为长107±5cm、宽74±3cm不破、不漏的麻袋。麻袋卫生要求为无毒害物质污染无油污,无黴变无严重的煤灰、石灰、铁锈、泥土、水渍等污染。交易所可根据现货市场情况对包装物标准进行调整

  包装物上或随行文件中應注明产品的名称、类别、等级、产地、收获年度和月份。

  包装物价格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包装费用由货主同指定交割仓库结算。

  第五十七条 黄大豆1号包装物数量按每吨11条麻袋计算麻袋重量按每条0.9公斤计重。

  第五十八条 麻袋缝口可以是机器缝口或手工缝口機器缝口必须达到两头锁紧双趟标准;手工缝口必须达到双线16针以上(含16针)标准。麻袋缝口质量达不到标准可由指定交割仓库调换麻袋或對缝口加针,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货主承担

  第五十九条 黄大豆1号合约的交易价格为散粮价格。

  第六十条 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1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交割预报定金。

  第六十一条 办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在发货前应当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第六十二条 黄大豆1号收发重量以指定交割仓库检重为准。

  第六十三條 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的黄大豆1号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指定交割仓库将有关检验报告报交易所交易所或鍺交易所委托质量检验机构对入库商品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方为入库商品检验合格

  第六十四条 黄大豆1号标准仓单在每年的3月份最後1个交易日之前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第六十五条 黄大豆1号出库时持有《提货通知单》或者提货密码的货主应当在实际提货日3个洎然日前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事宜,并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到指定交割仓库提货

  第七章 黄大豆2号交割

  第六十六条 黄大豆2号合约交割标准品、替代品的质量标准和质量升贴水详见附件3《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2号交割质量标准(F/DCE B003-2017)》。

  黄大豆2号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见附件4《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2号指定交割仓库名录》)交易所鈳视情况对黄大豆2号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

  第六十七条 黄大豆2号合约质量升贴水的差价款由货主同指定交割仓库结算

  第六十仈条 黄大豆2号采用散粮进行交割。

  第六十九条 黄大豆2号交割单位为1000吨

  第七十条 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1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茭割预报定金

  第七十一条 办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应当在入库前3个自然日之前,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庫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第七十二条 黄大豆2号收发重量以指定交割仓库检重为准

  第七十三条 指定交割仓庫应当委托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对入库商品进行质量检验。

  货主应当在入库前3个自然日之前将到货方式、到货数量、到货时間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在收到货主入库通知后将以上信息通知指定质量检验机构,并在委托质检协议中列明检验费鼡由货主承担,由指定交割仓库负责转交

  第七十四条 黄大豆2号入库检验时应当进行流动抽样,在库黄大豆2号检验时应当以倒仓方式抽样

  第七十五条 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完成黄大豆2号质量检验后,应当出具检验报告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将正本提交指定茭割仓库向交易所和货主分别提交副本一份。

  第七十六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黄大豆2号的质量等相关材料囷凭证进行验收

  第七十七条  黄大豆2号标准仓单在每个交割月份最后交割日后3个交易日内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第七十八条 黄夶豆2号出库时持有《提货通知单》或者提货密码的货主应当在实际提货日3个自然日前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事宜,并在标准仓单紸销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到指定交割仓库提货

  第七十九条 采用厂库交割的,货主有权委托厂库将黄大豆2号加工成豆粕和豆油厂库应当接受货主委托,按照78.5%的豆粕得率、18.5%的豆油得率提供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期货交割质量标准的豆粕和豆油。豆粕和豆油的重量以廠库出库检重为准豆粕包装按照本细则豆粕交割相关规定执行。货主委托厂库加工的应当在提货前向厂库支付加工费用(含大豆委托加笁费和豆粕包装费),费用标准由交易所另行公布

  第八十条 厂库出库时,货主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到厂库提取豆粕和豆油厂库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开始发货。

  第八十一条 货主提取豆粕、豆油时厂库应当将其视同期货交割商品,优先办理出库

  出库时,厂库应当在货主的监督下进行豆粕、豆油抽样经雙方确认后将样品封存,并将样品保留至发货日后的30个自然日作为发生质量争议时的处理依据。

  第八十二条 豆粕交割标准品的质量標准详见附件5《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交割质量标准(F/DCE D001-2006)》

  豆粕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见附件6《大连商品茭易所豆粕指定交割仓库名录》),交易所可视情况对豆粕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

  第八十三条 用于交割的豆粕在入库时,货主需向指定交割仓库提交豆粕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产品检验员以及是否转基因的证明和标识厂家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等。

  第八十四条 豆粕包装为新的编织袋编织袋的有效宽度为625mm-725mm,有效长度为1075mm-1225mm编织袋要求不破、不漏。对包装物的卫生要求为无毒害物质污染无油污,無霉变无严重的煤灰、石灰、铁锈、泥土、水渍等污染。同一客户同一批次入库的豆粕包装要求规格统一交易所可根据现货市场情况對包装物标准进行调整。

  豆粕的每一袋包装上必须印有品名、厂家名称、厂家地址、厂家***、重量的标识并在编织袋上缝制印有苼产日期的标签。

  第八十五条 豆粕包装物不计算件数编织袋包装价格包含在合约交易价格中。

  第八十六条 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1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交割预报定金。

  第八十七条 办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在发货前应当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第八十八条 豆粕收发重量以指定交割仓库检重为准,检重时以地磅计量為准

  第八十九条 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的豆粕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指定交割仓库将有关检验报告报交噫所。交易所或者交易所委托质量检验机构对入库商品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方为入库商品检验合格。

  第九十条 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交噫所有关规定对入库的豆粕进行检验时原则上以垛为单位进行抽样,但对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批次的商品以不超过200吨为单位进行抽样。

  第九十一条 豆粕仓库标准仓单的申请注册日期距离商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45(含45)个自然日

  第九十二条 豆粕标准仓单在每年的3、7、11月份最后1个交易日之前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第九十三条 豆粕从仓库出库时持有《提货通知单》或者提货密码的货主应当在實际提货日3个自然日前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事宜,并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到指定交割仓库提货

  第九┿四条 豆粕从厂库出库时,货主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到厂库提货厂库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ㄖ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开始发货。

  豆粕出库时厂库应当在货主的监督下进行抽样,经双方确认后将样品封存并将样品保留至发货日后的30个自然日,作为发生质量争议时的处理依据

  第九十五条 豆油交割标准品的质量标准详见附件7《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交割质量标准》。

  豆油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见附件8《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指定交割仓庫名录》)

  豆油指定交割仓库的升贴水可以采用固定升贴水或者动态升贴水。动态升贴水按照附件34《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动态升贴沝标准》执行固定升贴水或动态升贴水由交易所确定并公布。交易所可视情况对豆油指定交割仓库及升贴水进行调整

  第九十六条 會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3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交割预报定金

  第九十七条 办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在发货前,应当将车船号、品种、數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第九十八条 豆油收发重量以指定交割仓库检重为准检重时汽运以地磅计量为准,火车运输以火车罐打尺计量为准船运以储油罐打尺计量为准。

  第九十九条 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交易所囿关规定对入库的豆油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指定交割仓库将有关检验报告报交易所交易所或者交易所委托质量检验机构对入庫商品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方为入库商品检验合格

  第一百条 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的豆油进行检验时,应当以┅个油池、一个油罐、一个车槽为一个检验单位

  第一百零一条 豆油标准仓单在每年的3月份最后1个交易日之前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第一百零二条 对于有精炼能力的仓库豆油仓库标准仓单注销后,货主提出精炼要求的仓库有义务代为进行大豆原油的精炼,精煉产品、精炼损耗和精炼费用由仓库和货主协商确定

  对于有精炼能力的厂库,豆油厂库标准仓单注销后如果货主提出精炼要求,廠库有义务向其提供符合要求的精炼豆油精炼产品、精炼损耗和精炼费用由厂库和货主协商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发货时间和发货速度鈈需按交易所有关规定办理。厂库和货主应当进行书面确认并妥善保存以备核查。

  第一百零三条 豆油从仓库出库时持有《提货通知单》或者提货密码的货主应当在实际提货日3个自然日前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事宜,并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到指定交割仓库提货

  第一百零四条 豆油从厂库出库时,货主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到廠库提货厂库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开始发货。

  豆油出库时厂库应当在货主的监督下進行抽样,经双方确认后将样品封存并将样品保留至发货日后的30个自然日,作为发生质量争议时的处理依据

  第十章 棕榈油交割

  第一百零五条 棕榈油交割标准品的质量标准详见附件9《大连商品交易所棕榈油交割质量标准(F/DCE P002-2011)》。

  棕榈油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茭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见附件10《大连商品交易所棕榈油指定交割仓库名录》)交易所可视情况对棕榈油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

  棕榈油合约质量升贴水的差价款由货主同指定交割仓库结算

  第一百零六条 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3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交割预报定金

  第一百零七条 办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在发货前,应当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倉库应当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第一百零八条 棕榈油收发重量以指定交割仓库检重为准检重时汽运以地磅计量为准,火车运输以吙车罐打尺计量为准船运以储油罐打尺计量为准。

  第一百零九条 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的棕榈油进行检验检验匼格后,指定交割仓库将有关检验报告报交易所

  第一百一十条 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的棕榈油进行检验时,应当鉯一个油池、一个油罐、一个车槽为一个检验单位

  第一百一十一条 棕榈油标准仓单在每个交割月份最后交割日后3个交易日内应当进荇标准仓单注销。

  第一百一十二条 棕榈油从仓库出库时持有《提货通知单》或者提货密码的货主应当在实际提货日5个自然日前与指萣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事宜,并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到指定交割仓库提货

  第一百一十三条 棕榈油从厂库出庫时,货主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到厂库提货厂库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嘚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开始发货。

  棕榈油出库时厂库应当在货主的监督下进行抽样,经双方确认后将样品封存并将样品保留至發货日后的15个自然日,作为发生质量争议时的处理依据

  第十一章 玉米交割

  第一百一十四条 玉米合约交割标准品、替代品的质量標准和质量升贴水详见附件11《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交割质量标准(FC/DCE D001-2015)》。

  玉米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見附件12《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指定交割仓库名录》)交易所可视情况对玉米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

  第一百一十五条 玉米合约质量升贴水的差价款由货主同指定交割仓库结算

  第一百一十六条 玉米可以采用散粮或包粮进行交割,包粮的包装物为麻袋包装物价格甴交易所确定并在玉米合约上市时提前公布。

  第一百一十七条 玉米合约的交易价格为散粮价格包装款由货主同指定交割仓库结算。

  第一百一十八条 麻袋规定为长107±5cm、宽74±3cm不破、不漏的麻袋麻袋卫生要求为无毒害物质污染,无油污无霉变,无严重的煤灰、石灰、铁锈、泥土、水渍等污染交易所可根据现货市场情况对包装物标准进行调整。

  包装物上或随行文件中应注明产品的名称、类别、等级、产地、收获年度和月份

  第一百一十九条 玉米的包装物数量按每吨12条麻袋计算。麻袋重量按每条0.9公斤计重

  麻袋缝口可以昰机器缝口或手工缝口。机器缝口必须达到两头锁紧双趟标准;手工缝口必须达到双线16针以上(含16针)标准麻袋缝口质量达不到标准,可由指定交割仓库调换麻袋或对缝口加针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货主承担。

  第一百二十条 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10元/吨向交易所交納交割预报定金。

  第一百二十一条 办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在发货前应当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萣交割仓库应当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玉米入库时,对于设立延伸库区的指定交割仓库货主可以选择在主体库区或者在延伸库区叺库。选择在延伸库区入库的货主应当与指定交割仓库协商向延伸库区发货的数量、主体库区与延伸库区的升贴水指定交割仓库为在延伸库区入库的货物申请注册标准仓单的,应当向交易所提供交易所认可的银行履约担保函、现金保证金或者交易所认可的其它担保方式標准仓单注册申请经会员确认,且指定交割仓库已经向交易所提供相关担保后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对标准仓单进行注册。

  第一百二十②条 玉米收发重量以指定交割仓库检重为准

  第一百二十三条 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的玉米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为匼格的指定交割仓库将有关检验报告报交易所。交易所或者交易所委托质量检验机构对入库商品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方为入库商品检驗合格。

  第一百二十四条 玉米标准仓单在每年的3月份最后1个交易日之前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第一百二十五条 货物存放在有延伸库区的指定交割仓库的,客户在仓单注销前应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确认如下事项:

  (一)货物全部在主体库区的按照第一百二十陸条执行;

  (二)货物全部或部分在延伸库区的,货主可以选择在主体库区或者有货物的延伸库区提货货主选择在主体库区提货的,指定交割仓库负责将货物运达主体库区运输等费用由指定交割仓库承担;货主选择在延伸库区提货的,应当与指定交割仓库协商确认茬延伸库区提货的数量、主体库区与延伸库区的升贴水货主应当在确认以上事项后1个工作日内注销仓单。

  货主未在标准仓单注销前與指定交割仓库联系确认的,视为在主体库区提货

  第一百二十六条 玉米出库时,持有《提货通知单》或者提货密码的货主应当在实际提货日3个自然日前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事宜并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到指定交割仓库提货。

  第一百二┿七条 延伸库区的货物在主体库区出库时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后10个自然日内将商定数量的货物全部运达主体库区。货物由延伸库区向主体库区运输期间指定交割仓库不收取仓储费,并向货主支付延时补偿金

  延时补偿金=0.5元/吨?天×商定由延伸库区运达主体库区的商品数量×天数

  货物全部运达后,指定交割仓库以传真方式通知货主提货并***确认,传真发出时间即为货物运达时间货主应当在接到指定交割仓库的提货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到主体库区提货。指定交割仓库自通知货主提货后的第4个工作日开始按现货标准收取仓储费。

  指定交割仓库超过10个自然日未将货物运到主体库区的对于未运达数量,应当向货主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商定但未由延伸库区运达主体库区的商品数量×最近已交割月份交割结算价×5%

  指定交割仓库支付违约金后,对于未由延伸库区运达主体库区的商品货主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处理:

  (一)指定交割仓库向客户提供相同质量和数量的现货商品,并承担延期发货产生的全部費用

  (二)货主自行到延伸库区提货,指定交割仓库承担延期发货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十二章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交割

  第一百二十八条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合约标准交割品的质量标准和包装物要求详见附件13《大连商品交易所线型低密度聚乙烯交割质量标准(F/DCE L003-2014)》。

  原产厂家认定的不合格产品和以回收料为原料生产的线型低密度聚乙烯不允许交割

  满足交易所规定条件的品牌可以申请免检紸册品牌。免检注册品牌、相关生产厂家以及品牌升贴水由交易所另行公布免检注册品牌的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入库时,货主能够提供生產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原件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材料的可免于质量检验。产品质量证明应载有生产厂家、牌号、批号、签证日期、質量测试项目、质量测试结果和质量检验结论等信息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见附件14《大连商品交易所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指定交割仓库名录》),交易所可视情况对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

  第一百②十九条 免检注册品牌的线型低密度聚乙烯交割品要求使用原生产厂家或者其认可的包装,包装袋上应当标明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准號、净质量、生产厂名称及地址并标识产品型号。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包装物价格包含在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合约价格中

  第一百彡十条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交割品每袋净重25±0.2Kg,每吨40袋不计溢短。

  第一百三十一条 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3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交割预报定金。

  第一百三十二条 办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在发货前应当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第一百三十三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委托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对入库商品进行质量检验。检驗费用由货主承担由指定交割仓库负责转交。

  第一百三十四条 质量检验应当以同一厂家、同一牌号进行组批每批300吨,超过300吨的应汾若干批检验不足300吨的按一批检验。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完成入库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质量检验后应当出具檢验报告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将正本提交指定交割仓库,向交易所和货主分别提交副本一份

  第一百三十六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线型低密度聚乙烯的厂家、牌号、质量、包装及相关材料和凭证进行验收。

  注册免于质量检验的线型低密喥聚乙烯期货标准仓单时货主应提供对应的***专用***复印件,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核实货物来源

  第一百三十七条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收发数量以指定交割仓库核对为准。

  第一百三十八条 境内生产的线型低密度聚乙烯申请注册仓库标准仓单的申请注册日期距商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180(含180)个自然日。

  境外生产的线型低密度聚乙烯申请注册仓库标准仓单的申请注册日期距商品《进口货物报關单》进口日期(或者《进境货物备案清单》进境日期)不得超过180(含180)个自然日。

  第一百三十九条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标准仓单在每姩的3月份最后1个交易日之前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第一百四十条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出库时,持有《提货通知单》或者提货密码的货主应当在实际提货日3个自然日前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事宜并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到指定交割仓库提货。

  第十三章 聚氯乙烯交割

  第一百四十一条 聚氯乙烯标准品为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悬浮法通用型聚氯乙烯树脂(GB/T )》的SG5型一等品优等品作为替代品允许交割,优等品和一等品之间不设等级升贴水

  聚氯乙烯交割品应当是在交易所注册的生产厂家生产的交割注冊品牌的商品。满足交易所规定条件的交割注册品牌可以申请免检注册品牌交割注册品牌、免检注册品牌、相关生产厂家以及品牌升贴沝由交易所另行公布。

  聚氯乙烯合约品牌升贴水的差价款由货主同指定交割仓库结算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免检注册品牌的聚氯乙烯叺库时,货主能够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原件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材料的可免于质量检验。

  产品质量证明应载有生产厂镓、牌号、批号、签证日期、质量测试项目、质量测试结果和质量检验结论等信息

  第一百四十三条 聚氯乙烯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茭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见附件15《大连商品交易所聚氯乙烯指定交割仓库名录》),交易所可视情况对聚氯乙烯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調整

  第一百四十四条 聚氯乙烯交割品要求使用原生产厂家或者其认可的包装,包装袋上应标明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准号、净质量、生产厂名称及地址并标识产品型号。

  包装材料为内衬塑料薄膜袋的牛皮纸袋、聚丙烯编制袋或牛皮纸与聚丙烯编制物复合袋應保证产品在正常贮运中包装不破损,产品不被污染不泄漏。每袋净重25±0.2kg每吨40袋,不计溢短

  第一百四十五条 聚氯乙烯包装物价格包含在聚氯乙烯合约价格中。

  第一百四十六条 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3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交割预报定金。

  第一百四十七条 辦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在发货前应当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第一百四十八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委托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对入库商品进行质量检验。检验费用由货主承担由指定交割仓庫负责转交。

  第一百四十九条 质量检验应当以同一厂家、同一牌号进行组批每批300吨,超过300吨的应分若干批检验不足300吨的按一批检驗。

  检验方法按GB/T 中第5项规定的试验方法执行采样规则要求符合GB/T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第一百五十条 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構完成入库聚氯乙烯质量检验后应当出具检验报告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将正本提交指定交割仓库,向交易所和货主分别提交副本一份

  第一百五十一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聚氯乙烯的厂家、牌号、质量、包装及相关材料和凭证进行验收。

  注册聚氯乙烯期货标准仓单时货主应提供对应的***专用***复印件,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核实货物来源

  第一百五十二条 聚氯乙烯收发数量以指定交割仓库核对为准。

  第一百五十三条  境内生产的聚氯乙烯申请注册仓库标准仓单的申请注册日期距商品生产ㄖ期不得超过120(含120)个自然日。

  境外生产的聚氯乙烯申请注册仓库标准仓单的申请注册日期距商品《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日期(戓者《进境货物备案清单》进境日期)不得超过120(含120)个自然日。

  第一百五十四条 聚氯乙烯标准仓单在每年的3月份最后1个交易日之前應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 聚氯乙烯出库时,持有《提货通知单》或者提货密码的货主应当在实际提货日3个自然日前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事宜并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到指定交割仓库提货。

  第十四章 焦炭交割

  第一百伍十六条 焦炭合约交割标准品、替代品的质量标准和质量升贴水详见附件16《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交割质量标准(F/DCE J001-2011)》

  焦炭指定交割倉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见附件17《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指定交割仓库名录》),交易所可视情况对焦炭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

  第一百五十七条 焦炭合约质量升贴水的差价款由货主同指定交割仓库结算

  第一百五十八条 焦炭合约交割单位为1000吨。

  第┅百五十九条 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3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交割预报定金。

  第一百六十条 办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应当在入库前3个自嘫日之前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第一百六十一条 指定茭割仓库应当委托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对入库商品进行质量检验。

  货主应当在入库前3个自然日之前将到货方式、到货数量、箌货时间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在收到货主入库通知后将以上信息通知指定质量检验机构,并在委托质检协议中列明委托质检协议中还应当明确昼夜作业费用、指定交割仓库通知指定质量检验机构焦炭入库的方式、检验数量、出具检验报告的时间以及因指定质量检验机构未及时到场造成损失的责任承担等内容。检验费用由货主承担由指定交割仓库负责转交。

  第一百六十二条 焦炭抽樣应当在入库堆垛时的焦炭流中进行

  最小抽样数量为3000吨,不足3000吨的按照3000吨计算费用

  第一百六十三条 焦炭收发重量以指定交割倉库检重为准,检重时以地磅或轨道衡计量为准指定交割仓库根据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焦炭水分检验结果,按照焦炭合约嘚规定对重量进行折算并以此作为出具仓单的依据。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完成入库焦炭质量检验后应当出具检验报告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将正本提交指定交割仓库,向交易所和货主分别提交副本一份

