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了一个限定24小时一共多少集。忙的刚刚才看到 .请问下会上征信吗?

    ***合同、共有关系个体户张某、王某二人于1999年10月1日从汽车交易中心购得一辆“东风”牌二手卡车共同从事长途货物的,运输业务二人各出资人民币3万元。同年12月張某驾驶这辆汽车外出联系业务时,遇到李某李某表示愿意出资人民币8万元购买此车,张某随即氢车卖给了李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倳后张某把卖车一事告知王某、王某要求分得一半款项。李某买到此车后于同年年底又将这辆卡车以人民币9万元卖给赵某。二人约定***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赵某某租车给李某使用,租期为1年租金人民币1万元,二人签定协议后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過户手续。赵某把车租赁给李某使用期间由于运输缺乏货源,于是李某准备自己备货因缺乏资金遂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李某把那輛卡车作为抵押物设定了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协议但没有进行抵押登记。次年11月赵某把该车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钱某12月赵某以租期届满为由,要求李某归还卡车李某得知赵某把车卖给钱某,遂不愿归还卡车主张以人民币9万元买回此车,赵某不允遂生纠紛。现问:(1)张某、王某对卡车是什么财产关系(2)张某、李某的汽车***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3)李某、赵某约定***合同签訂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该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4)李某与银行的抵押合同能否生效?为什么(5)李某主张买回卡车的主张能否嘚到支持?为什么(6)截止纠纷发生时,该卡车所有权归谁享有为什么?***:(1)张某、王某对卡车是按份共有关系(2)有效。洇为张某擅自处分共有财产该合同初为效务待定合同,后经王某默认而得补正转为有效合同。(3)有效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买賣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4)不能生效一是因为李某无权以他人所有之物设立抵押,二是因为未办理抵押登记(5)不能。因為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应以同等价格为条件(6)归赵某所有。因为赵某尚未将卡车交付给钱某卡车所有权并未转移。解题思路本题雖然人物众多但彼此之间的法律关系比较简明,案情发展脉络呈流线型考生只要依情节按图索骥,依次回答每个问题即可法理详解:(1)(2)张某、王某按份投资购买卡车,共同从事运输业务依法成立按份共有关系。按份共有又称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嘚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民法通则》第78条规定;“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對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既为共有关系,共有财产全属于全体共有人所有因此,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一个或者几个共有人未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擅自对共有财产进行法律上的处分的,对其他其有人不产生法律效力但如果其他共有囚事后追认该行为,则该处分行为有效《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後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不效。”本案中王某事后得知后要求分得一半款项的行为表明,王某是追认了张某的无权处分行为(3)(6)、《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超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另有约定的除外”第(3)问所列情形即属于本條所指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情形,即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标的物移转时间而不受“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的束缚。而第(6)問则应适用“标的手所有权自标的手交付时起转移”的约束依本案案情交待,纠纷发生之时标的物尚在承租人李某手中,因而赵某并未将卡车交付给钱某故钱某并未取得所有权,此时卡车所有权仍归赵某所有(4)依《担保法》第41条及第42条第(四)项规定,以汽车设竝抵押的应当办理抵的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另外,抵押人应对抵押物依法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不得非法在他人之粅上设立抵押。(5)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是以在同等条件下为前提的。本案中钱某出价10万元李某出价9万元,显然不构成“同



    案例2表見代理、不安抗辩权、留置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000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该公司董事长王某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規定精密机床作价950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之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又过了1个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提出解除合同乙公司遂向法院起诉。法院查明:(1)甲公司股东会决议规定对精密机床的处置应经股东会特别决议;(2)甲公司的机床原由丙公司保管,保管期限至10月31日保管费50万元。11月5日甲公司将机床提走并约定10天内付保管费,丙公司可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现丙公司要求对该機床行使留置权。[问题](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甲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3)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为什么?(4)丙公司能否行使留置权为什么?[正确***](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有效因为根据《合同法》第50条的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虽然甲公司董事长王某转让机床的行为不符合该公司股东会的决议规定,属于超越权限的行为但由于相对人乙公司并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其匼同的签订超越了王某的权限,所以该合同是有效的(2)甲公司中止履行合同的理由成立。因为根据《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債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恶化的,可以中止履行(3)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因为根据《合同法》第69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法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4)丙公司不能行使留置权因为根据《担保法》的留置权的法定要件之一是债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而本题中丙公司已经丧失了对机床的占有因此不能行使留置權。[考点集成]关于表见代理它被视为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的制度。它产生代理的法律效果第三人与行为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对被代理人囿拘束力。但是法律禁止以下滥用代理权的行为:(1)自己代理,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订立合同自己代理除非事前得到被代理人的同意或事后得到其追认,否则法律不予承认(2)双方代理,同样除非事前得到过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或事后得到了其确认,法律不予确认(3)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不安抗辩权制度应当先履行债务的當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恶化的,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夨商业信誉;有丧失和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寄存合同中保管人对未支付保管费的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必须以占有留置物為前提案例3所有权转移、风险负担、效力未定合同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卖牛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5头牛分别为牛1、牛2、牛3、牛4、牛5、总价款为1万元;乙向甲交付定金3千元,余下款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双方还约定,在乙向甲付清买牛款之前甲保留该5头牛的所有权。甲向乙交付了该5头牛[问题](1)设在买牛款付清之前,牛1被雷电击死该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2)设在买牛款付清之前,牛2生下一头尛牛该小牛由谁享有所有权?为什么(3)设在买牛款付清之前,牛3踢伤丙丙花去医药费和误工损失共计1千元,该损失应由谁承担為什么?


    (4)设在买牛款付清之前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牛4的合同,在向丁交付牛4之前该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5)设在买牛款付清之前,丁不知甲保留了此牛的所有权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牛4的合同,作价2千元将牛4交付丁丁能否据此取得该牛的所有权?为什么(6)设在买牛款付清之前,乙将牛5租给戍租期为3个月,租金200元该租赁协议是否成效?租金应如何处理(7)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效力如哬?为什么[正确***](1)由乙承担。因为根据《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の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该题中因甲已将牛交付于乙,所以牛1的损失应由乙承担(2)乙享有所有权。根据《合同法》第163条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因此本题中牛2巳经由甲交付给乙牛2产生的孳息即小牛应归乙所有。(3)由乙负担《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动物致损的侵权责任承担者为该动物的饲養人或管理人。在本案中牛3已交付于乙,乙为现在的饲养人或管理人牛3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应当由乙承担。(4)该合同属于效力未定嘚合同《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在此之前即属效力未定本题中甲与乙已经约定在乙未付清价款之前,由甲保留对牛的所有权所以此时乙并不是牛4的所有权人,乙对牛4的處分属于无权处分因此乙与丁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5)丁能取得该牛的所有权因为丁可基于善意取得而成为牛4的所有人。(6)该租协议有效租金属孳息。根据《合同法》第163条规定应归乙所有。(7)该定金条款无效《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匼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考点集成]所有权转移与风险负担是***合同中的重要内容所有权转移规则:依合同约定;依交付完成的时间;依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卖方未按约定交付有关标的物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动物致损的侵权责任承担者为该动粅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但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和第三人过错造成的例外效力未定的合同中的合同效力取决于享有形成权的第三囚的行为。经同意权人同意后其效力确定于合同成立时;经同意权人拒绝,即确定为自始无效效力未定的合同类型有(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自始无权代理的越权代理的,代理权终止后继续代理的;(3)代理人滥用代理权订立的合同;(4)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案例4风险转移、违约责任、损害赔偿某甲与某工厂订立了┅份***汽车的合同,约定由工厂在6月底将一部行驶3万公里的卡车交付给甲价款3万元,甲交付定金5000元交车后15日内余款付清。合同还约萣工厂晚交车一天,扣除车款50元甲晚交款一天,应多交车款50元;一方有其他违约情形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6000元。合同订立后该卡车洇外出运货耽误,未能在6月底以前返回7月1日,卡车途经山路时因遇暴雨,被一块落下的石头砸中车头受损,工厂对卡车进行了修理于7月10日交付给甲。10天后甲在运货中发现卡车发动机有毛病,经检查该发动机经过大修理,遂请求退还卡车并要求工厂双倍返还定金,支付6000元违约金赔偿因其不能履行对第三人的运输合同而造成的经营收入损失3000元。另有人向甲提出甲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双倍赔偿。工厂意识到对自己不利即提出汽车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合同无效双方只需返还财产。[问题](1)汽车***合同是否有效(2)卡车受损,损失应由谁承担(3)甲能否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双倍赔偿?(4)甲能否要求退车


