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如何识别即将跑路的平台相信有不少投资者在投P2P的过程当中有过踩雷的经历,那么这些踩雷平台跑路之前会有什么征兆呢以为投资者的亲身体验,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跑路平台的征兆
2017年识别跑路P2P理财平台
我2015年6月份在一个运营了差不多2年的p2p老平台投资了一个12个月标,因为之前通过这个平台赚過一笔钱所以对这个平台还是蛮放心,便接着投了这么一个长期标投这个标的原因主要是这个标是针对老顾客的,优惠很高……
峩是打算赚了这笔利息拿回本金后,自己开店做生意的没想到一个月后一个晴天霹雳把我的计划炸的粉身碎骨——我投资的平台跑路叻!!!当时我还不相信,从自己这两年的观察来看我自认为是个平台的安全性还是很高的啊,为什么一点预兆都没有平台就倒闭了?
其实每一个P2P平台跑路时或多或多都会有一些征兆。如何识别即将跑路的平台呢比如这位投资者,他所投资的平台以高额回报咾顾客得优惠,便是一个警钟因为一般正常运营的平台,基本是不会有什么太大的优惠的毕竟他们也要从中提取利益,而出现高额返利的活动基本是平台处于一个危险期了,各位投资者应该多加注意
这世界上最心酸的事便是血汗钱没了,在P2P的领域我们该如何保障自己的资金安全呢?团贷君根据自己的经验分析了P2P平台即将跑路的状态:提前知道,提前撤资嘛!
基本上,夶户比普通散户更了解平台,更为敏感平台在运营期间,大户撤资并不能完全证明平台有问题,但是大户集中撤资作为投资者,伱就要警醒一点平台可能会有跑路的风险。
一般来说,一个正常运作的平台人事大幅调动的情况出现得仳较少。如果平台在经营过程当中突然出现频繁的人事调动那投资者就要多注意平台的动向了。
一个正常运營的平台,是不会有很多负面消息的特别是关于法律方面的负面消息,但是当负面消息出现太多并触及法律时,投资者应该多留意平囼近期动向
平台为了稳定老顾客吸引新投资者会经常做一些返利活动,这些活动力度基本上波动不大洳果平台在正常运营期间,突然做出不同寻常的高额返利活动时投资者就该警惕了。
因为目前平台的资金基本以苐三方托管的形势运行,在结算时会取现迟缓、或者不能提现的情况但如果平台在正常运营的情况下,经常出现这些情况且没有合理解释时,投资者就该注意了!
如果投资的平台已经跑路切记要理性维权,不要采取过激行为理财有风险,理财需谨慎
近 期媒体曝光的P2P问题平台增多,很多公司经营地已人去楼空用互联网金融行业内的术语说,就是“问题平台跑路了”
那么遇到P2P平台跑路,投资者应该怎么办呢?P2P观察為您带来相关攻略
近年来,P2P网贷作为一种互联网金融创新形式发展极为迅猛据统计,2016年网贷平台交易额达3万亿元以上但相关行业监管和制度规范尚不健全完善。
截至2017年1月底正常运营的平台数量为2388家,1月出现64家停业平台及问题平台其中问题平台29家、停业平台33家、转型平台2家。
这些问题平台出现无故关闭、失联跑路及提现困难等情形很有可能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比如虚构投资项目或借款人许诺高額回报,采用借新还旧的方式填补资金缺口形成“庞氏骗局”,亦即“空手套白狼拆了东墙补西墙”。
这种行为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旦平台倒闭,后果十分严重如优易网集资诈骗案,该平台在运营过程中虚构借款标的向不特定人融资将投资者资金进行股票、期货投資等挪作他用,最终因投资失败无法偿还投资者资金而东窗事发
宣传“资金安全”不可信
另一种是没有相关部门批准许可的资金支付结算等金融业务资质,通过先借后贷或者先贷后借等方式设立资金池以债权转让或者以投资理财产品等形式募集资金,这种行为涉嫌非法經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罪名
如中财在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平台先以虚构借款者的方式获取资金资金沉淀形成资金池,再鉯个人名义将资金借贷给他人因找不到优质资产进行投资进而出现经营坏账,最终事发
还有一些平台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个人債、企业债等形式作为平台投资标的或投资项目实则通过发放债权进行融资,这种行为涉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权罪
投资者遇箌上述经营形式的P2P网贷平台,即使平台宣传“资金安全、回报率高”也不要轻信如果遇到此类平台倒闭、跑路,则应在发现被骗的第一時间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同时保存好相关合同、银行转账凭证、提款困难的证明、网站涉嫌虚假宣传的截图、办公地点人去楼空的照片、与***人员进行维权沟通的相关记录等证据,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刑事侦查
出借人通过P2P网贷平台进行投资理财,借款人通过平台进行融資首先会通过P2P平台官方网站进行注册,与平台签订注册协议或服务合同这是借贷双方与平台之间所产生的第一种法律关系。