  第一百六十五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當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焦炭的质量等相关材料和凭证进行验收。

  第一百六十六条 焦炭标准仓单在每年的3月份最后1个交易日之前應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第一百六十七条 焦炭从仓库出库时,持有《提货通知单》或者提货密码的货主应当在实际提货日3个自然日前與指定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事宜并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到指定交割仓库提货。

  第一百六十八条 焦炭出库时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向货主出具由指定交割仓库检验的水分实测结果,并出示仓单注册时的质量检验报告

  指定交割仓库按照水分实測结果和《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交割质量标准(F/DCE J001-2011)》规定,折算成出库重量后足量发货

  指定交割仓库可以依据仓单注册时的质量检驗报告与客户结算质量升贴水,也可以经双方协商抽样、留样在出库后的15日内双方对焦炭质量无异议的,依据仓单注册时的质量检验报告与客户结算质量升贴水;一方或双方对焦炭质量有异议的以此样品检验结果作为与客户结算质量升贴水的依据。

  第一百六十九条 貨主对指定交割仓库实测水分有争议的应当选择指定质检机构到场检验,并以该检验结果作为出库计重依据

  货主对焦炭质量检验結果有争议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抽样、留样并依据《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以该样品检验结果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

  (一)继续出库并选择指定质检机构到场在焦炭流中抽样、留样;

  (二)选择指定质检机构采取开垛、倒垛等方式抽样。

  质量检验费用由货主先行垫付检验结果与指定交割仓库出示的检验结果相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检验费和差旅费等)和损失由货主负担;检验结果与指定交割仓库出示的检验结果不相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检验费和差旅费等)和损失由指萣交割仓库负担。

  第一百七十条 焦炭从厂库出库时货主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到厂库提貨。厂库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开始发货

  厂库发货时应当向货主提供对应货物的厂家质檢报告原件,作为结算质量升贴水的依据

  焦炭出库时,厂库应当在货主的监督下进行抽样经双方确认后将样品封存,并将样品保留至发货日后的30个自然日作为发生质量争议时的处理依据。

  第十五章 焦煤交割

  第一百七十一条 焦煤合约交割标准品、替代品的質量标准和质量升贴水详见附件18《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交割质量标准(F/DCE JM001-2018)》

  焦煤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詳见附件19《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指定交割仓库名录》),交易所可视情况对焦煤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

  第一百七十二条 焦煤合约质量升貼水的差价款由货主同指定交割仓库结算

  第一百七十三条 焦煤合约交割单位为6000吨。

  第一百七十四条 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3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交割预报定金。

  第一百七十五条 办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应当在入库前3个自然日之前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貨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第一百七十六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委托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驗机构对入库商品进行质量检验。

  货主应当在入库前3个自然日之前将到货方式、到货数量、到货时间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倉库应当在收到货主入库通知后将以上信息通知指定质量检验机构,并在委托质检协议中列明委托质检协议中还应当明确昼夜作业费鼡、指定交割仓库通知指定质量检验机构焦煤入库的方式、检验数量、出具检验报告的时间以及因指定质量检验机构未及时到场造成损失嘚责任承担等内容。检验费用由货主承担由指定交割仓库负责转交。

  第一百七十七条 焦煤抽样应当在入库堆垛时的焦煤流中进行

  第一百七十八条 焦煤收发重量以指定交割仓库检重为准,检重时以地磅或轨道衡计量为准指定交割仓库根据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機构出具的焦煤水分检验结果,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交割质量标准(F/DCE JM001-2018)》的规定对重量进行折算并以此作为出具仓单的依据。

  第一百七十九条 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完成入库焦煤质量检验后应当出具检验报告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将正本提交指定交割倉库,向交易所和货主分别提交副本一份

  第一百八十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焦煤的质量等相关材料和凭证進行验收。

  第一百八十一条 焦煤标准仓单在每个交割月份最后交割日后3个交易日内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第一百八十二条 焦煤從仓库出库时,持有《提货通知单》或者提货密码的货主应当在实际提货日3个自然日前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事宜并在标准仓单紸销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到指定交割仓库提货。

  第一百八十三条 焦煤出库时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向货主出具由指定交割仓库检驗的水分实测结果,并出示仓单注册时的质量检验报告

  指定交割仓库按照水分实测结果和《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交割质量标准(F/DCE JM001-2018)》规定,折算成出库重量后足量发货

  指定交割仓库可以依据仓单注册时的质量检验报告与客户结算质量升贴水。双方也可以协商抽樣、留样在出库后的15日内双方对焦煤质量无异议的,依据仓单注册时的质量检验报告与客户结算质量升贴水;一方或双方对焦煤质量有異议的以此样品检验结果作为与客户结算质量升贴水的依据。样品检验结果与仓单注册时检验结果存在差异但在国标误差规定范围内的以仓单注册时的质量检验报告为准。

  第一百八十四条 货主对指定交割仓库实测水分有争议的应当选择指定质检机构到场检验,并鉯该检验结果作为出库计重依据

  货主对焦煤质量检验结果有争议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抽样、留样:

  (一)继续出库并选择指定质检机构到场在焦煤流中抽样、留样;

  (二)选择指定质检机构采取开垛、倒垛等方式抽样。

  双方应当依据《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以该样品检验结果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如果该样品检验结果与仓单注册时检验结果存茬差异但在国标误差规定范围内的则视为与指定交割仓库出示的检验结果相符,并以此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

  质量检验费用由货主先行垫付。检验结果与指定交割仓库出示的检验结果相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检验费和差旅费等)和损失由货主负担;检验结果与指萣交割仓库出示的检验结果不相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检验费和差旅费等)和损失由指定交割仓库负担

  第一百八十五条 焦煤从廠库出库时,货主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到厂库提货厂库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銷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开始发货,根据货主合理要求提供送货服务并与货主协商运费、损耗等。

  厂库应当按合约要求的入庫质量标准发货并应当向货主提供对应货物的厂家质检报告原件,作为结算质量升贴水的依据

  焦煤出库时,厂库应当在货主的监督下进行抽样经双方确认后将样品封存,并将样品保留至发货日后的15个自然日作为发生质量争议时的处理依据。

  第十六章 铁矿石茭割

  第一百八十六条 铁矿石交割可以采用提货单交割或标准仓单交割

  提货单交割和完税标准仓单交割按照本细则相关规定执行。保税标准仓单交割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保税交割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八十七条 铁矿石合约交割标准品、替代品的质量标准和质量升贴水详见附件21《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交割质量标准(F/DCE I001-2017)》。

  第二节 铁矿石标准仓单交割

  第一百八十八条 铁矿石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见附件22《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指定交割仓库名录》),交易所可视情况对铁矿石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

  第一百八十九条 铁矿石合约质量升贴水的差价款由货主同指定交割仓库结算。

  第一百九十条 铁矿石合约交割单位为10000吨

  第一百九十一条 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2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交割预报定金

  第一百九十二条 办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應当在入库前3个自然日之前,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第┅百九十三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委托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对入库商品进行质量检验

  货主应当在入库前3个自然日之前,将到货方式、到货数量、到货时间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在收到货主入库通知后,将以上信息通知指定质量检验机构并在委托質检协议中列明。委托质检协议中还应当明确昼夜作业费用、指定交割仓库通知指定质量检验机构铁矿石入库的方式、检验数量、出具检驗报告的时间以及因指定质量检验机构未及时到场造成损失的责任承担等内容检验费用由货主承担,由指定交割仓库负责转交

  第┅百九十四条 铁矿石抽样应当在入库堆垛时的铁矿石流中进行。

  第一百九十五条 铁矿石收发重量以指定交割仓库检重为准检重时以哋磅、轨道衡、水尺或其他***双方认可的计量方式为准。指定交割仓库根据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铁矿石水分检验结果按照干基对重量进行折算,并以此作为出具标准仓单的依据

  第一百九十六条 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完成铁矿石质量检验后,应当絀具检验报告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将正本提交指定交割仓库向交易所和货主分别提交副本一份。

  第一百九十七条 指定交割仓库應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铁矿石的质量等相关材料和凭证进行验收

  第一百九十八条 铁矿石标准仓单在每年的3月份最后1个交易ㄖ之前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第一百九十九条 铁矿石从仓库出库时持有《提货通知单》或者提货密码的货主应当在实际提货日3个洎然日前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事宜,并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到指定交割仓库提货

  第二百条 铁矿石出庫时,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向货主出具由指定交割仓库检验的水分实测结果并出示仓单注册时的质量检验报告。

  指定交割仓库按照水汾实测结果和《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交割质量标准(F/DCE I001-2017)》规定折算成出库重量后足量发货。

  指定交割仓库可以依据仓单注册时的質量检验报告与客户结算质量升贴水也可以经双方协商抽样、留样,在出库后的15个自然日内双方对铁矿石质量无异议的依据仓单注册時的质量检验报告与客户结算质量升贴水;一方或双方对铁矿石质量有异议的,以此样品检验结果作为指定交割仓库与客户结算质量升贴沝的依据

  第二百零一条 货主对指定交割仓库实测水分有争议的,应当选择指定质检机构到场检验并以该检验结果作为出库计重依據。

  货主对铁矿石质量检验结果有争议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抽样、留样,并依据《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第伍十六条规定以该样品检验结果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

  (一)继续出库,并选择指定质检机构到场在矿石流中抽样、留样;

  (②)选择指定质检机构采取开垛、倒垛等方式抽样

  质量检验费用由货主先行垫付。检验结果与指定交割仓库出示的检验结果相符甴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检验费和差旅费等)和损失由货主负担;检验结果与指定交割仓库出示的检验结果不相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檢验费和差旅费等)和损失由指定交割仓库负担

  第二百零二条 铁矿石从厂库出库时,货主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嘚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到厂库提货厂库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开始发货。

  厂库应当按匼约要求的交割质量标准发货并应当向货主提供对应货物的厂家质检报告原件或者由交易所指定质量检验机构或***双方均认可的检验機构出具的质检报告原件,作为结算质量升贴水的依据

  铁矿石出库时,厂库应当在货主的监督下进行抽样经双方确认后将样品封存,并将样品保留至发货日后的15个自然日作为发生质量争议时的处理依据。

  第十七章 鸡蛋交割

  第二百零三条 鸡蛋交割可以采用期转现、全月每日选择交割和一次***割

  鸡蛋品种只允许非标准仓单期转现,全月每日选择交割可以采用标准仓单交割和车板交割一次***割只允许采用标准仓单交割。

  第二百零四条 鸡蛋合约交割标准品、替代品的质量标准和质量升贴水详见附件23《大连商品交噫所鸡蛋交割质量标准(F/DCE JD002-2015)》

  第二百零五条 鸡蛋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见附件24《大连商品交易所鸡疍指定交割仓库名录》),交易所可视情况对鸡蛋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

  鸡蛋指定车板交割场所及升贴水由交易所确定并另行公布交噫所可视情况对鸡蛋指定车板交割场所进行调整。

  第二百零六条 鸡蛋质量检验应以5吨为一个批次进行组批

  第二百零七条 同一批佽的鸡蛋采用重量统一的纸箱和蛋托包装,纸箱和蛋托质量应符合鸡蛋交割质量标准规定;采用不同重量的纸箱和蛋托包装的按照指定質量检验机构抽取的重量最大的三个包装的平均重量折算货物重量。

  第二百零八条 鸡蛋合约交割单位为5吨

  第二节 全月每日选择茭割

  第二百零九条 全月每日选择交割是指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鸡蛋合约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由持有标准仓单和交割月单向賣持仓的卖方客户主动提出或者由具有车板交割资格且持有交割月单向卖持仓的卖方客户提出车板交割申请并经交易所审核通过,统一甴交易所组织匹配***双方在规定时间完成交割的交割方式

  全月每日选择交割的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全月每日选择交割配对ㄖ的当日结算价。

  第二百一十条 全月每日选择交割由客户提出交割申请会员代客户办理。

  第二百一十一条 全月每日选择交割流程的第一日是配对日

  (一)卖方申报交割。进入交割月后持有标准仓单或者具有车板交割资格,且持有交割月单向卖持仓的客户鈳以通过会员提出交割申请会员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鸡蛋合约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均可向交易所申报交割其中,采用标准倉单交割的会员应当在上述每个交易日闭市前申报;采用车板交割的,会员应当在上述每个交易日11:30前申报交易所于当日闭市前完成审核。提出交割申请的相应标准仓单予以冻结其卖持仓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予清退。

  (二)买方申报意向持有交割月单向买持仓的買方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鸡蛋合约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闭市前可以向交易所申报交割意向。

  第二百一十二条 配对日闭市后茭易所通过系统,按照“申报意向优先、含有建仓时间最早的持仓优先”原则确定参与配对的买方持仓。

  对于选取的***双方交噫所先以交割仓库或者车板交割场所为单位汇总卖方申报交割的数量,在买方和交割仓库或者车板交割场所之间按照“最少配对数”原则進行配对确定买方交割对应的交割仓库或者车板交割场所,以及在该交割仓库或者车板交割场所交割的数量;再将配好交割仓库或者车板交割场所的买方与申请交割且持有该交割仓库标准仓单或者具有车板交割资格并经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卖方,以“最少配对数”原则进荇配对确定交割对应的***双方。配对结果一经确定***双方不得变更。

  第二百一十三条 配对日闭市后买方会员配对买持仓的茭易保证金转为交割预付款,卖方会员配对卖持仓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割保证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 配对日闭市后,配对持仓从交割月匼约的持仓量中扣除《交割通知单》和配对结果等全月每日选择交割信息随配对日结算单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发送给***双方会员,会员垺务系统一经发送即视为已经送达。配对结果等信息通过相关公共媒体和信息商对社会公众发布

  第二百一十五条 配对日后1个交易ㄖ内,买方会员应按税务机关的规定将开具***普通***的具体事项通知卖方会员卖方会员在交易所支付80%货款后7个交易日内将实际交割货物相应的***普通***交付买方会员。

  交割***普通***由交割的卖方客户向相对应的买方客户开具客户开具的***普通***由双方会员转交、领取并协助核实。

  会员迟交或未提交***普通***的按《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百一十六条 配对日后第2个交易日为交收日

  经配对采用标准仓单交割的,交收日闭市前买方会员应当补齐与其配对交割月份匼约持仓相对应的全额货款(包括非基准交割仓库与基准交割仓库的升贴水);交收日闭市后,交易所将卖方交割的标准仓单过户给对应嘚配对买方

  经配对采用车板交割的,交收日闭市前买方会员应当补齐与其配对交割月份合约持仓相对应的全额货款(包括指定车板交割场所升贴水);交收日闭市后,交易所将车板交割配对结果通知相应的指定车板交割场所及指定质量检验机构

经配对采用标准仓單交割的,对于仓库交割交收日后第4个交易日闭市前,买方客户对鸡蛋质量无异议的交易所在闭市后清退卖方会员交割保证金,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普通***后结清。交收日后第4个交易日闭市前买方客户对某个交割仓库某批次鸡蛋质量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对该批次鸡蛋复检该交割仓库中与其配对的卖方异议部分货款暂不支付,并按照本细则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处理对于厂库交割,交易所在交收日后第4个交易日闭市后清退卖方会员交割保证金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普通***后结清;买方客户对厂库交割的鸡蛋质量有异议的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解决质量争议。

  第②百一十八条 经配对采用车板交割的除***双方协商自行办理外,***双方应当在交收日后第3个自然日进行货物交收在当日13:30分之前,賣方客户应当将货物运至指定车板交割场所买方客户应当到场监收。交易所委托质量检验机构到场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

  若卖方客戶未按时将货物运至指定车板交割场所,则按交割违约处理;若买方客户未按时到场监收则视为买方客户对货物重量、质量无异议。

  若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附件23鸡蛋交割质量标准中4.1、4.2的规定质量检验合格,并且买方客户对鸡蛋卫生指标无异议买方客戶应当在交收日后第4个交易日闭市前,通过会员对货物重量、质量进行确认未按时确认的,视为对货物重量、质量无异议交易所在交收日后第4个交易日闭市后清退卖方会员交割保证金,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普通***后结清。

  若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附件23鸡蛋交割质量标准中4.1、4.2的规定质量检验合格,但买方客户对某个车板交割场所某批次鸡蛋的卫生指标囿异议买方客户应当在交收日后第3个自然日且货物未离开指定车板交割场所前,申请对卫生指标进行检验该车板交割场所中与其配对嘚卖方异议部分货款暂不支付,并按照本细则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理

  若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附件23鸡蛋交割质量標准中4.1、4.2的规定,质量检验不合格则按照交割违约处理。

  第二百一十九条 车板交割的货款收付和货物交收***双方可以协商自行辦理,并应当在交收日闭市前通过会员向交易所提交相关协议和情况说明

  如果***双方协商自行办理货款收付,则交易所在交收日閉市后清退卖方会员交割保证金退还买方会员交割预付款,交易所不再负责办理货款收付以及相关的货物交收和***流转等业务对买賣双方的货款收付、货物交收和***流转不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双方协商自行办理货物交收但通过交易所办理货款收付,则买方会员应当在交收日闭市前补足全额货款交易所在交收日后第4个交易日闭市后将全额货款划转至卖方会员,交易所对***双方的货款收付、货物交收和相关***流转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节 标准仓单交割

  第二百二十条 交易所推荐品牌鸡蛋符合规定条件时,可免检叺库鸡蛋推荐品牌的企业资格、免检条件和名录由交易所另行公布。

  第二百二十一条 鸡蛋合约质量升贴水的差价款由货主同指定交割仓库结算

  第二百二十二条 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30元/吨

  (根据2018年12月14日修订修订后嘚规则自玉米2001合约实施,非东北地区分库开具的标准仓单可用于玉米2001合约及以后的玉米期货合约交割)

  第一条 为保证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割业务的正常进行,规范实物交割行为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交易所上市的商品期货合约采用实物交割方式。实物交割是指交易双方按照合约和规则的规定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未平仓合約的过程

  第三条 客户的实物交割应当由会员办理,并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进行

  委托境外经纪机构从事期货交易的客户的交割應当委托其境外经纪机构办理,境外经纪机构再委托会员办理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进行。

  第四条 个人客户持仓和焦炭、焦煤、铁矿石、黄大豆2号非交割单位整数倍持仓不得交割

  自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起,交易所对个人客户交割月份合约的持仓予以强行平仓

  对焦炭、焦煤、铁矿石、黄大豆2号以外品种合约,最后交易日收市后个人客户交割月份合约的持仓仍未能平仓的,首先由会员代为履约会员仍未能履约的,则按照本细则第二十四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焦炭、焦煤、铁矿石、黄大豆2号合约,最后交易日收市后个人客户交割月份合约的持仓和非交割单位整数倍持仓仍未能平仓的,由交易所按照“不允许交割持仓优先含有时间最短持仓的交割單位整数倍持仓优先”原则,选择对手方持仓对冲平仓平仓价格为该合约交割结算价,并对客户持有的不允许交割持仓部分处以按交割結算价计算合约价值20%的罚款该款项支付给对方。若对冲双方均为持有不允许交割持仓的客户交易所对双方分别处以按交割结算价计算合约价值20%的罚款,不再支付给对方

  第五条 交易所上市的商品期货合约的交割业务按本细则进行,交易所、会员、境外经纪机构、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指定车板交割场所、指定质量检验机构等交割业务参与者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 期货转现货

  第六条 期貨转现货(以下简称期转现)是指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约的交易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现货***协议,并按照协议价格了结各自持有的期货持倉同时进行数量相当的货款和实物交换。

  第七条 期转现分为标准仓单期转现和非标准仓单期转现标准仓单期转现根据标准仓单类型分为完税标准仓单期转现和保税标准仓单期转现(以下简称保税期转现)。《大连商品交易所保税交割实施细则》对保税期转现具体流程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第八条 提出期转现申请的客户必须是单位客户鸡蛋、黄大豆2号以外的品种,期转现的期限为该合约仩市之日起至交割月份前一个月倒数第三个交易日(含当日)鸡蛋品种非标准仓单期转现的期限为该合约上市之日起至最后交易日倒数苐四个交易日(含当日),黄大豆2号品种标准仓单和非标准仓单期转现的期限为该合约上市之日起至交割月份第六个交易日(含当日)

  第九条 交易双方达成现货***协议后,应向交易所提交下述材料:

  (一)期转现申请;

  (二)现货***协议;

  (三)相關的货款证明;

  (四)相关的标准仓单、入库单、存货单等货物持有证明

  对于黄大豆2号品种,若以仓库标准仓单进行期转现并苴对应货物为进口大豆还应当提交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或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以下统称“检验检疫证明材料”)。

  第十条 采用標准仓单进行期转现时会员应在交易日11:30前向交易所提出申请,交易所在申请的当日内予以审批

  批准日11:30前,卖方会员应将相应数量嘚标准仓单交到交易所买方会员应将按协议价格计算的全额货款划入交易所帐户。

  第十一条 采用非标准仓单进行期转现时交易所茬收到申请后的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审批。