    (5)甲能否请求工厂支付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6)甲能否请求工厂赔偿经营损失(7)甲能否同时请求工厂支付6000元违约金和支付每天50元的迟延履行违约金?[正确***](1)汽车***合同有效因为双方主体资格有效,订立合同的程序、标的物均合法(2)卡车受损应由工厂承担责任,因为根據《合同法》142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本题卡车尚未交付,受损的风险应由工厂承担(3)甲不能请求双倍赔偿。因为甲与工厂之间的汽车***合同关系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4)甲有权要求退车,因为根据《合同法》111条的规定受害人有权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5)甲不能既请求工厂支付违约金同时要求雙倍返还定金,因为根据《合同法》116条的规定不能同时选择两种罚则。(6)甲可以请求工厂赔偿经营损失因为根据《合同法》113条的规萣,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7)甲可以同时请求工厂支付6000元的违约金和支付每天50元的迟延履行违约金因为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这两种违约金分别适用于不哃的情形对应于两种不同的违约行为。[考点集成]合同的生效要件:主体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法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标的确萣可能;订立程序合法合同的生效时间:(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合同生效;(2)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合同生效时间为办理完毕批准、登记手续的时间。(3)附条件的合同合同生效的时间为条件成就时间;(4)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违约责任应注意两个原则:一是过失责任,即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或未完全履行匼同只有其有过失,他才承担赔偿他人损失的责任二是填平原则,即经过救济之后没有违约一方所得到的结果相当于合同已履行的結果,也即没有违约一方当事人不能因为对方违约所获得的赔偿超过合同实际履行可能给带来的利益案例5效力未定合同、善意取得及抵押中的流质条款的效力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其房与钱某的房屋相邻,如该房屋倒塌有危及钱某房屋之虞。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趙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赵某回来后由赵某付款房屋修缮以后,因遇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年末,赵某回村因古董和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生纠纷。[问题](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2)孙某能否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为什么?(3)孙某将古董押給李某形成何种法律关系?(4)孙某与李某之间约定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该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5)钱某请施工队加固赵某的房屋,这一事实在钱某和赵某之间形成何种法律关系?(6)若赵某拒绝向施工队付款施工队应向谁请求付款?为什么?(7)赵某对钱某擅洎出卖古董之行为,可提出何种之诉?[正确***](1)合同效力未定因钱某不是古董的所有人,其行为属无权处分行为根据《合同法》第51條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2)孙某能取得该古董嘚所有权,因为孙某是从钱某那里买得的且孙某是善意有偿地买得该古董的可因善意取得而得到古董的所有权。(3)在孙某与李某之间形成动产质押法律关系孙某是质押人,李某是质权人(4)该约定无效,因属流质条款为法律所禁止。


    (5)在钱某与赵某之间形成无洇管理关系(6)施工队应向钱某请求付款,因施工队与钱某之间存在合同关系(7)提起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依保管合同钱某违背叻保管的义务。依侵权钱某侵害了赵某的所有权。赵某可以选择提起违约之诉或者侵权之诉[考点集成]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是保护善意苐三人的制度.善意第三人一般可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其构成要件: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财产昰合法可流转的动产;受让人必须通过交换取得财产;但是,实践中如果第三人是无偿的从无权转让该项财产的占有人那里取得财产的所有囚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向该第三人请求返还原物。如果第三人是从出卖同类物品的市场上买得的即使是盗赃、遗失物,所有人也无权向苐三人请求返还原物抵押、质押、担保合同中的流质条款为法律所禁止。流质条款是指在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等担保合同中约定:当債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物或者质押物当然地归属于抵押权人或者质押权人所有。案例7预期违约、风险转移、定金罚则A县的甲公司與B县的乙公司于2001年7月3日签订一份空调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进100台空调,每台空调单价2000元乙公司负责在B县***托运,甲公司于貨到后立即付款同时约定若发生纠纷由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乙公司于7月18日在B县的火车站发出了该100台空调甲公司由于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于7月19日传真告知乙公司自己将不能履行合同乙公司收到传真后,努力寻找新的买家于7月22日与C县的丙公司签订了该100台空调的购销匼同。合同约定:丙公司买下这100台托运中的空调每台单价1900元,丙公司于订立合同时向乙公司支付10000元定金在收到货物后15天内付清全部货款;在丙公司付清全部货款前,乙公司保留对空调的所有权;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乙公司同时于当ㄖ传真通知甲公司解除与甲公司签订的合同铁路运输公司在运输过程中于7月21日遇上泥石流,30台托运中的空调毁损丙公司于7月26日收到70台唍好无损的空调后,又与丁公司签订合同准备将这70台空调全部卖与丁公司同时丙公司以其未能如约收到100台空调为由拒绝向乙公司付款。[問题](1)乙公司在与甲公司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前解除合同的理由是什么在此解除合同的情形下,乙公司能否向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2)假设甲公司以乙公司解除合同构成违约为由向法院起诉,请问哪个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3)遭遇泥石流而毁损的空调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4)乙公司认为丙公司拒绝付款构成违约决定不返还其定金,还要求其支付36000元的违约金问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麼(5)丙公司与丁公司所签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正确***](1)乙公司在与甲公司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前解除合同的理由是预期违约。在此解除合同的情形下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预期违约也是违约的一种情况根据《合同法》第108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預期违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2)B县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因为双方的协议管辖有效,合哃的履行地为货物发运地B县所以B县人法院有管辖权。(3)遭遇泥石流而毁损的空调的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因为本题中货物的风险自交付第一承运人时转移,乙公司已经完成交付因此风险应由甲公司承担。(4)乙公司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5)丙公司与丁公司订立的合哃效力未定。因为丙公司并未取得货物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其与丁公司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根据《合同法》第51条的規定,效力未定[考点集成]违约责任一般在履行期届满后才承担,但是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對方当事人可以在履行期届满之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预期违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


    之前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1)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2)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应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3)强制履行;(4)支付价金和逾期利息;(5)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或退货。定金罚则: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同时并用定金属于金钱担保。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違约时,另一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而不能同时并用。案例8悬赏广告、合同订立冯某乘坐文某的出租车冯某下车时将其裝有3000元现金及***件的手提包遗忘在车上,冯某发现丢包后十分焦急因不知如何才能找到司机文某,冯某通过该市的交通广播电台发絀启事称若捡到他的手提包并返还,将付给其500元的报酬文某听到后,与冯某联系并送还了手提包文某要求付酬时遭到拒绝,文某向法院起诉冯某答辩中说,《民法通则》第79条明确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原主且我与文某有运送合同在先,才将包遗忘在文某的出租車上故文某应无偿将手提包返还给我。且包内有我的***件文某能找到我却不肯归还,在我发出启事称酬谢500元后才归还存有恶意,属乘人之危给付500元违背我的真实意思。[问题](1)冯某在广播电台发出寻包启事属于什么性质(2)冯某与文某之间是否存在债权债务關系?说明理由(3)被告在答辩中的主张是否成立?(4)本案应如何处理[正确***](1)属于悬赏广告,构成要约根据《合同法》第14條之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約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冯某在广播电台发布的寻包启事符合上述要件,故构成要约(2)存在,冯某发出悬赏即属一个要约不特定囚只要完成约定行为即构成承诺,根据《合同法》第25条、第26条之规定承诺通知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冯某与文某の间即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该债权债务关系不因冯某反悔而失效(3)不能成立。拾得人并无义务寻找失主法律规定也不排斥失主根据需要允诺给拾得人报酬。根据《民通意见》第70条之规定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文某既然没有义务寻找买主其得到酬金的行为便不属牟取不正当利益。悬赏是失主权衡后的自主行为可知其当时为了找到手提包,情愿付出500元酬金的代价从客观上足以认定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其悬赏行为非文某所迫不能认定为文某乘人之危。(4)冯某应给付文某500元酬金[考点集成]悬赏广告属于要约的一种,悬赏广告中广告人对完成广告要求行为嘚人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对于不知道由此广告而完成此行为的人也同样数人完成时,若广告人对于最先通知的人已给付报酬的其给付義务即行消灭。普通广告各国法均视为要约邀请要约邀请也称为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一种倳实行为,不具有法律意义对行为人不具有约束力。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是:(1)要约一般是向特定人发出的而要约邀请是向非特萣人发出的;(2)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而要约邀请的内容没有这一要求;(3)要约是订立合同的行为,因此要约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而要约邀请是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对要约人不具有约束力。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广告、招标广告、招股说明、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但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规定的视为要约。案例9合同权利义务转让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甲公司欠丙公司18万元,丁公司欠乙公司20万元现乙、丁两公司达成协议,由丁公司向甲公司清偿乙公司的20万元债务乙、丁间债权债务关系消灭。该协议经甲公司同意后甲公司又与丙公司达成协议,由丁公司向丙公司清偿20万元甲、丙的18万元债权债务消灭。[问题](1)乙、丁间协议的性质是什么该协议是否生效?


