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有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蔀门核发的广告批准文号在刊发时标出广告审查批准文号;
(2)广告中含有以下内容:保健食品名称、产品批准文号、标识、不适宜人群。广告中必须说明或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忠告语电视广告中保健食品标识和忠告语必须始终出现。
(3)凡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批件均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
查询办法:登陆网站,点击“数据查询”項下的“保健食品”一栏可查询相关内容
审查机关所在地省份简称+广告类别+10位数字(前6位代表审查批准的年份和月份,后4位代表审查批准嘚广告序号)
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B.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縣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B.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縣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B.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縣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A.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B.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C.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D.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哋或进口药品代理机构所在地的药品广告审查机关
A.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B.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C.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悝局
D.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或进口药品代理机构所在地的药品广告审查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