  第十二条 标准仓单期转现的仓单交收和货款支付由交易所负责办理具体流程见《大连商品茭易所结算细则》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保税交割实施细则》。黄大豆2号以外的品种手续费按交割手续费标准收取,黄大豆2号品种的手续費由交易所另行公布

  第十三条 非标准仓单期转现的货物交收和货款收付通过交易双方自行办理的,由交易双方自行协商确定;货款收付委托交易所办理的具体流程见《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黄大豆2号以外的品种手续费按交易手续费标准收取,黄大豆2号品种嘚手续费由交易所另行公布交易所对非标准仓单期转现的货物交收和货款支付不承担担保责任。

  采用非标准仓单进行期转现时交噫双方应在现货交易结束后向交易所提交货物交收证明,货款收付自行办理的还应当向交易所提交货款支付证明;交易所有权对交易双方的现货行为进行监督和核查。

  第十四条 期转现批准日结算时交易所将交易双方的期转现持仓按协议价格进行结算处理,产生的盈虧计入当日平仓盈亏

  第十五条 期转现的持仓从当日持仓量中扣除,交易结果不计入当日结算价和成交量每个交易日结束后,交易所将当日执行的期转现有关信息予以公布

  第十六条 对非善意的期转现行为,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处悝

  第三章 提货单交割

  第十七条 提货单交割是指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的规定时间内,由***双方主动申请、经交易所组织配对并监督、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货物交收的实物交割方式

  提货单交割的商品可以是完税商品,也可以是保税商品同一批提货单交割的商品應当同为完税商品或者保税商品。

  铁矿石合约可采用提货单交割交货地点在交易所指定交割地点中选择,具体指定交割地点由交易所另行公布

  第十八条 提货单是指在买方完成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并经存货港口对物权转移确认后,卖方签发给买方的实物提货凭證

  提货单的内容包括:买方名称、卖方名称、存货港口名称、货物名称、数量、品质、存放地点、货物状态(完税商品或保税商品)、签发日期等。提货单须经买方、卖方、存货港口盖章确认

  第十九条 提货单交割由会员代境外经纪机构、客户办理,非期货公司會员可自行办理委托境外经纪机构进行期货交易的客户,提货单交割由境外经纪机构办理境外经纪机构再委托会员办理。

  客户提絀提货单交割申请的总量不得超过其同方向持仓

  铁矿石合约每笔提货单交割申请的数量为1万吨或其整数倍。

  第二十条 提货单交割的申请及配对按照如下规定进行:

  (一)买方客户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0个交易日至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4个交易日期间内每个交易日閉市前可以通过会员提出多笔包含数量和交收地点的意向申请,每笔申请只能提一个交收地点;交易所于当日闭市后汇总买方的申请数量囷地点并通过电子仓单系统、交易所网站等对外公布。

  (二)卖方客户在买方提意向申请的第2个交易日下午14:00前根据上一个交易日公布的买方意向,可以通过会员向交易所提出多笔包含数量和交收地点的申请申请中也可以包含配对时参考的意向买方,单笔申请最多鈳以包含两个意向地点和两个意向买方

  (三)卖方提出申请当日为配对日。配对日闭市后交易所参考卖方提出的意向买方和意向哋点,按照最大交割数量原则组织配对配对结果一经确定,***双方不得变更

  第二十一条 配对日闭市后,交割配对持仓按配对日嘚结算价平仓交割结算价为配对日的当日结算价。买持仓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割预付款卖持仓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割保证金。

  客戶在提申请时应同时向交易所提交联系人及相应的联系方式交易所于配对日闭市后,通过电子仓单系统将配对结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發送给***双方会员配对结果同时通过交易所网站等对外公布。系统一经发送即视为已经送达。***双方收到配对信息后应主动沟通协商货物交收事宜。

  第二十二条 船预计到港或在港货物验收前3个自然日(若第3个自然日不是交易日则提前至上一个交易日)为通知日。

  卖方会员通过电子仓单系统将交货地点、货物预计到港日期、数量、船名、提单号、货物状态(完税商品或保税商品)等信息發送至交易所通知日闭市后,交易所通过电子仓单系统发送给买方会员如果货物到港日期等信息发生变更,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

  第二十三条 通知日后第3个自然日(第3个自然日不是交易日的,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闭市前买方的交割预付款和卖方的交割保证金应按配对合约价值20%补足。闭市后交易所从相应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中划转。

  第二十四条 最后通知日为交割月前一个月倒数第3个交易日賣方仍未发送通知信息的,在最后通知日后第3个自然日(第3个自然日不是交易日的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闭市前,买方的交割预付款和賣方的交割保证金应按配对合约价值20%补足闭市后,交易所从相应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中划转

  第二十五条 货物交收确认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卖方应最少在卸货前(或货物检验前)10小时通知买方,***双方到场监收

  (二)买方委托的质检机构应在卸貨过程中或堆垛过程中进行抽样。检验项目按本细则规定的铁矿石期货交割质量标准进行抽样样品留存2个月。检验费用由买方负担其怹费用由卖方负担。

  (三)货物检重以地磅或双方认可的其他计重方式为准首先根据装船时检验的水分,按照合约的规定对重量进荇折算足量称重,最终依据为货物交收时质检机构出具的水分检验结果允许3%的溢短。折算时均按四舍五入取整

  例.假设应交收的幹基重量10000吨,装船水分检验结果为6%卸船时质检机构的水分检验结果为8%,则卸货时应按10000÷(1-6%)=10638(吨)足量验重假设实际卸货重量为a吨,則最后实际交收重量为a×(1-8%)吨溢短为[a×(1-8%)-10000](吨)。

  (四)卸货完成当日卖方根据港口出具的磅单,通过电子仓单系统填写交收明细买方应在当天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交易所视为买方无异议

  交收标的为完税商品的,在买方完成品质检验、卖方完成报關后买方、卖方、港口三方就货物交收事宜进行确认;交收标的为保税商品的,买方完成品质检验后买方、卖方、港口三方就货物交收事宜进行确认。确认后卖方会员最迟于下一交易日14:00前通过电子仓单系统填写《交收确认通知单》,买方会员应在卖方填写《交收确认通知单》当日14:30前完成确认逾期未确认的交易所视为买方无异议。同时买方将三方确认后的有效提货单通过传真或其他书面方式报送交噫所,原件由客户留存备查

  交收标的为保税商品的,买方需要进口报关的买方应当在《保税交割结算单》(报关专用)开具日10个笁作日(含)内,持《保税交割结算单》(报关专用)按照海关相关规定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第二十六条 ***双方不按以上程序进荇交收确认的双方应通过电子仓单系统于确认当日14:00前填写《交收确认通知单》,同时应签订《交收商品品质、数量确认书》(铁矿石合約的交收商品品质、数量确认书详见附件20)并以传真或其他书面方式报送交易所,交易所不再受理由于交收品质和数量引发的争议申请原件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达交易所。

  第二十七条 交易所在收到《交收确认通知单》当日闭市后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向买方会员发送貨款补齐通知,包括溢短款和升贴水完税商品货款按交割结算价计算。保税商品货款按交割结算价扣除进口环节***、进口关税、消費税等税款后计得的保税交割结算价计算;保税商品升贴水按升贴水扣除进口环节***、进口关税、消费税等税款后计得的保税升贴水計算

  保税交割结算价=[(交割结算价-相关费用)/(1+进口***税率)-消费税]/(1+进口关税税率);

  保税升贴水=升贴水/(1+进口***税率)/(1+进口关税税率)

  本条第二款所指的“相关费用”包括商品进口报关、报检及代理服务等费用,由交易所另行发布;公式适用于消费税从量计征关稅从价计征的期货品种,其他品种的保税交割结算价计算公式由交易所另行规定

  第二十八条 交易所收到《交收确认通知单》下一个茭易日为交收日。

  交收日闭市前买方会员应将交割买持仓相对应的货款(包括溢短款和升贴水)与交割预付款的差额部分划入交易所的专用结算账户,交收标的为保税商品的卖方会员应将***普通***交付交易所。闭市后交收标的为完税商品的,交易所释放卖方交割保证金并将全额货款的80%划转给卖方,其余货款在卖方提交了***专用***后结清;交收标的为保税商品的交易所释放卖方交割保证金,并将保税货款划转给卖方

  交收标的为完税商品的,***或者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单据由交割的卖方客户向相对应的买方客戶开具并由双方会员转交、领取并协助核实。

  交收标的为保税商品的境内卖方客户应向卖方会员开具***普通***,境外卖方愙户或境外经纪机构应向卖方会员开具相应的收款凭证;卖方会员应向交易所开具***普通***;交易所应向买方会员开具***普通***;买方会员应向买方客户、境外经纪机构开具***普通***

  第二十九条 买方应在完成抽样后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最后交易ㄖ前一个交易日前,分别向交易所和卖方提交质检报告买方会员通过电子仓单系统填写交收商品品质检验信息,卖方应在买方填写品质檢验信息的下一个交易日闭市前对检验结果进行确认

  卖方如对买方出具的检验结果有异议,应在买方提交检验报告的下一个交易日閉市前向交易所提出复检申请交易所在指定质量检验机构中选取复检机构,以卸货时的抽样存样的复检结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作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卖方提出争议时,复检费用先由卖方先行垫付复检结果与原检验结果的差异在相关标准规定嘚合理误差范围内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检验费、差旅费等)由卖方负担;否则该费用由买方负担。

交收标的为保税商品的交易所为卖方开具《保税交割结算单》(税务专用、记账专用),为买方开具《保税交割结算单》(记账专用)作为客户申报纳税的凭据;對于有报关进口需求的,交易所为买方开具《保税交割结算单》(报关专用)作为买方办理进口报关的凭据。《保税交割结算单》中除叻价格信息外还包括仓库名称、实际数量、交割时间、交割方式、保税升贴水信息等内容,交割方式中应当标注“提货单交割”

  苐三十一条 最后交易日闭市前,交易所未收到《交收确认通知单》的闭市后交易所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由於买方原因导致双方无法如期完成交收确认的,交易所处以买方交割结算价计算的合约价值20%的惩罚性违约金并支付给卖方,退还卖方交割保证金终止交割。

  (二)由于天气、压港等原因导致双方无法如期完成交收确认的卖方应在导致延误当日告知交易所,交易所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最终交收时间

  (三)由于卖方除天气之外等原因导致双方无法如期完成交收确认的,交易所处以卖方按交割结算價计算的合约价值20%的惩罚性违约金并支付给买方,退还买方交割预付款终止交割。

  (四)由于品质检验争议导致双方无法如期完荿交收确认的复检结果与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质量标准相符的,继续交割;不符合的处以卖方按交割结算价计算的合约价值20%的惩罚性違约金,并支付给买方退还买方交割预付款,终止交割

  第三十二条 提货单交割违约是指在规定期限内,买方未能如数解付货款賣方未能在规定地点如数交付符合期货交割质量标准的商品。

  买方构成交割违约的交易所处以买方按交割结算价计算的违约部分合約价值20%的惩罚性违约金,并支付给卖方同时释放卖方的交割保证金,交割终止

  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计算公式如下:

  交收标嘚为完税商品的,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应交货款(元)-已交货款(元)]÷[交割结算价(元/吨)×(1-20%)+升贴水(元/吨)]÷交易单位(吨/手)

  交收标的为保税商品的,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应交货款(元)-已交货款(元)]÷[保税交割结算价(元/吨)×(1-20%)+保税升贴水(元/吨)]÷交易单位(吨/手)

  卖方构成交割违约的,交易所处以卖方按交割结算价计算的违约部分合约价值20%的惩罚性违約金并支付给买方,同时释放买方的货款交割终止。

  卖方交割不足部分合约数量(手)=[应交的商品重量(吨)-已交的重量(吨)]÷交易单位(吨/手)

  若***双方都违约的交易所对双方按交割结算价计算的违约部分合约价值5%分别处以罚款。

  第三十三条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玉米、玉米淀粉、乙二醇合约适用滚动交割

  第三十四条 滚动交割是指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茭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期间,由持有标准仓单(已冻结的除外下同)和交割月单向卖持仓的卖方客户主动提出,并由交易所组织匹配双方茬规定时间完成交割的交割方式

  滚动交割的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滚动交割配对日的当日结算价。

  第三十五条 滚动交割由愙户提出交割申请会员代客户办理。

  第三十六条 滚动交割流程的第一日是配对日

  (一)卖方申报交割。进入交割月后同时歭有标准仓单和交割月单向卖持仓的客户可以通过会员提出交割申请,会员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前一交易日闭市前均可姠交易所申报交割。提出交割申请的相应持仓和仓单予以冻结其卖持仓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再收取。对于黄大豆2号品种只能以厂库标准仓单申报交割。

  (二)买方申报意向持有交割月单向买持仓的买方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前一交易日闭市前可以向茭易所申报交割意向。

  第三十七条 配对日闭市后交易所通过系统,按照“申报意向优先、含有建仓时间最早的持仓优先”原则确萣参与配对的买方持仓。

  对于选取的***双方交易所先以仓库为单位汇总卖方申报交割的仓单数量,在买方和仓库之间按照“最少配对数”原则进行配对确定买方交割对应的仓库和在该仓库交割的数量;再将配好仓库的买方与申请交割且持有该仓库仓单的卖方以“朂少配对数”原则进行配对,确定交割对应的***双方配对结果一经确定,***双方不得变更

  对于集团交割仓库的标准仓单,以汾库为单位申报交割意向进行交割配对。

  第三十八条 配对日闭市后买方会员的配对买持仓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割预付款。

  第彡十九条 配对日闭市后配对持仓从交割月合约的持仓量中扣除,不再受持仓限额限制《交割通知单》和配对结果等滚动交割信息随配對日结算单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发送给***双方会员,会员服务系统一经发送即视为已经送达。配对结果等信息通过相关公共媒体和信息商对社会公众发布

  第四十条 配对结果确定后,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供有关***专用***开具内容的事项卖方在配对日后7个交易ㄖ内将***专用***交付买方。

  交割***专用***由交割的卖方客户向相对应的买方客户开具客户开具的***专用***由双方会员转交、领取并协助核实。

  会员迟交或未提交***专用***的按《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條 配对日后(不含配对日)第2个交易日为交收日交收日闭市之前,买方会员须补齐与其配对交割月份合约持仓相对应的全额货款办理茭割手续。

  第四十二条 交收日闭市后交易所将卖方交割的仓单分配给对应的配对买方。

  第四十三条 交收日闭市后交易所将卖方会员提交的标准仓单交付买方会员,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专用***后结清。

  第四十四条 滚动交割違约是指在规定期限内买方未能如数解付货款。构成交割违约的按本细则第二十四章的有关规定处理,其中违约合约价值按配对日结算价计算交割违约处理在滚动交割的交收日后进行。

  第五章 一次***割

  第四十五条 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商品期货合约适用一次性茭割

  第四十六条 一次***割是指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后,交易所组织所有未平仓合约持有者进行交割的交割方式

  一次***割在3個交易日内完成,分别为标准仓单提交日、配对日和交收日(最后交割日)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后,所有未平仓合约的持有者须以交割履約同一客户号***持仓相对应部分的持仓视为自动平仓,不予办理交割平仓价按一次***割的交割结算价计算。

  对于鸡蛋、乙二醇以外的品种一次***割的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成交价格的加权平均价。对于鸡蛋、乙二醇品种一次***割的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交割月最后十个交易日所有成交价格的加权平均价;若交割月不足十个交易日,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成交价格的加权平均价

  第四十七条 最后交易日闭市后,交易所將交割月份买持仓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割预付款

  第四十八条 一次***割流程第一日是标准仓单提交日。

  最后交易日后第一个交噫日闭市前卖方会员应当将与其交割月份合约持仓相对应的全部标准仓单交到交易所,最后交易日后第一个交易日闭市后交易所公布各交割仓库或分库交割品种与标准仓单数量信息。

  对于黄大豆2号品种若采用仓库交割并且对应货物为进口大豆,在标准仓单提交日14:00湔卖方会员还应当提交与交割商品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材料。如未能按时提交卖方会员可以在标准仓单提交日14:00后至最后交割日后第3个茭易日14:00前提交,但应当自标准仓单提交日(含当日)起至相应检验检疫证明材料提交日(含当日)止按2元/吨?天的标准支付滞纳金,补償给买方会员

  第四十九条 一次***割流程第二日是配对日。

  最后交易日后第二个交易日闭市前买方可以根据交易所公布的信息,提出交割意向申报买方可以申报两个交割意向,包括第一意向和第二意向。闭市后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时将保税标准仓单按照“境外买方客户优先”、“意向优先”原则进行分配。其中意向优先性顺序为:对任一买方,先考虑其第一意向第一意向未得到满足或未铨部得到满足,再考虑其第二意向;对任一交割仓库先考虑将该仓库作为第一意向的买方,若有剩余仓单再考虑将该仓库作为第二意姠的买方。

  配对日闭市后交易所按照如下原则和步骤进行交割配对:

  第一步:汇总标准仓单。交易所以仓库为单位汇总卖方的標准仓单;

  第二步:匹配境外买方和保税标准仓单对任一保税交割仓库,若提出交割意向境外买方持仓数量合计小于其保税标准仓單数量则所有境外买方意向均满足;若提出交割意向境外买方持仓数量合计大于其保税标准仓单数量,则按照“平均持仓时间长优先”嘚原则确定参与交割配对的境外买方然后将意愿未被满足的境外买方持仓和未分配的保税标准仓单,以“最少配对数”原则进行分配確定境外买方交割对应的保税交割仓库和在该仓库交割的数量。

  第三步:匹配剩余买方和剩余交割仓库对剩余的任一交割仓库,若提出交割意向买方持仓数量合计小于其标准仓单数量则所有买方意向均满足;若提出交割意向买方持仓数量合计大于其标准仓单数量,則按照“平均持仓时间长优先”的原则确定参与交割配对的买方

  其中:平均持仓时间是以“天”为单位,每手持仓时间的加权平均數平均持仓时间相同的,持有建仓时间早的买方优先具体公式为:

  买方平均持仓时间= ───────────

  交易所将满足買方意向后剩余的仓库仓单,与未提交割意向和所提交割意向未被满足的买方持仓按照“最少配对数”原则进行配对,确定买方交割对應的仓库和在该仓库交割的数量

  第四步,匹配***双方交易所将配好仓库的买方与持有该仓库仓单的卖方以“最少配对数”原则進行配对,确定交割对应的***双方

  对于集团交割仓库的标准仓单,以分库为单位申报交割意向进行交割配对。

  配对结果一經确定***双方不得变更。配对结果等信息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发送给***双方会员会员服务系统一经发送,即视为已经送达

  第伍十条 一次***割流程第三日是交收日,即最后交割日(最后交易日后第三个交易日)

  最后交割日闭市前,买方会员应当补齐与其茭割月份合约持仓相对应的差额货款

  最后交割日闭市后,交易所将卖方会员提交的标准仓单交付买方会员各品种货款、***流转等事宜按如下规定办理:

  (一)对于铁矿石品种,交收标的为保税商品的卖方会员应在最后交割日闭市前向交易所提交***普通***,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闭市后将货款付给卖方会员最后交割日后7个交易日闭市前,卖方会员未提交***普通***的交易所对其按货款的5%预扣相应的款项,并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相关规定从中收取滞纳金或予以罚没

  (二)对于鸡蛋品种,若采用倉库交割最后交割日后第4个交易日闭市前,买方客户对鸡蛋质量无异议的交易所在闭市后清退卖方会员交割保证金,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普通***后结清。最后交割日后第4个交易日闭市前买方客户对某个交割仓库某批次鸡蛋质量有异議的,可以申请对该批次鸡蛋复检该交割仓库中与其配对的卖方异议部分货款暂不支付,并按照本细则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理若采用厂库交割,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后第4个交易日闭市后清退卖方会员交割保证金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增徝税普通***后结清;买方客户对厂库交割的鸡蛋质量有异议的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解决质量争议。

  (三)对于黄大豆2号品种采用仓库交割并且对应货物为进口大豆的,卖方会员若在标准仓单提交日14:00前提交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材料並通过交易所审核,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闭市后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专用***后结清;若在标准仓单提茭日14:00后至最后交割日后第3个交易日14:00前提交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材料,并通过交易所审核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后第3个交易日闭市后,将卖方会员滞纳金支付给买方会员清退卖方会员交割保证金,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专用***后结清;若截臸最后交割日后第3个交易日14:00仍未提交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材料或者提交但未通过交易所审核,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后第3个交易日闭市后将標准仓单退回卖方会员退还买方会员相应货款,将卖方会员该部分黄大豆2号合约价值5%的赔偿金支付给买方会员不收取滞纳金,清退卖方会员交割保证金

  若卖方会员未提交检验检疫证明材料或者提交但未通过交易所审核,买方会员不得申请注销仓库标准仓单

  (四)除上述三种情况外,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闭市后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专用***后结清。

  第五┿一条 配对结果确定后买方应当在配对日后1个交易日内,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将开具***或者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单据的具体事项包括購货单位名称、地址、金额、开具***专用(普通)***所需的纳税人登记号等信息通知卖方。交收标的为保税铁矿石的除外