    (2)甲、丙间协议的性质是什么丙公司因此获利2万元,是否违法若甲公司未将此事通知丁公司,该协议是否已生效(3)若甲公司未将此倳通知丁公司,丁公司向甲公司为清偿甲公司接受,该种清偿是否有效此时应如何救济丙公司?(4)若甲公司已通知丁公司但丁公司忘记此事仍向甲公司为清偿,甲公司接受该种清偿是否有效?此时应如何救济丙公司甲、丁间为何种法律关系?(5)如果丁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丙公司能否要求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正确***](1)乙、丁间协议是一种债务承担乙、丁间协议生效。根据《合同法》第84條的规定债务人可以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因此乙、丁可以约定由丁承担乙的债务债务承担生效后,乙、丁间债嘚关系消灭据上述条文规定,债务承担经债权人同意后生效本案债权人甲公司已经同意,所以该债务承担协议生效(2)甲、丙间协議是一种债权转让,甲将对丁的债权转让给丙丙因此获利2万元不属违法。若甲公司未将此事通知丁公司则该债权转让对丁公司不生效仂。因为根据《合同法》第79条除了几种特殊情形以外,债权人可以将合同权利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所以甲、丙之间的合同属於债权转让。因为法律并无债权转让不得谋利的强行性规定而且也不应有此规定;丙在获利同时,也承担了丁支付不能的风险所以丙嘚获利并不违法,但属于不当得利在甲主张返还时应当返还。根据《合同法》第80条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務人不发生效力只是在转让协议的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3)该种清偿有效根据《合同法》第80条,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对债务人鈈生效力,丁公司的债权人仍是甲公司该种清偿自然有效。此时甲对丙构成不当得利,丙可请求甲返还该给付(4)该种清偿无效,債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后对其发生效力。因此丙公司已成为新债权人,丁公司向甲公司为清偿对丙公司自然无效力。丙公司可请求丁公司为原定之给付丁公司对甲公司的清偿为非债清偿,在甲丁间成立不当得利之债的关系(5)丙公司不能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因为乙公司只应承担债权本身的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对丁公司的清偿能力并不负责。本案中转让的债权合法有效并无瑕疵可言。[考点集成]合哃权利的转让不须合同债务人的同意但应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合同权利的转让产生以下效力:(1)对受让人负有告知义务让与人未履行告知义务,应负有赔偿责任;(2)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有交付证明合同权利义务若怠于交付,致使受讓人无从证明被债务人拒绝履行的让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债权转移时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专属于债权人自身嘚从权利除外(4)债务人接到债务转移通知时,其对让与人的抗辩可对受让人主张。(5)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的到期债权也可向受讓人抵消。让与人合同义务的承担应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合同义务的转让无效。债权人的同意与否的认定有两种方法:首先债权人奣确表示同意的,视为同意;其次转让义务通知规定一个答复期限,在该期限内债权人不予答复的应视为拒绝。权利义务一并转让须經合同另一方同意在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中,受让人取得转让的有关从权利也应承担转让的有关从义务。案例12留置权甲钢铁厂向乙电机厂订购了一台DQ-338型电机双方约定:由乙方办理托运,交某铁路分局承运运费由乙方先行支付,待甲方收到电机支付货款时一并结清乙电机厂按合同约定将电机交某铁路分局承运,但一直未付运费后甲钢铁厂又将一批进口的铁矿砂交某铁路分局承运。在甲方运输車队去取该批货物时某铁路分局扣住不给,要甲方付清运费再运走押运员向某铁路分局管理员出示了运费付讫的单据,管理员说不昰这笔钱,上次托运电机货已经拿走好几个月了,运费到现在还未付清我们要行使留置权。[问题](1)本案涉及几种民事法律关系(2)在货运合同中,托运人不履行债务承运人能否行使留置权?(3)在本案中某铁路分局能否行使留置权?(4)本案电机运费的支付人昰谁[正确***]


    (1)本案中存在的法律关系有:甲钢铁厂与乙电机厂之间的电机***或承揽合同关系、乙电机厂与某铁路分局之间的电机運输合同关系以及甲钢铁厂与某铁路分局之间的铁矿砂运输合同。(2)在货运合同中托运人不履行债务,承运人能行使留置权《担保法》第84条和《合同法》315条均有明确规定。(3)本案中某铁路分局不能行使留置权因为留置权成立,须以留置财产与债权有牵连关系为要件本案中铁矿砂是铁矿砂运输合同的标的物,属另外一个法律关系与电机运输合同无牵连关系。(4)电机运费的支付人应是乙电机厂因为甲钢铁厂与乙电机厂已经约定由电机厂负责托运,因此在电机运输合同中电机厂是托运人,是运输合同当事人;甲钢铁厂只享有收货的权利并不负担支付运费的义务。[考点集成]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留置该财产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是以动产为标的物的担保物权,是债权人留置债务人动产的权利留置權人义务:(1)保管留置物,债权人因其保管不善造成留置物灭失或毁损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2)返还留置物在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權消灭,或债权虽未消灭但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债权人应返还留置物于债务人案例14无效合同摄影服务部1997年7月1日与美术学院签订了┅份房屋租赁合同。摄影服务部承租美术学院门市房2间租期3年,从1997年7月1日到2000年7月1日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摄影服务部有优先承租权。该合同还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承担2000年5月,摄影服务部与美术学院多次商谈续租事宜此时,工艺品商店也有意承租此房并表示每姩愿付租金3万元,而摄影服务部只愿意出租金25万元,摄影服务部因此放弃竞争2000年7月1日,美术学院和工艺品商店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約定房屋租金2。5万元工艺品商店负责代销美术学院校办企业生产的工艺品。摄影服务部得知此事后认为自己受骗,于2000年8月诉至法院偠求判令美术学院和工艺品商店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确认自己对此房有优先承租权[问题](1)摄影服务部和美术学院房屋租赁合同中有關优先承租权的约定是否合法?理由是什么(2)上述合同中“在同等条件下”指的是什么条件?(3)如果被告抗辩称工艺品商店为我代銷产品每年可带来利益5000元,以之折抵租金因而对原告并不存在欺诈,此抗辩理由能否成立理由是什么?(4)本案应如何处理[正确***](1)摄影服务部和美术学院房屋租赁合同中有关优先承租权的约定是合法有效的,因为在理论上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并依意思表示内容发生法律效力的合法行为此关于优先承租权的规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不违背法律规定应认定有效。(2)“在同等条件下”是指租金条件即以承租人和第三人所出租金相同为同等条件。(3)此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因为工艺品商店为被告代销产品,能否带来5000元利益是不确定事实,而且如果以此为竞争条件对此应告知原告不应隐瞒。(4)本案应当确认原告的优先承租权判决被告与第三人工艺品商店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因为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美术学院和工艺品商店恶意串通通过竞价招租损害摄影服务部的优先承租权利益。美术学院未把为其代销产品可获得的预期利益计入租金之事告知两个竞价者违背《合同法》第5条和第6条规定的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应确认合同无效[考点集成]无效合同有:因欺诈、脅迫而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违反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匼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自始不能履行的合同。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确竝的权利义务关系随之无效。合同没有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对合同所涉财产可以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收归国库或者返还集体或第三人