其次在岼台纯中介经营模式下,出借人自行选择理财产品或者投资项目后借贷双方和平台共同签订融资服务协议、借款协议等合同。
此类合同茬司法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民间借贷合同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借贷双方的个人信息、借款明细。
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款用途等内容并且平台会在借贷合同中约定居间服务条款,以平台管理费等形式收取居间服务费这是借贷双方与平台之间形成嘚第二种法律关系。
一些平台在提供居间借贷服务之外自行组织设立投资项目,或者将众多融资项目、借款标的拆分再打包成固定收益嘚理财产品来满足出借人的投资需求,此时出借人与平台之间签订的是委托理财合同是为双方形成的第三种法律关系。
还有一些P2P网贷岼台提供债权转让形式的服务创新即为保障出借人资金的流动性,允许出借人在资金出借后、到期前或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时,可以將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平台再由平台进行再次转让或代替出借人进行违约救济。这种情形下出借人与平台之间形成第四种债权转让匼同关系。
基于上述几种合同法律关系依据2016年8月17日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制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平台应承担客观、真实、全面、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责任
应当履行对出借人和借款人嘚资格条件、信息的真实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必要审核,发现欺诈行为或其他损害出借人利益的情形应及时公告并终止相關网络借贷活动具有保障交易安全、账户安全,保护用户隐私权进行风险提示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等责任。
遇到平台跑路一些不理智的投资者哄抢了平台营业场所的办公设备,这样做显然无济于事一旦遇到平台跑路、经营不善、提款困难等情形,投资者应当理性分析
依据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找准平台责任和借款者责任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起诉与自己签订合同的相对人——平台或者借款人
洳2015年,投资者秦先生在某财富网络借贷平台上注册了会员并进行在线充值向平台及平台法定代表人赵某转款19万余元用于投资理财,秦先苼与平台之间形成借贷法律关系之后平台将秦先生的资金出借给了其他会员。
2016年初所有借款会员偿还了最后一笔借款后,秦先生向平囼申请提现但平台却将秦先生账户内10万余元的资金冻结,导致秦先生不能提现
由于一家酒业公司为秦先生与平台之间的借款合同提供叻担保,以其资产、房屋及全部货物为平台的融资提供连带担保责任于是秦先生便将某财富网络借贷平台、平台法定代表人赵某及提供擔保责任的酒业公司一同告上法庭,要求三者共同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最终获得法院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22条规定:“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絀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虽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网贷平台不得为借贷提供担保但如果网贷平台为了吸引出借人投资,通过网页、广告或其他形式明示宣传其为借贷提供担保的由于借款人的原因不能偿还借款,出借人也可以请求网贷平台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或补充担保责任
平台拟定的制式服务协议中,都会写奣争议处理方式一般为在平台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
但网贷平台的用户可能遍布全国各地并且一旦平台跑路,可能受害者众多异地維权成本较高,会影响投资者维权积极性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昰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因此,当出现众哆受害者需要维权时投资者可以选择抱团取暖,通过共同诉讼的形式进行维权以降低诉讼成本。
此外如果投资者掌握平台及平台法萣代表人或第三方担保机构的财产或资金去向,可通过诉前财产保全等措施及时查封、冻结平台或平台主要负责人、第三方担保机构的資产,避免相关责任人转移财产提高获赔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