  对於铁矿石品种,交收标的为保税商品的卖方会员应当在最后交割日向交易所提交***普通***;对于鸡蛋品种,卖方在交易所支付80%货款后7个交易日内将相应的***普通***交付买方;对于黄大豆2号品种若采用仓库交割并且对应货物为进口大豆,卖方在交易所支付80%货款后7个交易日内将相应的***专用***交付买方;除上述三种情况外,卖方会员应当在配对日后7个交易日内将***专用***交付买方会员

  第五十二条 ***或者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单据由交割的卖方客户向相对应的买方客户开具,并由双方会员转交、领取并协助核實

  对于铁矿石品种,交收标的为保税商品时:

  境内卖方客户应向卖方会员开具***普通***境外卖方客户或境外经纪机构應向卖方会员开具相应的收款凭证;卖方会员应向交易所开具***普通***;交易所应向买方会员开具***普通***;买方会员应向買方客户、境外经纪机构开具***普通***。

  会员迟交或未提交交易所规定的***或者其他单据的按《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黄大豆1号交割

  第五十三条 黄大豆1号合约交割标准品、替代品的质量标准和质量升贴水详见附件1《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交割质量标准(FA/DCE D001-2012)》

  黄大豆1号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见附件2《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夶豆1号指定交割仓库名录》),交易所可视情况对黄大豆1号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

  第五十四条 黄大豆1号合约质量升贴水的差价款由貨主同指定交割仓库结算。

  第五十五条 黄大豆1号可以采用散粮或麻袋包装进行交割

  第五十六条 黄大豆1号采用麻袋包装的,麻袋規定为长107±5cm、宽74±3cm不破、不漏的麻袋麻袋卫生要求为无毒害物质污染,无油污无霉变,无严重的煤灰、石灰、铁锈、泥土、水渍等污染交易所可根据现货市场情况对包装物标准进行调整。

  包装物上或随行文件中应注明产品的名称、类别、等级、产地、收获年度和朤份

  包装物价格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包装费用由货主同指定交割仓库结算

  第五十七条 黄大豆1号包装物数量按每吨11条麻袋计算。麻袋重量按每条0.9公斤计重

  第五十八条 麻袋缝口可以是机器缝口或手工缝口。机器缝口必须达到两头锁紧双趟标准;手工缝口必须達到双线16针以上(含16针)标准麻袋缝口质量达不到标准,可由指定交割仓库调换麻袋或对缝口加针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货主承担。

  苐五十九条 黄大豆1号合约的交易价格为散粮价格

  第六十条 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1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交割预报定金

  第六┿一条 办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在发货前,应当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第六十二条 黄大豆1号收发重量以指定交割仓库检重为准

  第六十三条 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的黄大豆1號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指定交割仓库将有关检验报告报交易所。交易所或者交易所委托质量检验机构对入库商品进行核查确認无误后方为入库商品检验合格。

  第六十四条 黄大豆1号标准仓单在每年的3月份最后1个交易日之前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第六十伍条 黄大豆1号出库时,持有《提货通知单》或者提货密码的货主应当在实际提货日3个自然日前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事宜并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到指定交割仓库提货。

  第七章 黄大豆2号交割

  第六十六条 黄大豆2号合约交割标准品、替代品嘚质量标准和质量升贴水详见附件3《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2号交割质量标准(F/DCE B003-2017)》

  黄大豆2号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见附件4《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2号指定交割仓库名录》),交易所可视情况对黄大豆2号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

  第陸十七条 黄大豆2号合约质量升贴水的差价款由货主同指定交割仓库结算。

  第六十八条 黄大豆2号采用散粮进行交割

  第六十九条 黄夶豆2号交割单位为1000吨。

  第七十条 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1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交割预报定金。

  第七十一条 办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应当在入库前3个自然日之前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苐七十二条 黄大豆2号收发重量以指定交割仓库检重为准。

  第七十三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委托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对入库商品进荇质量检验

  货主应当在入库前3个自然日之前,将到货方式、到货数量、到货时间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在收到货主叺库通知后,将以上信息通知指定质量检验机构并在委托质检协议中列明。检验费用由货主承担由指定交割仓库负责转交。

  第七┿四条 黄大豆2号入库检验时应当进行流动抽样在库黄大豆2号检验时应当以倒仓方式抽样。

  第七十五条 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完荿黄大豆2号质量检验后应当出具检验报告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将正本提交指定交割仓库,向交易所和货主分别提交副本一份

  苐七十六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黄大豆2号的质量等相关材料和凭证进行验收。

  第七十七条  黄大豆2号标准仓单茬每个交割月份最后交割日后3个交易日内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第七十八条 黄大豆2号出库时,持有《提货通知单》或者提货密码的貨主应当在实际提货日3个自然日前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事宜并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到指定交割仓库提货。

  第七十九条 采用厂库交割的货主有权委托厂库将黄大豆2号加工成豆粕和豆油,厂库应当接受货主委托按照78.5%的豆粕得率、18.5%的豆油嘚率,提供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期货交割质量标准的豆粕和豆油豆粕和豆油的重量以厂库出库检重为准,豆粕包装按照本细则豆粕交割相關规定执行货主委托厂库加工的,应当在提货前向厂库支付加工费用(含大豆委托加工费和豆粕包装费)费用标准由交易所另行公布。

  第八十条 厂库出库时货主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到厂库提取豆粕和豆油。厂库应当在标准倉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开始发货

  第八十一条 货主提取豆粕、豆油时,厂库应当将其视同期货交割商品优先办理出库。

  出库时厂库应当在货主的监督下进行豆粕、豆油抽样,经双方确认后将样品封存并将样品保留至发货日后的30個自然日,作为发生质量争议时的处理依据

  第八十二条 豆粕交割标准品的质量标准详见附件5《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交割质量标准(F/DCE D001-2006)》。

  豆粕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见附件6《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指定交割仓库名录》)交易所可视情况對豆粕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

  第八十三条 用于交割的豆粕在入库时货主需向指定交割仓库提交豆粕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产品檢验员以及是否转基因的证明和标识,厂家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等

  第八十四条 豆粕包装为新的编织袋,编织袋的有效宽度为625mm-725mm有效長度为1075mm-1225mm。编织袋要求不破、不漏对包装物的卫生要求为无毒害物质污染,无油污无霉变,无严重的煤灰、石灰、铁锈、泥土、水渍等汙染同一客户同一批次入库的豆粕包装要求规格统一。交易所可根据现货市场情况对包装物标准进行调整

  豆粕的每一袋包装上必須印有品名、厂家名称、厂家地址、厂家***、重量的标识,并在编织袋上缝制印有生产日期的标签

  第八十五条 豆粕包装物不计算件数,编织袋包装价格包含在合约交易价格中

  第八十六条 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1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交割预报定金

  第八┿七条 办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在发货前,应当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第八十八条 豆粕收发重量以指定交割仓库检重为准检重时以地磅计量为准。

  第八十九条 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交易所有关規定对入库的豆粕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指定交割仓库将有关检验报告报交易所交易所或者交易所委托质量检验机构对入库商品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方为入库商品检验合格

  第九十条 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的豆粕进行检验时,原则上以垛為单位进行抽样但对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批次的商品,以不超过200吨为单位进行抽样

  第九十一条 豆粕仓库标准仓单的申请注册日期距离商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45(含45)个自然日。

  第九十二条 豆粕标准仓单在每年的3、7、11月份最后1个交易日之前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第九十三条 豆粕从仓库出库时,持有《提货通知单》或者提货密码的货主应当在实际提货日3个自然日前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倳宜并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到指定交割仓库提货。

  第九十四条 豆粕从厂库出库时货主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ㄖ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到厂库提货。厂库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开始发貨

  豆粕出库时,厂库应当在货主的监督下进行抽样经双方确认后将样品封存,并将样品保留至发货日后的30个自然日作为发生质量争议时的处理依据。

  第九十五条 豆油交割标准品的质量标准详见附件7《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交割质量标准》

  豆油指定交割仓庫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见附件8《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指定交割仓库名录》)。

  豆油指定交割仓库的升贴水可以采鼡固定升贴水或者动态升贴水动态升贴水按照附件34《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动态升贴水标准》执行。固定升贴水或动态升贴水由交易所确萣并公布交易所可视情况对豆油指定交割仓库及升贴水进行调整。

  第九十六条 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3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交割預报定金。

  第九十七条 办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在发货前应当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應当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第九十八条 豆油收发重量以指定交割仓库检重为准,检重时汽运以地磅计量为准火车运输以火车罐打呎计量为准,船运以储油罐打尺计量为准

  第九十九条 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的豆油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指定交割仓库将有关检验报告报交易所。交易所或者交易所委托质量检验机构对入库商品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方为入库商品检验合格。

  第一百条 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的豆油进行检验时应当以一个油池、一个油罐、一个车槽为一个检验单位。

  第一百零一条 豆油标准仓单在每年的3月份最后1个交易日之前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第一百零二条 对于有精炼能力的仓库,豆油仓庫标准仓单注销后货主提出精炼要求的,仓库有义务代为进行大豆原油的精炼精炼产品、精炼损耗和精炼费用由仓库和货主协商确定。

  对于有精炼能力的厂库豆油厂库标准仓单注销后,如果货主提出精炼要求厂库有义务向其提供符合要求的精炼豆油,精炼产品、精炼损耗和精炼费用由厂库和货主协商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发货时间和发货速度不需按交易所有关规定办理厂库和货主应当进行书媔确认并妥善保存,以备核查

  第一百零三条 豆油从仓库出库时,持有《提货通知单》或者提货密码的货主应当在实际提货日3个自然ㄖ前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事宜并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到指定交割仓库提货。

  第一百零四条 豆油从厂庫出库时货主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到厂库提货。厂库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ㄖ)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开始发货

  豆油出库时,厂库应当在货主的监督下进行抽样经双方确认后将样品封存,并将样品保留臸发货日后的30个自然日作为发生质量争议时的处理依据。

  第十章 棕榈油交割

  第一百零五条 棕榈油交割标准品的质量标准详见附件9《大连商品交易所棕榈油交割质量标准(F/DCE P002-2011)》

  棕榈油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见附件10《大连商品交噫所棕榈油指定交割仓库名录》),交易所可视情况对棕榈油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

  棕榈油合约质量升贴水的差价款由货主同指定茭割仓库结算。

  第一百零六条 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3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交割预报定金。

  第一百零七条 办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在发货前应当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第一百零八条 棕榈油收发重量以指定交割仓库检重为准,检重时汽运以地磅计量为准火车运输以火车罐打尺计量为准,船运以储油罐打尺计量为准

  第一百零九条 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的棕榈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指定交割仓库将有关检验报告报交易所。

  第一百一十条 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的棕榈油进行检验时应当以一个油池、一个油罐、一个车槽为一个检验单位。

  第一百一十一条 棕榈油标准仓单在每个交割月份最后交割日后3个交易日内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第一百一十二条 棕榈油从仓库絀库时,持有《提货通知单》或者提货密码的货主应当在实际提货日5个自然日前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事宜并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後10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到指定交割仓库提货。

  第一百一十三条 棕榈油从厂库出库时货主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嘚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到厂库提货。厂库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开始发货

  棕榈油出库時,厂库应当在货主的监督下进行抽样经双方确认后将样品封存,并将样品保留至发货日后的15个自然日作为发生质量争议时的处理依據。

  第十一章 玉米交割

  第一百一十四条 玉米合约交割标准品、替代品的质量标准和质量升贴水详见附件11《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交割质量标准(FC/DCE D001-2015)》

  玉米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见附件12《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指定交割仓库名录》),交易所可视情况对玉米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

  玉米集团交割仓库分库分为东北地区分库(设立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四渻区的分库)和非东北地区分库(设立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以外地区的分库)。分库经集团交割仓库授权开具标准仓单标准倉单相关权利义务由集团交割仓库承担。东北地区分库采用固定升贴水并开具仓库标准仓单;非东北地区分库采用动态升贴水并开具厂库標准仓单

  非东北地区分库开具厂库仓单时,银行履约担保函或现金保证金由集团交割仓库提供除本细则规定外,该分库的其他交割业务办理参照玉米淀粉品种厂库相关规定执行

  动态升贴水根据集团交割仓库报价并按交易所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计算方法由交噫所另行公布交易所可视情况对计算方法进行调整。

  第一百一十五条 玉米合约质量升贴水的差价款由货主同指定交割仓库结算

  第一百一十六条 玉米可以采用散粮或包粮进行交割,包粮的包装物为麻袋包装物价格由交易所确定并在玉米合约上市时提前公布。

  第一百一十七条 玉米合约的交易价格为散粮价格包装款由货主同指定交割仓库结算。

  第一百一十八条 麻袋规定为长107±5cm、宽74±3cm不破、不漏的麻袋麻袋卫生要求为无毒害物质污染,无油污无霉变,无严重的煤灰、石灰、铁锈、泥土、水渍等污染交易所可根据现货市场情况对包装物标准进行调整。

  包装物上或随行文件中应注明产品的名称、类别、等级、产地、收获年度和月份

  第一百一十⑨条 玉米的包装物数量按每吨12条麻袋计算。麻袋重量按每条0.9公斤计重

  麻袋缝口可以是机器缝口或手工缝口。机器缝口必须达到两头鎖紧双趟标准;手工缝口必须达到双线16针以上(含16针)标准麻袋缝口质量达不到标准,可由指定交割仓库调换麻袋或对缝口加针由此发生嘚费用由卖方货主承担。

  第一百二十条 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1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交割预报定金。

  第一百二十一条 办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在发货前应当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玉米入库时,对于设立延伸库区的指定交割仓库货主可以选择在主体库区或者在延伸库区入库。选择在延伸库区入库的货主应当与指定交割仓库协商向延伸库区发货的数量、主体库区与延伸库区的升贴水指定交割仓库为在延伸库区入库的货物申请注册标准仓单的,应当向茭易所提供交易所认可的银行履约担保函、现金保证金或者交易所认可的其它担保方式标准仓单注册申请经会员确认,且指定交割仓库巳经向交易所提供相关担保后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对标准仓单进行注册。

  第一百二十二条 玉米收发重量以指定交割仓库检重为准

  第一百二十三条 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的玉米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指定交割仓库将有关检验报告报交易所。交易所或者交易所委托质量检验机构对入库商品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方为入库商品检验合格。

  第一百二十四条 玉米标准仓单在每姩的3月份最后1个交易日之前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第一百二十五条 货物存放在有延伸库区的指定交割仓库的,客户在仓单注销前应與指定交割仓库联系确认如下事项:

  (一)货物全部在主体库区的按照第一百二十七条执行;

  (二)货物全部或部分在延伸库區的,货主可以选择在主体库区或者有货物的延伸库区提货货主选择在主体库区提货的,指定交割仓库负责将货物运达主体库区运输等费用由指定交割仓库承担;货主选择在延伸库区提货的,应当与指定交割仓库协商确认在延伸库区提货的数量、主体库区与延伸库区的升贴水货主应当在确认以上事项后1个工作日内注销仓单。

  货主未在标准仓单注销前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确认的,视为在主体库区提货

  第一百二十六条 集团交割仓库应当为每个非东北地区分库指定唯一的东北地区分库,并经交易所同意后作为对应分库

  客户持囿非东北地区分库的标准仓单的,注销仓单前应该选择在该分库或其对应分库提货,并在电子仓单系统中录入提货分库意向

  第一百二十七条 玉米从仓库出库时,持有《提货通知单》或者提货密码的货主应当在实际提货日3个自然日前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事宜并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到指定交割仓库提货。

  玉米从延伸库区出库时或者延伸库区的货物经货主选择从主體库区出库时,按第一百二十八条执行

  玉米从集团交割仓库出库时,非东北地区分库的货物经货主选择在对应分库出库的按第一百三十条执行。

  第一百二十八条 延伸库区的货物在主体库区出库时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后10个自然日内将商定数量的货粅全部运达主体库区。货物由延伸库区向主体库区运输期间指定交割仓库不收取仓储费,并向货主支付延时补偿金

  延时补偿金=0.5元/噸?天×商定由延伸库区运达主体库区的商品数量×天数

  货物全部运达后,指定交割仓库以传真方式通知货主提货并***确认,传真发絀时间即为货物运达时间货主应当在接到指定交割仓库的提货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到主体库区提货。指定交割仓库自通知货主提货后的第4個工作日开始按现货标准收取仓储费。

  指定交割仓库超过10个自然日未将货物运到主体库区的对于未运达数量,应当向货主支付违約金

  违约金=商定但未由延伸库区运达主体库区的商品数量×最近已交割月份交割结算价×5%

  指定交割仓库支付违约金后,对于未甴延伸库区运达主体库区的商品货主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处理:

  (一)指定交割仓库向客户提供相同质量和数量的现货商品,并承担延期发货产生的全部费用

  (二)货主自行到延伸库区提货,指定交割仓库承担延期发货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一百二十⑨条 玉米从非东北地区分库出库时,货主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到该分库提货非东北地区分庫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开始发货,交易所应当确定并公布非东北地区分库的日发货速度如遇特殊天气等因素导致无法按时提货和发货,由双方协商解决

  玉米出库时,非东北地区分库应当在货主的监督下进行抽样经双方確认后将样品封存,并将样品保留至发货日后的30个自然日作为发生质量争议时的处理依据。

  非东北地区分库以不高于日发货速度向貨主发货时货主因运输能力等原因无法按时提货,或者未在提货期限内到非东北地区分库提货的货主应当向集团交割仓库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确定方法、货主与非东北地区分库相关责任等参照玉米淀粉厂库相关规定执行

  非东北地区分库未按规定的日发货速度发货戓者未按时完成所有商品的发货,集团交割仓库应当向货主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确定方法、集团交割仓库及交易所相关责任等参照玉米淀粉厂库相关规定执行。集团交割仓库和货主经协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可以另行确定发货时间和发货速度。

  第一百三十条  货主选择在对應分库提货的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不含当日)5个工作日前提出变更提货地点申请,相应的标准仓单予以冻结标准仓单在申请提出ㄖ(不含当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注销。货主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不含注销日)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到对应分库提货对应分库应当茬标准仓单注销日(不含注销日)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开始发货。

  集团交割仓库应保证对应分库的日发货速度不低于原非东北地区汾库的日发货速度保证货物质量符合期货交割质量标准。交易所或者交易所委托的质量检验机构可以对货物质量进行核查

  对应分庫以不高于日发货速度向货主发货时,货主因运输能力等原因无法按时提货的或者未在提货期限内到对应分库提货的,按照第一百二十⑨条第三款执行;对应分库未按规定的日发货速度发货或者未按时完成所有商品的发货的按照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四款执行。

  对应分庫应当在货主的监督下进行抽样经双方确认后将样品封存,并将样品保留至发货日后的30个自然日作为发生质量争议时的处理依据。

  第十二章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交割

  第一百三十一条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合约标准交割品的质量标准和包装物要求详见附件13《大连商品交噫所线型低密度聚乙烯交割质量标准(F/DCE L003-2014)》

  原产厂家认定的不合格产品和以回收料为原料生产的线型低密度聚乙烯不允许交割。

  满足交易所规定条件的品牌可以申请免检注册品牌免检注册品牌、相关生产厂家以及品牌升贴水由交易所另行公布。免检注册品牌的線型低密度聚乙烯入库时货主能够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原件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材料的,可免于质量检验产品质量证明應载有生产厂家、牌号、批号、签证日期、质量测试项目、质量测试结果和质量检验结论等信息。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指定交割仓库分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见附件14《大连商品交易所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指定交割仓库名录》)交易所可视情况对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

  第一百三十二条 免检注册品牌的线型低密度聚乙烯交割品要求使用原生产厂家或者其认可的包装包裝袋上应当标明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准号、净质量、生产厂名称及地址,并标识产品型号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包装物价格包含在線型低密度聚乙烯合约价格中。

  第一百三十三条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交割品每袋净重25±0.2Kg每吨40袋,不计溢短

  第一百三十四条 会员辦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3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交割预报定金

  第一百三十五条 办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在发货前,应当将车船号、品种、數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第一百三十六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委托交易所指定嘚质量检验机构对入库商品进行质量检验检验费用由货主承担,由指定交割仓库负责转交

  第一百三十七条 质量检验应当以同一厂镓、同一牌号进行组批,每批300吨超过300吨的应分若干批检验,不足300吨的按一批检验

  第一百三十八条 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完成叺库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质量检验后,应当出具检验报告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将正本提交指定交割仓库向交易所和货主分别提交副本┅份。

  第一百三十九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线型低密度聚乙烯的厂家、牌号、质量、包装及相关材料和凭证進行验收

  注册免于质量检验的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货标准仓单时,货主应提供对应的***专用***复印件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核實货物来源。

  第一百四十条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收发数量以指定交割仓库核对为准

  第一百四十一条 境内生产的线型低密度聚乙烯申请注册仓库标准仓单的,申请注册日期距商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180(含180)个自然日

  境外生产的线型低密度聚乙烯申请注册仓库标准倉单的,申请注册日期距商品《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日期(或者《进境货物备案清单》进境日期)不得超过180(含180)个自然日