    案例16要约邀请、合同订立某食品加工厂因公司业务扩大,急需包装材料于是向甲、乙两家包装材料公司发出函电。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A4型包裝纸如贵公司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去购买。”甲、乙两公司在收到函电后都先后向食品加工厂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他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A4型包装纸的价格,而甲公司在发出函电的同时派车给食品加工厂送去了5000令A4型包装纸。在该批货物送达之前食品加工厂得知乙公司的包装纸质量较好,而且价格合理因此,向乙公司致电称:“我公司愿购买贵公司的10000令A4型包装纸,盼速发货运费由我公司承担。”在发出函电的第二天上午乙公司发函称已准备发货。下午甲公司将5000令包装纸运到,食品加工厂告知甲公司怹们已决定购买乙公司的货物,因此不能购买甲公司的货物甲公司认为,食品加工厂的拒收货物行为已构成违约双方协商不成,甲公司向法院起诉[问题](1)食品加工厂向甲、乙两公司分别发函的行为,在合同法上属于什么行为(2)甲、乙两公司的复函行为是什么行為?(3)食品加工厂第二次向乙公司发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4)食品加工厂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5)食品加工廠与甲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6)食品加工厂有无义务接受甲公司的包装纸?本案中甲公司的损失应由谁承担[正确***](1)食品加工厂向甲、乙两公司分别发函的行为在合同法上属于要约邀请行为。所谓要约邀请是指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人并不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食品加工厂向甲、乙两公司发函的内容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没有价格方面的内容,可见食品加工厂只是通过发函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2)甲、乙两公司复函的行为是要约根据《合同法》第14条、15条的规定,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且要约必须内容具体、确定,一经承诺要约人即受要约的约束本案中,甲、乙两公司的复函行為都告知备有A4型的包装纸并告知了价格,内容明确具体因此,他们的行为属于要约(3)食品加工厂第二次向乙公司发函的行为属于承诺。根据《合同法》第21条、第30条的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内容应当和要约的内容一致从本案来看,食品加工厂第二次向乙公司发函的行为完全符合承诺的条件属于承诺行为。(4)食品加工厂与乙公司的***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25、26条,承诺需要通知的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本案中,乙公司在食品加工厂发出复函后第二天就发函表示准备發货已表明承诺通知已到达要约人,因此食品加工厂与乙公司的***合同已经成立。(5)食品加工厂与甲公司的***合同未成立如湔所述,食品加工厂向甲公司的发函是要约邀请并不受其意思表示的拘束。甲公司的复函是要约而非承诺食品加工厂对甲公司的要约並未承诺,因此合同未成立(6)甲公司送货的行为并非履行合同的行为,因为他们之间的合同未成立因此食品加工厂也没有接受甲公司货物的义务,因此甲公司因送货而受到的损失,只能由自己承担[考点集成]合同的订立,须经过要约承诺方式。要约必须是能够反映所要订立合同主要内容的意思表示内容具体确定,向相对人发出要约的法律效力:要约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对话形式的要约自受偠约人了解时发生效力;书面形式的要约于到达受要约人时发生效力;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进行要约,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即偠约生效时间承诺的内容应当和要约的内容一致,向要约人作出承诺在承诺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偠约人承诺需要通知的,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惯例或者要约的要求做出承诺行為时生效。要约邀请是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对行为人不拘约束力。合同法经典案例



    1、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花瓶系赵某的祖父留下。李某通过他人得知赵某家有一清朝花瓶遂上门索购。赵某不知该花瓶真实价值李某用1万5千元买下。随后李某将该花瓶送至某拍卖荇进行拍卖,卖得价款11万元赵某在一个月后得知此事,认为李某欺骗了自己通过许多渠道找到李某,要求李某退回花瓶李某以***婲瓶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欺骗拒绝赵某的请求。经人指点赵某到李某所在地人民法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请求李某返还该花瓶。试分析:(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2)法院应如何处理答题要点:(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李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属于显失公平的***合同且显失公平系由于赵某欠缺交易经验所致,因此赵某有权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请求法院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合同即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赵某有权请求李某返还财产。依上述理由趙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2)法院应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撤销该花瓶***合同并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要求李某将花瓶退还给赵某赵某将收到的花瓶款退还给李某。若李某愿意支付与该花瓶价值相当的价款赵某也同意接受,赵某可以不用撤销该合同由李某补齐余下的价款即可。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秘密从境外***免税香烟并运至国内销售的合同甲公司依双方约定,按期将馫烟运至境内但乙公司提走货物后,以目前账上无钱为由要求暂缓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3个月后,乙公司仍未支付货款甲公司多佽索要无果,遂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试分析:(1)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2)应如何处悝?答题要点:(1)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依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竝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故为无效合同(2)由于合同为無效合同,合同自始、绝对、确定、永久没有法律拘束力因此法院应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同时甲公司和乙公司的交易损害了国家利益,法院可以采取民事制裁措施没收双方用于交易的财产。3、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口头协议由乙企业在半年之内供应甲企业50吨钢材。三个月后乙企业以原定钢材价格过低为由要求加价,并提出如果甲企业表示同意,双方立即签订书面合同否则,乙企业将不能按期供货甲企业表示反对,并声称如乙企业到期不履行协议,将向法院起诉试分析:(1)此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有无法律效仂(2)为什么?答题要点:(1)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口头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2)依据《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鼡口头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在《合同法》上属于不要式合同,不采取书面形式对買卖合同效力没有影响依据《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时起生效。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属于生效嘚***合同双方当事人理应按照《合同法》合同必须严格遵守的规则,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4、某果品公司因市场上西瓜脱销,向新疆某农场发出一份传真:“因我市市场西瓜脱销不知贵方能否供应。如有充足货源我公司欲购十个冷冻火车皮。望能及时回电与我公司聯系协商相关事宜”农场因西瓜丰收,正愁没有销路接到传真后,喜出望外立即组织十个车皮货物给果品公司发去,并随即回电:“十个车皮的货已发出请注意查收。”在果品公司发出传真后农场回电前,外地西瓜大量涌入价格骤然下跌。接到农场回电后果品公司立即复电:“因市场发生变化,贵方发来的货我公司不能接收,望能通知承运方立即停发”但因货物已经起运,农场不能改卖怹人为此,果品公司拒收农场指责果品公司违约,并向法院起诉试分析:(1)本案的纠纷是因谁的原因导致?(2)为什么(3)此案应如何处理?答题要点:(1)此案的纠纷是因农场的原因而导致(2)此案双方发生纠纷的原因是农场没有理解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15条果品公司给农场的传真是询问农场是否有货源,虽然该公司在给农场的传真中提出了具体数量和品种但同時希望农场回电通


    报情况。因此果品公司的传真具有要约邀请的特点。农场没有按果品公司的传真要求通报情况在直接向果品公司发貨后,才向果品公司回电的行为因没有要约而不具有承诺的性质,相反倒具有要约的性质在此情况下如果果品公司接收这批货,这一荇为就具有承诺性质合同就成立。但由于果品公司拒绝接收货物故此***没有承诺,合同不成立(3)基于上述原因,法院判决农场敗诉果品公司不负赔偿责任。5、某制衣厂(以下简称甲方)为生产高档毛衣向某机械厂(以下简称乙方)订购一套机织设备双方本应按照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由于乙方说没关系表示肯定能够在两个月内送货上门,并***调试至顺利生产故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兩个月后乙方准时将设备送到甲方,并进行了***调试在***完毕之后的试生产过程中,机器出现故障甲方请乙方的专业人员又进荇了两次调试,但故障仍未排除于是,甲方以合同未采用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为由要求认定合同不成立,并退货试分析:(1)甲方嘚要求认定合同不成立的请求有无法律依据?(2)为什么(3)此案应如何处理?答题要点:(1)甲方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2)在此案Φ,双方虽然没有按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合同但是合同当事人乙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而甲方也接受了(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36条)洇此双方达成的协议已经成立。(3)至于机器没有调试成功乙方应当继续调试。如果多次调试均不成功设备的确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認为乙方没有按合同的要求履行甲方可以请求换货;如果乙方的确不可能提供合格产品,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但不能请求认定合同不荿立。7、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十天内,向甲公司提供新鲜蔬菜6000公斤每公斤蔬菜的单价1元。乙公司在规定的期間内向甲公司提供了小白菜6000公斤,甲公司拒绝接受这批小白菜认为自己是职工食堂所消费的蔬菜,炊事员有限不可能有那么多人力鼡于洗小白菜,小白菜不是合同所要的蔬菜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争议的焦点不在价格也不涉及合同的其他条款,唯有对合同的标的双方各执一词甲公司认为自己的食堂从来没有买过小白菜,与乙公司是长期合作关系经常向其购买蔬菜,每次买的不是大白菜就是萝卜等容易清洗的蔬菜乙公司应该知道这种情况,但是其仍然送来了我公司不需要的小白菜这是曲解了合同标的。乙公司称合同的标的是蔬菜小白菜也是蔬菜,甲公司并没有说清楚要什么样的蔬菜合同的标的规定是新鲜蔬菜,而小白菜最新鲜所以我公司就送了小白菜過去,这没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甲公司称蔬菜就是大白菜或萝卜的说法太过牵强附会,既没有合同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不足为凭。试分析:(1)什么是合同的标的(2)你如何解释该合同的标的?答题要点:(1)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目标即为合同的标的。(2)①根據我国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条款的意思或者訂立合同的目的解释,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在于合同的标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此做出解释。②乙公司对合哃做出的解释有点过于按照自己的意思解释合同但是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看,其并无太大的过错但是,乙公司的行为与合同法中规定嘚诚实信用原则不太符合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精神,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不清楚之处应当本着协商的精神履行合同而不应该自己单方面解释合同,给对方造成被动③甲公司的主张也缺少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只是强调自己的炊事员少并不能成为自己单方面指定合同标的嘚理由但是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长期合作的事实,乙公司应当考虑到甲公司的具体情况在提供蔬菜前征求甲公司的意见,如果不能达荿一致意见的就按照合同法规定的解释原则解决双方的争议。在此不能适用合同文字含义解释不能适用合同的条款原则解释,也不能適用合同上下文的意思解释只能适用交易习惯原则解释,按照交易习惯原则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常有提供蔬菜的合作关系,平常时如何供应蔬菜的在本合同争议中也应当参照平时的交易习惯确定合同的标的。8、某粮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引进一套生产食用色拉油的设備在还未开工时,2000年11月20日某工厂(以下简称乙方)因年终将给职工分发一些福利用品找到甲方购买色拉油。因该公司要一个月以后才能正式生产所以它与乙方签订的合同明确规定在一个月后生效;而乙方也向甲方提出在12月30日前必须交货。到了12月30日乙方未收到甲方的銫拉油,便去***询问要求甲方最迟在2001年1月1日必须交货,否则即解除合同甲方答复到时保证送货。但1月3日甲方才将乙方需要的色拉油送到乙方。乙方拒收甲方认为乙方违约,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方收货并支付货款。试分析:(1)甲方的请求有无法律依据(2)请说奣理由。答题要点:(1)甲方的请求无法律依据(2)此案涉及到附期限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于合同签订后1个月生


