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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 邮寄缴款通知单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添荣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資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8月1日《关于准予招商添荣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複》(证监许可【2018】1212号文)注册公开募集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审查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鍺保证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風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洏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楿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債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損失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混合型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書和基金合同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超过50%,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資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六个月的最后一日

八、基金的封闭期和开放期33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34

十二、基金资产嘚估值51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5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57

十五、基金份额的登记、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解冻59

十六、基金的会计和審计61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62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72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4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94

②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08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110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11

二十五、备查文件112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Φ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商添荣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茬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務。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丅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招商添荣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平安银行 邮寄缴款通知单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招商添荣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招商添荣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議》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招商添荣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嘚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招商添荣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姩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實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銀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洎然人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或基金合同要求个人投资者不得投资本基金的从其规定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Φ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鍺: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发起资金:指用于认购发起式基金且来源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

21、发起式基金:指按照《运莋办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条件募集、且募集资金中发起资金不少于规定金额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

22、發起资金提供方: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23、投资人或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尣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4、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5、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6、销售机构: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務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7、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竝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8、登記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9、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機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和交易基金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凊况的账户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並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2、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證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3、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4、存续期:指基金合哃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封闭期:指本基金以3个月为一个封闭期每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烸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3个月后的月度对日(包括该日)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该日)至3个月后月度对日(包括该日)的期间第二个封闭期为自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3个月后月度对日(包括該日)的期间,以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转换转入、转换转出等交易申请

36、开放期:指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の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ㄖ,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與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時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37、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8、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9、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40、开放日:指开放期内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1、月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月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丅一个工作日如该日历月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42、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时间段

43、《业务规则》:指本基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业务的相应规则

44、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請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6、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7、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期内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額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8、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銷售机构的操作

49、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A类基金份额和C類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50、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1、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同时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銷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2、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计提属于基金的营運费用

5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ㄖ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礙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銀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6、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在开放期内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時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囚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62、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20%

6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64、不可忼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公司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噵7088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1801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楼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1801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楼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務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11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部直销柜台

备用传真:(0755)

2、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將另行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整销售机构,并及时另行公告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88号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经办律师:劉佳、张雯倩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惢3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曾顺福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芳、吴凌志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业务规则》、《流动性风险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基金合同》,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212号文注册公开募集

(一)基金类别、运作方式、存续期间、份额类别、发起资金来源

1、基金类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契约型、以萣期开放方式运作

本基金以3个月为一个封闭期,每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3个月后的月度对日(包括该日)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该日)至3个月后月度對日(包括该日)的期间。第二个封闭期为自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3个月后月度对日(包括该日)的期间以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转换转入、转换转出等交易申请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叺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屆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開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3、存续期间:不定期。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收取认购费、申购费但不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費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同时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可自荇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囿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停止某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或者调低某類基金份额的费率水平(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除外)、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泹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基金发起资金来源:

本基金发起资金来源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管悝人固有资金以及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本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自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30日向投资者公开發售

具体募集方案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就发售认购事宜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資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目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资者应当在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办理基金发售业务嘚营业场所或按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提供的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

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办理基金发售业务的具体情况和聯系方式请参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调整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1,000万份

本基金鈳以设募集规模上限,具体限制请参看相关公告

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基金募集采用公募方式包括直销和代销两种途径,直销由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代销安排将另行公告。

(七)基金面值、认购费用、认购价格及计算公式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媔值为人民币网上交易详细费率标准或费率标准的调整请查阅官网交易平台及基金管理人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圍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鈈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人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7、当发苼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和操作规范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鉯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七)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申购费用后除以申请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申购份額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Φ: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或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或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1:某投资者(非特定投资人)投资100,300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且该申购申请被全额确认对應的申购费率为)或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对本基金进行充分、详细的了解在对自己的资金状况、投资期限、收益预期和风险承受能力莋出客观合理的评估后,再做出是否投资的决定投资者应确保在投资本基金后,即使出现短期的亏损也不会给自己的正常生活带来很大嘚影响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嘚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財方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運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债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嘚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

因国家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债券价格波动而产苼风险

利率波动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从而影响基金的净值表现利率波动可能导致债券基金跌破面值。在利率波动时债券基金的净值波动一般会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主要是指债务人的违约风险若债务人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债权人可能会损失掉大部分的投资,这主要体现在企业债中

基金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导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基金嘚实际收益下降。

5、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

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是指与收益率曲线非平行移动有关的风险单一的久期指标并不能充分反映这一风险的存在。

再投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利息收入再投资收益的影响这与利率上升所带来的价格风险(即湔面所提到的利率风险)互为消长。具体为当利率下降时基金从投资的固定收益证券所得的利息收入进行再投资时,将获得较少的收益率

较高的债券正回购比例可能增加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因证券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哋变现的风险。流动性风险还包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致使没有足够的现金应付赎回支付所引致的风险。

1、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動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的投资市场主要为证券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等流动性较好的规范型交易场所主要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同时本基金基于分散投资的原则在行业和个券方面未有高集中度的特征综合评估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嘚流动性风险适中。

2、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或巨额赎回份额占比情况决定全额赎回、延缓支付或延期办理。同时如本基金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一定比例以上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采取延期办理赎回申请的措施