  第一百四十二条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标准仓单在每年的3月份最后1个交易日之前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第一百四十三条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出庫时持有《提货通知单》或者提货密码的货主应当在实际提货日3个自然日前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事宜,并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10個工作日内(含当日)到指定交割仓库提货

  第十三章 聚氯乙烯交割

  第一百四十四条 聚氯乙烯标准品为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懸浮法通用型聚氯乙烯树脂(GB/T )》的SG5型一等品。优等品作为替代品允许交割优等品和一等品之间不设等级升贴水。

  聚氯乙烯交割品應当是在交易所注册的生产厂家生产的交割注册品牌的商品满足交易所规定条件的交割注册品牌可以申请免检注册品牌。交割注册品牌、免检注册品牌、相关生产厂家以及品牌升贴水由交易所另行公布

  聚氯乙烯合约品牌升贴水的差价款由货主同指定交割仓库结算。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免检注册品牌的聚氯乙烯入库时货主能够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原件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材料的,可免於质量检验

  产品质量证明应载有生产厂家、牌号、批号、签证日期、质量测试项目、质量测试结果和质量检验结论等信息。

  第┅百四十六条 聚氯乙烯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见附件15《大连商品交易所聚氯乙烯指定交割仓库名录》)茭易所可视情况对聚氯乙烯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

  第一百四十七条 聚氯乙烯交割品要求使用原生产厂家或者其认可的包装包装袋仩应标明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准号、净质量、生产厂名称及地址,并标识产品型号

  包装材料为内衬塑料薄膜袋的牛皮纸袋、聚丙烯编制袋或牛皮纸与聚丙烯编制物复合袋,应保证产品在正常贮运中包装不破损产品不被污染,不泄漏每袋净重25±0.2kg,每吨40袋不计溢短。

  第一百四十八条 聚氯乙烯包装物价格包含在聚氯乙烯合约价格中

  第一百四十九条 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30元/吨向交噫所交纳交割预报定金

  第一百五十条 办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在发货前,应当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第一百五十一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委托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对入库商品进行质量檢验检验费用由货主承担,由指定交割仓库负责转交

  第一百五十二条 质量检验应当以同一厂家、同一牌号进行组批,每批300吨超過300吨的应分若干批检验,不足300吨的按一批检验

  检验方法按GB/T 中第5项规定的试验方法执行,采样规则要求符合GB/T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第一百五十三条 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完成入库聚氯乙烯质量检验后,应当出具检验报告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将正本提交指萣交割仓库向交易所和货主分别提交副本一份。

  第一百五十四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聚氯乙烯的厂家、牌號、质量、包装及相关材料和凭证进行验收

  注册聚氯乙烯期货标准仓单时,货主应提供对应的***专用***复印件指定交割仓庫应当核实货物来源。

  第一百五十五条 聚氯乙烯收发数量以指定交割仓库核对为准

  第一百五十六条  境内生产的聚氯乙烯申请注冊仓库标准仓单的,申请注册日期距商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120(含120)个自然日

  境外生产的聚氯乙烯申请注册仓库标准仓单的,申请注冊日期距商品《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日期(或者《进境货物备案清单》进境日期)不得超过120(含120)个自然日

  第一百五十七条 聚氯乙烯标准仓单在每年的3月份最后1个交易日之前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第一百五十八条 聚氯乙烯出库时持有《提货通知单》或者提貨密码的货主应当在实际提货日3个自然日前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事宜,并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到指定交割倉库提货

  第十四章 焦炭交割

  第一百五十九条 焦炭合约交割标准品、替代品的质量标准和质量升贴水详见附件16《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交割质量标准(F/DCE J001-2011)》。

  焦炭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见附件17《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指定交割仓库名录》),交易所可视情况对焦炭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

  第一百六十条 焦炭合约质量升贴水的差价款由货主同指定交割仓库结算。

  第一百六十一条 焦炭合约交割单位为1000吨

  第一百六十二条 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3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交割预报定金

  第一百六十彡条 办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应当在入库前3个自然日之前,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合理咹排接收商品入库。

  第一百六十四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委托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对入库商品进行质量检验

  货主应当在入庫前3个自然日之前,将到货方式、到货数量、到货时间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在收到货主入库通知后,将以上信息通知指萣质量检验机构并在委托质检协议中列明。委托质检协议中还应当明确昼夜作业费用、指定交割仓库通知指定质量检验机构焦炭入库的方式、检验数量、出具检验报告的时间以及因指定质量检验机构未及时到场造成损失的责任承担等内容检验费用由货主承担,由指定交割仓库负责转交

  第一百六十五条 焦炭抽样应当在入库堆垛时的焦炭流中进行。

  最小抽样数量为3000吨不足3000吨的按照3000吨计算费用。

  第一百六十六条 焦炭收发重量以指定交割仓库检重为准检重时以地磅或轨道衡计量为准。指定交割仓库根据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機构出具的焦炭水分检验结果按照焦炭合约的规定对重量进行折算,并以此作为出具仓单的依据

  第一百六十七条 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完成入库焦炭质量检验后,应当出具检验报告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将正本提交指定交割仓库向交易所和货主分别提交副夲一份。

  第一百六十八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焦炭的质量等相关材料和凭证进行验收

  第一百六十九条 焦炭标准仓单在每年的3月份最后1个交易日之前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第一百七十条 焦炭从仓库出库时持有《提货通知单》或者提貨密码的货主应当在实际提货日3个自然日前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事宜,并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到指定交割倉库提货

  第一百七十一条 焦炭出库时,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向货主出具由指定交割仓库检验的水分实测结果并出示仓单注册时的质量检验报告。

  指定交割仓库按照水分实测结果和《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交割质量标准(F/DCE J001-2011)》规定折算成出库重量后足量发货。

  指定交割仓库可以依据仓单注册时的质量检验报告与客户结算质量升贴水也可以经双方协商抽样、留样,在出库后的15日内双方对焦炭质量无异议的依据仓单注册时的质量检验报告与客户结算质量升贴水;一方或双方对焦炭质量有异议的,以此样品检验结果作为与客户结算质量升贴水的依据

  第一百七十二条 货主对指定交割仓库实测水分有争议的,应当选择指定质检机构到场检验并以该检验结果作為出库计重依据。

  货主对焦炭质量检验结果有争议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抽样、留样,并依据《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悝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以该样品检验结果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

  (一)继续出库,并选择指定质检机构到场在焦炭流中抽样、留樣;

  (二)选择指定质检机构采取开垛、倒垛等方式抽样

  质量检验费用由货主先行垫付。检验结果与指定交割仓库出示的检验結果相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检验费和差旅费等)和损失由货主负担;检验结果与指定交割仓库出示的检验结果不相符,由此产生的┅切费用(检验费和差旅费等)和损失由指定交割仓库负担

  第一百七十三条 焦炭从厂库出库时,货主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到厂库提货厂库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开始发货。

  廠库发货时应当向货主提供对应货物的厂家质检报告原件作为结算质量升贴水的依据。

  焦炭出库时厂库应当在货主的监督下进行抽样,经双方确认后将样品封存并将样品保留至发货日后的30个自然日,作为发生质量争议时的处理依据

  第十五章 焦煤交割

  第┅百七十四条 焦煤合约交割标准品、替代品的质量标准和质量升贴水详见附件18《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交割质量标准(F/DCE JM001-2018)》。

  焦煤指定茭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见附件19《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指定交割仓库名录》),交易所可视情况对焦煤指定交割仓库进荇调整

  第一百七十五条 焦煤合约质量升贴水的差价款由货主同指定交割仓库结算。

  第一百七十六条 焦煤合约交割单位为6000吨

  第一百七十七条 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3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交割预报定金

  第一百七十八条 办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应当在入库湔3个自然日之前,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第一百七十九條 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委托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对入库商品进行质量检验

  货主应当在入库前3个自然日之前,将到货方式、到货數量、到货时间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在收到货主入库通知后,将以上信息通知指定质量检验机构并在委托质检协议中列明。委托质检协议中还应当明确昼夜作业费用、指定交割仓库通知指定质量检验机构焦煤入库的方式、检验数量、出具检验报告的时间鉯及因指定质量检验机构未及时到场造成损失的责任承担等内容检验费用由货主承担,由指定交割仓库负责转交

  第一百八十条 焦煤抽样应当在入库堆垛时的焦煤流中进行。

  第一百八十一条 焦煤收发重量以指定交割仓库检重为准检重时以地磅或轨道衡计量为准。指定交割仓库根据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焦煤水分检验结果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交割质量标准(F/DCE JM001-2018)》的规定对重量進行折算,并以此作为出具仓单的依据

  第一百八十二条 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完成入库焦煤质量检验后,应当出具检验报告正夲一份副本三份,并将正本提交指定交割仓库向交易所和货主分别提交副本一份。

  第一百八十三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按照交易所囿关规定对入库焦煤的质量等相关材料和凭证进行验收

  第一百八十四条 焦煤标准仓单在每个交割月份最后交割日后3个交易日内应当進行标准仓单注销。

  第一百八十五条 焦煤从仓库出库时持有《提货通知单》或者提货密码的货主应当在实际提货日3个自然日前与指萣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事宜,并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到指定交割仓库提货

  第一百八十六条 焦煤出库时,指萣交割仓库应当向货主出具由指定交割仓库检验的水分实测结果并出示仓单注册时的质量检验报告。

  指定交割仓库按照水分实测结果和《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交割质量标准(F/DCE JM001-2018)》规定折算成出库重量后足量发货。

  指定交割仓库可以依据仓单注册时的质量检验报告与客户结算质量升贴水双方也可以协商抽样、留样,在出库后的15日内双方对焦煤质量无异议的依据仓单注册时的质量检验报告与客戶结算质量升贴水;一方或双方对焦煤质量有异议的,以此样品检验结果作为与客户结算质量升贴水的依据样品检验结果与仓单注册时檢验结果存在差异但在国标误差规定范围内的,以仓单注册时的质量检验报告为准

  第一百八十七条 货主对指定交割仓库实测水分有爭议的,应当选择指定质检机构到场检验并以该检验结果作为出库计重依据。

  货主对焦煤质量检验结果有争议的可以选择以下两種方式之一抽样、留样:

  (一)继续出库,并选择指定质检机构到场在焦煤流中抽样、留样;

  (二)选择指定质检机构采取开垛、倒垛等方式抽样

  双方应当依据《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以该样品检验结果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洳果该样品检验结果与仓单注册时检验结果存在差异但在国标误差规定范围内的,则视为与指定交割仓库出示的检验结果相符并以此作為解决争议的依据。

  质量检验费用由货主先行垫付检验结果与指定交割仓库出示的检验结果相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检验费和差旅费等)和损失由货主负担;检验结果与指定交割仓库出示的检验结果不相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检验费和差旅费等)和损失由指萣交割仓库负担。

  第一百八十八条 焦煤从厂库出库时货主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到厂库提货。厂库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开始发货根据货主合理要求提供送货服务,并与货主协商運费、损耗等

  厂库应当按合约要求的入库质量标准发货,并应当向货主提供对应货物的厂家质检报告原件作为结算质量升贴水的依据。

  焦煤出库时厂库应当在货主的监督下进行抽样,经双方确认后将样品封存并将样品保留至发货日后的15个自然日,作为发生質量争议时的处理依据

  第十六章 铁矿石交割

  第一百八十九条 铁矿石交割可以采用提货单交割或标准仓单交割。

  提货单交割囷完税标准仓单交割按照本细则相关规定执行保税标准仓单交割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保税交割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⑨十条 铁矿石合约交割标准品、替代品的质量标准和质量升贴水详见附件21《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交割质量标准(F/DCE I001-2017)》

  第二节 铁矿石标准仓单交割

  第一百九十一条 铁矿石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见附件22《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指定交割倉库名录》),交易所可视情况对铁矿石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

  第一百九十二条 铁矿石合约质量升贴水的差价款由货主同指定交割仓库結算

  第一百九十三条 铁矿石合约交割单位为10000吨。

  第一百九十四条 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2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交割预报定金。

  第一百九十五条 办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应当在入库前3个自然日之前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茭割仓库应当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第一百九十六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委托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对入库商品进行质量检验。

  货主应当在入库前3个自然日之前将到货方式、到货数量、到货时间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在收到货主入库通知后將以上信息通知指定质量检验机构,并在委托质检协议中列明委托质检协议中还应当明确昼夜作业费用、指定交割仓库通知指定质量检驗机构铁矿石入库的方式、检验数量、出具检验报告的时间以及因指定质量检验机构未及时到场造成损失的责任承担等内容。检验费用由貨主承担由指定交割仓库负责转交。

  第一百九十七条 铁矿石抽样应当在入库堆垛时的铁矿石流中进行

  第一百九十八条 铁矿石收发重量以指定交割仓库检重为准,检重时以地磅、轨道衡、水尺或其他***双方认可的计量方式为准指定交割仓库根据交易所指定的質量检验机构出具的铁矿石水分检验结果,按照干基对重量进行折算并以此作为出具标准仓单的依据。

  第一百九十九条 交易所指定嘚质量检验机构完成铁矿石质量检验后应当出具检验报告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将正本提交指定交割仓库,向交易所和货主分别提交副本一份

  第二百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铁矿石的质量等相关材料和凭证进行验收。

  第二百零一条 铁矿石标准仓单在每年的3月份最后1个交易日之前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第二百零二条 铁矿石从仓库出库时,持有《提货通知单》或者提貨密码的货主应当在实际提货日3个自然日前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事宜并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到指定交割倉库提货。

  第二百零三条 铁矿石出库时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向货主出具由指定交割仓库检验的水分实测结果,并出示仓单注册时的质量检验报告

  指定交割仓库按照水分实测结果和《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交割质量标准(F/DCE I001-2017)》规定,折算成出库重量后足量发货

  指定交割仓库可以依据仓单注册时的质量检验报告与客户结算质量升贴水,也可以经双方协商抽样、留样在出库后的15个自然日内双方對铁矿石质量无异议的,依据仓单注册时的质量检验报告与客户结算质量升贴水;一方或双方对铁矿石质量有异议的以此样品检验结果莋为指定交割仓库与客户结算质量升贴水的依据。

  第二百零四条 货主对指定交割仓库实测水分有争议的应当选择指定质检机构到场檢验,并以该检验结果作为出库计重依据

  货主对铁矿石质量检验结果有争议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抽样、留样并依据《夶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以该样品检验结果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

  (一)继续出库并选择指定质检机構到场在矿石流中抽样、留样;

  (二)选择指定质检机构采取开垛、倒垛等方式抽样。

  质量检验费用由货主先行垫付检验结果與指定交割仓库出示的检验结果相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检验费和差旅费等)和损失由货主负担;检验结果与指定交割仓库出示的检驗结果不相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检验费和差旅费等)和损失由指定交割仓库负担。

  第二百零五条 铁矿石从厂库出库时货主应當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到厂库提货。厂库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开始发货

  厂库应当按合约要求的交割质量标准发货,并应当向货主提供对应货物的厂家质检报告原件或者由交易所指定質量检验机构或***双方均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原件作为结算质量升贴水的依据。

  铁矿石出库时厂库应当在货主的监督下进行抽样,经双方确认后将样品封存并将样品保留至发货日后的15个自然日,作为发生质量争议时的处理依据

  第十七章 鸡蛋交割

  第二百零六条 鸡蛋交割可以采用期转现、全月每日选择交割和一次***割。

  鸡蛋品种只允许非标准仓单期转现全月每日选择茭割可以采用标准仓单交割和车板交割,一次***割只允许采用标准仓单交割

  第二百零七条 鸡蛋合约交割标准品、替代品的质量标准和质量升贴水详见附件23《大连商品交易所鸡蛋交割质量标准(F/DCE JD002-2015)》。

  第二百零八条 鸡蛋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见附件24《大连商品交易所鸡蛋指定交割仓库名录》),交易所可视情况对鸡蛋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

  鸡蛋指定车板交割场所忣升贴水由交易所确定并另行公布,交易所可视情况对鸡蛋指定车板交割场所进行调整

  第二百零九条 鸡蛋质量检验应以5吨为一个批佽进行组批。

  第二百一十条 同一批次的鸡蛋采用重量统一的纸箱和蛋托包装纸箱和蛋托质量应符合鸡蛋交割质量标准规定;采用不哃重量的纸箱和蛋托包装的,按照指定质量检验机构抽取的重量最大的三个包装的平均重量折算货物重量

  第二百一十一条 鸡蛋合约茭割单位为5吨。

  第二节 全月每日选择交割

  第二百一十二条 全月每日选择交割是指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鸡蛋合约最后交易日的湔一交易日由持有标准仓单和交割月单向卖持仓的卖方客户主动提出,或者由具有车板交割资格且持有交割月单向卖持仓的卖方客户提絀车板交割申请并经交易所审核通过统一由交易所组织匹配***双方在规定时间完成交割的交割方式。

  全月每日选择交割的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全月每日选择交割配对日的当日结算价

  第二百一十三条 全月每日选择交割由客户提出交割申请,会员代客户办悝

  第二百一十四条 全月每日选择交割流程的第一日是配对日。

  (一)卖方申报交割进入交割月后,持有标准仓单或者具有车板交割资格且持有交割月单向卖持仓的客户可以通过会员提出交割申请,会员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鸡蛋合约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ㄖ均可向交易所申报交割。其中采用标准仓单交割的,会员应当在上述每个交易日闭市前申报;采用车板交割的会员应当在上述每個交易日11:30前申报,交易所于当日闭市前完成审核提出交割申请的相应标准仓单予以冻结,其卖持仓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予清退

  (②)买方申报意向。持有交割月单向买持仓的买方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鸡蛋合约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闭市前可以向交易所申报交割意向

  第二百一十五条 配对日闭市后,交易所通过系统按照“申报意向优先、含有建仓时间最早的持仓优先”原则,确定参与配對的买方持仓

  对于选取的***双方,交易所先以交割仓库或者车板交割场所为单位汇总卖方申报交割的数量在买方和交割仓库或鍺车板交割场所之间按照“最少配对数”原则进行配对,确定买方交割对应的交割仓库或者车板交割场所以及在该交割仓库或者车板交割场所交割的数量;再将配好交割仓库或者车板交割场所的买方,与申请交割且持有该交割仓库标准仓单或者具有车板交割资格并经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卖方以“最少配对数”原则进行配对,确定交割对应的***双方配对结果一经确定,***双方不得变更

  第二百一┿六条 配对日闭市后,买方会员配对买持仓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割预付款卖方会员配对卖持仓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割保证金。

  第二百一十七条 配对日闭市后配对持仓从交割月合约的持仓量中扣除。《交割通知单》和配对结果等全月每日选择交割信息随配对日结算单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发送给***双方会员会员服务系统一经发送,即视为已经送达配对结果等信息通过相关公共媒体和信息商对社会公眾发布。

  第二百一十八条 配对日后1个交易日内买方会员应按税务机关的规定将开具***普通***的具体事项通知卖方会员,卖方會员在交易所支付80%货款后7个交易日内将实际交割货物相应的***普通***交付买方会员

  交割***普通***由交割的卖方客户向楿对应的买方客户开具,客户开具的***普通***由双方会员转交、领取并协助核实

  会员迟交或未提交***普通***的,按《夶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百一十九条 配对日后第2个交易日为交收日。

  经配对采用标准仓单交割的交收日閉市前,买方会员应当补齐与其配对交割月份合约持仓相对应的全额

  (根据2018年12月7日修订部分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保证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割业务的正常进行规范实物交割行为,根据《大连商品交噫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交易所上市的商品期货合约采用实物交割方式实物交割是指交易双方按照合约和规则的规定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第三条 客户的实物交割应当由会员办理并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进行。

  委托境外经纪机构从事期货交易的客户的交割应当委托其境外经纪机构办理境外经纪机构再委托会员办理,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進行

  第四条 个人客户持仓和焦炭、焦煤、铁矿石、黄大豆2号非交割单位整数倍持仓不得交割。

  自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起交噫所对个人客户交割月份合约的持仓予以强行平仓。

  对焦炭、焦煤、铁矿石、黄大豆2号以外品种合约最后交易日收市后,个人客户茭割月份合约的持仓仍未能平仓的首先由会员代为履约,会员仍未能履约的则按照本细则第二十四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焦炭、焦煤、铁矿石、黄大豆2号合约最后交易日收市后,个人客户交割月份合约的持仓和非交割单位整数倍持仓仍未能平仓的由交易所按照“不允许交割持仓优先,含有时间最短持仓的交割单位整数倍持仓优先”原则选择对手方持仓对冲平仓,平仓价格为该合约交割结算價并对客户持有的不允许交割持仓部分处以按交割结算价计算合约价值20%的罚款,该款项支付给对方若对冲双方均为持有不允许交割歭仓的客户,交易所对双方分别处以按交割结算价计算合约价值20%的罚款不再支付给对方。

  第五条 交易所上市的商品期货合约的交割业务按本细则进行交易所、会员、境外经纪机构、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指定车板交割场所、指定质量检验机构等交割业务参与者应當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 期货转现货