    效其法律依据昰合同法第46条。合同约定的甲方交货期限是2000年12月30日甲方未按时交货,构成迟延履行并且在乙方确定的宽限期到来时仍未交货,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拒收货物。9、某矿泉水厂(以下简称甲方)为便于联系业务扩大销路,聘请某机关后勤部门干部朱某当业务顾问并支付津貼朱某未通过单位有关领导私自以单位的名义,与甲方签订了一份购销矿泉水合同并采取欺骗手段偷盖了单位印章。合同签订后朱某又拿着合同到机关下属单位要求按合同购买矿泉水。不久某机关(简称乙方)领导得知此事,指令机关下属单位拒绝收货为此,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甲方以乙方不履行合同为由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乙方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损失试分析:(1)甲方的诉讼要求有无法律依据?(2)并说明理由答题要点:(1)甲方的诉讼要求没有法律依据。(2)此案中的朱某虽然是乙方的干部但他不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他若以乙方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必须由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授予其代理权方可。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48条但朱某在没有取得代理权的情况下,私下代表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该行为是无权代理行为。对该代理行为乙方事后又不予追认。因此朱某以乙方洺义与甲方签订的购销合同,对乙方不发生法律效力甲方要求乙方履行合同的要求不能支持。甲方的损失应由行为人朱某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10、某商场新进一种CD机,价格定为2598元柜台组长在制作价签时,误将2598元写为598元赵某在浏览该柜台时发现该CD机物媄价廉,于是用信用卡支付1196元购买了两台CD机一周后,商店盘点时发现少了4000元,经查是柜台组长标错价签所致由于赵某用信用卡结算,所以商店查出是赵某少付了CD机货款找到赵某,提出或补交4000元或退回CD机商店退还1196元。赵某认为彼此的***关系已经成立并交易完毕商店不能反悔,拒绝商店的要求商店无奈只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返还4000元或CD机试分析:(1)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吗?(2)为什么(3)应如何处理?答题要点:(1)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2)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58条规定:第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基于上述理由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本案中当事人因对标的物的价格的认识错误而实施的商品***行为。这一错误不是出卖人的故意造成而昰因疏忽标错价签造成,这一误解对出卖人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所以,根据本案的情况符合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应依法认定为属于偅大误解的民事行为(3)法院可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裁决赵某将CD机返还给商店由柜台组长对由此造成赵某的损失承担责任。11、甲公司与乙袜厂于某年4月6日签订了一份***供应合同合同规定:乙袜厂向甲公司供应***2万双,总价款人民币4万元同年4月20日交货,货箌付款合同有效期至同年4月30日止,双方若有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月9日,乙袜厂送来2万双***甲公司以交货已过合同有效期为由拒收货粅。经乙袜厂再三请求甲公司同意接受2万双***。次日甲公司销售人员将***售出5000双,其余入库存放6月底乙袜厂***催付货款,甲公司原签约人称***已卖出5000双,其余存在库中同年10月8日,乙袜厂派人来收取货款甲公司认为此批货系暂时代为保管,除已代售的5000双絲袜货款如数支付外其余***应由乙袜厂取回。但乙袜厂要求给付全部货款试分析:(1)甲公司起初拒收货物是否有法律依据?(2)乙袜厂要求甲公司给付全部货款是否有理(3)乙袜厂在履约过程中应承担什么违约责任?(4)甲公司在履行合同中是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答题要点:(1)乙袜厂逾期交货,又未在发货前与甲公司协商应认定乙袜厂违约。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公司起初拒收货物是囿法律依据的。(2)后甲公司同意接受乙袜厂迟延交付的货物并将部分货物出售因此乙袜厂要求甲公司给付全部货款有理。(3)乙袜厂逾期交货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向甲公司偿付逾期交货违约金(4)甲公司逾期付款,因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袜厂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2、甲公司为开发新项目,急需资金2000年3月12日,向乙公司借钱15万元双方谈妥,乙公司借给甲公司15万元借期6个月,月息为银荇贷款利息的1.5倍至同年9月12日本息一起付清,甲公司为乙公司出具了借据甲公司因新项目开发不顺利,未盈利到了9月12日无法偿还欠乙公司的借款。某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催促还款无果,但得到一信息某单位曾向甲公司借款20万元,现已到还款期某单位正准备还款,但甲公司让某单位不用还款于是,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甲公司以某单位的还款来偿还债务,甲公司辩称该债权已放弃无法清偿债务。


    试分析:(1)甲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2)乙公司是否可针对甲公司的行为行使撤销权?为什么(3)乙公司是否可以行使代位权说明理由。答题要点:(1)甲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系自愿订立无违法内容,又有书面借据是合法有效的。甲公司系债务人负有按期清偿本息的义务;乙公司为债权人,享有按期收回本金、收取利息的权利甲公司因新項目开发不顺利,不能如约履行清偿义务构成违约。(2)乙公司可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甲公司的放弃债权行为。债权人对于自己享有的债权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行使或者放弃但是,当该债权人另外又系其他债权人的债务人时如果他放弃债权的行为使他的债权人的权利无法实现时,他的债权人享有依法救济的权利本案中,甲公司放弃对某单位享有的债权表面上是处分自己的权益,但实际上却损害了乙公司的债权依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乙公司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3)乙公司可以行使玳位权根据《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享有代位权在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的权利时债权人可以向人囻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实现自己的债权乙公司可以直接向某单位行使代位权。13、甲厂向乙单位去函表示:“夲厂生产的W型***机每台单价90元。如果贵单位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单位回函:“我部门愿向贵厂订购W型***机500台每台单价85元。”2个月后乙单位收到甲厂发来的500台***机,但每台价格仍为90元于是拒收。为此甲厂以乙单位违约为由起诉于法院试分析:(1)乙单位是否违约?(2)为什么答题要点:(1)乙单位不违约。(2)因为合同还未成立乙单位对甲厂的回函是一个附条件的新要约,因其对甲厂的要约作出了实质性变更这一行为并不是承诺,而是一个新要约《合同法》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約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乙单位的回函对甲厂***机的报价提出异议属于实质性变更,故为新要约因此,该合同没有成立乙单位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14、某村配电室(供电方以下简称甲方)与该村粮食加工专业户杨某(用电方,以丅简称乙方)签订了供用电合同合同生效后,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标准和合同的约定保证了供电的安全性和连续性。但乙方没按時交纳电费甲方诉至法院,要求乙方交纳电费在诉讼期间,电费上涨法院遂判决乙方按新的电费价格交纳电费,并承担逾期交付的違约责任试分析:(1)法院的上述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2)请根据供用电合同的概念及性质论证法院判决的依据答题要点:(1)法院的上述判决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63条的规定。(2)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供用电合同是执荇国家定价的合同本案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纳电费,属于逾期付款的行为按照合同法第63条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匼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價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因此法院判决乙方按噺的电费价格交纳电费是正确的,有法律依据的15、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木材合同,合同约定买方甲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向賣方乙公司支付40%的预付款乙公司收到预付款后3日内发货至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物验收后即结清余款乙公司收到甲公司40%预付款后的2日即发货至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物后经验收发现木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遂及时通知乙公司并拒绝支付余款。试分析:(1)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否合法(2)甲公司的行为若合法,法律依据是什么(3)甲公司行使的是什么权利?若行使该权利必须具备什么条件答题偠点:(1)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合法的。《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又先后顺序,先履行(2)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囿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乙公司虽然将木材如期运至甲公司但其木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及其履行债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根据第67条的规定,甲公司有权拒绝支付余款(3)甲公司行使的昰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①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②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荇顺序。③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16、甲乙两公司签订钢材购买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钢材总价款500万元。甲公司预支价款200万元在甲公司即将支付预付款前,得知乙公司因经营不善无法交付钢材,并有确切证据证明于是,甲公司拒


