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孙女士向记者反映,自己两年前在大都汇购买的一套70余万的房子,购房合同上规定2015年年底交房,但现在已经拖了近一年时间,可购房合同上规定的违约金只有万分之零点一,如果按照这一标准补偿违约金,业主们可就吃了大亏。对此,大都汇售楼处方面承认单体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备案证还在办理中,但已经向业主说明情况,不存在强制交房的问题。
延期交房近一年 违约金一天只有7块钱
2014年11月初,孙女士花70余万元在市北区九江路22号的大都汇购买了一套74平方米的房子,购房合同上规定的交房日期是2015年12月31日。可如今,孙女士的房贷都已经还了两年了,新房子的钥匙还没拿到手里。
购房合同上的交房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年底的时候,我给售楼处打了个***,才知道交房日期已经推迟到2016年5月底了。可到了2016年5月,楼体还没封顶 ,开发商又把交房日期推迟到了10月31日。”孙女士说,开发商在没给自己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将购房合同上的交房日期推迟了两次。
由于开发商没有按照交房,孙女士不得不一直在外租房,每月租金2000元也不是笔小数。本以为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能够抵消一部分房租租金,可仔细查看合同后,合同上写的违约金却是日万分之零点一,按照房屋总价计算,一天也就只有7块钱。
收房无法出示竣工验收证明
还没等孙女士想明白违约金的问题,2016年10月孙女士通过微信收到了大都汇交房的信息,她赶紧按照微信上的要求带齐了***、购房合同等材料赶去了交房现场。
“业主是一个一个排着队到售楼处的一个小屋里办理交房手续的,当时我要求工作人员出示房屋的单体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备案证,他们口头上说已经通过了单体验收,但拿不出这些材料。”孙女士认为,这些材料都是交房的必须手续,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证就不能证明房子没有质量问题,这样的新房就像烫手山芋一样,让人想收却又不敢收。
记者了解到,也有很多小区业主已经当场办完了交房手续,并打算近几日就开始装修。对于开发商不能提供单体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备案证的问题,已经收房的李先生说,“我们也不懂交房的时候应该看什么证明,销售说现在可以交房装修了,我们就来把交房手续办了。”
铸成置业:已通过单体验收
根据孙女士反映的情况,大都汇售楼处的工作人员承认单体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备案证正在办理过程中,交房的时候还不能向各位业主出示。
“感觉不放心要等验收备案证下来的业主,要再等一段时间,需要各位业主自己权衡好利弊。”一位售楼处的工作人员称自己在通知业主交房时已经将情况如实告知业主,因此不存在强制交房的问题,“如果觉得房子有问题或者有异议,完全可以等手续齐全了再领钥匙。”
记者从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了解到,铸成置业在10月28日和31日陆续组织了施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五方责任主体进行了单体竣工验收,并出具了单体竣工验收报告。但出具单体竣工验收报告只是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一个前提,建筑单位要想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还需其他验收合格后去政务大厅申办。
[责任编辑:李英、王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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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一时冲动,导致白手起家的六年心血付诸东流;女儿的手术费成为泡影;全家人跟着操心和懊恼;自己内心更是煎熬和后悔。
近日,暂住义乌的湖南人曹华(化名)向我透露。
原来,这是缘起2014年5月6日的一起二手房购房事件,时隔现在刚好2年整。
2年前,曹华自己一时冲动,听信了二手房某房产中介冯青(化名)的话,认为位于城中北路的一套垂直房不但满足曹华要求的一家自住、孩子入学所需的市中心学区房;还能取得不错租金收入;还有个诱人的优势就是该房子待拆迁,拆迁有1:6的可观收益。原本为了住房和学区的曹华动心了。
但是,当他拿着合同回到家,就遭到了家里所有人的反对。他家里人说,该房子卖价455万,抵押贷款了450万;又是出租给了别人的,租房合同都没有看过;家里本身也没打算这么快在义乌买房,要先给马上要入小学的女儿手术。家里人听了这些天花乱坠的房屋优势,再者,中介冯青在未收到定金的情况下制作中介代管定金凭条。如此优势的房屋却用如此手段来逼卖。确定曹华是上当了。曹华在家人的劝说之下也后悔了,自己当时确实太过冲动了。
曹华说当场刷信用卡刷了9万,好像在欠条上面签了字,而欠条的内容不太记得了。后来开庭中介冯青出示了一份欠条,上面写着欠定金41万元。
曹华虽然马上和卖方高小辉(化名)、中介冯青协商,希望能解除合同。但是该双方都认为合同一经签字已经生效,如果解除合同,曹华必须支付50万作为补偿。50万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啊!
曹华告诉我们,签订合同的当天之所以来不及和家里人商量,是因为中介冯青和卖方高小辉说有人要买,劝说过了这村没这店。他怕错过,才冲动去赴约并签订了居间合同。而现在,自己在卖方没有任何损失的情况下要求解除合同却被要求支付如此高额的补偿金。
然而,事情的发展却并不是50万能够解决的。曹华很快收到了金华市仲裁委员会义乌分会的仲裁通知,并且很快就裁决了下来。裁决结果却是支持了高小辉要求曹华支付违约金91万的要求。曹华说,尽管合同里面既有上法院解决纠纷,又有仲裁条款,这样的仲裁协议无效。但是开庭前曾2次提出仲裁异议却被强行仲裁了,并且裁决还支持了卖方高小辉的要求。曹华百思不得其解。这样一来,他的损失高达百万以上了。
但是,仲裁一裁终局,曹华已经没有任何办法。他说,只能吸取这次教训,今后签订合同之前,自己一定要认真仔细看过合同,确认可行之后才会签字。
这起看似简单的案件,却更像一个连环套的陷阱。从最初的诱惑签订合同;到被劝说刷信用卡支付部分钱款,制造欠条定金;到曹华醒悟协商取消合同被对方要求支付50万补偿;再到强行仲裁,并且裁决结果显失公平。
这件真实的事件也告诉我们一些道理:天上没有掉下来的馅饼,砸下来的可能就是陷阱!