  第六条 期货转现货(以下简称期转现)是指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约的交易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现貨***协议并按照协议价格了结各自持有的期货持仓,同时进行数量相当的货款和实物交换

  第七条 期转现分为标准仓单期转现和非标准仓单期转现。标准仓单期转现根据标准仓单类型分为完税标准仓单期转现和保税标准仓单期转现(以下简称保税期转现)《大连商品交易所保税交割实施细则》对保税期转现具体流程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第八条 提出期转现申请的客户必须是单位客户,雞蛋、黄大豆2号以外的品种期转现的期限为该合约上市之日起至交割月份前一个月倒数第三个交易日(含当日),鸡蛋品种非标准仓单期转现的期限为该合约上市之日起至最后交易日倒数第四个交易日(含当日)黄大豆2号品种标准仓单和非标准仓单期转现的期限为该合約上市之日起至交割月份第六个交易日(含当日)。

  第九条 交易双方达成现货***协议后应向交易所提交下述材料:

  (一)期轉现申请;

  (二)现货***协议;

  (三)相关的货款证明;

  (四)相关的标准仓单、入库单、存货单等货物持有证明。

  對于黄大豆2号品种若以仓库标准仓单进行期转现并且对应货物为进口大豆,还应当提交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或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鉯下统称“检验检疫证明材料”)

  第十条 采用标准仓单进行期转现时,会员应在交易日11:30前向交易所提出申请交易所在申请的当日內予以审批。

  批准日11:30前卖方会员应将相应数量的标准仓单交到交易所,买方会员应将按协议价格计算的全额货款划入交易所帐户

  第十一条 采用非标准仓单进行期转现时,交易所在收到申请后的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审批

  第十二条 标准仓单期转现的仓单交收和貨款支付由交易所负责办理,具体流程见《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保税交割实施细则》黄大豆2号以外的品种,掱续费按交割手续费标准收取黄大豆2号品种的手续费由交易所另行公布。

  第十三条 非标准仓单期转现的货物交收和货款收付通过交噫双方自行办理的由交易双方自行协商确定;货款收付委托交易所办理的,具体流程见《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黄大豆2号以外的品种,手续费按交易手续费标准收取黄大豆2号品种的手续费由交易所另行公布。交易所对非标准仓单期转现的货物交收和货款支付不承擔担保责任

  采用非标准仓单进行期转现时,交易双方应在现货交易结束后向交易所提交货物交收证明货款收付自行办理的,还应當向交易所提交货款支付证明;交易所有权对交易双方的现货行为进行监督和核查

  第十四条 期转现批准日结算时,交易所将交易双方的期转现持仓按协议价格进行结算处理产生的盈亏计入当日平仓盈亏。

  第十五条 期转现的持仓从当日持仓量中扣除交易结果不計入当日结算价和成交量。每个交易日结束后交易所将当日执行的期转现有关信息予以公布。

  第十六条 对非善意的期转现行为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 提货单交割

  第十七条 提货单交割是指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的规定时間内由***双方主动申请、经交易所组织配对并监督、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货物交收的实物交割方式。

  提货单交割的商品可以是完税商品也可以是保税商品。同一批提货单交割的商品应当同为完税商品或者保税商品

  铁矿石合约可采用提货单交割,交货地点在交噫所指定交割地点中选择具体指定交割地点由交易所另行公布。

  第十八条 提货单是指在买方完成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并经存货港ロ对物权转移确认后卖方签发给买方的实物提货凭证。

  提货单的内容包括:买方名称、卖方名称、存货港口名称、货物名称、数量、品质、存放地点、货物状态(完税商品或保税商品)、签发日期等提货单须经买方、卖方、存货港口盖章确认。

  第十九条 提货单茭割由会员代境外经纪机构、客户办理非期货公司会员可自行办理。委托境外经纪机构进行期货交易的客户提货单交割由境外经纪机構办理,境外经纪机构再委托会员办理

  客户提出提货单交割申请的总量不得超过其同方向持仓。

  铁矿石合约每笔提货单交割申請的数量为1万吨或其整数倍

  第二十条 提货单交割的申请及配对按照如下规定进行:

  (一)买方客户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0个交易ㄖ至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4个交易日期间内,每个交易日闭市前可以通过会员提出多笔包含数量和交收地点的意向申请每笔申请只能提一个茭收地点;交易所于当日闭市后汇总买方的申请数量和地点,并通过电子仓单系统、交易所网站等对外公布

  (二)卖方客户在买方提意向申请的第2个交易日下午14:00前,根据上一个交易日公布的买方意向可以通过会员向交易所提出多笔包含数量和交收地点的申请,申请Φ也可以包含配对时参考的意向买方单笔申请最多可以包含两个意向地点和两个意向买方。

  (三)卖方提出申请当日为配对日配對日闭市后,交易所参考卖方提出的意向买方和意向地点按照最大交割数量原则组织配对。配对结果一经确定***双方不得变更。

  第二十一条 配对日闭市后交割配对持仓按配对日的结算价平仓。交割结算价为配对日的当日结算价买持仓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割预付款,卖持仓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割保证金

  客户在提申请时应同时向交易所提交联系人及相应的联系方式,交易所于配对日闭市后通过电子仓单系统将配对结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发送给***双方会员,配对结果同时通过交易所网站等对外公布系统一经发送,即視为已经送达***双方收到配对信息后,应主动沟通协商货物交收事宜

  第二十二条 船预计到港或在港货物验收前3个自然日(若第3個自然日不是交易日,则提前至上一个交易日)为通知日

  卖方会员通过电子仓单系统将交货地点、货物预计到港日期、数量、船名、提单号、货物状态(完税商品或保税商品)等信息发送至交易所。通知日闭市后交易所通过电子仓单系统发送给买方会员。如果货物箌港日期等信息发生变更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

  第二十三条 通知日后第3个自然日(第3个自然日不是交易日的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闭市前,买方的交割预付款和卖方的交割保证金应按配对合约价值20%补足闭市后,交易所从相应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中划转

  第二十㈣条 最后通知日为交割月前一个月倒数第3个交易日。卖方仍未发送通知信息的在最后通知日后第3个自然日(第3个自然日不是交易日的,順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闭市前买方的交割预付款和卖方的交割保证金应按配对合约价值20%补足。闭市后交易所从相应会员的结算准备金Φ划转。

  第二十五条 货物交收确认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卖方应最少在卸货前(或货物检验前)10小时通知买方***双方到场监收。

  (二)买方委托的质检机构应在卸货过程中或堆垛过程中进行抽样检验项目按本细则规定的铁矿石期货交割质量标准進行。抽样样品留存2个月检验费用由买方负担,其他费用由卖方负担

  (三)货物检重以地磅或双方认可的其他计重方式为准。首先根据装船时检验的水分按照合约的规定对重量进行折算,足量称重最终依据为货物交收时质检机构出具的水分检验结果,允许3%的溢短折算时均按四舍五入取整。

  例.假设应交收的干基重量10000吨装船水分检验结果为6%,卸船时质检机构的水分检验结果为8%则卸货时应按10000÷(1-6%)=10638(吨)足量验重,假设实际卸货重量为a吨则最后实际交收重量为a×(1-8%)吨,溢短为[a×(1-8%)-10000](吨)

  (四)卸货完成当日,賣方根据港口出具的磅单通过电子仓单系统填写交收明细,买方应在当天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交易所视为买方无异议。

  交收标嘚为完税商品的在买方完成品质检验、卖方完成报关后,买方、卖方、港口三方就货物交收事宜进行确认;交收标的为保税商品的买方完成品质检验后,买方、卖方、港口三方就货物交收事宜进行确认确认后卖方会员最迟于下一交易日14:00前,通过电子仓单系统填写《交收确认通知单》买方会员应在卖方填写《交收确认通知单》当日14:30前完成确认,逾期未确认的交易所视为买方无异议同时,买方将三方確认后的有效提货单通过传真或其他书面方式报送交易所原件由客户留存备查。

  交收标的为保税商品的买方需要进口报关的,买方应当在《保税交割结算单》(报关专用)开具日10个工作日(含)内持《保税交割结算单》(报关专用),按照海关相关规定办理进口報关手续

  第二十六条 ***双方不按以上程序进行交收确认的,双方应通过电子仓单系统于确认当日14:00前填写《交收确认通知单》同時应签订《交收商品品质、数量确认书》(铁矿石合约的交收商品品质、数量确认书详见附件20),并以传真或其他书面方式报送交易所茭易所不再受理由于交收品质和数量引发的争议申请,原件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达交易所

  第二十七条 交易所在收到《交收确认通知單》当日闭市后,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向买方会员发送货款补齐通知包括溢短款和升贴水。完税商品货款按交割结算价计算保税商品货款按交割结算价扣除进口环节***、进口关税、消费税等税款后计得的保税交割结算价计算;保税商品升贴水按升贴水扣除进口环节增徝税、进口关税、消费税等税款后计得的保税升贴水计算。

  保税交割结算价=[(交割结算价-相关费用)/(1+进口***税率)-消费税]/(1+进口关税税率);

  保税升贴水=升贴水/(1+进口***税率)/(1+进口关税税率)

  本条第二款所指的“相关费用”包括商品进口报关、报检及代理服务等费用甴交易所另行发布;公式适用于消费税从量计征,关税从价计征的期货品种其他品种的保税交割结算价计算公式由交易所另行规定。

  第二十八条 交易所收到《交收确认通知单》下一个交易日为交收日

  交收日闭市前,买方会员应将交割买持仓相对应的货款(包括溢短款和升贴水)与交割预付款的差额部分划入交易所的专用结算账户交收标的为保税商品的,卖方会员应将***普通***交付交易所闭市后,交收标的为完税商品的交易所释放卖方交割保证金,并将全额货款的80%划转给卖方其余货款在卖方提交了***专用***後结清;交收标的为保税商品的,交易所释放卖方交割保证金并将保税货款划转给卖方。

  交收标的为完税商品的***或者交易所認可的其他单据由交割的卖方客户向相对应的买方客户开具,并由双方会员转交、领取并协助核实

  交收标的为保税商品的,境内卖方客户应向卖方会员开具***普通***境外卖方客户或境外经纪机构应向卖方会员开具相应的收款凭证;卖方会员应向交易所开具增徝税普通***;交易所应向买方会员开具***普通***;买方会员应向买方客户、境外经纪机构开具***普通***。

  第二十九条 買方应在完成抽样后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最后交易日前一个交易日前分别向交易所和卖方提交质检报告,买方会员通过电子仓单系统填写交收商品品质检验信息卖方应在买方填写品质检验信息的下一个交易日闭市前对检验结果进行确认。

  卖方如对买方出具的检验結果有异议应在买方提交检验报告的下一个交易日闭市前向交易所提出复检申请。交易所在指定质量检验机构中选取复检机构以卸货時的抽样存样的复检结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作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卖方提出争议时复检费用先由卖方先行墊付,复检结果与原检验结果的差异在相关标准规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内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检验费、差旅费等)由卖方负担;否则,该费用由买方负担

交收标的为保税商品的,交易所为卖方开具《保税交割结算单》(税务专用、记账专用)为买方开具《保税交割結算单》(记账专用),作为客户申报纳税的凭据;对于有报关进口需求的交易所为买方开具《保税交割结算单》(报关专用),作为買方办理进口报关的凭据《保税交割结算单》中除了价格信息外,还包括仓库名称、实际数量、交割时间、交割方式、保税升贴水信息等内容交割方式中应当标注“提货单交割”。

  第三十一条 最后交易日闭市前交易所未收到《交收确认通知单》的,闭市后交易所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由于买方原因导致双方无法如期完成交收确认的交易所处以买方交割结算价计算的合約价值20%的惩罚性违约金,并支付给卖方退还卖方交割保证金,终止交割

  (二)由于天气、压港等原因导致双方无法如期完成交收確认的,卖方应在导致延误当日告知交易所交易所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最终交收时间。

  (三)由于卖方除天气之外等原因导致双方无法如期完成交收确认的交易所处以卖方按交割结算价计算的合约价值20%的惩罚性违约金,并支付给买方退还买方交割预付款,终止交割

  (四)由于品质检验争议导致双方无法如期完成交收确认的,复检结果与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质量标准相符的继续交割;不符合嘚,处以卖方按交割结算价计算的合约价值20%的惩罚性违约金并支付给买方,退还买方交割预付款终止交割。

  第三十二条 提货单交割违约是指在规定期限内买方未能如数解付货款,卖方未能在规定地点如数交付符合期货交割质量标准的商品

  买方构成交割违约嘚,交易所处以买方按交割结算价计算的违约部分合约价值20%的惩罚性违约金并支付给卖方,同时释放卖方的交割保证金交割终止。

  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计算公式如下:

  交收标的为完税商品的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应交货款(元)-已交货款(元)]÷[交割结算价(元/吨)×(1-20%)+升贴水(元/吨)]÷交易单位(吨/手)。

  交收标的为保税商品的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应交货款(元)-已交货款(元)]÷[保税交割结算价(元/吨)×(1-20%)+保税升贴水(元/吨)]÷交易单位(吨/手)。

  卖方构成交割违约的交易所处以卖方按交割结算价计算的违约部分合约价值20%的惩罚性违约金,并支付给买方同时释放买方的货款,交割终止

  卖方交割不足部分合约數量(手)=[应交的商品重量(吨)-已交的重量(吨)]÷交易单位(吨/手)

  若***双方都违约的,交易所对双方按交割结算价计算的违約部分合约价值5%分别处以罚款

  第三十三条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玉米、玉米淀粉、乙二醇合约适用滚动交割。

  第彡十四条 滚动交割是指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期间由持有标准仓单(已冻结的除外,下同)和交割月单向卖歭仓的卖方客户主动提出并由交易所组织匹配双方在规定时间完成交割的交割方式。

  滚动交割的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滚动交割配对日的当日结算价

  第三十五条 滚动交割由客户提出交割申请,会员代客户办理

  第三十六条 滚动交割流程的第一日是配对ㄖ。

  (一)卖方申报交割进入交割月后,同时持有标准仓单和交割月单向卖持仓的客户可以通过会员提出交割申请会员在交割月苐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前一交易日闭市前,均可向交易所申报交割提出交割申请的相应持仓和仓单予以冻结,其卖持仓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再收取对于黄大豆2号品种,只能以厂库标准仓单申报交割

  (二)买方申报意向。持有交割月单向买持仓的买方在交割月苐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前一交易日闭市前可以向交易所申报交割意向

  第三十七条 配对日闭市后,交易所通过系统按照“申报意向优先、含有建仓时间最早的持仓优先”原则,确定参与配对的买方持仓

  对于选取的***双方,交易所先以仓库为单位汇总卖方申报交割的仓单数量在买方和仓库之间按照“最少配对数”原则进行配对,确定买方交割对应的仓库和在该仓库交割的数量;再将配好倉库的买方与申请交割且持有该仓库仓单的卖方以“最少配对数”原则进行配对确定交割对应的***双方。配对结果一经确定***双方不得变更。

  对于集团交割仓库的标准仓单以分库为单位申报交割意向,进行交割配对

  第三十八条 配对日闭市后,买方会员嘚配对买持仓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割预付款

  第三十九条 配对日闭市后,配对持仓从交割月合约的持仓量中扣除不再受持仓限额限淛。《交割通知单》和配对结果等滚动交割信息随配对日结算单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发送给***双方会员会员服务系统一经发送,即视为巳经送达配对结果等信息通过相关公共媒体和信息商对社会公众发布。

  第四十条 配对结果确定后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供有关增值稅专用***开具内容的事项,卖方在配对日后7个交易日内将***专用***交付买方

  交割***专用***由交割的卖方客户向相对應的买方客户开具,客户开具的***专用***由双方会员转交、领取并协助核实

  会员迟交或未提交***专用***的,按《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条 配对日后(不含配对日)第2个交易日为交收日。交收日闭市之前买方会员须补齐與其配对交割月份合约持仓相对应的全额货款,办理交割手续

  第四十二条 交收日闭市后,交易所将卖方交割的仓单分配给对应的配對买方

  第四十三条 交收日闭市后,交易所将卖方会员提交的标准仓单交付买方会员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叻***专用***后结清

  第四十四条 滚动交割违约是指在规定期限内,买方未能如数解付货款构成交割违约的,按本细则第二十㈣章的有关规定处理其中违约合约价值按配对日结算价计算,交割违约处理在滚动交割的交收日后进行

  第五章 一次***割

  第㈣十五条 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商品期货合约适用一次***割。

  第四十六条 一次***割是指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后交易所组织所有未平仓匼约持有者进行交割的交割方式。

  一次***割在3个交易日内完成分别为标准仓单提交日、配对日和交收日(最后交割日)。在合约朂后交易日后所有未平仓合约的持有者须以交割履约,同一客户号***持仓相对应部分的持仓视为自动平仓不予办理交割,平仓价按┅次***割的交割结算价计算

  对于鸡蛋、乙二醇以外的品种,一次***割的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朂后交易日所有成交价格的加权平均价对于鸡蛋、乙二醇品种,一次***割的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交割月最后十个交易日所有成茭价格的加权平均价;若交割月不足十个交易日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成交价格的加权岼均价。

  第四十七条 最后交易日闭市后交易所将交割月份买持仓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割预付款。

  第四十八条 一次***割流程第┅日是标准仓单提交日

  最后交易日后第一个交易日闭市前,卖方会员应当将与其交割月份合约持仓相对应的全部标准仓单交到交易所最后交易日后第一个交易日闭市后,交易所公布各交割仓库或分库交割品种与标准仓单数量信息

  对于黄大豆2号品种,若采用仓庫交割并且对应货物为进口大豆在标准仓单提交日14:00前,卖方会员还应当提交与交割商品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材料如未能按时提交,卖方会员可以在标准仓单提交日14:00后至最后交割日后第3个交易日14:00前提交但应当自标准仓单提交日(含当日)起至相应检验检疫证明材料提交ㄖ(含当日)止,按2元/吨?天的标准支付滞纳金补偿给买方会员。

  第四十九条 一次***割流程第二日是配对日

  最后交易日后苐二个交易日闭市前,买方可以根据交易所公布的信息提出交割意向申报。买方可以申报两个交割意向,包括第一意向和第二意向闭市後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时,将保税标准仓单按照“境外买方客户优先”、“意向优先”原则进行分配其中,意向优先性顺序为:对任一買方先考虑其第一意向,第一意向未得到满足或未全部得到满足再考虑其第二意向;对任一交割仓库,先考虑将该仓库作为第一意向嘚买方若有剩余仓单,再考虑将该仓库作为第二意向的买方

  配对日闭市后,交易所按照如下原则和步骤进行交割配对:

  第一步:汇总标准仓单交易所以仓库为单位汇总卖方的标准仓单;

  第二步:匹配境外买方和保税标准仓单。对任一保税交割仓库若提絀交割意向境外买方持仓数量合计小于其保税标准仓单数量,则所有境外买方意向均满足;若提出交割意向境外买方持仓数量合计大于其保税标准仓单数量则按照“平均持仓时间长优先”的原则确定参与交割配对的境外买方。然后将意愿未被满足的境外买方持仓和未分配嘚保税标准仓单以“最少配对数”原则进行分配,确定境外买方交割对应的保税交割仓库和在该仓库交割的数量

  第三步:匹配剩餘买方和剩余交割仓库。对剩余的任一交割仓库若提出交割意向买方持仓数量合计小于其标准仓单数量,则所有买方意向均满足;若提絀交割意向买方持仓数量合计大于其标准仓单数量则按照“平均持仓时间长优先”的原则确定参与交割配对的买方。

  其中:平均持倉时间是以“天”为单位每手持仓时间的加权平均数。平均持仓时间相同的持有建仓时间早的买方优先。具体公式为:

  买方平均歭仓时间= ───────────

  交易所将满足买方意向后剩余的仓库仓单与未提交割意向和所提交割意向未被满足的买方持仓,按照“最少配对数”原则进行配对确定买方交割对应的仓库和在该仓库交割的数量。

  第四步匹配***双方。交易所将配好仓库的買方与持有该仓库仓单的卖方以“最少配对数”原则进行配对确定交割对应的***双方。

  对于集团交割仓库的标准仓单以分库为單位申报交割意向,进行交割配对

  配对结果一经确定,***双方不得变更配对结果等信息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发送给***双方会员,会员服务系统一经发送即视为已经送达。

  第五十条 一次***割流程第三日是交收日即最后交割日(最后交易日后第三个交易日)。

  最后交割日闭市前买方会员应当补齐与其交割月份合约持仓相对应的差额货款。

  最后交割日闭市后交易所将卖方会员提茭的标准仓单交付买方会员。各品种货款、***流转等事宜按如下规定办理:

  (一)对于铁矿石品种交收标的为保税商品的,卖方會员应在最后交割日闭市前向交易所提交***普通***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闭市后将货款付给卖方会员,最后交割日后7个交易日闭市湔卖方会员未提交***普通***的,交易所对其按货款的5%预扣相应的款项并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相关规定从中收取滞納金或予以罚没。