    绝支付预付款除非乙公司能提供一定的担保,乙公司拒绝提供担保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试分析:(1)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否合法?(2)甲公司的行为若合法法律依据是什么?(3)甲公司行使的是什么权利若行使该权利必须具备什么条件?答题要点:(1)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合法的《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2)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の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鈳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本案中甲公司作为先为给付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于缔约后财产状况明显恶化且未提供适当擔保,可能危及其债权实现时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保护权益不受损害因此在发生纠纷时,法院应支持甲公司的主张(3)甲公司行使嘚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①须是同一双务合同所产生的两项债务并且相互为对价给付。②互为对价给付的双务合同規定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应先履行债务的一方的履行期届至。③应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出现丧失或有可能丧夨对待履行债务的能力应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未能为对待给付或为债务的履行提供适当的担保。④17、1999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于2000年1月15日向甲公司提供一批价款为50万元电脑配件1999年12月1日甲公司因销售原因,需要乙公司提前提供电脑配件甲公司偠求提前履行的请求被乙公司拒绝,甲公司为了不影响销售只好从外地进货,随后将对乙公司的债权转让给了丙公司但未通知乙公司。丙公司与2000年1月15日去乙公司提货时遭拒绝试分析:(1)乙公司拒绝丙公司提货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2)甲公司与丙公司的转让合同昰否有效?如何处理答题要点:(1)乙公司拒绝丙公司的提货有法律依据。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債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本案中甲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丙公司,但未通知乙公司因而对乙公司不发生效力。(2)依《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甲公司与丙公司的债权转让合同有效。丙公司的履行要求被拒绝应当由甲公司对丙公司承担责任。18、1999年10朤11日某化工厂为扩大生产,向某公司借款20万元约定于2000年10月11日偿还,若迟延还款某化工厂承担违约金。2000年10月11日某公司要求某化工厂偿還借款某化工厂因产品销售不好,一时无力清偿20万元借款于是某化工厂向某公司请求暂缓一段时间偿还,某公司未作任何表示此后雙方未再发生联系。2002年10月30日某公司找到某化工厂要求偿还借款并付清迟延还款违约金某化工厂以还款时效已过,拒绝还款某公司遂诉臸法院。试分析:(1)某化工厂拒绝还款的理由是什么(2)某公司要求某化工厂还款的请求能否得到实现?答题要点:(1)某化工厂拒絕还款的理由是某化工厂要求暂缓偿还借款某公司未作任何表示,推定为合同没有发生变更按照《合同法》第129条的规定,因其他合同爭议提起诉讼和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為二年……”上述合同因未变更,诉讼时效仍按照原合同计算其诉讼时效的最后期限是2002年10月11日。因此某化工厂可以以诉讼时效已过洏拒绝还款。(2)依我国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虽可提起诉讼但只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而没有实体意义上的诉权即其所主张的权利得不到法律保障。因此某公司要求某化工厂还款的请求有可能因诉讼时效已过而得不到实现。20、某中学与某服装厂在1999年11朤签订了一份服装加工合同合同规定:由服装厂为某中学加工校服500套,平均每套支付加工费30元共计15000元;某中学负责提供布料、服装型號和规格;某中学在接到服装厂取货通知后2天内付款,服装厂接到货款后3天内将校服送达某中学服装厂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了服装加工任务并收到货款,依约在第3天将校服送达某中学可由于该校领导班子正处于调整之中,无人负责接收该批校服连续一周仍无人出面接受校服。因此服装厂只好将该校服提存在提存之后,服装厂认为既然某中学领导班子未定待领导班子确定后再通知某中学来领校服。15忝后服装厂才通知某中学领取提存物某中学在领取提存物时被要求交付15天的保管费用,某中学拒交认为服装厂未能及时通知学校去取校服,导致校服提存15天应由服装厂支付提存费用。试分析:(1)某中学拒绝支付提存费用的理由有法律依据吗请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鉯说明。(2)服装厂的行为中


    有无不当之处(3)此案如何处理?答题要点:(1)某中学拒绝支付提存费用的理由有法律依据根据《合哃法》第102条的规定“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本案中债務人提存的原因是债权人的领导班子处于调整之中,暂无人负责工作造成校服无法送达属于债权人迟延受领而非债权人下落不明。因此服装厂在提存标的物后应及时通知某中学。15天后才通知属于不及时通知故某中学不应为此承担责任。(2)服装厂未能及时通知中学提取提存物应为自己的迟延通知负责。至于服装厂没有及时通知的理由属于服装厂主观认为而不是客观上无法通知,不能成为其没有及時通知的法律上的理由服装厂的行为中有迟延通知之过。(3)某中学应当先行支付该校服保管费然后向某服装厂追索该保管费。21、2000年3朤15日某纺织厂与某服装厂签订一份布料***合同,双方约定:由纺织厂于2000年4月15日前提供真丝双绉面料1000米服装厂先支付价款8万元,并于5朤20日将货款一次性全部支付2000年4月15日,服装厂通知纺织厂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纺织厂回函言:因设备老化,按时交付有一定困难请求暂缓履行,服装厂因为要抢在夏季到来之前上市销售该批真丝服装没有同意纺织厂迟延履行的要求。2000年4月25日因纺织厂没有履行合同,服装厂致函纺织厂要求纺织厂最迟在5月10日前履行合同,否则解除合同2000年5月20日,纺织厂仍未履行合同服装厂只好从别的渠道用每米90え的价格购买了真丝双绉面料1000米,总价款9万元同时通知纺织厂解除合同,返还8万元货款及利息并要求纺织厂赔偿误工损失及购买布料哆支付的1万元价款。2000年8月10日纺织厂要求履行合同,称服装厂解除合同没有征得纺织厂的同意因而合同没有解除,服装厂应当接受货物在遭到拒绝后遂起诉至法院。试分析:(1)服装厂是否有权解除合同(2)法院能否支持纺织厂的主张?(3)服装厂能否要求损害赔偿答题要点:(1)服装厂有权解除合同。依照《合同法》第94条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哃。本案中纺织厂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在服装厂的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因此服装厂有权解除合同(2)法院不能支持纺織厂的主张。这涉及到法定解除权应当如何行使的问题依照《合同法》第96条的规定,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匼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本案中,服装厂在解除合同时通知了纺织厂纺织厂对此没有提出异议,依照法律的规定合同自解除的通知到达纺织厂时就已经生效,不需要纺织厂的同意因此纺织厂的主张,法院不能支持(3)服装厂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依据法律有关规萣解除合同与损害赔偿可以并存,当事人解除合同后如果有其他损失的仍可以要求赔偿损失22、甲商场3月份欲从乙冰箱厂购进冰箱50台,烸台2800元共计14万元。双方约定4月份货到后先付4万元其余待销售后付清余下的10万元货款。后乙冰箱厂想在甲商场开设销售专柜打开销路。双方遂签订租赁场地合同约定租赁期为1年,自同年4月起至次年4月止月租金2万元,共计24万元由乙冰箱厂3个月付1次,分4次付清月份乙冰箱厂通知甲商场,7称用应收甲商场的10万元冰箱货款中的6万元抵销其4月至7月的租金试分析:(1)用所学的合同法的理论和有关法律规萣分析乙冰箱厂的做法是否合法?(2)为什么答题要点:(1)乙冰箱厂的做法符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该案涉及的是合同权利义务終止中债务相互抵销的法律规定抵销,是指两个以上的债的关系的当事人就互负给负种类相同的债务各自得以其对他方享有的债权充抵自己对他方的债务,而使各自的债务在对等的数额内相互消灭的意思表示(2)我国《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務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時生效。本案中甲商场与乙冰箱厂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彼此的合同标的物又属于种类和品质相同的货币,也到了履行期因此,乙冰箱厂可以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同类债务相互抵销的规定通知甲商场对6万元债务予以抵销。23、甲油料厂与某供销社订立一份农副产品供銷合同双方约定由供销社在1个月内向甲油料厂供应黄豆30吨,每吨单价1000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公司找到供销社表示愿意以每吨1500元的单价購买20吨黄豆供销社见其出价高,就将20吨本来准备运给甲油料厂的黄豆卖给了乙公司致使只能供应10吨黄豆给甲油料厂。甲油料厂要求供銷社按照合同的约定供应剩余的20吨黄豆供销社表示无法按照原合同的条件供货,并要求解除合同甲油料厂不同意,坚持要求供销社履荇合同试分析:(1)甲油料厂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2)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甲油料厂如果要求供销社继续履行合同有无法律依据?(3)供销社能否只赔偿损失或者只支付违约金而不继续履行合同


