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即所有制结构)
1.这项基本经济制度存在的客观必要性。
从根本上说是,是由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的客观规律决定的,具体说来,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的。
(1)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2)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生产力整体水平还比较落后,发展也不平衡,生产力呈现多层次性)
(3)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一切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综合国力……生活水平的所有制形式……)
2.十六大提出了两个必须: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3.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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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06日 09:2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潘玥斐 张帆
内容摘要:习***总书记强调,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确立的一项大政方针,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他强调,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但是在所有制结构中,不同所有制经济的地位是不一样的,总有一种所有制经济居于主体地位,其他所有制经济处于补充地位,而哪种所有制经济居于主体地位决定着整个社会制度的性质。三是就各种所有制经济的相互关系来说,国有经济应该起主导作用,非公有制经济应该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下接受国有经济的鼓励、支持和引导。
关键词:公有制经济;国有经济;所有制经济;经济发展;周新城;主导作用;鼓励;中国社会科学报;经济成分;生产资料
习***总书记强调,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确立的一项大政方针,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他强调,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
中央为何再次强调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应当如何正确认识公有制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的关系?其他所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起到了什么作用?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新城。
基本经济制度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中国社会科学报》: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习总书记为何再次重申这个问题?
周新城:基本经济制度的产生是具有客观必然性的。习总书记再次重申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和“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是因为当前社会上对这个问题的思想认识还不统一。一方面,受新自由主义影响,当前一些人怀疑公有制的优越性,反对以公有制为主体。改革开放以来一股又一股的私有化思潮,不断冲击着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尤其是冲击着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有一些私营企业主担心,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有变化,心存疑虑。所以,还是有必要从理论上讲清楚,基本经济制度具有客观必然性,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而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不会改变的。
《中国社会科学报》: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什么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基本经济制度?
周新城:基本经济制度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同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重大成果。回顾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形成的历史,就可以明白这一点。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这一原理,及时地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开展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以后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奠定了制度基础,提供了政治前提。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明确了我国尚处于且将在相当长历史时期内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判断。生产力不够发达,而且发展不平衡,这种状况决定了我国除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之外,还需要有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经过几代领导集体的艰苦探索,直到党的十五大才确定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这一成果来之不易,我们必须倍加珍惜。事实证明,这一基本经济制度既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国情,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现在总有一些人想修改基本经济制度,反对基本经济制度的言论不绝于耳。这是十分错误的观点。坚持、捍卫、巩固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是宪法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都应该毫不动摇地坚持基本经济制度。
必须旗帜鲜明强调公有制为主体
《中国社会科学报》:您认为要理解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不动摇,关键在哪些方面?
周新城:要理解、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必须从理论上搞清楚两个问题。一是公有制问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另一个是非公有制问题,如何认识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马克思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创立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使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科学。与空想社会主义者不同,马克思谈论的社会主义社会,是按照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在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现实存在的矛盾的基础上得出的科学结论。他的理论逻辑是这样的:在资本主义社会,随着生产的发展、资本的积累,生产越来越具有社会的性质,各个生产单位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整个国民经济成为一个有机整体。生产力的这种性质客观上要求由社会占有生产资料,由社会按照全体人民的利益调节整个国民经济。但现实是,生产资料归资本家私人占有,由资本家按照追逐剩余价值的私利来组织经济活动。这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个矛盾,即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这成为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它是资本主义社会一切弊病的总根。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生产方式起来反抗占有方式,于是私有制的丧钟敲响了。这就使得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中国社会科学报》:当前有这么一种论调,我们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要能够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就可以了,不必强调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您如何评价这一观点?
周新城:这种观点显然是错误的,可以说,越是存在多种所有制经济,越要强调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这是关系到整个社会制度性质的原则问题。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一第95题:
根据《宪法》规定,关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B.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和政府统一安排下,开展管理经营
C.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D.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解析】选项A正确。《宪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选项B错误。《宪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
选项C错误。《宪法》第八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据此可知,双层经营体制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不适用城镇集体经济。
选项D正确。《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