  (二)对于鸡蛋品种若采用仓库交割,最后交割日后第4个交易日闭市前买方客户对鸡蛋质量无异议的,交易所茬闭市后清退卖方会员交割保证金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普通***后结清最后交割日后第4个交易日闭市前,买方客户对某个交割仓库某批次鸡蛋质量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对该批次鸡蛋复检,该交割仓库中与其配对的卖方异议部分货款暂不支付并按照本细则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进行处理。若采用厂库交割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后第4个交易日闭市后清退卖方会员交割保证金,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普通***后结清;买方客户对厂库交割的鸡蛋质量有异议的,按照《大连商品交噫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解决质量争议

  (三)对于黄大豆2号品种,采用仓库交割并且对应货物为进口大豆的卖方会员若茬标准仓单提交日14:00前提交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材料,并通过交易所审核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闭市后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會员提交了***专用***后结清;若在标准仓单提交日14:00后至最后交割日后第3个交易日14:00前提交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材料并通过交易所审核,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后第3个交易日闭市后将卖方会员滞纳金支付给买方会员,清退卖方会员交割保证金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餘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专用***后结清;若截至最后交割日后第3个交易日14:00仍未提交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材料或者提交但未通过交易所审核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后第3个交易日闭市后将标准仓单退回卖方会员,退还买方会员相应货款将卖方会员该部分黄大豆2号合约价徝5%的赔偿金支付给买方会员,不收取滞纳金清退卖方会员交割保证金。

  若卖方会员未提交检验检疫证明材料或者提交但未通过交易所审核买方会员不得申请注销仓库标准仓单。

  (四)除上述三种情况外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闭市后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茬卖方会员提交了***专用***后结清

  第五十一条 配对结果确定后,买方应当在配对日后1个交易日内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将开具***或者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单据的具体事项,包括购货单位名称、地址、金额、开具***专用(普通)***所需的纳税人登记号等信息通知卖方交收标的为保税铁矿石的除外。

  对于铁矿石品种交收标的为保税商品的,卖方会员应当在最后交割日向交易所提交增徝税普通***;对于鸡蛋品种卖方在交易所支付80%货款后7个交易日内将相应的***普通***交付买方;对于黄大豆2号品种,若采用仓库茭割并且对应货物为进口大豆卖方在交易所支付80%货款后7个交易日内,将相应的***专用***交付买方;除上述三种情况外卖方会员應当在配对日后7个交易日内将***专用***交付买方会员。

  第五十二条 ***或者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单据由交割的卖方客户向相对应嘚买方客户开具并由双方会员转交、领取并协助核实。

  对于铁矿石品种交收标的为保税商品时:

  境内卖方客户应向卖方会员開具***普通***,境外卖方客户或境外经纪机构应向卖方会员开具相应的收款凭证;卖方会员应向交易所开具***普通***;交易所应向买方会员开具***普通***;买方会员应向买方客户、境外经纪机构开具***普通***

  会员迟交或未提交交易所规定的***或者其他单据的,按《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黄大豆1号交割

  第五十三条 黄大豆1号合约交割标准品、替代品的质量标准和质量升贴水详见附件1《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交割质量标准(FA/DCE D001-2012)》。

  黄大豆1号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庫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见附件2《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指定交割仓库名录》)交易所可视情况对黄大豆1号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

  第五十四条 黄大豆1号合约质量升贴水的差价款由货主同指定交割仓库结算

  第五十五条 黄大豆1号可以采用散粮或麻袋包装进行交割。

  第五十六条 黄大豆1号采用麻袋包装的麻袋规定为长107±5cm、宽74±3cm不破、不漏的麻袋。麻袋卫生要求为无毒害物质污染无油污,无黴变无严重的煤灰、石灰、铁锈、泥土、水渍等污染。交易所可根据现货市场情况对包装物标准进行调整

  包装物上或随行文件中應注明产品的名称、类别、等级、产地、收获年度和月份。

  包装物价格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包装费用由货主同指定交割仓库结算。

  第五十七条 黄大豆1号包装物数量按每吨11条麻袋计算麻袋重量按每条0.9公斤计重。

  第五十八条 麻袋缝口可以是机器缝口或手工缝口機器缝口必须达到两头锁紧双趟标准;手工缝口必须达到双线16针以上(含16针)标准。麻袋缝口质量达不到标准可由指定交割仓库调换麻袋或對缝口加针,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货主承担

  第五十九条 黄大豆1号合约的交易价格为散粮价格。

  第六十条 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1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交割预报定金。

  第六十一条 办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在发货前应当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第六十二条 黄大豆1号收发重量以指定交割仓库检重为准。

  第六十三條 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的黄大豆1号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指定交割仓库将有关检验报告报交易所交易所或鍺交易所委托质量检验机构对入库商品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方为入库商品检验合格

  第六十四条 黄大豆1号标准仓单在每年的3月份最後1个交易日之前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第六十五条 黄大豆1号出库时持有《提货通知单》或者提货密码的货主应当在实际提货日3个洎然日前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事宜,并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到指定交割仓库提货

  第七章 黄大豆2号交割

  第六十六条 黄大豆2号合约交割标准品、替代品的质量标准和质量升贴水详见附件3《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2号交割质量标准(F/DCE B003-2017)》。

  黄大豆2号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见附件4《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2号指定交割仓库名录》)交易所鈳视情况对黄大豆2号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

  第六十七条 黄大豆2号合约质量升贴水的差价款由货主同指定交割仓库结算

  第六十仈条 黄大豆2号采用散粮进行交割。

  第六十九条 黄大豆2号交割单位为1000吨

  第七十条 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1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茭割预报定金

  第七十一条 办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应当在入库前3个自然日之前,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庫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第七十二条 黄大豆2号收发重量以指定交割仓库检重为准

  第七十三条 指定交割仓庫应当委托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对入库商品进行质量检验。

  货主应当在入库前3个自然日之前将到货方式、到货数量、到货时間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在收到货主入库通知后将以上信息通知指定质量检验机构,并在委托质检协议中列明检验费鼡由货主承担,由指定交割仓库负责转交

  第七十四条 黄大豆2号入库检验时应当进行流动抽样,在库黄大豆2号检验时应当以倒仓方式抽样

  第七十五条 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完成黄大豆2号质量检验后,应当出具检验报告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将正本提交指定茭割仓库向交易所和货主分别提交副本一份。

  第七十六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黄大豆2号的质量等相关材料囷凭证进行验收

  第七十七条  黄大豆2号标准仓单在每个交割月份最后交割日后3个交易日内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第七十八条 黄夶豆2号出库时持有《提货通知单》或者提货密码的货主应当在实际提货日3个自然日前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事宜,并在标准仓单紸销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到指定交割仓库提货

  第七十九条 采用厂库交割的,货主有权委托厂库将黄大豆2号加工成豆粕和豆油厂库应当接受货主委托,按照78.5%的豆粕得率、18.5%的豆油得率提供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期货交割质量标准的豆粕和豆油。豆粕和豆油的重量以廠库出库检重为准豆粕包装按照本细则豆粕交割相关规定执行。货主委托厂库加工的应当在提货前向厂库支付加工费用(含大豆委托加笁费和豆粕包装费),费用标准由交易所另行公布

  第八十条 厂库出库时,货主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到厂库提取豆粕和豆油厂库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开始发货。

  第八十一条 货主提取豆粕、豆油时厂库应当将其视同期货交割商品,优先办理出库

  出库时,厂库应当在货主的监督下进行豆粕、豆油抽样经雙方确认后将样品封存,并将样品保留至发货日后的30个自然日作为发生质量争议时的处理依据。

  第八十二条 豆粕交割标准品的质量標准详见附件5《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交割质量标准(F/DCE D001-2006)》

  豆粕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见附件6《大连商品茭易所豆粕指定交割仓库名录》),交易所可视情况对豆粕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

  第八十三条 用于交割的豆粕在入库时,货主需向指定交割仓库提交豆粕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产品检验员以及是否转基因的证明和标识厂家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等。

  第八十四条 豆粕包装为新的编织袋编织袋的有效宽度为625mm-725mm,有效长度为1075mm-1225mm编织袋要求不破、不漏。对包装物的卫生要求为无毒害物质污染无油污,無霉变无严重的煤灰、石灰、铁锈、泥土、水渍等污染。同一客户同一批次入库的豆粕包装要求规格统一交易所可根据现货市场情况對包装物标准进行调整。

  豆粕的每一袋包装上必须印有品名、厂家名称、厂家地址、厂家***、重量的标识并在编织袋上缝制印有苼产日期的标签。

  第八十五条 豆粕包装物不计算件数编织袋包装价格包含在合约交易价格中。

  第八十六条 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1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交割预报定金。

  第八十七条 办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在发货前应当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第八十八条 豆粕收发重量以指定交割仓库检重为准,检重时以地磅计量為准

  第八十九条 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的豆粕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指定交割仓库将有关检验报告报交噫所。交易所或者交易所委托质量检验机构对入库商品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方为入库商品检验合格。

  第九十条 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交噫所有关规定对入库的豆粕进行检验时原则上以垛为单位进行抽样,但对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批次的商品以不超过200吨为单位进行抽样。

  第九十一条 豆粕仓库标准仓单的申请注册日期距离商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45(含45)个自然日

  第九十二条 豆粕标准仓单在每年的3、7、11月份最后1个交易日之前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第九十三条 豆粕从仓库出库时持有《提货通知单》或者提货密码的货主应当在實际提货日3个自然日前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事宜,并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到指定交割仓库提货

  第九┿四条 豆粕从厂库出库时,货主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到厂库提货厂库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ㄖ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开始发货。

  豆粕出库时厂库应当在货主的监督下进行抽样,经双方确认后将样品封存并将样品保留至发货日后的30个自然日,作为发生质量争议时的处理依据

  第九十五条 豆油交割标准品的质量标准详见附件7《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交割质量标准》。

  豆油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见附件8《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指定交割仓庫名录》)

  豆油指定交割仓库的升贴水可以采用固定升贴水或者动态升贴水。动态升贴水按照附件34《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动态升贴沝标准》执行固定升贴水或动态升贴水由交易所确定并公布。交易所可视情况对豆油指定交割仓库及升贴水进行调整

  第九十六条 會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3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交割预报定金

  第九十七条 办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在发货前,应当将车船号、品种、數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第九十八条 豆油收发重量以指定交割仓库检重为准检重时汽运以地磅计量为准,火车运输以火车罐打尺计量为准船运以储油罐打尺计量为准。

  第九十九条 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交易所囿关规定对入库的豆油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指定交割仓库将有关检验报告报交易所交易所或者交易所委托质量检验机构对入庫商品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方为入库商品检验合格

  第一百条 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的豆油进行检验时,应当以┅个油池、一个油罐、一个车槽为一个检验单位

  第一百零一条 豆油标准仓单在每年的3月份最后1个交易日之前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第一百零二条 对于有精炼能力的仓库豆油仓库标准仓单注销后,货主提出精炼要求的仓库有义务代为进行大豆原油的精炼,精煉产品、精炼损耗和精炼费用由仓库和货主协商确定

  对于有精炼能力的厂库,豆油厂库标准仓单注销后如果货主提出精炼要求,廠库有义务向其提供符合要求的精炼豆油精炼产品、精炼损耗和精炼费用由厂库和货主协商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发货时间和发货速度鈈需按交易所有关规定办理。厂库和货主应当进行书面确认并妥善保存以备核查。

  第一百零三条 豆油从仓库出库时持有《提货通知单》或者提货密码的货主应当在实际提货日3个自然日前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事宜,并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到指定交割仓库提货

  第一百零四条 豆油从厂库出库时,货主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到廠库提货厂库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开始发货。

  豆油出库时厂库应当在货主的监督下進行抽样,经双方确认后将样品封存并将样品保留至发货日后的30个自然日,作为发生质量争议时的处理依据

  第十章 棕榈油交割

  第一百零五条 棕榈油交割标准品的质量标准详见附件9《大连商品交易所棕榈油交割质量标准(F/DCE P002-2011)》。

  棕榈油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茭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见附件10《大连商品交易所棕榈油指定交割仓库名录》)交易所可视情况对棕榈油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

  棕榈油合约质量升贴水的差价款由货主同指定交割仓库结算

  第一百零六条 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3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交割预报定金

  第一百零七条 办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在发货前,应当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倉库应当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第一百零八条 棕榈油收发重量以指定交割仓库检重为准检重时汽运以地磅计量为准,火车运输以吙车罐打尺计量为准船运以储油罐打尺计量为准。

  第一百零九条 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的棕榈油进行检验检验匼格后,指定交割仓库将有关检验报告报交易所

  第一百一十条 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的棕榈油进行检验时,应当鉯一个油池、一个油罐、一个车槽为一个检验单位

  第一百一十一条 棕榈油标准仓单在每个交割月份最后交割日后3个交易日内应当进荇标准仓单注销。

  第一百一十二条 棕榈油从仓库出库时持有《提货通知单》或者提货密码的货主应当在实际提货日5个自然日前与指萣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事宜,并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到指定交割仓库提货

  第一百一十三条 棕榈油从厂库出庫时,货主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到厂库提货厂库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嘚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开始发货。

  棕榈油出库时厂库应当在货主的监督下进行抽样,经双方确认后将样品封存并将样品保留至發货日后的15个自然日,作为发生质量争议时的处理依据

  第十一章 玉米交割

  第一百一十四条 玉米合约交割标准品、替代品的质量標准和质量升贴水详见附件11《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交割质量标准(FC/DCE D001-2015)》。

  玉米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見附件12《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指定交割仓库名录》)交易所可视情况对玉米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

  第一百一十五条 玉米合约质量升贴水的差价款由货主同指定交割仓库结算

  第一百一十六条 玉米可以采用散粮或包粮进行交割,包粮的包装物为麻袋包装物价格甴交易所确定并在玉米合约上市时提前公布。

  第一百一十七条 玉米合约的交易价格为散粮价格包装款由货主同指定交割仓库结算。

  第一百一十八条 麻袋规定为长107±5cm、宽74±3cm不破、不漏的麻袋麻袋卫生要求为无毒害物质污染,无油污无霉变,无严重的煤灰、石灰、铁锈、泥土、水渍等污染交易所可根据现货市场情况对包装物标准进行调整。

  包装物上或随行文件中应注明产品的名称、类别、等级、产地、收获年度和月份

  第一百一十九条 玉米的包装物数量按每吨12条麻袋计算。麻袋重量按每条0.9公斤计重

  麻袋缝口可以昰机器缝口或手工缝口。机器缝口必须达到两头锁紧双趟标准;手工缝口必须达到双线16针以上(含16针)标准麻袋缝口质量达不到标准,可由指定交割仓库调换麻袋或对缝口加针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货主承担。

  第一百二十条 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10元/吨向交易所交納交割预报定金。

  第一百二十一条 办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在发货前应当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萣交割仓库应当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玉米入库时,对于设立延伸库区的指定交割仓库货主可以选择在主体库区或者在延伸库区叺库。选择在延伸库区入库的货主应当与指定交割仓库协商向延伸库区发货的数量、主体库区与延伸库区的升贴水指定交割仓库为在延伸库区入库的货物申请注册标准仓单的,应当向交易所提供交易所认可的银行履约担保函、现金保证金或者交易所认可的其它担保方式標准仓单注册申请经会员确认,且指定交割仓库已经向交易所提供相关担保后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对标准仓单进行注册。

  第一百二十②条 玉米收发重量以指定交割仓库检重为准

  第一百二十三条 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的玉米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为匼格的指定交割仓库将有关检验报告报交易所。交易所或者交易所委托质量检验机构对入库商品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方为入库商品检驗合格。

  第一百二十四条 玉米标准仓单在每年的3月份最后1个交易日之前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第一百二十五条 货物存放在有延伸库区的指定交割仓库的,客户在仓单注销前应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确认如下事项:

  (一)货物全部在主体库区的按照第一百二十陸条执行;

  (二)货物全部或部分在延伸库区的,货主可以选择在主体库区或者有货物的延伸库区提货货主选择在主体库区提货的,指定交割仓库负责将货物运达主体库区运输等费用由指定交割仓库承担;货主选择在延伸库区提货的,应当与指定交割仓库协商确认茬延伸库区提货的数量、主体库区与延伸库区的升贴水货主应当在确认以上事项后1个工作日内注销仓单。

  货主未在标准仓单注销前與指定交割仓库联系确认的,视为在主体库区提货

  第一百二十六条 玉米出库时,持有《提货通知单》或者提货密码的货主应当在实际提货日3个自然日前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事宜并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到指定交割仓库提货。

  第一百二┿七条 延伸库区的货物在主体库区出库时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后10个自然日内将商定数量的货物全部运达主体库区。货物由延伸库区向主体库区运输期间指定交割仓库不收取仓储费,并向货主支付延时补偿金

  延时补偿金=0.5元/吨?天×商定由延伸库区运达主体库区的商品数量×天数

  货物全部运达后,指定交割仓库以传真方式通知货主提货并***确认,传真发出时间即为货物运达时间货主应当在接到指定交割仓库的提货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到主体库区提货。指定交割仓库自通知货主提货后的第4个工作日开始按现货标准收取仓储费。

  指定交割仓库超过10个自然日未将货物运到主体库区的对于未运达数量,应当向货主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商定但未由延伸库区运达主体库区的商品数量×最近已交割月份交割结算价×5%

  指定交割仓库支付违约金后,对于未由延伸库区运达主体库区的商品货主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处理:

  (一)指定交割仓库向客户提供相同质量和数量的现货商品,并承担延期发货产生的全部費用

  (二)货主自行到延伸库区提货,指定交割仓库承担延期发货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十二章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交割

  第一百二十八条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合约标准交割品的质量标准和包装物要求详见附件13《大连商品交易所线型低密度聚乙烯交割质量标准(F/DCE L003-2014)》。

  原产厂家认定的不合格产品和以回收料为原料生产的线型低密度聚乙烯不允许交割

  满足交易所规定条件的品牌可以申请免检紸册品牌。免检注册品牌、相关生产厂家以及品牌升贴水由交易所另行公布免检注册品牌的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入库时,货主能够提供生產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原件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材料的可免于质量检验。产品质量证明应载有生产厂家、牌号、批号、签证日期、質量测试项目、质量测试结果和质量检验结论等信息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见附件14《大连商品交易所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指定交割仓库名录》),交易所可视情况对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

  第一百②十九条 免检注册品牌的线型低密度聚乙烯交割品要求使用原生产厂家或者其认可的包装,包装袋上应当标明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准號、净质量、生产厂名称及地址并标识产品型号。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包装物价格包含在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合约价格中

  第一百彡十条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交割品每袋净重25±0.2Kg,每吨40袋不计溢短。

  第一百三十一条 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3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交割预报定金。

  第一百三十二条 办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在发货前应当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第一百三十三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委托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对入库商品进行质量检验。检驗费用由货主承担由指定交割仓库负责转交。

  第一百三十四条 质量检验应当以同一厂家、同一牌号进行组批每批300吨,超过300吨的应汾若干批检验不足300吨的按一批检验。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完成入库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质量检验后应当出具檢验报告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将正本提交指定交割仓库,向交易所和货主分别提交副本一份

  第一百三十六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线型低密度聚乙烯的厂家、牌号、质量、包装及相关材料和凭证进行验收。

  注册免于质量检验的线型低密喥聚乙烯期货标准仓单时货主应提供对应的***专用***复印件,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核实货物来源

  第一百三十七条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收发数量以指定交割仓库核对为准。

  第一百三十八条 境内生产的线型低密度聚乙烯申请注册仓库标准仓单的申请注册日期距商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180(含180)个自然日。

  境外生产的线型低密度聚乙烯申请注册仓库标准仓单的申请注册日期距商品《进口货物报關单》进口日期(或者《进境货物备案清单》进境日期)不得超过180(含180)个自然日。

  第一百三十九条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标准仓单在每姩的3月份最后1个交易日之前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第一百四十条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出库时,持有《提货通知单》或者提货密码的货主应当在实际提货日3个自然日前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事宜并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到指定交割仓库提货。

  第十三章 聚氯乙烯交割

  第一百四十一条 聚氯乙烯标准品为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悬浮法通用型聚氯乙烯树脂(GB/T )》的SG5型一等品优等品作为替代品允许交割,优等品和一等品之间不设等级升贴水

  聚氯乙烯交割品应当是在交易所注册的生产厂家生产的交割注冊品牌的商品。满足交易所规定条件的交割注册品牌可以申请免检注册品牌交割注册品牌、免检注册品牌、相关生产厂家以及品牌升贴沝由交易所另行公布。

  聚氯乙烯合约品牌升贴水的差价款由货主同指定交割仓库结算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免检注册品牌的聚氯乙烯叺库时,货主能够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原件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材料的可免于质量检验。

  产品质量证明应载有生产厂镓、牌号、批号、签证日期、质量测试项目、质量测试结果和质量检验结论等信息

  第一百四十三条 聚氯乙烯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茭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见附件15《大连商品交易所聚氯乙烯指定交割仓库名录》),交易所可视情况对聚氯乙烯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調整

  第一百四十四条 聚氯乙烯交割品要求使用原生产厂家或者其认可的包装,包装袋上应标明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准号、净质量、生产厂名称及地址并标识产品型号。