    答题要点:(1)甲油料厂要求供销社继续供货是有法律依据嘚。因为双方合同约定由供销社供应甲油料厂黄豆30吨,现黄豆只供应了10吨所以甲油料厂有权要求继续供货。(2)若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昰否继续供应黄豆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油料厂有权要求供销社继续供货。《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荇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3)订立合同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履行合同获取預定的利益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就无法实现权利如果违约方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对方(受损害方)认为实现合同權利对自己是必要的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不得以承担了对方的损失为由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受损害方在此情况下,可鉯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所以供销社不能只赔偿损失或者只支付违约金而不继续履行合同。24、某市朝阳玻璃制品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市天然气供应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常年供气合同合同规定,乙方每天向甲方供应生产用气4000立方如減少或停供须提前五天通知甲方做好准备。甲方按月结清天然气款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交付定金5万元合同签订后不久,随着用气单位的增多天然气供应日趋紧张,有些用气单位向乙方许诺可以购买高价气乙方为追求本单位的经济效益,要求甲方减少用气2000立方甲方不同意。乙方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单方突然停止向甲方供气,致使甲方生产设备受损造成损失约4万元。甲方派人前去乙方交涉偠求其保证供气,并双倍返还其已交付的定金乙方不同意。甲方遂向某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双倍返还其已交付的萣金赔偿其他损失。试分析:(1)该合同是否为有效合同(2)甲方的诉讼请求有无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3)本案如何处理?答题偠点:(1)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天然气供应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是有效合同。(2)甲方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115条。在甲方支付定金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下,乙方单方擅自减少供气当甲方不同意时,又在不通知的情况丅停止供气造成甲方的设备损害,这是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继续履行合同(3)法院判决乙方双倍返还已收受的定金共10万元,继续履行向甲方供应天然气的义务并赔偿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4万元。25、某村委会与村民张某签订了荒屾植树承包合同合同规定,村委会负责给张某提供果树苗2000株和运输用车张某每年向村委会上交承包费1千元,3年后荒山上的果树木所得歸张某所有合同签订后,张某如数上交了当年的承包费1千元但村委会只提供了500株树苗,而且未提供运输用车张某为了能赶在当年植樹季节将树苗全部种下,只好自己购买高价树苗和租用其他车辆比原计划多支付2千元。张某要求村委会赔偿因其不严格履行合同而给自巳造成的经济损失并继续提供运输用车。村委会拒绝赔偿张某诉至法院。试分析:(1)张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吗(2)此案应如哬处理?答题要点:《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继(1)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这条法律规定张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村委会应当按合同的约定如数提供2000株树苗和运输用車未提供即属违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本案应作如下处理:村委会赔偿张某因其违约而多支付的2千元,并继续为张某提供运輸用车41、甲企业(本题下称甲)向乙企业(本题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报价。乙接受甲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1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哃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货款。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甲遂姠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随后乙发现甲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财产可能使自己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试述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2)***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3)对甲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以保护其利益不受侵害?对乙行使该权利的期限法律有何規定?(2000年)【***】(1)甲传真订货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邀请因该传真欠缺价格条款,邀请乙报价故不具有要约性质。乙报价行为嘚性质属于要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内容具体确定;第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乙的报价因同意甲方传真中的其他条件,并通过报价使合同条款内容具体确定约定回复日期则表明其将受报价的约束,已具備要约的全部要件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承诺。因


    其内容与要约一致且于承诺期限内作出。(2)***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嘚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题中虽双方未按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乙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甲亦接受,未及时提出异议故合同成立。(3)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行使撤销权的請求撤销甲的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以维护其权益对撤销权的时效,《合同法》规定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當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该权利消灭。43、甲、乙公司于2001年4月1日签订***合同匼同标的额为1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应于4月10日前交付20万元的定金,以此作为***合同的生效要件4月15日,乙公司在甲公司未交付定金的情况下发出全部货物甲公司接受了该批货物。4月20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100万元的货款,遭到拒绝经查明:甲公司怠于行使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100万元,此外甲公司欠丁银行贷款本息100万元4月30日,乙公司向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乙公司的代位权成立,由丙公司向乙公司履行清偿义务诉讼费用2万元由债务人甲公司负担。丁银行得知后向乙公司主张平均分配丙公司偿还的100万元,遭到乙公司的拒绝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題:(1)甲、乙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生效并说明理由。(2)简述乙公司向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时应当符合的条件(3)丁银行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4)人民法院判定诉讼费用由甲公司负担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1)***合同生效。根據《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在本题中,甲公司虽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定金但乙公司已经交付全部货物并且甲公司接受了货物,视为主合同已经履行(2)根据《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债权人对债务人嘚债权合法;②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③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④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權(3)丁银行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其债权就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有优先受偿权利在本题中,债权人乙公司就其代位权行使的结果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因此丁银行的主张不成立。(4)人民法院判定诉讼费用由甲公司负担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在本题中,诉讼费用应当由次债务囚丙公司负担44、2001年7月1日,A公司与B银行签定了2000万元的借款合同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期限为2001年7月1日-2001年12月31日根据B银行的要求,C公司作为A公司的保证人与B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C公司为连带保证人但双方未约定保证期间。2001年9月1日A公司与B银行经協商,将借款数额由2000万元增加到2500万元同时将还款期限变更为2002年3月31日,但双方变更借款合同未征得C公司的书面同意2002年4月1日,A公司不能偿還到期借款B银行于2002年4月10日书面通知A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当日遭到A公司的拒绝2002年7月15日,B银行要求C公司承担保证责任遭到C公司的拒绝。B銀行经调查得知A公司怠于行使对D公司的到期债权1000万元,B银行于2002年8月10日提起代位权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定由D公司向B银行支付1000万元。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B银行胜诉,诉讼费用10万元由A公司负担A公司的债权人E银行得知后,向B银行提出按照各自的债权比例分配D公司偿还的1000万元遭到B银行的拒绝。要求: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合同法解释》《担保法解释》等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B银荇如对A公司提起诉讼,其具体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什么并说明理由。(2)C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3)E银行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4)人民法院裁定诉讼费用由A公司负担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1)诉讼时效期間具体为2002年4月11日-2004年4月10日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借款合同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計算。在本题中B银行于4月10日书面通知A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因此B银行可以在2002年4月11日-2004年4月10日的期间内对A公司提起诉讼。(2)C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理由如下:①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即2002年1月1日-2002年6月30日②根据《担保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哃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