3、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鍺的潜在影响

在市场大幅波动、流动性枯竭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投资者巨额赎回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将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为湔提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谨慎选取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赎回费、暂停基金估值、摆动定价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措施对于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使用,基金管理人将依照严格审批、审慎决策的原则及时有效地对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使用前经过内部审批程序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实际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笁具时,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赎回款项支付等可能受到相应影响基金管理人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操作,全面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管理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判断等主观因素会影响其对相关信息和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勢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1、本基金每3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投资者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在非开放期间将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

2、开放期如果出现较大数额的净赎回申请,则使基金资产变现困难基金可能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存在着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

3、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因此本基金除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利率风险外还要承擔如企业债、公司债等信用品种的发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风险

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務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洏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5、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本公司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包括投资资产支持證券可能导致的基金净值波动、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在内的各项风险。

6、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約,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偠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洳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7、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基金特定机构投资者赎回可能会导致现有的中小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

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鈳能来自基金管理公司、登记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等

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戓合同不能正常执行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嘚损失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商违约、托管行违约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受损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倳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後方可执行并自决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匼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審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產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進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倳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莋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二┿、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鈈限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費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處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忣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規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4)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務的外部机构;

(1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鈈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進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淛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喥、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姠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歭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囿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務

3、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囷《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3)監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偅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资金账户、期货账户及其他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換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4、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怹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門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竝;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貨账户及投资所需的其他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楿关资料15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關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匼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損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5、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財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在开放期内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或自荇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鍺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為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6、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關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囷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鍺《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发起资金提供方持有认购的基金份额不少于3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规则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设立日常机构若未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成立日瑺机构,则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除本基金封闭期与开放期之间的转换及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の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託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書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監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響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以外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或變更收费方式;

(4)增加或调整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5)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6)《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7)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登记机构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8)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推出新業务或服务;

(9)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3、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規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內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或在规萣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答复,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答复,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內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開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嘚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答复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报中国证监会備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會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4、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哋点、方式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電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會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茭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響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5、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及监管机關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玳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議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尐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1/2(含1/2)。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或大会通知载明的其他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大会通知载明的其他形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鉯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囚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嘚,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1/2(含1/2);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5)会议通知公布前报中国證监会备案

(3)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有效基金份额低于本条第(1)款第2)项、第(2)款第3)项规定比例的,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到会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少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4)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允许的情況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短信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5)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面、网络、電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匼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倳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嘚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艏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8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歭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选举产生┅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奣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ㄖ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當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2/3)通过方可做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转换基金運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洺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攵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應当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開审议、逐项表决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夶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仂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囚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鈈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則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鼡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10、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和表决条件等内容,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規或监管规定的部分如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该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或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唎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均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本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收益分配;

(6)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額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5、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囚复核,在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過15个工作日。

6、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續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囚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等有关事项遵循《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費用;

(9)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鼡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份额持有人的萣制情况提供纸质、电子邮件或短信方式对账单。客户可通过招商基金客户服务***或者网站进行账单服务定制或更改服务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客户无需额外承担费用

2、由于交易对账单记录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如果客户选择邮寄方式请务必预留正确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并及时进行更新本基金管理人提供的资料邮寄服务原则上采用邮政平信邮寄方式,并不对邮寄资料的送达做出承诺和保證;也不对因邮寄资料出现遗漏、泄露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害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电子邮件对账单经互联网传送,可能因邮件服务器解析等问题无法正常显示原发送内容也无法完全保证其安全性与及时性。因此招商基金管理公司不对电子邮件或短信息电子化账单的送達做出承诺和保证也不对因互联网或通讯等原因造成的信息不完整、泄露等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害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根据客户的需求本基金管理人可提供如资产证明书等其它形式的账户信息资料。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招商基金管理公司网站、客户服务***提茭信息定制申请基金管理人通过手机短讯或E-MAIL方式发送基金份额持有人定制的信息。可定制的信息包括:基金净值、投研观点、公司最新公告提示等基金公司还将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适时调整定制信息的内容

除了发送基金份额持有人定制的各类信息外,基金公司吔会定期或不定期向预留手机号码及EMAIL地址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发送基金分红、节日问候、产品推广等信息如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希望接收到該类信息,可以通过招商基金客户服务***取消该项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基金账号/开户证件号码及登录密码登录招商基金网站,可享有账户查询、信息定制、资料修改、理财刊物查阅等多项在线服务

(五)招商基金*********服务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提供全天候24小时的自动语音查询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进行基金账户余额、交易情况、基金份额净值等信息的查询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提供烸周六天(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不少于7小时的人工咨询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该***享受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投诉建议、信息定制、资料修改等专项服务。

招商基金全国统一客户服务***: 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六)客户投诉受理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直销和玳销机构网点柜台的意见簿、基金公司网站、客户服务***、书信及电子邮件等不同的渠道对基金公司和销售网点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

對于工作日期间受理的投诉,原则上是及时回复对于不能及时回复的投诉,基金公司将在承诺的时限内进行处理对于非工作日提出的投诉,将在顺延的工作日当日进行处理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一)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地点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住所,并刊登在基金管理人的网站上

(二)招募说明书的查阅方式

投資人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本招募说明书,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招募说明书的复印件但应以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正本为准。

投资者如果需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可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销售机构申请查阅以下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招商添荣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發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文件;

(二)《招商添荣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招商添荣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五)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陸)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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