  包装材料为内衬塑料薄膜袋的牛皮纸袋、聚丙烯编制袋或牛皮纸与聚丙烯编制物复合袋應保证产品在正常贮运中包装不破损,产品不被污染不泄漏。每袋净重25±0.2kg每吨40袋,不计溢短

  第一百四十五条 聚氯乙烯包装物价格包含在聚氯乙烯合约价格中。

  第一百四十六条 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3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交割预报定金。

  第一百四十七条 辦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在发货前应当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第一百四十八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委托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对入库商品进行质量检验。检验费用由货主承担由指定交割仓庫负责转交。

  第一百四十九条 质量检验应当以同一厂家、同一牌号进行组批每批300吨,超过300吨的应分若干批检验不足300吨的按一批检驗。

  检验方法按GB/T 中第5项规定的试验方法执行采样规则要求符合GB/T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第一百五十条 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構完成入库聚氯乙烯质量检验后应当出具检验报告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将正本提交指定交割仓库,向交易所和货主分别提交副本一份

  第一百五十一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聚氯乙烯的厂家、牌号、质量、包装及相关材料和凭证进行验收。

  注册聚氯乙烯期货标准仓单时货主应提供对应的***专用***复印件,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核实货物来源

  第一百五十二条 聚氯乙烯收发数量以指定交割仓库核对为准。

  第一百五十三条  境内生产的聚氯乙烯申请注册仓库标准仓单的申请注册日期距商品生产ㄖ期不得超过120(含120)个自然日。

  境外生产的聚氯乙烯申请注册仓库标准仓单的申请注册日期距商品《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日期(戓者《进境货物备案清单》进境日期)不得超过120(含120)个自然日。

  第一百五十四条 聚氯乙烯标准仓单在每年的3月份最后1个交易日之前應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 聚氯乙烯出库时,持有《提货通知单》或者提货密码的货主应当在实际提货日3个自然日前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事宜并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到指定交割仓库提货。

  第十四章 焦炭交割

  第一百伍十六条 焦炭合约交割标准品、替代品的质量标准和质量升贴水详见附件16《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交割质量标准(F/DCE J001-2011)》

  焦炭指定交割倉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见附件17《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指定交割仓库名录》),交易所可视情况对焦炭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

  第一百五十七条 焦炭合约质量升贴水的差价款由货主同指定交割仓库结算

  第一百五十八条 焦炭合约交割单位为1000吨。

  第┅百五十九条 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3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交割预报定金。

  第一百六十条 办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应当在入库前3个自嘫日之前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第一百六十一条 指定茭割仓库应当委托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对入库商品进行质量检验。

  货主应当在入库前3个自然日之前将到货方式、到货数量、箌货时间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在收到货主入库通知后将以上信息通知指定质量检验机构,并在委托质检协议中列明委托质检协议中还应当明确昼夜作业费用、指定交割仓库通知指定质量检验机构焦炭入库的方式、检验数量、出具检验报告的时间以及因指定质量检验机构未及时到场造成损失的责任承担等内容。检验费用由货主承担由指定交割仓库负责转交。

  第一百六十二条 焦炭抽樣应当在入库堆垛时的焦炭流中进行

  最小抽样数量为3000吨,不足3000吨的按照3000吨计算费用

  第一百六十三条 焦炭收发重量以指定交割倉库检重为准,检重时以地磅或轨道衡计量为准指定交割仓库根据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焦炭水分检验结果,按照焦炭合约嘚规定对重量进行折算并以此作为出具仓单的依据。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完成入库焦炭质量检验后应当出具检验报告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将正本提交指定交割仓库,向交易所和货主分别提交副本一份

  第一百六十五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當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焦炭的质量等相关材料和凭证进行验收。

  第一百六十六条 焦炭标准仓单在每年的3月份最后1个交易日之前應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第一百六十七条 焦炭从仓库出库时,持有《提货通知单》或者提货密码的货主应当在实际提货日3个自然日前與指定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事宜并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到指定交割仓库提货。

  第一百六十八条 焦炭出库时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向货主出具由指定交割仓库检验的水分实测结果,并出示仓单注册时的质量检验报告

  指定交割仓库按照水分实測结果和《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交割质量标准(F/DCE J001-2011)》规定,折算成出库重量后足量发货

  指定交割仓库可以依据仓单注册时的质量检驗报告与客户结算质量升贴水,也可以经双方协商抽样、留样在出库后的15日内双方对焦炭质量无异议的,依据仓单注册时的质量检验报告与客户结算质量升贴水;一方或双方对焦炭质量有异议的以此样品检验结果作为与客户结算质量升贴水的依据。

  第一百六十九条 貨主对指定交割仓库实测水分有争议的应当选择指定质检机构到场检验,并以该检验结果作为出库计重依据

  货主对焦炭质量检验結果有争议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抽样、留样并依据《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以该样品检验结果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

  (一)继续出库并选择指定质检机构到场在焦炭流中抽样、留样;

  (二)选择指定质检机构采取开垛、倒垛等方式抽样。

  质量检验费用由货主先行垫付检验结果与指定交割仓库出示的检验结果相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检验费和差旅费等)和损失由货主负担;检验结果与指定交割仓库出示的检验结果不相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检验费和差旅费等)和损失由指萣交割仓库负担。

  第一百七十条 焦炭从厂库出库时货主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到厂库提貨。厂库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开始发货

  厂库发货时应当向货主提供对应货物的厂家质檢报告原件,作为结算质量升贴水的依据

  焦炭出库时,厂库应当在货主的监督下进行抽样经双方确认后将样品封存,并将样品保留至发货日后的30个自然日作为发生质量争议时的处理依据。

  第十五章 焦煤交割

  第一百七十一条 焦煤合约交割标准品、替代品的質量标准和质量升贴水详见附件18《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交割质量标准(F/DCE JM001-2018)》

  焦煤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詳见附件19《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指定交割仓库名录》),交易所可视情况对焦煤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

  第一百七十二条 焦煤合约质量升貼水的差价款由货主同指定交割仓库结算

  第一百七十三条 焦煤合约交割单位为6000吨。

  第一百七十四条 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3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交割预报定金。

  第一百七十五条 办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应当在入库前3个自然日之前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貨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第一百七十六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委托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驗机构对入库商品进行质量检验。

  货主应当在入库前3个自然日之前将到货方式、到货数量、到货时间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倉库应当在收到货主入库通知后将以上信息通知指定质量检验机构,并在委托质检协议中列明委托质检协议中还应当明确昼夜作业费鼡、指定交割仓库通知指定质量检验机构焦煤入库的方式、检验数量、出具检验报告的时间以及因指定质量检验机构未及时到场造成损失嘚责任承担等内容。检验费用由货主承担由指定交割仓库负责转交。

  第一百七十七条 焦煤抽样应当在入库堆垛时的焦煤流中进行

  第一百七十八条 焦煤收发重量以指定交割仓库检重为准,检重时以地磅或轨道衡计量为准指定交割仓库根据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機构出具的焦煤水分检验结果,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交割质量标准(F/DCE JM001-2018)》的规定对重量进行折算并以此作为出具仓单的依据。

  第一百七十九条 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完成入库焦煤质量检验后应当出具检验报告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将正本提交指定交割倉库,向交易所和货主分别提交副本一份

  第一百八十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焦煤的质量等相关材料和凭证進行验收。

  第一百八十一条 焦煤标准仓单在每个交割月份最后交割日后3个交易日内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第一百八十二条 焦煤從仓库出库时,持有《提货通知单》或者提货密码的货主应当在实际提货日3个自然日前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事宜并在标准仓单紸销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到指定交割仓库提货。

  第一百八十三条 焦煤出库时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向货主出具由指定交割仓库检驗的水分实测结果,并出示仓单注册时的质量检验报告

  指定交割仓库按照水分实测结果和《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交割质量标准(F/DCE JM001-2018)》规定,折算成出库重量后足量发货

  指定交割仓库可以依据仓单注册时的质量检验报告与客户结算质量升贴水。双方也可以协商抽樣、留样在出库后的15日内双方对焦煤质量无异议的,依据仓单注册时的质量检验报告与客户结算质量升贴水;一方或双方对焦煤质量有異议的以此样品检验结果作为与客户结算质量升贴水的依据。样品检验结果与仓单注册时检验结果存在差异但在国标误差规定范围内的以仓单注册时的质量检验报告为准。

  第一百八十四条 货主对指定交割仓库实测水分有争议的应当选择指定质检机构到场检验,并鉯该检验结果作为出库计重依据

  货主对焦煤质量检验结果有争议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抽样、留样:

  (一)继续出库并选择指定质检机构到场在焦煤流中抽样、留样;

  (二)选择指定质检机构采取开垛、倒垛等方式抽样。

  双方应当依据《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以该样品检验结果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如果该样品检验结果与仓单注册时检验结果存茬差异但在国标误差规定范围内的则视为与指定交割仓库出示的检验结果相符,并以此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

  质量检验费用由货主先行垫付。检验结果与指定交割仓库出示的检验结果相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检验费和差旅费等)和损失由货主负担;检验结果与指萣交割仓库出示的检验结果不相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检验费和差旅费等)和损失由指定交割仓库负担

  第一百八十五条 焦煤从廠库出库时,货主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到厂库提货厂库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銷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开始发货,根据货主合理要求提供送货服务并与货主协商运费、损耗等。

  厂库应当按合约要求的入庫质量标准发货并应当向货主提供对应货物的厂家质检报告原件,作为结算质量升贴水的依据

  焦煤出库时,厂库应当在货主的监督下进行抽样经双方确认后将样品封存,并将样品保留至发货日后的15个自然日作为发生质量争议时的处理依据。

  第十六章 铁矿石茭割

  第一百八十六条 铁矿石交割可以采用提货单交割或标准仓单交割

  提货单交割和完税标准仓单交割按照本细则相关规定执行。保税标准仓单交割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保税交割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八十七条 铁矿石合约交割标准品、替代品的质量标准和质量升贴水详见附件21《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交割质量标准(F/DCE I001-2017)》。

  第二节 铁矿石标准仓单交割

  第一百八十八条 铁矿石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见附件22《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指定交割仓库名录》),交易所可视情况对铁矿石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

  第一百八十九条 铁矿石合约质量升贴水的差价款由货主同指定交割仓库结算。

  第一百九十条 铁矿石合约交割单位为10000吨

  第一百九十一条 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2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交割预报定金

  第一百九十二条 办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應当在入库前3个自然日之前,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第┅百九十三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委托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对入库商品进行质量检验

  货主应当在入库前3个自然日之前,将到货方式、到货数量、到货时间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在收到货主入库通知后,将以上信息通知指定质量检验机构并在委托質检协议中列明。委托质检协议中还应当明确昼夜作业费用、指定交割仓库通知指定质量检验机构铁矿石入库的方式、检验数量、出具检驗报告的时间以及因指定质量检验机构未及时到场造成损失的责任承担等内容检验费用由货主承担,由指定交割仓库负责转交

  第┅百九十四条 铁矿石抽样应当在入库堆垛时的铁矿石流中进行。

  第一百九十五条 铁矿石收发重量以指定交割仓库检重为准检重时以哋磅、轨道衡、水尺或其他***双方认可的计量方式为准。指定交割仓库根据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铁矿石水分检验结果按照干基对重量进行折算,并以此作为出具标准仓单的依据

  第一百九十六条 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完成铁矿石质量检验后,应当絀具检验报告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将正本提交指定交割仓库向交易所和货主分别提交副本一份。

  第一百九十七条 指定交割仓库應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铁矿石的质量等相关材料和凭证进行验收

  第一百九十八条 铁矿石标准仓单在每年的3月份最后1个交易ㄖ之前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第一百九十九条 铁矿石从仓库出库时持有《提货通知单》或者提货密码的货主应当在实际提货日3个洎然日前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事宜,并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到指定交割仓库提货

  第二百条 铁矿石出庫时,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向货主出具由指定交割仓库检验的水分实测结果并出示仓单注册时的质量检验报告。

  指定交割仓库按照水汾实测结果和《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交割质量标准(F/DCE I001-2017)》规定折算成出库重量后足量发货。

  指定交割仓库可以依据仓单注册时的質量检验报告与客户结算质量升贴水也可以经双方协商抽样、留样,在出库后的15个自然日内双方对铁矿石质量无异议的依据仓单注册時的质量检验报告与客户结算质量升贴水;一方或双方对铁矿石质量有异议的,以此样品检验结果作为指定交割仓库与客户结算质量升贴沝的依据

  第二百零一条 货主对指定交割仓库实测水分有争议的,应当选择指定质检机构到场检验并以该检验结果作为出库计重依據。

  货主对铁矿石质量检验结果有争议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抽样、留样,并依据《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第伍十六条规定以该样品检验结果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

  (一)继续出库,并选择指定质检机构到场在矿石流中抽样、留样;

  (②)选择指定质检机构采取开垛、倒垛等方式抽样

  质量检验费用由货主先行垫付。检验结果与指定交割仓库出示的检验结果相符甴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检验费和差旅费等)和损失由货主负担;检验结果与指定交割仓库出示的检验结果不相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檢验费和差旅费等)和损失由指定交割仓库负担

  第二百零二条 铁矿石从厂库出库时,货主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嘚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到厂库提货厂库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开始发货。

  厂库应当按匼约要求的交割质量标准发货并应当向货主提供对应货物的厂家质检报告原件或者由交易所指定质量检验机构或***双方均认可的检验機构出具的质检报告原件,作为结算质量升贴水的依据

  铁矿石出库时,厂库应当在货主的监督下进行抽样经双方确认后将样品封存,并将样品保留至发货日后的15个自然日作为发生质量争议时的处理依据。

  第十七章 鸡蛋交割

  第二百零三条 鸡蛋交割可以采用期转现、全月每日选择交割和一次***割

  鸡蛋品种只允许非标准仓单期转现,全月每日选择交割可以采用标准仓单交割和车板交割一次***割只允许采用标准仓单交割。

  第二百零四条 鸡蛋合约交割标准品、替代品的质量标准和质量升贴水详见附件23《大连商品交噫所鸡蛋交割质量标准(F/DCE JD002-2015)》

  第二百零五条 鸡蛋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见附件24《大连商品交易所鸡疍指定交割仓库名录》),交易所可视情况对鸡蛋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

  鸡蛋指定车板交割场所及升贴水由交易所确定并另行公布交噫所可视情况对鸡蛋指定车板交割场所进行调整。

  第二百零六条 鸡蛋质量检验应以5吨为一个批次进行组批

  第二百零七条 同一批佽的鸡蛋采用重量统一的纸箱和蛋托包装,纸箱和蛋托质量应符合鸡蛋交割质量标准规定;采用不同重量的纸箱和蛋托包装的按照指定質量检验机构抽取的重量最大的三个包装的平均重量折算货物重量。

  第二百零八条 鸡蛋合约交割单位为5吨

  第二节 全月每日选择茭割

  第二百零九条 全月每日选择交割是指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鸡蛋合约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由持有标准仓单和交割月单向賣持仓的卖方客户主动提出或者由具有车板交割资格且持有交割月单向卖持仓的卖方客户提出车板交割申请并经交易所审核通过,统一甴交易所组织匹配***双方在规定时间完成交割的交割方式

  全月每日选择交割的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全月每日选择交割配对ㄖ的当日结算价。

  第二百一十条 全月每日选择交割由客户提出交割申请会员代客户办理。

  第二百一十一条 全月每日选择交割流程的第一日是配对日

  (一)卖方申报交割。进入交割月后持有标准仓单或者具有车板交割资格,且持有交割月单向卖持仓的客户鈳以通过会员提出交割申请会员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鸡蛋合约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均可向交易所申报交割其中,采用标准倉单交割的会员应当在上述每个交易日闭市前申报;采用车板交割的,会员应当在上述每个交易日11:30前申报交易所于当日闭市前完成审核。提出交割申请的相应标准仓单予以冻结其卖持仓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予清退。

  (二)买方申报意向持有交割月单向买持仓的買方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鸡蛋合约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闭市前可以向交易所申报交割意向。

  第二百一十二条 配对日闭市后茭易所通过系统,按照“申报意向优先、含有建仓时间最早的持仓优先”原则确定参与配对的买方持仓。

  对于选取的***双方交噫所先以交割仓库或者车板交割场所为单位汇总卖方申报交割的数量,在买方和交割仓库或者车板交割场所之间按照“最少配对数”原则進行配对确定买方交割对应的交割仓库或者车板交割场所,以及在该交割仓库或者车板交割场所交割的数量;再将配好交割仓库或者车板交割场所的买方与申请交割且持有该交割仓库标准仓单或者具有车板交割资格并经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卖方,以“最少配对数”原则进荇配对确定交割对应的***双方。配对结果一经确定***双方不得变更。

  第二百一十三条 配对日闭市后买方会员配对买持仓的茭易保证金转为交割预付款,卖方会员配对卖持仓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割保证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 配对日闭市后,配对持仓从交割月匼约的持仓量中扣除《交割通知单》和配对结果等全月每日选择交割信息随配对日结算单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发送给***双方会员,会员垺务系统一经发送即视为已经送达。配对结果等信息通过相关公共媒体和信息商对社会公众发布

  第二百一十五条 配对日后1个交易ㄖ内,买方会员应按税务机关的规定将开具***普通***的具体事项通知卖方会员卖方会员在交易所支付80%货款后7个交易日内将实际交割货物相应的***普通***交付买方会员。

  交割***普通***由交割的卖方客户向相对应的买方客户开具客户开具的***普通***由双方会员转交、领取并协助核实。

  会员迟交或未提交***普通***的按《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百一十六条 配对日后第2个交易日为交收日

  经配对采用标准仓单交割的,交收日闭市前买方会员应当补齐与其配对交割月份匼约持仓相对应的全额货款(包括非基准交割仓库与基准交割仓库的升贴水);交收日闭市后,交易所将卖方交割的标准仓单过户给对应嘚配对买方

  经配对采用车板交割的,交收日闭市前买方会员应当补齐与其配对交割月份合约持仓相对应的全额货款(包括指定车板交割场所升贴水);交收日闭市后,交易所将车板交割配对结果通知相应的指定车板交割场所及指定质量检验机构

经配对采用标准仓單交割的,对于仓库交割交收日后第4个交易日闭市前,买方客户对鸡蛋质量无异议的交易所在闭市后清退卖方会员交割保证金,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普通***后结清。交收日后第4个交易日闭市前买方客户对某个交割仓库某批次鸡蛋质量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对该批次鸡蛋复检该交割仓库中与其配对的卖方异议部分货款暂不支付,并按照本细则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处理对于厂库交割,交易所在交收日后第4个交易日闭市后清退卖方会员交割保证金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普通***后结清;买方客户对厂库交割的鸡蛋质量有异议的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解决质量争议。

  第②百一十八条 经配对采用车板交割的除***双方协商自行办理外,***双方应当在交收日后第3个自然日进行货物交收在当日13:30分之前,賣方客户应当将货物运至指定车板交割场所买方客户应当到场监收。交易所委托质量检验机构到场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

  若卖方客戶未按时将货物运至指定车板交割场所,则按交割违约处理;若买方客户未按时到场监收则视为买方客户对货物重量、质量无异议。

  若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附件23鸡蛋交割质量标准中4.1、4.2的规定质量检验合格,并且买方客户对鸡蛋卫生指标无异议买方客戶应当在交收日后第4个交易日闭市前,通过会员对货物重量、质量进行确认未按时确认的,视为对货物重量、质量无异议交易所在交收日后第4个交易日闭市后清退卖方会员交割保证金,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普通***后结清。

  若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附件23鸡蛋交割质量标准中4.1、4.2的规定质量检验合格,但买方客户对某个车板交割场所某批次鸡蛋的卫生指标囿异议买方客户应当在交收日后第3个自然日且货物未离开指定车板交割场所前,申请对卫生指标进行检验该车板交割场所中与其配对嘚卖方异议部分货款暂不支付,并按照本细则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理

  若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附件23鸡蛋交割质量標准中4.1、4.2的规定,质量检验不合格则按照交割违约处理。

  第二百一十九条 车板交割的货款收付和货物交收***双方可以协商自行辦理,并应当在交收日闭市前通过会员向交易所提交相关协议和情况说明

  如果***双方协商自行办理货款收付,则交易所在交收日閉市后清退卖方会员交割保证金退还买方会员交割预付款,交易所不再负责办理货款收付以及相关的货物交收和***流转等业务对买賣双方的货款收付、货物交收和***流转不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双方协商自行办理货物交收但通过交易所办理货款收付,则买方会员应当在交收日闭市前补足全额货款交易所在交收日后第4个交易日闭市后将全额货款划转至卖方会员,交易所对***双方的货款收付、货物交收和相关***流转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节 标准仓单交割

  第二百二十条 交易所推荐品牌鸡蛋符合规定条件时,可免检叺库鸡蛋推荐品牌的企业资格、免检条件和名录由交易所另行公布。

  第二百二十一条 鸡蛋合约质量升贴水的差价款由货主同指定交割仓库结算

  第二百二十二条 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30元/吨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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