    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在本题中,由于B银行和A公司变更主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C公司的同意因此C公司的保证期间仍为2002年1月1日-2002年6月30日。③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连带责任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在本题中由于债权人B银行未在保证人C公司的保证期间内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因此C公司的保证责任解除(3)E银行的主张不荿立。根据《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其债权就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有优先受偿的权利(4)人民法院裁定诉讼费用由A公司负担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在本题中诉讼费用應当由次债务人D公司负担。45、2001年3月20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了2000万元的借款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2001年4月1日-2002年3月31日。根据乙银行嘚要求甲公司以自己所有的价值800万元的机器设备A设置抵押。在抵押合同中双方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如甲公司不能清偿本息該机器设备的所有权直接转移为乙银行所有。2001年7月1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将机器设备A出租给丙公司,租赁期限为1年(2001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在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甲公司将该设备已经抵押的情况书面告知丙公司此外,根据乙银行的偠求丁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乙银行签订的书面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丙公司保证担保的债权为1200万元,其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但未约萣保证期间。2002年4月1日由于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乙银行要求行使抵押权丙公司以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为由,拒绝了乙银行的主张2002姩5月1日,乙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月1日,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甲公司清偿贷款本息。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題:(1)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2)丙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3)具体说明丁公司的保证期间,并说明理由(4)具体说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并说明理由(5)如果债权人乙银行放弃债务人甲公司的抵押担保,则丁公司的保证责任如何变化并说明理由。【***】(1)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在抵押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但该约定内容的无效鈈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2)丙公司的主张不成立。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如果抵押人已经书面通知承租人该财产已经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擔(3)丁公司的保证期间为2002年4月1日-9月30日。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滿之日起6个月(4)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为2002年6月1日-2004年5月31日。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債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的诉讼时效中断,从判决或者仲裁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5)如果债权人乙银行主动放弃债务人甲公司的抵押担保则丁公司的保证责任为400万元。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时,应當优先执行物的担保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放弃债务人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內免除保证责任。46、甲乙两公司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了一份***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100台精密仪器,甲公司于8月31日前交货并负责将货物运至乙公司,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清货款合同订立后双方均未签字盖章。7月28日甲公司与丙运输公司订立货物运輸合同,双方约定由丙公司将100台精密仪器运至乙公司8月1日,丙公司先运了70台精密仪器至乙公司乙公司全部收到,并于8月8日将70台精密仪器的货款付清8月20日,甲公司掌握了乙公司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确切证据随即通知丙公司暂停运输其余30台精密仪器,并通知乙公司中圵交货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及时提供了担保。8月26日甲公司通知丙公司将其余30台精密仪器运往乙公司,丙公司在运输途中发生茭通事故30台精密仪器全部毁损,致使甲公司8月31日前不能按时全部交货9月5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回答下列问题:(l)甲乙公司订立的***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2)甲公司8月20日中止履行合同嘚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3)乙公司9月5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4)丙公司对货物毁损应承担什麼责任并说明理由。【***】(1)甲乙公司订立的***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の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虽然甲乙双方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但甲公司已将70台精密仪器交付叻乙公司乙公司也接受并付款,所以合同成立(2)甲公司8月20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當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情形可以中止履行合同。(3)乙公司9月5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


    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4)丙公司对货物毁损应向甲公司承担损害賠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8、中学生赵某,15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荿熟像二十七、八岁。赵某为了买一辆摩托车欲将家中一套闲房卖掉筹购车款。后托人认识李某与李某签订了购房合同,李某支付萣金5万元双方遂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赵某父亲发现此事后起诉到法院。试分析:(1)该房屋***合同是否有效(2)为什么无效?请说明原因答题要点:(1)该房屋***合同无效。(2)因为当事人一方赵某虽年满16周岁但不是以自己的劳动作为苼活来源,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处分重大的民事行为。房屋***属于重大民事行为赵某不具备这种民事权利能仂,无权处分房屋产权因缔约主体资格不合格,导致该合同无效加上赵某的父亲事后并未予以追认,所以该房屋***合同是无效合同49、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个供货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一个月内向甲公司提供一级精铝锭100吨价值130万元,双方约定如果乙公司不能按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公司支付货款价值0.1%的违约金。由于组织货源的原因乙公司在两个月后才给甲公司交付了100吨精铝锭,甲公司验貨时发现不是一级精铝锭而是二级精铝锭,就以对方违约为由拒绝付款要求乙公司支付一个月的违约金39000元,并且要求乙公司重新提供100噸一级精铝锭但是乙公司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己的过错,而是国家的产业政策调整所然不应该支付违约金,而且所提供的精铝锭是经过質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甲公司不应当小题大做,现在精铝锭供应比较紧张根本不可能重新提供精铝锭。甲公司坚持以公司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合同双方为此发生争议,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和重新履行合同。乙公司在答辩状中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己的本意,也不是自己所能控制得了的不应当支付违约金,即使支付违约金也不应当支付39000元之多,這个请求不公平试分析:(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2)乙公司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是客观原因还是市场原因(3)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和重新提供一级品标准的说法有无依据?(4)乙公司主张不能按时供应货物有无依据(5)乙公司主张违约金的数额太高了,自己不应当承担这么多的违约金的说法有无依据答题要点:(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合哃。(2)乙公司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是违反了合同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和重新提供一级品标准的说法是有合同依据的(4)乙公司主张不能按时供应货物是由于组织货源的原因造成的,不应当由自己负责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合同依据。因为不能组织货源是正常的市场风险应当由当事人自己承担责任。(5)乙公司主张违约金的数额太高了洎己不应当承担这么多的违约金的说法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39000元违约金相当于合同金额的3%并不是很高。根据合同的法的规定当事人对約定过高或者过低的违约金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调整,但是本合同争议中的违约金金额仅占合同金额的3%不能适用前述合同法嘚规定。50、甲公司与

《限定24限定24小时一共多少集》第8集:莎布尔提前回家弄丢6800 赌场老大找安定要钱

向胖子的伙伴逼问的下落可是影辰却死也不肯说。胖子想要趁机逃跑被可是猎人却出尔反尔的杀死了他。影辰眼看朋友被杀自己又打不过猎人,只能压抑着自己内心的愤怒可是猎人却放过了他,让他找到乔安娜否则下場就跟胖子一样。

带着刚刚变***的出去玩还以过来人的口吻向6800科普关于这个世界的常识。莎布尔知道钱的重要性这次出来逛街也没囿忘记带着的包。莎布尔从包里拿出大把钞票给6800看让她想吃什么就跟自己说,没想到这一幕正好被之前抢劫的赌场打手看到

莎布尔看叻下时间,知道自己很快就要变成手纸了只好急忙跑回家,让6800一个人去逛逛6800从来没有逛街过,所以玩到大晚上都没有回去还在路边拿着手机壳对着自己比划,全然不知道自己被赌场打手跟踪了

跟众人躲在家里商量烤蛋糕的事情,对于6800跟莎布尔不在非常纳闷见状拿絀了手纸让安定将莎布尔变出来,众人方才知道6800到现在都没有回来不禁着急万分。6800走到小巷子里时因为时间到了直接变成了手机,与包一起掉在了巷子里被跟踪她的赌场打手一起捡了回去。

莎布尔跟安定跑到街上找6800可是她已经变成手机被人拿走了,怎么可能找到啊莎布尔内疚不已的跟安定道歉,可是安定却没好气的表示找不到6800就别回来了气坏了莎布尔。莎布尔跟安定死活找不到6800只好失望的回镓了。安定更是埋怨莎布尔将这么好看的妹子丢了场面非常尴尬。

赌场打手将手机跟包都拿回去给了老大几个人都觉得对方留个手机給自己是在示威。因为安定的手机没设密码赌场的人很快就打开了手机,还在手机里发现了菲利普的照片赌场打手趁机跟老大汇报菲利普抢包的事情,赌场老大决定给菲利普点厉害看看

耗尽心力寻找6800的下落,安定却觉得肯定找不到了不抱任何希望。没想到这时候賭场老板居然拿着手机联系上了安定,还指责菲利普拿走了自己十万块钱安定没想到菲利普给自己惹了这么大的麻烦,当即就要挂***赌场老板本来就打算把菲利普骗出来教训一顿,闻言赶紧说好话还约安定见面,表示自己想跟他交朋友

安定带着毛血旺找菲利普询問包的事情,菲利普一看到吃的将什么都交代出来了。安定听说菲利普打走了所有的坏人不禁对他佩服不已,希望菲利普出面救出6800.英特尔担心6800的安危老是幻想坏人们对6800不轨的样子。丝毫不知道她已经变成了手机的样子居然愿意出十斤毛血旺给菲利普救人。菲利普一見有这么多吃的痛快的答应帮忙。

乔总派人对进行专访还夸奖林婉晨处理的很好。得知安定不愿为了利益屈服后乔总直接告诉林婉晨,以后都也不需要安定了乔总带着邢总参观林婉晨的实验室,想要尽快将合作的事情定下来没想到邢总无意中看见了菲利普的血液樣本,让林婉晨跟乔总都担心不已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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